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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对象:覆盖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所有人员,确保每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职责有清晰的认识。
2. 考核内容:涉及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3. 考核周期:通常设定为季度或年度,以保持对安全责任的持续关注。
4. 考核标准:明确的评分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以公正公平地评估绩效。
5. 考核结果应用:与个人绩效、晋升及奖惩挂钩,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内容是什么
考核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安全培训记录:确保员工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 工作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风险识别与控制:评估员工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 应急响应:考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
1. 全员参与:强调每个员工都是安全链上的重要一环,无人能置身事外。
2. 持续改进:通过考核发现不足,推动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
3. 公正透明:考核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保证公平公正,提升员工信任度。
4. 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应有相应的追责机制,以示警戒。
存在的问题
尽管该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挑战: - 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如何量化难以量化的安全意识和行为,避免考核流于形式。 - 反馈机制:如何及时有效地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引导其改正不足。 - 培训质量:如何确保安全培训的质量,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 制度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考核标准执行不严、走过场的现象,需加强监督。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不断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年度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详细考核办法见:《安全绩效考核评比方案》。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第2篇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性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3篇 砂石洗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员工队伍整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第四条 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第五条 遵守公司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第六条 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
第八条 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三节 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出选厂,停职辞退。
第十条 对旷工的处罚:
(一)员工不得无故矿工,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二)员工无故矿工超过3天者,停职辞退。
(三)如遇在岗员工请假,下一班必须替班,如若不服从安排,按矿工处理,一天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辞退。
第十一条 对虚假考勤和出具假病事假证明的直接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3天,同一岗位不能两人同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需向领导申请批准。
第四节 违反岗位纪律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上班期间若脱岗、串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睡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四条 在厂员工不得酒后上岗、岗上饮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停职辞退。
第十五条 在厂员工不得喝酒闹事、打架斗殴、谩骂他人,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六条 在厂员工必须讲究卫生,个人卫生及住房卫生不清洁者罚20元,岗位设备卫生不清洁者罚30元,班组区域卫生不清洁者罚50元并由当班人及班组成员共同清洁当班卫生。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当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毁,视实际情况,按设备修理价或更换价的30%-50%赔偿。
第十八条 在厂员工如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盗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着给予辞退。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生罚款200元,如有不服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条 现场负责人、组长、班长调度不当、玩忽职守、欺上瞒下违章指挥造成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严重者调离岗位交公司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挖机司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不得违规作业。如有违规操作和不听指挥,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洗沙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给料数量、设备油量等均按规定要求作业,如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电钳工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爱护配件、节约材料、认真细心、细致查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工作,如未按要求操作,造成配件损坏或者发生事故,配件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洗沙厂领导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促进生产,合理协调全厂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厂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公司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洗沙厂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全面负责洗沙厂的安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组织纪律、成本核算等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以最小的成本生产出最多的合格产品,围绕公司利润最大化、实施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打造洗沙厂和谐团队。
第四条 实施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撑握生产洗沙质量,控制生产节奏,使公司产品增产增收。
第五条 领导开票收款员、库房主管、班长,安排并考评其工作。合理搭配和平�生产人力。抓好厂领导班子工作,消灭内耗,团结一心谋发展。
第六条 每周主持召开厂务及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通报公司指示、安排厂内工作、分析生产状况、员工状态,及时解决问题。每月、季主持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会议,总结评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措拖,确保次月、下季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完成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不滥用职权。操守职业道德,不作假公济私、有损企业利益的事。
第八条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职责,制定和实施《洗沙厂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和《洗沙厂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为员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的劳动环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保守公司技术和商业机密。
第二节 库房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 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与采购员一起准确无误地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 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第十三条 物品入库后要马上入账,准确登记。
第十四条 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 做好每月盘点工作,做到物单相符、账物相等、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 主动与使用部门联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况,防止因缺少沟通造成的物品短缺而影响生产。
第三节 班长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 执行洗沙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指令并及时完成生产任务。班中轮流巡视各工段各岗位、监督各岗位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洗沙厂负责人汇报。
第十八条 检查、监督本班各岗位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工艺指标、生产任务、劳动纪律、文明卫生等情况,在班内解决生产中的小问题。
第十九条 学习掌握各岗位的操作技术,调节好各工序之间衔接关系,并做好班与班之间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团结本班员工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部和洗沙厂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负责设备的维护,安排员工休假替休顶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带领班内成员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二十三条 坚持原则、大公无私,维护公司利益。化解班员之间的矛盾。
第二十四条 做好岗位、班记录。
第三章 洗沙厂员工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协调全车间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车间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班组和员工。
第二节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电钳工对洗沙厂所有电气设备负责,包括配电室、各设备电缆,控制柜、照明、水泵等。
第四条 定期检查各电气设备,及时解决联接松动,线路损坏,检查设备是否在有效负荷内工作,发现超负荷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予以解除。
第五条 做好原始记录,对更换下零器件作好型号、设备的记录,按时上报,做好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
第六条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出有利于操作、有利于设备运行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第七条 根据生产实际的需要,服从领导的安排。夜间值班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夜间设备的巡检工作。
第八条 参与设备修理,在设备修理更换大易损件时,切断主电路,并负责线路安全。
第九条 电工以洗沙厂设备为主,要听从公司领导安排,外部供水、食堂、办公室后勤的照明和其它用电。
第三节 洗沙工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控制工艺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和生产出现异常时应积极查出原因,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合理指挥运输车辆的倒料工作,操作应及时,以提高给料速度,减少运行时间,保证不满料,不缺料,在保障安全情况下及时清理堵塞洗沙筛网石头,保障提高班产量。
第十三条 要及时清理洗沙平台杂物,填写记录,做到准时、准确、无差错、无遗漏。
第四节 装载机司机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防火等有关规定,掌握装载机基本原理和使用知识,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工作前必须对本机进行全面检查保养,起步前必须使柴油机水温达55℃,气压表达到4.4mpa方可行驶,不准出带病车。
第十六条 起步与操作前应发信号,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鸣喇叭,作好瞭望,前进或倒车时确认无障碍和人员通行方可行进。
4、行驶时避免高坡度和急转弯。
第十七条 驾驶室内、室外禁止乘坐驾驶员以外的人员,不准坐在铲斗内或利用铲斗升降的其它作业。
第十八条 严禁下坡时熄火滑行。
第十九条 装料时注意各种仪表、照明和应急的机械工作状态。
第二十条 装料时要求铲斗内物料均匀,避免斗内物料偏重,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斗不应过急,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m。
第二十一条 工作时严禁人员在升降臂及铲斗下行走。
第二十二条 工作场地必须平整,不得在斜坡工作,防止在转运料和卸料时发生倾斜。作业时发动机水温不得超过80℃,变距器油温不超过120℃,重载作业超温时,应停车冷却。
第二十三条 全载行驶运物料时,铲斗底面与地面距离应高于0.5m,必须低速行驶。
第二十四条 不允许装满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载下坡时必须缓慢行驶。
第二十五条 装卸汽车,待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经过。
第二十六条 行驶时臂杆履带车体平行,铲斗及斗柄油缸安全伸出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
第二十七条 停机时,必须将铲斗平放地面,关闭电源总开关,水箱水放净。上下设备时要抓稳、把牢。手柄放到“0”位,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 积极配合开票员工作,对待客户要热情、礼貌、关心和尊重客户的需求。按照发货单沙是方量做到方快捷、准确(熟练掌握装车的方量技巧)、满意。
第二十九条 坚决杜绝与客户争吵,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辱骂客户和侮辱客户,给公司造成直接影响的,公司销售部调查清楚确有此事,一律开除。
第三十条 听从生产现场指挥,主动积极的做到洗沙平台前不堆沙、不堆废料,及时安全运走,不影响整个洗沙生产流程,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6日
第4篇 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一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是 ( ),负责 ( )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对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二、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系统的检查及维修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汇报情况。
2、认真学习并熟知交通法规、法则。
3、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尽量保证货物及人员的安全。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入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 , 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 , 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 , 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5篇 w卫生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为主管责任人,病区科主任、科室科长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班组长为岗位安全责任人。各级领导共同担负着中医院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领导与卫生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院中层干部与院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负责,按照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领导对所主管部门,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各级干部在开展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部门领导要坚持安全生产日查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向领导汇报。
六、特行部门领导,要特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毒麻剧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七、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部门领导在积极组织救援的同时向上领导汇报,向“119”报告,请求支援。事故发生后,由院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真实、准确、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6篇 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二.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三.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表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
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一.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十三.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十四.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篇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二)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三)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四)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六)经常对本烧结厂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第8篇 项目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 责任目标:确保技术资料的完备、有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落实和适用率100%。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3日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九条 财务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发生事故,有相关部门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有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将受伤人员送达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事故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并全面组织实施。
3、在计划、布置、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主持制定所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系统管理工作。作到超前管理,超前预防,狠反“三违”。
4、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检查、隐患排除,认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岗、网员的工作,定期收集岗、网员及所属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反映,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5、主持每周一的员工安全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好会议记录。
6、组织对本项目部发生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预防措施。
7、及时认真落实安全部门下发的安全问题的隐患“三定”通知,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8、积极组织推行新工艺、新技术,以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与行为,创一流的生产作业环境和优质的工程产品。
第11篇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12篇 企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评价合格后,准予试运行生产,生产正常后提供有关资料,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正常生产。
5、严格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13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活动,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三、熟悉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特点、防护及应急措施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五对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六、从业人员在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必须先检查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资格,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是否完好,使用期限是过期。
七、从业人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岗位安全情况。
九、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14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矿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一、建立矿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矿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发生工伤事故单位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3)从矿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矿安全科管理,财务处单独下帐,专款专用,由矿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显著者;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三、奖励分为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1、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单位主管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负有责任的同时对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追究责任;
2、全矿及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3、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违章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15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追究对象及责任划分
第三条 追究对象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岗位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考核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定》执行。其中正职包括主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职包括副主任(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如果是设备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实,人员技术培训,规程建设,生产管理协调,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问题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产技术系统为主,安全监督系统为次。
(二)如果是人员违章,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没有监督治理,安全培训不落实,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没贯彻执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监督、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监督系统为主,生产技术系统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
(二)下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担任,成员由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职责: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受理被处罚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申诉或复查申请。配合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组织机构开展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三)公司所属单位组织落实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开展责任追究的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纪律处分三类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规定
第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给予撤职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十一)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条 发生较大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间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大过或降级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至通报批评。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通报批评。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职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诫勉谈话至警告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隐瞒事故的处罚
(一)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误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过处分。
(四)对隐瞒二类障碍、责任异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警告处分。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2.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事故如实上报。
第十四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执行上级公司处理决定。
(二)对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处分比照本单位负责人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内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除以上处理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可同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或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认定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事故。
第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八条 负次要责任(或管理责任、一定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类、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类、本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明确本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
三、定义:无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推行。
4.2各部门及人员依本规定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五、依据及参考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六、程序
6.1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责产任
6.1.1总经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签发重大管理决定;
(3)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4)批准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实施应急演练。
6.1.2副总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指导、审核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技术措施,监督执行情况;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定期召开安全卫生会议,分析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工作。
6.1.3总助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持续提高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4)充实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为安全卫生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
(5)指导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卫生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
(6)审查各中心、分公司安全卫生绩效,决定安全卫生奖惩;
(7)组织安全卫生会议,上报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8)依职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6.1.4制造部负责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和各级人员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组织制造部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
(4)组织、指导制造部安全卫生检查,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卫生费用投入,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
(5)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推动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组织制定制造部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6.1.5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将安全卫生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根据本部门培训需求,规划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安全卫生作业技能;
(5)组织制定、审查本部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落实。
6.1.6主任(科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车间(科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科室)贯彻执行;
(2)制订本车间(科室)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卫生教育和班组安全卫生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和技术教育;
(4)组织本车间(科室)安全卫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本车间(科室)劳动监督检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及时报告本车间(科室)发生的事故,并保护现场。
6.1.7拉长(班组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卫生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工段(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教育职
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卫生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负责班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1.8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在总经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协助人资行政部门贯彻上级安全卫生的指示和规定;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卫生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卫生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1.9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卫生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2各部门与专业管理机构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6.2.1工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规划公司安全卫生培训管理体系,督促制造部与其它部门对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卫生活动及宣传;
(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编制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卫生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改扩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卫生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及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处;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各中心、分公司的安全卫生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卫生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2.2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2)招聘时必须考虑各作业岗位的安全卫生技能要求,对于特种作业岗位必须要求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3)负责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5)协助相关部门对新进人员 (包括实习、代培人员) 进行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及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
6.2.3培训管理相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主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发展,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2)主导建立公司安全卫生培训体系,调查各单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培训;主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及年审工作;
(3)建立安全文化学习平台,满足员工的安全卫生学习需要,及时提供各项安全卫生资讯及学习资料;
(4)协助各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卫生文化氛围。
6.2.4基建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确保本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2)严格落实“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负责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组织设计审查;
(4)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防止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
(5)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及检验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确保使用安全;
(6)协助动力设备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2.5后勤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公司饭堂的安全卫生管理,确保饭堂设施、作业安全及食品质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管理,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危及住宿人员安全的各项隐患;确保宿舍区域内电气设备、住宿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保障住宿人员安全;
(3)负责公司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生活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6.2.6司机管理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6.2.7采购部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确保其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2)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采购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协助动力设备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 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msds),协助使用单位建立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档案;
(5)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6)负责本公司废品处理,确保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及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6.2.8二部(分厂或分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在分公司的推行,督促指导各部门制订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规划分厂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分厂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各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及方法,不断提高分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意识;
(4)经常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检查,查处安全卫生隐患,并监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
(5)协助制订分公司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层次的安全卫生职责;
(6)主导制订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分公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7)负责电力、生产及公共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及改造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8)监督检查各部门明火作业安全,纠正违章行为;
(9)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纠察车辆及人员违规行为;
(10)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及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1)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工作。
6.2.9仓库与物流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仓库及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要求;
(3)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装卸、仓储、配发管理,防止安全及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做好本部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物及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门处理;
(6)协助综合部门实施厂区交通安全管理;
(7)及时上报安全卫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8)履行部门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安全监督职责,督促明火作业单位和人员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9)配合人资行政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与现场管理工作。
6.2.10公司生产车间、质控部、工模部、pe工程、技术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要求;
(3)落实各项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4)教育督促本部门人员遵守岗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做好本部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物及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门处理;
(6)及时上报安全卫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履行部门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安全监督职责,督促明火作业单位和人员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8)配合综合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工作。
6.2.11工会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卫生各项规程、规定;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制订;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6)参加安全卫生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五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7)工会是公司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第17篇 艺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18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例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 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 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 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 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4 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 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防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 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生产厂(副)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2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 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 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 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 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 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 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课(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课(副)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生产部门安全执行官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部各部门安全执行官在各各门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部门直接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6、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9、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1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业务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安全责任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仓库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3、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员工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5、不定时和定时检查相结合,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异常情况;6、严禁设备带故障作业,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停机申请维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其他的责任制度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党务公开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第2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二.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三.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表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
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一.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十三.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十四.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