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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人员培训制度办法是企业提升员工能力、优化团队结构的关键手段,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需求分析:识别员工技能短板和企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方向。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定培训目标,设计课程内容和时间表。
3. 培训实施:组织培训活动,包括讲师邀请、场地安排、教材准备等。
4.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考核或观察员工工作表现来衡量培训成果。
5. 反馈与改进:收集员工反馈,对培训进行评估,以便持续优化。
主要内容
1. 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具体工作岗位,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如销售技巧、软件操作等。
2. 管理能力培养:对管理层进行领导力、团队协作、决策能力等方面的训练。
3. 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人熟悉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4. 软技能提升:包括沟通技巧、时间管理、创新思维等,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5. 持续教育与进修:鼓励员工参加行业研讨会、进修课程,保持知识更新。
重要性
人员培训制度办法对企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升员工效率:针对性的培训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错误率,从而提升整体生产力。
2. 促进团队凝聚力:共同参与培训活动有助于增进团队合作,增强员工归属感。
3. 适应市场变化:定期培训确保员工的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适应市场和行业的发展。
4. 保留人才:良好的培训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5. 企业文化传播:培训是传播和强化企业文化的重要途径,影响员工行为和价值观。
人员培训制度办法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不仅关乎员工的成长,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建立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是每个管理者必须重视的任务。
人员培训制度办法范文
第1篇 人员培训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按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施工岗位的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通过培训满足岗位要求。
1、项目中心根据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的需要,每年元月5日前提出年度员工培训需求,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的,须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进行作业。
3、质量检验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检查验收。
4、特种作业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安监局考核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新上岗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
6、凡取得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复审,保证其资格证的时效性。
第2篇 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所有人员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不留指甲。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7、从事与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8、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第3篇 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范本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和健康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健康检查须在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档案。
第4篇 有限空间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1 总则
1.1.1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伤亡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1.2 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3 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1.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1.2.1 凡新调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1.2.2 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a) 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c) 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1.2.3 每年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1.3 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1.3.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3.2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3.3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a)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b)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c)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1.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4.1 检测
a)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b)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0mg/m3);
c) 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d)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e)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1.4.2 危害评估
a)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
b) 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c)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1.4.3 通风
a)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b)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1.4.4 防护设备
a) 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b) 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c)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1.4.5 呼吸防护用品
a)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
b) 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1.4.6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a) 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b) 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c)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d) 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
e) 应急照明设备;
f) 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5篇 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车库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车库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车库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车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车库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车库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车库一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的培训两种。
3.3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车库作业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车库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容培训由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车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车库事故的案例分 武汉天马华源pcs
析;有关车库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车库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6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
第四条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一条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条 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第四条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五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 组 织 管 理
第一条 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7篇 实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 对实验员培训制度
由有关人员对实验员进行各类仪器设备性能、用途、用法、使用注意事项、保养方法等进行培训,使实验员能熟练地使用、保养各类仪器。
参加本实验室所开实验的准备和预实验,使实验员掌握所开各项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技能,逐步实现指导学生实验。
参加研究生课题及科研工作,提高其科研能力,掌握一些新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技能为开新实验项目打下基础。
二 对兼职人员(指导教师、兼职保管人员)培训制度
由有关人员对兼职人员进行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用法,使用注意事项,保养方法等进行培训,使兼职人员能正确、熟练使用、保养各类仪器。
首次上岗指导学生实验的教师要进行试讲。
首次开的实验项目要试作。
参加科研提高其科研能力,掌握新的实验方法、技能,为开发新实验项目打下基础。
按计划送出去或在校内、院内进修学习。
第8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9篇 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汽车维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10篇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人员培训、考核是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以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
(二) 采用分散、集中、自学与讲课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 集中学习,有计划、有目的的对试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对新颁布的试验规范、规程及时组织学习。
(四) 除定期参加上下级组织的试验操作培训外,本室人员每年举办一次试验项目操作培训,由试验工程师现场讲课操作展现,互相提高试验操作水平,培养新生力量。
(五) 对铁路现行规范、规程和沪昆高速铁路的有关技术要求、规定组织全室人员及时学习和讨论,并及时贯彻实施,做到试验人员个个熟悉。
(六) 结合本室的计量认证,组织学习《质量手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11篇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及“五病”调离制度;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以从事餐饮服务。
三、新参加餐饮服务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餐饮服务人员调离后的健康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六、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餐饮服务人员调离基本情况;
七、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档案,设立健康体检登记表和“五病”调离登记。
第12篇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前提,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做到:
1、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b)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c)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d)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a)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b)压力容器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c)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d)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
e)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f)压力容器的事故及防范;
g)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第13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4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15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6.4参加安全技术座谈。
6.5上课。
6.6事故现场会。
6.7 反事故演习。
6.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9 培训后考核。
7要求
7.1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7.3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7.4.1新的特种设备投用以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7.4.2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员工,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16篇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7篇 _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第18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为了搞好“五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五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
(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
(2)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
(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
(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评价,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教学内容,再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和训练。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要考虑到“五新”作业特点,注意训练作业人员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第19篇 某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 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 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20篇 充装站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公司工作人员,都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技术人员要熟悉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及专业技术知识。应到质监、消防等部门参加培训。
气瓶充装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气瓶检查员、维修人员、收发人员及其他人员也应参加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方可上岗。
公司对各工种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