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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包保责任制制度,也称为责任承包制,是企业管理中常见的一种模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 目标设定: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导向。
3. 权限赋予:与责任相对应,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决策权和资源调配权。
4. 绩效考核:依据完成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评估,作为奖励或惩罚的依据。
内容是什么
包保责任制的核心在于将任务、责任和权力捆绑在一起,确保每个团队和个人对其工作成果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职责:通过详细的岗位描述,规定每个员工的工作内容和预期成果。
2. 签订协议:责任人与上级签订包保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过程监控:管理层定期检查工作进度,确保目标的实现。
4. 奖惩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激励措施,如奖金、晋升机会等,同时对未达标的进行改进指导。
重点
实施包保责任制的重点在于:
1. 公平公正:责任分配要公平,考核标准要透明,避免产生内部矛盾。
2. 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持续改进:通过反馈和评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
存在的问题
尽管包保责任制有其优势,但在实践中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
1. 责任过度集中:可能导致部分责任人压力过大,影响工作质量。
2. 制度僵化:过于依赖书面协议,可能忽视了灵活应对变化的重要性。
3. 绩效考核的局限性:单纯依赖量化指标可能会忽略员工的创新和团队协作。
包保责任制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不断调整和完善,以达到最佳效果。
包保责任制制度范文
第1篇 预防学生溺水包保责任制度范本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针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落实包保责任制。学校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处室)、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家访、致家长椃庑拧⒓页せ帷⑶┒对し牢闯赡耆四缢ǘ嗷ぴ鹑纬信凳椤返却胧滥缢逃ぷ鞲哺堑矫恳晃谎页ぃ涫导页ぜ彝ソ逃头ǘ嗷と说脑鹑危龅接屑曳眯⒘导锹迹屑页し蠢〕信怠
(二)全面落实安全提醒制度
学校电子屏要滚动播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标语,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门前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办预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学校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让学生时时刻刻把“防溺水安全”牢记在心。
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预防和提醒教育,杜绝管理上的盲点。学校重点做好双休日、暑假以及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返校日等重要时段的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三)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学校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2、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强化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让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做到节日、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5、强化重点对象教育。学校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特别要关注低年级学生、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对学生多做思想工作,多讲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警惕擅自玩水的危害性。
(四)进一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学校校园内池塘、喷泉、小溪、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加装防护设施;校园内桥梁、亭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每年暑假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3、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制度。各个班级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集中按时上、放学,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报告,确保同伴安全。
4、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会同社区、乡镇、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爰心、有热情、有能力的社会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
5、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重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在江 (河 )边、湖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及时完善防溺水安全设施。积极配合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 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在事故多发地加强安全巡查,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特别是在事故多发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教育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制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杜绝学生溺水事故。
(二)深化落实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对暑假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暑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加强和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效果,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重点在40月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三)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健全工作台账,确保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计划、阶段总结、《“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落实情况统计表》于各阶段结束时(分别为6月底、8月底、10月底)报送县教育局。
清溪初中
2022年4月
第2篇 预防学生溺水包保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针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落实包保责任制。学校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处室)、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家访、致家长椃庑拧⒓页せ帷⑶┒对し牢闯赡耆四缢ǘ嗷ぴ鹑纬信凳椤返却胧滥缢逃ぷ鞲哺堑矫恳晃谎页ぃ涫导页ぜ彝ソ逃头ǘ嗷と说脑鹑危龅接屑曳眯⒘导锹迹屑页し蠢〕信怠
(二)全面落实安全提醒制度
学校电子屏要滚动播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标语,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门前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办预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学校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让学生时时刻刻把“防溺水安全”牢记在心。
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预防和提醒教育,杜绝管理上的盲点。学校重点做好双休日、暑假以及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返校日等重要时段的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三)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学校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2、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强化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让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做到节日、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5、强化重点对象教育。学校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特别要关注低年级学生、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对学生多做思想工作,多讲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警惕擅自玩水的危害性。
(四)进一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学校校园内池塘、喷泉、小溪、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加装防护设施;校园内桥梁、亭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每年暑假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3、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制度。各个班级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集中按时上、放学,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报告,确保同伴安全。
4、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会同社区、乡镇、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爰心、有热情、有能力的社会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
5、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重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在江 (河 )边、湖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及时完善防溺水安全设施。积极配合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 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在事故多发地加强安全巡查,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特别是在事故多发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教育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制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杜绝学生溺水事故。
(二)深化落实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对暑假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暑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加强和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效果,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重点在40月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三)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健全工作台账,确保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计划、阶段总结、《“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落实情况统计表》于各阶段结束时(分别为6月底、8月底、10月底)报送县教育局。
清溪初中
2013年4月
第3篇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201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双线”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黔府办发[2009]30号和市、区有关文件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由镇长和各位副科级领导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镇长是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照“双线”目标管理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实行包片、包村副科级领导包保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包保组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对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包保内容包括非法采煤采矿、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火灾、森林防火、非法加油、非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设施安全、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
2、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镇直部门和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实行包保,成立5个监管组:
第一组,非法采煤采矿巡查组(5人):徐德亮、郑圣、邹烈鹏、陈跃军、周松,负责人徐德亮。各包保人员对所包保重点区域进行每周两次以上的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
第二组,合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检查组(2人):金梦卓、叶勇,负责人金梦卓。每周对合法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点进行检查1次以上,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的下达,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组,道路交通协管中队(7人):王耀、金梦卓、李勇、陈跃军、周遵毕、叶勇、周松,负责人王耀。负责路检路查和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采取赶场天定时上路查车和特殊时段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组,驻煤矿督查组(2人):王耀、周鹏。负责按要求做好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矿群纠纷的调处工作。
第五组,消防火灾、非法加油点、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监管组(8人):翟鹏飞、李国松、王耀、周遵毕、金梦卓、叶勇、陈跃军、周松,负责人翟鹏飞。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监管和执法,每月组织综合执法1次以上。
另外,建筑施工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学校安全由镇中心校、中学负责;农机、农用物资安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用电安全由电管站负责;药品、卫生安全由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由杨家湾镇工商所负责。
三、成立镇安全生产督查组
镇安全生产督查组由聂登远、杨其贵、葛玮三位领导同志组成,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和处罚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包保责任人负责对包保范围内非法采煤采矿点的巡查和上报,如有发生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电话:8913008),否则每发现一处(次),给予包组干部和监管组包保人500元、包保领导300元的经济处罚;在各自包保范围内发生非法采矿(采煤)一周内未及时上报的,对直接包保责任人给予停职三个月的行政处分;每年累计发现三处(次)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200元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500元的经济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按时完成各自辖区内机动车辆的摸底排查登计工作,凡是未摸底登计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由所包保人员负主要监管责任。拖拉机和农用车年检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年检率达不到90%的,按未完成比例考核包保责任人一个月的工资。
(四)、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加油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地质灾害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抓好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双线”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黔府办发[2009]30号和市、区有关文件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由镇长和各位副科级领导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镇长是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照“双线”目标管理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实行包片、包村副科级领导包保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包保组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对所包保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包保内容包括非法采煤采矿、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火灾、森林防火、非法加油、非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公共设施安全、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等。
2、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镇直部门和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实行包保,成立5个监管组:
第一组,非法采煤采矿巡查组(5人):徐德亮、郑圣、邹烈鹏、陈跃军、周松,负责人徐德亮。各包保人员对所包保重点区域进行每周两次以上的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
第二组,合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检查组(2人):金梦卓、叶勇,负责人金梦卓。每周对合法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点进行检查1次以上,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的下达,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组,道路交通协管中队(7人):王耀、金梦卓、李勇、陈跃军、周遵毕、叶勇、周松,负责人王耀。负责路检路查和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采取赶场天定时上路查车和特殊时段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组,驻煤矿督查组(2人):王耀、周鹏。负责按要求做好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和矿群纠纷的调处工作。
第五组,消防火灾、非法加油点、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监管组(8人):翟鹏飞、李国松、王耀、周遵毕、金梦卓、叶勇、陈跃军、周松,负责人翟鹏飞。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监管和执法,每月组织综合执法1次以上。
另外,建筑施工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学校安全由镇中心校、中学负责;农机、农用物资安全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用电安全由电管站负责;药品、卫生安全由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由杨家湾镇工商所负责。
三、成立镇安全生产督查组
镇安全生产督查组由聂登远、杨其贵、葛玮三位领导同志组成,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和处罚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包保责任人负责对包保范围内非法采煤采矿点的巡查和上报,如有发生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镇安委会(电话:8913008),否则每发现一处(次),给予包组干部和监管组包保人500元、包保领导300元的经济处罚;在各自包保范围内发生非法采矿(采煤)一周内未及时上报的,对直接包保责任人给予停职三个月的行政处分;每年累计发现三处(次)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200元的经济处罚,每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给予包保责任人和交通协管中队成员每人500元的经济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按时完成各自辖区内机动车辆的摸底排查登计工作,凡是未摸底登计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由所包保人员负主要监管责任。拖拉机和农用车年检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年检率达不到90%的,按未完成比例考核包保责任人一个月的工资。
(四)、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加油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地质灾害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