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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异动管理制度文件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岗位变动的管理流程,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组织效率和员工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异动定义与类型:明确何为异动,包括晋升、降职、转岗、部门调动等不同情况。
2. 异动申请:规定员工申请异动的程序、时间窗口和所需材料。
3. 审核与决定:描述管理层对异动申请的评估标准、决策流程及反馈机制。
4. 异动实施:规定异动生效的时间、交接工作的要求及培训支持。
5. 异动后的评估:设定异动后一段时间内的绩效评估和调整机制。
6. 异动纠纷处理:建立处理异动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
重要性
异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至关重要。它确保了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公正透明,有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减少人才流失,同时保证了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此外,合理的异动管理也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团队整体效能。
方案
1. 异动定义与类型:所有异动需由员工书面提出,详细说明异动原因及期望职位。异动类型分为自愿和非自愿两种,前者如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后者如组织结构调整。
2. 异动申请:员工在季度末提交申请,附带当前岗位表现评估和个人发展规划。部门主管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人力资源部。
3. 审核与决定: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战略、部门需求和个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30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决策过程需公正、公平,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或能力测试。
4. 异动实施:异动决定公布后,员工需在两周内完成现有工作交接,新岗位接受为期一个月的适应期培训。
5. 异动后的评估:异动后三个月,进行绩效复评,确认是否适应新岗位。若表现不佳,可能恢复原岗位或进一步调整。
6. 异动纠纷处理:对异动决定有异议的员工,可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申诉,由专门小组公平调查并给出最终裁决。
本制度旨在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异动环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同时保障企业利益。各层级管理者应充分理解并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异动管理制度文件范文
第1篇 设备异动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备变更的分类、设备变更手续、办理程序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系统设备异动、变更管理工作。凡属下列情况的变动,均应执行本标准。
⑴设备新装或拆除。
⑵增减、换型保护设备:控制、调整设备、保护设备的原理变更。
⑶设备主要规范或运行方式的改变。
⑷逆变器油管路及电气回路的变更。
⑸生产厂房结构的改变。
2 设备变更内容
2.1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统设备的变更,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二类,即第一、二类设备变更。
2.1.1 第一类设备变更是指,凡影响设备的安全、效率、运行操作、设备的主要结构及尺寸发生变化、设备隐蔽部位发生变动以及涉及两个专业以上的重要设备和系统的变更。
2.1.2 第二类设备变更是指,不影响设备的安全及效率、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变更后不需要改变图纸与规程的设备变更。
2.2属第一类设备变更的设备及系统如下列情况:
2.2.1 在厂房建筑物上进行影响承重的结构更动,改变通道走向。
2.2.2主要道路、管路以及各种类建筑物的拆迁。
2.2.3设备新装、改装以及设备基础改造、设备布置以及位置的变更。
2.2.4设备的主要结构尺寸和重要备件的主要尺寸变更。
2.2.5主要设备的规范改变,如下列设备:逆变器及其部件、变压器、高压开关及电气一次变电设备。
2.2.6下列保护设备有原则性的变更:38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保护、发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逆变器安全链保护系统以及控制回路变更等。
2.2.7 下列系统有原则性的变更:公用生活水、消防水、空调、电采暖系统,380v及以上发配电系统、事故照明、通讯系统、计算机办公网络系统。
2.2.8逆变器热自装置及控制逻辑、保护,主要仪表的原则性变更。
2.2.9 设备和系统的变动影响到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
2.2.10 地下设施、管网、管沟、一切隐蔽设备的变动,全厂公用设施的重大变动。
2.2.11凡在第一类设备变更原则外的设备及支系统变更,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改动后不需要变更图纸的项目即属第二类设备变更。
3设备变更的手续
3.1运行维护部专工、主任或主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安全生产部主任审定签字,并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事后由施工单位填报“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
3.2凡属第二类设备变更,不需要填写申请单。事后由执行单位填报。3.3运行机组任何变更执行完后,都必须立即向运行人员先做简要的技术交代,说明改动范围及需要改变操作的部位,过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规的设备异动手续。
3.4第一类设备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在递交工作票的同时向运行人员出示“变更申请单”并让其签字认可,使运行人员掌握设备开始变更的日期。
4办理程序
4.1 设备变更申请
4.1.1“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提出日期,一般须在施工前十天提出,重大项目必须在三十天前提出。
4.1.2所有变更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1.3 凡机组设备定修、改进工程、技术设计、年度综合计划中上级已批准的系统及设备变更,不必再报变更申请.
4.1.4事故抢修发生设备变更
⑴因事故抢修,不得已采用临时办法,使设备临时变动,维持机组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出力和性能,可采用紧急申请手续,由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口头申请,由总工或生产副总批准并通知值长,由值长传达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⑵缺陷处理完结后立即向运行交代缺陷的处理方法,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上进行书面交代,过后24小时内必须办理“临时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⑶夜间因事故抢修发生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设备异动,可由值长临时决定,事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向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汇报,办理设备异动手续。
4.1.5设备异动申请是由运行维护部安排实施班组提出并申请批准,应将批准后的申请单复印件交一份运行维护部,以便于及时安排修订运行检修规程。
5 设备异动的结束
5.1设备异动竣工后,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验收。一类设备异动,应由总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召集安全生产部、运行维护部和相应人员进行验收。二类设备异动由安全生产部召集运行维护部、值班组相应的人员进行验收。
5.2设备异动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异动后的运行情况、设备异动手续、设备异动后的图纸资料。
5.3设备异动后设备所属部门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使未参加设备变更施工的人员及时了解设备的异动情况,并及时的修改或补充规程的相应条款。
5.4设备异动后,设备的维护班组及运维部必须保存“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和相关的图纸资料以备查阅。
5.5运行维护部应根据已批准的“设备变更申请单”,及时的安排修正或补充运行规程并报总工批准。
5.6紧急消缺发生临时的设备变更,运维部应根据变更情况制定临时规定,其中与规程相抵触或重大的临时规定应报总工批准。
第2篇 公司人员异动管理规定
关于对公司人员异动的管理规定
关于对公司人员异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员工合理流动,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车间)遵照执行。
一 .公司各部(车间)因工作生产量变化,工艺改进,新增设备等原因,需增减本部(车间)职数的,必须填报《员工异动审批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审批表》所报增减职数,岗位及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审核。对需增岗增员的,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聘用的办法给予解决。
三 .增岗属外部招聘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制度办理。
四 .增岗属内部协调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进行考核确定合适人选。
五 .人力资源部确定合适人选后,必须与异岗的双方部门交换意见后由主管人事领导或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异岗手续。
六 .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异岗手续的(含借调)而异动岗位的,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3日
第3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范例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1/6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
2.范围:
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
3.权责:
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
4.定义:
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
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满足工作条件需要之员工作出由低到高之职位调整。
降职:依照雇员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从事主要岗位的工作的人员作出由高到低的职位之调整。
调动:依照雇员之工作绩效,参考雇员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各部门人员需用求之状况优化人员管理,对从事某一岗位的雇员调任至另一工作岗位的人事管理。具体分为临时借调和正式调动,其中时限为2周内为临时借调,超出2周时间为正式调动。
5.内容:
5.1转正任用
5.1.1流程
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表单
转正申请
用工单位
员工转正申请表
部门审核
用工单位经理/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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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核准
总(副)总
员工转正申请表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2/6
实施日期:
人事存档
人事文员
员工转正申请表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员工转正申请表
5.1.2说明
5.1.2.1各用工单位依照新进员工三个月内之工作表现,对新进员工作试用评审,经考核合格提出转正申请,《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一)个别优秀员工结合其工作实际状况可提前申请,其试用期不少于三个月。
5.1.2.2经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监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1.2.3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政策,结合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转正。
5.1.2.4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综合意见或建议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备,文员级以下干部报副总核准,文员级以上干部报总经理核准。
5.1.2.5人事接到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之申请存档备案并将影印件传信息中心、财务部以利员工薪资核算。
5.2调薪
结合员工转正、升迁及工作绩效状况、依照工资方案对员工进行工资调整。
5.3晋升
5.3.1流程
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单位主管/经理
员工晋升申请表
总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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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用工部门总监
同上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总监
同上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同上
公告
人力资源部
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晋升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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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3/6
实施日期:
5.3.2说明
5.3.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晋升申请,《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二),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3.2.2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作出是否晋升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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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5.3.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以任免公告在公司范围内宣传《任免公告》(附件三)
5.3.2.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存档,并知会财务及信息中心。
5.4降职
5.4.1流程
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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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公告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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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5.4.2说明
5.4.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降职申请《员工降职申请表》(附件四)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4.2.2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公司人事政策作出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4.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作任免公告并存档。
5.4.2.4人力资源部将降职结果传财务部、信息中心以利薪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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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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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a
页次: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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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5.5调动
5.5.1流程
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表单
调动协调
需求单位/原单位
人事调动单
调动审查
需求单位
人事调动单
会签
双方部门总监
同上
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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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核准
总(副)经理
同上
调动成立
需求单位/原单位/人资部
同上
资料变更存档
人力资源部
5.5.2说明
5.5.2.1为做到人尽其才,结合公司人事政策,员工可提出合理调动申请,或经由人员需示单位,员工所在单位相互协商根据人员需求状况(结合欲调对象之工作技能、专长、经验等要素,提出调动申请《人事调动单》(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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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经员工原单位及借调单位双方经理及总监审核周意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交由副总、总经理核准。文员级以下员工签至副总即可,文员级以上干部签至总经理方可;一周内短期借调无需依此规定操作。
5.5.2.3人力资源部接到核准之调动申请后将资料作变更。
5.6离职
5.6.1流程
流程权责单位相关表单
离职申请
用工单位/个
离职申请单
部门审核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总监
同上
工作交接
用工部门/个人`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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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物品交还
人事/行政文员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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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办法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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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1/6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
2.范围:
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
3.权责:
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
4.定义:
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
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满足工作条件需要之员工作出由低到高之职位调整。
降职:依照雇员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从事主要岗位的工作的人员作出由高到低的职位之调整。
调动:依照雇员之工作绩效,参考雇员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各部门人员需用求之状况优化人员管理,对从事某一岗位的雇员调任至另一工作岗位的人事管理。具体分为临时借调和正式调动,其中时限为2周内为临时借调,超出2周时间为正式调动。
5.内容:
5.1转正任用
5.1.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转正申请
用工单位
员工转正申请表
部门审核
用工单位经理/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核准
总(副)总
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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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人事存档
人事文员
员工转正申请表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员工转正申请表
5.1.2说明
5.1.2.1各用工单位依照新进员工三个月内之工作表现,对新进员工作试用评审,经考核合格提出转正申请,《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一)个别优秀员工结合其工作实际状况可提前申请,其试用期不少于三个月。
5.1.2.2经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监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1.2.3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政策,结合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转正。
5.1.2.4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综合意见或建议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备,文员级以下干部报副总核准,文员级以上干部报总经理核准。
5.1.2.5人事接到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之申请存档备案并将影印件传信息中心、财务部以利员工薪资核算。
5.2调薪
结合员工转正、升迁及工作绩效状况、依照工资方案对员工进行工资调整。
5.3晋升
5.3.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单位主管/经理
员工晋升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同上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总监
同上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同上
公告
人力资源部
任免公告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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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晋升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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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说明
5.3.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晋升申请,《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二),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3.2.2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作出是否晋升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3.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以任免公告在公司范围内宣传《任免公告》(附件三)
5.3.2.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存档,并知会财务及信息中心。
5.4降职
5.4.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公告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5.4.2说明
5.4.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降职申请《员工降职申请表》(附件四)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4.2.2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公司人事政策作出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4.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作任免公告并存档。
5.4.2.4人力资源部将降职结果传财务部、信息中心以利薪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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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5.5调动
5.5.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调动协调
需求单位/原单位
人事调动单
调动审查
需求单位
人事调动单
会签
双方部门总监
同上
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同上
核准
总(副)经理
同上
调动成立
需求单位/原单位/人资部
同上
资料变更存档
人力资源部
5.5.2说明
5.5.2.1为做到人尽其才,结合公司人事政策,员工可提出合理调动申请,或经由人员需示单位,员工所在单位相互协商根据人员需求状况(结合欲调对象之工作技能、专长、经验等要素,提出调动申请《人事调动单》(附件五)。
5.5.2.2经员工原单位及借调单位双方经理及总监审核周意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交由副总、总经理核准。文员级以下员工签至副总即可,文员级以上干部签至总经理方可;一周内短期借调无需依此规定操作。
5.5.2.3人力资源部接到核准之调动申请后将资料作变更。
5.6离职
5.6.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离职申请
用工单位/个
离职申请单
部门审核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总监
同上
工作交接
用工部门/个人`
同上
物品交还
人事/行政文员
同上
第5篇 设备异动管理制度范文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变更异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设备变更异动工作的出发点是通过对系统、设备的变动、改造,提高风电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全面衡量设备系统异动的合理性、使有关制度、技术资料符合现场安全生产。
1.2 本制度对设备异动管理的责任、管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范。
2 职责
2.1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是设备及系统异动工程的主要领导者,负责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组织实施及审查,有权批准各类设备及系统的异动。负责主持召开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资料审查会;对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负责,组织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专题总结会;对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2 设备维护人员:组织编写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审核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二类设备及系统的可行性负责,审核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组织整理异动竣工资料、修改异动竣工图纸,参加异动竣工验收,对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工期和质量负责。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具体实施,负责编制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核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对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负责,负责组织设备及系统异动过程中的质量验收。
3管理要求
3.1 设备变更异动的分类
3.1.1 一类设备及系统,凡是影响主设备或主要附属设备效率、出力、安全运行或涉及两个专业以上的设备或系统异动属一类。
a) 电气一次接线变动。
b) 厂用电系统接线的改变及厂用变压器的增减或更换。
c) 防雷接地系统、保安电源系统、直流系统及主要分支网络的改变。
d) 发电机、主变压器、升压站、输电线路主要设备、部件的变更改进。
e) 重大的二次结线和继电保护的变更。
f) 主要厂用电动机的更换。
g) 拆除或迁移备用设备,如设备保护装置等。
g)380v电源开关、35kv及以上开关机构的改型、主要改进等。
h)35kv及以上保护、定值、接线回路、原理改动等。
i) 光纤、通讯、载波、微波、远动装置的增减更改等。
3.1.2 二类设备及系统,只涉及一个专业,且不影响主设备或主要附属设备的效率、出力、安全运行的异动属二类异动。
a) 一般附属设备的改进。
b) 一般电缆、二次接线的改变不影响保护原则的改变以及临时接线等。
c) 厂用低压动力盘及以下分支系统的改变、照明系统的接线改变等。
3.1.3 三类设备及系统,除一、二类以外的设备系统、变更时影响到有关图纸、技术资料需改动的均属三类。
3.2 要求
3.2.1 异动申请报告由专责填写,主管领导批准。
3.2.2 异动申请报告应附相应的图纸及文字说明,系统变动项目还应附异动前系统图。
3.2.3 异动后影响运行操作方式或运行方法时,应附异动后运行方式与操作规程。
3.2.4 列入大修、小修、更改工程项目而未办理申请的异动项目,执行后仍然需要办理“异动执行报告”。
3.2.5 一、二类设备异动,均应在异动一周内由设备系统所在部门填写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一式四份,分别交由运行、档案室各一份,设备维护人员自存一份。
3.2.6 对异动后的设备、系统的图纸变更,各班组均应按照要求在台帐和微机中及时登录,一般设备由班组技术员负责记录,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由检修专工负责记录。
3.3 工作程序(见附录5)
3.3.1 设备及异动工作开工前,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履行审批签字手续,同时提供有关的设计资料、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拟更换设备的近期技术鉴定、工期安排、费用预算及来源等技术资料。
-- 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主管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1),征求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交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重大的设备及系统异动项目需报上级电力集团风电场审批。
-- 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的值长或技术员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2),经专业主管或主任助理审核签字后,交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认可、对异动方案组织确认,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 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设备负责人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3),经班组技术员或值长审核签字后,交专业主管或主任助理审定,征求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3.3.2 设备及系统异动批准后,由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编制质量监督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然后下发至相关单位。
3.3.3 所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审批完毕,所需物资已验收出库后,由设备或系统所辖单位组织异动工程的实施。
3.3.4 异动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3.3.5 异动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办理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附录4),履行巡签手续,同时提供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要求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巡签程序为:班组填写,部门审核,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运行主管确认各种资料齐全,资料室确认图纸已修改完毕,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3.3.6 异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设备维护人员组织项目所在部门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档案室。
3.3.7 设备异动工作完成后,设备有需报废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4 报告记录
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
第6篇 风电场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风电场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范围
1.1本制度描述的设备范围包括:
风电场直接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及系统:包括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变电站设备等;
风场内辅助生产设备: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场内主要建筑物:围墙、护坡、综合楼、控制楼、车库、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1.2设备异动包括:
设备或系统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改变;
设备或系统采用与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备品;
新设备投运;
设备或系统永久性退出运行
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接线、逻辑、定值改变;
公司规定的纳入异动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
所有设备异动均应填报《设备异动申请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异动申请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生产设备异动报告
凡属生产设备的异动,在异动后设备投运后7日内,填报《设备异动报告》,格式见附件2。
3.1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3.2有关系统图、竣工图等;
3.3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4说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是否需要修编完善;
3.5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4、规程、系统图的修编:
设备异动完成后后,及时修订相应部分的规程及系统图,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5、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第7篇 公司人员异动管理规定
关于对公司人员异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员工合理流动,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车间)遵照执行。
一 .公司各部(车间)因工作生产量变化,工艺改进,新增设备等原因,需增减本部(车间)职数的,必须填报《员工异动审批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审批表》所报增减职数,岗位及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审核。对需增岗增员的,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聘用的办法给予解决。
三 .增岗属外部招聘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制度办理。
四 .增岗属内部协调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进行考核确定合适人选。
五 .人力资源部确定合适人选后,必须与异岗的双方部门交换意见后由主管人事领导或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异岗手续。
六 .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异岗手续的(含借调)而异动岗位的,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年2月13日
第8篇 学院资产异动管理办法
学院资产异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因机构或人员异动出现管理失控造成资产流失,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产异动是指资产管理机构发生改变,使用人发生变动而引起的资产管理权属变动。
第二条 机构异动是指经学院批准,院内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进行合并、分离或重新组建等机构调整行为的机构异动情况;人员异动指经过学院同意在学院内部调动工作岗位、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调出学院、出国、自动离职以及退休人员。
第三条 上述范围内的机构与人员异动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的资产交接手续。必须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交接登记表表(一)或(二)》和《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审批表》(见附件1、2),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资产异动。
1.经过学院批准的院内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发生合并、分离或重组等机构调整的部门必须办理资产整体移交手续。
在资产移交手续未正式办妥前,原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有责任全权管理和保护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资产。2.机构异动后两周内接收单位应将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或总务处,由教务处或总务处安排双方交接时间,以便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在与接收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原资产管理岗位。
3.如因机构调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的,在分清原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责任后,将停止责任单位下年度的资产投入。
第四条 经过学院同意在院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调动一律先办理资产移交再办工作交接。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导致资产去向不明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赔偿办法有关条款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由学院调出到外单位的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原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原单位资产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有责任督促其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向人事处、教务处及总务处通报有关情况。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导致资产去向不明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赔偿办法有关条款赔偿损失。
第六条 退休人员按以下情况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由学院返聘的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本人原管理的设备、家具等资产,可由本人在续聘期内继续使用。到总务处办理资产借用手续,签字盖章后存档。聘用期满,本人应交回所借用的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
2.办理了退休手续未返聘的人员,离岗前应将所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移交给本单位接替人员或总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3.凡退休人员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学院将暂缓发放本人津贴,待本人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再予补发。
因有关人员失职,造成退休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而离岗的,学院责令有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负责催还。未予催还的资产,学院将按赔偿办法之规定执行。
附件:
1.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交接登记表(一)(二)
2.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审批表
第9篇 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
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因人员异动机构调整出现管理失控而造成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异动人员包括离退休、调出学校、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等离岗人员以及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
机构异动是指经学校批准,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进行合并。分离或重新组建等机构调整行为。人员异动和机构异动均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条 已办理了退休有关手续的人员,离岗前应将所经管和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移交给本单位接替人员或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并和接替人员同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和移交手续。手续完毕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 调出学校、辞职、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离岗退养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原单位和资产管理处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原单位资产主管有责任督促其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向人事处,资产管理处通报有关情况。待其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和盖章。原单位有关人员督促不力,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单位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人员的资产催还和清缴手续工作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人员离岗后两个月内完成,经查实确因原单位催缴不力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按该项资产折旧后价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一律凭人事处“教职工异动表”先办理资产及其他财务手续的交接工作。各学院、系(所)、有关处(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核实帐目后应及时督促调出人员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并同往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移交手续。凡未办妥资产移交手续的,有关人员不得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否则将追究签字人员的责任。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关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金当月未上缴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发生合并、分离或重组等机构调整经学校批准,均须办理资产整体移交手续。在资产移交手续未正式办妥前,原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有责任全权管理和保护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资产。机构异动后两周内接收单位应将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安排双方交接时间,以便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在与接收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原资产管理岗位。如因机构调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的,在明确原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责任后,将停止责任单位下年度的资产投入。
第八条 凡离退休人员应办理资产帐、卡、物交接手续。因单位资产管理员失职,造成离退休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而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的,学校责令有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负责催还,对一个月内未催还的资产,学校将根据资产的新旧程度扣除离退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工资。
第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处罚条款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通知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股份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__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人事相宜,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离职、辞退、退休等项工作。
第三条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其他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晋升、降职
第五条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而通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通过合理、规范的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管理、业务技能,实现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薪资和机会。
第六条员工晋升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凡职务任免(晋升、降职)之员工,要求由相应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名,同时备齐有关材料,填报《职务任免审批表》,一起上报,按职务对应权限审核、审批,最终确定任免结果,并报上级主管备案。
呈报任免者应备的材料:
1、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全面鉴定;
2、员工绩效考评表;
3、员工培训及培训考评结果;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拟异动的职务和工作;
6、其它有关材料。
第九条被任免员工接到任免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内部调转
第十条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包括同一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和不同单位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公司内部的岗位应聘。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岗位空缺和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是员工内部调转的基础。内部调转按下列程序执行:
1、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员工填写《内部职位申请表》,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3、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5、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6、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7、人力资源部协调、批准;
8、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9、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新部门录用的,原单位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轮换岗位,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四章离职
第十四条离职包括辞职和调离,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前,应向本单位人事专员(协调员)索要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关系的主管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作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申请被核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签完字的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给员工开出调档函、集体户口调出函、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等。将最后的结算(工资、付薪假等)数据提交财务部。
第十八条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辞退
第十九条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异动活动。
第二十条当员工有违纪行为时,首先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与该行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为进一步确认事实,员工的直接主管、单位人事专员和违纪员工进行三方会谈。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退,无须给予补偿:
1、在应聘时伪造个人简历,未向公司提供个人的真实资料;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七天;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这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从何处得知;
4、向供应商或客户索要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财物;
5、工作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且屡教不改;
6、违反《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违纪惩处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二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经过业绩改善计划期限(原则上三个月)后,在业绩和工作态度方面仍然没有改善的,可以辞退,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办法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相关程序。事实认定清楚后,有关部门须认真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与被辞退的员工进行沟通,对员工的质疑,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给予明确解释。
第二十四条被辞退员工应协助公司作好工作交接,退还公司有关财物,并于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手续,逾期未办,公司有权采取惩处措施。
第六章退休、离岗休养
第二十五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员工可以申请离岗休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第二十六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要继续留任的,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返聘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各部室、各部门经理以上级(含)管理人员降职、免职、辞职、辞退、退休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12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范本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事异动管理,明确人事异动权限与流程,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___有限公司。
第二节入职管理
1.行政人事部须审核报到人员的人事档案(员工入职登记表、个人证件复印件等),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食宿、办理工牌、介绍公司及部门状况等)。
2.行政人事部协同各部门对已录用员工统一进行岗前入职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3.行政人事部须建立健全新入职人员档案,并及时跟踪新员工的工作学习情况,以便为公司的其他各项管理活动(如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第三节转正管理
1.根据员工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期限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公司对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试用期考核,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的入职日期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提前15天下发《员工转正考核表》。
3.员工转正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行政人事部协助。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的考核,由部门填写好《员工转正考核表》后交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核准;经理级以上员工考核,须交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试用期工作状况评估由试用员工的直属上级主持,行政人事部监督。所有转正评估的相关资料(转正评估表、培训跟进表等)应交行政人事部汇总,然后转呈负责审批的相关权限人员。
5.转正考核结果处理:员工的转正申请一经批准,由行政人事部下达《转正通知书》,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并享受转正后的待遇。对试用期不合格的,作辞退或劝退处理。
6.每月5号前办理完上月需转正人员的所有相关手续。转正试用期的计算以每月的15号为分界点,14号(含)之前入职的该月计为一个月,即认同为当月1号入职;15号以后的则从下月1号起计算,当月不计,即认同为下月1号入职。
7.试用期内调动的员工,其转正情况及时知会调入单位。
第四节调动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员工亦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个人调动申请。
2.调动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向调出/调入单位下达《人事变动通知书》。调动员工接到调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所有交接手续(工作交接、事务交接),若因交接不清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奉调人员承担。
3.行政人事部在人事变动通知书下达后调整调动人员的工牌与人事档案。
4.由于工作调动而形成的职位空缺暂由调动人员的直接上级代理。
第五节晋升/降级管理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或在储备人才需从内部晋升时,公司须及时公布该职位的晋升标准及任职资格等要求,晋升/降级申请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2.公司对于拟晋升的员工须组织进行公开考核,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核项目/方式由相关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根据工作情况决定。
3.晋升考核,并需建立健全晋升考核记录,为相关权限人员提供资料。
4.晋升/降级考核结果处理:晋升员工从晋升决定生效的时间起,进入晋升后新职位的考核期,考核期原则上三个月,但不得少于一个月。其考核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福利及其他待遇按新职位的标准执行(如食宿、通讯费用、参加同级别会议和培训等)。
5.降级员工从降级处理决定生效的时间起,其所有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降级后的职位标准执行。
第六节离职管理
1.试用期内离职员工
1.1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公司,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确认后方可离职结算工资。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生效。
1.2员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工作表现未符合岗位要求者,须解
除劳动合同,当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转正合同期内离职
2.1.辞职
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员工本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向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申请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准后方能生效;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申请离职,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执行董事批准后方能生效。
2.2.辞退
辞退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后即可生效;辞退经理级及以上员工则由主管领导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3.开除管理
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或因个人因素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特
别重大且无法逆转的损失,公司将予以开除。
对于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部门应及时知会公司领导,并将涉嫌员工移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开除程序为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行政人事部下发开除通知书,送达本人签收(如果无法送达或被开除人拒签的视为已送达),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理遵照上款执行。
3.合同期满离职
合同期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者,由员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通知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生效。
合同期满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主管以上经总经理批准。
4.离职程序
离职员工须在离职生效日前将本职工作移交,并在最后工作日次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在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工作移交清单》,按清单上的步骤逐一办理:
所在部门:移交工作、办公用品、办公钥匙。
财务部:结清与公司等的借支款项。
行政人事部:交回名片、各类证件、电脑设备、移交宿舍用品、结算相关费用。
离职员工、辞退员工于领取离职工资时间,由财务部提前一天通知。
5.离职面谈
行政人事部与离职员工面谈,并将离职原因及离职者对公司的良好建议记录在《离职员工面谈表》上,作为对公司管理的促进。
6.自动离职
员工无正当理由而连续旷工7天,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的当日须及时填写人事变动通知书,交行政人事部。
人事档案的调整:行政人事部在收到员工自离通知书后立即调整人事档案,以备日后查阅。
7.工资结算
公司辞退的,工资结算至公司确定离职之日;员工辞职的,工资结算至停止工作之日。
8.补充说明
员工从被批准离职到离职的一段时间称为离职通知期,在离职通知期内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常上班,严禁出现消极怠工现象,否则按公司奖罚规定予以处罚;部门也不得对离职员工有歧视言行,否则行政人事部门均须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七节轮岗管理
1.轮岗是公司的一种考核、培训方式,是培养全面发展型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在部分优秀的文职与管理人员当中实行轮岗。
2.轮岗原则上是以同等级的岗位为轮换对象,在一般情况下,同一管理人员不宜进行超过三次的轮岗。
第八节停职管理
1.员工停职是指各部门在处理员工严重违纪如不诚实行为时,在特殊岗位员工申请离职时,员工因要等待处理结果而被停职等待的现象。
2.停职的原因与对象:员工出现不诚实行为、员工出现赌博、打架斗殴等恶劣情况,且有明显的后遗症的、员工违反公司的其它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在调查与处理期间如其在岗上班,会影响到调查或其所在岗位或部门工作开展的,特殊岗位员工申请离职时,从工作有效开展的角度讲,可先作停职再处理。一般岗位员工不允许被停职,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行政人事部主管领导同意,呈执行董事签批后方可执行。
3.停职相关手续的办理:员工停职后,须在四小时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在主管人员的安排下离开工作现场。员工停职后的就餐住宿问题自行解决,被停职员工即不再计算考勤。
4.停职有效期为七天,超过七天,则自动失效。如因上级相关部门仍未对事件做出处理决定的,则由员工本人再次至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对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5.员工因误被停职后又上班的,须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向员工本人进行解释与安抚。
第13篇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范例
一个企业的员工异动,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调岗,辞职等,每一次的异动都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员工异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14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范例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1/6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
2.范围:
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
3.权责:
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
4.定义:
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
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满足工作条件需要之员工作出由低到高之职位调整。
降职:依照雇员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从事主要岗位的工作的人员作出由高到低的职位之调整。
调动:依照雇员之工作绩效,参考雇员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各部门人员需用求之状况优化人员管理,对从事某一岗位的雇员调任至另一工作岗位的人事管理。具体分为临时借调和正式调动,其中时限为2周内为临时借调,超出2周时间为正式调动。
5.内容:
5.1转正任用
5.1.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转正申请
用工单位
员工转正申请表
部门审核
用工单位经理/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核准
总(副)总
员工转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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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公司人员异动管理规定
关于对公司人员异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员工合理流动,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车间)遵照执行。
一 .公司各部(车间)因工作生产量变化,工艺改进,新增设备等原因,需增减本部(车间)职数的,必须填报《员工异动审批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审批表》所报增减职数,岗位及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审核。对需增岗增员的,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聘用的办法给予解决。
三 .增岗属外部招聘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制度办理。
四 .增岗属内部协调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进行考核确定合适人选。
五 .人力资源部确定合适人选后,必须与异岗的双方部门交换意见后由主管人事领导或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异岗手续。
六 .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异岗手续的(含借调)而异动岗位的,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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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