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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行的基石,它涵盖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生产流程等多个层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识别潜在危险源,确保员工在安全环境下作业。
2.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减少损失。
3. 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生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确保员工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这些制度不仅规定了生产流程的步骤,也明确了员工的职责和权限,旨在创建一个有序、高效且安全的生产环境。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每项工作的安全操作步骤,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
4. 应急响应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指挥、救援和恢复流程。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实施流程如下:
1.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管理层主导,各部门参与制定生产制度。
2. 宣传培训:通过培训会、宣传材料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监督:严格执行制度,管理层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纠正违规行为。
4. 反馈改进:收集员工反馈,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修订和完善。
请注意,生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每个员工都应视制度为保护自身安全和企业利益的武器,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
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公司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公司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矿井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
理制度的要求;
5公司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公司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公司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公司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公司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公司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矿井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职工安全健康管理
公司应了解和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人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公司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公司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臵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
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公司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公司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公司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员工培训教育。
公司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明确员工培训内容;
5、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6、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8、新入公司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
训。
五、员工行为监督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六、员工档案
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职业健康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 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公司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为公司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公司应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八、环境保护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公司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公司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公司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公司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公司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公司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九、手工工具管理
公司应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7、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8、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十、标识标志管理
公司应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2、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臵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第七章 检查、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公司应制定反映企业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2)结合矿井自身特点(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1)系统、全面;(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公司应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公司企业应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企业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公司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第2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在重大责任以上事故中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缓报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罚外,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酒后驾车或将车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出租汽车公司同驾驶员解除合同关系。
第3篇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 事故的分类
1、 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 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 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 停产事故。由于停水、停电、停汽、冻结和误操作造成装置被迫停车而形成的停产事故。
6、 跑损事故。由于某种事故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水、汽和油等的跑损。
7、 交通事故。凡是厂内的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8、 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理上报)。
9、 其它事故。
(二) 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报部、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 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元,以下同);
(3) 大面积停电。。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 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 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 造成直接损失100元至1000元者(包括1000元在内)。
(3) 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 凡未达到上述1、2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 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 事故的管理
1、 事故调查及处理:发生上报事故时,生产部长立即组织行政、技术、保卫、生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 事故统计的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故由车间自行掌握处理。
(1) 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事务部和有关部门以及厂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事务部长将事故及原因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 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事务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送事务部。
(3) 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 各分管部门(各车间或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27日前汇总报事务部。由事务部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 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隐瞒不报或有意延期报告等,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3、 事故的损失计算
(1) 人身伤亡事故以负伤率表示,不计金额。死亡按年统计,重伤以月统计。
(2) 事故的直接损失系指造成的设备、器材、建筑物、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跑损的其它各类物品的损失,均折价计算(成品按出厂价格,半成品按半成品价格,器材、设备按新旧程度和实际使用价值计算)。设备、器材、建筑物等,虽有部分损坏,但经修复仍可使用的,按其修理费(包括材料、人工、配件等)计算。
(3) 事故的间接损失(包括减产、停产损失和设备、车辆停运)均折合金额计算。
注:灭火消耗的消防器材的价值,另列单项计算。
(四) 事故的原因分析
由于生产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的原因很多,往往一件事故涉及很多原因,但为了便于分析、统计、每一事故要尽力找出一个主要原因,现将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列如下,供各车间上报时或事务部向上报时参考。
1、 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
(1) 事故类别及其直接原因(物质原因)
1) 物体打击:指落物、锤击、砸伤、崩块(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指挤、压、撞等。
3) 机械工具伤害:指绞、辗、碰割、戳等。
4) 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 触电:包括雷击、电击。
6) 淹溺。
7) 灼、烫伤。
8) 火灾:指着火和救火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9) 刺割;指机械工具伤害以外的刺割,例如钉子扎脚、尖物刺割等。
10) 扭伤:指扭腰、扭臂、扭脚等。
11) 高空坠落:指从三公尺以上的高空作业坠落和从平地坠入坑池、沟内。
12) 倒塌:指建筑物、框架、堆集物倒塌。
13) 瓦斯爆炸:指丙烷车、库爆炸、粉尘爆炸、如煤尘铝粉等。
14) 中毒和窒息。
15)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各种气瓶爆炸。
16) 其它伤害:指上述原因以外的,如跌伤、冻伤等。
(2) 间接原因:(组织技术原因)
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2) 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3) 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 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通道条件不良。
5) 没有安全操作制度或不健全。
6) 劳动组织不合理。
7) 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8) 设计有缺陷。
9) 不懂操作技术知识。
10) 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
11)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
2、 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 直接原因
1)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2) 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周。
3) 缺少检修或检修不良。
4) 设备本身故障或材质不良。
5) 设计错误。
6) 安装不合理或安装错误。
3、 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1) 物质原因:
1) 使用明火:如焊割、烘烤、加温、照明、取暖等。
2) 设备、工具缺陷:如漏油、漏气、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缺乏安全装置等。
3) 电气装置有缺陷:电器设备、线路产生火花、雷击、静电放电等。
4) 设备发生故障:如缺水、停汽、停电、腐蚀、结焦等。
5) 物质自燃:如油抹布自燃等。
6) 易燃物接触火源或灼、热物体。
7) 物质的化学作用。
8) 其它。
(五) 附则
1、 对于各类事故责任的处理: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处分、由厂级(公司)决定,一般事故处理由事务部,由总经理决定,其限期一般要在一个月内结案,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按本细则处理:
(1) 在生产中为了防止事故或发生其它意外,而采取主动停车,或紧急放空措施者。
(2) 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风灾等)以及外来因素(厂外电源停电等)所造成的生产上的损失。
(3)产品质量事故由品质部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4)医疗事故、食堂集体食物中毒,由事务部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5)) 交通事故,由行政部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6 不是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如家里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下河洗澡淹溺、驾驶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家中触电、或偷割电线触者均由个人负责。
(7) 在生产岗位上因打架头斗欧、闹玩等生产、工作无关而发生的一切伤害,其后果由个人负责。
(8) 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
重伤事故划分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重伤事故处理:
1、 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虽非要害部位,但灶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及严重脑震荡等。
5、 眼部受伤严重,有失明可能者。
6、 手部伤害:
(1) 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3) 局部肌腱受伤严重的,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等而造成的残废可能的。
7、 脚部伤害:
(1) 脚趾砸断三只以上的。
(2) 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等残废可能的。
8、 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 凡不在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确定,并报市劳动局备案。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作业现场应成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小组组长由队长或项目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现场专(兼)职hse人员担任,组员包括生产作业现场的全部班组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2、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3、生产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要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6、禁火区内施工未经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灭火设施,严禁私自动火,严禁吸烟。作业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区内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
7、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结、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8、危险场所必须设有安全标志牌明确示警。
第5篇 项目工程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安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作业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方案。
4、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主动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安全事项。
5、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积极提出安全生产的意见。
第6篇 气粉车间生产安全制度
1.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防尘防毒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具.
2.严格按品质部规定的《质量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
3.严格按照《气粉车间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使原料混合粉碎达到最佳效果.确保质量.
4.所有设备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故障或违章操作.
5.生产过程中.气粉工.qa.车间主任相互配合.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保持车间整齐统一.干净卫生.严禁粉尘飞扬.轻拿轻放.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7.每班养成.下班做到事毕料净.不留余料.上班前检查是否有上班余料.发现余料及时向质检人员或车间主任汇报.解决处理.
8.下班时及时关闭车间电源(机器.抽风机.电灯等).门窗.
9.各班长应尽职尽责.带领本班员工高效.优质.安全完成任务.
10.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杜绝浪费.节约能源.
11.严禁携带车间任何物品.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第7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使职工之间能够在相互提醒、相互照顾、相互监护、相互检查,从而达到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结成方式:
1、以班组为单位,岗位每两人(有单数人员的也可三人)之间结成联保对子,有师徒关系的应优先结成联保对子;
2、当班组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变更联保对子,并公布登记。
三、联保对子的职责:
1、上岗前互相检查对方的劳保穿戴及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
2、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互相提醒,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3、双方应做到相互督促,按时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制。
4、发生意外事件应及时执行应急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5、联保对子一方发生违规违纪或事故,双方要同时进行考核。
6、联保对子一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双方同时受奖。
第8篇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做的好否,它反映了企业的文明生产程度和科学的管理水平,为此,经厂部研究决定:制定我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一、建立健全我厂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由厂部指派文化素质高、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项管理工作。
二、分门别类的建立健全厂各项安全生产档案,认真填写、整理、装订、保管好。
三、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数据、文件的收发工作和保管登记工作,严禁乱丢或混装。
四、做好档案工作的硬件与软件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厂部交办的其它相关的工作。
五、对各类档案的管理要做到,无虫鼠害、无残无缺,无潮无损的“三无”工作。
六、做好有关档案制度要求的“保密、防盗”工作。
第9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队)每日自检,交接检。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2、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11篇 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 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第12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自评工作。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组织成立标准化自评小组;
3.2各部门负责成立部门自评小组并进行自评;
3.3标准化自评小组负责开展自评,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
4、控制程序
4.1公司安委会成立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下属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下属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成立部门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由部门内部人员组成。
4.2安全标准化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4.3公司及下属部门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
4.4每年11月底,先由下属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组织进行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
4.5每年12月初,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6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绩效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7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环保部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8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5、相关记录
《自评计划》
《自评报告》
《自评检查表》
《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
第13篇 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淞公司《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二、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四、市场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加强对专营政策的宣传,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合同,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承接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排定计划、拟定施工方案,对所需车辆设备、人员配置、施工工期、出土量测算、行驶线路等进行详细规划。
3、对运输车队进行统一调配,确保车辆调度满足工程进度及需求,督促车队规范装运、加强安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
4、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督促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做好现场规范装运、车辆冲洗、工地防尘、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管理工作。
5、根据联单管理要求,做好数据统计,作为合同费用收、付的依据;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车队的关系,做好工程款项的催、付款工作。
6、综合平衡区内渣土的处置和需求,平衡施工周期,合理进行调剂,并积极拓展垃圾处置卸点。
五、合约管理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合约管理组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的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洽谈及签订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合同参照市规范性文本,确保签订规范。
2、合约管理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工程概况,协同工程技术人员与业主方、施工方对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进行详细交底。
3、合同签订应遵循相关程序,必须凭审批完成流程的“合同审核流转表”,才能交行政人事部加盖公章和印鉴。
4、合约管理组对开工项目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方按时付款。
5、合约管理组应加强对合同的保管和登记,未经总经理室同意不得私自复印或外借。
6、合同洽谈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业务人员应遵守廉政建设制度,坚持原则,规范服务。
六、巡检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4、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5、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七、业务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专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和运营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廉政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考评,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
2、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进行受理、统计,并及时处理、反馈和上报。
3、负责召集各部门及加盟企业的例会工作。
4、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车辆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渣土运输自有车辆及加盟车辆的信息登记和核对,并对车辆进行专业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2、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
3、负责车辆顶灯、标识、gps定位系统、电子标签的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九、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第1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管理文件: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开工时,工人上岗前(尤其新人)一定要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具体操作实施由公司、工地项目部、班组三级分别组织进行,经过安全教育后,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课题从以下内容进行: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重要性,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
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施工现场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注意事项,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知识,防毒、防尘、防火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后,要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15篇 个体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一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是 ( ),负责 ( )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对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二、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系统的检查及维修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及时向主要负责人 汇报情况。
2、认真学习并熟知交通法规、法则。
3、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尽量保证货物及人员的安全。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入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 , 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并拆检轮胎,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 , 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 , 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16篇 商住楼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认真执行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不发生安全事故及不违反项目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经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抢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队伍及个人,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进行教育和经济处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和重罚或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的;对于乱拉乱挂电源线的;对于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的;对于发现事故不抢救的。
4.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职守,违返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发现有事故隐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事故的;发生事故意破坏现场,隐满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于他人的。
6.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开除现场和停职并处罚。
7.现场所有机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规程及非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的。
8.现场临时用电所有电线和设备未经有关人员同意私自动用、乱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坠落,如有模板、钢管等大型材料坠落,发生事故的进行处罚,若发生伤亡则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三宝四口防护成品进行随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17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任务和要求
1.1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兼)职安监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
1.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1.3.1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着重检查机器、设备、电气、湿度、压力、工房的安全装置,建筑物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3.2检查安全装置(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3检查各级领导、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3.4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
1.3.5检查各类安全基础管理和各种与安全、生产、质量有关的记录。
2、检查方式与内容
2.1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2.1.1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由生产部具体组织,召集技术部、车间等分管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公司解决的报公司安生部。
2.1.3班组的检查按要求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2.2.1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气、防雷及静电导除装置、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防火防爆、安全检修、防暑降温、汛期防洪、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房屋建筑等。
2.2.2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的同时抄送生产部。
2.3经常性安全检查
2.3.1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2.3.2生产过程中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要求跟班安监员、跟班维修人员严格遵守。
2.3.3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履行登记制度。
2.3.4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结果与整改
3.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应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3.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项目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3.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3.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生部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3.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18篇 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复合车间、工务维修车间、锅炉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所指的生产设备、设施指公司各生产场所,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桁吊、叉车等)以外的用于生产、施工及有关保障的各种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 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第一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四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五条 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或批准手续,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门卫保管,经门卫进行安全提示和登记后,方可进入。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和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 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一条 责任部门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一条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 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 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 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 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 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维修要根据其技术规范要求及现有技术状况确定,由使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制定生产设施维修计划,合理确定维修内容、时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生产设备设施维修检修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第九条 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 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第19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营”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目标管理
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人为本,有效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产目标: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控制生产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使环境保护监测控制项目及控制结果达到国家、兰州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3、适用范围
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
4 、说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0篇 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此项工作由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联系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由其具体联系。
二、根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到政府部门或相关的发行部门取得,或者通过互联网,查找最新的安全标准,我公司与同行业的单位也有畅通的联系,通过他们也可以互通有无,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现有渠道: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协会;
国家、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
为本公司服务过的评价机构、咨询机构;
通过互联网或其它相关媒体。
三、本公司现已取了得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及联系办法。可及时获得有关的通知、文件及相关综合性的书藉。
四、本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管理会议,在会议个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最新资料。
五、获得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后,将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到相关的承包方和供应方。
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将所获得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发放到相应岗位,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具体的发放。
七、以上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由安全员和综合部负责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更新时能及时获取。应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由经理、安全标准化负责人、综合部人员进行。
八、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及各班组积极参与,并应按照法律法规对照公司现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