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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0

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涵盖了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设备管理、物料流程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防止意外发生,提升生产效率。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规范生产行为、保障生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质量标准、员工培训等,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重要内容

1. 安全管理:强调预防为主的策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2. 质量控制:设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3.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故障处理流程,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生产中断。

4. 物料管理:规范物料的接收、存储、发放和使用,避免浪费和混乱。

制度流程

1. 制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生产部门、安全部门等共同参与,制定出符合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生产制度。

2. 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3. 执行: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4. 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更新:随着生产环境和技术的发展,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以上所述,生产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石,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高效,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qhse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以及提供各项服务的承包商。

3职责(见4.4)

4 程序内容

4.1各单位的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并要求做好记录。其他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其主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会同人事处组织进行。详见能力、意识和培训管理程序》(_qds/c_6.01-2006).

4.2依据识别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的危害和影响,根据其发生的严重性,确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特点,应对如下重点生产活动进行管理或控制,以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4.2.1对“火灾与爆炸”和“毒气和可燃气体泄漏”的管理,按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程序》(_qds /c_6.03-2006)和《应急管理程序》(_qds /c_7.09-2006)中专列的章节以备应急执行。

4.2.2对“交通安全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_qds /c_8.06-2006)执行。

4.2.3对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等问题,为控制减少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按《应急管理程序》(_qds /c_7.09-2006)中的有关章节事先组织抢险、救灾(救护)队伍进行演练,以备应急减小事故影响。

4.2.4对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减少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应按《职业健康管理程序》(_qds /c_6.05-2006)严格执行。

4.3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前面提到的各种管理(控制)程序得以贯彻实施,并取得良好绩效,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由各级领导及安全部门组织,按《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

4.4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责任体系构成、各级领导安全职责、各部门安全职责、员工安全职责和责任制的落实具体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4.2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必须完成公司下发的安全指标和工作任务。

4.4.3对于没有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4.2各部门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4.2.1要根据每个时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雨季”、“冬季”的安全检查。

4.2.2分管系统领导和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线安全大检查;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对所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应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要行文通报,并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3生产作业现场要建立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巡检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

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4生产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4.4.1要害岗位应由地区管理处组织安全、生产运行、管道保护等专业共同认定,经管理处处长审批,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技术素质。

4.4.2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管理处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和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和相关的场所。

4.4.3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4.5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

4.5.1公司确立站场、穿跨越、隧道、储气库及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要害部位;

4.5.2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领导安全联系点制度,联系人要按时到各自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活动。在安全活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开展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5.3重点要害部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应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及编制单位和批准日期等,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5.4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和初期事故抢救知识的安全培训工作。

4.5.5坚持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安全检查,从员工的素质提高、物的安全状态、设施完善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入手,突出推进岗位巡检制度落实的约束机制建设,确保重点要害部位万无一失。岗位员工要按照巡检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岗位巡回检查,公司将对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4.6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

4.6.1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

(1)生产运行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由公司生产运行处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生产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系统)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

(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4.6.2管道、设备(或装置)投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投运方案,办理投运操作票(或调度指令),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投运要求。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

完好状态。

(3)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投运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检测分析,使之合格。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投运,应通知当地消防、医疗卫生专业部门的人员到场,进行现场保驾。

(5)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6)投运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投运,严禁强行投运。

4.6.3管道、设备(或装置)按计划停运的安全管理

(1)必须编制停运方案,正常停运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运。停运过程中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2)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运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4)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4.7 加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公司将高温系统本体、高压系统本体、毒害系统本体、易燃易爆系统本体的故障排除和运用高温、高压措施的作业,爆破作业,水下作业,化学药剂、易燃易爆介质排除故障的作业,清管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点炉操作,以及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含铁路罐车)、容器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列为高度危险类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各作业单位要明确作业种类,制定和完善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安全责任,建立约束机制,实行分级管理。

4.7.1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在作业前应编制、审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作业。

4.7.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票的签发必须对所有确认签字、审核程序及相应安全措施的履行进行全面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严格执行“谁确认、谁签字”和“谁签字、谁负责”,要做到先到现场、然后确认、最后签字。

4.7.3《作业票》有关管理程序及具体要求:

(1)动火作业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动火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站场阀室动土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水下作业、清管作业、清理分离器作业等作业的《作业票》:

4.7.4加强危险性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时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必须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必要时公司派安全监督到现场进行监督。

4.7.5对进行风险性较大作业的承包商实行投标前hse资格审查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各承包商资格审核必须有安全部门的审核意见。

4.8 关键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应严格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公司制定的《西气

东输管道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9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穿(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各单位要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4.10 乙方的安全管理。

4.10.1各部门在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应按规定,与乙方签定相应的《hse合同》,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4.10.2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要加强对乙方作业队伍及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hse合同》,加强《hse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外签定施工作业、技术服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合同时,乙方应按《hse合同》的要求,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将按合同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款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额不足,乙方应及时补交(或从合同款中扣罚),并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根据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按服务合同价款的2-10%收取。

4.10.3各部门、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10.4承包方应加强所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4.11各单位要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令第3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17号《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对所有管道设施作好保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巡查,对管道沿线的违章建筑和危害管道安全的现象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司管道管理部门。

4.12 消防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股份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责任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习、消防检查、消防工作分析总结会议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消防管理办法》执行。

4.13 交通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强化对车队、分散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14 公司与各岗位员工签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

4.15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安全状况报告是与hse体系相互依属的一个管理文件,需要有hse体系文件中相关记录作支持,并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中的“检查活动”充分反映出危害识别与评估,并对管理和操作中不符和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文件的信息反馈,实现安全管理。各地区管理处、项目部在每年底应编制安全状况报告,并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主要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内容:

(1)简述建设、生产状况;

(2)单位安全生产慨况;

(3)安全组织;

(4)安全教育培训;

(5)事故隐患管理(重在产生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及治理情况);

(6)事故管理;

(7)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装备;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

(11)交通安全管理;

(12)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攻关等安全科技管理;

(13)安全预评价及“三同时”工作;

(14)健康管理;

(15)制定改进措施等。

报告编写要求数据化、表格化、文件化。

4.16 hse周报、月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数据,各单位必须认真填报,报表要做到准时,数据要真实。

4.17工伤管理

发生工伤,按照北京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18对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科技、安全教育培训等执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19事故管理按《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_qds/c_8.06-2006)执行。

5 相关文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_qds/c_6.03-2006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_qds/c_7.09-2006 《应急管理程序》

_qds/c_8.06-2006 《事故、未遂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

第2篇 某项目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第3篇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工资等费用。

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负。

3、凡是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必须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正常调动除外)。

4、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岗位工作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3年)的百分比赔偿。

5、严禁各单位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培训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赔偿。

6、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培训存档备案,若没有及时交回,培训费用将不能全额报销。

第4篇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六、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按死亡事故上报,职工负轻伤后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按重伤事故上报。

七、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第5篇 具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6篇 高速服务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以服务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网络,做到职责分明,层层落实;

第二条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三条  按规定发放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准改制、变卖和不按规定穿戴,凡属设备防护装置,任何人不得擅自转移和拆除。未经操作者的许可,不得操作不熟悉的设备、车辆,严禁带病操作;

第四条  建立各工种和维修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开展岗位练兵,及时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第五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对安全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整改措施,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杜绝人身伤亡

和重大事故的发生,抓好事故的及时分析处理,做好事故检查处理记录,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罚严明。

第7篇 机电专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我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长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管责任制度

1、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直接监管责任人按规定对划分的监管区域进行机电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梳理并下发整改指令,明确单位、人员、整改时限、跟踪督促落实进行闭合式管理,需要由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的,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报告。

2、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人每旬组织召开一次机电专业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题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协调解决发现的隐患,并记入旬报表及管理台帐。

3、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及时总结每旬、月度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煤矿__文要求,填报表并上报到矿安全科。

二、定期检查制度

1、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直接监管责任人要定期对网格内监管范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机电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要集中解决井下现场机电提运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督促网格内监管对象落实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3、每次机电安全检查要按照“闭循环”的原则,做到有方案、有标准、有记录、发现问题有整改落实指令及整改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存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三、网格化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

1、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自行组织的旬查及月度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监管责任人、被监管单位汇报的问题作为网格化信息来源,要及时进行收集并整理建帐。

2、将各种形式反馈来的隐患信息,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指令,明确责任人、时限等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存档备案。

3、将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结果每旬组织会议通报一次,并录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旬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矿安全科。

设备动力科

第8篇 冶金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9篇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 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 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 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_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车间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13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三)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专职企业安全委员会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bzh37

第14篇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责任

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

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5.1.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2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5.2.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5.2.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5.2.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5.2.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2.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

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8.班组检查

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9.隐患整改

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

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5篇 汽车钣金工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汽车钣金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确保人员作业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汽车钣金工日常安全操作。

3 管理职责

3.1 各基层单位分工副职对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 各基层单位车间管理人员对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4 内容及要求

4.1 作业前,穿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清理好作业场地,防止发生扎、碰、割、崩伤事故;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柄把安装是否牢固,击打面有无飞过、毛刺。

4.2 汽车钣金工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式电器设备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戴好防护眼镜,穿戴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使用其它设备作业时,应执行专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3 汽车钣金工在拆卸各种螺丝,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气割或扁铲,使用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意外。

4.4 汽车钣金工在吊装车棚、车厢、驾驶室时,要检查吊装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固定的是否牢固,并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4.5 汽车钣金工在焊补油箱、油管时,必须放干净燃油,并用高压蒸汽彻底清洗,确认无残留气后,拆除螺栓,打开通气孔才能谨慎施焊。如无清洗条件不得焊补油箱。焊补密封容器应预先开好通气孔。

4.6 汽车钣金工作业完毕,要切断电源、气源,清理好工具和作业场地。

4.7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6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第17篇 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适合工程实际的各类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配以适应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促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实现期内安全无事故,最终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施工人员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机械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机械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基坑、围堰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以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7)持证上岗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8)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根据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开挖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技能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措施落实的关键。安全检查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项目部定期(每周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施工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各班组。

(3)对检查中各班组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班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清退出场。

9)安全奖惩制度

对违章行动和造成事故的处罚,采用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手电筒等 ,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营养费及时发放。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不准在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类、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电和现场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动力箱、开关、变压器与各种电器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属等物件。电房内外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实行专门电工负责制,闲杂人员严禁入内。配电设备的任何部分均规定为带电的,不应触及。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变压器周围应有防护栏和危险警告标志,严禁闲人靠近。电房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修理时应切断总电源、悬挂标志牌,明确专人负责,检修完毕后,再次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根据需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从事炊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对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做到坚决不买进。在食品验收时,要严格把关。每月盘货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发现过期食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个人穿戴整洁文明,工作时要穿着工作服,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生活

习惯,工作前要洗手,平时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无包装的食品。对从事炊事人员要坚持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制度,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蝇和洗手设施。对剩菜饭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伙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14)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于24小时内填报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产过程中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一票否决权。每个职工有权对有碍安全的一切现象和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报告专业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评比表彰先进、晋职晋薪的一票否决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各自的管辖权限实施。

第18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3.事故分类

3.1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等,下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

3.2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较重的损伤,需要休息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事故报告

4.1事故报告内容

4.1.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4.1.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4.1.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1.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1.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1.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4.2当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事故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在即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并由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报告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

4.3发生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4较大事故在一周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传真或者以邮件方式报告中国区行政部备案。

4.5重大事故必须4小时内(夜间发生事故应在第二天上班后一小时内)以书面或电话报告集团总部,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一小时以内报告给公司高级副总裁或其他主管领导。

4.6特大事故必须1小时内报告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报告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十分钟内报告给公司高级副总裁或其他主管领导。

4.7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8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1发生安全事故时,部门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一定标志,并照相留档。

5.2重大事故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较大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经过事故调查后方可进行,因生产需要必须及时清理的,责任部门要做好现场的基本调查,并拍照留影。

6.事故调查

6.1发生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事故调查表》在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

6.2发生较大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事故调查表》,在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48小时内报送中国区行政部。

6.3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由总经理会同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其它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中国区总部派员参与。

6.4发生死亡事故,具体操作可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部门,并在《事故登记表》上填写相关记录。

8.事故管理

8.1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9.记录表单

9.1工伤事故报告书

9.2事故登记表

9.3事故调查表

9.4消防事故报告书

第19篇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第20篇 精制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

二、严格执行本岗《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吸烟,谢绝参观,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四、车间门窗及时打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五、严禁跑、冒、滴、漏,如发生滴、漏时及时用清水冲干净。

六、本岗位设备管线在检修前必须先置换合格后方能检修,检修时备有充足的水源并有专人监护。

七、停机时要先关蒸汽阀门后停机,开机时要先打开真空泵冷却水阀门后开泵,切勿倒置。

八、突然停电断水严密注视各受压设备及仪表显示范围,做好排空卸压的准备。

九、本岗位未经批准不准动火。

生产安全管理程序制度汇编(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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