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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经营安全制度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0

化学品经营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化学品经营中,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确保了员工的安全,维护了生产环境的稳定,也保障了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减少了事故风险,还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它就像一座防护墙,抵挡潜在的危险,确保我们的业务在有序、安全的环境中运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化学品经营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储存管理:规定化学品的分类、储存条件及应急处理措施。

2. 运输规定:涵盖包装、标识、装卸和运输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应急预案:设立清晰的事故响应流程和人员疏散方案。

4.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实战演练。

5. 安全检查:设定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

6. 个人防护:明确员工必须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和使用规则。

注意事项

实施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员工能理解和执行。 - 制度应适时更新,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 - 培训不能流于形式,务必确保员工理解并能正确应用安全知识。 - 安全检查要全面,包括设施、操作和员工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 鼓励员工参与,建立报告和反馈机制,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也能关注安全。

化学品经营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它的有效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化学品经营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的主要手段,也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本单位制定了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查领导。1、检查领导能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经营活动中能否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评比安全工作。2、检查领导能否正确处理经营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对本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较大事故隐患、关键部位、要害岗位、重大危险源点是否做到心中有数。3、检查领导对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支持是否有力。

二、查管理。1、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配备能否满足企业安全管理需要。2、检查企业的安全组织网络能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网络运行是否有效。3、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业绩能否做到定期考评并赏罚分明。

三、查隐患。主要检查本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哪些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上有哪些漏洞或薄弱环节;库房、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故隐患。

四、建立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剧毒品仓库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按规定进行巡逻,作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2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目的和范围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和账目管理。

职责

2.1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账目记录。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监督各部门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2.3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申请和按要求使用。

工作程序

3.1 安全费用提取

3.1.1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2 安全费用的管理

3.2.1 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入帐前,需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2.3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3.3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罐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3.3 安全检查与评估支出。

3.3.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3.3.5 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3.6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3.3.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3.4 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3.4.1 属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估、设备检测等方面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入帐,临时性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

3.4.2 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报办公室审批后进行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转财务入帐。

3.5 费用台帐

3.5.1 各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3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程序

1.1公司应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2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1.3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1.4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5.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1.5.2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1.5.3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5.4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途。

1.1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相应环节的监督协调工作,须与生产厂家加以联系沟通,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规范。

1.1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第4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专门知识培训。

二、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业务水平。

三、坚持安全防范教育制度,每月对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防范教育活动,有记录。

四、对各种通讯工具的报导警方法、联络方式有明确规定,并使每一位值班人员都熟悉掌握。

五、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保证人员能熟悉事故发生后所要采取的方法和步骤,做到应知应会。

第6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 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 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 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 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 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 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 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 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 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 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 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 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7.1 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 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 风险管理的培训

8.1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7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经营单位的特点,按经营范围将安全管理制度分为公共、经营、储存、运输和加油站五类。“公共”是指所有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经营”是指涉及经营环节的管理制度;“储存”是指涉及储存环节的管理制度;“运输”是指涉及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加油站”是指涉及加油站特点的管理制度。各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详见下表)列出的涉及本单位所有经营范围的制度进行组合和增加,制定能够满足本单位经营需要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备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共

2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经营

2

剧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如有剧毒化学品)

3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

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储存

5

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6

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制度

7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8

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9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

11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公共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公共

1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5

安全奖惩制度

16

消防制度

17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设备管理制度

1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0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动火管理制度

23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如有重大危险源)

24

用电管理制度

25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加油站

26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27

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市场开发岗位;定货岗位;验货及验票岗位;发货岗位

经营

2

出入库岗位;库房管理岗位;库房养护岗位;巡检岗位;搬运、装卸岗位

储存

3

司机岗位;押运员岗位;车辆保养维修岗位

运输

第8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丢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

第9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含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罐区、油站、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备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和从业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十七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过程中,应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或拖拉。

第十九条:运输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应由保卫部门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运输上述物品的车辆不准在繁华的街道上行驶,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等。

第二十条:不许用电瓶车、翻斗车和脚踏车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1%~5%,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发单位月工资总额0.5%~2%,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

(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

(三)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

(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

(五)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或者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或者发生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售、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七)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的;

(八)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第二十四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未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报告的,扣发责任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10%。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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