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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车间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保障员工安全。本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管理
2. 维修流程管理
3. 安全管理
4. 员工培训与职责
5. 应急处理机制
6. 绩效评估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故障报告与维修记录,以及设备更新与淘汰的决策。
2. 维修流程管理:包括故障报修程序、维修计划制定、维修工作的执行与验收标准。
3. 安全管理:涵盖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措施。
4. 员工培训与职责:规定员工的技能提升计划、岗位职责与权限,以及工作交接制度。
5. 应急处理机制:设定突发故障的快速响应流程,确保生产中断时间最短。
6. 绩效评估:通过量化指标评估维修效率、设备完好率,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
重要性
检修车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套完善的制度能够:
1. 预防设备故障,减少停机时间,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提升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 确保员工安全,减少工伤事故,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 促进团队协作,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方案
1. 设立专职的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2. 制定标准化的维修流程,所有维修工作需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3.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实施定期的员工技能培训,提升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5. 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团队,确保在设备故障发生时能迅速响应,降低损失。
6. 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如设备故障率、维修时间等,定期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检修车间管理体系,为企业稳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检修车间管理制度有范文
第1篇 设备检修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工机段劳〔2022〕71号《工务机械段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有效提高维(检)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车间干部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安全生产基本稳定、有序可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写实进行打分。
2.车间安全主管负责对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督查督导、深度分析,负责车间日常量化考核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
3.车间财务主管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印发月考核通报,收集、存放考核表。
三、考核原则
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突出“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
3.突出“安全管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4.突出“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1.适用范围:车间管理人员6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主任1名、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陈建华在路局驻勤),行政管理员1名;工程技术人员7名:安全员1名、设备主管1名、技术主管1名、财务主管1名、材料主管1名、职教管理员1名、自轮管理员1名。
2.车间生产管理干部指标
结合车间实际,车间生产管理干部岗位量化指标如下(其中纳入考核问题中劳动安全问题不低于总数的25%,纳入考核的b类及以上问题不低于50%):
项目 姓名 下现场天数 (天) 添乘 (次) 跟班 作业 (次) 夜查 (次) 纳入考核问题(件数)
胡成(主任) 14 4 1 2 4
王内蒙(书记) 14 4 1 2 4
张振新(副主任) 14 4 1 2 3
高瑞龙(主席) 7 2 1 1 2
3.车间专业管理干部指标
车间专业管理干部制定专业管理问题库,每月至少发现2件专业问题,并在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填写个人写实。
4.考核内容及标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大项。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基础分均为 100 分。过程考核包括“安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加减分”三个部分(详见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结果考核包括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安全问题、段“一个车间一个科室”督查结果和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评价结果五个部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个人自评情况及月度工作简要写实,按照过程考核、结果考核的原则进行打分,以分计奖。
5.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
每月末25日18时之前,根据车间管理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内容,首先根据过程考核、结果考核中相关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其次根据安全职责履行、量化指标完成、发现典型问题、安全履责扣分及加分进行简要写实,交车间主任或书记进行点评打分,结果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五、奖金分配办法:
总额:车间被评为优秀的(综合评价结果 1.8 及以上),按照人均500元奖励;被评为良好的(综合评价结果1.8 以下 1.7 及以上),按照人均300元奖励;被评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7 以下 1.6 及以上),不奖不罚;被评为失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6 以下),按照人均200元考核。
个人:根据领导评定的车间个人考核得分,计算个人得分占车间干部总分的比例,用比例在车间奖金总额中换算个人奖金额(详见附件)。
六、干部日写实:
1.日写实是各级干部落实安全职责的真实记录。干部对现场检查、夜间抽查、添乘检查、跟班作业等检查项目,必须坚持全方位写实。通过日写实及时发现、分析和研究、解决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
2.干部现场检查必须提前掌握并拟写检查项目内容,即被检查项目的作业程序和每个程序的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所具备的作业技能等,以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干部写实时要严格按照量化指标要求,将下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等逐项记载,并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相关栏目中。
4.干部除使用纸质考核表外,干部月度岗位履责情况一律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干部岗位履责”中,实行网上流转。
七、奖惩:
1.考核结果整理统计后交财务兑现。
2.对未按照量化指标完成任务、日工作写实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干部,由车间安全员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报车间严肃处理。
附件:1、车间主任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一岗一月一表)
2、专业管理干部专业问题库
3、奖金分配表(段定)
设备检修车间
2022年9月9日
第2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机化检修车间控制障碍轻伤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二、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对本车间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要求。
三、每月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各班安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进行考核。
四、车间在年底制定出明年全年安全技术措施。
五、车间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安措,并指导、督促完成。
六、坚持搞好每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安排消除,不可及时消除的要订出整改计划。
七、加强工作票考核力度,发现一张不合格,扣责任班组10元。
八、油区动火一定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九、搞好防暑降温工作,对高温人员按排好体检,高温季节要求二人同往机房消缺,以免中暑无人知晓。
第4篇 电气检修车间控制障碍和轻伤管理制度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形成以正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技术员、技师、班长为主力的安全群体。
二、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的安全分析会,4日前将安全情况汇总报安监科。
三、每周由班安全责任人组织班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内容根据安监科的安排进行,检查总结交流一周的安全工作,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好记录,由车间领导和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
四、车间领导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违章、违纪的人和事,发现违纪者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不听劝阻者按车间“劳动考核细则”处理。
五、认真进行每次的安全大检查,根据安监科的要求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整改措施。
六、工作前开好工作票,工作时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并交待所作的安全措施,要求工作票合格率为100%。若发现工作前不开票(事故抢修除外),不签或代签,不消或代消、不办理延期手续者按《南昌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理。
七、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安规考试及检修规程考试,对未考或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八、每月进行一次生产技术考问,技术专栏、技术讲座。
九、发生事故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障碍以上由车间组织分析,并请有关部门参加,差错以上由班分析,三天内交出事故报告。
十、大修前对各生产班组手提电动工具进行检查,测试,做到半年一次对手提电动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用具进行检查、测试。
十一、对外来工作人员及临时工,若进入电气范围内工作需派人监护。
十二、对重要检修作业及危险场所作业,油区动火作业,监护人、安全员、车间领导到场监护,并请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监护。
十三、积极配合保卫、安监科把消防工作做好,管理好车间所管辖的消防器材。
第5篇 锅炉检修车间控制障碍轻伤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对本单位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要求。
三、每月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各班安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进行考核。
四、车间在年底制订出明年全年安全技术措施。
五、车间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安措,并指导、督促完成。
六、坚持搞好每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安排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订出整改计划。
七、加强工作票考核力度,发现一张不合格,扣责任人班组30元。
八、油区动火一定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九、搞好防暑降温工作,高温季节,炉内工作要求二人以上,以免中暑无人知晓。
第6篇 检修车间报废货车 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部、局《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铁路报废货车的安全管理,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报废货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织
1、报废货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检修车间副主任、验收室副主任
成员:调度、技术、安全、财务、材料组组长,配件组工长
2、职责及分工
领导组对货车统计管理、解体、零部件回收、废钢铁处理残值上缴负全责。
具体分工:
调度组负责报废货车(含待报废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材料组负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登记入帐,收入第一料库及废钢铁管理。
安全组负责报废货车解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配件组负责报废的解体,零、部件回收,入库登记,废钢铁的归堆、摆放。
二、报废货车的日常管理
⑴待报废车辆由调度组进行管理,调度组将车统-23从检修车中取出单独存放。
⑵经鉴定确认报废后,由调度组负责及时在车体两侧用白漆涂打“待报废”字样。
⑶在部令到达前,任何人不得拆卸车辆上的零、部件。部令到达后,将其车统-23从检修车中剔除,并立即用白漆将车体两侧“待报废”字样中的“待”字涂掉,同时写上部批报废的令号。
⑷调度组在部令到达后及时将报废车号,批准令号通知财务组和有关人员,由财务组办理残值上缴及可利用配件的列帐手续和解体报废车费用的核销。
⑸调度组建立报废货车登记簿。内容包括:报废车车号、签定日期、批准日期、批准命令号、车辆处公布电报号、报废车解体日期。
⑹部令到达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报废车解体完毕。
⑺拆下的零部件经鉴定可利用的按规定进行登记,超过使用期限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
⑻解体报废罐车的罐体不得出售或调拨,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的要求,由车辆处统一处理。
三、报废车的解体
1、待解体车辆的入线
⑴调度组接到车辆处批复报废车命令电报及铁道部批准命令号后确认报废车停留地点。
⑵调度组根据段内报废车与解体线的情况,通知车站将报废车送入解体线(洗罐线),制定报废车解体计划送达配件组。
2、报废车解体
⑴报废车解体由配件组负责。
⑵配件组接到报废车解体计划通知后,准备解体报废车用的工具和材料后,由工长带领职工进行报废车解体作业。
⑶作业程序:车辆止轮、拆卸车辆表面的配件、拆卸空气制动装置、拆卸车钩缓冲装置、拆卸车门及手闸、切割侧墙及端墙、切割地板及横梁、切割侧梁和中梁、吊车搬运、落地转向架。具体操作按“解体报废车工艺卡”执行。(见附件)
四、解体报废车作业安全
⒈解体报废车作业由工长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监控,车间领导及安全组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⒉作业时,工长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3.使用吊车或铲车时,吊装前由工长与吊车司机一同检查确认吊索具状态,确认无异状后方可作业(吊车作业需双人上岗)。
4.解体作业一般要求:
⑴对解体的报废车须用木掩止轮,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
⑵氧燃气切割用的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割炬等须符合gb9448-1999的规定。
⑶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大锤的锤头不得有毛刺、卷边,锤柄不得有裂纹并与锤头安装牢固,撬杠不得有裂纹。分销器尖部不得淬火处理。
⑷抡大锤时,对面和后面不准站人,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⑸使用撬杠等工具时须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和工作场地是否有杂物,需要多人撬动时应有专人喊号统一听从指挥。
⑹领用氧气及乙炔气瓶时,应检查是否过期、是否为指定厂家产品。气瓶须有安全防护胶套、气瓶阀须配有安全帽。
⑺氧燃气切割作业时,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距离实际切割作业点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有5m左右的安全距离。
⑻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⑼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5圈,一般只开至四分之三圈以内。
⑽解体报废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防护服,戴好工作帽及手套,熔接工必须戴好专用手套。
⑾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注意消除火灾隐患。
⒋作业要求
⑴解体报废车作业前,工长与小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车体有无倾斜等异常情况或特殊结构,必须与车间领导共同确定作业方案。
⑵解体报废车作业时,熔接工必须认真执行段的《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规则》。
⑶拆卸车辆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切割拆卸车下空气制动装置,作业人员要躲开制动装置下落的位置;使用撬杠卸下车钩缓冲装置时,用力不要过猛,车下不得有人。
⑷切割手制动机时应先将可用配件拆除后再切割,须有人防护,避免制动机落下伤人。
⑸拆卸小车门时,关闭门搭扣,拆除车门轴;两人将车门扶正,打开门划后将车门抬下。
⑹切割侧墙及端墙须留有安全切割口,切割角度保持在45度以上并且内高外低。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切割,严格执行切割一块,拆除一块。
(7)首先切割侧墙,然后切割端墙。切割侧墙分成四块依次切割,侧柱,切割口应位于侧柱内补强座上端,在没有吊车辅助前,各侧柱均不得断开,在侧柱内外侧留有50-100mm剩余量。
(8)切割侧柱应从靠中门的侧柱开始向端部依次切割,切割最后一个侧柱时身体应躲开侧墙板。做好安全防护后,断开上边梁,依次切断各侧柱剩余部分。
⑼切割侧墙及端墙时,车下不得有人,车内应按规定安放好支撑,同时用吊车辅助,防止倾倒伤人。切割侧墙及端墙用吊车辅助时,吊索具应使用两条焊接环形链及副钩,吊挂在侧墙、端墙上部切割成的两个三角孔中。吊钩升起以环形链拉直为止,严禁起吊,防止切割后部件左右、前后摇摆。
⑽切割车体底架地板、小横梁时,要将身体躲开切割部位,严禁站在切割部位进行四周切割。
⑾切割侧梁时要注意侧梁堕落的地面应整洁,无杂物及碎石等。
⑿切割中梁时要在腹板中部留有安全切口,熔接工确认周围无人作业后,站在侧架上将中梁切断。在落中梁前车体两侧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确认车轮止轮状态良好后,通知熔接工进行切割落下中梁。
⒀在解体作业中,对切割易堕落的较大部件时,要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⒁在吊运解体后的车辆大部件和废钢铁时,汽车起重机须严格执行段的《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专人指挥将其吊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堆码,并要堆码整齐,安放稳固。
⒂解体棚车时,应先拆除车门和内墙板,然后切割车顶组成,用吊车吊落后,再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确认的作业方案进行切割拆除。
五、旧配件的回收
报废车解体时要加强对车辆配件的回收鉴定工作,对良好的配件收入配件料库,建立收支帐,做到帐物相符,做好旧配件管理。
⒈对入线待解体的报废车由配件组负责通知技术组有关人员进行签定,对可回收利用的旧配件进行登记,在报废车解体后进行核对,保证可用配件的回收数量。报废车解体前,任何人及车间不得随意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
⒉报废车解体后,配件组负责召集材料、技术,对拆下的零、部件进行鉴定,合格的配件由配件组人员收入第一料库管理。
⒊经鉴定合格的车辆配件由材料组、配件组负责建帐、分类,由材料组设专人保管;配件组负责填写解体报废车回收配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材料组,一份自存,作为收帐的依据。
⒋材料组负责对配件第一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配件组要向管理新材料那样去管理回收的配件,第一料库要按照材料分类,“四号定位,五五堆码”,摆放整齐。
六、钢铁的管理
1、报废车解体、回收可用的车辆配件后,对超期不能使用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剩余的废钢铁由配件组负责归堆整齐,摆放牢固,按“四定位”分门别类摆放好。
2、报废车解体的废钢铁由材料组负责管理;废钢铁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哈铁物[1998]113号文件《关于废钢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车辆处辆财函[2005]24号文件《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按规定核准废钢铁调拨单后办理。
第7篇 检修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检修车间安全管理,规范车间员工行为及设施使用和设备维护,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保证车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我矿各检修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砚北煤矿各检修车间所有员工及车间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材料码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管理原则:
1、检修车间的管理坚持人、机、环境统一协调管理的原则。
2、坚持车间设备储存码放、设施使用、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3、坚持严格考核,奖励与处罚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条、各单位管辖的检修车间必须配备一名队干(队长或技术员)兼任车间管理工作、一名班组长兼任车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车间人员、设施、材料以及安全、卫生等管理活动,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检修车间所有殊种设备均要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
第五条、凡车间新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操作或检修设备。
第六条、各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第三章车间检修人员行为准则与劳动纪律
第七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检修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及矿上配发的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入检修车间。
第八条、所有检修人员要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严禁在检修车间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睡觉、干私活、串岗,不得在材料和设施上坐、躺、踩、踏。
第九条、检修人员要爱护车间公物,避免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造成人为性的损坏,不得盗窃车间财物、假公济私。
第十条、检修人员要与人为善,团结友爱、互相包容,积极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禁止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第十一条、检修人员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和在无火警时动用消防防器材。
第十二条、禁止检修人员酒后上岗,不得在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
第十三条、禁止带小孩或外来闲杂人员在检修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车间安全。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有毒、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检修车间。
第十六条、对恶意破坏检修车间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矿治安保卫科及人力资源科,视情节轻重进行加倍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车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和“手指口述”操作法。
第十八条、各检修车间负责人及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第四章 检修车间电气焊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间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取得《电气焊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
第二十条、焊工操作时严格按照电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焊工操作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调节电焊机电流,焊机工作时,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
第二十二条、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
第二十三条、不得使用药皮脱落的焊条。
第二十四条、熟悉结构间接焊接工艺,焊缝尺寸要求,选择合适的焊接方法。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操作法进行操作。
第二十六条、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复。
第二十七条、定期由电工检查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如有问题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八条、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清扫卫生。
第五章 检修车间切割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切割机在起动前应对电源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磨损程度、防护罩及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工作时应先开机空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切割。
第三十一条、切割物料时必须用夹具夹紧物料,以免物料飞出伤人。
第三十二条、切割物料时用力要均匀,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损坏砂轮片或切割机。
第三十三条、切割物料结束后,应先关闭电源,然后从夹具上取下物料。
第三十四条、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将切割机用链环锁住。
第三十五条、严禁用切割机代替砂轮机进行打磨作业。
第六章 检修车间固定式砂轮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车间检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固定设备通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是否有缺损、裂缝,防护装置和吸尘装置是否牢固。
第三十八条、检查两砂轮的磨损程度应大致相同,直径差不大于原直径的25﹪。
第三十九条、开机时,人必须站在砂轮侧面,让砂轮先空转2-3分钟,确认情况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四十条、工作时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法进行。
第四十一条、运转时,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
第四十二条、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清理卫生。
第七章 检修车间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第四十四条、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第四十五条、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
第四十六条、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况时严禁使用:⑴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⑵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⑶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⑷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第四十八条、车间内氧气、乙炔的存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
第四十九条、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法进行操作。
第五十条、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瓶安全阀关闭,将管线盘道到架子上。
第八章 检修车间钻床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操作钻床前应检查钻头夹头,应安装正确,不准有摆动现象。装卸钻头时不能用锤子打击,一定要用锲铁轻轻敲打。
第五十二条、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长发挽入工作帽内。
第五十三条、钻头与钻孔中心对准后,各移动夹紧装置一定要固定紧。
第五十四条、钻工件时,要用台虎钳,钳紧后再钻。严禁用手去煞住转动着的钻头。薄板、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必须压牢,严禁用手扶着加工。
第五十五条、钻孔时,工件要坚固牢靠,如钻通孔时,底部要垫木头,以免钻在工作台上或平口钳上。
第五十六条、孔将要钻通时,应慢慢地钻进,以免打断钻头。
第五十八条、工作时严格按“手指口述”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工作完毕后,关闭电门,将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将切屑清扫干净,工作台和工作现场打扫干净。
第九章 检修车间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各检修车间使用起重设备时严格执行《砚北煤矿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设备。
第六十一条、检修车间起重作业时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
第六十二条、吊运物体时,起重机司机应及时鸣铃警告,缓慢而行
第六十三条、吊运物件,严禁从人头顶上和机械设备上经过。
第六十四条、各种吊具,必须专项专用,不得互相代替使用,且各吊具钢丝绳、吊带不得有断股现象。
第九章 检修车间油脂存放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检修车间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油脂,需临时存放的油脂要分类摆放,挂上标号牌,任何人进入油库不得乱动标牌,以防油脂混淆,影响使用。
第六十六条、检修车间临时存放的油脂,必须划分设专用油脂存放场地存放,油脂周围严禁烟火,凡进入检修车间者,不准携带易燃物品,不准吸烟,距油脂30米以内严禁使用电氧焊作业。
第六十七条、存放的油桶要严格密封不准启盖防止杂物进入油中。在检修设备时,清洗零部件时所用油脂,必须远离火源,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抽烟或乱动火源。
第十章检修车间设备及备品备件的码放
第六十七条、各检修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设备的码放要整齐,注意行人安全。
第六十八条、设备的码放要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出口的畅通,走道处严禁摆放设备及备品备件。
第六十九条、车间设备的码放不得高于1.5米,防止放置的物料滑落倒塌伤人。
第七十条、存放不平整的物料时,要放置枕木或垫板将其垫平后,方可码放。
第七十一条、易损件物料严禁堆放。
第七十二条、生产性材料及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分类码放,材料、设备码放要成线,且必须挂牌管理。
第七十三条、码放设备时不允许遮挡灭火器、消防栓及消防通道。
第七十四条、不同规格、品种、等级的设备不允许混放,特殊情况混放时,需有明确标识。
第七十五条、检修车间所有设备的码放必须坚持整体保持平衡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章 检修车间文明作业管理规定
第七十六条、车间检修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车间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第七十七条、下班时,各检修人员应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检修车间负责人责任。
第七十八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维护工作,填写设备保养维护记录、关键设备要进行设备日点检。每天下班后由将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
第七十九条、各检修人员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乱丢烟头杂物,自觉维持各项规定。
第八十条、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八十一条、车间检修人员要提倡增收节支,严禁浪费.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电的好习惯.
第八十二条、搞好车间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及油污及物料。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机电动力科。
第八十四条、未经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