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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不受损失。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明确了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标准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这些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法规,通过规范员工的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防止因人为疏忽或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
重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对安全生产负责。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生产设备的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制度:预先设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响应速度和救援效率。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制定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1. 风险评估: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评估其可能导致的后果。
2. 制定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制度,确保涵盖所有关键环节。
3. 培训与宣贯:向全体员工传达制度内容,确保理解和执行。
4. 执行与监督: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制度,通过巡查、考核等方式监督落实。
5. 定期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及时更新和完善。
以上内容构成了一个基本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框架,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细化和定制,以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在执行过程中,管理者需密切关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范本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范本
1.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2.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1)编制、审核和确认
1)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弃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
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
——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项目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
2)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
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引用的相关文件;
4)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及电话。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
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
5)应急响应:
①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②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
6)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项目部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
第2篇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事件汇报管理制度。
二、内容:
1、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3、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事故,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至总公司负责人。
4、凡是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经济损失较小但社会和政治影响重大的事故;化学危险品大面积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事故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均按第三条规定上报。
5、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及事故现场情况。
5.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下落不明人员)等。
5.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5、事故报告部门、报告人、联系人。
6、接到事故的信息、重特大险情信息,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并责成有关部门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确认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规定进行上报。
7、妥善保存安全生产事故报表、记录并整理建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第3篇 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贯彻党的安全方针,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治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促进我矿在生产、安全工作,生活秩序走上正常轨道,树立良好的矿风,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大家遵照执行地。
职工守则
热爱国家、爱矿如家、爱护公物。
热爱本职工作,搞好安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和业务水平。
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清洁,尊重他人,爱护同志。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
7、遵守社会公德,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矿的荣誉和尊严,树立良好的矿风。
劳动纪律
1、全矿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配,出满勤(二十五班)干满点按时上、下班。
2、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正常休假,应按规定经领导安排轮休,因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能休假。
3、职工休假(病假或事假)一律凭请假条向领导请假,得到领导批示方可休假。五天以内经队长批假,十天以内经副矿长批假,十五天内必须经矿长批假,一个月必须经矿领导批假。
4、每个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干好本职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干部职工患病、负伤一般只能在本矿医务室就诊,需外出就诊住院者,应由本矿医生签署意见,并经矿办公室批准,按指定医院住院。在住院期间,任意转和离院,一切费用自负。
6、必须服从生产指挥,坚持完成生产任务,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违者应严肃处理。
7、干部、职工严禁打牌赌博,对招引外人来矿打牌赌博者应严厉处理。
8、干部和职工应志同道合,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处罚。
奖罚
(一)对下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1、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重要条件等方面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
2、在井下工作一年而无“三违”者,在作业时发现有“三违”者进行检举和制止“三违”人员的人员进行奖励。
3为避免事故发生有功或在事故中舍己为公、舍己救人的。
4、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对矿山贡献大的。5、保护公共财产,敢于抵制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对职工的奖励,按等级分为表扬,发给奖品和奖金,通令嘉奖等。
三、关于年终评奖的条件:
为了实现2023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矿经矿制订如下评奖条件,然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年终评奖。
(一)评奖条件
1、连续2年在矿工作的或包括今年在内2年的,2023年全年累计有300班以上的评一等奖;
2、全年累计有250班以上的才能评普奖;
3、全年累计没有250班的取消评年奖资格;
全年累计伤假15天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5天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违”现象,取消评奖资格;
7、造成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经分析负主要责任的取消评奖资格。
8、偷摸公司财物经处理的不能评年奖。
9、不坚守工作岗位,不按时上、下班、离岗、迟到,早退三次者取消评奖资格。
10、凡无理闹、对干部谩骂行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取消评年奖资格。
11、全年累计没有一次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及业务学习的均取消评年奖资格。
为确保伙矿在2023年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矿制定了“三处罚制度”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种种约束,使大家明白一个道理:煤矿安全工作以隐患细小而不为,要牢记“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
权利肯义务:
遵守本制度,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三大”安全规程。
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不安全隐患和危险情况。
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者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处罚措施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胡造成事故的:
玩忽职守,违反“三大”安全规程,制造人身事故的:
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胡措施,又联及时报告的,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应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对批评或者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肯报复:
对于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三、:三违“处罚制度:
1、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者。
2、本实施细则所指胡“三违”是指本矿干部、职工在指挥生产、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的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全矿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
4、实施本细则的目的在预防,不在处罚,教育违章人员及事故责任者,使广大人员从中吸取教训,杜绝违章行为重复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5、鼓励全矿职工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对检举、制止“三违”
行为胡人员实行全奖全罚(即检举“三违”行为胡罚款全部用于对举报人的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井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而被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好的,对矿长、生产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技术负责人处罚200-500元。
没有防止瓦斯、顶板、水害、水灾等事故措施的对矿长、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处罚200元,并限期制定好。
没有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有规程、措施而不贯彻就开工作业 的,对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矿长、作业头承包人每人罚款100元。
没有按正规开采而搞短期行为,布置乱挖现象的和违章指挥开采矿井保安煤柱的,对生产矿长和调度员罚款500元。
工作面有突出现象,不采取探放措施就安排作业的,对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及防突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我矿井下是高瓦斯和突出区域,必须严格按规定搞好防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没有按规定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调度防突,只顾生产,不搞防突,对矿长、安全、生产、技术、防突部门必须处罚200-500元。
防突部门没有按防空规定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防突的或没有按规定对工作面进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到位的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的并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员(瓦斯员)不执行先下后上制度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本班安全隐患没处理好,遗留到下班的,不搞好接班就擅自出班的,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安全员(瓦斯员)不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的、瓦斯牌板一次填2次数据、填假数据的,对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作业点瓦斯超限不责令停止作业,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对跟班副矿长、值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及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采掘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而继续生产的,对现场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2、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好本班的不安全隐患,在下班时及时向值班室或安全生产部门交好班。否则,每次罚款50-100元。
13、每班带好清晰、明亮的瓦斯检查仪器,坚决做到“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违者罚100-500元。
14、开好进班会,布置本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做到进班在前,出班在后,违者罚50-100元。
15、杜绝空班,第小时必须保证两名队干现场指挥,休假必须经安全生产部门请假同意,否则每空班一次罚队干200元。
16、杜绝自由停班和无理取闹,违者罚队干200-500元,作业员50-100元,作业队300-500元。
17、月出勤25天,未请假、休班或超休假,罚款100元/人次。
18第月必须参加3天安全大检查及生产计划会。并做好休班计划,当班的队干必须参加会议,否则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19、每天到值班室领取安全生产调度表,按照调度安排作业,对重点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按调度表的规定完成,否则,罚款当事队干100-500。
20、严禁乱采乱挖,否则罚款100-500元。
21、严禁瓦斯超限和超前、超宽、超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否则罚队干100-500元。搞好回采工作面“三直一平两畅通”,搞好工程质量和支架质量。
22、合理安排劳动力,合理分配,不得贪污挪用工人工资。否则追回赃款并开除其队干职务。
23、收接井下工作面的风筒,收检放炮器材、生产用具等及时搞好安全设施,否则扣除其损失款或负责他人工资待遇50-100元。
作业人员
1、各队各工种要建立请假制度,按规定请假休班,每月出勤不得低于25天(特殊工种除外),请假人员必须经队干同意,方能准假。否则,每天罚款50元,连续旷工7天以上做开除处理。
2、月出勤低于22天者,不能享受本月的月奖和劳保待遇,少一天罚款50元。
3、不服从安排或不听指挥者,影响安全生产或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4、严禁乱采乱挖或偷挖煤柱或乱打短脚。否则,发现一次扣煤伍吨,并罚现场当事人和队干100-200元。
5、按作业规程作业,搞好工程质量,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需要支四门树的必须支四门树,掘进工作面一梁三树,回采工作一梁四树,少一个柱子罚款10元,上、中、下安全出口断柱未换每个罚款10元。
6、严禁超宽、超空作业。否则,每担树罚款20元。
7、回采工作面杜绝垮塌,需要加固应及时加好,确保本班和下班正常安全生产。否则,影响下班生产扣本班产量5吨,并罚现场当事人和队干100-200元。
8、支架严禁穿鞋戴帽,违者,罚款10元。
9、一切按调度作业,凡布置的重点工作面要保质保量完成,决不允许拖欠。违者按调度表所规定的进行处罚,并罚款队干100元。
10、搞好煤炭质量,矿车出满,每车含矸率在5%之内,个别大石头不能超过3市斤。否则,扣除产量及每车罚款50元。
11、出煤时间:头班早晨9:00-中午3:30,二班下午5:00-晚上11:30,三班晚上1:00-早晨7:30。煤绞出主井井口,由主井绞车工按公用时间计码,超过时间为下班所得;提前下班,罚当事人50元。
12、井硐或其它各处矿车掉道及其它条件原因,由本队负责,矿不给任何补贴,如不在本班及时处理,罚本队100-500元,罚队干50-100元。
13、电溜子设备故障本班要解决好,并把坏设备介到地面。否则,罚本班100-1000元/次。
14、实行爆破落煤,严禁手镐作业,坚决做到“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带电拖运电煤钻,放炮时要站好岗哨、清点人员,并撤人到指定地点。否则,罚当事人及队干100-500元。
15、严禁随意缩短放炮距离,发现一次罚队干100-500元。
16、放炮母线要包好,严禁有明接头,发现一处罚款 50元。
17、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为2m,严禁堵风口或把风筒口倒吹,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并罚现场队干50-100元。
18、掘进工作面要片好邦。否则,每担树罚款20元。
19杜绝自由停产。否则,按本队未请假休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其金额为440元。
第4篇 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第5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第6篇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1.1集团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集团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其组织、实施及整改等要求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落实有关要求。
1.2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为每季度一次。
1.2.2公司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组成,联络员由安质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的策划、实施、总结分析、整改进行全过程控制。
1.2.3根据在建工程分布情况组成若干检查组,组长由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设物部、公安分处和党、工、团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组由安质部派联络员一人。
1.2.4安质部拟制大检查计划,提出拟检查工程项目、分组人员安排、检查方法和检查重点的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大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中旬。为了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并督促整改,指挥部/经理部应派员参加并配合公司检查组开展工作。
1.2.5公司未安排检查的工点,由工程公司负责在同一时间组织检查,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自检评价及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或电传)报公司安质部。
1.3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
指挥部/经理部对所辖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1.4 工程公司/项目安全质量检查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对所施工工程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可每半月或每旬一次。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2. 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2.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2.1.1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作本季度安全质量工作汇报,内容:工程概况;本季度施工情况(及剩余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技术或管理措施;措施实施情况;下季度安全质量工作计划。
2.1.2受检单位作自检工作汇报,包括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1.3检查组向受检单位说明检查的目的、重点和具体的方针、步骤、内容等。
2.1.4检查组到施工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2.1.5检查组召开内部会议,汇总检查情况,并填写“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
2.1.5检查组通报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受检单位第一管理者进行确认并作出整改承诺。
2.1.6检查组和受检单位座谈,共同探讨如何作好安全质量工作。
2.1.7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受检单位在要求期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报送安质部。
2.1.8对问题的整改效果在下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时进行验证。
2.1.9在季度大检查中由属集团公司检查或单位自检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季度末前10天将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报至安质部。
2.2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
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
2.3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程序
可参照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程序执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适当简化,完成检查、评分、整改程序即可。
3. 检查内容和方法
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见《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4. 检查评分标准
为了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安全质量检查实行评分制度,检查组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对照“安全检查评分表”、“质量检查评分表”的相应栏目进行扣分,得出评分结果。
5. 检查总结
5.1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5.1.1各检查组汇报
各检查组完成所安排的检查任务后,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
(1)、在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成绩、优点或好的管理方法。
(2)、在对各工点安全质量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打分情况,存在的问题尽量量化。
(3)、各工点对安质委会议决议、以前安全质量大检查提出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要形成结论性结果。
5.1.2汇总分析
由公司安质部会同各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向各单位通报大检查情况,并上报公司安质委。
5.2 指挥部安全质量大检查总结
指挥部/经理部根据大检查情况,结合所辖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所辖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明确下步安全质量管理重点。
5.3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总结
工程公司/建设项目根据检查情况,结合施工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情况,对施工管理中的安全质量动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以发现上个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对下步安全质量工作重点作出安排。
第7篇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05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1.2 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煤矿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出实效。
1.3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2. 安全培训对象及形式
2.1 安全培训的对象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2.2 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务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2.3 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性脱产培训,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和主提升司机等六大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
2.4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组织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公司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为规范的全面提升,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3. 培训工作
3.1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2 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3 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经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培训,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岗位作业,公司安监部负责检查落实。
3.4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进行煤矿安全知识、企业基本制度等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培训要严格执行汾煤办发〔2005〕233号文件规定,职工学校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分配上岗。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5 对井下和地面单位的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到救护大队进行军事化培训,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见《集团公司“三违”人员培训班培训考核实施办法》。严格开展“三违”学习班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公司“三违”人员必须进驻“三违”学习班脱产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天,学习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岗工作。“三违”学习班必须有完整的培训考核办法,并有详细的记录、台帐、培训内容及考核试卷等,不得出现“三违”人员缺培现象。
3.6 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7 所有生产一线组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程的上岗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 公司职校培训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并且按照宜兴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3.9 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复培时间不少于10天。
4. 职责划分
4.1 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总体规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列支培训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编制宜兴煤业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职校培训部门负责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队伍的普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监部门做好业务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职校培训部门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吸收或兼职到教师队伍中,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结合培训实际选编教材,整合教学设施,充实实物教学内容,创新培训环境,提高培训质量。
4.2 安监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4.3 安监、职校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5. 监督管理
5.1 公司所有从业人同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5.2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由各单位员工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5.3 《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员工培训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5.3.1 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3.2 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5.3.3 严重违章作业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一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重新上岗。
5.4 充分利用安全结构工资和职工安全技能帐户的激励作用,调动职工学习安全、提高职工操作技能的自觉性。在提升职工综合素质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的成建制脱产轮训。
5.5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5.6 在集团公司和上级检查时,发现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或持过期证上岗的,按国务院第446号令处罚规定执行。
第8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9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1、后勤部每日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出库人员和车辆严格进行检查和登记,闲杂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粮库。易燃、有毒、污染物品不得进库。
2、门卫值班人员对库区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要进行24小时监控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仓储部对粮库装卸作业人员要随时进行现场作业抽查,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次以上违规作业人员要通知装卸部门予以解聘。
4、后勤部每月底要组织电工对库区内所有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对损坏和老化的电器元件要及时更换。
5、仓储部每月要结合储粮安全月度检查,对库区所有储粮设施包括仓房、油罐、爬梯、药库、实验室、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存档。
6、粮库生产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非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禁烟区域内吸烟要立即劝阻并可处50-100元罚款;内部职工禁烟区域吸烟一次罚款,二次警告,三次予以解聘。
7、消防室每个星期要对机动和电动消防泵进行出水试机,如实填写《试机记录》,机动泵要有充足的备用汽油并安全存放。移动和干粉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剂。
8、配电房保证发电机组性能完好,能随时启动,备有10小时以上发电用油。
9、夏季汛期来临之前,后勤部、仓储部要全面进行一次防汛工作专题检查,要保证库区内所有的涵闸和下水管道完好和畅通。要对《防讯预案》进行至少一次演练。根据汛情发展,必要时要准备充足的防汛器材。
10、冬季要组织全库进行一次消防和用电安全专项大检查,对《防火预案》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10篇 矿工岗前安全生产自保意识教育制度范本
一、 各单位新增职工必须进行岗前自保意识教育。
二、 岗前自保意识教育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 教育内容主要围绕《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岗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达事故案例,加强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
四、 自保意识教育,采取分散和集中的形式进行。
五、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擅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必须立即停班,否则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11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12篇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 职责
3.1.1 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 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 仓库安全管理
3.2.1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 .
1.1 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 .
1.2 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 .
1.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 .
1.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 .
1.5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 .
1.6 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 .
1.7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 储存安全管理
3.2 .
2.1 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 .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 .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 .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 电器管理
3.2.3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 .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 .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 .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 .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 火源管理
3.2.4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 .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 .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 .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 .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 储罐安全管理
3.3.1 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 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 .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 .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 .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 .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 .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13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工作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治理等责任,保证全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气工段班组范围内安全检查,对所检查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然后按“三定”“四不推”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
三、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全工段班组成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否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2、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规违制,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班中是否有违反各项劳动纪律现象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查隐患:对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设备的运行等是否存在隐患;
5、对各项检查的问题等,记录在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综合台账上。
四、检查形式:
1、工段每周二召集当班班长和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每周检查有重点;
3、对各项检查内容及存在问题进行登记,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班组实行班查,严格执行:班前查、班中查、定期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5、每个岗位职工必须执行班中挂牌检查制;
6、班组长要真实记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并记录在《班组安全管理台账》上。
第14篇 电缆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持电缆沟设施的安全性,鉴于公司电缆沟实际状况,特对电缆沟的维护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电缆沟安全生产标准:
电缆必须放在电缆支架上,要求排放整齐,绑扎固定,电缆表面清洁无积灰。
电缆沟封堵及防火隔墙,防火涂料等防火设施必须完善。
电缆沟道,电缆支架完整、牢固。
电缆沟盖板严密,以防尘土和杂物掉落。
电缆沟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口设施,如积水难以排除的部位,打渗水坑。
电缆沟内必须设有所在位置及走向标志。
二、电缆沟检查考核:
各分厂电气人员应每月对电缆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年对所管辖的电缆沟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清扫,并做好记录签名。
大雨过后,或大量水进入电缆沟,各分厂要及时对电缆沟进行巡查,并汇报生技部,积极治理,消除漏源。
各分厂所辖区域内的电缆沟由分厂负责管理维护,沟盖板谁损坏谁负责,未能确定责任人的,恢复盖板的费用由分厂承担。
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电缆沟盖板要完整清洁,沟内无杂物、积水,每处达不到标准进行考核。
生产技术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15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让安全生产工作渗透到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上、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贯穿本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和各个岗位。
三、职责
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六点要求,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委员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各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要求
1.总经理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并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各岗位根据“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岗位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
4.各级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对下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以促使目标的达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
5.为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生产活动情况,明确规定其具体的职责范围。
五、附件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部门(岗位)安全工作规划》
第16篇 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及安全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有组织地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为矿长定期召开,由矿办负责组织通知,调度做好传达工作。
2、安全生产会议,由生产科负责考勤。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矿领导、安监站领导、生产科全部领导及调度员、通风科全部领导、机电科领导、采掘工区的领导(除一人下井值班),财劳及矿办领导,外包队长管理负责人员。
3、各单位的人员因事不能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必须事先向矿长或安监站站长请假,并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罚。
4、各单位的正职领导收听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后,必须及时把有关精神传达到员工中去。
5、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次罚款20元,外包队长罚款50元。
第17篇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科室安全职责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1.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1.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
1.1.3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1.1.4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1.5 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1.1.6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1.1.7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1.8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1.9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1.1.10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评审结果记入《文件评审记录》中。当发生各项变更须进行修订时,可根据《文件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进予以及时修订。
1.2 工会安全职责
1.2.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卫生工作;
1.2.2监督公司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1.2.3定期研究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2.4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1.2.5督促有关科室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2.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7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2.8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9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1.2.10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公司安全文化;
1.2.1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聘(包括临时工录用)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
1.2.12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1.3 办公室安全职责
1.3.1负责及时下发、传达和督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1.3.2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提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检查有关决议执行情况,作好办公会议和公司生产会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1.3.3在拟定总经理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1.3.4负责对小车司机的安全出车教育,确保行车安全。检查办公楼用电安全、烟火安全和其它安全;
1.3.5协助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3.6对新入司员工(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及时与安委会联系,协助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间;
1.3.7新员工(包括调入人员)进司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1.3.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安委会做好禁忌病员工的工作调整;
1.3.9检查、监督车间执行“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能代替技术工;学徒工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安排独立操作”的规定。在组织对员工的转正考核工作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基本知识考核;
1.3.10负责检查审批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人员的安排,注意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动时,应先听取安委会及有关科室意见,调配工人时应考虑该岗位对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1.3.1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部门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财务安全职责
1.4.1对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户,并优先安排;
1.4.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1.4.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
1.4.4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5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5 技术质检安全职责
1.5.1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1.5.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公司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1.5.3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
1.5.4负责对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5.5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
1.5.6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
1.5.7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洗刷、消毒工作;
1.5.8负责全厂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5.9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5.10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1.5.11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1.5.12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1.5.13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单位的用电及安全;
1.5.14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5.15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5.16负责相关内部质量、环境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传递。
1.6 生产科安全职责
1.6.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6.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1.6.3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1.6.4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6.5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1.6.6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1.6.7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6.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6.9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1.6.10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1.6.11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期执行;
1.6.12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
1.6.13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1.6.14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1.6.15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1.6.16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6.17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报有关方面;
1.6.1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具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 仓库安全职责
1.7.1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7.2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根据物料特点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1.7.3加强对各库区、贮罐区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
1.7.4加强危化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7.5要经常对仓库、灌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1.8 经营科安全职责
1.8.1负责制订或修订并实施化学危险品,易制毒物品、车辆安全运输、仓库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1.8.2负责对客户及采购、保管、搬运、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加强物资的安全管理。
1.8.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1.8.4在经营活动中,要仔细考察对方资信,并如实向领导汇报结果。订合同时,服从领导安排,认真、细致审核合同条款,做到无漏洞;
1.8.5 出差人员,应牢记领导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文明大方,处处树立我公司形象,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8.6 经常走访客户,重点客户每月联系不小于一次;
1.8.7在经营活动中,要及时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拖欠或其他不应有的损失;
1.8.8 经营活动中,坚持原则,严守商业秘密,不谋私利;
1.8.9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协助安委会组织安全培训。
1.9 车间安全职责
1.9.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9.2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进行生产,保证生产安全;
1.9.3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操作;
1.9.4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人身安全;
1.9.5 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
1.9.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9.7 认真填写各种生产记录,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尽快解决,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2、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1 总经理安全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参加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1.2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审核、批准;
2.1.3 建立公司安全工作组织网络,确定并不断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足额到位;
2.1.5 主持参加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有关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决策整改或召集有关专门会议研究解决;
2.1.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1.7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2.1.8 组织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2.1.9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1.10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2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2.1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2.2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2.2.3 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2.4 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2.2.5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2.2.6 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
2.2.7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2.8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2.9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2.2.10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科室按期执行;
2.2.11 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
2.2.13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2.2.14 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2.2.15 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2.2.16 协助有关人员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2.2.17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报有关方面;
2.2.1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具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3 主管经营领导安全职责
2.3.1 对分管的职能科室负直接安全领导责任。
2.3.2 组织制定化学危险品、易制毒物品的采购、供应、运输、仓储、保管等安全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
2.3.3 参加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及仓库物资储存保管变质质量管理事故的调查处理。
2.4 主管行政领导安全职责
2.4.1 对分管的职能科室负直接安全领导责任。
2.4.2 督促有关人员抓好职工体检、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
2.4.3 检查、监督食堂食品的清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2.4.4 组织对重大医疗事故和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
2.5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2.5.1 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总结。
2.5.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记录、台账。
2.5.3 组织、领导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车间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临时防范和监护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直到解决为止。
2.5.4 组织制定和修订班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车间安全技术措施。
2.5.5 负责组织对进入车间工作的新工人、临时用工人员、培训和实习人员等进行二级安全教育(车间教育)、人员岗位调转教育、停工安全教育、工伤人员复工教育,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的日常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2.5.6 组织定期(每周一次)、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安全隐患,使车间设备、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2.5.7 对本车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2.6 员工安全职责
2.6.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6.3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2.6.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
2.6.5 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
2.6.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6.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6.9 做好5s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2.7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2.7.1 专职安全员在安委会经理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7.2 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7.3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2.7.4 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负责新入厂员工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2.7.5 负责安排并检查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2.7.6 负责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台帐记录。
2.7.7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7.8 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7.9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7.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18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码头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3 术语
3.1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主要职责
4.1安全保障科对公司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各部门条线对所管辖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各部门条线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研究会,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布置好下个月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4.2码头相关部门对所管辖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整改负责,按照各自领域的技术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
4.3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或公开电子信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员工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以及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有责任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4码头各相关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各承包、承租单位必须到上级部门公司安环处(或各总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码头必须树立业主意识,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安全隐患自查程序
码头开展的全面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班组自查后应按职责落实整改,并及时汇总逐级上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组织部署本单位检查计划并参加所在单位的检查活动。
5.2隐患自查报告程序
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环处,并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公司安环处;
每月的10日、20日将汇总的一般事故隐患书面报告公司安环处,同时须书面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条线负责人隐患排查的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环处。集团公司安环处在每月25日之前将集团公司隐患自查情况上报南丰镇安监办。
5.3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5.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生产组织和生产管理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标准、法规的地方,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交叉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落实了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5.3.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重点部位是否得到有效的监控。
5.3.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持证运行;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吊索具是否符合使用标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
5.3.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情况;生产现场的危险区域和危险部位,是否按标准要求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牌,警告牌、标志牌是否保持完好。
5.3.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落实。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分析,事故的隐患和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
5.3.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注意事项是否了解和掌握。
5.3.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准备和响应是否有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得到持续改进和完善。
5.3.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设施。
5.3.10道路及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3.11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3.12设备、设施、器具、工具是否存在缺陷,防护是否完好,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隐患;周期性管理的设备、器具、工具是否校验、是否存在超期使用的现象;护栏、平台、斜梯、直梯、安全通道、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工艺布局、生产工艺、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3.13员工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业环境中是否存在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
5.3.14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排查,查员工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的“三违”行为。包括:员工上班前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整齐,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时精力是否集中,没有串岗、离岗、脱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作业指导书的行为。
5.3.15建筑和道路施工企业按照本专业、本行业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5.3.16各单位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状况是否存在隐患。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厂内运输车辆是否在规定的车速内行驶等。
5.3.17其他。
5.4 隐患整治
5.4.1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和落实。“三定“是指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面要做到“定人、定责、定完成期限”;“四不推”是指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小组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班;班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分厂;分厂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公司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能够落实整改的,不推向公司”
5.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码头的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监督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5.3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采取相应的监控手段,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岗位员工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19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七、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九、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1、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2、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3、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4、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十、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第20篇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范本
为及时掌握厂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厂长召集主持。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一)副厂长、副总工程师
(二)各科室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办公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落实责任。
(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规定、制度、规划,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厂有关重大决策。
(三)分析、总结、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
(四)研究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和安措资金的投入、使用计划。
(五)研究通报隐患治理落实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总结当月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内容
(一)生产单位与科室行政正职述职。
(二)汇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总结分析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
(四)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挡手问题。
五、厂主管部么负责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