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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年度总结(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8

住房公积金年度总结

第1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情况,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思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现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23年我中心政务公开 工作年度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1.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压实压紧责任。2023年9月因人事变动,中心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形成办公室带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中心始终把公积金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及实施办法,及时报送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个人简历帮助解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目标。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按照省厅及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行政职权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装订成册。通过中心网站、简报、各种新闻媒体、发放告知单等形式及时全面地予以公开。

第2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第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中求进,快速发展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_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23]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 2023年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23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23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a.报刊:重要政策法规如“东府[2023]28号、东公积金委[2023]1号”和200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均已在东莞市政务公开栏上作全文刊登;还在《东莞日报》上刊登“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和两个规定,《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东莞经济》、《东莞民企》等几家报刊杂志积极报道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信息;

b.电台:管理中心与市建行一起在东莞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了为期2个月时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宣传广告工作;

c.发放资料:以建设银行各支行为宣传基点,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由银行各网点发放,对相应的企业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宣传;通过邮政部门寄发了10万份宣传单张给企业;

d.设点咨询:今年3月15日,管理中心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在市文化广场上设立咨询点,并对广大咨询人员发放的上千份宣传资料;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2003年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www.dggjj.cn),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23】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23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服务力度仍需加强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第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书记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一、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

2023年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 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___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23年,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23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_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篇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_年11月,全兵团已有1778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1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6.54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比去年同期净增 亿元,增幅达 %;当年实际归集 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当年个人支取0.53亿元。

归集其它住房资金余额3.02亿元,当年支取1.55亿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7亿元,总户数4957户,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

住房公积金增值受益2074.63万元。2003年购买国债2.04亿元。

其中兵团驻乌单位已有39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3.5万人,缴交率为96%。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12亿元,当年归集2940万元。其它住房资金归集余额1.3亿元,当年支取0.88亿元。增值受益1669.63万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3.4万元,其中当年发放679.5万元。总计贷款254户,累计回收贷款261.84万元,余额1021.55万元。

二、 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员、资金、固定资产的平稳移交。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兵团《关于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安全的紧急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移交工作,受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委托,由兵团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移交工作组,用两个月时间,对兵团所属的十三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移交。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_年7月至200_年3月底(2002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兵团审计局审计并出具报告)的人员、资产、负债进行了核实,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贷款余额、购买国债、各类存款、增值收益、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开支等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查账,对其它住房资金及增值收益按规定分别管理。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有5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了聘任。目前,全中心共有正式员工64名,其中:兵团组织部聘任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0名,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任的正科级副主任6名,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工作人员42名,调动手续已办理,但未聘用的人员1名,签定劳动合同的驾驶人员4名,试录用网络工程师1名。另外,十师、十四师聘用临时工3名。

通过移交,我们统计汇总了全兵团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贷款、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专业数据,基本摸清了各师的人员状况和专业技术结构,掌握了各师现有固定资产和经费开支等情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在行业管理和资金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理顺管理渠道,广泛开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真正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2003年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其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六个:《2003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内部会计核算暂行规定》、《兵团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人员管理方面四个:《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管理方面七个:《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安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办法》、《业务管理费暂行办法》。

转发兵团财务局《关于引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有些需要修改和完善,有些需要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期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的联通,初步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网络联接。

2003年,在兵团建设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与自治区建行协商,达成了自治区建行与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服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心将使用建行全疆对外接入网络进行兵团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网络传输,网络通过建行现有骨干网2m sdh电路隧道技术实现兵团中心与各师分中心及管理部与当地建行二级分行或县支行相互联网。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兵团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与建设部的联网调试应于11月底之前完成。从9月份起,我们积极与乌鲁木齐电信部门申请128兆的数据专线,通过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的大力协助,于9月底实现了中心与建设部的线路联通。10月我们又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购买了北京“中方园”房改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及数据库软件,经技术人员的日夜奋战,反复调试,终于在11月底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系统的联网调试,目前运转正常。

五、接受了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兵团的执法大检查。

今年9月10—11日,由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兵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通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中心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石河子市安排接待了谢家瑾司长一行,并由许锋主任全程陪同。通过检查,谢家瑾司长对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管理现状有了直接的了解,在检查组反馈的建议书中,充分肯定了兵团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重视和建立完善公积金决策机构、组建成立兵团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雷厉风行的办事率,肯定了兵团在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检查组同时建议兵团要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覆盖面,加快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

六、更换农八师住房公积金业务软件,实现了兵团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上的统一。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八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使用“金天鹏”公积金业务软件,这给机构调整后,兵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带来极大的不便。在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联网后,要保证各类数据、资料迅速在网上传输,首先要解决业务软件不统一,对接不上的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请示局领导同意,彻底更换“金房子”软件,是一劳永逸的办法。经过与“金软科技”公司协商并签定合同,由该公司负责为农八师分中心更换软件并负责安全正常运行,同时负责对八师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在新的操作程序下正常工作。

七、对兵团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调研,为下一步在农牧团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2003年下半年,由兵团建设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南北疆垦区二十多个团场,对已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师、三师、九师和在个别团场进行试点,摸索经验的五师、十师,认真总结他们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的经验,住房公积金对团场住房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分析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对团场经济和发展生产可能增加的压力,详细了解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实力和规模、不同收入分配形式的团场领导及职工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态度和支持程度。通过调研,掌握了基本情况,分析了建立这项制度对农牧团场的积极作用和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并提出了先在38个重点小城镇进行试点,每个师可选择2—3个经济效益较好,住房建设、房屋管理方面人员配备到位的团场进行1—2年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争取用5年时间在所有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思路。

八、各师分中心、管理部一年来广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2003年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机构移交后,实行了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分中心、十一个管理部在远离乌鲁木齐,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下,充分依靠各师建设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发挥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扩大归集范围,大力发放住房个人贷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例如五师、九师管理部,今年积极开展农牧团场住房公积金的试点工作,多次下团场做宣传动员,主动为团场解决各种技术上的困难,安装公积金业务软件,建立个人帐户,成功的将农五师83团和农九师163团纳入公积金归集范围,并动员团场补缴了1998年至200_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为团场危旧住房改造发放政策性住房贷款,仅83团就发放了400多万元,为完成中心200_年下达的各项指标奠定了基础。二师、四师、六师、七师、十师、十三师管理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意义,开展上门催缴业务,各师都新增加了开户单位,有些单位补交了拖欠多年的公积金,这些师普遍都超额完成了2003年的归集任务。一师管理部对过去农牧团场住房公积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建议分三步走,将各团场分散管理或已挪用的公积金逐步收回统一管理。三师管理部对历年来发生“欠改贷”的问题,经请示兵团后,目前正在按照兵团确定的方案,深入团场进行整改。

各师分中心、管理部对住房公积金各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必将对更好的执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使公积金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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