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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0

调度管理制度

调度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有序和协调。它涉及到生产计划、人力资源分配、物料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科学的调度手段,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调度:规划和控制生产流程,确保生产进度与市场需求相匹配,避免资源浪费和产能过剩。

2. 人力资源调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任务,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3. 物资调度:监控库存,及时采购和分配物料,保证生产连续性,减少库存成本。

4. 设备调度:维护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和使用,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

5. 应急调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降低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重要性

调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效的调度可以:

1. 提升生产效率:通过合理调配资源,减少等待时间,加快生产节奏。

2. 降低成本:避免过度库存和设备闲置,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 保障服务质量:确保产品按时交付,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4. 增强企业竞争力:在市场变化中快速响应,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方案

1. 建立健全调度系统:制定详细的调度规则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调度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引入信息技术:利用erp、mes等系统,实现调度信息化,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速度。

3. 培训和激励:定期对调度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4. 定期评估和调整:对调度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度策略,保持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5. 加强沟通协作:鼓励部门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减少调度过程中的误解和冲突。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个高效、灵活的调度管理体系,从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调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j矿矿井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1、各级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连接煤炭生产各环节的纽带,是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等部门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机构,调度工作是各级领导加强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的重要手段。

2、调度工作的作用是: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灵活具体地集中统一指挥,实现安全生产。

3、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煤炭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组织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产和运销等任务。

4、调度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服从上级。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条条有回音,项项有记录。

5、各级调度室根据领导指示和安全生产需要,有权调动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和设备,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调度指令。有权检查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配合工作。

6、各矿井必须设立独立的调度室,包括调度室主任(调度长)在内不少于5人。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

7、必须坚持的9种制度

(1)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

各矿每天必须有一名干部值班,负责指挥当日24小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井(区)、段队干部至少有一名在井下带班,负责指挥当班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并严格执行班中三次汇报井下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

(2)各级调度室的当班逐级汇报制度,

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井(区)级不超过1小时,矿级不超2小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具体。

(3)事故汇报制度

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列级生产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逐级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中:重伤和列级生产事故在1小时内汇报;1~2人死亡事故在2小时内按规定内容汇报;3~9人的重大事故在3小时内续报事故调查报告;10人以上特大事故在5小时内续报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汇报事故抢救与进展情况。

(4)专题汇报制度

对领导和上级调度临时部署的专题任务,按上级要求的时间、内容进行专题调度和汇报,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保存。

(5)生产平�会议制度

公司、矿、井(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生产平衡会议,总结上一个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安排落实下一个月的生产计划。公司、矿坚持每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井(区)必须坚持执行每日大班生产会和由当班调度员主持召开的小班生产会制度。

(6)调度专业会议制度

主要任务是总结和交流调度业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调度业务水平。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矿半年召开一次,井(区)每季度召开一次。

(7)各级调度室要建立严格的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交班调度员要记清、交清、讲清,接班调度员要看清、问清、理解清,做好交接班记录。

(8)建立完善的图表、牌板、台帐、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矿、井(区)必须按调度工作质量标准化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最新的图表、牌板、台帐和原始记录。各种记录和台帐要字迹工整、清晰,按时间和类型分类妥善保管。

(9)调度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与验收,矿每月组织一次检查与验收。

第2篇 某生产指挥中心安全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调度职责

第一条 安全调度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也是公司产、运、销、电、煤焦化各板块得以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好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促使公司安全调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调度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安全调度的职责。安全调度是调度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日常调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公司进一步推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安全集中管控,确保安全信息实时、高效传递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调度,实现公司对各板块安全状况全天候、实时掌握与监督,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各厂(矿)调度室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反馈本单位生产运营过程中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各项安全规定、制度、上级文件贯彻情况,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落实情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推广建设情况、各类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第三条 安全调度机构的分级及汇报流程。安全调度机构共分三级。一级为神华集团生产指挥中心,二级为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三级为各厂(矿)调度室。正常情况下,各厂(矿)调度室向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向神华集团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一级调度部门有直接向三级调度部门调度的权利,三级调度部门有无条件向一级调度部门如实详细汇报相关情况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调度内容

第四条 安全调度的主要内容:

1、煤矿板块:有害气体监测及瓦斯抽放治理情况,三年瓦斯抽放滚动规划进展等,“一通三防”及有关制度落实情况,顶板管理及支护情况,矿领导入井及人员定位管理等,主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其它涉及安全调度的情况。

2、电力板块:锅炉燃烧及汽轮机运转监测,燃料供给保障情况,涉及电网安全的参数监测。

3、煤化工板块:关键位置的气体浓度监测及报警,关键点压力监测及报警,火灾报警,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等。

4、煤炭加工板块:关键位置的煤尘浓度监测及报警,火灾报警,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噪声等。

5、 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隐患的整改主要包括:集团安全大检查、公司安监局每月大检查、各单位自查等查出的重大及主要隐患的简要情况,整改时限进展情况等。

6、 其他安全信息:领导有关安全指示及贯彻情况,有关事故处置全过程及分析总结资料,通报国内相关行业重大事故,收集发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部委、神华集团公司文件,交流国内外安全管理的先进理念以及实践经验等。

第三章 安全调度例会

第五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上级领导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安全隐患整治跟踪工作,确保公司生产运营各环节处于安全、稳定、良好的运行状态。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全公司周安全调度例会,时间为周四下午3点。特殊情况下,安全调度例会时间和频次按神华集团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的通知为准。

例会主要内容:

1、公司本安体系建设情况,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乌海能源公司安监局每月1次的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检查出的各类主要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故通报及追查情况,落实集团公司、乌海能源公司领导指示以及其他安全问题。

2、由生产指挥中心安排的基层单位进行安全专题汇报。

例会召开形式:由公司安监局和生产指挥中心共同组织,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各厂(矿)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准备相关材料专题汇报。公司周安全调度例会召开后,生产指挥中心将整理后的会议纪要通过调度信息系统发布。

第3篇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一、调度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矿调度机构是煤炭生产的指挥中心,是生产指挥系统的指挥部,是联系煤炭生产各个环节,搞好安全生产和综合平衡的枢纽,按日、月、季、年度准确做出生产各项指标统计数字,并分发给矿长及有磁人员。

矿井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矿井生产的客观规律,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了解计划完成情况,按照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地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能够协调进行,并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为生产服务,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搞好安全生产。

二、调度工作的原则、职责和权限:

1、调度工作的原则;

调度工作要有严格的计划性、集中性、预见性、及时性和群众性,调度工作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调度工作要抓主要矛盾,统观全局,克服薄弱环节,以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

2、职责和权限:

负责日常的组织和指挥,全面完成生产任务,负责召开调度会议、平衡会议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种会议及领导生产方面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凡涉及影响生产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抓好均�生产,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的指示及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了解生产工作面的工程进度情况。

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生产情况的一手资料,建立健全完善各种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各种图表和牌板,及时提出调度日报和生产分析情况。

调度售货员有权参加生产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有权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调度人员根据领导的指示生产需要有权调度人力、物力及车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计划生产措施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各井口及技术人员及时提供情况和资料。

不断完善调度各种手段,加速调度系统的现代化步伐。

三、调度工作制度

1、调度责任制

为了加强调度人员的责任感和加强调度工作的严肃性。我们制定了《调度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员交接班制度》、《调度室主任(付主任)岗位责任制》、《调度人员考勤制度》。

2、请示汇报制

矿调度室及时把各井口及全矿产量、进米、出勤等情况向矿委会汇报,建立《日、旬、月、生产汇报制》专题事故汇报制度、专题汇报制度、有调度专业会议制度。

3、调度会议制度:

(1)生产调度会议

矿调度室每日召开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付矿长、调度主任或其它指定人员主持,各采区每班班前,召开调度会议,由井长或付井长主持。主要任务是分析生产情况,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平�,确定和落实生产任务,及完成生产任务的措施,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

(2)生产平�会议

每月召开三次,主要任务是总结每旬生产完成情况好坏的原因,研究措施,安排落实下步生产任务,对会议决定的问题调度室负责检查落实。

(3)作业计划落实会议

调度室主任参与每月依据矿计划做出的采掘安排,平�和落实下一个月生产作业计划和措施。按照矿计划和作业计划进行调度指挥,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均�地完成任务。

4、领导干部值班制:

为了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坚持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在值班期间,要根据调度员和井口的汇报,检查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完成生产计划任务。

5、牌、板、图的管理制度:

矿调度设立生产高度台帐,各种有关生产和安全的生产记录及各种报表,调度室设有有关生产图纸,生产技术指挥完成情况牌板。

第4篇 生产调度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调度站职责

(一) 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政策,搞好安全,生产,调度指挥。

(二) 在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对各生产队、组、提升运输及直接辅助生产的岗位实行统一调度指挥,认真组织日常生产,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三)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

(四) 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抓好信息反馈,使领导心中有数,准确指挥生产。

(五) 掌握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填写原始记录,并按时间向分管领导和经理报告。

(六) 掌握各队组的工时利用,督促完成生产任务。

(七) 掌握井上、下各生产环节情况,保证各环节有机联系,相互衔接,正常运行。

(八) 及时掌握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严抓掘进质量管理的各道工序,保证掘进质量。

(九) 负责整理生产调度资料,妥善保存。

(十) 按时参加生产例会。

(十一) 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二条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 项目部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有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并配备一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作副值班。

(二) 值班的项目部领导是当日矿井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全权指挥者和组织者,在生产行政管理上,有权指挥一切,各单位必须服从,否则影响生产要追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

1. 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一切问题,保证正常生产,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2.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3. 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当日遗留问题认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通知生产调度站长,提到生产碰头会上解决,问题要条条落实,不准推诿不办。

4. 分析完不成任务的原因,追查处理互相扯皮影响生产的问题,对基层请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5. 对值班当日发生的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责任,并作出处理意见。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第三条 调度汇报制度

(一) 调度汇报是煤矿生产调度指挥的必要手段,是上级单位了解下属单位情况的有效途径。

(二) 各基层生产单位每班将生产情况向生产调度站汇报三次。

(三)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将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 调度汇报的原始材料要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四条 调度交接班制度

(一) 生产调度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

(二) 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一律提前十分钟报到,并做好以下几点:

1. 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班制度。

2. 当班发生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正在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五交清”。

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掘进影响原因。

交清完成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

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

交清正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

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和可能出现情况。

3. 接班调度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薄上签字。

(三) 坐台调度员交接班要履行手续,填写交接班日志,内容包括计算机等的工作情况,机房卫生、财产等,接班人发现交班者留有问题未处理或隐瞒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值班主任。

第五条 调度资料保管制度

1. 班、日调度记录要保持三年以上。

2. 调度日报、旬报与文字分析保存一年以上。

3. 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二年以上。

4. 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要保存5年以上。

5. 死亡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析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永久性保存资料。

6. 生产调度站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安全数据,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按渠道对外公布。

第5篇 瓦斯调度管理制度

1、建立通防调度值班室,配足值班人员,对瓦斯进行24小时进行监控或调度。

2、负责接受井下各处通风瓦斯情况的汇报、记录。安排布置各班通风瓦斯工作,解决井下随时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

3、每日填写通风日报并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签阅。

4、值班期间,吃住在矿,不准擅离职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通防科长、矿长、矿总工程师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6篇 调度设备及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5.1调度设备配置标准

1、调度台使用公用电脑2台,统计员电脑1台。其他共有8台电脑均能进行终端工作。

2、通讯设备。调度台安装四部24小时专线电话,其中调度电话两部,银川地区内部电话一部,外线一部。人均一部小灵通电话。配备数字电话系统,具备单键拨号、单键转接、呼叫转移、呼叫等待、语音留言、来电报号、电话录音、强打、集呼等功能。与井下的小灵通通讯联网。

3、会议设备。采用高清电视电话会议设备,投影系统。为调度系统视频会专用,配备便携式麦克风,会议控制采用简易的人机对话模式,在会议室内主持人员就可以视频对话。系统还应具备录音、录像、摄像等功能。

4、打印、复印设备。我室已配备三套打印、复印设备,具备连续打印、复印功能,实现打、印自动完成,适用纸型包含a3、a4、b4、b5等。

5、传真设备。我室配备有两台传真设备,适用纸型至少包含a4、b4,传真设备一机一线、专线专用。

1.5.2调度设备管理制度

1、调度室负责井上、下工业电视设备和通讯设备及线缆的安装,设计维修和检查等管理工作。

2、调度室负责将安装后运行正常完好的通讯、工业电视等设备移交给使用单位使用,并有书面的移交手续。

3、调度室负责对井上、下所有工业电视设备和通讯设备及线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线缆吊挂,设备移设卫生不符合标准的进行反馈和考核。

4、调度室必须建立和完善设备和线缆的统计台帐,巡检和检修记录,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

5、调度室监测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工业电视设备运行状况,出现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调度,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6、调度室负责井上到井下各车场内的工业电视设备和通讯设备线缆吊挂设备移设完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7、各采掘工作面生产单位负责本工作面到巷口绕道内的工业电视设备和通讯设备线缆的使用、看护、移设、吊挂清洁管理工作。

8、各采掘工作面风机两巷的线缆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及时交回调度室并办理书面手续;交回的每根线缆长度必须在200米以上或在每个接线盒处回收(不含光缆),交回必须带有接线盒。

9、使用单位内的工业电视设备和通讯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出现故障或不完好等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否则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

10、有关单位工作范围内的通讯设备和工业电视设备及线缆由各相应单位负责设备使用、看护、管理,要求设备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随意移动安设位置,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否则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

11、根据产品说明正确使用小灵通,入井要有足够电量确保工作时间能正常使用。严禁以各种形式或借口,不带小灵通入井。

12、小灵通手机的维修及管理统一由调度室负责。

13、小灵通手机的审领及退还统一由调度室负责,严禁各单位私自调剂。

1.5.3 调度室办公环境卫生区域划分及管理制度

一)卫生区域划分:

组别责 任 区 域具 体 要 求
调度

一组

小会议室(包括:沙发、茶几、窗台、墙面、地面)保持一周两次打扫(包括周二大扫除)日常保持无积尘
大厅地板擦小会议室窗户玻璃
调度

二组

调度大厅三个台面(电脑、打印机、键盘等)、空调、东墙面日常保持无积尘
工业电视、花卉清洗工业电视保持一周擦两次(包括周二大扫除)、花卉清洗(1次/10天)。日常保持无积尘。
调度

三组

大厅北墙的两扇窗户玻璃、窗台日常保持光洁
调度大厅玻璃门、玻璃墙。日常保持光洁
司机班调度晨会会议室周二集体大扫除,每日中班打扫一次,打扫完后将窗户关闭并拉上窗帘

二)制度要求:

1、每班打扫调度大厅(拖地),夜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将大厅台面(包括显示器、键盘等)、地板、会议室桌面擦拭干净。清洁工具交接班。

2、每班随时将会议室椅子、烟灰缸摆正。

3、除日常维持外,每周利用周二学习时间组织一次集中大扫除,要求自觉打扫,并由分管主任进行区域检查后方可离开,未经检查擅自离开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两次以上的将给予经济考核。

4、严禁在调度室大厅内吸烟。

第7篇 企业调度室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二、 范围

适用于本矿调度、安全、生产部门。

三 、调度管理制度

调度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调度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协助企业领导人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参谋部,是连接企业生产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枢纽,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全面科学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日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煤炭工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我矿的长期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黄陵县南川二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调度室工作职责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命令、文件组织安全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处理,搞好各类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工作。

(1)调度室是全矿的调度指挥中心,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日常生产组织协调和通讯调度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地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2)负责召开调度例会,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区队之间的关系。坚持原则组织好各个部门、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挡手问题,克服生产薄弱环节,确保我矿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

(3)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严肃认真地按班、日、旬、月检查对照计划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消除可能出现的影响生产的因素和困难,实现均�、高产、高效。

(4)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切实做到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5)按照作业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好日常的生产准备工作,抓好基建项目、矿井接续、采掘衔接、设备检修、安装拆除等重点工程,确保企业健康有秩发展。

(6)负责组织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对矿井停产检修和季节性工程进行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类工程的按质按时完成。实现总体平稳、纵横协调、均衡生产。

(7)认真细致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信息畅通、令行禁止”既是调度工作的原则,也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对领导指示、工作安排或上级通知、通报要及时地、不折不扣地下达,随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对基层汇报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有关矿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按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记录。

(8)负责召集有关调度会、生产会、协调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检查本企业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凡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9)负责落实矿领导值班和调度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和调度值班情况。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全矿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全矿当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并协助值班领导在矿调度室会上进行汇报。

(10)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领导指示、工作安排、紧急命令的传达和落实,并根据领导指示,对执行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关处罚。

(11)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台帐、图表、牌板。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

(12)负责组织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搞好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演练工作。

(13)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操作、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14)负责矿井通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15)负责井下临时用工的安排、检查、验收和结算工作。

(16)负责地面辅助职工的考勤工作。

(17)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记录、运行统计技术,认真对原始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8)不断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调度信息化建设,实施人才培训(培养)战略,全面提升调度工作水平。

(19)、完成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创建标准化调度室。

2、调度室工作权限

(1)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3)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接到命令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参与行动的单位和个人,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4)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安排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落实整改。

(6)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对矿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有权对上述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7)有权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和对调度通知(通报)及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罚或通报批评。

(8)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8篇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范例

一、 目的

为全面完成矿井全年原煤产量和掘进总进尺以及各项指标,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二、 范围

适用于全矿调度、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三、 调度室的职责权限

1. 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日常生产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地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2. 负责组织召开生产会及生产平�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平�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矿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指挥。

3. 负责调度、通知通报的上传下达,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4. 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特殊情况时根据安全生产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对不服从安排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5. 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四、 调度工作程序

1. 调度员提前到班,办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已办、待办事项和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接清、接全,文字交接不清的口头说明。

2. 接班后,调度人员核对各区队、班组的班作业计划、任务,统计好各班组的当班作业计划和出勤人数。查看上班的调度记录,熟悉情况,并严格按照接电话的顺序,问明地点、单位、姓名后,及时与基层联系当班计划落实情况和各辅助单位接班后的准备情况,明确当班的重点、关键,写明上班未完成的事项。

3. 班中定时调度基层单位生产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好生产、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4. 每个小班班末听基层小班的汇报,做好记录,并协助值班领导汇总下一班的生产计划和安全中应注意的事项。

5. 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指标完成数汇总,填写好调度日志,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并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安全情况分析,编写好日报、材料,由值班领导在早调度会上汇报全天生产安全情况。领导在会上的指示,要做好记录,并认真传达或贯彻执行。

6. 一旬、月完成后,要做出旬、月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并预测下旬、月的生产动态及发展趋势,并在早调度会上传达。

7. 每日、旬、月的作业计划完成数据,日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事故以及采掘出勤等,要做好统计和分析。

8.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好上级调度通知通报并负责落实,开好调度会并做好记录,办好领导交办事项,落实好基层要求解决的问题。

9. 每旬、每月分析总结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供给生产领导便于决策。

10. 当一个月的各项调度工作结束之后,要将调度记录、台帐、文件及各种分析资料整理存档,妥善保管。

五、 调度管理制度

(一) 矿值班制度

1、 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全矿矿井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每日早八点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备查阅。

2、 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晚八点调度班前会,并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并对安全信息卡反映内容,进行强调并及时安排复查,以利于安全生产。不按时组织班前会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3、 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中班或夜班必须组成小分队下井检查。可不按矿规定时间下井,但凡值班不组织小分队在中夜班下井检查的,每缺少一人次罚款20元。上井后及时填写值班人员下井记录。

4、 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在调度台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脱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向当班调度员说明情况及去向和联系方式;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否则罚款50元,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

5、 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安全检查或质量旬、月检,可不参加,仍按中夜班下井,以便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6、 值班期间如发生工伤或非人身事故(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或影响二十分钟以上的生产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分析,分析事故经过、伤情、责任等,汇报分管领导,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议上在汇报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时,一并汇报事故情况。经领导确认后的分析处理结果,生产事故报调度室考核并在网络办公上发布;安全事故由安监处考核并在网络办公上发布。(生产事故由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安全事故由安监处汇报)

7、 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须向本组值班负责人请假,有其它同志代替(同级别人员),但必须向调度主任说明,未说明或未请假者罚款50元。

8、 当班调度员要依照本规定掌握值班人员的活动情况,若发现调度员有帮助值班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100元。

9、 调度主任将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在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公布。

(二) 矿班前会议制度

1、 工区当日值班管理干部必须参加矿班前会,值班人员是指技术员及以上工区管理人员。

2、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为本单位当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期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笔和记录本,对矿班前会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的内容和有关会议精神做详细记录,及时在本工区班前会进行传达。凡未做记录者,由矿值班人员罚款50元。

4、 矿值班人员对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实行点名制度,凡人名与参加会议人员不相符的,不准参加会议,按无人值班处理,并罚主管区长50元。

5、 凡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必须在矿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主持召开本单位的班前会,传达矿班前会的精神和对本单位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生产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6、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不准迟到和旷会,矿值班人员要对迟到和旷会者进行处罚,迟到每次20元,旷会每次罚责任人50元,并在生产会上通报批评。

7、 矿值班人员要对区队召开班前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时召开班前会的单位,矿值班人员要对主管区长罚款50元,并在调度会上汇报值班情况时,将抽查情况一并汇报。

(三) 汇报制度

1、 生产科室的汇报制度: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巷道准备打钻、地质变化、材料准备、设备安装、支护方式及运输工作的改变,更换工作地点或施工队组,停开工通知单等各种交底,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生产区队要求生产科室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临时工程的准备及落实情况等工作。

2、 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须事先(紧急情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常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升降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工作。

3、 生产区队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况及中断生产如采煤溜子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1) 跟班副区长或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

(2) 班中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3) 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掘进区队要汇报当班配给车皮数量)。

4、 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班前会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5、 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6、 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

7、 班中进尺汇报:

(1) 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各掘进队验收员在交接班后一小时内必须把各迎头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早班17:00前、中班1:00、夜班9:00前。

(2) 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3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10元。

8、调度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水等)。

(2) 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区长或现场跟班区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① 新面安装时,本班安装进度、转入新面的材料设备以及待转入的材料和存在的问题。

② 撤面时,本班撤上井的材料、设备,转入新面材料,设备数量,本班结束后面上剩余的材料、设备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③ 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

④ 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⑤ 顶底板有水时,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9、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10、罚款单由调度室出据,由调度室主任在调度会议上通报。

(四) 生产事故考核规定

1、 发生生产事故后,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履行调度职责,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

2、 发生主提升系统(非正常)中断生产事故30分钟,机电矿长、机电科长、调度主任、调度值班人员、主管单位区长、技术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 井上、下主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停电影响生产超过10分钟的,机电科长、运转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10分钟内(地面)必须到达现场或(井下)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调度员必须通知机电矿长指挥处理。

4、 井上、下皮带发生事故中断生产30分钟,机电科科长、皮带工区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携带相应工具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 采区上、下山提升运输系统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机电科长、运搬工区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 采煤工作面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及以上的生产事故,调度室及时通知当日调度值班人员,接通知后当日调度值班人员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 采煤工作面遇到落差2.0米及以上断层,采煤矿长组织技术科长、分管采煤技术人员、采煤工区区长、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等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会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 掘进工作面遇到落差3米及以上断层,掘进矿长组织技术科长、分管掘进技术人员、掘进工区区长、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等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会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 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发现顶、底板有出水预兆、冒顶、局部瓦斯超限、放炮等安全事故时,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施工单位区长、技术员、技术科长、分管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 对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均由当日调度值班人员组织分析,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的原则,及时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于当日晚20点调度会、次日早会通报。否则,对当日调度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井下主要生产系统(主、副井、矸石山、提升系统、供水系统、主扇、压风系统)发生的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生产事故,采掘工作面2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参加分析,其他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分析,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 对生产期间辅助单位造成的超过10分钟的生产事故,每影响10分钟罚责任工区区长50元,副区长40元,依次累加。超过1小时以上的生产影响,并进行生产影响时间市场化考核,对影响的掘进进尺和产量进行预算后,影响单位承担30%。采掘工区自身原因影响生产的,同样处罚。

13、 各单位日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严禁超时检修(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的除外)。否则按第11条规定执行。

14、 各重要岗位机台,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因不按时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而影响正常生产,每次罚责任者100元,罚单位负责人50元,并进行通报。

15、 未经调度室批准严禁在生产时间内随意停风、水、电、皮带、绞车和其它生产设备,对违反此规定者除按第11条执行外,每次对责任人加罚100元。

16、 各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事故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否则,对责任者和工区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

(五) 会议点名制度

1、 生产及辅助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旷会。有特殊原因时,要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矿领导请假,并有副职替代,否则按旷会处理。

2、 矿生产调度会议、安全、经济分析等任何会议都必须提前五分钟到会场,每月一号早晨升旗仪式必须按规定参加,调度室负责点名。

3、 对旷会者每人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20元。

(六) 事故分析制度

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对分析出的问题由专业或单位负责落实解决。事故分析由当天调度室值班人员组织,事故相关专业人员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分析时必须找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拿出处罚和处理意见及接受教训、采取措施等。影响生产的事故能够分析的必须当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在第二天早调度会上汇报,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室做好记录,由矿值班人员第二天组织分析后再汇报,在事故分析中如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对当事人一次罚款50元,严重者交矿处理。

(七) 班组长、安监员班中汇报制度

1、 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监员对当班分管范围的安全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2、 班组长、安监员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班组长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安监员严格监督整改情况,并将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 班组长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得少于三次(接班、班中、交班)。跟班区长、安监员、班组长在遇到安撤面、过断层、老空区、顶板淋水、初次放顶、巷道贯通、现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清楚。

4、 凡未执行上述要求的,按下列规定处罚:汇报每少一次罚款20至200元,汇报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者,罚款50元。

(八) 区队管理干部值班制度

1、 区队管理人员按矿排定的值班表值班,值班期间为当日12点——次日12点。 值班人员必须于值班日8点前到调度室进行签到,禁止不签或代签,否则,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上午下井对所辖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全面检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及时、准确安排处理现场存在或随时出现的问题。上井后于12点前和前一天值班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清楚后前一天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2、 区队值班干部必须全面掌握本区队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安全隐患记录,对隐患及时落实到人,安排整改,做好值班记录,如实统计工区出勤情况。

3、 值班人员按时召开区队班前班后会,班前会签名并安排好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班后会分班组清点人员,落实班前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并且要有详实齐全的班前会记录。

4、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玩岗,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做好值班调度。值班期间超过15分钟没有在工区值班,按脱岗处理,每次对当日值班人员处罚50元。

5、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及时总结现场存在的问题,作好值班记录,并于早晚安全生产研究会上及时汇报。

6、 区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本区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落实矿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7、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失误或失职造成区队工作影响,甚至出现事故的,轻则工区作出相应处理,重则矿上追究责任直至撤职等。

8、 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得离岗(特殊情况向调度室说明去向并由其他区队干部代替),由矿值班领导、调度室随时检查区队干部值班情况。

9、 处罚:未安排专人值班或非区队管理干部代替的,罚主管区长50元;未及时向调度室报到罚值班干部20元;未按第7条及时汇报的,每次罚值班干部20元;班中饮酒罚款50元,通报全矿;无故离岗罚款50元;无人替代罚款50元;不参加区队班前会罚值班人员50元;无班前会记录本,罚主管区长50元;记录没有安全措施罚值班人员20元;每晚20:00矿调度会迟到者罚款20元,旷会者罚值班人员50元。

10、 附、值班人员安排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区长 技术员 区长 副区长 区长 技术员 副区长

(九) 采煤工作面安装验收规定

一、 采煤工作面安装前要成立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安装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监督检查安装质量和进展情况,负责对参与安装工作有关单位和人员跟踪考核。

二、 超前计划,重点调度

技术科要按规定提前安排工作面接续时间,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技术科、材料小组、供应科、机厂、安装工区参加,提前制定安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设备、材料型号、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工作面供电设计,安装安全措施,安装进度、工期负责人等)。机电科、材料小组提报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维修计划,经矿长审批后分别由供应科、机修厂、材料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安装单位必须按照安装时间表积极组织安装,不得拖延时间,确保按期完成。

三、 严格验收标准

工作面移交前必须形成通风、供电、运输(主、辅)、排水、防尘等系统,并达到下列标准。

1、 工程(断面、支护、轨道);按照技术科制定的《巷道移交标准》验收。此项工作在巷道竣工时进行。

2、 机电安装标准。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安装标准验收,由机电科负责(验收前,安装单位要先提交自检报告)。

3、 通风防尘。风量满足设计,要求防尘设施齐全完好。

4、 排水能力。水仓、排水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5、 文明生产。工作面范围内备用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巷道无浮矸、积水、杂物等,管线吊挂齐整。

四、 处罚

安装单位在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向调度室提交验收申请(否则不予验收)。由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对采面全面验收,凡不提交验收申请,按未按期完成处理,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第三次验收不合格,对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降级处理。

(十)矿井供车皮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矿车皮管理,从根本解决车皮供需不平衡现状,确保我矿生产的正常运行,使我矿的各项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加强矿车质量管理,严禁矿车带病运行,井上下损坏的矿车要及时维修,并对矿车的积矸进行清理,满足提运车皮合格数量;凡车皮积矸、煤达到20cm的,罚运搬工区当班值班工区管理20元/车。

为加快矿车周转,保证生产需求,运搬工区及时将井上、下设备材料占压的矿车或平板车转运到指定地点,井下料车辆升井后,由运搬工区通知用车单位卸车,用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按20元/辆_小时罚责任单位。

为严格杜绝井下闲置的平板车(含叉车)不及时打升井,而掀到轨道一边存放的现象。运搬工区对平板车、叉车进行编号集中存放管理,在使用过程中运搬工区必须做好平板车、叉车的使用记录。运搬工区负责

严格按区队要求装拌材料,拌装材料的矿车不得有煤矸杂物,保证装车材料质量要求,并在使用材料区队要求时间内将材料运到指定位置,由运搬工区电机车司机通知用料单位卸车,用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按20元/辆_小时罚责任人。

掘进区队下料所占用的矿车按供应车皮计算,采煤辅助工区用车由下井口把钩工负责记车号、考核使用时间,下班后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考核。

各区队使用车皮装矸必须按规定装满,凡出现欠装现象,每辆车罚责任单位20元,由运搬工区把钩工监督报调度室。

严格计划使用矿车,各用车单位根据当班工作计划安排,每班班前会向运搬工区提前报使用车皮计划数量,计划用车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用车数量的30%,因计划用车数量不实造成车皮积压闲置的,每闲置一辆车皮对计划用车单位罚责任单位20元;运搬工区要根据各区队的用车计划分期分批的合理供应车皮,并负责对用车单位实际用车量和积压闲置量进行监督考核。交接班后,运搬工区以报表形式分别向调度室汇报用车情况。

运搬工区接班后按各单位车皮使用计划在1.5小时内将首批车皮供应到使用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各单位车皮的连续供应。用车单位通知运搬工区运送车皮超过15分钟仍不供应车皮的,要向调度室汇报,并以此统计影响时间,按影响时间对运搬工区给予经济处罚,并承担影响区队的损失,处罚标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分钟,罚款50元。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90分钟,罚款100元。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90-180分钟,罚款200元,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180分钟,造成施工单位误工的,由运搬工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及运搬工区严肃处理。

运搬工区调车人员要与各用车单位人员分别建立原始供车记录,内容包括:供车时间、数量、矸石车数量及其他,记录内容填写要工整认真,并由双方签字作为车辆供应用车情况及分析影响的主要依据。

在完成落实各迎头计划车辆后,多余车辆重点供应西大巷两开拓迎头使用。

区上下山内各片盘配车:运搬工区配一名把钩人员负责分配车皮,按顺序分配车皮,各片盘口处掘进区队派至少两名把钩工负责摘、挂车,以重车换车皮,车皮放入前,要事先将重车联接好,并推到起钩位置。钩头在每个片口停留时间要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过5分钟,运搬人员负责汇报调度室;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区队不需车皮时,必须提前通知运搬分车皮人员,不需车皮又不通知运搬把钩人员,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不按顺序配车,罚款20元。影响生产按第七条处理。

如果不按以上规定汇报或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为更好地监督各单位用车情况,运搬工区派专人分片划区认真检查监督,凡发现者申请车皮而不用者或没用完又不按时返还的每辆车罚款20元。

运搬工区合理组织,副井每天保证向井下供应600个车皮(含料车)。否则,按5元/天_车扣罚。

管理人员下井发现压车皮现象,除根据调度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安排责任单位处理外,升井后到井口安全信息站填写罚款单,按20元/辆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管理人员下井加强压车的检查管理,发现压车要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否则发现管理人员途径路线发现有积压车皮现象存在而不进行安排处理的,按20元/车罚该管理人员。

(十一) 升入井料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料及设备升井管理,加快车皮循环,特制定本规定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1、各单位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及物料(不含备用设备、物料),必须及时装车并注明单位时间升井或转__地点等字样。

2、物料升井后,小料(除较多较重的物料外)由运搬工区负责按指定地点卸车、码放,皮带、溜头、溜槽、开关、支柱等较重较多的材料及设备由运搬通知有关工区卸车,工区超过一个小班不卸车的设备由运搬工区交机厂,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记录作为月底考核机电科(设备库)、材料小组、通防科或工区的依据。

3、严禁物料、设备去矸石山。在矸石车内的物料(设备),翻罐笼司机翻车后检查拣出,下班前交机厂或按指定地点码放,否则,将该材料费在运搬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4、月底由调度室根据运搬工区卸车汇报记录,组织有关科室检查各科室材料(设备)回收落实情况。如科室对升井的材料(设备)没有回收记录,落实不到工区,该材料(设备)的维修、使用和运搬卸车费用以及该材料(设备)本身价值落实到有关科室费用中扣除;如上述有关科室已落实到有关工区,以上费用在责任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5、本规定第4条规定的费用,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就费用高低发生争论,由调度室与审计科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发生费用。

6、入井设备、材料,由工区装好车或运搬凭工区材料计划单装车,运搬工区按照材料(设备)入井单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电话通知调度室和有关工区卸车。工区接到材料或设备运到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之内卸车,8小时不能卸车或卸不完车的工区值班领导必须向调度室说明原因,否则,按照占压车皮扣罚。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偷盗其他单位的材料或设备,一旦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退还盗用材料或设备,并按盗用材料或设备的双倍价格在责任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8、材料或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由运搬工区负责查找偷盗单位,运到指定地点后丢失由工区负责查找偷盗单位。查找不出偷盗单位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承担材料或设备费用。

9、本规定第5条规定实际发生费用的评估、执行扣罚全过程,由审计科参与监督执行。

(十二) 贯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贯通工程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凡巷道与巷道之间、巷道与采面之间、采面与巷道之间贯通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1、贯通前2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并完成下列工作:由技术科地测部门准确测量贯通距离和标高,并下达贯通通知单,在现场准确标出透点位置,并在透点位置悬挂警示牌,通知有关区队;贯通通知单一式五份,送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施工区队;施工区队要编制贯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完毕,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施工区队负责转移或保护透点附近的设施,排除支护、通风、积水、火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通防工区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技术科提供贯通图和贯通进尺表,放在调度室,区队每班由班组长如实汇报当班进尺,技术科每天对贯通距离进行校对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填、绘,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矿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根据贯通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好于此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贯通;每天早会上由值班人员通报贯通情况。

2、贯通前5米,每次打炮眼前必须首先用2.0米以上的长钎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角度打探眼,探眼个数不得少于两个;每次循环进尺控制在1.0米以内,区队要预计贯通时间,汇报调度室,贯通时由调度室通知通防工区派一名干部和安检人员一起在现场指挥贯通。

3、探眼打通以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说明探眼深度、剩余距离,经调度室允许方可放炮贯通。贯通时每个炮眼应少装药,每次少放炮,特殊情况还要采取特殊的贯通措施。

4、贯通时,区队必须有一名区队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所有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7、凡违反上述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十三) 回采与掘进煤含矸石管理规定

一、原煤、精煤考核规定:

为加强煤质管理,有效控制原煤的含矸量 、含水量,将原煤的低位发热量控制在5600大卡之上,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 采煤工作面大矸石不允许上溜子、上皮带,一律攉入老塘。中顺溜子道采煤工区必须设专人进行捡矸,对生产过程中进入溜子的大矸石及时捡出,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捡矸工、当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各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及时砸碎大块煤。

2、 施工半煤岩巷要严格执行分打分装分运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当班迎头责任组长、跟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分别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

3、 对施工半煤岩巷道采用矿车运输的掘进迎头,班组长要认真布置,跟班区长、安监员现场严格把关,严禁将矸石扒入掘进煤煤车中,坚持谁扒装谁插牌,谁插牌谁负责原则,严禁后部车场把钩工插牌;对于含煤量较高的次煤车不准插煤车牌或矸石车牌,由运搬工区翻入洗煤厂洗选。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当班迎头责任组长、跟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分别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

4、 采掘工区顺槽转载溜子、转载皮带处的防尘洒水设施及皮带工区井下皮带运输线各转载点处的防尘洒水设施要做到出煤时打开,停皮带即停,避免洒水不当水分偏低或超标,发现一次开(停)皮带不开(停)降尘喷雾时(净化风流水幕除外),罚责任人30元。

5、 为把原煤水分含量控制在7%~8%,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开停要以达到降尘效果为目的,水量不要太大或太小 。皮带工区要利用地面洒水设施合理洒水,调整原煤水分。原煤太干或太湿,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20元。

6、 煤管科要经常对地面煤厂存煤进行进行检查,发现矸石多或水分偏低或超标,要及时与调度室联系采取措施。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煤管科科长罚款20元。

7、 原煤发热量与工区、煤管科管理人员挂钩。原煤低位发热量低于5600大卡,罚责任工区区长、煤管科科长分别100元,跟班区长80元。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罚责任工区区长、煤管科科长分别200元,跟班区长160元。以此类推,按其比例进行处罚。责任工区并承担因煤质罚款的100%。

8、 皮带司机发现含矸石率高或有大矸石上皮带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停止皮带。由调度室通知采煤面或掘进头跟班领导带人处理,皮带司机认为已处理好,报调度室后方可开启皮带。皮带司机发现矸石多不汇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发现大矸石(500_400_300mm)上皮带发现一块罚当事单位负责人50元,因处理矸石停皮带影响生产的由当事单位承担损失。

9、 皮带司机如发现出煤期间,掘进工区偷放矸石仓,要立即停下皮带,查找放矸石单位汇报调度室安排责任工区处理。停皮带影响的损失由责任工区承担,并罚责任工区区长100元、当日值班干部100元、当班带班区长200元、班长100元。

10、 如采区运输皮带司机发现在放矸石期间,采煤面强行出煤混放,采区皮带司机停掉皮带查找放煤的皮带司机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该责任皮带司机200元,挂罚皮带工区值班领导100元。

11、 各仓顶皮带司机要对煤仓口严格把关,杜绝矸石杂物混入煤中,发现有向煤仓内放矸石的一次罚当班皮带司机200元,并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100元。

12、 掘进单位接到调度室放矸石仓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矸石仓漏斗处等待,当信号灯给出“放矸”时才准许放矸石仓。放矸人员放矸时注意观察放仓信号灯的变化,当放仓信号灯打到“放煤”信号时,掘进工区放矸石人员立即停止放矸石仓。否则,皮带司机停下皮带查找责任单位,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责任放仓人员500元,责任工区当日值班区长300元,因此影响的产量损失由责任区队承担。

13、 由于皮带司机不负责任矸石仓满,未及时发现,导致矸石压皮带影响生产 ,罚责任皮带司机200元,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100元,因此影响的产量损失由皮带工区承担。

14、 为保证二采掘进迎头及时放矸石,运搬工区每班必须放空二采矸石仓,否则罚运搬工区区长50元,当日值班干部40元,当班班长各100元。

15、 清理煤仓上口矸石,主井底煤仓由采二工区负责清理,二采煤仓由采一工区负责清理,对未按要求及时清理仓顶矸石的单位,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清理结束后,将绞车绳及时收好,由皮带司机验收向调度室汇报清理矸石车数。否则,对责任人及皮带司机各罚款20元。

16、 皮带工区筛分车间根据振动筛和破碎机技术要求,原煤堆不能出现50×50(mm)的矸石和基石,发现一次罚皮带工区当班责任者100元,不及时整改的罚工区值班领导100元。

17、 煤管科煤质化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制、化工作,调度室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化验人员罚款50元,挂罚煤管科科长30元。

18、 精煤低位发热量必须保证在6600-6720大卡之间;煤泥发热量控制在2500-2600大卡之间;灰分控制在7%-8%之间,否则罚洗煤厂当日值班领导100元。

二、矸石山洗煤及皮带工区手选次煤煤质考核

1、矸石山洗煤车间洗煤发热量3800—4500大卡。

2、皮带工区手选次煤:低位发热量不低于2600大卡。

3、考核标准:

(1)、矸石山洗煤车间洗煤低位发热量低于或高于该规定的, 对洗煤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80元、60元。矿内洗煤厂水渣发热量不得超过1000大卡,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洗煤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80元、60元 。

(2)皮带工区手选次煤低位发热量低于或高于规定,对皮带工区区长罚款100元,副区长80元,技术员60元。

三、中煤煤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中煤煤质管理,有效控制中煤的含矸量,将中煤的低位发热量控制在2600-3000大卡之间,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中煤产量不低于60吨每天。月底结算产量每少10吨,罚皮带工区主管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各10元、8元、6元。

2、中煤发热量控制在2600-3000大卡之间,每低于100大卡罚皮带工区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各5元,每高于100大卡罚洗煤厂厂长100元;罚副厂长80元;罚技术员60元。

3、中煤块粒度控制在30mm左右。检查方法:取中煤堆边缘滚落的块中煤检查,其中30mm以上的中煤块不得超过10%。否则每超一个百分点对皮带工区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元、8元、6元。

4、中煤手选皮带每班保证2人上岗拣选,检查时少一人上岗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50元;发现拣选质量不好每次罚拣选工每人50元并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50元。

(十四) 采掘区队出勤管理规定

为保证采掘区队人员正常出勤,保证矿井稳产,制定本规定:

1、采掘区队职工月出勤要保证在规定天数以上,各区队必须制定职工考勤管理、工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轮休制。

2、节日、农忙期间,区队必须制定相关的保勤措施。

3、职工有特殊情况连续休班5天以下的(含5天),须经主管区长同意,5天以上经分管矿长批准。

4、区队长必须亲自抓出勤工作,区队出勤率不得低于83%(出勤人员包括学习、出差、护理人员),调度室负责检查,凡无考勤管理、无工伤管理、无轮休制度(不排轮休)的,罚主管区长50元。工区制定工资分配制度时,对达不到规定工作日的,相应扣发工资。

5、每班凡出勤率达不到要求的,罚主管区长30元/百分点;职工不服从区队考勤轮休制度,由区队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矿处理。

(十五)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考核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的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制定下列规定。

1、上级及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采掘工作面交接验收检查:

(1) 业务科室及专业组必须将各自业务范围内检查出的问题整理好,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须科室负责人签字),通知各整改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单送调度室备查(整改单要写清楚整改单位、地点、内容、要求完成时间),调度室建立台帐统一监管。按照业务分工,整改单共分五类,相对应专业组分为五个组:安全组(安监处负责),机电运输组(机电科负责),通风组(通防工区负责),工程质量组(技术科、质管办负责),材料组(企管科负责)。

(2) 各单位接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内容按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须经本专业分管领导批准,向各专业组负责人汇报后,可以延期整改。

(3) 各专业组对整改单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要对无故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处罚;要对本专业下达的整改单报调度室、安监处各一份。安监处负责检查各专业组对整改单的检查落实情况,调度室负责监督、抽查,对未及时跟踪、检查,不及时汇报的专业组进行处罚。

(4) 处罚:未及时(升井八小时内)下达整改通知单,罚专业组负责人100元;无故不按期整改,罚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每延期完成一天加罚100元(整改结束不及时汇报的,按无故不及时整改处罚);因专业组检查验收不认真,使未达到整改要求标准而通过验收的,罚验收负责人100元,并罚该专业组负责人50元。

(5) 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各专业组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整改单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到调度室填写罚款单,否则对各专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另外对不及时向调度汇报整改单落实情况的,一次罚有关专业组负责人50元。

2、单项工程的完成考核: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专业组进行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主要责任人50元,每拖后一天罚主要责任人50元。重新规定完成时间再次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罚100元。验收结束后专业组将验收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负责人签字)向调度室汇报备案,否则罚验收负责人20元。

3、临时交办任务:凡安排的临时任务,完成后必须向调度室及安排任务的矿或科室领导汇报,不按时完成的每次罚责任人(主要领导)50元;不汇报的,一次罚款50元。

(十六) 调度室事故处理预案

当接到汇报工作地点出现工伤时,要迅速问清工伤人员的单位、姓名、事故性质、伤害部位、程度,根据伤情通知医务室(车队)作好救护准备,并汇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

当现场出现透水,进回风道冒顶,瓦斯超限,气温超限,主扇故障,主副井提升设备故障和区域性停电等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请示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或直接找有关部门解决。

1、 当接到矿灯房汇报有人在交接班后2小时未交灯时,要立即找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安排人员下井沿本人升井应走的路线寻找。

2、 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或其它停产期间当巡视人员汇报井下发生事故或发生异常时,要问清地点,现状,需要誰去处理等,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去处理或通知临近工作人员前去处理。

3、 当有人汇报井下某处巷道空气成份不符合规定时,立即通知通防工区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总工汇报。

4、 当主要扇风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主扇发生故障时,一面通知其开动备用扇风机,一面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通风工区,机电科、机电工区值班人员前去检查处理。

5、 当矿井突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或主扇故障备用扇也不能开动时,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把人撤到进风道中听候通知,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根据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恢复生产或撤退人员。在恢复生产时,值班调度员要及时检查总工程师与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的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6、 当接到汇报某掘进工作面要求临时停工时,应令其局扇照常运转,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树起警标。

7、 当通风值班人员汇报井下某处有害气体超限需要处理时,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按总工程师指示办理。

8、 当井下汇报某处发生火灾时,值班调度员要问明原因,并按矿井避灾路线撤离现场工作人员,再请示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处理。

9、 当接到井下汇报某处有透水预兆时应问明情况,如果情况紧急则立即撤离受水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和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检查处理。

10、 当接到井下打钻探水巷道遇有透水预兆的汇报时,应按探水安全措施要求处理,并派有关人员前往检查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则应立即撤离受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11、 当井下汇报探水钻眼接近老空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要立即通知停钻,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听候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2、 当井下汇报放水总水量或水压突然变大时,要立即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观测,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3、 当井口汇报主要提升设备或其它配套装置发生故障时,要问明发生的部位和原因,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如果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时,应通知采掘工作面有所准备。如果影响一个班或半个小班不能生产时要通知采掘工作面停止落煤和放炮爆岩,装运完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运输机上的浮煤,做好工作面支护后去做其它整修工作。

14、 当接到地面某处出现火灾等情况时,问清灾情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七) 生产区队交接班管理规定

为更好的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方针,保证职工的作息时间,使职工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投身于我矿的安全生产,消除延点的不良习惯,确保我矿安全、稳产、高效的好势头,特别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 各单位班前会后认真组织职工按照我矿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按时排队入井。早班:7:15~8:30,中班:15:15~16:30,夜班:23:15~0:15。

2、 入井后,在跟班区长(或班长)带领下,排队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与上一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班。

3、 交接班时,跟班区长、班长要口对口、手对手交清工作完成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交清后,上班跟班区长立即组织本班人员,排队撤离工作地点迅速升井。

4、 职工要积极发扬团队精神,互助互援,干得快的职工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主动帮助干得慢的职工,决不允许谁先干完谁就走的行为发生。

5、 正常情况下,不准延点打疲劳战,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确有特殊情况需延点的,向调度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延点,但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下列时间升井视为延点:早班:17:30,中班:1:30,夜班:9:30。

6、 处罚:调度室根据考勤机考勤结果,每有一人延点罚主管区长20元,跟班区长30元,每一人提前升井(特殊情况除外),罚主管区长20元,跟班区长30元。

(十八) 关于生产辅助单位职责范围划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理顺各项工作关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避免留有死角、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本着“归口管理、分专业管理、分辖区管理、统一协调平�”的原则,以“节能降耗,争创效益”为宗旨,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基础上,对以下工作范围内的安装、加工、维护、维修、更换等工作,做如下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各项规程进行施工。

1、 各部门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

2、 各项工作以“矿自己安装、加工、维修”为主,外委为辅,确需安装、加工、维修的按申报程序办理方可。

3、 各材料、配件、加工、维修所需费用按承包合同范围办理。

4、 如须处理故障,或其它临时性安排的工作由调度室统一协调平�,各单位必须服从。

(十九)关于对上下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副井提升效率,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 为保证副井提升量,缓解井下供车紧张局面,下井人员按以下规定时间下井:(不按规定时间下井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开具下井证明到调度室审批,否则运搬不准安排下井)

早班:7:15-8:30 送饭工下井时间:11:00

中班:15:15-16:15 送饭工下井时间:19:00

夜班:23:15-00:15 送饭工下井时间:03:00

2、 凡升入井人员一律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排队,不得无理取闹。在等候室排队候罐,任何人不得强行入罐、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

3、 井口把钩人员要认真检查罐帘是否有工具外露及乘罐人员手扶位置等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把钩人员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4、 运行期间,罐内人员要自觉维护秩序,不得打闹起哄、相互拥挤,不得打起罐帘,要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违章人员,确保罐笼运行中的安全。

5、 其他有关规定按《乘罐制度》和《副井井口房管理制度》执行。

6、 运搬上下井口把钩工及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执行,违反管理规定者每次罚款30元。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每次罚款50元,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按严重“三违”处理,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对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采掘区队管理干部下井带班的有关规定

为了抓好安全生产,及时排除现场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我矿的各项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工区认真贯彻执行。

1、 各工区主管区长每天早9点前到调度室签到,签到后下井到本单位施工场所了解现场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如有事请假的,提前在签到簿上写“请假”二字。超过规定时间签到或代签,每次罚款50元。

2、 区队长除留一名管理干部在区部值班外,其他管理人员分三个班轮流下井带班,抓好安全,排除隐患,下井前到调度室签到,不准出现空岗现象(管理干部必须是技术员以上人员)。工区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晚8点调度会,并主持本工区班前会。否则,罚当事人100元。

3、 带班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本”,并及时填写记录本所规定的内容,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及时填写“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所规定的内容,并把交接班记录现场交给接班人员。

4、 区队带班干部下井后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两次各头面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后1小时汇报一次,交接班前1小时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

5、 带班人员必须同工人同下井、同上井,决不后下井、先上井。

6、 矿值班小分队下井检查,把区队长带班记录本填写情况列为检查内容之一。

7、 带班人员必须按本规定第3、4、5条执行,发现带班人员不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当事人300元。发现不及时填写两个记录的,每次罚款300元。发现晚下井、早上井的,每次罚当事人300元。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每少一次汇报罚款50元。

8、 各采掘辅助区队要加强区部值班,不准离岗脱岗,发现一次空岗或非管理干部值班的,罚主管区长100元。

(二十一)停产检修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无计划停止采掘工作面供风、供水、供电等现象,特制定本规定,望大家认真执行。

1、检修前必须制定并贯彻好检修措施,严格措施学习签字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检修,禁止单人单组进行检修,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检修,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100元,挂罚主管区长100元。

2、在全矿生产系统停产检修时间内进行检修的单位,每日必须将检修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日单位值班领导20元。

3、检修前要充分准备好工具和检修所需物料(含安全保障物品)以及安全保障人员(如瓦检员等)到达现场后,向调度室汇报(必要时要告知影响范围),调度室安排局部或整个系统做好检修准备后,检修人员接到调度室检修通知后,方可停机进行检修,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

4、检修前,当调度员通知受影响单位时,被通知单位要积极配合以最短的时间做好准备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根据准备情况及时安排下一步工作否则对工区值班领导、跟班区长、检修负责人分别罚款50元。

第9篇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范例

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一、通风调度由通风科领导下井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瓦斯队和矿调度的领导。

二、通风调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指挥“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瓦斯检查的出勤情况,防止空班漏检。

三、严格井下的瓦斯管理制度,坚持按《规程》办事,接到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停止该区域作业。向矿调度汇报,并请示值班领导,按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的指示积极组织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瓦斯员可以恢复生产,并报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通风科。

四、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通风调度日志,通风报表和瓦斯员电话交接记录等。

五、对井下因瓦斯积聚造成临时停工地点的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记录可查。

六、通风调度有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度通风队抽放队和瓦斯队的人力设备材料等,必要时可代表通风科科长进行全权指挥。

七、通风调度根据工作需要掌握通风部门的各项安排,措施及领导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八、对出现工作不力失误现象,有权进行调查分析及追究责任。

九、上级部门的通知,各级领导的指示要做记录并及时 向瓦斯队长、通风科长汇报传达,以利队长开好班前会。

十、通风调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前小结本班工作,把已办、待办的问题,领导的指示,下一班应重点调度的问题写在调度记录上,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后方可下岗。

第10篇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全面完成矿井全年原煤产量和掘进总进尺以及各项指标,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工作安排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二、 范围

适用于全矿调度、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三、 调度室的职责权限

1. 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日常生产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衡地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2. 负责组织召开生产会及生产平衡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平衡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矿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指挥。

3. 负责调度、通知通报的上传下达,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4. 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特殊情况时根据安全生产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对不服从安排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5. 调度人员有权对矿井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四、 调度工作程序

1. 调度员提前到班,办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已办、待办事项和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接清、接全,文字交接不清的口头说明。

2. 接班后,调度人员核对各区队、班组的班作业计划、任务,统计好各班组的当班作业计划和出勤人数。查看上班的调度记录,熟悉情况,并严格按照接电话的顺序,问明地点、单位、姓名后,及时与基层联系当班计划落实情况和各辅助单位接班后的准备情况,明确当班的重点、关键,写明上班未完成的事项。

3. 班中定时调度基层单位生产的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好生产、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4. 每个小班班末听基层小班的汇报,做好记录,并协助值班领导汇总下一班的生产计划和安全中应注意的事项。

5. 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指标完成数汇总,填写好调度日志,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并做好三个小班的生产安全情况分析,编写好日报、材料,由值班领导在早调度会上汇报全天生产安全情况。领导在会上的指示,要做好记录,并认真传达或贯彻执行。

6. 一旬、月完成后,要做出旬、月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并预测下旬、月的生产动态及发展趋势,并在早调度会上传达。

7. 每日、旬、月的作业计划完成数据,日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事故以及采掘出勤等,要做好统计和分析。

8.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好上级调度通知通报并负责落实,开好调度会并做好记录,办好领导交办事项,落实好基层要求解决的问题。

9. 每旬、每月分析总结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供给生产领导便于决策。

10. 当一个月的各项调度工作结束之后,要将调度记录、台帐、文件及各种分析资料整理存档,妥善保管。

五、 调度管理制度

(一) 矿值班制度

1、 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全矿矿井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每日早八点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备查阅。

2、 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晚八点调度班前会,并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并对安全信息卡反映内容,进行强调并及时安排复查,以利于安全生产。不按时组织班前会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3、 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中班或夜班必须组成小分队下井检查。可不按矿规定时间下井,但凡值班不组织小分队在中夜班下井检查的,每缺少一人次罚款20元。上井后及时填写值班人员下井记录。

4、 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在调度台指挥安全生产,严禁脱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向当班调度员说明情况及去向和联系方式;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否则罚款50元,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

5、 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安全检查或质量旬、月检,可不参加,仍按中夜班下井,以便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6、 值班期间如发生工伤或非人身事故(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或影响二十分钟以上的生产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分析,分析事故经过、伤情、责任等,汇报分管领导,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议上在汇报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时,一并汇报事故情况。经领导确认后的分析处理结果,生产事故报调度室考核并在网络办公上发布;安全事故由安监处考核并在网络办公上发布。(生产事故由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安全事故由安监处汇报)

7、 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须向本组值班负责人请假,有其它同志代替(同级别人员),但必须向调度主任说明,未说明或未请假者罚款50元。

8、 当班调度员要依照本规定掌握值班人员的活动情况,若发现调度员有帮助值班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100元。

9、 调度主任将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在每月的安全办公会议上公布。

(二) 矿班前会议制度

1、 工区当日值班管理干部必须参加矿班前会,值班人员是指技术员及以上工区管理人员。

2、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为本单位当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期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参加会议时,必须携带笔和记录本,对矿班前会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的内容和有关会议精神做详细记录,及时在本工区班前会进行传达。凡未做记录者,由矿值班人员罚款50元。

4、 矿值班人员对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实行点名制度,凡人名与参加会议人员不相符的,不准参加会议,按无人值班处理,并罚主管区长50元。

5、 凡参加矿班前会人员必须在矿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主持召开本单位的班前会,传达矿班前会的精神和对本单位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生产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6、 参加矿班前会人员不准迟到和旷会,矿值班人员要对迟到和旷会者进行处罚,迟到每次20元,旷会每次罚责任人50元,并在生产会上通报批评。

7、 矿值班人员要对区队召开班前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时召开班前会的单位,矿值班人员要对主管区长罚款50元,并在调度会上汇报值班情况时,将抽查情况一并汇报。

(三) 汇报制度

1、 生产科室的汇报制度:凡与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作,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巷道准备打钻、地质变化、材料准备、设备安装、支护方式及运输工作的改变,更换工作地点或施工队组,停开工通知单等各种交底,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生产区队要求生产科室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临时工程的准备及落实情况等工作。

2、 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须事先(紧急情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常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升降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工作。

3、 生产区队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况及中断生产如采煤溜子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1) 跟班副区长或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

(2) 班中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3) 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副区长或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掘进区队要汇报当班配给车皮数量)。

4、 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班前会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5、 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6、 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

7、 班中进尺汇报:

(1) 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各掘进队验收员在交接班后一小时内必须把各迎头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早班17:00前、中班1:00、夜班9:00前。

(2) 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3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10元。

8、调度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水等)。

(2) 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区长或现场跟班区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① 新面安装时,本班安装进度、转入新面的材料设备以及待转入的材料和存在的问题。

② 撤面时,本班撤上井的材料、设备,转入新面材料,设备数量,本班结束后面上剩余的材料、设备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③ 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

④ 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⑤ 顶底板有水时,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9、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10、罚款单由调度室出据,由调度室主任在调度会议上通报。

(四) 生产事故考核规定

1、 发生生产事故后,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履行调度职责,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

2、 发生主提升系统(非正常)中断生产事故30分钟,机电矿长、机电科长、调度主任、调度值班人员、主管单位区长、技术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 井上、下主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停电影响生产超过10分钟的,机电科长、运转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10分钟内(地面)必须到达现场或(井下)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调度员必须通知机电矿长指挥处理。

4、 井上、下皮带发生事故中断生产30分钟,机电科科长、皮带工区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携带相应工具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 采区上、下山提升运输系统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机电科长、运搬工区区长、技术员、值班电工、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 采煤工作面出现影响生产30分钟及以上的生产事故,调度室及时通知当日调度值班人员,接通知后当日调度值班人员10分钟内必须下井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 采煤工作面遇到落差2.0米及以上断层,采煤矿长组织技术科长、分管采煤技术人员、采煤工区区长、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等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会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 掘进工作面遇到落差3米及以上断层,掘进矿长组织技术科长、分管掘进技术人员、掘进工区区长、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等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会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 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发现顶、底板有出水预兆、冒顶、局部瓦斯超限、放炮等安全事故时,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施工单位区长、技术员、技术科长、分管技术员、调度室、安监处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 对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均由当日调度值班人员组织分析,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的原则,及时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于当日晚20点调度会、次日早会通报。否则,对当日调度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井下主要生产系统(主、副井、矸石山、提升系统、供水系统、主扇、压风系统)发生的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生产事故,采掘工作面2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参加分析,其他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分析,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 对生产期间辅助单位造成的超过10分钟的生产事故,每影响10分钟罚责任工区区长50元,副区长40元,依次累加。超过1小时以上的生产影响,并进行生产影响时间市场化考核,对影响的掘进进尺和产量进行预算后,影响单位承担30%。采掘工区自身原因影响生产的,同样处罚。

13、 各单位日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严禁超时检修(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的除外)。否则按第11条规定执行。

14、 各重要岗位机台,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因不按时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而影响正常生产,每次罚责任者100元,罚单位负责人50元,并进行通报。

15、 未经调度室批准严禁在生产时间内随意停风、水、电、皮带、绞车和其它生产设备,对违反此规定者除按第11条执行外,每次对责任人加罚100元。

16、 各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事故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否则,对责任者和工区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

(五) 会议点名制度

1、 生产及辅助单位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旷会。有特殊原因时,要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矿领导请假,并有副职替代,否则按旷会处理。

2、 矿生产调度会议、安全、经济分析等任何会议都必须提前五分钟到会场,每月一号早晨升旗仪式必须按规定参加,调度室负责点名。

3、 对旷会者每人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20元。

(六) 事故分析制度

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对分析出的问题由专业或单位负责落实解决。事故分析由当天调度室值班人员组织,事故相关专业人员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分析时必须找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拿出处罚和处理意见及接受教训、采取措施等。影响生产的事故能够分析的必须当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在第二天早调度会上汇报,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室做好记录,由矿值班人员第二天组织分析后再汇报,在事故分析中如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对当事人一次罚款50元,严重者交矿处理。

(七) 班组长、安监员班中汇报制度

1、 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监员对当班分管范围的安全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2、 班组长、安监员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班组长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安监员严格监督整改情况,并将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 班组长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得少于三次(接班、班中、交班)。跟班区长、安监员、班组长在遇到安撤面、过断层、老空区、顶板淋水、初次放顶、巷道贯通、现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清楚。

4、 凡未执行上述要求的,按下列规定处罚:汇报每少一次罚款20至200元,汇报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者,罚款50元。

(八) 区队管理干部值班制度

1、 区队管理人员按矿排定的值班表值班,值班期间为当日12点——次日12点。 值班人员必须于值班日8点前到调度室进行签到,禁止不签或代签,否则,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上午下井对所辖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全面检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及时、准确安排处理现场存在或随时出现的问题。上井后于12点前和前一天值班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清楚后前一天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2、 区队值班干部必须全面掌握本区队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安全隐患记录,对隐患及时落实到人,安排整改,做好值班记录,如实统计工区出勤情况。

3、 值班人员按时召开区队班前班后会,班前会签名并安排好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班后会分班组清点人员,落实班前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并且要有详实齐全的班前会记录。

4、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玩岗,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做好值班调度。值班期间超过15分钟没有在工区值班,按脱岗处理,每次对当日值班人员处罚50元。

5、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及时总结现场存在的问题,作好值班记录,并于早晚安全生产研究会上及时汇报。

6、 区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本区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落实矿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7、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失误或失职造成区队工作影响,甚至出现事故的,轻则工区作出相应处理,重则矿上追究责任直至撤职等。

8、 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得离岗(特殊情况向调度室说明去向并由其他区队干部代替),由矿值班领导、调度室随时检查区队干部值班情况。

9、 处罚:未安排专人值班或非区队管理干部代替的,罚主管区长50元;未及时向调度室报到罚值班干部20元;未按第7条及时汇报的,每次罚值班干部20元;班中饮酒罚款50元,通报全矿;无故离岗罚款50元;无人替代罚款50元;不参加区队班前会罚值班人员50元;无班前会记录本,罚主管区长50元;记录没有安全措施罚值班人员20元;每晚20:00矿调度会迟到者罚款20元,旷会者罚值班人员50元。

10、   附、值班人员安排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区长      技术员 区长      副区长 区长      技术员 副区长

(九) 采煤工作面安装验收规定

一、 采煤工作面安装前要成立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安装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监督检查安装质量和进展情况,负责对参与安装工作有关单位和人员跟踪考核。

二、 超前计划,重点调度

技术科要按规定提前安排工作面接续时间,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技术科、材料小组、供应科、机厂、安装工区参加,提前制定安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设备、材料型号、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工作面供电设计,安装安全措施,安装进度、工期负责人等)。机电科、材料小组提报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维修计划,经矿长审批后分别由供应科、机修厂、材料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安装单位必须按照安装时间表积极组织安装,不得拖延时间,确保按期完成。

三、 严格验收标准

工作面移交前必须形成通风、供电、运输(主、辅)、排水、防尘等系统,并达到下列标准。

1、 工程(断面、支护、轨道);按照技术科制定的《巷道移交标准》验收。此项工作在巷道竣工时进行。

2、 机电安装标准。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安装标准验收,由机电科负责(验收前,安装单位要先提交自检报告)。

3、 通风防尘。风量满足设计,要求防尘设施齐全完好。

4、 排水能力。水仓、排水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5、 文明生产。工作面范围内备用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巷道无浮矸、积水、杂物等,管线吊挂齐整。

四、 处罚

安装单位在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向调度室提交验收申请(否则不予验收)。由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对采面全面验收,凡不提交验收申请,按未按期完成处理,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第三次验收不合格,对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降级处理。

(十)矿井供车皮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矿车皮管理,从根本解决车皮供需不平衡现状,确保我矿生产的正常运行,使我矿的各项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加强矿车质量管理,严禁矿车带病运行,井上下损坏的矿车要及时维修,并对矿车的积矸进行清理,满足提运车皮合格数量;凡车皮积矸、煤达到20cm的,罚运搬工区当班值班工区管理20元/车。

为加快矿车周转,保证生产需求,运搬工区及时将井上、下设备材料占压的矿车或平板车转运到指定地点,井下料车辆升井后,由运搬工区通知用车单位卸车,用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按20元/辆_小时罚责任单位。

为严格杜绝井下闲置的平板车(含叉车)不及时打升井,而掀到轨道一边存放的现象。运搬工区对平板车、叉车进行编号集中存放管理,在使用过程中运搬工区必须做好平板车、叉车的使用记录。运搬工区负责

严格按区队要求装拌材料,拌装材料的矿车不得有煤矸杂物,保证装车材料质量要求,并在使用材料区队要求时间内将材料运到指定位置,由运搬工区电机车司机通知用料单位卸车,用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按20元/辆_小时罚责任人。

掘进区队下料所占用的矿车按供应车皮计算,采煤辅助工区用车由下井口把钩工负责记车号、考核使用时间,下班后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考核。

各区队使用车皮装矸必须按规定装满,凡出现欠装现象,每辆车罚责任单位20元,由运搬工区把钩工监督报调度室。

严格计划使用矿车,各用车单位根据当班工作计划安排,每班班前会向运搬工区提前报使用车皮计划数量,计划用车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用车数量的30%,因计划用车数量不实造成车皮积压闲置的,每闲置一辆车皮对计划用车单位罚责任单位20元;运搬工区要根据各区队的用车计划分期分批的合理供应车皮,并负责对用车单位实际用车量和积压闲置量进行监督考核。交接班后,运搬工区以报表形式分别向调度室汇报用车情况。

运搬工区接班后按各单位车皮使用计划在1.5小时内将首批车皮供应到使用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各单位车皮的连续供应。用车单位通知运搬工区运送车皮超过15分钟仍不供应车皮的,要向调度室汇报,并以此统计影响时间,按影响时间对运搬工区给予经济处罚,并承担影响区队的损失,处罚标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分钟,罚款50元。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60-90分钟,罚款100元。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90-180分钟,罚款200元,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处理。

一次影响时间超过180分钟,造成施工单位误工的,由运搬工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由调度值班人员进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及运搬工区严肃处理。

运搬工区调车人员要与各用车单位人员分别建立原始供车记录,内容包括:供车时间、数量、矸石车数量及其他,记录内容填写要工整认真,并由双方签字作为车辆供应用车情况及分析影响的主要依据。

在完成落实各迎头计划车辆后,多余车辆重点供应西大巷两开拓迎头使用。

区上下山内各片盘配车:运搬工区配一名把钩人员负责分配车皮,按顺序分配车皮,各片盘口处掘进区队派至少两名把钩工负责摘、挂车,以重车换车皮,车皮放入前,要事先将重车联接好,并推到起钩位置。钩头在每个片口停留时间要控制在5分钟以内,超过5分钟,运搬人员负责汇报调度室;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区队不需车皮时,必须提前通知运搬分车皮人员,不需车皮又不通知运搬把钩人员,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不按顺序配车,罚款20元。影响生产按第七条处理。

如果不按以上规定汇报或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为更好地监督各单位用车情况,运搬工区派专人分片划区认真检查监督,凡发现者申请车皮而不用者或没用完又不按时返还的每辆车罚款20元。

运搬工区合理组织,副井每天保证向井下供应600个车皮(含料车)。否则,按5元/天_车扣罚。

管理人员下井发现压车皮现象,除根据调度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安排责任单位处理外,升井后到井口安全信息站填写罚款单,按20元/辆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管理人员下井加强压车的检查管理,发现压车要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否则发现管理人员途径路线发现有积压车皮现象存在而不进行安排处理的,按20元/车罚该管理人员。

(十一) 升入井料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料及设备升井管理,加快车皮循环,特制定本规定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1、各单位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及物料(不含备用设备、物料),必须及时装车并注明单位时间升井或转__地点等字样。

2、物料升井后,小料(除较多较重的物料外)由运搬工区负责按指定地点卸车、码放,皮带、溜头、溜槽、开关、支柱等较重较多的材料及设备由运搬通知有关工区卸车,工区超过一个小班不卸车的设备由运搬工区交机厂,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记录作为月底考核机电科(设备库)、材料小组、通防科或工区的依据。

3、严禁物料、设备去矸石山。在矸石车内的物料(设备),翻罐笼司机翻车后检查拣出,下班前交机厂或按指定地点码放,否则,将该材料费在运搬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4、月底由调度室根据运搬工区卸车汇报记录,组织有关科室检查各科室材料(设备)回收落实情况。如科室对升井的材料(设备)没有回收记录,落实不到工区,该材料(设备)的维修、使用和运搬卸车费用以及该材料(设备)本身价值落实到有关科室费用中扣除;如上述有关科室已落实到有关工区,以上费用在责任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5、本规定第4条规定的费用,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就费用高低发生争论,由调度室与审计科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发生费用。

6、入井设备、材料,由工区装好车或运搬凭工区材料计划单装车,运搬工区按照材料(设备)入井单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电话通知调度室和有关工区卸车。工区接到材料或设备运到通知后,必须在8小时之内卸车,8小时不能卸车或卸不完车的工区值班领导必须向调度室说明原因,否则,按照占压车皮扣罚。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偷盗其他单位的材料或设备,一旦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退还盗用材料或设备,并按盗用材料或设备的双倍价格在责任工区材料费中扣除。

8、材料或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由运搬工区负责查找偷盗单位,运到指定地点后丢失由工区负责查找偷盗单位。查找不出偷盗单位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承担材料或设备费用。

9、本规定第5条规定实际发生费用的评估、执行扣罚全过程,由审计科参与监督执行。

(十二) 贯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贯通工程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凡巷道与巷道之间、巷道与采面之间、采面与巷道之间贯通均必须执行本规定。

1、贯通前20米,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并完成下列工作:由技术科地测部门准确测量贯通距离和标高,并下达贯通通知单,在现场准确标出透点位置,并在透点位置悬挂警示牌,通知有关区队;贯通通知单一式五份,送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施工区队;施工区队要编制贯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完毕,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施工区队负责转移或保护透点附近的设施,排除支护、通风、积水、火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通防工区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技术科提供贯通图和贯通进尺表,放在调度室,区队每班由班组长如实汇报当班进尺,技术科每天对贯通距离进行校对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及时填、绘,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矿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根据贯通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布置好于此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贯通;每天早会上由值班人员通报贯通情况。

2、贯通前5米,每次打炮眼前必须首先用2.0米以上的长钎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按照规定的角度打探眼,探眼个数不得少于两个;每次循环进尺控制在1.0米以内,区队要预计贯通时间,汇报调度室,贯通时由调度室通知通防工区派一名干部和安检人员一起在现场指挥贯通。

3、探眼打通以后,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说明探眼深度、剩余距离,经调度室允许方可放炮贯通。贯通时每个炮眼应少装药,每次少放炮,特殊情况还要采取特殊的贯通措施。

4、贯通时,区队必须有一名区队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所有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7、凡违反上述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十三) 回采与掘进煤含矸石管理规定

一、原煤、精煤考核规定:

为加强煤质管理,有效控制原煤的含矸量 、含水量,将原煤的低位发热量控制在5600大卡之上,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 采煤工作面大矸石不允许上溜子、上皮带,一律攉入老塘。中顺溜子道采煤工区必须设专人进行捡矸,对生产过程中进入溜子的大矸石及时捡出,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捡矸工、当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各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及时砸碎大块煤。

2、 施工半煤岩巷要严格执行分打分装分运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当班迎头责任组长、跟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分别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

3、 对施工半煤岩巷道采用矿车运输的掘进迎头,班组长要认真布置,跟班区长、安监员现场严格把关,严禁将矸石扒入掘进煤煤车中,坚持谁扒装谁插牌,谁插牌谁负责原则,严禁后部车场把钩工插牌;对于含煤量较高的次煤车不准插煤车牌或矸石车牌,由运搬工区翻入洗煤厂洗选。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当班迎头责任组长、跟班班长、跟班副区长分别罚款100元,挂罚主管区长50元,并对现场不负责任的安监员罚款50元。

4、 采掘工区顺槽转载溜子、转载皮带处的防尘洒水设施及皮带工区井下皮带运输线各转载点处的防尘洒水设施要做到出煤时打开,停皮带即停,避免洒水不当水分偏低或超标,发现一次开(停)皮带不开(停)降尘喷雾时(净化风流水幕除外),罚责任人30元。

5、 为把原煤水分含量控制在7%~8%,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开停要以达到降尘效果为目的,水量不要太大或太小 。皮带工区要利用地面洒水设施合理洒水,调整原煤水分。原煤太干或太湿,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20元。

6、 煤管科要经常对地面煤厂存煤进行进行检查,发现矸石多或水分偏低或超标,要及时与调度室联系采取措施。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煤管科科长罚款20元。

7、 原煤发热量与工区、煤管科管理人员挂钩。原煤低位发热量低于5600大卡,罚责任工区区长、煤管科科长分别100元,跟班区长80元。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罚责任工区区长、煤管科科长分别200元,跟班区长160元。以此类推,按其比例进行处罚。责任工区并承担因煤质罚款的100%。

8、 皮带司机发现含矸石率高或有大矸石上皮带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停止皮带。由调度室通知采煤面或掘进头跟班领导带人处理,皮带司机认为已处理好,报调度室后方可开启皮带。皮带司机发现矸石多不汇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发现大矸石(500_400_300mm)上皮带发现一块罚当事单位负责人50元,因处理矸石停皮带影响生产的由当事单位承担损失。

9、 皮带司机如发现出煤期间,掘进工区偷放矸石仓,要立即停下皮带,查找放矸石单位汇报调度室安排责任工区处理。停皮带影响的损失由责任工区承担,并罚责任工区区长100元、当日值班干部100元、当班带班区长200元、班长100元。

10、 如采区运输皮带司机发现在放矸石期间,采煤面强行出煤混放,采区皮带司机停掉皮带查找放煤的皮带司机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该责任皮带司机200元,挂罚皮带工区值班领导100元。

11、 各仓顶皮带司机要对煤仓口严格把关,杜绝矸石杂物混入煤中,发现有向煤仓内放矸石的一次罚当班皮带司机200元,并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100元。

12、 掘进单位接到调度室放矸石仓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矸石仓漏斗处等待,当信号灯给出“放矸”时才准许放矸石仓。放矸人员放矸时注意观察放仓信号灯的变化,当放仓信号灯打到“放煤”信号时,掘进工区放矸石人员立即停止放矸石仓。否则,皮带司机停下皮带查找责任单位,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处罚责任放仓人员500元,责任工区当日值班区长300元,因此影响的产量损失由责任区队承担。

13、 由于皮带司机不负责任矸石仓满,未及时发现,导致矸石压皮带影响生产 ,罚责任皮带司机200元,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100元,因此影响的产量损失由皮带工区承担。

14、 为保证二采掘进迎头及时放矸石,运搬工区每班必须放空二采矸石仓,否则罚运搬工区区长50元,当日值班干部40元,当班班长各100元。

15、 清理煤仓上口矸石,主井底煤仓由采二工区负责清理,二采煤仓由采一工区负责清理,对未按要求及时清理仓顶矸石的单位,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清理结束后,将绞车绳及时收好,由皮带司机验收向调度室汇报清理矸石车数。否则,对责任人及皮带司机各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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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皮带工区筛分车间根据振动筛和破碎机技术要求,原煤堆不能出现50×50(mm)的矸石和基石,发现一次罚皮带工区当班责任者100元,不及时整改的罚工区值班领导100元。

17、 煤管科煤质化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制、化工作,调度室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化验人员罚款50元,挂罚煤管科科长30元。

18、 精煤低位发热量必须保证在6600-6720大卡之间;煤泥发热量控制在2500-2600大卡之间;灰分控制在7%-8%之间,否则罚洗煤厂当日值班领导100元。

二、矸石山洗煤及皮带工区手选次煤煤质考核

1、矸石山洗煤车间洗煤发热量3800—4500大卡。

2、皮带工区手选次煤:低位发热量不低于2600大卡。

3、考核标准:

(1)、矸石山洗煤车间洗煤低位发热量低于或高于该规定的, 对洗煤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80元、60元。矿内洗煤厂水渣发热量不得超过1000大卡,否则每发现一次对洗煤厂厂长、副厂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80元、60元 。

(2)皮带工区手选次煤低位发热量低于或高于规定,对皮带工区区长罚款100元,副区长80元,技术员60元。

三、中煤煤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中煤煤质管理,有效控制中煤的含矸量,将中煤的低位发热量控制在2600-3000大卡之间,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中煤产量不低于60吨每天。月底结算产量每少10吨,罚皮带工区主管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各10元、8元、6元。

2、中煤发热量控制在2600-3000大卡之间,每低于100大卡罚皮带工区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各5元,每高于100大卡罚洗煤厂厂长100元;罚副厂长80元;罚技术员60元。

3、中煤块粒度控制在30mm左右。检查方法:取中煤堆边缘滚落的块中煤检查,其中30mm以上的中煤块不得超过10%。否则每超一个百分点对皮带工区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元、8元、6元。

4、中煤手选皮带每班保证2人上岗拣选,检查时少一人上岗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50元;发现拣选质量不好每次罚拣选工每人50元并挂罚皮带工区当日值班领导50元。

(十四) 采掘区队出勤管理规定

为保证采掘区队人员正常出勤,保证矿井稳产,制定本规定:

1、采掘区队职工月出勤要保证在规定天数以上,各区队必须制定职工考勤管理、工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轮休制。

2、节日、农忙期间,区队必须制定相关的保勤措施。

3、职工有特殊情况连续休班5天以下的(含5天),须经主管区长同意,5天以上经分管矿长批准。

4、区队长必须亲自抓出勤工作,区队出勤率不得低于83%(出勤人员包括学习、出差、护理人员),调度室负责检查,凡无考勤管理、无工伤管理、无轮休制度(不排轮休)的,罚主管区长50元。工区制定工资分配制度时,对达不到规定工作日的,相应扣发工资。

5、每班凡出勤率达不到要求的,罚主管区长30元/百分点;职工不服从区队考勤轮休制度,由区队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矿处理。

(十五)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考核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的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制定下列规定。

1、上级及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采掘工作面交接验收检查:

(1) 业务科室及专业组必须将各自业务范围内检查出的问题整理好,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须科室负责人签字),通知各整改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单送调度室备查(整改单要写清楚整改单位、地点、内容、要求完成时间),调度室建立台帐统一监管。按照业务分工,整改单共分五类,相对应专业组分为五个组:安全组(安监处负责),机电运输组(机电科负责),通风组(通防工区负责),工程质量组(技术科、质管办负责),材料组(企管科负责)。

(2) 各单位接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内容按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须经本专业分管领导批准,向各专业组负责人汇报后,可以延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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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专业组对整改单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要对无故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处罚;要对本专业下达的整改单报调度室、安监处各一份。安监处负责检查各专业组对整改单的检查落实情况,调度室负责监督、抽查,对未及时跟踪、检查,不及时汇报的专业组进行处罚。

(4) 处罚:未及时(升井八小时内)下达整改通知单,罚专业组负责人100元;无故不按期整改,罚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每延期完成一天加罚100元(整改结束不及时汇报的,按无故不及时整改处罚);因专业组检查验收不认真,使未达到整改要求标准而通过验收的,罚验收负责人100元,并罚该专业组负责人50元。

(5) 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各专业组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整改单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到调度室填写罚款单,否则对各专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另外对不及时向调度汇报整改单落实情况的,一次罚有关专业组负责人50元。

2、单项工程的完成考核: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专业组进行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罚主要责任人50元,每拖后一天罚主要责任人50元。重新规定完成时间再次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罚100元。验收结束后专业组将验收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负责人签字)向调度室汇报备案,否则罚验收负责人20元。

3、临时交办任务:凡安排的临时任务,完成后必须向调度室及安排任务的矿或科室领导汇报,不按时完成的每次罚责任人(主要领导)50元;不汇报的,一次罚款50元。

(十六) 调度室事故处理预案

当接到汇报工作地点出现工伤时,要迅速问清工伤人员的单位、姓名、事故性质、伤害部位、程度,根据伤情通知医务室(车队)作好救护准备,并汇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

当现场出现透水,进回风道冒顶,瓦斯超限,气温超限,主扇故障,主副井提升设备故障和区域性停电等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请示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或直接找有关部门解决。

1、 当接到矿灯房汇报有人在交接班后2小时未交灯时,要立即找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安排人员下井沿本人升井应走的路线寻找。

2、 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或其它停产期间当巡视人员汇报井下发生事故或发生异常时,要问清地点,现状,需要誰去处理等,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去处理或通知临近工作人员前去处理。

3、 当有人汇报井下某处巷道空气成份不符合规定时,立即通知通防工区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总工汇报。

4、 当主要扇风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主扇发生故障时,一面通知其开动备用扇风机,一面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通风工区,机电科、机电工区值班人员前去检查处理。

5、 当矿井突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或主扇故障备用扇也不能开动时,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把人撤到进风道中听候通知,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根据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恢复生产或撤退人员。在恢复生产时,值班调度员要及时检查总工程师与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的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6、 当接到汇报某掘进工作面要求临时停工时,应令其局扇照常运转,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树起警标。

7、 当通风值班人员汇报井下某处有害气体超限需要处理时,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按总工程师指示办理。

8、 当井下汇报某处发生火灾时,值班调度员要问明原因,并按矿井避灾路线撤离现场工作人员,再请示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处理。

9、 当接到井下汇报某处有透水预兆时应问明情况,如果情况紧急则立即撤离受水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和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检查处理。

10、 当接到井下打钻探水巷道遇有透水预兆的汇报时,应按探水安全措施要求处理,并派有关人员前往检查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则应立即撤离受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11、 当井下汇报探水钻眼接近老空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要立即通知停钻,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听候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2、 当井下汇报放水总水量或水压突然变大时,要立即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观测,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3、 当井口汇报主要提升设备或其它配套装置发生故障时,要问明发生的部位和原因,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如果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时,应通知采掘工作面有所准备。如果影响一个班或半个小班不能生产时要通知采掘工作面停止落煤和放炮爆岩,装运完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运输机上的浮煤,做好工作面支护后去做其它整修工作。

14、 当接到地面某处出现火灾等情况时,问清灾情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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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生产区队交接班管理规定

为更好的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方针,保证职工的作息时间,使职工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投身于我矿的安全生产,消除延点的不良习惯,确保我矿安全、稳产、高效的好势头,特别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 各单位班前会后认真组织职工按照我矿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按时排队入井。早班:7:15~8:30,中班:15:15~16:30,夜班:23:15~0:15。

2、 入井后,在跟班区长(或班长)带领下,排队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与上一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班。

3、 交接班时,跟班区长、班长要口对口、手对手交清工作完成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交清后,上班跟班区长立即组织本班人员,排队撤离工作地点迅速升井。

4、 职工要积极发扬团队精神,互助互援,干得快的职工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主动帮助干得慢的职工,决不允许谁先干完谁就走的行为发生。

5、 正常情况下,不准延点打疲劳战,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确有特殊情况需延点的,向调度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延点,但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下列时间升井视为延点:早班:17:30,中班:1:30,夜班:9:30。

6、 处罚:调度室根据考勤机考勤结果,每有一人延点罚主管区长20元,跟班区长30元,每一人提前升井(特殊情况除外),罚主管区长20元,跟班区长30元。

(十八) 关于生产辅助单位职责范围划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理顺各项工作关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避免留有死角、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本着“归口管理、分专业管理、分辖区管理、统一协调平衡”的原则,以“节能降耗,争创效益”为宗旨,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基础上,对以下工作范围内的安装、加工、维护、维修、更换等工作,做如下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各项规程进行施工。

1、 各部门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

2、 各项工作以“矿自己安装、加工、维修”为主,外委为辅,确需安装、加工、维修的按申报程序办理方可。

3、 各材料、配件、加工、维修所需费用按承包合同范围办理。

4、 如须处理故障,或其它临时性安排的工作由调度室统一协调平衡,各单位必须服从。

(十九)关于对上下井人员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副井提升效率,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 为保证副井提升量,缓解井下供车紧张局面,下井人员按以下规定时间下井:(不按规定时间下井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开具下井证明到调度室审批,否则运搬不准安排下井)

早班:7:15-8:30     送饭工下井时间:11:00

中班:15:15-16:15   送饭工下井时间:19:00

夜班:23:15-00:15   送饭工下井时间:03:00

2、 凡升入井人员一律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排队,不得无理取闹。在等候室排队候罐,任何人不得强行入罐、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

3、 井口把钩人员要认真检查罐帘是否有工具外露及乘罐人员手扶位置等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把钩人员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4、 运行期间,罐内人员要自觉维护秩序,不得打闹起哄、相互拥挤,不得打起罐帘,要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违章人员,确保罐笼运行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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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有关规定按《乘罐制度》和《副井井口房管理制度》执行。

6、 运搬上下井口把钩工及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执行,违反管理规定者每次罚款30元。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每次罚款50元,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按严重“三违”处理,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对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采掘区队管理干部下井带班的有关规定

为了抓好安全生产,及时排除现场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我矿的各项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工区认真贯彻执行。

1、 各工区主管区长每天早9点前到调度室签到,签到后下井到本单位施工场所了解现场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如有事请假的,提前在签到簿上写“请假”二字。超过规定时间签到或代签,每次罚款50元。

2、 区队长除留一名管理干部在区部值班外,其他管理人员分三个班轮流下井带班,抓好安全,排除隐患,下井前到调度室签到,不准出现空岗现象(管理干部必须是技术员以上人员)。工区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晚8点调度会,并主持本工区班前会。否则,罚当事人100元。

3、 带班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本”,并及时填写记录本所规定的内容,实行现场交接班,并及时填写“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所规定的内容,并把交接班记录现场交给接班人员。

4、 区队带班干部下井后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两次各头面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后1小时汇报一次,交接班前1小时汇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

5、 带班人员必须同工人同下井、同上井,决不后下井、先上井。

6、 矿值班小分队下井检查,把区队长带班记录本填写情况列为检查内容之一。

7、 带班人员必须按本规定第3、4、5条执行,发现带班人员不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当事人300元。发现不及时填写两个记录的,每次罚款300元。发现晚下井、早上井的,每次罚当事人300元。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每少一次汇报罚款50元。

8、 各采掘辅助区队要加强区部值班,不准离岗脱岗,发现一次空岗或非管理干部值班的,罚主管区长100元。

(二十一)停产检修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无计划停止采掘工作面供风、供水、供电等现象,特制定本规定,望大家认真执行。

1、检修前必须制定并贯彻好检修措施,严格措施学习签字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检修,禁止单人单组进行检修,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检修,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100元,挂罚主管区长100元。

2、在全矿生产系统停产检修时间内进行检修的单位,每日必须将检修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当日单位值班领导20元。

3、检修前要充分准备好工具和检修所需物料(含安全保障物品)以及安全保障人员(如瓦检员等)到达现场后,向调度室汇报(必要时要告知影响范围),调度室安排局部或整个系统做好检修准备后,检修人员接到调度室检修通知后,方可停机进行检修,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

4、检修前,当调度员通知受影响单位时,被通知单位要积极配合以最短的时间做好准备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根据准备情况及时安排下一步工作否则对工区值班领导、跟班区长、检修负责人分别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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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停止设备运转进行检修时,故障设备可立即停止运转(有备用机组的必须立即启备用机组)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调度室,但与其关联的下一级设备必须要达到空载停机,根据现场情况要尽量做到上级设备的空载停机,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

6、各单位利用设备空闲时间检修时,本单位必须充分计划和准备好物料工具,必须做到不能影响生产,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安排是否进行检修,否则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

7、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检修,将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上闭锁以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警告牌,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转动设备检修时必须确认已牢靠刹住车,方可进行检修,如检修需要松开制动闸时,检修人员必须事先闪开设备的转动部位,防止设备转动伤人,同时检修人员要注意防止设备松开制动闸后发生跑车现象,以免设备跑车损坏设备或伤人;严禁带电检修设备,不执行本条规定的,对现场检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现场跟班区长罚款250元、对其它有关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8、非设备故障停机时,皮带、溜子必须做到空载停机,否则对当班运输机司机罚款100元。

9、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设备试运转并确定无误后,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检修完毕,否则对检修负责人罚款50元。

10、所有检修项目都必须在规定(或计划)时间内完成,否则必须汇报调度室争得调度室的同意,方可继续进行检修,如不汇报私自延点(或不汇报私自检修)达10分钟的,对检修负责人、跟班区长、工区值班领导分别罚款100元、100元、50元,并挂罚主管区长50元,超过十分钟的按生产事故处理,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分析处理。

11、严格禁止检修时由于自己准备不充分,而盗用其它单位设施或设备零部件的,经查出是职工的开除,是管理干部的降级处分,并挂罚主管区长500元。

12、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本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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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探掘日报调度通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超前钻探工作有序进行,防止超掘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工作程序

1、 掘进队组每日必须按要求将工作面实际进度报调度室;

2、 打钻结束后,掘进队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打钻结果报地测科;

3、 地测科参照调度统计进度和掘进队组报送的打钻记录,分析掘探情况;

4、 在次日调度会上,地测科负责对上个工作日的超前钻探工作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当日超前钻探工作进行安排。

二、 通报内容

1、 各掘进队组剩余允许掘进距离情况;

2、 各掘进队组超前钻探情况;

3、 超前钻探工作安排。

4、 在技术、工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问题。

5、 工作面超掘情况。

第12篇 h矿煤矿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推进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为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生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地完成生产任务。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调度和各生产企业、矿井。

第二章 调度工作的基本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指令,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在公司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开展生产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调度体系和调度信息网络,推进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3、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4、负责调度、收集、统计、汇总企业生产信息;

5、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6、负责本企业冬、夏季三防等季节性和重点工作调度,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7、负责公司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作,建立故障记录台帐,监督各矿做好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煤矿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修、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遇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相应预案。

3、负责矿井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各生产环节,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督促检查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涉及影响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4、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情况,了解生产变化趋势,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编制生产日报、月报、旬报,进行生产情况分析;

6、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帮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7、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跟踪调度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8、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调度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调度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熟悉矿井生产布局、煤层赋存和接续情况、年度计划、月度作业计划以及经营计划。

2、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性能、能力、完好状况;熟悉井下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等主要生产要素的情况。

3、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4、了解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选运等生产系统状况,能够熟练的指挥生产。

5、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第九条、公司(矿)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矿)调度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矿)生产调度例会和其它调度专题会议。

3、掌握公司(矿)安全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抓生产的薄弱环节,督促调度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各类台帐和记录。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调度值班人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传达和汇报,并做好记录。

5、负责下达公司(矿)生产作业计划,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6、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督促各矿井按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和探头标校工作,保证安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公司(矿)调度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调度业务水平。

2、负责公司(矿)当班生产调度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

3、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生各类事故时,按事故汇报程序和时间及时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做好详细记录。

4、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负责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做好详细记录。

5、填写公司(矿)生产调度台帐、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内容齐全。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当班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作详细的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对下一班进行详细交底,具体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生产动态;交清安全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领导批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情况;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交清下一班生产情况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7、坚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精通业务,扎实工作,对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难以解决的要请示领导,不得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8、 对来电或通知必须及时、准确接转,并做好记录,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9、 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终端实时监测工作,掌握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超限报警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矿)生产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公司(矿)年、季、月、旬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2、掌握实现公司(矿)生产计划的组织安排及主要措施。

3、熟悉上级领导对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4、掌握公司、矿、区队生产动态,积累有关生产方面的资料,提出生产波动的分析报告。

5、收集各矿每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编写公司(矿)调度月报说明、综合分析和专题汇报材料。

6、根据公司(矿)调度室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和综合资料。

7、负责统计公司(矿)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按时填报<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8、 负责上级指示、文件、传真收发、登记、处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矿)各类调度台帐、记录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矿井调度室计算机管理及通信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调度总机、调度分机、工业电视、瓦斯监测监控、胶带集控系统、传真机、计算机和核子秤的维护保养工作,达到设备完好,保证随时开机运转正常。

2、编制计算程序或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选择最佳方案,计算时确保准确无误。

3、准确把计算机程序输入计算机,并编写好上机说明书和其他准备工作。

4、负责调度室机房的维修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整洁,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

1、 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公司领导和副处级以上的人员组成。

2、 矿井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矿长(副矿长)和几名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各级调度室负责安排领导调度值班时间,单位领导为当日值班组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组长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安排顶班人员。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组长请假。

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到调度室或值班地点签到,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要向下一个值班组组长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方位正常运行,组织完成当日的各项生产任务。

7、 当发生人身事故、生产矿井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必须按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抢救或事故的排险工作。

8、 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处理突发事件。

9、各单位要对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安排,按公司规定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10、各级调度室要保证通讯畅通,当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十二条、公司(矿)调度室必须建立完善符合生产实际的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调度台帐有:安全生产综合记录台帐;井下出勤台帐;生产任务完成台帐;瓦斯检查汇报台帐;交接班台帐;重点工程进度台帐;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台帐;人身事故台帐;非伤亡事故台帐等。记录有:上级通知、通报、调度指令、指示记录;领导交办事项记录;调度会议记录;生产协调会议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处理记录;瓦斯监控设备运行更换记录;领导干部跟值班及下井和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检查问题和查“三违”记录等。

各种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必须内容具体,详细清楚,字体工整,有始有终,保证原始性、准确性,并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和丢失。

第十三条、各级调度要认真执行汇报制度。生产矿井调度每班要做到井下各施工地点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每班汇报情况记录不少于3次,还要将本班井下安全、生产任务、重点工程进度、跟班作业人员及矿值班人员等情况在接班后2小时内汇报公司调度;

生产矿井调度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产量、掘进进尺、井下出勤人数、黄土灌浆量、瓦斯抽放量等数据;运销公司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各矿煤炭运销量及运销情况。

第十四条、矿调度室每月26日向公司调度汇报上月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非伤亡事故影响,下个月的重点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事故汇报: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伤亡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火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7)采煤工作面冒顶。

(8)掘进工作面冒顶。

(9)巷道冒顶。

2、煤矿伤亡事故抢险时公司(矿)调度室的主要职责:

矿井调度室的主要职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和有关部门,请矿领导来调度室指挥抢救。在矿长到来之前,负责帮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之后,按指挥部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

集团公司调度室职责:在接到汇报后,立即报知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负责人负责抢救灾的组织领导。调度人员负责收集情况、下达通知,并做好救灾过程的全部记录,定时向上级汇报。

3、汇报程序:

(1)各单位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事故,应立即向本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填写事故记录台帐,按事故汇报时限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2)公司调度室立即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3)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安排,组织协调事故抢救有关工作。

(4)起草事故处理工作意见和调度通报,经单位领导签批后,下发有关单位。

(5)及时传达、转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特大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和调度通报。

(6)在抢救事故期间,每次调度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

(7)非伤亡事故报告由各单位调度室报告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报告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救。

4、事故汇报的时限

(1)公司所属各单位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2)其它非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矿井水灾、火灾、瓦斯、co超标、冒顶事故等)要在三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5.事故汇报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工作面、巷道、机械、设备名称);

(4)事故类型(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5)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总人数(死亡、失踪、轻伤、重伤等);

(6)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的有关情况。

6.事故汇报的方式:使用电话口头汇报、书面材料传真汇报、当面递交书面材料汇报。

7.事故跟踪。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8、公司调度室接到矿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事故汇报电话后,必须问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受伤人数、工作现场及设备损毁情况)、影响范围(采煤、掘进、开拓、运输)、现状和趋势(灾区目前情况)。

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按事故大小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及部室负责人,每次汇报必须记录清楚,对领导指示认真记录,及时传达到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并记录清楚受话人。

9、矿(公司)调度室要随时和事故单位或医院联系及时询问受伤人员的诊断结果,并将了解的情况立即按以上相对应的程序进行第二次汇报,并做好记录。

10、矿(公司)调度室要及时询问事故单位人员救援进展情况和灾情的处理进展情况、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督促事故单位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或救援指挥部的决策。

11、矿(公司)调度员进入灾区抢险救援时,随时询问进入灾区的人数、侦查路线和侦查到的现场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12、矿(公司)调度室随时与事故现场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听取意见和指示,并及时传达,督促落实。保证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生产矿井调度接报,有人在交班后2小时后仍未出井考勤,要立即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

第十七条、调度室对各类信息必须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对领导或基层提出的处理办法和意见,对生产过程中反馈的各种信息,认真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调度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信息:

1、矿井产量构成与按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以及重点工程进度。

2、生产、准备、搬家工作面个数;跟班干部姓名、带班人数、地点;每日煤炭销售量、出矿量等。

3、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影响时间及误产情况。

4、每班工人出勤情况,各采掘地点小班采掘工人应出勤和实出勤人数,重点维修地点及井下机房硐室出勤人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要和发放的自救器相符,否则,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地面生产单位要掌握各生产车间,机房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八条、各生产矿(公司)调度室对采煤队开始回采时间到收尾时间,在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十九条、公司(矿)调度生产统计必须以严细、求实的态度及时准确的提出统计资料,做为对相关单位考核和编制月作业计划的依据,并监督检查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矿调度室统计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及时报送相关矿领导、部门和公司调度室,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公司调度室统计全公司当天生产数据,按时填报<公司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第二十条、调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班、日调度记录(包括调度日志、调度记录、逐日生产完成情况登记表),要保存5年以上;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保存2年以上;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保存5年以上;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料;使用计算机存储的台帐和信息必须定期做备份,防止丢失。

第二十一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瓦斯监测和工业电视系统的基本常识及操作原理,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和工业电视24小时开机和正常运转。实时监控各监测点的数据变化情况,做好各监测点的数据常规和异常记录。超限时监控系统报警,数据应有红色显示,发现数据异常变化,及时寻找原因,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度有关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故障处理的应变能力。计算机加强防病毒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来软盘、光盘、移动存贮器在调度室计算机上使用。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对瓦斯监控和工业电视系统出现的异常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维修人员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矿)生产调度会必须按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主管副经理主持,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总结近期工作,落实基层提出的要求,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各矿每天由值班矿长主持,各单位、区队汇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要求,进行统一平�,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各矿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通报分析本月安全生产状况,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公司每月月底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例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生产任务超欠原因,平�下个生产期的计划,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和重点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矿)调度室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冬季“三防”(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调度人员、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部室负责人名单及电话号码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调度室,并相互通报有关调度业务联系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应由通知单上所列人员进行,其他人联系无效,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改。

第13篇 铁水罐调度管理补充考核制度

为规范铁水罐冻结管理,杜绝高炉、铸铁车间互相扯皮现象,影响到罐砖等耐火材料消耗增加,铸铁量人为加大,故在原《冶炼厂铁水罐调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此项考核。

1、高炉向罐出渣后及时通知调度,若不通知考核高炉车间1000元,调度通知铸铁车间20分钟内必须开始铸铁。若倒不开铁水考核铸铁车间1000元。若因高炉不通知所造成的铁水罐冻结的费用,高炉全部承但,外加罚高炉车间5000元,铸铁车间2000元。

2、出铁时有过渣现象,要及时通知调度,安排铸铁,铸铁车间在规定的20分钟内开始铸铁,铁水能顺利倒出,没有冻罐,不予考核,铸铁负责处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倒不开铁水,造成冻罐,铸铁和高炉各承担一半铁水罐费用,外加考核高炉车间3000元、铸铁车间1000元。

3、开炉和炉况不顺,渣铁不分情况下,经厂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往罐中出渣,铸铁负责清理罐,罐砖费用高炉和铸铁各承担50%。

4、放撇渣器时:(1)、由铸铁车间安排罐龄高的罐对上,渣铁可以放进。(2)、把有半罐铁水的罐对上,渣铁可以放进。以上两种情况造成的清罐工作、罐的费用由铸铁承担。放撇渣器残铁后,高炉通知调度,及时拉走,如果因高炉本身处理敝渣器而长时间不能拉走,造成铁水罐冻结,冻的渣铁超出30吨,处罚高炉3000---5000元,罐砖费用由高炉车间承担。

5、铸铁车间发现罐中有渣时,及时通知调度,调度通知高炉处理敝渣器过渣。通知后如果连续六个班还有过渣,并且还有加重现象,处罚高炉1000元。如果造成铁水罐冻结,根据本考核制度第二条执行考核。

6、若因敝渣器过渣,导致钢厂不要铁水而铸铁,每炉铁水考核高炉车间300元。若因铸铁车间不清理罐边凝固物,导致钢厂不要铁水,考核铸铁车间300元。

7、若全月高炉无过渣现象,对高炉车间奖励3000元。

8、若全月没有因各种原因造成铁水罐冻结现象,对铸铁车间奖励2000元,对高炉车间奖励各奖励1000元。

第14篇 铁水罐调度管理制度

一、概况:

现冶炼厂铁水罐配备情况:65吨为16个(其中含8#砝码罐一个),85吨为12个,合计配备为28个,实际运行为27个(8#罐除外) ,每个铁水罐应配备一辆铁水罐车,现配备有25辆,实际运行24辆(8#罐除外),内燃机车三辆(380型2辆,210型1辆)由于我厂厂区地理条件限制,铁路线配置不合理,虽经过改造但依然不能满足现生产运转,突出矛盾为:

①铸铁主厂房内铁路线路交错,影响铁水罐调运(即在铸铁作业过程中会影响到1#高炉铁水的调运)

②现进入炼钢厂的铁路专用线仅有一条,铁路线短而调运次数之多,存在安全隐患,各高炉铁水不能及时送入炼钢厂,迫切需增设一条事故应急线。

③炼钢厂混铁炉厂房内现有两根铁路专线,必须充分利用起来,即炼钢厂应采取两条线吊运作业,以求缓解铁路线紧张压力。

二、相关职责:

①炼铁调度依据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当班调度要严密监控铁水罐的使用现状,做到心中有数。

②铸铁车间负责对铁水罐日常管理(健全看罐、清罐制度、修砌罐制度、烤罐制度、探伤监控制度及运行报告制度)当班铸铁工段要对铁水罐使用情况详细报告炼铁当班调度。

③铸铁车间负责对铁水罐调配专用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遇恶劣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必须由当班指派专人清理各道岔点,及时抢修铁路线损坏部位。)

④铸铁车间负责对内燃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两用一备。

⑤1#、2#、3#高炉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出铁时间表(表附后),每炉出完铁要及时报告给炼铁调度室(详细说明铁水罐数量及出铁罐位)。非正常生产情况下,(如炉前打大壕、撇渣器改造及其它故障引起的出铁时间推迟、延误)高炉车间必须及时报告炼铁当班调度,确保各道工序的有序衔接。

⑥各高炉要加强炉前人员的管理,杜绝人为向铁水罐内乱扔渣铁等杂物,一经查实追究责任。

⑦各高炉负责出铁咀炉台下铁路线的清理工作,保证机车运行顺畅。

⑧各高炉要指派专人对铁水罐的到位情况进行监控,具备条件方可组织出铁。

三、铁水罐的调配程序

①炼铁调度室接到各高炉炉内工长出铁结束电话通知后,及时报告公司总调度室,服从总调度室的统一调配(去钢厂或铸铁)。

②由炼铁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根据总调指令,向内燃机司机发布铁水罐去向调度令,双方联络呼应确认到位。

③机车人员接到调度令必须及时调运铁水罐,并且向当班调度报告铁水罐号,将实罐拉出后及时配空罐到位。(保证堵铁口后40分钟内到位)随后报告铁水罐到位。

④进钢厂铁水罐在轨道衡计量后入钢厂混铁炉区,钢厂倒完铁水后检查铁水罐放置是否完好,记录好进出钢厂时间,返回铸铁车间看罐、清罐作业,如遇进钢厂铁水倒罐不及时由内燃机司机报告炼铁当班调度,当班调度员与总调、钢厂调度沟通协调解决。

四、铁水罐分配情况

三座高炉每炉出铁必须保证配空罐各三个,85吨、65吨罐要合理配置,(3_3=9)铸铁作业罐2--3个,进钢厂罐2--3个,备用罐至少3个,即铁水罐必须保证有18个运转,其余罐的修、砌、烤日常维护工作必须加强,保证铁水罐周转有序。

五、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①进入钢厂的铁水罐必须及时倒尽,每罐8分钟以内处理,如遇钢厂出现生产、设备故障影响,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与炼铁调度、总调沟通协调,由总调、钢调、铁调三方去现场调度处理,不能造成压罐、结壳现象。

②特殊情况下生产中出现铁水罐穿铁事故,炼铁当班调度必须第一时间去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应急措施为:

㈠必要时请示总调在钢厂及时处理,即用钢厂天车直接将穿铁罐内铁水倒入空罐中,根据多年来的经验这是可行的,但炼铁、炼钢调度必须服从总调指令。

㈡由炼铁当班调度向机车人员下达紧急指令,将穿铁罐内铁水迅速调运到铸铁应急坑组织处理。

③钢厂混铁炉区铁路线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堆放障碍物。炼钢厂应采取两条线吊运作业。

④在铁水调配过程中发生内燃机出轨事故,内燃机司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炼铁当班调度人员,当班调度根据现场事故大小组织抢修处理,同时预见高炉生产的连续性,合理控制生产进程,报告主管领导请示处理。

⑤铸铁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遇生产故障及事故导致停铸作业,由当班铸铁工段长及时报告炼铁调度,由当班调度协调解决。(如铸铁机脱轨、铸铁模损坏、电器故障等)

⑥高炉生产不顺及炉前发生出铁故障,造成渣铁不能有效分离,渣铁进入铁水罐中,高炉负责人必须及时报告炼铁调度,炼铁当班调度及时指令铸铁车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处理,并确保铁水罐的正常周转。

六、检查与考核

①当班调度在发布铁水罐去向调度令后,机车人员造成铁水调配延时、影响到钢厂生产,发现一次处责任人100元,铸铁车间当班工段、车间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

②高炉堵铁口后40分以内,铸铁车间必须将空罐配到位,如果造成高炉出铁延误、高炉憋风、减风作业,每发现一次对铸铁车间处罚200元,主任20元,

③机车人员不服从调度指挥造成影响生产,每发现一次对铸铁车间处罚100元,主任10元。

④在铁水调配过程中发生内燃机出轨事故,造成影响高炉休风1小时,每发现一次对铸铁车间处罚500元,主任50元;造成影响高炉慢风1小时,每发现一次对铸铁车间处罚300元,主任30元,全月无事故奖励铸铁车间500元,主任50元。

⑤出铁过程中因炉前看罐人员疏忽造成铁水罐过满,(规定装放铁水至罐上沿以下300mm位置)发现一次处责任人50元,高炉车间当班工段、车间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

⑥各高炉炉前人员人为向铁水罐内乱扔渣铁等杂物,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50元,当班工长30元,车间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

⑦各高炉看罐人对铁水罐的到位情况监控不力,造成铁水罐过满及烧毁铁路事故,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及车间各级负责人经济处罚50——200元。

第15篇 调度文档管理制度

调度文档管理分为图表、台账、记录簿、在屏幕显示牌板等管理。

一、图表。

调度室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填绘和修订,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图表必须归档管理。

二、台账。

(1)综合台账应当记录当班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调度情况,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领导值班、下井带班及入井人数情况,领导交办工作及落实情况等。

(2)综合台账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账面整洁,字迹工整。

(3)综合台账可采用计算机电子台账。

(4)按日原煤产量、月及年累计完成量、综合进尺、开拓进尺、日月年累计完成进尺进行分项或统一的建立统计台账。

三、记录簿。

建立以下记录簿,并存档管理。

调度值班记录、领导值班、下井带班记录(由带班领导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故)分析统计记录。

四、 存档要求:

(1)班、日调度记录(包括调度日志、原始调度记录、逐日生产完成情况登记表),要保存5年以上。

(2)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资料,保存3年以上。

(3)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

(4)月度生产调度简报、各类调度台账和专题报告,要保存5年以上。

(5)死亡事故原始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资料保存。

(6)有统计部门下发的年度统计汇总资料,各类伤亡统计资料要永久保存。

(7)调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对外传播公布。

调度管理制度15篇

调度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有序和协调。它涉及到生产计划、人力资源分配、物料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科学的调度手段,提升企业的运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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