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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管理制度设计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生产、销售、仓储、质量控制等环节,确保家具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涉及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考核标准、质量标准等多个层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原材料管理:包括供应商评估、采购流程、入库检验等。
2. 生产管理:涵盖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生产安全等方面。
3.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进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测。
4. 销售管理:规定销售策略、客户服务、订单处理和售后服务。
5. 库存管理:涉及库存盘点、出入库操作、库存周转率优化。
6. 人力资源:明确员工职责、培训发展、绩效考核。
7. 环保与安全: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重要性
家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2.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需求,提升品牌形象。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库存,防止过度积压,降低运营成本。
4. 规避风险:明确权责,预防法律纠纷,保障企业稳定运行。
5. 促进团队协作:清晰的职责划分和考核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原材料采购政策,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材料质量。
2. 设立生产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安全检查。
3. 设立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实施全过程监控。
4. 建立销售团队,制定个性化销售策略,完善客户反馈机制。
5. 实施库存管理系统,定期盘点,优化库存结构,提高周转率。
6. 定期培训员工,明确职责,设立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创新和提升。
7. 遵守环保法规,实行绿色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通过以上方案,家具管理制度将为企业打造一个有序、高效、质量优良的运营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家具管理制度设计范文
第1篇 家具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门职责
家具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部门:质检科、质管科;
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企业生产品税经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程、工作指令责任和义务;
管理职能:制定质量工作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确定检验与监督管理方式、组织质量管理培训、逐步推进企业生产经活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计量管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提高、改进、管理、计量管理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质量纠纷;
5.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质量工作纲要,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力争尽早通过isw9000论证;
6.配合人事部抓好全员质量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员、计量员、管理人员、各级领导、营销人员、维修人员、操作工等不同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公司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计量、质量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计量、质量员执证上岗制度;
7.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8.负责搜集和掌握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传递质量信息;
9.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玫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处理。牵头组织调查、分析、仲裁、协调各种质量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质量事故,由本部全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本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批准后,下文处理;
10.负责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感。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及时制订或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技术纪律;
11.负责收集公司产品售后质量服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调查、客户抽查,及时择写质量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2.负责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统计报表。建立和规范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核程序,培训专、兼职质量统计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13.负责定期进行质量工作汇报。定期在年、季、月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平�会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组织专题分析会集中汇报,特殊应急情况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个别汇报;
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_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3篇 家具木工车间管理制度
家具公司木工车间管理制度
一、操作禁止
1.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着装要利落,扣子要系紧。
2.操作要精神要饱满专注,严禁在操作时间和别人谈话,严禁疲劳操作。
3.严禁喝酒操作机械。
4.严禁服用精神抑制类药物(如感冒药,安定)或带病上班。
5.严禁在机械下面非常杂乱情况下操作。
6.严禁在打雷下暴雨的天气操作机械。
7.严禁在有故障的机械上面操作。
8.严禁任何时间戴外人到车间闲逛闲聊。
9.严禁非木房规定操作人员接近及操作机械。
10.严禁所有人清晨及中午饮酒。
11.严禁带情绪工作。
12.严禁人为损坏工具及机器。损坏照价赔赏,且罚款50―500元
二、操作要求
1.选材要对需求规格选材,且勿大材小用。
2.整块料花纹深浅适度,切勿整块色差太大,特别是本木色家具一定注意。
3.拼板时要木纹一致一个方向,不能一上一下。
4.拼方料或板料时,要刨平料面后再打白胶,以免淌胶面不平而造成凹槽浪费白胶,且漆好的家具面不美观而易看出拼接料面。
5.拼料前认真看清料单尺寸,切勿盲目猜测而武断改变。
6.榫头要牢固,安装时必须打白胶,切勿为快而用钉代替。
7.背板,面板,侧板,底板一定按设计要求用材,且勿以操作便利而用贴皮板材。
8.抽屉深度离后背板适中,不能过深或过浅,抽屉外面左右上下总体留下0.3厘米收缩缝,抽屉面板下及抽屉后面底棱一定要用小木片顶住抽屉缩进,木片要先粘胶在用俩个鞋钉钉上(这样才牢固)。
9.板边要打磨光滑,实木板一定要打穿削,板称内外要打磨光滑,安装时多层板一定要打胶,多余的胶一定要清理干净。实木板一定要打蜡(以免板膨胀或收缩时撕开实木板)。
10.四周切角要严细平,切勿对角不齐,对角不平。
11.施工过程中一定不能在家具表面留下不可容忍的夹子印及锤子印。若遭成本件家具的严重缺陷导至不能交货或返工,除罚款300元外,因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12.交货时一定要厂长验收,打木工编号,并交回料单,若无料单或私自把白胚抬出木工房,公司将本件产品做无主处理。
13.若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木料做错,要换料时,要让木工房厂长验看并收回废料,同时要厂长开出‘领料单’并签字,带此单到开料工处领料。绝对不允许任何木工私自开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4.用压刨机时,要根据木板厚度适当调整机器在施工,不能超厚压板,极限下使用机器,若造成机器损坏,除维修机器外,并罚款500元。
15.用任何机器不能人损坏,否则除维修机器外,并罚款500元。操作任何机器不能带心情上机。
16.收缩缝要用公司的统一刀具,便于统一留缝规格。
17.所有柜子正面及框架要用榆木实木,书柜及衣柜侧面一定要用榆木实木板,在没注明的情况下其它柜子可用榆木,铜木及其它板材,抽屉底板,柜子后背板及隔板在没特殊注明的情况下用桐木。
三、关于家具机械设备操作相关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长或领班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木工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4.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违者罚款50元;
5.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违者罚款50元;
6.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7.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木工厂长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8.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9.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穿好防滑鞋,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违者罚款50元;
10.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违者罚款10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烧机,照价赔赏;
11.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12.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违者罚款5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烧机,照价赔赏;
13.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机断电,后检查修理;
14.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违者罚款50元。
15.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拆卸自按刀具,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16.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2/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17.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一定先拔掉插头后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看板
18.用压刨机时,要根据木板厚度适当调整机器在施工,不能超厚压板,极限下使用机器,若造成机器损坏,除维修机器外,并罚款500元
19.用任何机器不能人为损坏,否则除维修机器外,并罚款500元。操作任何机器不能带心情上机。
20. 换季保养: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由木工房厂长安排人员实施。
21.当电网为
第4篇 家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 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 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 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 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 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 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 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 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 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
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 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 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 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 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第5篇 装修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制度
一、办公家具购买须先写申请,经总经理批示后统一由行政部购置。
二、各部门、分公司/部所保管的办公家具,负责人须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单上签字。
三、如有办公家具增加、损坏、更换等情况须在三日内报行政部建档,如不及时报行政部,造成清查时与所建档案不符,则由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
四、行政部将定期(三个月)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办公家具情况报总经理,对办公家具管理较好的部门并给公司节省办公家具费用的部门、分公司/部,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奖励;对管理不善损坏率高、造成办公家具费用增加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处罚。
五、如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调换、离职,前任负责人须与接任的负责人按办公家具清单交接清楚后方可调职或办理离职手续,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双方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6篇 学院(学校)办公家具管理办法
学院(校)办公家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办公家具资产管理,提高家具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需要,根据《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办公家具属于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物质条件。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对公共财产的高度责任感,爱护各种办公家具。办公家具购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办公家具是指桌、椅、床、柜、橱、沙发、台架、空调(含取暖、制冷设备)等一般设备。
第二章办公家具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第五条学校后勤与基建处是办公家具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家具的购置审核、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报废处置、清查统计,年终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报送全校家具增减情况表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本部门家具管理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家具的购置登记和日常管理。管理人员名单须报后勤与基建处备案。
第七条各单位家具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本单位家具电子台账,详细记录本单位家具的名称、单价、数量、保管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对家具的购置、变动和报废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要建立定期核对家具实物和账目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家具账目与后勤与基建处的账目保持一致。
第三章办公家具的购置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购置家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凡属学校家具,不论其购置经费来源,均需及时建档入账,不得滞留账外。单价人民币500元以上(含)的家具由后勤与基建处入账;单价人民币200元以上(含)、500元以下,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品种家具由后勤与基建处建档入账;其他家具作为低值家具,由各单位自行建档入账。
第十条家具类商品的购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签订合同,合同需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中: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后勤与基建处加盖部门章;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合同需经审计处审核后加盖“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合同专用章”。
第十一条凡购置的家具,批量采购金额小于人民币2万元的由后勤与基建处自行采购;批量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万元(含),小于人民币5万元的由后勤与基建处自行组织询价或招标;采购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原则上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特殊办公家具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体询价进行。
第十二条家具购置经本部门申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后勤与基建处办理相应的家具购置手续。
第十三条家具购置后,各单位家具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低值家具自行建档入账,其他家具及时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家具建档手续,然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
第十四条各单位接受的捐赠家具应及时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固定资产建档手续,然后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章家具的调拨使用和报废
第十五条各单位对长期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家具,要及时申请调剂或报废,保持账物相符,不得随意堆放。
第十六条为充分发挥家具的使用效益,各单位多余或更换出来的家具,可以在校内各单位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各单位需要调剂家具的,必须由调剂双方家具管理人员共同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相关调拨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入、调出。
第十八条家具报废由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后勤与基建处审核后注销本单位的家具资产账目。
第十九条报废家具的处理由后勤与基建处统一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将本单位的家具私自报废、转让或变卖。后勤与基建处在办理过程中要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报废家具原值人民币在2万元(含)以下的由后勤与基建处核批;2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核批;5万元以上的由学校或上级部门核批。
第二十一条处理报废、淘汰、积压家具的变价收入全部上交学校。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家具的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家具丢失损坏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后勤与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年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家具管理情况,对管理办法健全、账目完整清晰的单位和管理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家具管理混乱、造成丢失毁损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家具居商场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防火档案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防火档案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商场物业需根据政府规定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4.1物业商场物业分管的档案
4.1.1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4.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4.1.3商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4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4.1.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1.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4.1.7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4.1.8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4.1.9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2.0奖罚记录。
4.2.1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4.2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4.2.1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4.2.2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4.2.3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资料。
4.2.4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4.2.5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4.2.6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4.2.7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4.2.8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4.2.9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4.2.10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4.2.11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4.2.12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
第8篇 家具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商场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救火灾和任何人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4.3安全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4.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6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5.记录
5.1友情提示
5.2进出人员登记表
第9篇 家具商场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在商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商场物业商场物业申请,在得到商场物业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4.2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4.3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4.4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4.5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
4.6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4.7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4.8正在使用得电加热器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9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灾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4.10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4.11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4.12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4.13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4.14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4.15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5.记录
5.1突发事件报告
第10篇 家具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内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4.2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4.3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物业,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4.5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4.6值班人员按商场物业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
6.1监控中心查看录像记录
6.2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
6.3钥匙借用登记表
6.4钥匙接管表
6.5钥匙管理登记表
6.6钥匙启用登记表
6.7钥匙交接记录表
6.8总控室值班记录
第11篇 某家具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4、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5、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6、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3)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4)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8、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1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11、每个车间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内放任何东西,如足浴沙发,美发椅等
第12篇 家具厂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一, 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职责及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
三, 职责
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电工班长、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检查。
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四, 程序内容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落实责任人。
(.2):行政部定期举办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 “谁主管,谁负责”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工作备忘录中,常抓不懈。
(.4):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本部工作、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关记录。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对重点消防部位,如生产车间、油漆库房、配电房、食堂、宿舍等保卫人员每日重点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6):行政部与生产部协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通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7):生产区域设立禁火黄线,各消防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消防设施(消防池、灭火器、消火栓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8):生产部对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对有安全危险的设备配置保护装置。
.(9):事故发生或隐患发现绝不能放过,不得漏报、谎报、隐瞒或夸大,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熟知报警程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11):主动与地方政府、消防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勤请示,勤汇报,寻求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第13篇 家具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 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 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 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 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 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 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 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 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 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
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 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 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 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 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4篇 l家具公司物料采购管理条例(试用版)
l家具公司物料采购管理条例(试用版)
目的: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保证采购时效、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适用:原材料采购、辅助材料采购、办公耗材采购、临时性物料采购、其它采购
主(抄)送: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厂长室财务室 仓库 本司各生产与职能部门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采购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5r(合适的供应商、合适的品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价格、合适的数量)管理。
2、采购单的下达。
3、物料交期的控制。
4、材料市场行情的调查。
5、查证进料的品质和数量。
6、进料品质和数量异常情况的处理。
7、与供应商进行有关沟通与协调。
8、公司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采购的基本原则:成本效益原则、物料质量原则、进度配合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集中采购原则。
第三条采购流程
1、收集信息:采购前,采购员必须根据公司所需采购物料的种类,利用现有的资料、公开征求、同行业介绍、专业刊物、采购专业顾问公司或协会、产品展示会、供应商自荐等方式收集所需供应商的信息,并根据其价格、品质、服务、地理位置、存货政策、柔性等情况等进行分析,符合要求的,列入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的标准:优秀的企业领导人、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稳定的员工群体、良好的机器设备、良好的技术、良好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地理位置等),并报仓库存档。
2、询价、比价、议价:采购员必须根据采购计划要求,采取多家供应商报价的方式,进行成本分析,价格分析,市场调研来确定采购目标价,并报总经理核准,仓库备档。
3、评估、索样、决定:采购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再索取样品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市场行情,分析质量状况和价格变动情况,决定对物美价廉的物料进行购买。并协助仓库做好样品管理。
4、请购、订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请购单,经相关权限人员核实批准后,报送仓库;仓库人员根据各部请购物料的种类、数量、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做好采购计划,以集中采购的原则,通知采购员向合格供应商发出订购信息。
5、协调、沟通、催交: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及时有效地与供应商进行协调与沟通(如品质标准、交货日期、退货协议等等),确保物料按时到达,不得因为品质、数量、交期等原因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6、进货检收:采购回来的物料(包括供应商送货上门的),采购员应及时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仓库人员对合格物料进行清点入库或直接移交给用料部门。
7、退货:7.1)对合格率未达到要求的批量拒收退货;
7.2)对良莠不齐的部分拒收退货;
7.3)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的退货;
8、整理付款:采购物料验收合格后,由质检、仓库等相关人员在进货单上签字确认,呈总经理核准,财务付款。月结的记入台账报核;现金采购的由采购员在财务挂账预支后核销。
第四条采购员原则上不能接受供应商的吃喝宴请以及礼物,无法拒绝的应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应邀或将礼物上缴公司。否则,予以吃喝宴请以及礼物金额的三倍的处罚。
第五条严禁采购员索取或接受回扣。如违反禁条,经查实后,予以回扣数额的三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六条采购事故的处理方法与责任
1、非采购员采购不当的。比如下单采购贴皮板、虎脚、雕刻件等,而客户取消订单或改变材质等原因造成的不良采购的,处理方法如下:a,若供应商还未进行订单的正式生产,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调取消此单,请其帮忙将所订原材料用于其它产品的生产。b,若供应商已进行了生产,要求供应商提供准确的生产数量,再协调看此种物料是否会在今后的生产中使用,若将来有用,只需与供应商协调将送货期推后即可。若不可能再用,应尽快与供应商协调以成本价将物料金额算清,并考虑物料报废后是否有利用价值,同时向客户索取已生产物料的赔偿金,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责任由公司承担(类似采购事故参照此条执行)。
2、如果供应商交期无法达成时,采购员应先发改善通知书,强烈要求供应商改善,可根据交期未达成而影响公司生产情况的程度,给予扣款或延迟付款,以督导并强制供应商改善,若供应商无法改善,应及时报告并建议更换新的供应商。若既不报告又处理不当时,因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由采购责任人负担相关损失费用。
3、第二条第7款的退货事项由采购员负责办理。如果7.1)、7.2)中的情形退货未成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概由当事采购员承担。
4、由于质检人员的检测失误,致使不良品入库或无法使用,又没法做退货处理的,由质检责任人员与采购责任人分别承担80%和20%的损失。
5、如果某供应商对其所供应的某一物料价格提出上涨时,不管上涨的幅度是否符合市场行情,采购员必需做一个完整的市场调查,核实价格,了解行情,请供应商重新列出成本分析表与报价单,呈报总经理核准,仓库备档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上涨部分由采购责任人承担。
第七条采购激励
采购员应充分利用广泛的采购资源、运用询比议价技巧,在不影响品质与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将采购成本降到最低。如果在材料市场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按原计划进行的物料采购,对于比目标价低出的部分,公司给予当事采购员差价的20%的奖励。
第八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九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__-_-_
拟制:审校:审核:核准:
第15篇 某某家具城业主管理规约
某家具城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维护__家具城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业主委员会名称:__家具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明仁南街42号 ;
建筑面积: 13800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 一楼至四楼: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
第一条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 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商场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权利。
第三条 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商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四条 业主有权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和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未履行职责时,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
第五条 有权提出制度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第六条 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有权对商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商场内各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第九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业主的义务
第十条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在经营中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及其相关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业主出租转让商铺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约定。
第十二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的其他义务的规定
第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商铺,应事先告知业委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七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货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禁止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禁止拉拽顾客,骂人、打架、斗殴、诋毁、传播、诽谤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业主委员会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业委会管理区域内,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劝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其他事项
本公约自首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约应当报物业所在地区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本公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