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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污染责任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环境、追责污染行为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过失责任:企业因疏忽导致环境污染,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2. 严格责任:不论企业是否有过失,只要造成污染,就需要负责。
3. 补偿责任:污染者不仅需要修复环境,还需补偿受影响的第三方。
4. 预防原则:要求企业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能的污染发生。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 责任归属:明确污染者是责任主体,包括企业、个人甚至政府机构。
2. 损害评估:建立科学的环境损害评估机制,确定污染造成的具体损失。
3. 赔偿范围:涵盖环境修复费用、经济损失、健康损害等多种损失。
4. 法律执行:通过执法机构监督和执行,确保污染者履行责任。
5. 鼓励预防:通过立法激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管理实践,减少污染。
重点
污染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
1. 强化法律责任: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促使企业提高环保意识,主动采取防治措施。
2. 促进公正:确保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维护社会公平。
3. 鼓励创新: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4. 建立合作机制:鼓励企业、政府、社区等多方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污染问题。
存在的问题
尽管污染责任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1. 评估难题:环境损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使得准确评估损失困难。
2. 执行力度:法律执行不严可能导致制度效果打折,部分污染者逃避责任。
3. 制度滞后:法规更新速度可能跟不上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4. 社会参与度:公众对污染责任制度的认识不足,参与度有待提高。
污染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以适应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
污染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姓名
组织职位
工 作 职责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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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⑴、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⑵、起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方案,交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⑶、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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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⑴、负责做好每年度危险废物管理所需经费预算,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供财经保障。
⑵、配合其它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经费管理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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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⑴、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⑵、负责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及处置(利用)设施技术管理工作。
⑶、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育,总结推广危险废物管理先进经验。
专职
(或)兼职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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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⑴、组织进行单位自身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⑵、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⑶、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⑷、负责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专职
(或)兼职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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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⑴、负责单位自身危险废物检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建档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编制成台帐进行管理。
⑵、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和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提供档案查阅、使用、登记服务。
台帐资料
收集、整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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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统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生产计划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同步实施方案。
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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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统筹精整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生产计划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同步实施方案。
精整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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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⑴、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负责连轧酸洗工序产生危险废物环节酸洗甲班日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⑵、督促酸洗甲班成员做好危险废物(废硫酸)的收集,暂贮工作。
酸洗甲班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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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⑶、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负责连轧酸洗工序产生危险废物环节酸洗甲班日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⑷、督促酸洗甲班成员做好危险废物(废硫酸)的收集,暂贮工作。
酸洗乙班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第2篇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4.1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1.4.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4.3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4.4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1.4.5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1.4.6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1.4.7 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1.4.8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4.9 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1.4.10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4.11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1.4.12 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 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3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
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第4篇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
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
4、管理要求
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 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5.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
4.5.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5.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5.5、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4.5.6、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车间部门,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5.7、兰考汇通化工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4.5.8、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4.5.9、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车间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车间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第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 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安环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全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 “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二、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