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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每个工地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应急处理。
2.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预先规划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路线和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 消防设施配备: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4. 培训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5.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源,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内容是什么
1. 消防安全组织需明确职责,包括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2. 消防应急预案应详细规定报警、疏散、灭火和救援的步骤,定期演练以确保实效。
3. 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4. 培训教育内容涵盖火源控制、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互救等,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5. 火源管理需设定严格的审批流程,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风险评估,并有专人监护。
重点
1.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预防为主:强调隐患排查和火源控制,防止火灾发生。
3. 应急响应:高效的消防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能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火灾。
4. 安全文化:通过持续的消防培训,营造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文化。
存在的问题
尽管消防责任制度已较为完善,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工地对消防安全重视不足,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2. 员工消防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培训效果有待提高。
3. 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影响其在紧急情况下的使用效能。
4. 火源管理有时疏忽,违规动火现象仍有发生。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层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消防素质,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工程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怎么写
工程项目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一、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从事巡守作业及保管任务.
三、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五、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和电力线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七、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施工现场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材料库房,如汽油,煤油库房,变电站建筑等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或其它防雷接地装置.
九、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灭弧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担任巡守打工的任务。
3、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4、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应与易燃、易爆物品、电力线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7、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施工现场和高大、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和接闪器。
9、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火花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4篇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2)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二)
1、施工项目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由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防火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本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工作。
2、在编施工组织设计和防火方案时,应有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米或采取隔离措施。
7、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乙炔瓶应有回火防止器,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焊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有防火专项方案和专人监护,并办妥动火审评手续。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用电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2、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消除,凡发生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3、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4、由项目部专(兼)防火(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
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6篇 工程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指挥部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一、除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场区内吸烟,燃火作业必须按规定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二、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如油库,爆炸物品库,材料库,备品库和营房,电工房,木工房等,木料,油枕堆积物等应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的员工从事巡守作业及保管任务.
三、施工现场的料库,材料堆积由材料员负责防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修建库房.油类,化工品要建立严格的请领,保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营房的电力线,照明线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工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裸露,陈旧的电线及时更换.露天的开关一律装箱加锁,并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五、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配备灭火器及其它防火器材,专职安全员要对消防器材的数量,质量定期检查.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火源和电力线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施工班组负责临时火源的监视及熄灭.
七、施工现场的集体宿舍,办公室以及独立采暖的工作间,打更房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存放零星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施工现场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材料库房,如汽油,煤油库房,变电站建筑等危险场所要设置避雷针或其它防雷接地装置.
九、电气设备的开关安全罩,灭弧罩,安全保护器,避雷器,接地装备等必须完好无损,电器材料连接地点之间的接触必须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燃烧;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8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9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0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订立本管理制度及消防工作责任制,希各施工队,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m以上的建筑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接要求设置吸烟室。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6、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及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定期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3、由项目部专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将防火工作纳入组织施工、行政管理的计划,做到消防工作与计划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时,同时分析消防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消防工作的问题。
15、在工地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学习熟识消防知识,树立消防责任感,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件,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告诫。
第12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