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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工作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05-04 查看人数:55

核心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描述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任务、权限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政策和休假制度。

4.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

5. 沟通与报告:确定信息传递的渠道和频率。

6. 绩效管理:设立考核标准和晋升机制。

7.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学习和发展路径。

8. 人力资源政策:涵盖招聘、薪酬、福利等方面。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公正性:制度应对所有员工公平,无歧视性条款。

3.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讨论和修订,提高接受度。

4. 清晰性: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产生歧义。

5. 可执行性:制度应具备实际操作性,否则将形同虚设。

6. 更新性:定期审查制度,及时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要简洁明了,概括制度的核心内容。正文部分按照上述内容分类,逐条列出,每条之下可以有子点细化。签署部分则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的签名或盖章,表明对制度的认可。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务必牢记,其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提升效率,而非束缚手脚。只有当制度既能反映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又能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核心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监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工作方案

安监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__市委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市发〔2022〕_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增强“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核心这一根本政治要求全面落实到行动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总书记为***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坚定维护总书记核心地位,关系党和人民根本利益,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以实际行动维护核心,把学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到新水平,做好迎接十九大的思想政治准备,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十八大以来巨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总书记这一核心为我们掌舵。我们党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中不断取得新胜利,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奋勇前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由持续稳定好转向根本稳定好转迈进的关键时期,各方面任务十分艰巨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攻坚制胜的根本保障。全局党员干部要自觉向***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决策部署看齐,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扎实推进市委“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和我局“13355”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核心,关键在于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就是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看齐和忠诚的根本功课,牢固确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指导地位,在系统领悟上用心,在学以致用上发力,在解决问题上见效,在坚定信仰上扎根。要做到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拥戴核心;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拥护核心;严守组织纪律,绝对服从核心;强化行动自觉,始终紧跟核心,使增强“四个意识”和维护核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中带好头、做表率。要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政治能力训练,把维护核心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要坚持“学”的高标准、“做”的严要求,带头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明确基本目标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整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常抓不懈,为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二)认真抓好学习。学党章党规,要时常捧读、常思常用,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唤醒广大党员党章党规意识。学系列讲话,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_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局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国**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深入学党章党规、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系统安排专题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分头领学、集中研讨、深入调研等办法深化学习,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做到月月有安排。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各党支部要作为基本单位,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讨论、现场体验等办法,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每两个月确定一个专题进行讨论。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党支部书记要用群众语言、身边故事,带着党员一起学习,每年至少要在本支部讲一次党课。普通党员应突出应知应会应做,学习掌握基本精神和相关要求。

(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化下来、长期坚持。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支委会要定期对学习教育做出安排,结合实际确定学习主题和具体方式。讲党课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完善“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检查考核等制度。要探索“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报党总支备案并向支部党员公布,每半年向党总支报告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四)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定人民立场,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各支部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把开展以“我是党员我带头”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常态载体抓手,每年结合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始终自觉做到“四个合格”。通过亮明身份、志愿服务、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推动党员立足岗位争做贡献。

(五)经常查找解决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员要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重要论述,查找分析是否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否带头强化党性修养,是否带头严格自律,是否带头担当负责,着力解决“看不齐”“跟不上”“不担当”等问题。局党组将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各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坚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一批评一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谈心谈话要经常,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各支部和每名党员要按照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清单、挂账销号,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

(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恪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在强化政治学习上作表率。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优良学风,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确保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要在严格组织生活上作表率。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讲党课制度,每季度参加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讲一次党课,认真严肃地过好组织生活。要在切实改进作风上作表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各项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弘扬良好党内政治文化,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在奋力担当作为上作表率。对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敢打头阵,全力以赴抓推进,集中力量破难题,努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七)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抓实支部建设,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依托和重要任务。结合全面推进“三基”建设,各党支部要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每年梳理分析党建工作薄弱环节,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推进落实。今年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等任务。7月份,要召开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三基”建设推进会。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要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行一站式服务等做法,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

(八)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局党组将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去年部署开展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长效机制;从严规范党费管理和使用;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探索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

三、扎实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

(一)总体要求。围绕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突出以实际行动维护核心、立足岗位践行讲话这个关键,用好宣传崭新成就、解决突出问题、创造一流业绩这个载体,抓住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稳步向好、全面走向“大治”这个落点,与庆祝建党96周年结合起来,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2篇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①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

(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内、严重不良事件发生1~3日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护理部,一份留科室保存。

④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护理部每月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取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消除护理安全隐患及缺陷,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⑤处罚及奖励

护理部营造开放、公平、非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鼓励责任人及科室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个人视情况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对主动发现和及时报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和保护;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的科室与个人,事后经主管部门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及医院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七) 护理安全制度

①患者安全管理

1)评估患者安全危险因素,向患者、家属及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儿童、老年患者、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防坠床、烫伤、跌倒、误吸、导管脱出等意外事件发生。

3)患儿玩具应选用较大、不易误吞的物品,禁止玩弄刀、

4)剪及易破损的物品。任何针头、刀剪、玻璃等锐器在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点检查,不能遗留在病房内。工作人员工作服上不使用大头针、别针等,以免刺伤患儿。

5)新生儿科

(室)及无陪护病区

(部门)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的核查与管理。

②环境安全管理

1)病区

(部门)物品同定放置,不影响行走。病区

(部门)走道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拖地时置防滑标志,防滑倒、跌伤。

2)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患者拿取。

3)提供足够的照明设施。

4)洗手间、浴室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使用有提示标识和使用指引。

③防火安全管理

1)病区

(部门)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如灭火器等)。

4)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悉安全通道。

④停电安全管理

1)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区

(部门)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⑤用氧安全管理

1)防火、防油、防热、防震,标志明显。

2)氧气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3)有氧、无氧标志清楚。

4)对用氧患者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⑥防盗安全管理

1)做好患者宣传工作,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放在病区

(部门)。

2)晚9时清点、劝导探视人员离开,锁好大门。

3)加强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科。

(八) 消毒隔离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设兼职监控员,做好各项监测。

2)各病区

(部门)人、物流向符合环境卫生学要求,儿科有单独的出入通道。

3)严格遵守清洁卫生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4诊疗用物按规定消毒灭菌

5)护理做到一床一毛巾、一桌一抹布。用过的毛巾和抹布及时清洗消毒,床刷每日消毒1次,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按要求做好床单位的终末消毒。

6)准确配制各种消毒液,监测消毒液的浓度及消毒效果。

7)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免疫力低下患者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对特殊感染和传染病患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8)洗手设施符合要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遵守手卫生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准穿污染的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等。

9)保证患者饮食卫生。做好卫生员、配餐员、陪人、探视人员的卫生管理及宣教工作。

10)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第3篇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①首诊科室及医师应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②诊断为非本科疾病的,属普通病人要按医院有关程序介绍到相应科室就诊,需要请其他科室会诊的,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书写会诊意见,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属急危重抢救病人的,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及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在10分钟到位并积极参与抢救,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上级医师报告,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③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④属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⑤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⑥属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⑦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

对新入院病人,危重、疑难及重大手术病人,三级查房应有分析讨论意见,治疗方案更改应有分析记录。

①经治医师查房:观察一般状态,询问病情、查体、观察用药的疗效,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增减药物;术后切口的恢复情况;诊治的难点所在,上级医师查房重点请教的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危重患者要向夜班医师交待清楚。每天对所管患者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1次。对急、危、重患者、新入院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诊断措施。节假日、双休日经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夜间值班,经治医师对病区所有患者巡视,掌握危重患病情,随时采取紧急措施,疑难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将查房获得的信息、结合自己的分析完成日常病程记录。

②主治医师查房: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系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人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检查病历,纠正下级医师病史采集的错误与不足;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查体操作等予以正确的示范;决定患者出、转院问题,决定手术方案等;结合病例,介绍有关疾病诊治的新进展。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2次。节假日、双休日主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查房后,经治医师于当日按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

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抽查病案、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开展三谈三讲(谈讲国际、国内、校内对该病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还可接受科室主任委托主持全科查房(详见会诊实施细则中的全科会诊)。对分管医疗组患者每周至少查房1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1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床头汇报病历,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认真记录。查房后,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当日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原因。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审核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逐级加盖印章,以明确责任。

⑷科主任查房:科主任行政管理性查房,每周1次。应按相应的技术职称级别和分组进行相应级别医师的医疗查房。主持或委派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周1次的全科疑难病例会诊,即全科查房。

4、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级、一、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应根据医嘱做出标志,并实施相应护理。

①特级护理 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护理要求:设专人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各种急救用物、无菌物品。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特护记录,根据医嘱或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进行健康宣教。

②一级护理 依据: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外伤、高热、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者;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病人及早生婴儿。护理要求: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计划和做好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变化;加强基础护理,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浴、洗头等,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③二级护理 依据: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或先兆子痫等。护理要求:根据病情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④三级护理 依据: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轻症慢性病病人,正常孕妇或产妇等。护理要求: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根据病情适当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每日巡视病人2-3次,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健康宣教。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会诊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7、手术分级制度

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承担。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

8、查对制度

医、护、药、技等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手术室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药房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血库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检验科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医学影像科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病历书写表格样表》、《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要求,建立住院病历书写质量院、科两级考核制度。临床科室每月对本科病历书写进行考核评价;医院每季对各科住院病历书写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反馈。

10、交接班制度

医师交接班: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护士交接班: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行护理工作。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履行告知程序,完善输血前检查,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代签名现象视为未审签)。

12、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一般患者科室间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院内急会诊时间小于10分钟。

医院应有完善的科间、科内、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和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及外出会诊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申请,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13、术前讨论制度

住院患者(门诊小手术、急诊手术可酌情区别对待)手术前(尤其是大、难、新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内容:认证手术指征,确定手术方案,分析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技术困难及防范处理措施,提出术后观察和护理要求等,确保手术的顺利完成。

普通手术:在手术组内医师间进行,由本组主任(副主任)医师决定即可。

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须经医务科审批、备案。应由科主任或相关医疗组负责医师主持术前讨论,手术医师、麻醉师、护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力求将术前准备进行得充分周到。讨论情况应由手术组医师详实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单》。

1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参加人员: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组带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本组全体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组医师自愿参加;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内容: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应吸取的经验教训。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

讨论程序: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管床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补充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其他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详细内容经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由主持人及时审阅签章,出科归档。

第4篇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①首诊科室及医师应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②诊断为非本科疾病的,属普通病人要按医院有关程序介绍到相应科室就诊,需要请其他科室会诊的,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书写会诊意见,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属急危重抢救病人的,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及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在10分钟到位并积极参与抢救,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上级医师报告,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③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④属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⑤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⑥属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⑦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

对新入院病人,危重、疑难及重大手术病人,三级查房应有分析讨论意见,治疗方案更改应有分析记录。

①经治医师查房:观察一般状态,询问病情、查体、观察用药的疗效,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增减药物;术后切口的恢复情况;诊治的难点所在,上级医师查房重点请教的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危重患者要向夜班医师交待清楚。每天对所管患者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1次。对急、危、重患者、新入院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诊断措施。节假日、双休日经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夜间值班,经治医师对病区所有患者巡视,掌握危重患病情,随时采取紧急措施,疑难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将查房获得的信息、结合自己的分析完成日常病程记录。

②主治医师查房: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系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人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检查病历,纠正下级医师病史采集的错误与不足;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查体操作等予以正确的示范;决定患者出、转院问题,决定手术方案等;结合病例,介绍有关疾病诊治的新进展。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2次。节假日、双休日主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查房后,经治医师于当日按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

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抽查病案、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开展三谈三讲(谈讲国际、国内、校内对该病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还可接受科室主任委托主持全科查房(详见会诊实施细则中的全科会诊)。对分管医疗组患者每周至少查房1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1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床头汇报病历,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认真记录。查房后,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当日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原因。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审核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逐级加盖印章,以明确责任。

⑷科主任查房:科主任行政管理性查房,每周1次。应按相应的技术职称级别和分组进行相应级别医师的医疗查房。主持或委派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周1次的全科疑难病例会诊,即全科查房。

4、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级、一、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应根据医嘱做出标志,并实施相应护理。

①特级护理 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护理要求:设专人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各种急救用物、无菌物品。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特护记录,根据医嘱或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进行健康宣教。

②一级护理 依据: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外伤、高热、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者;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病人及早生婴儿。护理要求: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计划和做好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变化;加强基础护理,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浴、洗头等,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③二级护理 依据: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或先兆子痫等。护理要求:根据病情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④三级护理 依据: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轻症慢性病病人,正常孕妇或产妇等。护理要求: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根据病情适当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每日巡视病人2-3次,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健康宣教。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会诊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7、手术分级制度

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承担。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

8、查对制度

医、护、药、技等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手术室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药 房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血 库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检验科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医学影像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病历书写表格样表》、《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要求,建立住院病历书写质量院、科两级考核制度。临床科室每月对本科病历书写进行考核评价;医院每季对各科住院病历书写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反馈。

10、交接班制度

医师交接班: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护士交接班: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行护理工作。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履行告知程序,完善输血前检查,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代签名现象视为未审签)。

12、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一般患者科室间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院内急会诊时间小于10分钟。

医院应有完善的科间、科内、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和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及外出会诊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申请,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13、术前讨论制度

住院患者(门诊小手术、急诊手术可酌情区别对待)手术前(尤其是大、难、新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内容:认证手术指征,确定手术方案,分析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技术困难及防范处理措施,提出术后观察和护理要求等,确保手术的顺利完成。

普通手术:在手术组内医师间进行,由本组主任(副主任)医师决定即可。

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须经医务科审批、备案。应由科主任或相关医疗组负责医师主持术前讨论,手术医师、麻醉师、护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力求将术前准备进行得充分周到。讨论情况应由手术组医师详实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单》。

1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参加人员: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组带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本组全体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组医师自愿参加;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内容: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应吸取的经验教训。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

讨论程序: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管床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补充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其他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详细内容经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由主持人及时审阅签章,出科归档。

核心工作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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