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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通常指的是企业在开展生产活动前,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经济保障。这类制度在全球各地有不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一次性缴纳:企业一次性支付风险抵押金,用于应对可能的事故赔偿。
2. 按比例缴纳: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风险等级等因素,按比例收取抵押金。
3. 动态调整:根据企业安全记录,定期调整抵押金的数额。
内容是什么
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金的计算方法:通常基于企业的风险评估,包括历史事故率、行业标准等因素确定。
2. 抵押金的管理:由专门的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托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3. 事故赔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抵押金将用于赔偿受害者,弥补企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4. 抵押金的退还:在企业运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满足一定条件后,抵押金可予以退还。
重点
该制度的重点在于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它为可能的受害者提供了经济补偿的渠道,减轻社会负担。此外,抵押金的存在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促使企业投资于安全设施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存在的问题
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资金管理:如何确保抵押金的有效使用和公平分配,防止滥用或挪用,是一个挑战。
2. 负担不均:对于小型企业,高额的抵押金可能构成过重的经济压力,影响其生存与发展。
3. 法律纠纷:在事故赔偿过程中,如何界定责任和赔偿额度,可能引发法律争议。
4. 依赖性:企业可能过于依赖抵押金制度,忽视日常的安全管理,这并不利于长期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但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社会的安全需求。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2篇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制定了压力容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后30 天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证,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严禁无证或超期运行。
3、压力容器的改造、大修、年度检验必须事先履行审报手续。
4、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档案齐全完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登记卡、检验合格证按规定张贴。
5、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6、压力容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1 小时内向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7、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
8、发生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9、发现重大隐患后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10、事故及重大隐患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等资料应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均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做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听劝阻执意蛮干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级部门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作业资格。
12、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或改造的外来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必须选派业务技术强,工作认真的维修人员。压力容器改造必须申报项目批准,明确具体内容,项目完成后,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检验。
13、对实行压力容器业务分包的单位,使用单位应承担对分包方安全监管的责任。应对分包方及其作业人员是否取得国家有关法定的资格进行确认,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实施有效管理。
第3篇 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4篇 线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⒈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工程《责任制度》。
⒈⒉ 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以及本公司、本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⒈⒊ 各级人员都应熟悉掌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⒈⒋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属各级人员。
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⒉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本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者。
⒉⒉ 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文件汇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专业的规程文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和办法。
⒉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并组织贯彻落实。
⒉⒋ 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中,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负责解决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⒉⒌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工程部下发的安全施工措施,督促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前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对重要以及危险施工项目,要亲临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
⒉⒍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有关规定,做到奖惩分明,重奖重罚。
⒉⒎ 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⒉⒏ 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对轻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负责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按规定时间上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3.⒈ 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⒉ 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贯彻。
3.⒊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进行报审,经工程监理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危险性和特殊施工,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
3.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队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3.⒌ 组织审定本工程安全技术革新和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⒍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了解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管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3.⒎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⒏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4、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4.⒈ 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及施工措施的编制工作负责。
4.⒉ 熟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参加项目部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项目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时予以解决。
4.⒊ 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安全操作事项进行详细说明,特别是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及方法,更要详细交底,并亲临现场监督执行。
4.⒋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
4.⒌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4.⒍ 参加项目部技术革新和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4.⒎ 参加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4.⒏参加原材料及工器具的检查、验收及鉴定工作,参加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
5、安监部安全职责
5.⒈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项目部经理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5.⒉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5.⒊ 对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要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指导、监护。
5.⒋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施工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5.⒌ 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检查施工队安全活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新工人入厂二、三级安全教育,指导施工队专责安全员工作,做好劳务分包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5.⒍ 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5.⒎ 参加项目部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生产计划会议,及时总结和交流安全施工经验,有权提出对在安全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进行奖励。
5.⒏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项目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统计上报。
6、物资机具供应部安全职责
6.⒈ 对所提供的工程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质量要求,有技术、质量签证和合格证书。
6.⒉ 负责按质量标准对进场入库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查。坚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入库、不得运往现场。为促进现场安全施工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6.⒊ 在购置施工机具设备时,必须保证有关安全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无合格证、无保险装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具、设备、产品严禁购置。对所购进的施工机具设备质量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⒋ 负责组织对施工机具、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确保投入使用的施工机具安全、可靠,为现场安全施工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⒌ 对所管理发放的工器具必须建立领发帐卡,写清名称、单位、数量及质量状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更应严格按规定发放、保管。
6.⒍ 工具库房应堆放整齐,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库房内严禁随意生火取暖。易燃易爆库房要有“严禁烟火”警告牌,库房应远离火源、宿舍。
7、机运队长安全职责
7.⒈ 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车辆、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7.⒉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做好机械设备和交通安全基础管理的帐、表、卡的填写,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7.⒊ 负责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考试、取证和考核工作。
7.⒋ 负责定期组织项目部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修理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及时检查了解车辆状况、人员思想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7.⒌ 负责对外租车辆的审查管理,对审查不合格者,有权禁止录用。督促雇用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7.⒍ 负责安排机械、车辆三级保养,坚持进行三检制度,杜绝车辆机械带病运行。
7.⒎ 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讨论、分析,制定、落实防范,并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8、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8.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时必须注重安全工作,为本施工队的第一安全员,对本队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8.⒉ 带领本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和制度。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负责解决本队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
8.⒊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负责本队日常的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票的审查、签发,负责坚持班前安全讲话。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负责随队值班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与教育。
8.⒋ 尊重和支持各级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为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创造条件。
8.⒌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厂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试岗操作期间的安全。
负责本队外协工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8.⒍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工具器和安全用具、用品必须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检查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负责对本队违章者进行登记与处罚工作。
8.⒎ 组织本队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施工,对执行施工技术措施的正确性、严肃性负责。
8.⒏ 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9、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9.⒈ 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制度、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协助组织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9.⒉ 协助队长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罚款。
9.⒊ 督促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经常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向队长汇报。
9.⒋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队长做好整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落实。
9.⒌ 做好本队新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外协工的安全教育,协助劳务分包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9.⒍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
9.⒎ 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搜集现场有关原始资料。参加本队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根据事故防范措施,协助队长积极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10、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0.⒈ 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等,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规程。
10.⒉ 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应详细交底,监督执行。
10.⒊ 检查施工作业点的安全措施及所用工器具、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
10.⒋ 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协助队长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 登记表”。从技术方面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11、现场作业班长安全职责
11.⒈ 作业班长(现场工作负责人)为该作业点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该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11.⒉ 负责组织领取当日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并对所领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工作结束后指派专人如数归还。
11.⒊ 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票的填写,提出补充要求,进行人员分工,并会同队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在安全工作票上签字。
11.⒋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布置现场组织施工,不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及要求,同时督促他人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遇有特殊问题,不擅自作主,应及时报告队长,妥善处理。
11.⒌ 负责现场施工的指挥工作,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并负责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⒍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停止违章人员作业。遇有大风、雷雨等特殊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队长。
11.⒎ 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提供真实情况,接受教育,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12、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12.⒈ 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本作业点安全施工负监督、监察、监护、检查的职责。
12.⒉ 认真宣读安全工作票,并监督执行,与工作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2.⒊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总体布置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相一致,监督作业人员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2.⒋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⒌ 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严重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对违章人员有权采取罚款措施,劝阻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队长解决。
12.⒍ 安全负责人对外协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12.⒎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均应及时报告队长进行登记。并要分析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3、工人施工安全职责
13.⒈ 牢固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作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3.⒉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3.⒊ 对本人不熟悉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本工种范围以外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未经取证不得使用操作。
13.⒋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个人施工安全和不影响他人的安全作业。对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危险场所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前认真清理好作业现场。
13.⒌ 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冒险蛮干。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爱护安全施工设施,不乱拆乱动。
13.⒍ 积极参加上级及本队组织的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建议,纠正不安全行为;积极参加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革新活动,帮助新工人学习安全施工知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3.⒎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或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有权先行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再行报告。
13.⒏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旁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4.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交警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4.⒉ 精心爱护车辆,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按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
14.⒊ 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和将车交无照人员驾驶。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4.⒋ 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不强超强会,不乱停乱放,精力集中,不出现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4.⒌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隐瞒事故。
14.⒍ 积极主动参加项目部和施工队组织的安全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苦练基本功,提高驾驶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涵义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是对企业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包括生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分工负责的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要明确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纵向到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要遵循分线负责,系统管理;分级管理,下管一级;责权一致的原则。
3)要把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全部工作分配到有关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做到事事有人干。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来确定,在制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问题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因此安全工作要渗透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是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无论是从事生产管理还是生产操作,都应将安全纳入其职责范围。
2)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职责、权利和利益应是统一的,只有职责而没有权力,职责就很难被执行,没有职责的权限将被泛用。所以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充分体现责任权利相统一这个原则。例如职工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任,同时也有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权利。
3)企业应该根据生产经营机构、岗位及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制定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级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实行一岗一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并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4)突出重点的原则。安全涉及生产的各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全方位的,但必须突出重点,如果事无巨细地罗列责任条文,这些条文也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在界定企业和各部门、层次、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时,应抓住重点,围绕安全工作的重点来展开责任体系,这也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关键。
安全重点主要包括: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和机械、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其他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在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时,尤其要明确规定下列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经理或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2.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分管其它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4.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5.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6.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7.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8.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企业必须落实层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事故,层层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将安全目标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细化和量化,建立、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通过实行过程跟踪和阶段考核,进行在线分析和动态管理等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安全生产职责任制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就是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条文的形式作出的明确规定、不同的企业具体规定内容也有所不同,在以下范文中,提供了两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一般性企业、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1)》(文件编号wh1-08)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2)》(文件编号wh1-09)
第6篇 各生产车间及科室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四)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五)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六)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七)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八)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烧结厂领导和安全监督科。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九)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十一)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第7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
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8篇 y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导语:安全生产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9篇 班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明确班组长、安全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班组及从业人员。
3 基层人员的安全职责
3.1 班组长
3.1.1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企业、车间、班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②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③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3.1.2 安全管理工作
①负责组织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对新进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中的安全。
②负责编制适合岗位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坚持一班“三查”制度(班前、班中、班后),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上级处理,做好记录,督促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③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逐级上报,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④发生伤亡事故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协助上级建立健全或落实车间(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⑤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安全文化活动,认真开展好每周“安全日”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技术竞赛活动。
⑥对较大危险因素开展辨识管控,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有序。
⑦督促车间(班组)成员做好所属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3.2 班组安全员
3.2.1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②在安全生产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③要经常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班组长。
④负责遵照执行安全生产日查和周查规定,协助车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
⑤负责组织班组危险源辨识,消除安全隐患,事故的统计及发布。
3.2.2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①抓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工作,经常检查和维护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生产场所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②检查落实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检查并记录工作区域内与安全有关的日常整理情况,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并确保看板安全资料处于最新状态。
③协助车间主体(班组长)对“未遂事故”和不安全行为,坚持“三不放过”(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④讲解各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告诉新员工发生事故时的注意要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⑤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⑥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3.3 职工
3.3.1 职工的安全职责
①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若他人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时,应立即劝阻纠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②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各类材料,器具要堆放整齐,工作场地要整洁。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③发生伤亡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汇报情况。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⑥精心操作,并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3.2职工的安全管理
①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器设备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正确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生产。若发现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②遇有违章指挥或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险时,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领导。
③认真做到“五懂五不干”(五懂:懂安全技术知识,懂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懂安全岗位责任制,懂具体安全措施,懂工伤事故急救措施和方法;五不干: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干,无具体安全生产措施不干,无具体安全责任制不干,设备带病不干,设备没有验收不干)。
④正确分析、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和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迅速抢救伤员,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现场并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
4 责任制的落实
①公司与班组长与员工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
②《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时间在年初安全生产经营大纲出台后。
③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须报至安监部备案。
第10篇 后勤、房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第11篇 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四、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的适当工作。
五、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作件,凡因违反安全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12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13篇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双线”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黔府办发[2009]30号和市、区有关文件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由镇长和各位副科级领导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镇长是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照“双线”目标管理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实行包片、包村副科级领导包保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包保组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对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包保内容包括非法采煤采矿、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火灾、森林防火、非法加油、非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设施安全、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
2、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镇直部门和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实行包保,成立5个监管组:
第一组,非法采煤采矿巡查组(5人):徐德亮、郑圣、邹烈鹏、陈跃军、周松,负责人徐德亮。各包保人员对所包保重点区域进行每周两次以上的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
第二组,合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检查组(2人):金梦卓、叶勇,负责人金梦卓。每周对合法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点进行检查1次以上,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的下达,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组,道路交通协管中队(7人):王耀、金梦卓、李勇、陈跃军、周遵毕、叶勇、周松,负责人王耀。负责路检路查和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采取赶场天定时上路查车和特殊时段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组,驻煤矿督查组(2人):王耀、周鹏。负责按要求做好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矿群纠纷的调处工作。
第五组,消防火灾、非法加油点、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监管组(8人):翟鹏飞、李国松、王耀、周遵毕、金梦卓、叶勇、陈跃军、周松,负责人翟鹏飞。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监管和执法,每月组织综合执法1次以上。
另外,建筑施工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学校安全由镇中心校、中学负责;农机、农用物资安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用电安全由电管站负责;药品、卫生安全由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由杨家湾镇工商所负责。
三、成立镇安全生产督查组
镇安全生产督查组由聂登远、杨其贵、葛玮三位领导同志组成,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和处罚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包保责任人负责对包保范围内非法采煤采矿点的巡查和上报,如有发生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电话:8913008),否则每发现一处(次),给予包组干部和监管组包保人500元、包保领导300元的经济处罚;在各自包保范围内发生非法采矿(采煤)一周内未及时上报的,对直接包保责任人给予停职三个月的行政处分;每年累计发现三处(次)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200元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500元的经济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按时完成各自辖区内机动车辆的摸底排查登计工作,凡是未摸底登计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由所包保人员负主要监管责任。拖拉机和农用车年检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年检率达不到90%的,按未完成比例考核包保责任人一个月的工资。
(四)、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加油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地质灾害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其交纳范围是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证金金额按照部门经理、部门主任每人500元,企业法人代表每人1000元交纳。对于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好的,年底全额返还;对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行政方式给予收缴。同时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对已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好的,公司按保证金额度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
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3、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4、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6、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7、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班结派。
8、服从上级分配,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第15篇 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 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 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 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 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 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16篇 计算机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计算机中心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安全负责。
(2) 对公司计算机的网络服务器、内网服务器等的安全负责,确保网络安全。
(3) 指导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信息的获取要做到及时、准确、可靠。
(4) 指导下属进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及维护,促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5) 保证服务器机房的消防安全,防止机房发生电气火灾。
第17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18篇 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负责烧结厂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二)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三)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四)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五)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监科会审。
(六)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七)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八)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1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2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23年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