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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5

消防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详细阐述各职位的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规定工作日、休息日、加班政策等。

4.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着装要求等。

5. 决策流程:定义决策权责,明确审批权限。

6. 沟通与信息传递:规定内部沟通方式和信息分享机制。

7. 培训与发展:描述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8.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评价标准和奖励惩罚机制。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法规合规:确保所有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公正公平: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

3.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制定,增强认同感。

4. 实用性:制度应简洁易懂,便于执行。

5.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变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 封面:包括制度名称、发布日期、修订记录等。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

4. 正文:详细规定各项制度内容。

5. 附则:包含解释权、修订权等信息。

制定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对于任何组织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行为指南,也为管理层提供了管理依据,共同构建起一个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在实践中,我们应持续优化和完善制度,使其更加贴合实际需求,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消防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厦消防工作标准制度

大厦消防工作标准

(一)消防中心设备及环境的清洁一日两次。

第一次: :~:

第二次: :~:

(二)消防报警跑点确认:

自消防中心接警报至第一位保安人员到达现场不得超过3分钟,确认后1 分钟内将信息反馈消防中心。

(三)消防中心火警通知

1.当真实的火警信息反馈到消防中心后,中心值班员必须在3分钟内通知如下部门:

(1)电话总机

(2)保安部经理

(3)工程部值班室

2.如果电话总机无人值班应在5分钟内通知

(1)总经理办公室

(2)客务部

(3)人事部

(4)财务部

(四)警卫队接警后的行动:

当警卫队接到真实的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按照领班的指令,3分钟内进入各自的岗位开始行动。

(五)消防施工巡视

每天巡视,每层15分钟,时间为9:00~11:00,同时详细填写消防设施巡视记录,巡视顺序为自上而下。

第2篇 消防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保安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3.2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4.0工作内容

4.1 设备设施检查

4.1.1 消防主管(专职消防员,下同)

4.1.1.1 消防主管必须清楚地知晓园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园区《消防设备清单》。

4.1.1.2 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1.1.3 必须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4.1.1.4 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如有损坏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4.1.1.5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督导防火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员跟进。

4.1.1.6 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及停放单车,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1.1.7 每月应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是否齐全进行检查。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4.1.1.8 每月对小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商铺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档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1.9 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 防火责任人

4.1.2.1 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4.1.2.2 防火责任人由各中队队长推荐,经部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并交送于保安部一份留作存档、备案。

4.1.2.3 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主管,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2.4 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主管,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4.1.2.5 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每月26日前将《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交工程维护部。

4.2 动火管理

4.2.1 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工程维护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消防中心派监督员,监督员确定安全后方可动火。

4.2.2 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要指定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警、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和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动火完毕必须清理现场,确定安全后方能离去。

4.2.3 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或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工程维护部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

4.2.4 动火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动火:

4.2.4.1 未办妥动火手续;

4.2.4.2 防火、灭火设施,器材落实;

4.2.4.3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

4.2.4.4 附近难移动的易燃易爆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

4.2.4.5 凡储存盛装易燃易爆杂物的液体、

气体的场所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清洁干净;

4.2.4.6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4.3 宣传内容

4.3.1 消防主管通过发放消防资料,要求引导业户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器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明火试漏。

4.3.2 小区范围内公共场所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

4.3.3 社区内设置防火标语、宣传画、消防宣传板报、警示牌,消防主管每年向园区业主和住户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一次。

4.4 消防培训

4.4.1 每位防火责任人及专职消防员必须熟悉《消防法》和《园区消防管理规定》及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

4.4.2 每位专职消防员都能熟悉灭火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4.4.3 消防主管每季度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填写《消防培训记录表》。

4.4.4 消防主管每季度组织防火责任人和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5 防火演练

4.5.1消防主管举行防火演练须按照《消防预案》实施。

4.5.2 消防主管每月组织三次消防训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练。

4.5.3 消防演练应当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演练应当做详细记录。

4.5.4 值班室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附近岗位赶到现场查看并严防外人接近。

4.5.5 当值中队长立即携灭火器赶往现场,同时值班内勤呼叫消防主管及巡逻队;通知消防中心和水电值班室,并将情况汇报部门领导。

4.5.6 消防主管及巡逻队接到呼叫后,携破拆工具,其他队员携消防器材赶到现场。

4.5.7 消防主管及巡逻队到达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及时反馈值班室是否拨打“119”。

4.5.8 根据事态发展及具体情况,由消防主管组织展开扑救工作并做书面记录。

4.5.8.1 短时间能找到该业主,直接将火灾隐患消除;

4.5.8.2 联系不到业主的情况下,在首层架设消防梯,携灭火器或用水带将火扑灭,消除火灾隐患。

4.5.9 消防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评。

5.0 质量验收标准

5.1 园区内设置防火标语,醒目警示牌、标识牌等提示性的标识。

5.2 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封条完好。

5.3 园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报修完好率达100%,火灾报警及时处理率100%。

5.4 园区内无防火通道被堵塞::,消防器材被锁死等现象。

5.5 专职消防员每月对园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

5.6 新招员工接受消防培训不得少于六课时。

5.7 消防主管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5.8 园区内无明显违章现象。因巡查不利,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为0,重大火灾事故为0。

5.9 园区内无人监管,不得动用明火作业。

5.10 建立完善培训演习工作档案。

5.11 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无与业主/租户发生争执现象。

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6.3《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7.0记录表格

7.1《消防器材月检查表》(qr-7.5.1-09-01)

7.2《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qr-7.5.1-09-02)

7.3《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qr-7.5.1-09-03)

7.4《消防培训记录表》(qr-7.5.1-09-04)

7.5《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qr-7.5.1-09-0

5)

第3篇 消防安全例会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 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4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 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

1、 安全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 安全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 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4、 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 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

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第5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 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5.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6.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7.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8.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中蒙医院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人员:消防安全小组全体成员。

三、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为主。

四、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五、主要听取消防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阶段工作。

第7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据《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1.1 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1.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1.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1.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1.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6 被评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的,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以及被评为市级先进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2.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

2.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2.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2.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6 发生火灾后,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2.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2.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 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3.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禁火区的。

3.2 厂房内吸烟的。

3.3 不听从或侮辱检查者的。

3.4 违_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动火手续而不制止的。

3.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灭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3.8 对本单位、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3.9 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

3.10 违_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400元的罚款

4.1 未向消防部门办理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按照上级消防机构和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4.2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4.4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300元的罚款

5.1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5.3 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5 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5.6 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6.1 各单位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员部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6.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6.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消防部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七、奖惩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7.2 惩罚意见均有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

7.3 惩罚的金额应在当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7.4 具体惩罚事项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7.5 员工在受到处罚后,由公司安全委员办公室开具罚款单,应在5日内到公司财务室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

八、发生火灾事故处理

8.1 因人为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行政领导班子承担火灾处罚额的50%,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至少承担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和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8.2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火灾的处理按照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第8篇 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消防监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9篇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10篇 车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第11篇 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制度

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

3.1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由值班员负责。

3.2 秩序维护部负责楼宇及室外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设备房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保养,对消防设备故障进行处理。

3.4 电工负责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5 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消防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审批。

3.6工程维护部负责对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支持。

3.7行政管理部负责对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12月26日前,由工程维护部电工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4.1.2电工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大修、中修、小修计划并报批。

4.1.3电工根据批准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在每月26日前拟定《 月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并组织实施。秩序维护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参照《消防工作规范》执行。

4.1.4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a. 有明确安排设备大、中、小修的计划;

b. 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 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

d. 有具体的维修保养经费预算。

4.2 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规程》,并按计划进行。

4.3 检查。

4.3.1 日检。每班次在电工与消防专员的指导下由值班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a. 每班次均应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b. 火警功能。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探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或探头显示灯不亮、不能接收信号,应及时清洗更换。

c. 自检功能。按自检键后,进行复位,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不能复位应查明原因。

d. 故障功能: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有无断线;

--探测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有无探头被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3.2 月检。每月15日在电工的指导下,组织消防人员对消防自动系统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a. 日检全部内容;

b. 测试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是否正常;

c. 火灾探测器(温感、烟感、破玻)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指示灯是否闪亮。随机抽取5%的烟感喷烟后,消防主机是否收到报警信号;

d. 对消防泵房消防栓泵进行外观检查,查看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油漆脱落应补刷新漆;

e. 检查手动报警按钮、紧急旋钮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f. 对消防主机、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擦拭除尘,线路松动应给予紧固;

g.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做自动转换试验。

4.3.3 季检。每季度检查和试验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消防系统年(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

a.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批试验火灾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b. 试验火灾报警的声光显示;

c.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d.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e. 用手动或自动检查防火卷帘的关闭情况、防火卷帘有无变形、扭曲情况;

f. 用手动或自动检查消防栓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控制设备;

g. 对固定式1211系统进行外观巡视,查看管网系统的密封情况,读出压力表指针数值,用手动或自动检查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h. 用手动检查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i. 从消防联动柜上按强制消防开关键使客货梯停于首层试验;

j. 在消防控制中心进行消防通信设备对讲通话试验;

k.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3.4 消防栓箱检查。

a. 栓外检查:检查箱门关闭是否良好、有机玻璃门有无损坏,箱门封条是否完好;

b. 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器件是否良好,有无丢失,箱内消火栓有无渗漏;

c. 对检查情况做好登记,如箱门封条脱落破损应重新贴上封条。

4.3.5 年检:每年12月20日前由主管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消防系统年(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

a.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探头(取50%)进行一次实效模拟试验,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

b. 进行本规程4.2.3季检内容(a、b除外);

c. 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

4.3.6 对本规程4.3.3和4.3.5的检查内容,保修期内由安装厂家指导检查,保修期满后由消防局(或有资质单位)检查。

4.4 维修保养。

4.4.1 对消防系统设备的外部清洁及部分附件的维修保养由主管指导完成。每周消防值班员应对消防设备外部清洁一次,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再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保持设备光洁。

4.4.2 消火栓每年逐个打开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 进行季检内容;

b. 开箱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

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c. 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d. 检查水枪、水管接口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

e. 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阀杆加油;

f.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g. 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箱门,贴上封条。

4.4.3电机

a. 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坚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

b. 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4.4.4 风机保养

a. 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是否良好接地;

b. 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 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d. 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e. 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f. 向转动部分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g. 检查防火阀的机械开闭动作是否灵活,开闭角度大小;

h. 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i. 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4.4.5 消防系统设备故障的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将其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部门经理,并按批准的时间限期解决。重大问题须报公司领导。

4.4.6 需外委维修的,由电工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委托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4.4.7 消防泵维修保养见《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相关内容。

第12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范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范本5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13篇 投资广场消防培训工作标准程序制度

投资广场消防培训工作标准程序

1.0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消防培训工作.

3.0职责

3.1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安、消防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3.3保安队领班负责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制定

4.1.1保安、消防主管每年12月10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 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自谋出路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第一天,由保安、消防主管负责培训本部门工作性质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

4.2.2第二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所辖区域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 第三天由保安、消防主管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 第四天至第六天,由保安、消防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队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执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保安、消防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保安、消防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 消防技能培训

4.3.1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两盘水带连接;

b)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两人五带连接;

d)两节拉梯;

e)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着战斗服;

h)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紧急集合

k)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 训练要求:

a)消防技能严格按<<消防技能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众指挥员口令,小心轻放,避免接口破损 ;

d)成班横队,站立成一排;

e)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 训练时间为每周一,三四下午16:20-17:30;

4.3.4消防技能训练由保安队领班具体负责.

4.4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燃烧学知识;

c)<<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灭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执勤及灭火行动;

j)<<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k)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4.2培训时间为每周的星期六下午16:20-17:30.

4.4.3消防理论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4.5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培训

4.5.1培训内容:

a)系统的检查;

b)系统的维修;

c)系统的安装;

d)系统的测试;

e)系统的保养;

f) 系统的原理;

g)电子消防工程学基础知识;

h)<<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i)<<消防系统运行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j)<<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k)其他内容.

4.5.2培训教材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5.3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的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5.4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主管具体负责讲授.

4.6 义务消防员包括:

4.6.1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

a)保安队全体员工;

b)维修队全体员工(不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4.6.2培训方式:

a)实地模拟训练(现场组织水带,灭火器操练);

b)组织观看消防录象(根据情况而定);

c)课堂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4.6.3培训安排:

a)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b)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下午16:00-17:00;

c)每年的119宣传活动月举办大型防火知识讲座.

4.6.4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物管处主任通知保安队和应急分队,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

4.6.5义务消防知识培

训考核由保安、消防主管负责,保安队领班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计入个人档案保存.

4.7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7.1公司新入职员工消防培训

a)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下文通知消防管理中心;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授;

c)培训时间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同步进行.

4.7.2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

a.)由公司行政部下文通知各部门;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c)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

4.8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8.1培训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

d)其他法律法规。

4.8.2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8.3法律知识培训由物业管理处主任联系保安队主管或法律界人士授课。

4.9服务培训

4.9.1培训内容:

a)文明用语;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技能;

e)服务意识;

4.9.2服务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9.3服务培训具体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前来授课。

4.10安全培训

4.10.1培训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用电用火安全;

d)交通安全;

e)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10.2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安全培训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11思想品质培训

4.11.1培训内容:

a)个人修养;

b)敬业精神;

c)行为准则;

d)思想动态;

4.11.2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部门会议;

b)个别谈心;

c)交接班时讲评。

4.11.3思想品质教育每周由保安队主管召开1次,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16:20--17:20。未当班全体保安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领班用3--5分钟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1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2.1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物业管理法规;

c)公司iso9000质量体系。

4.12.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4.12.3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13文化知识培训

4.13.1培训内容:

a)读书、读报;

b)阅读与理解能力;

c)语言表达能力;

d)普通话听说。

4.13.2培训形式:

a)讲课;

b)开展演讲比赛;

c)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读书、读报比赛。

4.13.3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13.4保安队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知识培训。

4.14公共关系培训

4.14.1培训内容:

a)正确人际关系处理;

b)公共关系基础;

c)沟通与联络。

4.14.2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4.3公共关系培训由保安、消防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5队列、拳术培训

4.15.1培训内容:

a)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

b)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d)擒敌拳。

4.15.2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5.3队列培训,拳术培训由保安队领班负责。

4.16培训记录

4.16.1保安队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6.2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保安队领班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员工培训登记表》

5.2《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4《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5《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8《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消防技能训练规则》

7.2《消防技能训练指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略)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略)

7.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

第14篇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机制

1、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4、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二、奖罚权限及程序

1、奖励金额1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时,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即可,高于上述额度的,须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2、奖励权一般结合年度消防评比使用,特殊情况例外。

3、奖励、处罚的金额应在奖罚后次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消防奖励制度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险事故,积极扑救火灾,使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或小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奖励200元。

5、对消防器材、设施、能坚持经常检查和保养、使用灵活有效,奖励50元,

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2、对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3、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第15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

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

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习应按预案进行,当发现预案不合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9、消防演习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以后应每隔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0、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职工进场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布局合理,生活区、食堂、仓库、木材堆放场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应分组设置,每组包括灭火器5瓶、水桶5个、铁锹3把、火钩2个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应摆放(或悬挂)在消防架上,消防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喷红色油漆。

14、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线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15、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新购置或检测的器材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昼夜有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7、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楼应设消火栓接口,并应按保护范围配备水龙带。

18、消防竖管应保证有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将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19、消防泵房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应有专用的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由施工现场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线,以保障消防水泵连续不断供电。

20、施工现场必须规划出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建回转车辆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堆放物料或挤占车道。

21、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及其它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宿舍或将建设工程做库房使用,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内住宿超过20人时,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超过100人时,必须有消防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准同放一个房间,停火时,应关闭燃料的总阀门,防止气体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库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场所、防火作业场所及油漆粉刷场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热、强光源的灯具。

27、施工现场、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废弃物品和刨花、锯末,必须及时回收和清理。

28、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温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卧床吸烟。

30、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31、施工现场使用的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密目防尘网及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应检查验收。

32、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3、在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证》当日有效,当变换用火地点或变更用火人时,应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4、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看火人,作业后,应检查用火场地,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3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三、治安保卫管理

37、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治安保卫工作,职工进场时应首先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39、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

40、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要重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1、施工现场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发生治安事件时,必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的年龄不宜超过50岁,在值勤时,应佩戴标志,门卫应有值勤记录。

4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必须有领导在施工现场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44、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4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消防工作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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