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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作管理制度是确保化工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流程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层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入职培训、岗位职责定义、绩效评估和晋升机制。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和报废程序。
3.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原料采购、生产计划制定、工艺流程执行和产品质量控制。
4. 安全管理:涵盖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个人防护设备使用、化学品存储和废弃物处理。
5. 环境保护:强调环保法规遵守、三废处理和绿色生产。
6.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需求。
7. 合规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重要性
化工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通过明确的规程防止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2.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减少浪费,提升生产效率。
3.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增强市场竞争力。
4. 规避风险:合规运营,降低法律风险和环境责任。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发展。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结合化工行业特点,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确保无遗漏。
2. 全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强化理解和执行。
3.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收集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激励与惩罚: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5. 技术升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erp系统,提升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6. 外部合作:与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法规信息和技术支持。
化工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化工生产环境。
化工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区绿化工作管理制度-9
小区绿化工作管理制度(九)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第2篇 l物业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蓝湾物业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物业公司(处)绿化班
三、职责
1绿化工认真执行公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苗木的绿化、养护工作。
2绿化队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与监查工作。
2-1按制度要求,对油料、各类农机具等,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记。
3管理部主管对绿化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管理要求
1、公共绿地管理:
1熟悉掌握小区的绿地面积及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地面积,保
证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化完好率达96%以上,并且按不同花草树木的特性,合理种植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醒目位置,标示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方法等,以便住户和客人欣赏和增长科普知识;
3针对不同品种的植被特性,按时进行浇灌、培土、施肥、排水、清除枯枝死叶、消灭病虫、清除杂草和修剪造型等,不断丰富和提高绿化内容;
4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枝叶和杂物,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5对遭受损害的花木要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栽,确保绿地环境的观瞻效果;
6经常巡视绿地状况,制止任何人践踏草坪、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攀枝折花,或用树木晾晒衣物等行为;
2、绿化机具管理
1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绿化机具,尽力减少损耗和不必要的损坏;
2绿化机具和机动三轮每日出、入库存放,都要进行检查,使用人要做登记,使用完毕入库前要进行除垢处理,分类摆放整齐;
3机具发生损坏、丢失时,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对损坏丢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状况等做好纪录;能进行使用的,要及时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机具使用完好率应保持在90%以上;
4绿化机具禁止对外借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履行规定手续后方可借用;在借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要照价赔偿并做文字记录;
5绿化机具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长期不使用的机具;要按规定进行必要的维护;
6建立健全机具管理台帐,分类造册登记,定期盘点检查。
3、浇灌用水管理
1合理安排浇灌时间,避开用水高峰,缓解居民用水与绿化浇灌可能发生的冲突;
2绿化浇灌需启用大流量用水时,必须事先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启用;
3浇灌过程中应维持开启时的基本流量,严禁私自加大或减少流量,保持水压稳定;在关闭流量前,应事先向相关人员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全部关闭,防止水压过高引发的设备设施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4绿化工在浇灌时,必须手持水管,严禁放任自流,以杜绝资源浪费。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对物业主管处以200元罚款。
4、绿化库房的管理
1非指定人员禁止进入绿化库房动用机具和各类消耗物品;
2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对易燃品有毒药品和其他消耗品严加管理,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日常保持库房内通风、防晒、防水、防锈、防尘;
3机具各类配件要登记造册纪录,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或私自挪用;
4绿化机具和配件消耗品的库存量应掌握节俭原则配置,不准大量库存积压。
五、管理程序
5.1绿化队长每周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管理部主管每半月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农机具、油料的管理、使用保养及各种记录,每季度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物业总公司对各公司绿化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同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h中学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__年9月1日
第4篇 金属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标准化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对于合理利用资源,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品种,扩大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等都有重要作用,全公司各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类技术标准及管理标准。
二、本公司贯彻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企业内控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精度标准和制造与验收技术标准都应遵照有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严格执行,尚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必须由工程部组织制订产品企业标准,经标准化人员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四、本公司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标准化工作由管理者代表领导,在工程部设专职标准化管理员,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标准化工作。
五、部门根据需要可配置一名兼职标准化管理员。
六、标准化管理员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根据本公司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收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资料。负责编制本公司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
2.宣传贯彻上级颁发的各类有关标准,随时掌握上级有关标准的新增、修订、换版、废止等动态,检查、总结有关标准的贯彻情况,对标准中不够明确的内容,经咨询后用__标解的文件形式作出补充规定。__标解必须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3.组织制订或修订企业内控标准及指导性技术资料,转发上级颁发的各类标准,颁发产品的编号办法,负责组织制订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分等规定。
4.负责编制公司的产品标准化审查报告。
5.检查公司各部门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
6.对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标准化经济效果,督促各有关部门提高产品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程度。
7.对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对违反标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有权拒签。未经标准化审查和签署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管理员不得接受存挡,及用于生产。标准化检查的内容包括:
a.图纸及技术文件的齐全、统一、正确、清晰;
b.型式检验或试验标准;
c.制造与验收标准;
d.产品型号、名称、规格、设计参数;
e.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格式、幅面及编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f.机械制图、公差配合、形位公差、符号、代号、计量单位等符合有关标
g.准规定;
h.结构要素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i.材料牌号、标准零件、通用部件等的规格检查;
j.技术名词、术语的统一。
七、上级标准的贯彻:
1.上级标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进行贯彻:
a.直接转发上级标准,加盖受控章由工程部统一发放,并由工程部注册,编号做好记录工作。
b.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上级标准简化、或对质量及技术要求等进行补充提高,以企业标准形式颁发。
八、企业标准的制订:
1.制订标准的原则:
a.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b.根据现有生产技术水平、结合用户要求制订;
c.了解行业情况、力求先进,要提高技术经济效果;
d.随着质量的提高及技术的发展,应对标准不断更新,避免标准落后于技术的发展水平。
2.制订标准的方法:
a.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本公司生产实践经验,收集和分析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国外工业先进国家标准和国内其他企业的同类标准,有关产品验收标准还应征求用户意见,属于外购外协件的,还应了解供应或协作单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情况。
b.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掌握标准的理论基础、工艺方法、质量水平及经济效果,使制订标准有可靠的依据;
c.必要时进行样品试验与工艺验证,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规格,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法,作出一批样品后进行实物鉴定和工艺性验证;
d.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整理数据资料,拟定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
九、公司标准签署栏的填写规定:
1. 编制栏,由编制者签名;
2. 审核栏,由工程部主管签名;
3. 批准栏,由管理者代表签名;
4. 签署的顺序为:编制审核批准。
十、企业标准的贯彻和更改:
1.企业标准颁发后,各部门应遵照严格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求。标准贯彻中的问题,一般由原编写部门解释和协调,有争议时,报管理者代表裁决。
2.技术上不够成熟的标准可在标准上注明试行,并注明试行范围和期限。试行的标准一般可先在少数部门或产品试贯彻,经过验证,修改后再正式颁发。
3.企业标准既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技术发展,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及时修订,一般2年复审一次,及时提出确认、更改、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厂务经理批准后实施。
4.标准的更改原则上由标准原编制人或部门进行更改,如需要其他部门更改,该部门应获得该标准编制的背景资料。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5篇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标准化是企业进行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为了加强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科研、生产及售后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公司科研、生产、售后服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关联到各个工作部门。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专业化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化队伍为主,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技术管理部门为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设兼职标准化员。专、兼职标准化员组成公司标准化工作网。
第四条 标准化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 编制公司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处理对外标准化业务问题,参加标准化活动。
(三) 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四) 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企业标准,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处理标准化执行中的问题。
(五) 参与新产品设计,研制前提出标准化综合要求,定型鉴定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做好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六) 收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对所需要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收集、采购、建帐、借阅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公司的各类标准;
(七) 建立健全公司标准化工作网;对兼职标准化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 做好标准化的统计和效果分析,总结经验。
(九) 标准化工作人员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文件,有权不予签字。
第三章 公司标准的制定
第五条 企业标准的主体是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产品标准、原材料标准、半成品标准、零部件标准、分析测试标准、工艺工装标准,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对有关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可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
第六条 正式生产的产品,凡没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必须制定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也可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对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选择或补充也应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冲突。公司内部的标准应协调一致。
第七条 为满足外贸需求,可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的先进标准,也可根据用户需要签订专门的技术协议。
第八条 企业标准一般按产品制定。制定的程序: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第九条 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号形式为: q/dh ×× ××—××××
标准形成的年代号 标准顺序号 标准分类号 公司标准代号
第十条 根据科研、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或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改变时],每隔3~5年对企业标准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作出确认、修订或作废的结论,并作出相应的标识。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第十一条 科研、生产、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所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和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十二条 新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应严格执行标准化审查;科研论证、样品试制、定型鉴定的全过程,应实行标准化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按标准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和名称。
第十四条 标准化工作人员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 奖惩
第十六条 企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公司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标准,以及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6篇 h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2.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2.2 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3.1 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2 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3 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3.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3.6 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3.7 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3.8 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3.9 装置停工由生产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3.10 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11 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12 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3.13 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3.14 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3.15 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3.16 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3.17 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
3.17.1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
3.17.2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
3.17.3 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
3.17.4凡是检修项目,公司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公司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3.18 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19 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 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保卫科要 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21 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3.22 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3 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24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3.25 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
4.1 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4.2 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4.3 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3.1 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4.3.2 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3.3 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3.4 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4.4 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4.5 对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4.6 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 则
5.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5.3 本制度可以和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参照。
5.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v物业园区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园区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
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 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第8篇 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2.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2. 2 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
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 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3.1 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 2 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 3 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3. 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 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3. 6 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3. 7 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产部的统一监督检查。
3. 8 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3. 9 装置停工由生产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3. 10 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
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 1
1 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 1 2 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3. 1 3. 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3. 1
4 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3. 1
5 对于进入设备内部检维修的项目,在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常温、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留物料时,方可进行,在打开人孔盖之前,切忌把螺丝全部松开,严防烫伤人员。
3. 1
6 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3. 1
7 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3.1
7.1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当班班长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3.1
7.2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3.1
7.3 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3.1
7.4凡是检修项目,公司安全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
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公司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3. 1
8 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3. 1
9 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轻化工厂《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3. 20 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保卫科要 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3. 2
1 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3. 2 2 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与本厂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 2 3. 开车前,生产办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 2
4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3. 2
5 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
4.1 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4.2 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
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4.3 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3.1 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4.3.2 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3.3 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4.3.4 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4.4 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4.5 对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生产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4.6 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
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 则
5.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5.3 本制度可以和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参照。
5.4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