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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8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项目部的日常运营中,安全生产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础。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一套规定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它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分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检查的执行以及事故处理的程序,旨在保障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减少因人为疏忽或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

重要内容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由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2. 制度公布:将制度公开,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理解其内容。

3. 制度执行: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制度评估: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5. 制度反馈:鼓励员工提供反馈,以改进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以上所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改进的过程,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是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障。每个环节都需要我们用心去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创建标准化样板工地,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膊或穿拖鞋等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没系安全帽帽带每人罚30元。

2、特种作业(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第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3、井架乘人,对乘机者罚100元,开机者罚200元。

4、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乱拉乱接、使用电炉、电热棒,未经允许使用明火等,每发现一处,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

5、带家属入住工地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家属限期离开工地。

6、班组在进场后一个月内未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对班组和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开展安全教育。

7、擅自在宿舍内私开小灶、烧饭做菜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没收炊具。

8、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9、故意破坏工地宣传、绿化等文明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举报者予以300元奖励。

10、聚众赌博、打架、盗窃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11、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进言献策,被项目部采纳者,予以100~3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予以经济处罚外,并予暴光批评。罚款众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班组、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3)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罚则

1)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好帽带罚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裤、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4)磨石子机、打夯机、振动器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防护鞋操作,罚款20元;

(5)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向下掷垃圾物料者罚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担责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者,罚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罚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罚款30元;

(9)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10)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乘井架吊篮上下者,罚款20元,开机者罚款50元;

(12)私烧电炉或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20元;

(13)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20元,指使者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吊扣操作证3至6个月;

(16)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规定,查有冒险作业者,罚款30元;

(17)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项目之一者,罚款20元,利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查有一根罚款10元;

(18)电、气焊作业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割焊,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电焊机一、二次侧进出线长度超规范要求,查有一处罚款20~50元;

(19)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卷扬机、搅拌机操作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上不专心操作,罚款20~50元;

(20)凡携带家属或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罚款20元。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顿:

(1)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而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查有缺一项,罚款100元,未履行签字手续,罚款50元;

(2)施工用电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高层井架、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项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未报批,罚款50元;

(3)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及时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时设置进料防护棚、进料防护门、吊篮安全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上下联络信号,查有一处罚款100元,用钢筋代替井架缆风绳,查有一根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查有一处罚款50元;

(6)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罚款100元。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班组、各科室有关负责人,除给予经济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奖惩手续及有关说明

1)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当然执法部门,对上述违章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

3)个人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分别上缴;

4)集体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款项送交项目部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在有关金额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缴者每天追加5%的滞留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各科室、班组触犯上述有关条款,如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不过关、计划部门部署不周、机械设备不及时修复等,项目部分担50%的罚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7)行为人触犯上述条款受到处罚,如查明质安科、班组平时教育、监管不严,有关责任人按当事人处罚数款的20%进行罚款;

8)对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条款的违章违纪现象,可类比进行处罚;

9)所有罚款用作安全奖励基金或用于项目部添置安全防护设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经费。

10)本条例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汇编(3篇范文)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创建标准化样板工地,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膊或穿拖鞋等给予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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