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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企业的生产制度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工艺流程、设备维护、安全生产、物料管理以及员工培训。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高效、安全和质量,为公司的稳定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而言之,是一系列规定和程序,用于指导企业如何进行产品制造或服务提供。它不仅涉及技术操作,还包含了管理策略,如生产计划、质量标准、作业方法和应急处理等。这些制度旨在优化生产流程,减少浪费,提高效率,并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重要内容
1. 质量标准:明确产品的质量要求,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客户期望。
2. 工艺规程:详细规定每个生产步骤,保证工艺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
3. 安全规程: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4. 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
5. 物料控制:合理库存,避免物料短缺或过剩,保障生产顺畅。
6. 培训制度:提升员工技能,增强其对生产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实施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行业标准,制定详尽的生产制度。
2. 培训: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能执行相关规定。
3. 实施: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制度,监控生产过程。
4. 反馈与评估:收集反馈,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订。
5. 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及时更新制度以保持其适用性。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的完善与执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管理者需持续关注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生产检验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检验和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2篇 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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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安全生产检验及验收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除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外,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条: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部实施巡回检查,公司安全设备部门也必须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
第三条:检查要做到“六结合”,即公司检查与项目部相结合;公司检查与项目部检查相结合;项目部检查与施工班组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安全员巡查与员工自查、互查相结合。
第四条: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考核打分,总结评比备案存档。作为上级对下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查出的隐患,检查主管要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第六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电氧焊机、乙炔氧气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搅拌机等使用前要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脚手架必须分层验收,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完毕也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等安装完毕,必须报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第九条: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三宝一器),“三证”要齐全。
第十条:凡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律禁止使用。
第4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