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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8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第1篇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过程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脚手架。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3.2 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的具体管理。

4 程序

4.1 各单位在施工时,应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的需要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应由持证的架工搭设。搭设时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及msop-00-52《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管理程序》之4.8.8条款的有关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严禁用支架吊杆作为立杆使用。

b.脚手板应满铺且应铺二块以上,脚手板两侧必须封牢。

c. 特殊情况下搭设钢木混扎脚手架时,立杆严禁使用钢管。

d.特殊及危险工况如悬吊式脚手架,悬吊点应加设保险钢丝绳;钢管与钢管悬吊脚手架,上、下部必须使用两个扣件。

e. 组合式脚手架搭设,不论架子大小必须与牢固的构筑物连接。

f.架子搭设与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g. 脚手架外侧、平台及步道均应搭设105-120厘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栏杆中间必须搭设50-60厘米高的腰栏,必要时要加防护安全网。

h. 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和大型、特殊高处脚手架,应由使用单位专工进行设计、计算和校核,并经技术组长批准后方可设置;设置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材和制作。

4.2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挂牌(标明责任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搭设人、使用日期等)。一般脚手架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验收,大型及特殊高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及项目部安监员共同进行验收后挂牌。未经验收的脚手架严禁使用。特殊情况下脚手架上应设置警告标志。

4.3 脚手架不得超荷载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业工程处经常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加以维护;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锅炉工程处制作的挂式脚手架,只限在炉本体保温作业时使用。工程处之间移交正在使用的脚手架时,应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4.4 拆除脚手架时应拉设警戒绳,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脚手架;脚手架拆除,应一次拆除彻底;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应及时清理和回收,集中存放,以便重复利用。

4.5 项目部安监部、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拆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相关文件清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篇 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单位所有脚手架的设计、材料控制、搭设、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规定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工程局《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本规定与国家、行业规程、规范矛盾处或未明确的部分,以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为准。

四、脚手架的设计规定

1、施工脚手架搭设前,首先须明确脚手架的使用部位、范围、使用时间、功能要求、承重荷载、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按规定划分脚手架的类别。

2、凡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所有承重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按有关规范进行严格的计算、设计、提出设计报告、设计报告应包含结构计算书、脚手架施工图、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及相应的文字说明(搭设技术要求、注意事项及上列第1条中的相关内容等),经评审后实施。

3、在原始地形、开挖边坡上使用的脚手架,须实测脚手架使用范围的地形平面图及纵横剖面图,作为脚手架设计的基础资料。

4、脚手架设计报告经审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须重作设计并重新经审查后方可实施。

5、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低脚手架),可以不进行专项设计,但须按相关规定提出标准的施工图及作业指导书、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作为脚手架搭设的通用指导文件。

6、脚手架设计时,须保证:

(1)作业平台须满铺脚手板,有脚手板固定措施;

(2)作业平台、上下通道处有安全护栏或安全防护网;

(3)有人员上、下的通道(钢梯或爬梯),且固定牢靠;

(4)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5)用于边坡锚喷作业的脚手架必须是双排脚手架;

(6)有安全用电、消防措施。

五、脚手架材料使用规定

1、施工脚手架可采用钢管扣件连接、门式架、承插钢管、其他型钢搭设,不得使用竹子、圆木等其他材料作为支撑体系搭设脚手架。

2、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安全网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3、脚手架所用材料购买到工地后,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重复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脚手板、安全网等),第一次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检查、清理、修复,保证重复使用的材料质量,二次使用的材料,须经质量检查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严禁使用;旧扣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6、木脚手板考虑到无出厂合格证,规定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宽度20~30cm。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7、竹编脚手架考虑到无出厂合格证,规定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30cm,中间应用9根直径8mm的螺栓将竹片连接在一起。凡腐朽、霉变、固定、竹夹板的螺栓少于规定数量或已损坏的不得使用。

六、脚手架搭设作业规定

1、应按审核、批准的脚手架设计报告,向脚手架搭设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交底记录。未接受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不得进行该项目脚手架的搭设工作。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2、脚手架搭设的主要人员(架子工)应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培训、考试合格,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予架子工合格证的专业架子工担任。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上架作业。

5、脚手架搭设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精力要集中,安全带要随时固定在已搭建好的钢管上(不得固定在探头杆上),不得麻痹大意,预防坠落。

6、脚手架搭设现场,应设安全人员警戒,严禁人员和车辆从其下方通过,以免物体坠落伤及人员和车辆。

7、搭设脚手架,应尽量避开夜间工作。如须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15m。

8、在高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在随身的工具袋内。

9、从事30m以上的脚手架搭设,应与地面 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10、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和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1、施工人员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或拆除部分杆件。

12、对于边坡脚手架,在脚手架搭设前,须对边坡上的危石进行清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开始搭设。

13、严禁将不同规格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

14、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小于50mm,接头使用扣件不少与两个,立杆连接必须使用十字连接件。

15、边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及时作好底脚固定措施,底脚固定宜采用钢管与边坡锚杆焊接连接,连接应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升高,严禁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才来做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工作。钢管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宜水平连接,当不能水平连接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连接点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并焊接牢固。

16、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要设置围栏并挂警示标志牌、带,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的碰撞。

17、脚手架搭设时必须离输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禁在搭好的脚手架上无绝缘设施而直接架设施工用电线路,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18、在高处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要用10#或12#铅丝固定在脚手架钢管上),周围(临空面)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设20cm高的挡脚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工具坠落。

19、脚手架须有良好的接地性,减小接地电阻在规范许可的安全范围内,避免雷击或漏电造成处电事故。

七、脚手架检查、验收规定

1、施工脚手架验收严格实行“三级”检查、验收制。

(1)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低脚手架)由生产部自行组织验收,实行作业班组初检、生产部门二检;质量部、安全部联合终检。

(2)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所有承重脚手架及特殊部位的脚手架,由作业班组组织初检,生产部门二检,技术部、质量部和安全部、监理联合终检。

2、脚手架验收时应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检查、验收和使用许可签证表”。

3、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应挂“此排架验收合格,可以使用”牌(牌上必须注明允许载重量)和安全警示牌后,投入使用。

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加强搭设质量检查,尤其是高度较大的脚手架、大型的承重脚手架或特殊脚手架,生产部门应分阶段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上升,以确保脚手架的搭设质量。

八、脚手架使用和维护规定

1、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作业班组在每班作前对脚手架、脚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生产部门须定期(每周至少1次)对脚手架、脚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位,应及时修理、加固,不得迁就使用。

2、对重点部位、特殊项目的脚手架,安全监察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督促生产部门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

3、脚手架不得超过设计功能进行使用。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不得大于设计要求,不得超员、不得超载,不得将横板支架、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防止外力振动影响脚手架的稳定;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4、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作业班组每次爆破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对被飞石损坏的杆件和扣件要及时进行更换。

5、作业班组应加强对脚手架材料的防盗管理工作,避免脚手架钢管、扣件被盗,并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发现被盗钢管、扣件,及时报告并修复脚手架。

九、脚手架拆除规定

1、15m以上及附着在岩壁上的悬空脚手架拆除时,由技术部门事先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经审查批准、交底后,进行拆除工作。

2、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将架子上的管路、线路、材料、设备等拆除并搬运到地面。

3、脚手架拆除时应统一指挥,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进行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4、脚手架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处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接处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横杆。如高差大于两横杆,应增设与边坡锚杆的连接,进行加固后,再逐层拆除。

5、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6、拆除脚手架的区域内,须设专人警戒,无关人员、车辆禁止逗留和通过。

十、记录控制

各部门(班组)在进行脚手架交底检查过程中,应做好如下方面的记录:

1、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基础资料

2、交底记录

3、验收记录

4、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附则

1、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或工程局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3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也称为整体提升架或爬架)以其成本低、安装快、使用方便和适应性强等优点成为高层、超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属定型施工设备,一旦出现坠落等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1.安全及事故分析

1.1事故经过

1996年,佛出市某大厦工地,发生了一起井架卸料平台倒塌导致人员坠落的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发当天上午,该工地b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下降作业,当从22层往21层下降时,与井架卸料平台相碰,导致15层以上的卸料平台全部倒塌,致使在22层平台上操作的3名工人坠落,送医院均不治死亡。

1.2事故分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下降时撞击卸料平台21层中部水平钢管的外伸端,导致15层以上的卸料平台失稳倒塌;

(2)作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落实,施工时违章蛮干。升降作业时未能严格按照该大厦整体提升外墙脚手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实施,下降作业前拆除大部分联结杆件,致使整体提升外墙脚手架刚度降低,下降过程中摇摆晃动,产生偏移和变形,碰撞了卸料平台。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责任不清、安全管理混乱和脱节。脚手架下降作业前未做检查、未制订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准备工作不充分,下降过程协调指挥监控不到位,联络信号不合理、不科学等,造成脚手架在下降过程中仍有工人在卸料平台上作业和有障碍物等严重安全隐患。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条件。

2.1资格认证制度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它不仅是一种单项施工技术,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复使用的工具或载人设备,所以应该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必须对使用和生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厂家和施工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1)建设部建字(2000)230号文《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第五十六条规定:“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主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审查手续”。并规定:“对已获得附着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结构构件在各地组装后,在有建设部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基础上,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并具体检验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处于研制阶段和在工程上使用前,应提出该阶段的各项安全措施,经使用单位的上级部门批准,并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专业队伍施工,对承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任务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资格认证,合格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不准承接工程任务。

(5)各工种操作工人及有关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2.2施工组织设计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平面布置、附着支承构造和组装节点图、防坠和防倾安全措施、提升机具和吊具以及索具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等从组装、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检查、维护和管理等全部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此外,还应编制各工种操作规程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计算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竖向主框架、架底梁架、导轨与每个楼层的固定、设计荷载、压杆及拉杆的长细比等各组成部件以及防坠安全装置性能等均应进行设计验算,由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设计计算书,计算书与制作安装图等有关资料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审批。

3.1确定构造模式

主要确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三个组成部分(架体竖向主框架、架底梁架、架体板)之间和架体主框架与附着支撑构造之间的承传载受力模式,以便建立适合的计算简图。应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3.2设计计算项目

(1) 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变形和抗倾覆验算;

(2) 提升机构和附着支撑装置(包括导轨)的强度与变形;

(3) 连接杆(包括螺栓)和焊缝的计算;

(4) 杆件节点连接强度计算;

(5) 吊具、索具验算;

(6) 附着支撑部位工程结构的验算等。

3.3设计计算系数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1.2(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9),可变荷载分项系数1.4,冲

击系数为1.5,荷载变化系数γ<sub>1</sub>=1.3,γ<sub>2</sub>=2.0,索具安全系数为6,提升动力设备安全系数不小于3,吊具和机械构造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2。

3.4施工荷载标准值

设计荷载按结构架3kn/m<sup>2</sup>,装饰架2kn/m<sup>2</sup>,升降状态0.5kn/m<sup>2</sup>取值。

3.5杆件长细比

杆件在满足强度的条件下,尚应满足长细比的要求。压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150,拉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造与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由落地式的双排立杆外脚手架发展而来的,其架体应是刚性较强的整体,架体上的荷载应通过框架均匀、合理地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去,并保证升降时不坠落、不倾斜。

(1)架体部分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进行搭设,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架宽0.9~1.1m立杆间距不大于1.5m,下部支承每段跨度不大于8m,支承跨度与架高的乘积不大于110m<sup>2</sup>.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连墙杆,连墙杆垂直距离不大于4m,水平间距不大于6m.。

(2)组成竖向主框架和架底梁架的杆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杆件的节点必须为刚性连接,以保证框架的刚度,使之工作时不变形,确保传力的可靠性。

(3)架体升降作业时,上部结构尚未达到足够的强度或要求的高度,不能及时设置附着支撑,此时,架体上部处于悬臂状态。为保证架体的稳定,悬臂部分高度不得大于架高的2/5,并不大于6m。

(4)附着支撑与结构的每个楼层均必须设置连接点,竖向主框架的连接点沿竖向一侧不得少于两处。附着支撑与结构的连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做到严密、平整、牢固。

(5)脚手架在升降时,为防止发生断绳、折轴等故障而引起坠落,同时保证架体不倾斜、晃动,必须设置防坠落和防倾斜装置。防倾斜装置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防坠装置应经现场试验,确认动作可靠、灵敏,符合设计要求。

(6)同步升降可使用电动葫芦,并且必须设置同步升降装置,以控制脚手架平稳升降。同步升降装置在使用之前应经过检测,确保其工作灵敏可靠。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7)脚手板应满铺,并与架体固定绑牢,无探头板出现。作业层架体与墙之间空隙必须封严,防止落人落物。脚手板材质要符合要求,不准使用竹脚手板。

(8)悬空高处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各作业层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立柱的固定及间距、上下横杆的搭设及高度、栏杆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9)架子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防护,每张立网应拴紧扎牢,各立网的搭接处无空档。密目式安全网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的规定,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准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10)作业层下悬空处应用木板等材料作全封闭防护,最底部作业层下方应同时使用密目网及平网挂牢封严,确保大件物品及人员不坠落。

(1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部、下部建筑物的门窗及其他洞口均应进行封闭。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交底与验收

5.1交底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之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以确保脚手架的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之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蛮干,以确保脚手架的安全使用。

(3)交底均要有书面交底资料,有关人员要签字。

5.2验收

(1)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2)每次提升(下降)前,均要对竖向主框架、支撑框架、防坠、防倾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措施、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点、电动葫芦等逐项进行检查,各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后再提升(下降)。

(3)每次提升(下降)后,使用前均要进行验收检查验收螺栓紧固情况、架子拉结情况等,确认架体稳定、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防倾和防坠等安全装置处于正常状态、无安全隐患再使用。

(4)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手续要齐全,整理好有关资料。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与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6.1脚手架安装、升降操作人员及使用人员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及升降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发给证书,持证上岗、确定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人员必须为持证上岗的人员,熟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正确使用方法。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避免出现违章蛮干现象。1997年,南京某工地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脚手架斜拉杆安装不合格,甚至缺少斜拉杆,导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坠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4)高处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体质良好,并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划定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6)升降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协调。

7) 施工时,脚手架严禁超载。物料堆放要均匀,避免荷载过于集中。

(8) 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各种杆件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9) 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堆放、掉落在架子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

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发生坠落伤人。

(10)在脚手架上需要用力操作时,要注意站稳,并用手抓牢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以免用力过猛,使身体失去平衡而坠落。

7.结语

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性价比高,在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施工中已呈现出了全面普及之势。为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认证和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有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和体检工作,减少及至消除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4篇 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搭架作业的基本职责、作业现场控制、维护使用管理、技术规范和报验流程,确保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本文件适用于修造船生产用脚手架,其他作业用脚手架参照执行。

2 职责

2.1安保部负责对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搭架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取证管理,负责脚手架质量验收、签发准用意见。

2.2造船部/修船部负责生产过程各类脚手架、安全通道的搭设、使用、维护、拆除等作业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

2.3服务车间负责组织、策划、实施现场脚手架的搭设、检验、维护和拆除等工作。

2.4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性能验收、使用过程管理。

2.5人力资源部负责招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搭架队伍,组织开展作业人员技能培训。

3 管理要求

3.1作业人员要求

3.1.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3.1.2身体健康,无本职业禁忌症,包括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及肢体缺陷等。

3.1.3具有搭架作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

3.1.4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鞋作业。

3.2搭架作业管理

3.2.1新进材料的控制

3.2.1.1新进材料钢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3.2.1.2进入厂区的新进材料必须打包,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打包要求脚手管两端对齐,高度不能超过80cm,钢网片、板摆放整齐,原则上打包高度不得超过160cm。

3.2.1.3扣件及其附件应专点专箱定置存放,任何物品摆放不得影响通道顺畅。

3.2.2构、配件材料点检

3.2.2.1脚手架材料、扣件、附件等,在使用前、后,必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点检。点检合格后整理打包粘贴点检合格标识,注明检查人姓名及检查日期。

3.2.2.2未经点检合格或未张贴合格标识的脚手架材料禁止吊运至生产现场使用。

3.2.2.3扣件存放、运输必须使用专用扣件箱,防止造成油液污染。

3.2.3搭(拆)架作业申请

脚手架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向服务车间提出搭(拆)架作业通知,并将相关工程及搭(拆)架要求向服务车间、施工队交底,由服务车间组织施工。

3.2.4作业准备

3.2.4.1脚手架材料现场堆放应按“5s”要求落实定置措施,不得占用、堵塞通道。

3.2.4.2安全通道专用钢管应用红白油漆间隔标识,架设稳固可靠,通道畅通、适合人员通行。安全通道的策划、搭设及使用过程的调整、维护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3.2.4.3脚手架搭、拆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禁止危险立体交叉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搭架危险区域,并有效落实警戒措施和现场监护人。

3.2.4.4夜间、密闭舱室等作业现场应确保良好照明效果,涂装后应经测爆、测氧合格,进入前应有效落实通风措施。

3.2.4.5高度在6米以上、密闭舱室、悬挂或悬空且坠落高度大于4米的脚手架的搭(拆)作业,必须报告现场安全主管。

3.2.4.6船艏、船艉整体架的搭(拆),施工队根据服务车间专项作业指导书,制定具体施工方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交底。

3.2.4.7线形、结构复杂区域搭(拆)脚手架,或施工队提出有施工困难的,应提请服务车间、安保部等部门现场指导。

3.2.4.8用于密闭舱室涂装的脚手架,应按涂装脚手架要求进行搭设或整改。

3.2.5其他要求

3.2.5.1搭架作业应落实好人员、物件等防坠落措施,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护。

3.2.5.2脚手架搭设应按照《搭架作业技术规范》(附件a)要求进行。

3.2.5.3搭架过程中,因环境条件发生突然变化,影响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作业。

3.2.5.4应确认天气、环境等客观条件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当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架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3.2.5.5船舶移位、下水、进出坞等过程中或被搭架作业结构处于移动、失稳等状态时应禁止从事脚手架搭拆作业。

3.2.5.6原则上,夜间不安排大面积、临水脚手架的搭(拆)作业。

3.3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3.3.1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搭架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完工后对搭设质量按《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gl/ch 04-006-r-01)要求进行逐项自查,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符合报验要求的,向服务车间作业长报验。

3.3.2服务车间作业长对搭设完毕的脚手架按照《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gl/ch 04-006-r-01)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一次报检不合格,在意见栏中说明不合格事由,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进行二次报验。二次报验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中止作业,报告车间领导调整施工队伍,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对严重不符合标准的脚手架,应予以重搭。

3.3.3使用部门工程主管负责组织脚手架适用性检验。一次报检不合格,在意见栏中说明不合格事由,并要求服务车间、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进行二次报验。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脚手架,应予以重搭。

3.3.4现场安全主管对脚手架进行复查,签发准用意见。

3.3.5脚手架因工程需要,上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时,应重新进行验收确认。

3.3.6正在搭设、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应设禁用标识,验收合格后,设置交验合格标识牌,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3.3.7脚手架合格标识牌上,应标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定期巡检记录标识,巡检合格后签字确认。

3.4脚手架的使用

3.5.1总体要求

交付使用的脚手架,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切割、破坏或拆除脚手架上的任何部件,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脚手架结构时,必须向服务车间提出,经安全主管同意后由搭设单位进行。

3.5.2使用过程要求

3.5.2.1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加强脚手架的检查与维护,发现影响安全施工的因素应立即停工,并报告情况,较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待搭架部门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3.5.2.2作业人员作业时,上、下脚手架时必须走安全梯道,严禁翻爬脚手架。

3.5.2.3原则上脚手架仅供作业人员作业使用,如工作需要需承受较大载荷时,使用部门应提前向搭架部门进行交底,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荷载,避免因荷载过大造成脚手架坍塌。

3.5.2.4脚手架上需临时堆放物件时,必须采取有效防坠落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3.5.2.5作业中严禁拆除、松动、破坏脚手架主杆地基,因工程需要,需拆除部分立杆落地处地基底板时,应征得工程总管及安全主管同意,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割除。

3.5.2.6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用起重设备起吊零部件、物料时,不准将钢丝绳的受力点作用在脚手架上,以防止脚手架受力后变形、倾斜或发生倒塌事故。

3.5.2.7脚手架与作业结构间的连墙杆严禁拆除,如作业结构有工程,需拆除连墙杆时,应通知搭架部门,将连墙杆移位或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

3.5.2.8脚手架内侧作业脚手架和舱壁间距超过300mm时,作业前须对脚手架加设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与舱壁间应加设安全网。

3.5.2.9严禁在脚手板上切割材料,确需临时切割时,必须采取保护、衬垫等措施,防止损坏脚手板、脚手管等。

3.5.2.10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架上物件、工具等移至安全部位放妥。施工过程中、每日收工前应及时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工具、材料、物品和垃圾及时清运,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3.5巡检要求

3.5.1服务车间应组织专人定期对脚手架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5.2巡回检查要点

a)检查脚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若发现异常时,及时加固整修;

b)检查脚手架各连接部位及钢网板、钢网片等固定情况,如发现松脱和移动等情况,及时加固整修;

c)检查脚手架的防护栏杆、上下通道梯子和安全网,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d)督查使用者正确合理使用脚手架,发现有擅自拆卸、超载和破坏脚手架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和采取脚手架安全补救措施。

e)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行为应立即报告部门作业长或安全主管。

3.5.3服务车间在接到使用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的整改要求时,应立即按要求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按验收程序提交验收。

3.6拆架施工要求

3.6.1拆架前的准备及要求

3.6.1.1拆架搭架队负责人或带班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对已受到破坏或松动的部位进行加固,清除掉脚手架上的杂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6.1.2舱内拆架要吊清所有的舱内设备,或采用保护措施。密闭舱室拆架必须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行,拆架前通风设施必须到位,并要有足够的照明。

3.6.1.3拆架安全要点同搭架作业的安全管理。拆架前要对所有参与人员检查,并进行安全交底。

3.6.2拆架中的要求及规定

3.6.2.1拆架时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当配备红色安全监察的袖章。

3.6.2.2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在拆架时四周必须同时进行,架高6米以上,拆下的钢管等不能抛丢,用人往下传接,下面3.6.2.3传接材料的人要与上面拆架的人错位站立,传接材料时,步调要保持一致,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3.6.2.4拆除过程中严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3.6.2.5舱内拆下的钢网片、钢网板要整齐堆放在托架上,并用两道绳索捆绑。拆下的钢管要一头整齐堆放在钢管托架上,不能夹带扣件,钢管满架后,两头要用横杆和扣件锁紧,拆下的扣件放在扣件斗内,所有拆架材料在舱内要有序堆放,并及时吊出进场,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3.6.2.6密闭舱室拆架,按搭架反顺序进行,拆架材料由人传递出舱口时,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拆架材料用绳索拉出舱口时,捆绑材料的绳索必须扎两道,两道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米原则上每次拉1根材料出舱,严禁长短太多的材料两根一起拉出舱口,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3.6.3拆架后的安全要求

3.6.3.1密闭舱室拆架出来的材料要在甲板上堆放整齐,严禁堵塞安全通道,拆下的脚手板要按规格堆放整齐,并用二道绳索捆绑,钢管、扣件等按前述要求操作。

3.6.3.2拆架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舱内所有与搭架有关的材料,并及时吊下船进场,做好拆架后“5s”工作。

3.7对现场安全主管的要求

3.7.1应对脚手架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督查,对违章使用脚手架的行为进行考核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脚手架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3.7.2操作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主管有权局部或整体停工,督促进行整改,待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后恢复施工。

3.7.3应对脚手架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整改完毕的脚手架按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8对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3.8.1不得违章指挥脚手架作业与其他相抵触工种同时施工。

3.8.2不得强令使用有安全隐患或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8.3在生产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施工部门破坏脚手架主结构。

3.8.4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勒令停工,布置整改,消除隐患

4 附件

附件a 钢管式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

5 附表

附表1 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 gl/ch 04-006-r-01

附录a

钢管式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

a.1范围

规定公司修造船现场使用的钢管式脚手架。

a.2规范性引用文件

a.2.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jgj128-[2000])

a.2.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a.3术语

a.3.1作业结构:利用脚手架作业的各类结构物。

a.3.2直角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90°固定的连接件。

a.3.3对接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180°固定的连接件。

a.3.4旋转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360°范围内任意角度连接固定的连接件。

a.3.5内井型:搭设于口字型作业结构内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a.3.6外井型:围作业结构而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a.3.7凹型:分平凹和直凹。是指凹型作业结构,在凹内搭设的三面脚手架结构。

a.3.8立杆:是指与地面垂直的杆、是脚手架受力杆,它的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有重量传导到地基上,一般单根长度为6米。

a.3.9大横杆:是指与作业立面平行,沿脚手架纵向布置的水平长杆,与立杆连成整体,一般单根长度为6米。

a.3.10小横杆:是指与作业立面垂直,沿脚手架横向布置的水平短杆,与立杆成整体。

a.3.11斜撑:指紧贴脚手架宽度方向的外排立杆,与立杆斜交并与作业面成45~60°角的杆。一般沿脚手架的立杆与小横杆连接形成的长方形的对角线设置,上下连续设置成“之”字型,用于将脚手架形成三角稳定结构,防止架子沿纵长方向倾斜。

a.3.12剪刀撑:指与脚手架长度方向的外排立杆斜交,与作业立面平行、与地面成45~60°角的支斜杆。一般要沿脚手架的整个高度贯穿脚手架的多个立杆与大横杆,用于将脚手架连成整体,形成三角形,增加整体稳定性。

a.3.13抛撑:是指支点在脚手架外与宽度方向多个立杆斜交的支杆,与地面和作业面均成45~60°夹角,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a.3.14八字撑:指内井型、凹型脚手架的拐角处水平搭设的连接相邻两面脚手架的水平撑杆,与地面平行,与两面脚手架构成等边三角形,相邻两个拐角处的撑杆呈“八”字形,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a.3.15连墙杆:指与作业结构相互连接的水平杆,能承受拉和压的作用力,主要用于高度较高的脚手架,可以承担外排立杆不均匀产生下沉所产生的载荷和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业结构上。

a.3.16步距:相邻上下水平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a.3.17跨距:相邻纵向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a.3.18横距:脚手架立杆的横向间距。

a.3.19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a.3.20构配件:主要指脚手板(钢网板、钢网片)、脚手杆、扣件、梯子、铅丝等。

a.4规范内容

a.4.1脚手板

a.4.1.1钢网板:规格一般宽度为300-400mm,长度为2200-3000mm,现在常用的有2200mm×400mm;2200mm×300mm;3000mm×300mm等三种规格。每块最大质量不宜大于30kg。钢网板必须经压重试验,钢网板二头距端面100mm搁空,中间载重500千克,10分钟无塑性变形。

a.4.1.2钢网片:规格为1000mm×750mm,用φ10mm的圆钢和σ4-σ5mm钢板网焊接制作,钢板网与圆钢每一点连接处焊接牢靠。

a.4.2脚手杆

a.4.2.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

a.4.2.2脚手杆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a.4.2.3新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旧钢管无凹凸状,无疵点裂纹和变形,杆件两端切口应平直,严禁斜口,毛口,卷口等现象。

a.4.2.4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不得>0.5 mm;各种杆件钢管的端部长度l≤1500 mm时弯曲应≤20 mm;立杆钢管长度3000 mm≤l≤4000 mm时,弯曲应≤12 mm;立杆钢管长度4000 mm ≤l≤6000 mm时,弯曲应≤20 mm。

a.4.3扣件及其附件

a.4.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扣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a.4.3.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a.4.3.3扣件不能有裂纹、气孔、疏松、变形、砂眼等铸造缺陷。圆弧差异不得超过±0.5mm,铆钉中心偏差允许0.5mm,铆合处活动应良好;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要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的间隙要小于1mm。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成;扣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抗拉强度3.234×105kn/m2,延伸率≥8%。

a.4.4梯子

a.4.4.1分直梯和斜梯两种。按焊接工艺要求焊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a.4.4.2直梯:规格一般为2000 mm×400mm,用φ20的钢管焊制,梯子上端有挂钩。

a.4.4.3斜梯:规格一般为2400mm×500mm,用63mm×40mm×σ4mm以上角钢跟40mm×12mm×σ2.5mm格栅踏步焊制而成,梯子上端有挂钩。每架斜梯最大质量不宜大于30kg。

a.4.5铅丝

使用12#、16#正品铅丝。钢网板与钢管连接用双股12#铅丝,钢网片与钢管连接用双股16#铅丝。

a.4.6安全网

现场使用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大小50-100mm。使用维纶、锦纶、涤纶等材料编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性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

a.4.7搭架规范

a.4.7.1总体要求

a.4.7.1.1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其横向长度应分别超出作业面两端点500mm为宜,纵向高度应超过最高作业部位1.5m以上。脚手架结构的任何部位与作业结构表面距离应保持在100-200mm。若超过300mm应加设栏杆或安全网。

a.4.7.1.2搭设顺序:检查地基--摆放扫地杆--由里向外逐根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设置第一步横杆(先装小横杆再装大横杆),设置临时连墙杆或抛撑--向上设置第二、三……步横杆--设置连墙杆、斜撑、八字撑、剪刀撑等--铺设脚手板--架设梯道--挂设安全网。

a.4.7.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自下而上逐层搭设。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并检查其牢固性。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八字撑等的搭设应随立杆、横杆等同步搭设。

a.4.7.1.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原则上在其上下禁止从事其他危险交叉作业。搭设时,要保管好扣件、工具及材料防止坠落伤人。严禁从上方向下掷物,要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

a.4.7.1.5脚手架层高要求,各层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8~2m。

a.4.7.2脚手杆

脚手杆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扣件连接、固定,禁止用铅丝、绳索等代替扣件使用。

a.4.7.2.1立杆

a)立杆的垂直偏差,当架高在20m以下时应不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20m以上,不大于架高的1/400~1/600,全高的最大偏差不大于100mm;

b)高度低于20m的脚手架立杆间距应不大于2500m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立杆间距应不大于2000mm;

c)靠舱壁一侧脚手架的立杆可以从距舱壁水平距离不大于1000mm处竖立杆;

d)冷作换板工程量较大的脚手架,靠舱壁一侧立杆跟舱壁距离应小于300mm;

e)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如因管端出现毛刺、卷口情况少量对接时不得少于三只扣件。

a.4.7.2.2横杆

a)横杆偏差:大横杆、小横杆应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许超过5mm/m;

b)大横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6m;

c)大横杆需要接长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d)大横杆对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跨距的1/3;

e)大横杆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大横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f)每个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g)作业层用钢网板铺设与小横杆上时,小横杆须设置于大横杆的上方,非主节点处的小横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跨距的1/2;

h)作业层用钢网片铺设在大横杆上时,大横杆须设置于小横杆上方,作业层相邻大横杆间距须小于300mm。

a.4.7.2.3连墙杆

a)脚手架宜根据需要设置连墙杆增加稳固性,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杆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作业结构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a.4.7.2.4抛撑

当搭设高度低于7m时,可采用设置抛撑的方法保持脚手架的稳定,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在立杆与抛撑之间,在距地面200-500mm处加一加强杆,用以加强整体结构。当搭设高度高于7m,不宜设置抛撑时,应设置连墙杆。

a.4.7.2.5剪刀撑

a)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b)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c)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不小于800mm,用3个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钢管端头不应小于100mm。

a.4.7.2.6斜撑

a)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斜撑;

b)高度在20m以下的内、外井型(封闭型)脚手架可不设斜撑,高度在20m以上30m以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斜撑外,中间应每隔9000mm设置不同方向一付。30m以上的高层脚手架每隔7200mm设置不同方向一付;

c)斜撑接长不得用对接扣件连接,应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不小于800mm,用3个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钢管端头不应小于100mm。

a.4.7.2.7八字撑

内井型、凹型脚手架在拐角处沿高度方向每隔4000mm(2步)设置一道八字撑。

a.4.7.2.8栏杆

每层脚手架上必须加设两道防护栏杆,栏杆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道栏杆距脚手板高度为1050mm,下道高度为500mm;槽形、波形仓壁等作业结构与脚手架结构间距超过300mm时,应加设栏杆。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须加设栏杆封头。

a.4.7.2.9扫地杆

在斜板等有坡度的地方竖立杆时,必须安装扫地杆。

a.4.7.3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00~200mm。

4.7.3.1 钢网板

a)钢网板铺设时,应设置在三根横杆上。当钢网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杆支承,但应将钢网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b)钢网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钢网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杆,钢网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钢网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钢网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c)钢网板铺设时,宽度方向不应小于两块网板宽度;

d)钢网板探头端四侧应用双股12#正品铅丝与支撑横杆可靠固定。

4.7.3.2 钢网片

a)钢网片长度方向应平行于支撑横杆铺设,必须设置在三根横杆上。确需宽度方向平行于支撑横杆铺设时,应增加一根横杆,将网片设置在四根横杆上;

b)网片铺设时,支撑横杆间距必须小于300mm,网片宽度方向应超出支撑横杆50~100mm;

c)钢网片应对接平铺,用双股16#正品铅丝将前后两端四点与两侧支撑横杆可靠固定。

a.4.7.4扣件

a.4.7.4.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a.4.7.4.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a.4.7.4.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a.4.7.4.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a.4.7.4.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a.4.7.5梯子

a.4.7.5.1脚手架上、下梯子应布置于脚手架作业层外侧,不宜占用脚手走道。

a.4.7.5.2脚手架梯子布置时要做好防坠落措施,易坠落面应使用防护栏杆或安全网保护。

a.4.7.5.3脚手架梯子应使用斜梯搭设,斜梯两侧应安装扶手,梯子应与横杆可靠固定,用钢网片铺设时,梯子下端应铺设2层钢网片。

a.4.7.5.4不宜使用斜梯时,经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可以使用直梯。直梯应布置于脚手架作业层走道外侧,按斜梯搭设标准错层布置,搭设休息平台。走道上梯口孔洞采用单护拦用作防护。

a.4.7.6安全网

a.4.7.6.1超过三层的脚手架搭设,至三层时必须挂妥安全网。

a.4.7.6.2悬挂式脚手架梯道、工作平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做保护,脚手架底层需用安全网兜底。

a.4.7.6.3斜梯侧面坠落端及底部须配备安全网。

a.4.7.7拆架规范

a.4.7.7.1拆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拆架顺序和措施。

a.4.7.7.2应检查、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a.4.7.7.3应进行必要的拆架安全技术交底。

a.4.7.7.4必须严格按顺序拆除,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a.4.7.7.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设置连墙杆和斜撑加固。

a.4.7.7.6脚手架拆除应划定作业区域范围,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专人指挥、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a.4.7.7.7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换人。

a.4.7.7.8拆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a.4.7.7.9运至地面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a.4.7.8特涂脚手架搭、拆补充规范

a.4.7.8.1脚手架须做好防静电、防燃爆措施。

a.4.7.8.2脚手架搭设须保持整体平稳,脚手架不得有晃动,构配件间须坚固,不得有摩擦,必要时应加垫保护隔离。脚手架任何部位不得触碰作业结构,应保持150-250的间距。

a.4.7.8.3脚手架上下应急通道、工作走道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脚手架应按特涂要求,搭设辅助跑道。

a.4.7.8.4脚手架顶层与舱顶应保持1700-1800mm的高度,其余各层应保持1800-2000mm的高度。

a.4.7.8.5脚手拆架前,须经通风测爆检查合格。应做好保护措施,防止碰撞、损坏涂装油漆,对易触碰的部位应进行必要防护。

a.4.7.8.6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物件坠落至舱底,扣件应扣在钢管上同时出舱。

a.4.7.9脚手架检查验收标准

a.4.7.9.1脚手管没有弯曲、变形、断裂、锈蚀严重的现象。

a.4.7.9.2脚手板没有缺陷和损伤,没有扭曲、变形,焊点没有脱焊。

a.4.7.9.3斜梯、直梯没有开裂、扭曲、脱焊、变形、损伤等。

a.4.7.9.4安全网没有破损、缺口等。

a.4.7.9.5脚手架立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20m以下时不大于2500mm,20m以上时不大于2000mm。作业结构侧挑头不大于1000mm。

a.4.7.9.6横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钢网板横杆不少于三根,钢网片横杆间距小于300mm。

a.4.7.9.7脚手架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斜撑、抛撑、八字撑等设置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a.4.7.9.8脚手架施工和行走通道、平台畅通、规范、牢靠、平整。

a.4.7.9.9所有工作平台、通道的开口面是双护栏,护栏高度符合要求。

a.4.7.9.10脚手架梯道设置合理、各层错位、有休息平台、捆绑牢固、挂设安全网。

a.4.7.9.11脚手管所有杆件用扣件连接紧固牢靠。

a.4.7.9.12钢网板、钢网片分别用12#、16#双股铅丝绑扎牢固,间隙和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钢网板铺设2块以上,钢网片竖向铺设。

a.4.7.9.13脚手架与作业结构间的连接牢固,间距符合要求,小于200mm。

a.4.7.9.14脚手架能够覆盖施工需要的区域,满足施工的要求。

a.4.7.9.15脚手架能够按照施工的需要预留有材料进出或上下的通道。

a.4.7.9.16脚手平台的设置符合工程施工人员的站位需要,无须再进行垫高作业。

a.4.7.10材料点检标准

a.4.7.10.1材料点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a)各种材料使用后没有复检;

b)脚手板、钢网有破损而未修复;

c)脚手杆、脚手板弯曲、有裂纹在未修复及锈蚀严重;

d)直角、旋转扣件开口过大而未修复;

e)扣件螺杆变形或螺纹损坏而没修复;

f)安全网有烧损、割破、腐蚀、绽开等现象未修复。

a.4.7.10.2材料点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钢脚手板严重扭曲变形;

b)钢网严重损坏(破损直径达150mm以上的);

c)钢脚手板两边钢网有锐角,开焊200mm以上;

d)脚手杆弯曲变形较严重无法修复及有裂纹;

e)扣件严重损坏和螺纹部分无法修复;

f)对接扣件有裂纹、断裂;

g)直角、旋转扣件开口磨损达厚度10%;

h)受到从5m以上高空落下60kg以上物品冲击的安全网。

第5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4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第6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gj   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

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

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

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7篇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6-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金属脚手架搭建、拆卸、移动和使用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 技术负责人:指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风险的人。

(二) 作业人员:指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能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的人。

(三) 脚手架:指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物料的平台。

(四) 斜道:指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 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 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第九条 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条件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十条 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将脚手架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高度超过50米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作业技术方案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 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具体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

(一)高处作业。

(二)现场存在的电力线路或工艺设备。

(三)危险区域划分。

(四)作业环境。

(五)邻近作业人员的相互影响。

(六)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七)气候的影响。

第十三条 脚手架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脚手架管理采用绿色和红色警示牌进行标识(见附录a):

(一)挂绿色“脚手架准用牌”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二)挂红色“脚手架禁用牌”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三)警示牌悬挂于脚手架斜道或爬梯入口等醒目处。

第十五条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

第二节  脚手架材料的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金属脚手架材料(如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应有厂商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重复使用的金属脚手架材料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七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φ48×3.5、φ51×3或φ51×4的无缝钢管,且同一脚手架中不同型号的钢管严禁混用。

第十八条 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第十九条 扣件应无裂缝、无变形,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第二十条 在入库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第二十一条 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三节  脚手架搭设作业要求

第二十二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应按技术方案进行。不需要编制作业技术方案的,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第二十四条 作业区域地面应设警戒带和警示标识,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第二十五条 严禁携带物品(工具、材料等)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第二十六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过程中严禁高空抛物,严禁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严禁中途停止搭设作业。

第8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实践探讨综述

根据施工现场实习经验并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近年来,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脚手架安全事故位居施工现场总体安全事故前列。目前脚手架施工中仍存在着脚手架材料不合格、施工技术不过关、安全监督局于形式等相关问题,这些都是诱发脚手架事故的因素。一些不法商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建筑材料质量,对职工进行较少安全技能培训导致事故的发生频繁。我国虽已借鉴国内外经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但仍有待于完善。

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脚手架作为施工的必备工具与人的安全紧密联系。人的安全是建筑生产的大前提,因此及时更正建筑安全技术管理模式中的种种弊端刻不容缓。

我们应该对以往发生过的脚手架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具体研究,找出危险源和潜在不安全因素,采取适宜的管理模式。

1 国外脚手架安全管理研究现状

在安全管理界几个堪称典范的国家-英国,由事故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到项目总成本的3%至6%;而据美国在1996年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由工程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占到其总成本的7.9%至15%。就如何来降低该领域的工程事故发生率,这是世界各国应该关注的焦点和应该迫切等待解决的问题。

在美国的一家建筑安全软件公司委托伊利诺斯大学,开发了各种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软件,它强大的数据库信息为用户提供了安全管理的全部信息,比如各种事故信息、建筑施工规章制等,用户通过注册,使用其开发的安全绩效评价软件、安全施工监控软件等来进行脚手架施工现场的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并制定安全管理计划,进而预防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可以发现,整合项目管理理论、安全管理理论,运用信息化和it工具,来实现科学的安全管理。可见要开展安全管理实践,这是当今全世界建筑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在研发安全管理技术和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方面,it技术和信息化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发达国家在研究这方面已经历经近15年时间,累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并仍在继续发展着。如何将gis和虚拟现实和3d模型等先进的信息化工具运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中,实现更为智能化得安全管理,这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研究的热点,将成为一种时代潮流。

美国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家监督、企业负责、保险制约以及行业资讯四个方面。美国建筑施工现场有许多有特点的安全设施。可见美国人从设计、加工预制构件阶段就考虑了施工阶段防止人身事故。美国的安全检查还采用“突袭制”有效的抑制了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962年4月,美国公布了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运用到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安全系统工程产生之后,各种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的系统方法不断涌现。1961年,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创造了事故树分析(fta)方法。20世纪60年代中期,英国成功开发了概率风险评价(pra)技术。1964年,美国道(dow)化学公司开发了用于化工装置安全评价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其他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的系统方法也不断出现。常见的定性分析方法有: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性可操作性研究分析法、作业危害分析法、因果分析图法等。常见的定量分析方法有事件树分析方法、事故树分析方法、系统可靠性分析方法等。措施。建筑工地的安全标志不多,但所有危险设备如带电设备都有危险警告,这些都对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日本早在50年代已大量开始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到了50年代中期,应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己占主导地位,但由于不断的发生了严重伤亡事故,在一年内伤亡人数已达到近2856人。因此,脚手架的生产施工安全问题足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但据日本建设工业会得介绍,近十多年来,日本并没有因脚手架质量的问题而产生伤亡事故。

日本,除了生产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先进之外,更关键的是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制和权威的质量监控机构。日本各种模板、脚手架产品标准均由工业会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每年还组织标准培训班或各种研讨会。我们不妨借鉴其经验,以达到有效控制和避免我国脚手架质量事故的发生。日本由于不断提高脚手架的技术水平,加强对脚手架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监督管理,不仅为施工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保证了脚手架的安全。据日本板社工业会介绍,近十多年内。日本没有因脚手架质量问题产生伤亡事故,目前,在脚手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我国与日本还是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脚手架,提高脚手架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生产、租赁和施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脚手架的施工安全。

第9篇 脚手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1、拆模板时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顶等跌落,脚手架要垫衬防护;

2、脚手架安装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锈漆。

3、模板的支撑严禁以脚手架作为支承点。

4、拆下的门架及其配件要进行保养和维修。而后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底面设置枕木垫衬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设有遮雨设备;严禁在脚手架上堆存材料、构件等杂物。

5、为了在拆除门架式脚手架时,不因使用过久连结处锈蚀而咬死,故在连接销插入门架前宜涂上黄油。

6、定期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维护检查;管件、扣件、绑扎件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更换、紧固或者进行安全处理。

7、脚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网、马道要定期检查维护清扫,严防杂物坠落。

8、安全警示标识要保持清洁醒目

第10篇 搭设拆除使用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1.为保证施工安全,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进行控制,特订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了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程序、分级验收、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gj128-2000,j43-200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三、管理职责

1.机电物资部部负责购置或租赁脚手管(杆)、扣件、脚手板、架等部件的维修、管理,确保所发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新购置的脚手架管、扣件,厂家、供货商必须提供出厂检验 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

3.无论是购置、租赁的管材、扣件到场后由机电物资部组织,施工管理部、技术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参加,进行查、验证工作,确认无产品缺陷、满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员方可领用。

4.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脚手架的管理,对脚手架整体高度在10米及以上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验收工作。

5.技术员(专工)、安全员参与特殊脚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验收,对脚手架和井架的搭设过程实行巡视监督。

6.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安全保卫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7.一般脚手架的搭设、验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员、施工场所的安全员及使用班组的负责人检查验收。

8.项目部负责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的管理。

9.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工作。

10.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所有脚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验收,并对施工、使用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四、脚手架管理内容

1.控制要求

(1)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持有地方政府或专责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明白交底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搭、拆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搭设。

(3)搭设特殊脚手架的作业指导书须单独编制,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板、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5)脚手架、井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部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

(6)正在搭设、拆除的脚手架必须拉设警戒区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使用”的标志。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挂牌禁示,标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7)借用脚手架时,借用单位必须征得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8)脚手架的实际承重量严禁超过设计承重量。

(9)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脚手架分类

(1)脚手架分为特殊脚手架和普通脚手架两类。

(2) 特殊脚手架主要包括:

①坠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装、安装、组合、检修用挂、支、悬吊脚手架和过桥、平台。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脚手架。

③在带电区、贵重设备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内有可能对人身、设备 、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脚手架。

④经过道路、桥梁、高压线的棚护架。

(3)普通脚手架:除5.2条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脚手架均为普通脚手架。

3.钢管脚手架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经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安全资质证三证齐全;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长度为1.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搭、拆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

(2)对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3)荷载超过270kg∕㎡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4)在构筑物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5)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6)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加垫板。如遇松土时应增加扫地杆。(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8)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10)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垫平钉牢。

(11)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而下两道横杆及围栏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12)采用垂直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 。

(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脚手架搭设后的检验

(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挂牌使用。

(2)搭设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见附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3)搭设高度在10米以上的脚手架,由架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4)在 带 电 区、易 燃、易 爆 等 危 险 区 内 搭 设 有 可 能 对 人 身、设 备、机 械 造 成严 重 后果的脚手架,由搭设单位负责人、班组技术员、工地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负责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挂牌使用。

(5)未经检查、验收、签证和挂牌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6.脚手架维护

(1)经验证合格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进行整改。

(2)脚手架的日常检修、维护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

7.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工地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部、技术质检部技术负责人检查、验证脚手架的牢固性;对存有隐患的脚手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2)脚手架拆除前,拆除单位应在拆除区域必须拉设警戒绳,在各通道口悬挂“正在施工、禁止入内”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4)拆除脚手架前,必须清理干净脚手架上和周围设备或建筑物上的遗留物。

(5)拆除过程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当天运到指定地点,并分类摆放整齐。

(6)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进行部分拆除时,必须经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对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脚手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再次挂牌使用。

(7)脚手架拆除前应进行一次拆除前检查,检验合格后验证人在《脚手架检验表》上签字认可后,悬挂脚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其它要求

(1)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3)在已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4)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木杆件和尼龙软梯,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等金属材料。

(5)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或平台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标志。

(7)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严禁用相邻的脚手架作受力杆件。

(8)钢筋吊架或钢筋爬梯的上端,必须用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构筑物(或构件)缠绕两圈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

五、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安全管理网脚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护上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空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凤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困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首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六)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检验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1)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2)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3)扣件紧固力矩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4)扣件紧固程序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七)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折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人墙过小一是影响支点强度,另外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拨出。

(八)杆件搭接

1、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防止受力后产生转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力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小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九)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十)脚手架材质

1、木脚手架应采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不得使用质脆、腐朽及有枯节木材。立杆梢径不小于7cm,横杆梢径不小于8cm。

2、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扣件由可锻铸铁制成,当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40~50n.m时,扣件本身所具有的抗滑、抗旋转和抗拔能力均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关于取消竹脚手架。

这次制订检查标准时取消了竹脚手架,因为原国家规程规定,作为脚手架的材质必须为4年生长期竹杆梢经不小于7.5cm的竹材,而目前各地搭设脚手架的材质远远达不到这一要求,直接影响了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另外,一些地区对竹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未进行严格控制(h≤2.5m),使搭设后的脚手架弯曲变形没有安全保障。

4、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当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的传力不合理,判定不合格脚手架,检查表不得分。

(十一)通道

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1)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

(2)拐弯处应设,通道及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4)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十二)卸料

1、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必须单独与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

第12篇 脚手架搭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搭设前应对脚手架及附件等逐一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变形、损伤和锈蚀的管件及附件。

2、必须严格按图搭设,搭设高度超过45m时需进行验算, 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3、应在结构的外边缘楼面上弹线,以保证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距离一致。

4、要注意脚手架基础施工的质量,避免发生不均匀沉降。底座底部应有

切实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基座滑动。

5、管件及附件吊运捆扎牢靠,保证在垂直运输时不发生散落,也要防止因捆扎不当使管件及附件等发生变形及损坏。

6、所有连接件(扣件、锁片等)必须处于固定位置。扣件在使用过程中会松动,必须定期检查紧固。

7、只有在影响施工操作时方可拆除门架式脚手架内侧的交叉杆,不能全部拆除而影响脚手架的稳定性。到操作完毕应立即装齐全部交叉杆。绝对禁止内外侧交叉杆件同时拆除。当拆除一侧的交叉杆时,脚手架上下部间必须满铺脚踏板或水平架。

8、首步门架的底端内外立杆应扣有统长纵向钢管一道,以保证门架底部的间距和防止滑移。 从最高一步向下每隔5步设一道水平加固杆,其间设交叉杆,以保证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

9、门架式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严禁硬装拆,或用物体重击和用撬棍橇动,要避免使门架及附件造成损伤和变形。

10、门架式脚手架上允许同时操作的步数如下:

40~50m时,允许2步同时操作;

19~40m时,允许3步同时操作;

18m以下时,允许4步同时操作。

11、搭设完毕的脚手架,要及时挂设侧向密目网,施工处的水平安全网,侧向安全网,人行马道,上下安全爬梯等防护付件,必须规范整齐。

11、搭设完成的脚手架要及时挂牌验收使用,安全标识要清晰醒目。

第13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在现场按特定的程序组装后,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升降设备,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种新式脚手架,并安装了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相较与悬挑式脚手架,它实现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提升架的准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暂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体的分包管理归口部门为公司设备部。对于公司所采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分包单位均实行准入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建立附着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单,公司各项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单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取。具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认证证书;

5.陕西省建筑设备与门窗协会的推荐证书;

6.租赁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的发包形式

1、虽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设备,现场架工进行安装、升降、拆除。在我国的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脚手架作业分包属于劳务分包,可以承担的是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外的其他各类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资质。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资质分为两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二级企业可以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因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不能够租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自行施工或将由仅具有脚手架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必须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明确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目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生产的许可是建设行政部门所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资质和产品的部级鉴定或部级验收,故进入施工现场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由于产品原理大体一致,但具体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部级鉴定或验收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造单位,都具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施工资质,所以应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提供与安装施工一起发包给同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这样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自己设计制造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于对构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装、维护责任明确。

3、专业分包单位应自行完成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仅仅包括安装、拆除作业,还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业。因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提升、下降作业都必须由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允许专业分包单位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总承包作业人员或其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同时还应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完成,需经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于建筑物高度超过150米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提升架安装前编制、审批完成。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五、提升架的组织机构管理(目前我公司实际实施的管理要求):

项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内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项目提升架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具体的人员分工名单,组织机构内的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机械工长、质安员、架工班长及班组等,租赁单位人员委托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提升架的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提升架的技术交底管理:

在安装之前,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应向有关安装人员进行交底,详细告知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如附着支承布置点位、导轨、导轮安装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坠、防倾装置安装要求以及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说明已辨识的危险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方案审批后,提升架组装前,项目部需进行书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的主管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赁单位在设备及材料进场后也需对项目部进行专项的书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现场管理:

1.提升架的搭设要求及架体管理:

(1)提升架的组装及架体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3)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4)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5)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7)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8)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9)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10)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螺杆垫圈加单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长度应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墙及框架结构的提升架承力钢梁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阳台边梁或悬挑梁上,宜设置剪力墙、连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预留孔位置应尽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时需采用钢管支顶加固措施)。如确需设置在阳台梁或悬挑梁上的,项目部应有该部分梁的承载力计算书,并应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12)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确保位置准确,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13)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20;

(14)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脚手架需采用木枋、层板铺满铺牢。架体最下口设吊顶装饰板,板面需刷黑黄相间油漆,装饰板应确保在架体使用期间的牢固。中间架体与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板,或采用水平兜网封闭。

(15)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16)当水平支承桁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双钢管且设置斜杆),确保其强度和刚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7)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18)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公司原则上在塔吊及施工电梯处不允许采用提升架,必须采用悬挑架)

(19)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一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20)外脚手架搭设必须规范、整齐,大小横杆伸出外架的长度基本一致(不大于150mm),外立面不多于四步架设置一道高度为18-20cm的踢脚板。有创优要求或重点项目外排横杆60cm间距设置一道,外排架体钢管需满刷明显的黄色油漆。

(21)架体在高度10米内必须有一次全封闭,脚手板离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5cm,脚手板与脚手板之间的缝隙不大于5cm;作业层应满铺设脚手板,作业层下方应有一层脚手板或安全平网防护层,防护层不应离作业层过远,一般防护层不超过一层高度。架体外侧必须用安全立网封严,并在安全立网内侧满挂一层钢丝网或塑料网,防止人、物坠落;

(2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

(2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内需设置上人通道,通道的设置应合理、规范。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防滑条等,并保持施工通道的基本畅通和稳固。

2.提升架的安全防坠装置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设置防坠装置,每次升降时必须使用防坠装置;

(2)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筑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3)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4)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合整体式升降脚手架的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80m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制动距离小于或等于150mm;

(5)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6)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提升架的升降及设备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均需采用电动形式;

(2)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前项目部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公司根据情况派人参加。架体首次提升或下降时项目部需召集组织机构内的所有人员及作业班组人员,并通知分包单位的委派的技术人员到场,架体提升或下降的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由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在现场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到及交底签字手续;

(3)所有的提升点均应按顺序统一编号,编号宜采用挂牌方式,并悬挂在醒目位置。电动葫芦进场及悬挂后持力前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的电动葫芦及插头均应有防尘、防雨、防砸措施,项目部应由专人定期对电动葫芦和链条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确保葫芦和链条的正常使用;位于同一升降范围内的电动葫芦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产品,出厂时均应有合格证;

(5)提升架的电气控制室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在架体上,电气设备的电线通过提升架时,必须用绝缘线与钢管非绝缘体隔开,电气控制由专业电工固定作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7)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项目部确定的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架体的每次升降总指挥均应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应委派项目部的其他人员专人负责;

(8)提升架在升降过程中的通讯指挥需确保畅通,要求使用对讲机且指定频道,指定的频道需独立,不得与其它工种的对讲频道有冲突;

(9)架体升降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10)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11)架体每次提升或下降作业均应先预升或预降100mm,并作出明显标记,预升或预降后对架体及提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全部符合要求后才能由总指挥下达提升或下降指令;

(12)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定的附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夜间,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4.提升架的使用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照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不得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结构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2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3kn/㎡;装修施工时允许同时作业层数为3层,每层的活荷载不超过2kn/㎡)。

(2)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①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② 在架体上推车;

③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④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⑤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⑥ 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6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设备等应每月维护保养;

(7)提升架每次升降及拆除时,均应在地面设置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

(8)当施工中发现提升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提升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提升架的验收管理: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

(1)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鉴定或验收证书;

(3)产品进场前的自检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5)各种材料、工具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测试报告;

(6)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首次安装完毕;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应按附表1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附表2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

5.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应对防坠、防倾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要求。

第14篇 钢管脚手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钢管脚手架使用,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钢管脚手架被错误使用或私自改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钢管脚手架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由脚手架施工队质量检查员或安全员按《落地式脚手架安全自检表》检查后,交使用部门安全员或作业长(施工人员)验收,待安监部安全主管(安全员)检验合格后,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脚手架使用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对脚手架进行拖拉、撞击、重压。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自改动、破坏脚手架各构件及安全网和挪动脚手架。

3.4 脚手架使用单位施工前应在脚手架周围拉设警戒带,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5 每天脚手架使用前,脚手架使用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带领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击、重压,脚手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业长。脚手架施工人员摘除“允许使用”牌,挂上“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通知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脚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脚手架整改申请。架子工作业长在接到申请单2小时内应到达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指派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整改。整改后的脚手架需重新进行验收方可使用。

3.8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脚手架检查及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3.9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项目部必须每十天组织人员至少检查一次。

3.10 项目部每3天要组织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以及班组长、和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项目部通知架子工作业长派脚手架施工队进行整改。

3.11 安全主管/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安全员、工程主管、作业长每天巡查时要检查脚手架,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2 如果工作量比较大,项目部要安排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架子工作业长安排从事脚手架维护留守人员的数量和留守天数,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员在日常对脚手架巡查时要检查是否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有限公司

*******工程

****年**月

第15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内容1

脚手架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础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侈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木脚手架立杆埋设时,可不设置扫地杆。埋设深度30-50cm,坑底应夯实垫碎砖,坑内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没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1)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2)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3)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4)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2)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3)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距不大于15m。

(3)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4)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5)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扣件。

4、横向剪刀撑。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第16篇 碗扣式脚手架管理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脚手架施工和使用应设专人负责,并设安全监督监督员.以确保脚手槊的措设和使用。

(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大模板不得直接顿放在胂手架上。

(3)混凝土输送管、布料杆及塔架拉结缆风绳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4)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严蔡乱堆乱放,虚及时精理各层堆积的杂物.

(5)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主管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6)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接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木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作业中.如遇到6缓及以上大风、雨雪、大露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工作。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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