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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发布时间:2023-07-30 08:03:01 查看人数:13

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第1篇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总结体会

长期以来,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吸取“文化_”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沉痛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一九九七年,党的十五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二〇一〇年,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面向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〇一三年二月,___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从我国历看,虽然几千年来的人治传统根子很深,但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现在,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破除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对立法工作的干扰。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___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不受权力干扰,不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

四是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第2篇 两学一做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总结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我结合检察工作学习理解,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路径。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以___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此,新华社在《开创法治中国新天地》[①]的述评中,指出“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敬大力检察长曾在《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五个意识 推动修改后的刑诉法贯彻落实》一文中对法治精神的内涵进行深刻剖析。敬检指出,法治精神强调的是一种法治理想、法治信仰,是法治建设的内在驱动力,没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脱离了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信仰,法治建设将丧失前行的动力;法治精神强调依法办事、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监督制约等法治价值,更容易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法治精神体现着一种社会风尚、社会习惯,法治精神得以弘扬的社会,法律成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法治精神要求按照法律本身的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精神是法治文化的核心,等等。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核,丧失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法治建设不仅是不完整的,也是注定无法成功的。法治精神体现着最基本、最核心的法治意识,最易被社会公众理解、拥护和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能有力地推动全社会形成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最终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进而实现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人的头脑对社会生活中法治现象的反映。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靠长期法治实践的积累,换言之,要让全社会充分感受和认知大量的法治事件、法治现象。然而,法治实践活动纷繁复杂,必须抓重点、抓关键,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概括地讲,我认为应当针对中国当前法治建设的现状,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政策与法的关系。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我国社会对于政策与法关系曾存在错误认识。实践中,也还存在少数违反法律出台政策,突破法律执行政策,执行政策而不执行法律的现象。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___总书记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还要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执政能力,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此,总书记强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这些论述,清晰地回答了政策与法的关系,即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制定的政策、决策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如“罪刑法定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藩篱”,宪法和法律是政策的边界,政策的内容和运行都必须具有合法性。

二是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权大还是法大?这也是曾经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问题,当前仍然有个别领导干部崇尚权力、以权压法,向社会和群众传达了“权大于法”的错误意识,对法治建设是极大的破坏。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这就向社会强有力地传达了依法办事的法治精神,清晰地表明了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的基本立场,必将对全社会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是正确处理人情与法的关系。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民群众甚至少数执法人员都存在“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情况。在实践中,办关系案、人情案,以人情突破法律、制度和规则的现象并不鲜见,其实质是对依法办事、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的践踏。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社会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习总书记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情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在社会生活中有着独特的作用。法律是全社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立法层面,可以适当吸收合理、积极的人情因素,使法律更符合社会实际,人民群众遵守法律亦合乎人情,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但在执法、司法层面,则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决杜绝以人情突破法律的现象,让人民群众办事不靠关系靠法律,使依法办事成为全社会的信仰,摒除传统人情社会的陋习,逐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四是正确处理纸上法与行动中法的关系。纸上法,指的是静态的法律文本;行动中法,指的是法律的实施。法律文本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和依据,但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理解,正确处理纸上法和行动中法的关系,就是要使静态的文本意义上的法变成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实际有效的法,在实践中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律必须被遵守的意识,凡是已经出台的法律,必须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选择性遵守的现象。另一方面,要用法律实施检验法律条文,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对阻碍改革、脱离实际的纸上法,要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用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发展,使改革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实现纸上法和行动中法的良性互动,维护法律的权威。而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权威则是法治的灵魂。

三、促进全民守法

思想意识决定行为方式。要实现全民守法,必须使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关键在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做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公权力,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感知直观地来源于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接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能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向全社会传达崇尚法治、信仰法律的社会风尚,有利于培育法治精神,引导全民树立法律意识。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通过考核的手段,给党员干部戴上学法、尊法、守法的“紧箍咒”,从源头上、从关键点抓好促进全民守法的工作。

二是反对特权,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特权是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重要条件。许多领导干部违法犯罪事实上不仅是缺乏法律知识,而且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认为权比法大,法律不会真正用到自己身上。特权现象的实质是“权大于法”错误意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是对依法办事、公平正义法治精神的根本背离。法治不容特权,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实践中就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一切特权思想、抵制一切特权行为,让一切凌驾于法律之上行使特权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以“法不阿贵”的生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三是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效取信于民,提升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法律的信仰,是实现全民守法的必要条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法治信心的来源,也是人民群众形成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的实践基础。换句话说,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上遵守法律,取决于执政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多大程度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因此,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因素和重要抓手,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四是全方位推进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强大社会道德舆论氛围。法治意识、法治精神不会自然形成,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教育和引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教育必须先行。要实现法治教育覆盖全体社会成员,以创新的思维增加法治教育平台,拓宽法治教育途径,丰富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终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

以上是我的初步理解和认识。下面,我结合分管工作谈一谈检察机关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的要求。

检察机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既是法律实施的主体,也是法律权威的捍卫者。这就决定检察机关必须在促进全民守法的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承担更多责任。就我分管的两项工作来看,预防要唱好“重头戏”,监所检察要抓好“关键点”。

预防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实现全民守法。预防部门的全部工作,如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预防咨询、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等等,都是立足职能、结合办案,以不同的工作方式和途径,向全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彰显法律权威,传递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树立法律意识,促进全民守法的工作中,预防部门必须当仁不让地唱好“重头戏”。从当前看,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预防工作。在新形势下,要继续坚持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方向。始终面向社会开展预防工作,扩大预防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凸显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特殊价值和作用,全面提升预防工作实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预防工作,在工作中模范地遵守法律和制度规范,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法律尊严,为推进全民守法做好表率。自觉将检察预防工作融入中央、省委的整体工作部署,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推进,使预防在促进全民守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全力落实加强公务人员“两个意识”警示教育工作。促进全民守法,关键是公务人员要做守法的表率,要首先树立法治意识。今年年初,省院党组就提出开展加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警示教育工作,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的部署是完全一致的,工作抓到了关键点。近期,各地围绕“两个意识”警示教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工作的要求相比,力度仍需加大、办法仍需改进,效果仍需提升。下一步,我们还要在持续抓深化上下苦功,求实效,全面提升湖北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促进法治湖北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2023年7月,敬大力检察长首次提出整合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的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如今,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角度看,这正是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完整表达,是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活动引导全民守法的必然要求。打击刑事犯罪、惩治职务犯罪和实施诉讼监督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有义务通过履职活动,针对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面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引导他们守法。仅仅针对职务犯罪开展预防,仅仅面向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预防工作,检察机关履职则是不完整、不充分的。我们应当从促进全民守法的高度,从促进检察机关充分履职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快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建立健全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项预防职能整合的机制优势,实现工作成效的化,为促进全民守法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检察机关监所部门承担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责。监所检察工作内容丰富,从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的角度看,有三个关键点必须抓紧抓好:一是刑罚执行监督。刑罚执行是司法活动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刑事判决得不到严格执行,法律的权威便荡然无存,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法律的信仰也会遗失殆尽。其中,特别要抓好“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当前,媒体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以钱“赎身”的问题,这些现象是对法治的极大破坏。为有效纠正这些现象,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监所检察部门要坚决落实《意见》,以扎扎实实地监督工作反对特权、惩治司法腐败;要利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宣传法律监督的成效,向社会传递法治建设的正能量。二是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障。被监管人员丧失人身自由,其人权最易被忽视和践踏。与此同时,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障水平又是衡量和体现一个国家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尺。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权,是检察机关监管活动监督的重要目标。通过依法监督,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权,有利于帮助被监管人员重塑法律信仰,也有利于弘扬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监督全面保障被监管人员人权,向国际国内社会彰显我国人权保障工作的实效,促进提升我国法治建设水平。三是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的对象是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一般而言,教育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难度更大。但检察机关若能积极发挥监督职能,通过依法纠正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促进社区服刑罪犯认罪悔罪、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则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促进全民守法也具有特殊的示范作用。

【第3篇 司法局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总结

1、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丰富普法内容,每年12月4日,我区均精心组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组织辖区餐饮、银行、电信、机关、幼儿园等单位,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学专家、律师开设宪法知识讲座;在辖区重点地段设立宣传台,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开展户外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向行人宣传法律法规。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我区除了准备户外集中宣传,还联合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全区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2、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今年,我区制定了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在工作措施中,明确了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把法治宣传列入日常宣传重要内容。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引导传媒利用电子屏、宣传车、制作公益宣传栏、法治长廊等各种形式宣传法律,自觉承担普法社会责任。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法治宣传。

3、抓媒体、建阵地,营造法治宣传的环境。我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传媒的优势,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河北日报、张家口市电台、电视台、日报、晚报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纷纷进行了报道。同时,我区不断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大力推广网络普法,在__区政府网开设法治专栏,在新浪网开通张家口__法制宣传博客,并入驻《一点资讯》和《今日头天》客户端,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平台。

4、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今年以来,我区区委理论中心组分别就宪法、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方面进行了多次学习;并落实好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同时,通过讲座、报告会等形式,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邀请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朱立新为全区副科及以上党员干部举办了宣讲报告会。

5、我区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每年学法主要内容、计划和普法重点下发至各单位、各部门,并要求区委党校将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指导全区普法学法用法工作。全区各单位、部门针对部门实际,及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如: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全局157名在职职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区财政局组织姚家庄镇相关干部参加乡镇财政培训班,学习财政预算管理、农业财政管理及乡镇财政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区教育局就财经制度、规范办学、学籍管理、党风廉政纪律等内容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会;区人大组织区检察院、法院、政府等部门新聘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法等。

6、我区采取年初工作计划、年末工作总结、定期或不定期工作调度、年度考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及时掌握街道、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实践情况。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向区法宣办报送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

7、我区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努力推进干部述法考评制度的落实。目前,我区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每个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作为了考核常项。

8、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我区各中小学校全部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小学以思品课、中学以政治课为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在其它学科教学中合理渗透法治教育。

9、抓好“法治副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我区从zd各部门中层干部和街道(镇)司法所所长中聘请经验丰富的同志兼任1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在校内开展法治教育,并定期对法治副校长进行培训,推进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组织在校教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答题竞赛,内容涵盖《宪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教育法》、《教师法》等,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执教和开展法治教育的能力。

10、我区以“主渠道教育”为切入点,注重青少年法治实践,深化依法治校活动。一是开展各类校园普法活动。全区各中小学通过开展国旗下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法治手抄报制作、行为规范标兵评选等活动,让学生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中接受教育。二是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立“校园说法”节目、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开设“模拟法庭”、举办“以案说法”法律讲堂等法治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三是建立、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卫华小学建立“少年税校”,将税收法治常态化宣传教育引入校园,通过设立税法辅导员、开展税收知识讲座、举办税收知识竞赛、印制并宣讲税收基础知识手册、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等实用有效的方式方法,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税收意识。今年,区教育局还制定了《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计划》。历时一个月,全区95个班,五千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能力。

11、深化法治八建创建工作。2023年3月,__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了“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今年以来,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市、县(区)创建活动的方案》和《河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__区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区法治县区创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依法治区水平。目前,我区万嘉社区于被评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姚家庄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学生创业园被评为“全省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胜利北路街道、姚家庄镇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街道(镇),东方苑社区、万嘉社区、土尔沟社区、林园北路社区4个社区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蓝鲸大厦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同时,__区选取法治八建创建试点8个,涵盖了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单位、企业和军营,明确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教育局、地税、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对联系点进行指导和帮扶。

12、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针对企业法治需求,全区各职能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法治讲座。如区地税局组织辖区内80余家企业会计参加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政策及新《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业务解读培训;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现场解答疑问,辖区200余户纳税人参会;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东鑫商城41名商户及150多名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区文体局对辖区近150名旅行社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3、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围绕贯彻市两办《关于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年4月,我区依托区综合调解中心挂牌建立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聘请2名退休法官,1名内勤人员,负责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初审、法治宣传等工作。同时,我区在区武装部和区民政局分别建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初审工作。

14、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我区建立法律援助热线 ,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同时,我区建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街道(镇)和7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起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15、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3年,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16、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3年4月,我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任期一年。目前,我区聘请了3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部分律师兼任了2个社区、村的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区每年拨付村居法律顾问专项经费15万元,对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今年4月,区司法局组织相关街道(镇)司法所对2023年4月以来聘任的32名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其中考核优秀等次律师24名,考核称职等次律师27名。

17、成立__区法学会。2023年12月,__区成立了__区法学会,并于12月18日召开了__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会上表决通过了《__区法学会章程》和《选举办法》,并选举产生了法学会会长1人、副会长7名、秘书长1名。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5人,涵盖了__区zd部门、执法部门、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18个单位和部门。__区法学会的建立,将进一步使辖区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服务于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推进法学理论的创新和法治文化的创新,有力推动法学成果和法治实践的有力对接。

18、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我区组建了由法学教授、律师、zd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每年组织法治讲座,针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行政风险防范、宪法解读、信访条例等举办专场讲座。并充分利用村居法律顾问资源,邀请法律顾问到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活动,就街道、社区依法行政作专业辅导。

19、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我区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守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不懈地落实了“四项基本制度”。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2023年,全区处级领导及1400名科级以下机关干部,参加了全区法律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2023年12月中旬,我区将再次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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