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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患者权益以及维护医院内部秩序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层及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
3. 医疗服务管理:规定诊疗程序、质量控制、患者安全等相关标准。
4.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管理等财务活动。
5. 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采购、保养、报废以及物资采购、存储、分配的规定。
6. 信息管理: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使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规则。
7. 安全与应急处理: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安全管理措施等。
8. 患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机制、医患沟通规定等。
包括哪些方面
这些内容旨在确保医院的日常运行和长期发展,具体包括:
1. 管理体系:构建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公正。
2. 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团队凝聚力。
3. 医疗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及时。
4. 资源利用:合理调配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法规遵守:遵循医疗法规,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性。
6. 创新与发展: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医院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重要性
附属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服务质量:制度化管理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保障患者权益:明确的投诉处理机制,能有效解决医患纠纷,保护患者权益。
3. 促进内部协作:清晰的职责分工和沟通机制,能增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4. 降低风险:通过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减少医疗事故和法律风险。
5. 塑造良好形象:规范的管理有助于树立医院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方案
制定和实施附属医院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策略:
1. 调研分析:全面了解医院现状,识别管理短板,为制度设计提供依据。
2. 制度编写:邀请各领域专家参与,确保制度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3. 培训推广: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
4. 监督评估: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5. 激励机制: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制度,提高执行力。
6. 反馈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附属医院可以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行业规范,又适应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高效、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附属医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附属医院药品陈列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陈列、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在营业场所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复合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药品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品种与品种之间留足相应间距,防止混药。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药品等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2、根据药品性能特点,将药品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电冰箱中。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甲类、乙类非处方药分类存放。
4、特殊管理的药品、贵细药品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账务相符。
5、危险类药品不在营业场所陈列。如必须陈列时,仅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药品设专库单独储藏,配置防火、防盗等设备。
6、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批号包装标签。单轨制处方药(包括含可待因制剂、二类精神药品)设专柜存放。
第2篇 附属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规范有序,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保证各科室、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一、医院所有连接医院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由信息网络科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均应按医院规定列入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登记。
二、计算机设备是指各科室、个人日常工作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条 码扫描仪、显示屏等专有设备。
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以及随机资料等。
各使用科室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科室使用和保管。各科室都必须对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任何设备时,必须认真清点并签写“zz一院固定资产领用单”。
三、计算机设备的申购、更新、更换、维护和淘汰。
(一)计算机设备的申购(医院内部网联网的工作站)。使用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增加计算机或与计算机相关设备的,需由使用部门向信息网络科提交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的书面申请,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确定是否同意计算机设备申购。若同意,则由信息网络科提供设备相关性能参数交由设备科统一采购。
(二)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计算机设备如需要更新,经信息网络科人员确认后,按计算机设备申购的相关规定购置。
(三)计算机设备的更换和维护。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信息网络科(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维修,若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按计算机设备更新有关规定换领相应的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的淘汰。对于被更换及超过使用期限、没有必要维修的老化淘汰设备,由计算机设备资产所在科室提出向设备科提出申请,打印报废单后交由信息网络科确认后,送设备科报废处理。
四、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一)分配到科室使用的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各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二)未经使用科室同意,不能擅自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医院业务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三)未经信息网络科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四)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交由保卫科严肃处理。
(五)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六)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配备设备或更新设备的,各科室都必须预先向信息网络科提交申请报告,且须有科室负责人(正职)签字,由信息网络科批复后统一选型交由设备科采购。
(七)任何科室不得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工作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经信息网络科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八)各科室须保证自己所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五、由信息网络科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六、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附属医院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本院职工就诊时(包括离、退休职工),一律挂号。
2、本院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不得将医疗保险证供他人就诊、住院,不得自行开方、开单和涂改病历处方多取药、多作检查,一经发现医院将终止其本人医疗保险,并处以发生费用的3~5倍罚款。
3、本院职工住院期间不准挂床,所有检查项目和治疗必须在《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以内,超标准由个人自理。
4、本院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因病需要就诊时,可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因医院条件设备所限,不能在本地诊疗需转外地诊疗的,必须严格按转科、转院制度办理。
5、严格按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用药,处方量一般疾病3日量,慢性病为7日量(中药3~5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用药,杜绝人情方、大处方,不得串换药品。
6、职工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等造成伤残和各种整容、美容、健美手术、治疗、药品等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不得进入医疗保险报销。
7、使用进口医疗材料(如安装进口人工器官、心脏起搏器等)者,只按国产价格记账,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理。
8、本院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应在本人出院三日内及时结算,否则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9、其它规定参照__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第4篇 附属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执行《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2、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保障收费票据的保管供应工作。对所购的票据进行分类、排列,保证清洁、整齐。
3、做好票据的定额管理。凭领购证向当地财政部门领购、核销,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如有遗失,向核发收费票据的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声明作废。
4、每年及时注册年检,如遇合并、分设、撤销时,应向财政部门缴销收费票证和领购证,对收费资金做好专户储存和及时解交等记录工作。
5、认真填写收费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数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转借、代开或违章填开。
6、票据专管员应做好实物账,保证账务清楚、账实相符。对收费人员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应及时核销,保证收款金额及时、如实上交医院账户。票据专管员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保证收费票据的安全。注意防水、防潮、防霉、防虫和防盗。
8、收集各科室对票据的式样、质量的使用意见,及时向票据的核发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第5篇 附属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第6篇 附属医院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禁止销售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药品。
三.购进进口药品,向供货企业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和说明书。
四.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第7篇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医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
2、进修医生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3、进修医生无权出具病假,伤残,转诊,计划生育等病情证明;进修医生进修期间根据情况可授予处方权;进修医生可书写病历,但需带教上级医师修改并签名。
4、进修医生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及私带医院病历,检查资料和各种标本。
5、接收进修医生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8篇 附属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
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9篇 附属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第10篇 附属医院收费物价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收费与物价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的物价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物价员负责全院的物价与收费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熟悉掌握医院收费政策和规定,积极指导和检查医疗收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反映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认真接待和处理有关收费方面的查询和投诉。
2、医院所有服务项目均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05)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提供相应的正规医疗服务发票。对新开展的医疗项目,由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申请表和成本测算表,送物价管理员审核后报物价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批准后由财务处通知有关科室执行。
3、及时向收费对象告知收费依据和标准,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在门诊大厅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医疗收费标准,设立门诊、住院价格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对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出院结帐时提供收费明细清单,向门诊病人提供药品明细单等。
4、住院病人原则上按照规定交纳住院预交金。现金病人初次交纳预交金标准为:手术病人≥1000元,非手术病人≥500元。医疗保险病人按医、社保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控制在院病人欠费。收费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病区医护人员联系,掌握病人费用情况,病人发生欠费应及时催缴。
6、严格收费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而发生漏、错收,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原则上由当事人赔偿,特殊情况请示领导商定。
第11篇 附属医院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1、教学科研管理科全面负责实习生的临床实习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实习大纲并结合本院医疗工作实际,做出具体的实习安排。
2、实习生上岗前必须参加实习医院的岗前培训,接受医德医风教育和毕业实习管理条例的学习。
3、来院实习或见习的学生,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尊重带教老师,爱护、关心病人。
4、实习上班时必须衣帽整洁,佩戴胸牌。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5、实习期间不擅自回答病人提出的与医疗有关的各种问题,临床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懂就问。
6、处方和医嘱必须由带教老师签字后方能生效,不得伪造处方签名,不得借用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不得接受病人的馈赠。
7、实习生应积极参加科室或医院的临床病例讨论、学术讲座或其他学术活动,无故缺席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8、实习期间无暑寒假,节假日按带教老师工作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上下晚班时,实习生上午照常上班,下午可以休息半天。除学校统一通知放假外,其他节假日一律按医院安排进行。带教老师休假期间,实习生不得休假,必须照常上班。
9、严格请假手续,特殊事由需书面申请,请假1天经带教老师同意,2天经科室负责人同意,3天经教学科研管理科批准,3天以上经学校批准,并到教学科研管理科备案方可离院。实习期间的旷工,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向学校报告并处理。
10、单科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应写出详细的出科小结交教学科研管理科批改。实习全部结束时,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做出实习总鉴定,密封交校学生处。
11、每月召开一次实习碰头会议。每月随机查岗一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12、建立实习生个人实习档案。实习结束一并汇入校学生处。
13、实习结束前,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评选出优秀实习生,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第12篇 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临床带教老师等组成临床护理教学小组,负责对见习、实习护士学生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工作。
2、临床实习带教必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护师担任。
3、根据见习、实习护士学生或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包括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病案分析、技术操作示范、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等,并定期进行考试、考核、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4、护理部要定期检查,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5、实习或进修人员在院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努力学习,争取上进。
6、每科实习结束时,护士长、带教老师应对护生进行专科护理与基础护理相结合的考试,并对学生的素质修养,理论技术及技能作出评价。进修护理人员进修结束时,也应由有关科室或护理部做出鉴定。
7、凡担任教学的兼职老师,要按教学计划的安排,认真备课和讲课。
第13篇 附属医院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2、基建科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中列出的项目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开工会议(如项目聘请了监理公司的由监理公司组织开工会议),并且该三人需在施工过程中驻场如需更换上述人员应书面向基建科提出,基建科同意后方可更换。
4、开工前,在现场附近的醒目位置贴出施工告示。
5、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7、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9、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10、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姓名、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如有)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3、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4、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道,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15、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17、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8、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19、环境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
20、施工材料及设备需符合图纸和清单要求,保证质量。材料及设备进场时施工方需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查验,并填写材料进场审查报审表,附上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21、验收包括分段验收、工种验收和隐蔽验收等需做好记录办好相关手续。
第14篇 附属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医院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医院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医院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接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和医院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医院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人为因素对计算机网络或软件进行有意破坏的,一经查实,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500-1000元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附属医院水电电梯班节能、节水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水电电梯班节能、节水管理制度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要求,根据医院的部署,特制定以下措施,请班组成员认真执行:
一、根据日照长短,院内路灯必须安装光控及时控装置,时控装置的启停时间设置为:夏季6:30(pm)----7:00(am);冬季6:00(pm)----7:00(am);
二、门诊大楼、手术科大楼的景观灯应严格按照医院的指令,只在重大节日、重要庆典时开放。开、停前后必须安排人员巡查;
三、从本措施实行之日起,所有新装路灯使用led路灯,临时性路灯使用节能灯,不再使用旧式光管;
四、门诊大楼除一至二楼自动扶梯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放外,其余楼层的自动扶梯在下午六时关闭、上午七时开启;
五、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水龙头滴漏,必须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洗手间马桶有滴漏的,须立即进行更换水箱配件;
七、一旦出现水管漏水,除特殊用水部门外,一律先关闭水阀进行维修,再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八、清洗水池前,在保障满足用户基本用水的前提下,提前停止向水池供水,以免造成浪费;
九、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节好供水池水位控制器,避免供水过猛造成溢流及减少起泵次数;
十、协助友班对中央空调冷却塔补水阀进行巡检;
十一、班组成员提交节能、节水方案并能付诸实施的,给与相应的表扬与奖励;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即给与警告并视严重程度给与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