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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对员工及管理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二是依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内容是什么
1. 责任考核:通过设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如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理能力等,确保每个层级的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
2. 奖励制度: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企业会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如奖金、表彰、晋升机会等,以此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3. 惩罚机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企业将采取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等处罚措施,以此警醒员工遵守安全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点
该制度的重点在于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考核标准,确保所有员工都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奖惩制度必须与企业的整体安全文化相吻合,形成积极的安全氛围,促进员工从被动遵守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例如,考核标准的制定可能存在主观性,导致员工对考核结果的认同度不高;奖励与惩罚的执行力度可能因企业经济状况、管理层重视程度等因素而波动,影响制度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此外,如何有效衡量无形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改变,也是制度完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题。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调动公司所有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此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内容
1、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运输与泄露处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60-80分为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6、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7、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c、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厂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b、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d、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违反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a、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b、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①、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②、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③、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④、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⑤、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⑥、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⑦、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8)、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a、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b、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c、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d、本年度无投诉。
(9)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a、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b、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c、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d、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e、有好人好事记录。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
1、公司对项目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
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范围: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
考核时间:年末对当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司hse管理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考核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考核的内容用事实反映考核情况,将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并在考核表上用“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注明考核结果。
第5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三、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四、考核评价:考核分值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6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细则
1、每少参加安全学习或培训一次罚款50元。
2、每少参加安全活动一次罚款100元。
3、包保区域卫生检查一处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区域质量标准不达标,一处不合格,视质量标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5、分管职工“三违”的班队长每人次加罚100元。
6、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进“三违”学习班加罚200元。
7、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违”加罚200元。
8、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轻伤,按公司制度执行。
9、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资格。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组员由机关支部、安全文明处、施工技术处以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考核。
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项目公司经理任组长,项目公司书记任副组长,各项目部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组员,定期对下属工地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及班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公司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所属项目公司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考核,并做出评价,详见简报;项目公司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进行安全文明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
三、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地方政府及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例、规范、规章制度,国家强制性标准。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努力做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布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杜绝和排除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隐患。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按标准布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同联营队伍、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领导组织职工、联营队伍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2、技术负责人
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并督促实施。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施工员
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对操作施工中的不安全环节提出建议改进。
熟悉掌握操作技能并帮助,督促班组严格执行。
参加安全检查,对违章作业班组及个人严肃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坚持不改的有权停工。
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安全员(安全资料员)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熟悉与本职有关的安全技术要求,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每日巡视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项目经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协助项目经理与联营队伍、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对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做好现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监督工地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参加施工现场大、中、小型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的安、拆验收工作,及时索取各项原始资料。
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管理资料(表格、报表等),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到一旦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
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材料员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地方政府及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例、规范、规章制度,国家强制性标准。
凡购置的各种机具、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所购产品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书资料,严格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抽料检验。
采购劳保用品、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及电器保护设备等必须是推荐产品且三证齐全(安检证、合格证、推荐证)。
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时做好检验标识,加强标准化管理。
6、质检员
负责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检验工作,监督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保证结构安全,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并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并核定等级,及时统计和通报质量情况。
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交接检,并对双方质量进行仲裁,填写工序交接单。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协助项目经理开展质量分析会,制定纠正措施、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1、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与公司下属各单位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各单位创优指标以及管理措施。
2、公司下属各单位与各项目部,各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分别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以及管理措施。
3、对项目部、班组按照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
(2)未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3)被上级部门查封工地。
(4)施工现场未达到部颁标准。
(5)定向优秀的工地未达到优秀工地标准。
(6)每天坚持班前会,班中检查,班后验收制度做到工完场清,不
留任何安全隐患。
(7)保证班组安全达标。
(8)人人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9)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遵章守纪,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考核方法:
(一)采用层层考核,公司对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班组及管理人员。公司季度考核结合流动红旗评选工作进行,详见简报及评分表。项目公司、项目部考核记录应存放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中。
(二)项目公司、项目部考核采用百分制,每项内容标准分20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
五、实行群众监督
在责任制的每次考核中,要始终坚持群众监督机制,以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合理性,凡是由群众监督小组提出的意见要进行认真对待、正确研究,合理的采纳。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认真落实,考核小组要公正合理,并与监督方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从而促进工程安全顺利的竣工。
六、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对下属单位考核结果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项目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结果自行实施奖惩。
第8篇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
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9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工程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
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年度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详细考核办法见:《安全绩效考核评比方案》。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第11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确保长江___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以下。
五、 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5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工办。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
___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公司安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由安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安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沟通
(1)安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2)安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修订会。
(4)安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培训
(1)安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解释。
(2)安保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学习。
(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评审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房务部、餐饮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评审。
(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修订
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
(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由安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5 表单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着重阐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职能部门/所、站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 aq/t9006
4. 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因工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每1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0.4起、可记录的事故比上一年减少10%;
管道燃气用户每千万方气可记录事故≤0.5起;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
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
5. 详细描述
5.1 安全管理组织
5.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所负责人自动纳入。
1) 职能与作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协调和促进生产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活动;
审查工业生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年度工作计划。
5.1.2 安全质监部
安全质监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控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5.2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2.1 总经理
1)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负总的领导责任;
2) 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经费投入;
10)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通报;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工作。
5.2.2 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1) 具体领导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组织管理评审,保证持久有效运行;
3) 直接领导安全质监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与公司其他领导沟通安全及消防事项,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5) 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监督落实类似事故/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批准调查报告;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
5.2.3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运行副总经理
1)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 安排落实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 安排落实事故/事件隐患整改措施;
4) 组织制定实施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参加现场的安全检查。
5.2.5 党支部副书记
1) 组织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2.6 工会
1) 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2.7 安全质监部
1)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体系,并组织实施及监督;
4) 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管理及持续改进活动的组织;
6) 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如,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7) 负责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8) 审核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9) 组织编制发布危险源风险/重要风险清单;
10) 负责有害环境因素、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等;
1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控制的管理,审批特种保健费用;
12) 负责安全用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13) 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监督;
14)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15) 定期发布安全分析报告;
16)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
5.2.8 企业管理部
1) 负责职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组织本部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管理评审工作。
5.2.9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为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5) 组织职工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
6)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0 计划财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3)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费用台账;
4)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1 办公室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
4)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与隆禧大楼物业签订消防、用电安全的协议;
6) 建国北路消防、用电安全的物业管理;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2 客户服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
6) 负责建立管道燃气用户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3 市场发展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方案会审;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4 工程技术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燃气工程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5 管线所
1) 负责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检、维护、抢修工作;
2)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管理;
3) 负责南湖lng站、门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组/站长
1) 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 指导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开展班组安全学习,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发生事故,马上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实施;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权采取劝告、批评、警告、罚款和停止作业的处罚措施;
4)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5) 负责的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术人员
1) 参与部门的危险源的识别;
2)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3)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项目负责人
1) 对所管辖的项目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5.2.20 管理人员
1)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 发现工人违章行为时,有责任制止;
3) 承担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责任;
4)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伤害;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马上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5.2.21 作业人员
1) 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实施自我保护;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
4)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抢救。
6. 目标管理与考核
6.1 目标管理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标;
3) 安全质监部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的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安全质监部每年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 公司实行监督制度,由安全质监部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6) 管理目标应有书面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在每年年底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级的次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部门、所负责人签订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6.2 考核
6.2.1 奖励
1) 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各部门、所实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绩效控制指标;
3) 各部门、所负责人能有效地安全地开展本单位工作,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2.2 处罚
若各部门、所未能达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绩效,各部门、所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处罚(详见各部门、所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14篇 a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16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17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e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为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月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8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19篇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提高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推动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根据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按照所属责任制的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好份内本职工作。
二、在履行责任制的过程中,如果因自己粗心大意,安排失误,造成工作返工等,使工作受影响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三、由于自己技术不精,而出现技术失误,造成损失的,且又未及时向领导请示的,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班组长如果出现一项不达标或责任范围内出现失误,在职工中造成负面影响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五、对经常履职不到位,经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能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取消其班长津贴的处理。
六、对完全不能履职的,达不到相关岗位责任制的班组长,将对其进行撤换。
七、考核的奖惩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第20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