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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以及部门间的协作关系。
2. 岗位职责: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绩效指标。
3. 工作流程:规定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包括审批权限、时间安排等。
4. 时间管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安排等。
5. 员工行为规范:设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
6. 激励与惩罚:设立奖励与惩罚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7. 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
8. 变革管理:规定如何处理组织变革,包括新政策的引入和旧制度的修订。
注意事项
1. 全员参与: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可行性。
2. 动态调整:随着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制度需定期评估并适时更新。
3. 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确保员工能快速理解。
4.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偏见。
5. 宣传培训:制度出台后,要进行有效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等基本信息。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找。
3. 正文:按照结构清晰的章节编写具体内容。
4. 附录:可能包括参考文件、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
5. 签发页: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体现制度的权威性。
选举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直机关工委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切实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试行“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选举工作试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和认同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确保选举出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达到组织满意、党员和群众满意,“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扩大民主和严格按章办事的原则;
4、党内外公认的原则;
5、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6、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市直机关工委成立“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小组。
组 长:苏国庆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
成 员:__俭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调研员
__爱红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宣传部部长
三、人员设置
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设支部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四、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
1、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3、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工作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道德品质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能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有在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两年以上党龄,其中支部书记必须是副县级领导干部。
6、原则上男同志年龄在53周岁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五、方法步骤:
“选举工作试点”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12月15日――12月17日)
党支部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组织党员学习相关的党内选举条例、宣传“选举工作试点”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宣传机关党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等,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实施“选举工作试点”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选好配强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
2、公开推荐阶段(12月17日――12月18日)
召开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选举工作试点”动员大会,由工委领导进行动员,机关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党员对本届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按照新一届支部委员推荐范围、任职条件和党员群众推荐的方法、要求,组织党员职工进行推荐选举。根据得票多少,产生候选人,上报工委。(推荐方法和程序按《“选举工作试点”工作流程》)
3、考察公示阶段(12月19日――12月21日)
工委对机关党支部候选人进行审查,等额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4、直接选举阶段(12月21日)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按照选举程序和要求,组织党员采用职位投票法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全体党员先在正式候选人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书记,然后,在剩余的人选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结果报工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充分讨论论证,认真研究制订“选举工作试点”具体方案,确保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真正把推荐权和选举权交给党员、群众,充分体现民意。
“选举工作试点”工作流程
一、 发布“选举工作试点”公告
二、 制定《“选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二、 草拟支部委员条件
三、 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实施方案》和支部委员条件
四、 通知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五、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1、 清点到会人数
2、 现任支部书记代表上一届支部做工作报告
3、 工委领导作选举工作试点动员
4、 宣读支部委员推荐条件
5、 发放选票
6、 填写选票
7、 工作人员统计选票
8、 产生支部班子候选人
六、 上报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对当选支部班子人选进行考察、审批
七、 直接选举。
1、 清点到会人数
2、 发放选票
3、 填写选票
4、 工作人员统计选票
5、 产生支部班子候选人。支部书记宣读选举结果和书记、委员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2篇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
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
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
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
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__”;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
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
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
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
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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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某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第4篇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范例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