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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是企业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入职培训:新任管理人员入职初期的引导性培训,旨在帮助他们快速熟悉公司文化、组织架构和基本职责。
2. 技能提升培训:针对特定管理技能如决策制定、团队建设、沟通协调等进行的专项培训。
3. 领导力发展:通过案例研究、角色扮演等方式培养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和战略思维。
4. 法规知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降低企业风险。
5. 持续学习计划:定期举办研讨会、工作坊或鼓励参加行业会议,保持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
主要内容
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对现有管理问题的诊断,确定培训的重点和方向。
2. 培训设计:结合企业发展目标,设计符合管理者需求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3. 培训实施:包括讲师选定、培训时间地点安排、学员选拔等具体操作。
4.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反馈调查、绩效改进等手段,评估培训效果并持续优化。
5. 培训成果转化:鼓励管理人员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推动企业变革和创新。
重要性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提升个体管理者的专业能力,增强团队协作,还能促进企业文化传承,提高决策效率。通过系统性的培训,管理者可以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驱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良好的培训制度也能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尽管初期投入可能较大,但从长远看,投资于管理人员的培训将带来显著的回报。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范文
公司对于管理阶层的人员也会定期进行培训,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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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工段乙炔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乙炔工段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岗位员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学习型企业,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理论水平,特制定以下《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原则:
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对班组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努力提高其理论和技术水平,做学习型员工。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培训工作有力度,实现培训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
二、培训组织:
1、工段长负责对班组长与班员的培训。
2、班组长负责对班员的培训与组织学习。并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三、培训内容:
1、培训与组织学习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
2、培养员工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精神与不断创新精神等必要的一些思想意识方面的教育。
3、培训员工对工艺流程的熟知,生产原理和设备原理的了解。让其明白“一清二熟三会四懂四过硬”。
一清:工艺流程清;
二熟:生产原理熟、工艺条件熟;
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四懂:懂结构、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
四过硬:操作控制过硬,产品质量过硬,设备使用过硬,维护保养过硬。
4、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与学习。
5、对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四、培训形式:
1、结合具体操作与生产现场,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培训与教育。
2、集体组织学习,以授课的形式讲解培训。
3、经常性地考试,以考促学,以考试为依托的培训与学习。
4、确立主题、难题、新课题,以讨论的形式培训与学习。
5、要求员工自学,根据自学中遇到的难点进行统一辅导培训与学习。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每月一次,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与休班时间进行,原则上要求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行。
六、培训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着眼于解决操作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对公司发展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2、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培训学习的时间班组组织在休班时进行,采取专工与工段长讲解、集体讨论的形式。集体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计划、组织的落实。
3、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操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4、按照分厂与公司要求,积极参加分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班。
5、正确处理休息与培训的时间安排与布置,原则上是大倒班时安排培训一次。
6、做好详细的培训记录。
七、培训成果考核:
1、对每次培训完后,都要进行考核工作,并对员工的成绩纳入当月的绩效考核中。
2、成绩优异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或进行再教育。
第3篇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
为有效开发员工潜在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员工最大程度地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促进员工自身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本企业所属在职人员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2章在职培训管理规定
第3条
在职培训的内容
在职培训从总体上来讲包括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4条
在职培训政策
(1)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各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
(2)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00课时,中、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120课时,职能层人员每年度参加的培训应不少于80课时。
(3)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的制订必须按照员工需求计划进行,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必须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5条
培训计划的制订
应考虑到高层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和职能层人员及新员工的差异。
第6条
培训目标的确定
在职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训练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及企业的竞争力
第7条
培训地点的选择
(1)内部培训地点
采用普通授课、研讨、多媒体及录像教学的方式,培训地点可以是企业内部会议室,也可以是离企业较近的培训场所。若采用工作指导的方式,培训地点就是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2)外部培训地点
若采用认证培训的方式,培训地点则是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室。
第8条
培训讲师的选择
(1)根据培训内容来选择
①专业培训,需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总监和相应领域的专家来担任培训讲师。
②公共课和普通励志类培训,可由人力资源经理、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讲师来担任。
(2)根据培训讲师素质来选择
①培训讲师,需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企业的专业人员来担当。
②培训讲师的资历也很重要,需要熟悉所讲的技术内容,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才能更好地传授知识。
第9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结束前提出在职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在职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第10条
凡参加在职培训的员工应由该部门将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在职培训项目,必须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第11条
经过审批的在职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培训员工的考勤、考核等工作。
第12条
在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在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估。
第13条
人力资源部审核参加培训员工的培训记录并对其进行归档。
第3章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4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企业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层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15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重点以及进行相对科学和理性决策的程序与方法提高思维、决定和领导等各方面的能力,以确保其正确地对企业进行战略决策和规划。
第16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主要培训方式为:MBA学习、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各类高层经理研修班和海内外参观考察,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尤其要经常参加一些与本行业相关的前沿性的技术交流培训,还要参加高等院校举办的同本企业技术发展方向相关的高级技术研讨班。
第17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的培训内容重点为:系统的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领导科学与艺术、企业经营战略和市场营销等。
(2)高层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为:了解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及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术方向。
第4章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18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各级部门的负责人。
第19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培训使中、基层管理人员提高综合的管理素质,改善管理工作的绩效及为企业培养高层经理的后备力量。
第20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包括短期管理专题培训班、对企业经营管理问题进行内部研讨等方式。对素质较高和有培养前途的中、基层管理人员可以对其进行管理岗位的轮流任职培训及参加高等院校的管理培训或MBA学习。
第21条
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为: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职业务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下级的管理和培养能力以及领导艺术等。
第5章职能层人员的培训
第22条
职能层人员是指按照企业的战略及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实现本职工作的中、基层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商务营销人员和各类职能人员。
第23条
职能层人员的培训目标
(1)技术人员:通过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2)商务营销人员: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通晓商务理论知识、谈判技能和商务合同及流程的商务人员;培养通晓营销战略和营销技能的市场营销人员;培养精通产品知识与销售技巧的销售人员。
第6章附则
第24条
在职培训所花的费用由培训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培训结束后凭各种财务凭证到财务部报销,多退少补。
第25条
本制度提交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实施。
第26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随时增补,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27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部门
修改日期
第4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
第四条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一条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条 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一条 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三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第四条 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五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 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 组 织 管 理
第一条 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条 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5篇 南丰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医院规定的培训周期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学后再考核。
(2)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科室给予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部门工作制度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教育。
2、继续教育和培训:
(1)新员工在参加部门值班之前,在该部门参与工作1--3个月,以熟悉和掌握该部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结束时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1-3个月后再考核。
(2)每位员工应按要求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3)科室组织本科室成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
(4)每位药师职称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完成每年1次科内小讲课,授课资料提前报临床药学室。
3、进修、实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
(1)科室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医院批准。
(2)员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需取得科主任同意并报医院批准。
(3)员工外出进修、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由临床药学室登记。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资料交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5)外来进修人员及实习生情况由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4、学历继续教育:(参考本院规定)
5、按照科室员工水平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重点不同的考核。
6、科室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或论文发表在二级刊物以上者,给予奖励。
第6篇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第7篇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8篇 客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 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第9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10篇 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第一条:根据《地方煤矿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试行方案,结合本矿安全实际定立本制度。
第二条:我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相应的工作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三条:我矿从事井下工作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煤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相应工作的岗位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我矿一般性工人,必须经煤矿组织培训并经煤管站组织考核,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五条:我矿各生产班组当班作业前必须开展班前安全教育。
第11篇 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⑴、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与标准;
⑵、危险废物基本知识;
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正确使用、维护危险废物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⑸、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2、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⑴、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⑵、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⑶、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定期教育
3、组织实施部门
危险废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危险废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育。
第12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13篇 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4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专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对新进厂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指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协助,学习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的规定;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学习本车间或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学习本工序或班组范围内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
2、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易燃易爆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总结。
第15篇 某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第16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本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按培训计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第17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18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19篇 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六
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六)
1、经理组织各部门对不同类别岗位,不同工种的人员采取查证履历、证书、评议、考核等办法,评测其所在岗位的能力适应性,以及发展能力的不适宜处,确定解决措施的需求。
2、经理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要求及各部门提报的建议计划,制定公司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或招聘等其他计划。临时性应急培训,生产科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一般岗位人员参加质量管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
4、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资格考核,合格者由培训部门颁发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电工等特殊工种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 对新上岗的人员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职业道德、企业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培训,对转岗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7、经理负责建立培训考试档案,并长期由专人保存培训记录。
第20篇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范本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