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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一、维修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维护: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其功能完好。
2. 故障报告:一旦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并启动维修流程。
3. 维修流程:明确维修责任部门,规定维修时间限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5. 检查监督:设定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应急预案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2. 应急响应:成立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指挥现场灭火、疏散人员及配合消防部门工作。
3. 资源调配:确保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资源的快速调度。
4. 信息通报: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5.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修复受损设施,调查火灾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上墙模板
1. 明确标识:在显眼位置悬挂消防设施分布图,标明各类消防设备的位置。
2. 规章公示:将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作成海报,张贴在公共区域,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看到。
3. 联系方式:列出消防部门和内部应急小组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下快速联系。
4. 提示标语:设置“禁止烟火”、“注意安全”等警示标语,提醒员工遵守消防规定。
5. 更新记录:定期更新维护检查记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本维修消防管理制度旨在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安全。所有员工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维修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维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维修部消防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制、日常消防管理、消防器材管理、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易燃易爆品与危化品管理、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灭火应急救援及有关奖惩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部门所属各专业、班组。
1 总则
1.1为规范维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设行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编制。
1.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部门实行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主任是公司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各专业主管是本专业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专业的消防工作负责。
1.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
1.6部门应依据公司的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
1.7部门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并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8贮存易燃易爆品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1.9现场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试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2.防火组织和责任制
2.1部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班组、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2公司消防办公室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职能,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公司安监部门共同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门室2.3 各岗位防火责任制
2.3.1部门负责人防火职责
(1)部室的主任或经理是本部室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在公司消防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法令、法规、指示和公司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3)组织制订或修订本部门防火技术规程及管辖区域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认真执行实施。
(4)负责组织并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活动的开展,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防火安全制度、规定,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好员工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定期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所辖范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领导并督促本部门安全员做好消防工作。
(6)确保管辖区域内消防设施、标志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主持本部门所辖区域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处理及上报工作,协助公司安全部门和专职消防队调查火灾原因。
2.3.2部门副主任分管防火职责
(1)审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
(3)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
(6)定期向部门主任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7)部门主任委托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2.3.3部门专业主管防火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专业防火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提出相关运行操作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负责编制设备大小修等重要施工项目的防火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防火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
(5)参加部门或公司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专业性防火安全检查。
(6)负责本专业的防火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编写本专业年度消防应急演练方案及演练总结。
(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火灾(火情)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2.3.4部门安全员防火职责
(1)在本部门防火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
(2)积极宣传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方针和指示,协助部门责任人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考试,开展安全防火安全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场所的防火安全情况,督促生产岗位人员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定,对任何违章操作和指挥者有权进行批评、考核并加以纠正。
(4)负责本部门义务消防人员的调整及日常管理,协助部门责任人组织所属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实战灭火训练。
(5)协助制订或修订本部门防火技术规程及管辖区域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和管理制度。
(6)参加本部门有关事故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和督促本部门火险隐患的整改,负责向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反馈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7)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日常检查,发现失效、到期的灭火器材及时与公司消防队联系更换。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种消防器材的台帐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域的事故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9)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与消防工作有关的各项任务。
2.3.5班、组长防火职责
(1)行政上受部门负责人领导,消防业务上接受部门安全员指导,对本班组成员及管辖设备,场所的防火安全负责,是本班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2)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安全法规、指示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活动,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3)在检查、维护生产设备的同时应认真检查所属消防设施、器材情况,并作好记录,防止设施,器材损坏、丢失或挪作它用。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汇报。
(4)领导和支持本班组安全员开展防火安全工作,并接受班组安全员及上级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
(5)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
(6)熟悉本班组管辖的设备、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事故的处理方法。
(7)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消防活动、培训和灭火演练。
2.3.6班组安全员防火职责
(1)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部门安全员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2)经常对本班人员(包括实习人员,临时工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制止各种违章作业。
(3)负责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保管工作,发现到期、失效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缺陷应及时向本部门安全员报告并做好记录,通知消防队更换。
(4)在本班组进行重点作业或进行重大操作之前,提出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并在班长统一安排下负责现场防火安全监护工作。
(5)熟悉本班组管辖的设备、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事故的处理方法。
2.3.7设备主人防火职责
(1)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在公司防火重点部和禁火区内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3)做好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发现器材有缺陷或丢失,应及时向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报告。
(4)明确本岗位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5)熟练掌握配备在本岗位上的各类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参加扑救,听从火场指挥的命令。
(7)各岗位人员均应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3.8其他岗位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防火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火安全文件、规定和各种安全规程制度。
(2)按照自身岗位工作特点,自觉履行职责,做好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
(3)做好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发现器材有缺陷或丢失,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4)明确本岗位的防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5)熟练掌握配备在本岗位上的各类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各岗位人员均应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4义务消防队职责
2.4.1义务消防队防火安全职责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区域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5)二级动火现场消防监护、监督动火作业,确保安全动火作业。
3 消防管理规定
3.1日常消防管理要求
(1)部门应结合定期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本部门范围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表。
(2)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资的管理贮存;各级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消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定》。
(5)修建道路、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求援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并通知公司消防部门。
(6) 公司固定消防设备维护、检修应纳入电厂设备管理。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填堵消防通道。
3.2 生产现场防火管理要求
(1)生产现场应按《电力设备消防典型规程》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生产现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生产现场及高温管道附近,禁止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堆放杂物,不准烘烤衣物。凡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建筑,应事先书面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同意,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3)凡进入生产域的人员严禁吸烟。
(4)生产现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定》。
(5)生产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照明,按用电容量放置保险丝,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3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管理要求
3.3.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及场所。
3.3.2公司防火重点部位包括:油库、润滑油贮油箱、集控室、dcs控制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储煤场、输煤系统、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启动锅炉房、轻油罐站、汽轮机油系统、供氢罐站、变压器、电缆间及电缆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物质仓库、危险品库等。
3.3.4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悬挂明显的标志。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如需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3.5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作业的有关人员应熟悉本区域灭火、疏散预案及逃生措施,并参加演练。
4 奖惩规定
4.1 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或及时发现和扑灭初起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损失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2凡违_火作业有关规定,按照《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考核。
4.3凡违反以下安全防火规定之一者考核责任人或责任单位100~300元/项:
(1)擅自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2)安全防火措施不落实。
(3)值班宿舍使用液化气、乱拉电线、使用碘钨灯或150w以上照明灯具等取暖。
(4)工具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检修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未及时清理。
(6) 厂区范围流动吸烟。
(7) 消防设备、管道、阀门等消防系统缺陷未按要求及时维修处理的,每项考核。
(8) 乙炔瓶无防火罩、无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皮管接口处无卡箍。
(9) 未按公司消防部门下发的消防火险隐患整改及反馈情况的,每条(处)考核。
(10) 未按要求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记录,每少一次考核。
(11) 部门管辖区域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尚未造成后果,每处考核。
维修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维修部消防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制、日常消防管理、消防器材管理、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易燃易爆品与危化品管理、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灭火应急救援及有关奖惩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部门所属各专业、班组。
1 总则
1.1为规范维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电力设行备典型消防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编制。
1.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部门实行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主任是公司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各专业主管是本专业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专业的消防工作负责。
1.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
1.6部门应依据公司的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
1.7部门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并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8贮存易燃易爆品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1.9现场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试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2.防火组织和责任制
2.1部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班组、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2公司消防办公室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职能,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公司安监部门共同做好电力生产设备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门室2.3 各岗位防火责任制
2.3.1部门负责人防火职责
(1)部室的主任或经理是本部室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在公司消防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法令、法规、指示和公司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3)组织制订或修订本部门防火技术规程及管辖区域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认真执行实施。
(4)负责组织并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活动的开展,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防火安全制度、规定,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好员工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5)定期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所辖范围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领导并督促本部门安全员做好消防工作。
(6)确保管辖区域内消防设施、标志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主持本部门所辖区域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处理及上报工作,协助公司安全部门和专职消防队调查火灾原因。
2.3.2部门副主任分管防火职责
(1)审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
(3)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
(6)定期向部门主任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7)部门主任委托的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2.3.3部门专业主管防火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专业防火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提出相关运行操作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负责编制设备大小修等重要施工项目的防火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防火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
(5)参加部门或公司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专业性防火安全检查。
(6)负责本专业的防火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编写本专业年度消防应急演练方案及演练总结。
(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火灾(火情)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2.3.4部门安全员防火职责
(1)在本部门防火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
(2)积极宣传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方针和指示,协助部门责任人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考试,开展安全防火安全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场所的防火安全情况,督促生产岗位人员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定,对任何违章操作和指挥者有权进行批评、考核并加以纠正。
(4)负责本部门义务消防人员的调整及日常管理,协助部门责任人组织所属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实战灭火训练。
(5)协助制订或修订本部门防火技术规程及管辖区域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和管理制度。
(6)参加本部门有关事故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和督促本部门火险隐患的整改,负责向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反馈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7)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日常检查,发现失效、到期的灭火器材及时与公司消防队联系更换。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种消防器材的台帐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域的事故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9)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与消防工作有关的各项任务。
2.3.5班、组长防火职责
(1)行政上受部门负责人领导,消防业务上接受部门安全员指导,对本班组成员及管辖设备,场所的防火安全负责,是本班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2)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安全法规、指示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活动,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3)在检查、维护生产设备的同时应认真检查所属消防设施、器材情况,并作好记录,防止设施,器材损坏、丢失或挪作它用。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汇报。
(4)领导和支持本班组安全员开展防火安全工作,并接受班组安全员及上级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
(5)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
(6)熟悉本班组管辖的设备、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事故的处理方法。
(7)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消防活动、培训和灭火演练。
2.3.6班组安全员防火职责
(1)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部门安全员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2)经常对本班人员(包括实习人员,临时工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制止各种违章作业。
(3)负责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检查、保管工作,发现到期、失效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缺陷应及时向本部门安全员报告并做好记录,通知消防队更换。
(4)在本班组进行重点作业或进行重大操作之前,提出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并在班长统一安排下负责现场防火安全监护工作。
(5)熟悉本班组管辖的设备、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事故的处理方法。
2.3.7设备主人防火职责
(1)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在公司防火重点部和禁火区内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3)做好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发现器材有缺陷或丢失,应及时向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报告。
(4)明确本岗位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5)熟练掌握配备在本岗位上的各类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参加扑救,听从火场指挥的命令。
(7)各岗位人员均应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3.8其他岗位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防火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火安全文件、规定和各种安全规程制度。
(2)按照自身岗位工作特点,自觉履行职责,做好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
(3)做好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发现器材有缺陷或丢失,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4)明确本岗位的防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5)熟练掌握配备在本岗位上的各类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各岗位人员均应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4义务消防队职责
2.4.1义务消防队防火安全职责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区域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5)二级动火现场消防监护、监督动火作业,确保安全动火作业。
3 消防管理规定
3.1日常消防管理要求
(1)部门应结合定期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本部门范围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表。
(2)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资的管理贮存;各级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消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定》。
(5)修建道路、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求援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并通知公司消防部门。
(6) 公司固定消防设备维护、检修应纳入电厂设备管理。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填堵消防通道。
3.2 生产现场防火管理要求
(1)生产现场应按《电力设备消防典型规程》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生产现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生产现场及高温管道附近,禁止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堆放杂物,不准烘烤衣物。凡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建筑,应事先书面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同意,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3)凡进入生产域的人员严禁吸烟。
(4)生产现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定》。
(5)生产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照明,按用电容量放置保险丝,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3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管理要求
3.3.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及场所。
3.3.2公司防火重点部位包括:油库、润滑油贮油箱、集控室、dcs控制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储煤场、输煤系统、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启动锅炉房、轻油罐站、汽轮机油系统、供氢罐站、变压器、电缆间及电缆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物质仓库、危险品库等。
3.3.4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悬挂明显的标志。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如需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3.5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作业的有关人员应熟悉本区域灭火、疏散预案及逃生措施,并参加演练。
4 奖惩规定
4.1 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或及时发现和扑灭初起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损失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2凡违_火作业有关规定,按照《永安发电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考核。
4.3凡违反以下安全防火规定之一者考核责任人或责任单位100~300元/项:
(1)擅自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2)安全防火措施不落实。
(3)值班宿舍使用液化气、乱拉电线、使用碘钨灯或150w以上照明灯具等取暖。
(4)工具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检修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未及时清理。
(6) 厂区范围流动吸烟。
(7) 消防设备、管道、阀门等消防系统缺陷未按要求及时维修处理的,每项考核。
(8) 乙炔瓶无防火罩、无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皮管接口处无卡箍。
(9) 未按公司消防部门下发的消防火险隐患整改及反馈情况的,每条(处)考核。
(10) 未按要求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记录,每少一次考核。
(11) 部门管辖区域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尚未造成后果,每处考核。
维修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2篇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__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1)实业公司维修组对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每季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一次。
(2)实业公司维修组对分公司电力办公楼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检查时进行各种联动操作试验,通过操作,仔细观察、听、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无异声、故障、打印机是否正常打印、走纸是否流畅,备用电源是否处于充电状态、电压是否稳定。
(4)发现问题、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复,不能排除需要更换件的应立即报告分公司生技科,说明原因,共同研究后,报分公司安委会安排资金解决。
(5)烟感探头、手动报警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6)烟感探头检查试验。通过检查、抽查试验,看巡检是否正常,吸烟后是否马上报警。探头无巡检或吸烟后不报警,应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报警,应进行修理更换。
(7)手动报警检查试验。检查时应采取抽查试验,将手报按钮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报警,检查时注意观察,手报按钮盖是否完好无缺,座体是否牢固,巡检是否闪动,如发现缺盖,座体松动,巡检不闪,应立即修复更换、紧固。
(8)排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各楼层门窗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有无损坏。
(9)卷帘门、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0)卷帘门检查时应进行升降试验,注意观察升、降、停三档运行是否灵活流畅,电机是否有异声、门体是否犯卡、卷帘门墙壁开关应保持稳固,如有松动、缺件应及时修补。
(11)消火栓检查时应进行出水实验,看有无压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火栓轮柄、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滴漏,如锈蚀、滴漏,开关转不动或转动费力,应立即维护修理。
(二)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由使用和保管单位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各班组站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单位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各单位使用和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3、各单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员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4、各单位对其它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空气呼吸器、推车或手提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和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保养和维护。
五、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维修和配备。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修和补充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检测按照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检测,由分公司生技科组织实施。
(二)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及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管理的消防设施每年年初提出维修和补充资金计划,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三)各单位检查出需要维修、报废和补充的小型消防器材数量、型号,每季初月上旬报分公司生技科,由安全专责师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并组织维修。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测。
(五)消防设施检测由实业公司维修组、各班组站、实业公司车队,按照消防技术规程提出申请,报分公司生技科审核后,向分公司安委会申请资金,提请消防部门同意后,聘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消防器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六、监督及奖惩
(一)分公司生技科依照消防法规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业公司车队负责对分公司所属全部车辆配备的灭火器具的使用、检查、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分公司生技科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生技科提请分公司安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生技科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生技科依照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请分公司给予处罚。
第3篇 消防器材维修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4篇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5篇 海粤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制度
粤海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
1.0目的
通过规范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性能良好,保证安全运
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
3.0职责
3.1消防保养单位负责对设备的维修保养。
3.2工程部、保安部负责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1中心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2中心设备由消防保养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4.1.3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器材、线路。
4.1.4中心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1.7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业主(或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中心设备故障,可以由次日通知消防保养单位进行维修。
4.1.8工程部对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2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a.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c.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d.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e.公共场所、房间内的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f.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检查报警是否正确;
g.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h.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i.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就地区域支控制、显示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j.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检查线路连接情况,有松动的要上紧。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4.2.2消防泵、恒压泵和加压泵的维修保养。
a.泵体: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变硬,有金属屑,应全部更换;
b.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到地面;
c.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转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无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
d.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e.阀门、管道及附件: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管道外表洁净、无锈,油漆脱落的要补齐。
f.电机(检查时要关电源)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对地绝缘良好,外壳接地良好;检查润滑油情况,如油质变钯、发硬,应全部更换。
4.2.3风机保养。
a.断开主电源,挂上警告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b.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检查主接触器触点,是否起麻点,凹坑,若有庆用砂纸打平,如触头磨损过大,应更换。
d.调节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e.检查和更换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f.清洁电机外表,打开电机风叶罩,清洁风叶等。清洁风口滤器和风机风叶。
g.检查风机轴承润滑情况,加润滑油。(如润滑油变色、变质、发硬,要全部更换)。
h.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i.手动开机、测量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电机
j.各部件运行声音。
k.检查各风机联动控制柜(含箱内元件)连续三次开、停机,检查其联动的正确性、可靠性。
l.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动转正常。
m.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关记录。
4.2.4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a.月保养内容:
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查清原因或修理;
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b.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电池亮灯(半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4.2.5灭火器使用及保养
a.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曝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b.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c.灭火器设置地点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d.灭火器(abc干粉)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每月):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清通);压力指示表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零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可见部位反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灭火器由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4.2.6消火栓的保养。
a.每季度逐个检查一次,卫生清洁由清洁部负责。
b.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c.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d.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e.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完成季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检查
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贴上封条。
5.0相关记录
第6篇 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第7篇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__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