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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 工作时间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日、休息日、假期安排,确保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要求。
2. 安全规程:详细列出各类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流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权责范围,避免职责混淆。
4.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方式等。
5.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促进个人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
6. 应急处理: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7. 健康与福利: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合法性:确保所有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实用性:制度应简单易懂,便于执行,避免过于复杂或脱离实际。
3. 可持续性: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4. 透明度:公开透明的制度有助于增强员工信任感,提高执行力。
5. 人性化:在保证效率时,兼顾员工的个人需求和工作生活平衡。
制度格式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2. 主体部分:按照上述内容划分章节,逐项阐述具体规定。
3. 执行与监督:明确制度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制。
4. 附则:包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等内容。
5. 日期与签署:注明制度生效日期,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
工作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企业管理和员工自我约束的桥梁,它不仅规范了工作行为,也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只有将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企业和谐、高效运作。
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制度
一、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应着眼于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觉悟,提高理解管理制度、法规、规定的能力。
二、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每周二、五组织全员职工学习安全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觉悟,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立足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抓主要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人人平等,尊重职工,相信职工。采用启发式的教育方法,耐心说服、平等讨论、诚恳交流、及时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互相理解。
五、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职工的利益、需要、情感,尊重每个职工个人才能、个性以及接受真理的过程,做到以理服人。
六、要选拔一批拥护改革、勤于探索、热爱工作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骨干的作用,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职工对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_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八、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民主管理职能,在党的领导下,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深入到职工中去,体察职工的思想情绪,做职工的贴心人。
九、以建设企业文化为契机,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激励职工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提高职工价值观,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十、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力求工作上有独创性、超前性和开放性,使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第2篇 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范本
一、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二、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1、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矿安全监察处(站)长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2、正副区(科)长、队长、班组长、矿山救护和安全检查专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
3、采掘、通风、防尘、放炮、采区机电维修、瓦斯检查(监测)、电器设备防爆检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各类司机、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4、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5、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三、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2、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3、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第3篇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4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5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6篇 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7篇 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干部职工的安全业务水平,落实好各级岗位责任制,增强现场操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四为我区职工安全学习活动日,上午8:30--10:00,下午3:30--5:00夜班、中班上午学习,早班下午学习。由区长、书记或副区长负责主持召集
2、安全学习的内容为: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性规定等;并对本单位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3、通防区副区长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全年职工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对区各工种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4、学习必须制定专用点名簿,学习内容,安排专人记录即:做到“三齐全”。每次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要做好笔记,记录规范。
5、各队长要认真组织本队人员参加学习,班队长以上的干部不参加学习或迟到早退者加倍罚款。
第8篇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第9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10篇 建设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报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1篇 职工安全培训制度范本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违章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班,每推迟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矿每月有计划地按工种对井下单位各个岗位进行培训,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参加培训的工种不对、当年重复培训或冒名顶替者要及时更换,并扣5分。
7、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如因旷课、迟到等违纪原因而未结业者,不准上岗,并对其扣5分。
8、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及时向培训单位进行通报,并全矿公示。
第12篇 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一级(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生产科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矿山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生产科存档。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厂(矿)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班组长培训教育
1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全员教育
生产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生产部门备案。
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矿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13篇 王台铺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选篇
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尽快使转见岗人员掌握新的岗位规章制度,规程和要求,适应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转岗人员必须自带矿劳资科的“职工转岗培训通知单”及时到教育科报到,否则,每推迟一天除按规定补足培训天数外,并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二、学习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迟到、早迟者每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
三、学习内容
1.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
3.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和“事故案例”;
4. 矿“管理制度汇编”和“岗位作业标准”;
5. 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工种操作规程;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知识;
7. 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和文件等。
四、几项纪律规定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提高自
身素质,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准办证上岗,否则将延长培训期限,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写事假条,经主管理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
3.请假耽误了的培训时间,要在事后补齐补足,才准考试结业,否则有予办理上岗手续。
4.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检科、人劳科、教育科等负责有关科室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由教育拉负责实施。
各生产队组,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业务科室;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干部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教育科负责每年一度的全矿职工(包括多经三产及其要害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
3、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对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以及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职工,或因种种原因长期脱离岗位之后重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
5.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
5.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与抢险应急预案。
5.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6、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采用课堂讲述、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结合的方法,急用先学,重点优先,对强工进行培训,做到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7、抓好“三违”学习班和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8、搞好安全教育展览,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传播到职工心中,陶冶职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1、安教室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的档案管理,为领导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考核与奖励
12.1凡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人数,按期派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否则,每迟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罚该单位“三大员”即(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下同)各50元。若单位通知到培训人员后,培训人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罚本人20元。
12.2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与单位和安教室挂钩。每出现一人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单位100元,以此累加。单位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分不满60分者,扣罚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培训考试和各项安全赛活动中,
12.4凡是分配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罚有关责任人员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过失处罚。
12.5注重效果检查,对于没有培训好,是通过照抄,代考等不正当手段领取资格证的人员,一经查出,要按12.4条追究发证单位的责任。
12.6凡被聘请的专职、兼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授课时间(每天不少于6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结果报人劳科、安检科执行。
第14篇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第15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现作如下规定: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 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 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 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 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监站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监站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监站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监站,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监站、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通知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8、新招进矿的承包队或民工年内初次一次性培训,经费由矿方负责,承包队年内因人员变换,补充人员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单位支付。
9、矿举办的培训班,送培的区队、科室必须由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送培民工必须有该队带班以上人员带队培训,否则罚款单位正职领导、区队负责人30元。
第16篇 职工浴室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浴室开放前,浴室管理人员应提前检查浴室设施,做到管路不漏水、不漏气,电气设施线路完整、无损坏。
2、浴室管理人员交接班前,应对浴室进行全面清洗,做到地面无积水、无脚印,关闭所有水龙头及电气设施,杜绝浪费。
3、浴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进入浴室人员携带危险、管制物品,确保进入浴室人员安全。
4、浴室管理人员应在浴室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广大职工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安全。
5、于是工作人员每周对浴室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后勤部门负责检查验收,确保为广大职工创造卫生、温馨的洗浴场所。
第17篇 职工安全风险金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参与感与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目标实现,发挥安全生产及奖励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及考核兑现。
二、保证金的缴纳
2.1 公司纳入安全风险保证的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由安全环保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列出本月明细单,财务部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建账保管。
2.2 职工家属中指定一名直系亲属,(按照:夫妻优先、父母其次、家庭成员次之的顺序,双职工必须父母),办理一张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用于职工安全风险金的发放。
2.3安全风险金的扣除金额为:
管理 | ||||||
副总经理 | 部长/副部长 | 主管/副主管,科长/副科长,安全管理人员 |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
工艺 | ||||||
班长 | 主操 | 外操 | 司炉 | 化验 |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三、保证金的发放
3.1月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按照三个月为一轮,即:首月返还本金,次月返还本金+本金的50%,第三个月返还双倍本金的模式发放安全风险金。
3.2如个人月度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三违”,情况时,按比例扣除个人本月安全风险金或全部扣除,如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数较多时,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次扣除相关人员安全风险金。
3.3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个人通过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本年度12月份安全风险金除按照规定享有本月的返还外,另按照单月本金数量进行双倍奖励.
3.4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年度累计发生安全事故、“三违”,依照比例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
四、管理内容
4.1公司实施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执行“权、利、责”于一体,行为考核,亲属参与制度。
4.2各部门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办法,由各部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上报风险金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部门漏报、未报、谎报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连同责任人一同考核。
4.2.1. 月度内发生“三违”,扣除安全风险金50%,三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三违”时,扣除当月100%风险金,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10%-30%。
4.2.2. 月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8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50%,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10%-30%。
4.2.3.月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风险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50%-100%安全保证金。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4.3.1. 年度内因违犯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5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30%。
4.3.2. 年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保证金50%-100%。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3.年度内累计“三违”达到五次(含五次)及以上时,扣除50%安全保证金,累计达到十次(含十次)及以上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4.4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保证标准,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调整保证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审定备案。
4.5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保证考核外,还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6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确认列出明细,财务部建账保管,事故扣罚风险金列入亲属安全风险金账户。
附件:《月度风险金考核表》,《年度风险金考核表》
第18篇 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二、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1、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矿安全监察处(站)长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2、正副区(科)长、队长、班组长、矿山救护和安全检查专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
3、采掘、通风、防尘、放炮、采区机电维修、瓦斯检查(监测)、电器设备防爆检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各类司机、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4、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5、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6、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三、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2、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3、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第19篇 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搞好区(队)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教育;安全作业技能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一、区(队)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在本矿井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本区(队)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本区(队)的生产特点和基本;
2、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3、本区(队)的生产系统、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
4、本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区(队)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区(队)安全或安监部门对他们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进行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二、班组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本矿井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对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的全员性安全教育。要使区(队)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式方法很多,一般有:
1、班前会安全讲话;
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会;
4、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和注意事项交底;
5、复工前再教育;
6、组织专题安全技术知识讲座。
此外,还可以利用板报、墙报、事故现场会、放映录相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职工脱产轮流培训教育
这是按规定和要求,安排职工脱产到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接受知识更新和系统的安全技术教育。区(队)除自身带头接受培训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区(队)职工去学习。
五、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程的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操作,如放炮员、绞车司机等。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可采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的办法进行,其特点是面广、实际、及时,也可采取脱产到培训中心培训,其特点是学习集中,能系统地学习,人数有限。
六、开展安全竞赛和进行安全奖惩
在区(队)内开展安全竞赛,如安全知识问答,创无事故竞赛、操作技术表演,安全工程质量达标等,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惩,是促使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知识,提高技能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
搞好安全生产教育的关键是:一是区(队)长重视并认真抓;二是依靠群众人人管;三是安全教育必须用制度给以保证。
第20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