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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日常运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团队协作的顺畅进行,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与权限划分
2. 工作流程与标准操作程序
3. 沟通协调机制
4. 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5. 员工培训与发展
6. 纪律与行为准则
包括哪些方面
1. 岗位职责与权限划分: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及决策权限,防止工作重叠和职责不清。
2. 工作流程与标准操作程序:制定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执行标准,保证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促进部门间和团队内的沟通,解决工作中的冲突和问题。
4. 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设定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5. 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规划职业发展路径。
6. 纪律与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重要性
区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提升效率:清晰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能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协作:良好的沟通机制能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协同工作。
3. 公平公正: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确保员工付出与回报相匹配,增加员工满意度。
4. 人才发展:培训和发展计划有助于员工个人成长,同时也为组织的长期发展储备人才。
5. 规范行为:纪律与行为准则维护了职场秩序,保障了企业文化的健康发展。
方案
1. 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2. 设立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一步骤的负责人,定期审查和优化工作流程。
3. 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如周会、月会,确保信息及时传达,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问题。
4. 设计多维度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估,确保考核公正透明。
5. 根据员工需求和企业发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供内外部培训资源。
6. 制定行为规范手册,包括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树立正向职场文化。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我们期待能构建一个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推动区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区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街道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_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
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在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前,由区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对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察合格人员,街道择优聘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在限定职数内也可聘用临时社区工作者。
3、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原则上一年一聘。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1个月试用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后的社区工作者可以经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4、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任免程序:由分管领导拟出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决定,其中居委会主任的任免须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5、社区一般工作者的调整程序:由党政办负责考核,报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党工委讨论决定,其中居委会委员的调整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6、对造成班子不团结的,或在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责任人,按程序无条件地予以劝退,解除合同。
7、社区工作者辞职,由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未经批准擅离职守,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取消年终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
四、培养和使用
1、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2、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主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要通过在实践中识别和考察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人及时提拔到社区领导岗位上来。对经过实践证明领导能力不高、不能驾驭全面工作的主管,可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
3、完善社区工作者交流制度。立足优化社区班子结构和实现班子最佳整体功能,实行需求式交流;着眼于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培养式交流;以解决班子不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实行调整式交流,使社区班子结构日趋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以上交流对象一般仅限于社区正职、副职和后备干部。
4、建立社区后备干部储备制度。指导思想:超前储备、跟踪考察、加快培养、适时使用。基本要求:(1)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历一般要求大专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2)素质全面、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能力。(3)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精神。(4)书记后备人选须是_正式党员。
五、待遇
1、经公开招聘被街道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需经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社区鉴定、街道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转正,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享受社会保险的不再办理),反之按程序予以劝退.
2、社区工作者工资(不包括奖金)分正职(社区书记、主任)、副职(按原核定人员)、一般工作者三个档次,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参照区内其它街道标准制定,总体与区内各街道大致持平,同时根据宁波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增资制度。
3、社区工作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间,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连续停工治疗的病、伤假期工资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区工作者完成当年度本职工作和街道、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的,可享受年终奖。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的年终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超过15天的停发奖金;年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年终不扣发奖金,病假超过30天的年终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奖金,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扣发全年奖金。
6、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补贴以出勤天数为准计发。因工伤(须经劳动部门认定)离岗的视同在岗。在病、事假期间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7、对从事社区工作连续5年以上退下来的社区干部,按照在本街道社区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1)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含10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
(2)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按本人二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后每递增工作年限5年,补助金增加一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以上年限按虚年计算,所需资金在社区管理经费中列支。(以上补助金标准,在特殊时期下区里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考核不合格被劝退、辞退和擅自离职的居干,不享受上述待遇。
8、对聘用的临时社区工作者,街道按不低于上年度宁波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有关待遇水平。
六、考核
1、考核对象: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内容: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按工作能力、协作精神、服务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另订。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工作者个人述职,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党工委审定的方法进行。其中,居民代表大会成员、共建理事会、群众代表、社区工作者、街道联系干部民主测评分占总分值的50%,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分占总分值的40%,社区书记、主任评定分占总分值的10%,无物业的社区考核优惠2。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4、奖惩措施:考核得95分(含95分)以上的有资格当选为“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评为优秀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奖上浮20,考核得90-94分的考核奖上浮10%,考核得70-89分的为合格;考核得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对基本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内限期整改,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留用,同时考核奖下浮30%;考核得5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对同时具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会成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其相应身份的解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考核奖下浮50%。另外,考核结果还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职务、工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七、管理
1、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建立节假日和法定节日值班制度,实行补休制,由社区自行调整。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不遵守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按程序给予辞退处理。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
2、请假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因病因事离岗必须请假,并在离岗前交待好工作,在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请病假须持医院盖印的医生病休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及时办理的事后补办手续。社区书记、主任外出一天至三天以内要向街道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由街道书记、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街道正职领导批准。假期完毕,必须向原批准部门及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社区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未按规定登记的,年终考核时酌情扣分。
3、年休假制度。社区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以工作年限区分年休假档次:1-5年,2天;6-10年5天,10年以上的7天,20年以上为10天,不满1年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度使用。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当年产假达到90天的工作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4、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各社区每周安排半天时间给社区干部学习交流。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为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交流日。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加强社区领导、居干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帮助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便于街道党工委随时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领导班子履职能力。
5、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现职社区工作者(学历为高中或以上),按照平稳过渡、适当调整的原则,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聘为社区工作者。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尚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新招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不予续聘。具体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实施办法操作。
八、其它
1、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改选,须在街道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各社区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
3、各居委会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除没收所收费用外,还将追究当事者和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4、社区委托街道管理的三产用房统一由街道出面对外签订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现为社区用房,今后移作他用的,必须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商定,未经商定移作他用的,一律恢复原有性质。
5、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和书记主任联签制,使用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必须向街道报批。
以上规定,望各社区工作者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互相监督。
本细则自20__年10月1日起试行、以往做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若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试行一年。
第2篇 研究所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研究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维护良好的园区秩序,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工作环境,经综合管理处起草,所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和所务会批准,现将《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z研究所
2022年7月14日
研究所进一步规范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车辆管理规定
1. 机动车驾驶人在工作区内自觉遵守金属所关于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卫、保安、门卫人员安全检查。
2. 持有我所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机动车,进入工作区后请按规定停放车辆。依据先到先停的原则,职工可自行选择地下或地上车位停车。
3. 工作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消防通道、禁停区(黄格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4. 工艺楼地下停车场门卡管理系统升级后,所内在岗职工均可按工艺楼地下停车场停车卡办理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门卡,地下停车位白天向所内在岗职工开放。
5. 标注“临时车位”和“通勤车位”的停车位,专供所务车辆、外来办事车辆和所内通勤车辆临时停放使用,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6. 所内工作区通行和停放的车辆,须将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置于车辆前窗合适位置,以备安保办检查核实和管理。尚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或通行证丢失,尽快办理或补办通行证(登记办理通行证期间,可先办理临时通行证)。
7. 工作区禁止停放外来社会车辆(来所办事登记的车辆除外)。工作区内车辆不张贴内部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均视为社会车辆。
8. 车间、实验室、办公室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工作需要除外)。
9. 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在自行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10. 南门出所车辆,当对面为红灯信号而文化路由西向东左转弯进所为绿灯信号时,为避免拥堵,出所车辆在南门停车线内等候,绿灯信号时驶出南门。南门进出车辆,严禁逆行。
11.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在所内多媒体屏幕或公告栏公开通报。
12.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处安保办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22年8月11日起开始实施。
辅助说明:
文化路园区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状况如下:
工艺楼地下车库停车位65个,地上停车位119个(工艺楼北23个、管材车间南39个、1100#楼南侧15个、1100#楼北侧6个、1100#楼东侧2个、研究生大厦北侧8个、752#楼北侧7个、752#楼南侧7个、网球场西侧6个、工厂东侧6个),共计184个停车位。
目前,在我所安保办登记在册的职工车辆1085台。受场地限制,工作区规划的停车位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所有职工同时停放车辆,职工上班进入工作区时,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
第3篇 物业管理知识--社区工作篇
物业管理知识学习--社区工作篇
001物业管理的综合配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餐饮服务;康乐中心服务;购物中心服务;便民服务。
002康乐中心服务的主要内容有:运动;娱乐;美容美发;健美。
003社区的概念是:社区是社会学概念。是指一个相对独立和稳定的地域,以及在该地域上由某种关系而产生的由某些共同意识、利益和行为的人群组成的一种相对完整的有机体。
004构成社区的四个要索是:相对独立和稳定的区域;有一定关系和数量的人口集团;有公共利益的管理机构;居民有地域上的归属感、参与感和心理上的认同感,及由此产生某些集体的意识和行为。
005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是:都是以人为中心开展活动,为人的生存、发展、享受提供各种方便。物业管理主要从完善物业及周围环境的功能来体现以人为中心,为社区创造清洁、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社区建设则着眼于协调人际关系,通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来体现以人为中心的各项建设。
006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一致的目标是:形成区内居民心灵沟通;形成社区整体独特的文化品味。
007区域化综合物业管理的涵义是:应用城市管理理论、系统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对辖区物业(包括建筑物土地、市政、环境、配套设施等)实行综合管理,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公用、公益事业,城区管理,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相关的责任目标等),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为目标的综合物业管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