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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退休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退休员工的管理工作,确保他们在职业生涯末期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关怀,同时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包括哪些方面
1. 退休政策与标准:明确退休年龄、工龄、健康状况等退休条件。
2. 退休申请与审批流程:规定退休申请的提出、审核及批准程序。
3. 退休福利与待遇:包括退休金、医疗保险、退休后服务等。
4. 退休交接:规定退休前的工作交接、知识传承等环节。
5. 退休员工关系管理:如何保持与退休员工的联系,利用其经验和智慧。
6. 退休员工关怀计划:包括定期活动、健康检查等。
7. 退休员工再就业支持:鼓励有意愿的退休员工参与企业顾问或志愿者工作。
重要性
退休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人文关怀,也是维护企业稳定、传承组织知识、激发员工积极性的关键。通过妥善处理退休事宜,企业能建立良好的雇主形象,提高在职员工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同时充分利用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长,为企业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方案
1. 制定公平的退休政策,确保符合国家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 设立专门的退休管理办公室,负责退休申请的接收、审核及后续服务。
3. 建立完善的退休福利体系,包括合理的退休金计算方式和补充医疗保险。
4. 实施退休前培训,帮助员工做好职业转换的心理准备,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承。
5. 设立退休员工俱乐部,组织各类社交活动,保持与他们的联系。
6. 对有意愿的退休员工提供再就业机会,如顾问、导师等角色。
7. 定期对退休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
本制度旨在为退休员工提供一个体面、尊重的退出环境,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可持续的工作氛围。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退休工作的顺利进行。
退休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汇篇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汇篇
离退休活动室管理制度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离退休活动室
健身室管理制度
1、进入健身室请换上自备的干净运动鞋或换上活动室为你准备的拖鞋。
2、请不要在健身室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纸屑、废物等。
3、要爱护健身器材,做到轻拉、轻踏、轻放。不要移动健身器材,如发现器械损坏请及时告知管理员。
4、要科学安全健身,要做力所能及的健身运动,不要做超负荷的、危险的、高难度的动作。如出现意外受伤情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以协助你联系治疗。
5、请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6、使用空调时,请告知管理员开和关。
离退休活动室
聊天室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爱护公共设施,要使用空调和电视机,请告知管理员操作。
3、请注意安全,倒开水时,请勿将水倒在地上,以免滑倒。
4、请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离退休活动室
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室管理制度
1、做好离休干部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包括处方用药、血压测量等);
2、做好离休干部的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用药知识咨询等;
3、及时处理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自负部分的校内报销事宜;
4、协调好与校医院的医疗事宜;
5、及时处理离休干部与省医保中心的报销、沟通事宜;
6、负责做好离休干部离休自负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7、负责做好离休干部外出活动时的医疗保健工作;
8、做好学校外派的医疗保健工作;
9、做好离休干部后事处理的医疗保健工作;
10、努力做到工作细致、态度和蔼,杜绝各种差错的发生;
11、协助做好本处举办的大型活动或参加省里有关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12、每周一、周四上午8:30~10:30在校医院办理业务。
离休干部医疗保健室
二
第2篇 z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内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内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合理安排、规范使用本单位车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权限
处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处办)负责对本处内部车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对相关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控制。
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办)具体负责所属车辆的使用和保养。
二、车辆用途:
用于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开会、考察参观等集体活动及老干部看病就医及离退休公务工作。
三、车辆使用管理:
1、驾车人员应服从调度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相关负责人。
2、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学校或单位指定的地点,不得擅自驱车外出办私事或乱停放。平时及双休日、节假日,不得将汽车开回家。特殊情况如第二天上午上班前有任务时,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确保停车安全时,才可将车开回家停放。
3、车辆原则上只用于公务,本处职工因特殊情况个人需要用车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市内用车须经校区办负责人批准,市外用车须经处办批准,用车全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指公里计费、路桥费、停车费)均由用车人自已负担。严禁因私用车票据充当公务用车费用来报销。如因私人用车造成罚款或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5、老年文体组织外出活动需用车辆时,须报处办审批。
四、车辆保养
1、主要驾车人员应当保养、维护好车辆,保持最佳车况。
2、车辆维修保养,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联系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3、做好车辆年检工作。
五、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根据实际需要对号加油,外地加油报销须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处办和校区办要做好加油登记工作,年终进行油耗核算。
2、因公使用车辆发生的保险费、养路费、路桥费、油费、停车费等费用,凭发票单据要根据有关规定由处办或校区办进行审核报销。
六、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因交通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处罚和相关责任等由驾驶车辆本人承担。
七、处里将对年度安全驾驶无事故、无罚款、少维修、少油耗等给予适当奖励。
八、本办法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第3篇 技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汽车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汽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小汽和面包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用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出车记录单(派车单)制度
杨凌区内公务用车,经主管副处长同意,由驾驶员填写出车记录单,收车后由用车人填明里程并签字,驾驶员保管;到杨凌以外的外出用车,必须报经处长同意方可用车,派车单由驾驶员填写。收车后由用车人填明里程并签字,由驾驶员收存,作为出车或报销依据。存根由主管副处长留存备查。
二、定点加注燃油
燃油实行定点定车(单车单油本)加注的办法。由主管副处长会同有关人员提议两个加油站供处领导考察研究决定,实行单车单油本。长途在外需加油者由驾驶员请示乘车处领导决定。
三、燃油消耗定额管理
燃油定额采用实测的办法确定。每月依据行车里程确定油耗总额,与实际加油量相减,每节约1升汽油奖励4元,每超耗1升处罚3元。
四、定点维修
车辆修理厂的选择确定,由分管处长会同有关人员考察,由处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洗车
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是驾驶员应尽的职责。但考虑到底盘难以清洗、车内需用吸尘器,必须到洗车店清洗的情况,规定实行洗车店定点洗车的办法。定点洗车店的选择依据上述程序确定。除此之外由驾驶员自行清洗,必须保持车身及车内干净卫生。
六、安全奖励
全月无安全责任事故,按季度行驶里程百公里5元发给驾驶员安全行车奖。
当月出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责任程度处理:承担轻微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的50%;承担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的100%;承担同等责任的,扣发两个月安全奖的100%;承担主要责任的,扣发3个月安全奖100%;承担全部责任的扣发半年安全奖。
第4篇 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高校财务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预算的所有经费,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处上的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2000元以上的开支都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福利、慰问品预算的经费,严格按规定程序,通过学校招标采购确定。
4、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必须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各类活动,凡采购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活动奖品、纪念品、慰问品,必须经处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集体在全面考察和货比三家的基础上商务谈判定购,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尽可能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审批财务支出在集体领导、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和集体审议联签相结合的责任制度。但具体报销票据审批签字,应先由经手人注明情况签名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核实注明相关开支内容要点并签名,最后由处长审批签字报销。
6、财务支出审批应“依规据法,先审后批,收支并重”,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都要熟悉本单位财务状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制观念和财务管理能力,能模范遵守财经纪律。
7、财务审批责任人及联签预审的相关人员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性原始票据反映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审批责任人及预审联签人员对审批的财务支出负有领导责任和连带经济责任。
8、差旅费报销:汽车驾驶员差旅费每季度按登记出差天数每季度报销一次,每周不报用车登记单的不得报销差旅费;处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差根据车辆使用登记情况及办公室登记情况由处综合办公室统一填写每半年报销一次;处理丧葬事宜的差旅补助,每次事务处理结束后由相关人员及时填写登记报表交办公室存查,由办公室核实后每季度造册填表审批报销一次,否则未报办公室备查单的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去外地开会等的差旅费按会议通知要求审批报销。
9、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凡正常公务用车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用车时间、里程、事由及用车人等,驾驶员每周必须把登记表交处综合办公室备查。凡涉及车辆维修事宜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及处长同意后到指定4s店检修,检修费用的报销必须附检修工时费及供料单和收费正式发票,按有关制度审批报销。检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经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到指定4s店进行维修,否则不予以报销。
10、其他有关报销事宜严格按《__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和《__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
11、本规定自处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第5篇 海龙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离退休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03.003-2007
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是检查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离退休管理工作设在政工部,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2.2 责任
2.2.1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两项待遇的落实”。
2.2.2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文体活动。
2.2.3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
2.2.4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统计。
2.2.5 配合公司政工部离退休职工易地安置。
2.2.6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2.3 权限
2.3.1 有权对离退休职工工作计划落实。
2.3.2 有权建议组织召开离退休职政工人事部议。
2.3.3 有权组织编制和修改离退休职工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管理
3.1.1 编制依据
3.1.1.1 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方法、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
3.1.1.2 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状况。
3.1.1.3 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思想动态情况。
3.1.2 计划内容
3.1.2.1 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全年重点工作,明确完成的时间及标准,以及考核措施。
3.1.2.2 季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将年度计划中的大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制定季度完成的项目、时间和实施。
3.1.2.3 将季度计划分解为可操作的月度计划,提出完成项目人员、时间、考核的具体规定。
3.1.3 时间要求
3.1.3.1 年度计划于上年12月15日前上报。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3-2007
3.1.3.2 季度计划于上季度26日前上报。
3.1.3.3 月度计划于上月末25日前上报。
3.1.4 计划实施
3.1.4.1 年度计划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离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及发挥老同志作用情况等。
3.1.4.2 季度计划于季末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年度计划分解项目的完成情况。
3.1.4.3 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于月末26日前报上级离退办。
3.2 目标管理
3.2.1 编制依据
3.2.1.1 上级老干部部门提出的目标。
3.2.1.2 双文明承包合同目标。
3.2.1.3 离退休职工工作专职队伍状况。
3.2.2 管理目标
3.2.2.1 公司离退休工作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参学率95%。
3.2.2.2 公司离退休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理论考试合格率达95%。
3.2.2.3 公司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率100%。
3.2.2.4 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合格率100%。
3.2.2.5 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执行政策率达100%。
3.2.2.6 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稳定,为老同志服务,使老同志满意率达95%。
3.2.2.7 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率达100%。
3.2.3 目标实施
3.2.3.1 两项待遇的落实
3.2.3.1.1 每月组织一次离休干部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每半年组织退休干部政治学习。
3.2.3.1.2 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公司及上级重大政治活动或纪念活动。
3.2.3.1.3 每年至少一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
3.2.3.1.4 每年组织一次离休干部的健康查体。
3.2.3.1.5 负责对离休干部护理费的申请报告。
3.2.3.1.6 负责对离退休干部住院病号和长期病号的走访看望。
3.2.3.1.7 每季度做好离休干部企业内部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3.2.3.2 组织建设
3.2.3.2.1 每年组织检查一次党支部建设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合格率均达到100%。
3.2.3.3 发挥离退休职工作用
3.2.3.3.1 组织引导老同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龙海市电力发展献计献策。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3-2007
3.2.3.4 文体活动
3.2.3.4.1 组织公司老年人开展文体比赛项目。
3.2.3.4.2 每年组织一次老年人活动项目选拔赛组成的体育代表队参加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组织的文体比赛项目。
3.2.3.5 易地安置
3.2.3.5.1 配合政工部退休职工的易地安置,联系协议签订和上报工作。
3.2.3.6 专职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3.2.3.6.1 加强对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素质的提高。
3.2.3.6.2 负责离退休工作联系制度的落实。
3.2.3.7 来信来访工作
3.2.3.7.1 做到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易事不过日,难事不过周给予答复。
3.2.3.8 离退休统计工作
3.2.3.8.1 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年报统计工作。
3.2.3.9 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
3.2.3.9.1 负责离休干部的各种票证及各种食物优领分送工作。
3.2.3.9.2 负责离休干部的丧事善后处理,并电话上报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离退办。
第6篇 科大离退休工作处职工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职工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管理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津贴分配制度,切实发挥岗位津贴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精神及我校岗位津贴分配办法,结合离退休工作处的实际,特制定全处职工岗位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一、教职工考勤办法
1、教职工每天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2、每周一各校区服务中心将本部门上一周的考核情况报综合办公室。
3、各校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处党政领导将不定期到各校区检查出勤情况。
二、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1、教职工凡请假半天以内的,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校区联系领导请假。
2、教职工凡请假1天以内的,填写假条,经校区主任(或综合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报请主管办公室的副处长签字批准方为有效。
3、教职工凡请假1天以上的,需填写假条,经校区主任(或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处领导签批后,再报请处长批准方为有效。
4、凡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5、副处长无论公私事均须向处长请假;处长、书记无论公私事均需互相请假,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方为有效。
三、办公及活动室等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教职工每周必须定期打扫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卫生,以确保各活动场所干净、整洁。
2、处党政领导将组织人员不定期随机抽查各校区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的卫生情况,并实行打分制度。
四、职工考核办法
1、根据各校区服务中心及办公室平时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办公室及各类活动场所的整洁卫生情况,占总考核成绩的40%。
2、各校区服务中心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占总考核成绩的20%。
3、照顾孤寡老人、探视住院病人、处理丧事等能否及时、周到,占总考核成绩的20%。
4、离退休职工对工作人员服务的评价占考核成绩的20%。
五、职工岗位津贴扣发停发的有关规定
在职职工岗位津贴的停发、扣发严格按照校人发〔2010〕172号《关于印发〈__农林科技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