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体系如何搭建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是确保财务健康、运营稳定的关键。构建这样的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明确目标:需明确资金管理的目标,如资金的高效运用、风险控制和利润最大化。
2. 制定流程:制定详细的收支流程,包括收入确认、支出审批、资金调度和账务核对等环节。
3. 规范权限:设定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4.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透明。
体系框架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应包含以下部分:
1. 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资金管理:详细规定资金的筹集、使用、投资和回收策略。
3. 内部控制:涵盖审批流程、会计记录、风险管理等方面。
4. 监督与审计:规定内部审计的频率、方法和标准,以及对外部审计的配合程序。
5.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制度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6. 附则:包含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等内容。
重要性和意义
资金管理制度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无效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2. 控制风险:明确权限,防止财务欺诈,降低经营风险。
3. 保障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财务管理不善引发的法律纠纷。
4. 促进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遵循以下格式:
1. 标题:清晰、准确地反映制度的主题。
2. 引言:简要介绍制度的背景和目的。
3. 正文:条目化表述,每个条款明确、具体,便于理解和执行。
4. 结尾:附录、注释或其他补充信息。
5. 修订记录:列出历次修订的时间、原因和内容,体现制度的动态完善。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需结合实际情况,兼顾灵活性与严谨性,以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五)
一、流动资金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待摊费用等。
(1) 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2) 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⑶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凡超出现金管理及现金支付数额大的,需总物业经理批准。
(4) 当天收取的营业款、代理款,一律当日送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 报损的低值易耗品,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务部处理,凡属人为的损失,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并追究个人责任。
2. 结算资金管理结算资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业务,包括银行账款,应收应付往来账款等。
(1) 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准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更不得出租账户收取手续费,因特殊情况,代转达款项时,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 任何人不得借用公款,情况特殊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写明还款时间,财务部在其个人工资中扣回。
⑶ 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凡人为造成死账的,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
(4)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款项。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搞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
二、 资金使用、统筹为合理地使用、统筹资金,各部门凡需购买物品用款,需事先提前3~5天报计划到财务部备案,以便合理地统筹资金。
第2篇 中海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14
物业管理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十四)
1. 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须在行政部办理住宿手续,不准擅自调房、调床,登记三天内未入住者,作自动放弃床位处理。
2. 宿舍月供煤气: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电费: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标准由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自当月工资中扣除。具体规定参照《宿舍用电用煤气规定》。
3.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等电热电器,禁止私接电源,违者罚款10-50元,并没收相关电器。
4.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架、做有伤风化事宜,违者记大过或开除处理。
5. 爱惜一切公共设施,造成一切损坏或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按价赔偿,若找不到具体的当事人则由宿舍人均承担,故意损坏者处原价1.5倍的赔款。
6. 保持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向窗外扔杂物、倒水、严禁将饭菜倒在洗漱台或地上,违者记警告处理。
7.宿舍属集体共有,个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将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补贴。
8.就寝时间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记警告处理。
9.宿舍严禁员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须填写《访客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记大过处分。
10.禁止高声喧哗,音响或电视声23:00后严禁开大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违者记中过处分。
12.不宜穿内裤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过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现设施破损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联系维修。
第4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1、公司所有开支费用款必须由主办人填写申请,注明用途、金额,经由主管经理签字后,财务才能办理借款;
2、购买的一切物品必须由办公室验收后,由需用部门(人)办理领用手续;
3、所有费用报销,需由经办人签字、凭入库单及财务审核签字后、交公司经理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一切报销必须在采购后三天内完成);
4、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允许乘出租车,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乘坐;车票报销必须注明来回地点及日期,并按实际路程及发生金额实报.
5、员工的薪资、加班费、奖金,由办公室(或财务)造表,经公司经理签审后,才能发放;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住宿原则:
1、公司可视情况为无本地住房的员工提供住宿条件;
2、本着福利性原则,员工住公司集体宿舍,应向公司缴纳一定费用,公共秩序管理员、公共秩序班长、公共秩序员主管、厨师等公司免费提供住宿条件员工除外;
3、公司为住宿员工只提供床铺,其它家俱自备;
4、员工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人,外地员工家属探亲,必须短时间(不超过3天)住宿的,必须经总办批准;
5、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在宿舍设立宿舍管理员两名,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
二、管理制度:
1、未经批准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50元。
2、宿舍会客时间为18:00-21:00,节假日为8:00-22:00。
3、所有人员住进和迁出,均需向总办报告备案,并办理钥匙、用具交接手续,离职辞退的人员需在离职日起三天内搬出宿舍。
4、宿舍内配置的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损坏公共物品需照价赔偿。
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拉绳索、打铁钉、贴画。
6、个人棉被、衣物等起床后须叠整齐。
7、严禁裸体或只穿内衣在公共走廊内走动,严禁不关门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资福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薪资与福利
一、薪资政策
1、为吸取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一职位所需求得技能、职责和员工本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薪资。
2、员工薪水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来决定,这一评价包括:职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方面。个人工作的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与加薪的基本因素。
3、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会被告知自己的薪资。
二、薪酬发放
1、次月10日核发上个月工资。月中录用者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工资以当月天计算。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月工资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资。
2、发薪时,员工须查核数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查询,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相互之间不得经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收入状况并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员工经验、学历、以及人才供求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员工之个人工作表现及市场情况等因素,于每年的1月份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100元_司龄;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50元_司龄(司龄六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数额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个人工作表现而决定。
四、薪酬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工资津贴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津贴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薪酬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后先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方可发放加班薪酬(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为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为员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能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场所提供的标准午餐一份。保安人员提供标准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三次集体活动,如:外出郊游或联欢联欢聚会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周通知公司员工以做准备。
6、婚庆礼金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庆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有关证明。
7、丧葬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公司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2)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劳动期内过生日,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入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其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为本月十日前发放完毕。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下列日期作为公司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统一安排,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节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长不能超过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员工申请年休假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3)因故被辞退者;
5、年休假可以顶替病、事假,但事先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的初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员工享受婚假应出示结婚证明;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如属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周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在产后使用;
3、在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进行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15天,3个月以上的给予休假42天;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得100
%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前往医院就医;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员工,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致电部门主管,并交待需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病假应在生病的当天或第二天办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假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_请假天数;病假时间在90天以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时间超过90天,酌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
(六)丧假
1、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丧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丧葬证明等。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两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为1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为1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须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经综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式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应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作出员工休假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
(二)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休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三)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婚假等要服从工作需要,先由本人书面申请,再由年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个别公司员工之累积年假已全部用尽,又因特殊情况需要再请假者,可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累计以7天为限,公司按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别原因外,事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然后上报综合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事假期间不享受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七)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请假2天以(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批备案;
2、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请假超过一天须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发放基本工资,即总工资一月工资津贴/当月天数_请假天数。
(九)集中例行假日轮休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集中例行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轮休由各部门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提经部门经理核准后;
2、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份的排班表,送综合管理部备查,并凭此作考勤依据;
3、轮休方式:
(1)对象: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
(2)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可自行预定轮休天数,但需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确定(一般在例假日本月完成),并报综合管理部;
(3)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轮休的,经总经理审批可按公司《加班管理规定》发放加班费;
(4)员工即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5)员工一经排定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门经理核准,于当月的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第7篇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学习与发展制度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学习与发展
在物业公司,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实现自我启发是自我提升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你需要先了解可以获得的学习资源--
1. 学习资源
1.1 资源提供者
(1)在公司,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当是教练、讲师。专业骨干和管理人员是开展培训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工作指导、培训推广的责任。
(2)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
(3)外部专家/学者/专门培训(教育)机构。
1.2 资源形式
(1) 专门课程:
a、公司举办的内部培训课程;
b、外部专门培训/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类课程。
(2) 在职辅导:你的上司或资深同事会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对你进行培养、指导。
(3)网上研修:公司将不断完善并推广e-learning培训方式,你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研习各类课程。
(4)双向交流:无论你在集团总部,还是一线公司,你都有可能被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单位学习锻炼或实际参与工作0.5-6个月,以利你进一步系统了解集团、一线公司运作特点,学习、总结、提炼实际操作经验,从而加强集团范围内的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5)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启发思路,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业绩优异的职员赴境内外考察。
(6)公司的案例库、企业文化等无形资源亦是宝贵的学习资源。
(7)参与不同形式的学习需依循具体规定,请查询集团或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
1.3 个人进修资助
职员个人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参加外部专门机构的上岗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攻读学位(历)等,可在顺利结业后向公司申请一定金额的进修资助。具体资助办法请查询《个人进修资助规定》。
2. 学习(资源)管理
2.1培训积分制度
(1)职员参加各种培训并获得结业后,可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积分,积分将作为职员在公司参加学习、培训的最全面记录。
(2)职员的年度累计积分是职员薪金调整或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2.2 内部师资认证制度
公司致力于培养内部讲师,并建有相应激励机制。具体请查询《师资管理规定》。
2.3 学习(资源)信息公布和查询
(1) 人力资源部门将收集、整理并实时公布各类培训信息及培训积分,职员可以登录集团内部网站(万网景)查询或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2) 知识管理是实现学习(资源)传承、共享的重要方式,每一个物业公司人都应该及时总结、乐于分享。
3. 特别提示: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3.1 公司尊重和维护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你在分享学习资源的同时必须遵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3.2 公司网络学习平台上提供的各类课程及相关资料均为公司内部资料,只供本公司职员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
(1)公司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所有音像课程及相关资料均注明出处及版权归属,未经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仿造、转载、摘编、散布等形式私自利用。
(2)职员在使用内部网所有资料时,不得将其用于个人欣赏、学习、研究之外的任何用途,并尽到对外保密的义务。
3.3 如无特殊约定,内部讲师讲述的课程公司拥有全部版权。
3.4 如有职员违反上述规定,除自行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酌情予以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偿的权利。
4. 发展途径
4.1你在公司的个人发展表现为你个人价值的提升,不仅意味着能力提升,还包括:
(1)以出色的业绩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赢得良好的职业声誉;
(2)以丰富的经历和杰出的专业水准获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
4.2 职业体系
(1)公司关注职员的职业发展,鼓励职员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
(2)公司可以向职员提供两种职业发展道路:
a、专业系列道路,是指在某一个或几个相关的领域内,持续深入的发展,追求专业技能的提升,以成为该领域内专家为目标。
b、职务系列道路,是指通过协调、组织团队和团队成员工作,完成团队工作目标,实现业绩的方式。
4.3 晋升机制
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a、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b、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c、敏锐的察觉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主动适应变化;
d、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和他们共同创造优秀成果;
e、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
f、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4.4 内部流动
(1)公司可以根据你的能力、工作表现和业务需要,在征求你个人意愿后,安排你在本单位乃至集团内进行流动,以更好地帮助你发挥潜质,提升职业发展的必要技能;
(2)若你有在本单位内部流动的意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办理调动手续并最终确认;
(3)若你有在集团内跨单位流动的意愿,可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依据公司关于调动办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相关手续完备后,由集团或区域中心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出内部调动通知函确认,请交接好工作后,依据通知函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4)人力资源部门将及时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你可以直接报名也可推荐外部人才,集团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会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5)具体请参阅公司调动管理的有关规定。
5. 特别提示
公司不主张职员过于频繁地调换工作岗位:
5.1 若你入司不满一年,或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原则上公司不接受你的调动申请;
5.2 公司录用的高校,原则上入司两年内不能申请内部调动;
5.3 在申请调动成功一年之内,公司不再接受你的调动申请。
公司推动建立高效、公平、赏罚分明的绩效文化,
重视提升职员的绩效,并给予公正的评价
第8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__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环节,财务管理应充分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降低耗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投入与产出、速度与效益的最优化,使公司股东获得理想的收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 程等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公司设置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开发经营情况,预测资金需要量,编制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成本的分析,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第六条 公司筹资种类、筹资期限和筹资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借款是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是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 公司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
第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济事项须书立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一条 公司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平衡计划和现金流量表,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实行财务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应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和时间差,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对往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笔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防止坏帐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四章 存货
第十六条 存货是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是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 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第十七条 公司存货的购入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一次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各种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第十九条 公司对存货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由公司财务和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逐笔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和实物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二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规模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应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以下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含20%)以上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八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由公司董事会核定当年限额,经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财务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四、对股东发放的股利;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九章 营业收入
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八条 营业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营销部门应按年、季、月编制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的预测和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实现:
一、公司开发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
二、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
三、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时;
四、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
第十章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5%的公益金;
五、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
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0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统计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统计主管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公司制度性、规范性的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局部的、专业性的统计工作,并设立公司统计负责人和各部门统计人员。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责
第一条统计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二条根据国家法律、制度,制定公司统计规章和公司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国家统计法规与公司统计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并及时按集团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第四条根据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整个公司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人员,组织安排统计工作培训;
第六条其他上级领导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七条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第八条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贯彻监督统计制度的实施;
第九条根据制度规定搜集、整理、提供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统计资料,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
第十条实施本单位的统计监督;
第十一条管理本单位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培训;
第十三条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
第十四条统计人员职权:
第十五条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我国统计法规和公司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十六条检查统计资料的正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第十七条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根据统计资料,向上级部门提供统计报告,任何个人不得进行阻挠和干涉。
第三章统计业务分工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完成对财务资产、物料消耗等方面的统计。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统计公司的职工人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四章统计数据资料管理
第一条原始记录管理
第二条原始记录是各项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初始反映,是进行统计核
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各项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全面。
第三条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办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制订、改进和贯彻,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四条各种原始记录必须严格管理、不允许随意乱放、乱丢或另作他用。
第五条原始记录必须严格填写或报送,不得随意空格或缺报,原始记录上的各种名称应填写齐全,计算单位要统一,发现差错应从速更正,并注明更正人姓名,以明确责任。
第六条统计台帐管理。
第七条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核算和统计报表的需要,整理、积累统计资料为分析研究的重要手段。
第八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的统计台帐工作,审定统计台帐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台帐的质量,统计台帐应及时登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表格规范,并由专人登记和保管。
第十条统计报表管理
第十一条凡已规定报送的对外各类法定综合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统一由
财务部门负责填报或审核后报出,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并经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方可报出。
第十二条统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统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在年度终了后,于次年三月底以前做好立卷、装订工作,并由本部门保存一年,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移交时交接双方需在移交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人。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不散、不断、不乱,上级单位统计负责人或本单位统计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应参与监交,否则人事部门不能予以调离。
第十六条统计档案的查阅,须经得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好常规的登记手续,重要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应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统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复印件。
第十八条统计数字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外上报的各类统计数字或对外公布、宣传报道的有关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提供。
第二十条对同一指标的统计数据,应相互核对、保持一致。为确保统计数字的质量,任何统计数字都要有正确的计算依据,凭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保持一致,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或漏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发现不实、不准,应于发现当月予以调整,并附以说明。如发现上年统计数字不实或不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各受表单位更正,已更正的统计数字一律以书面形式完成。
第五章奖 惩
第一条公司经核实后,应对有下列表现的统计单位与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条在改革和完善公司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第三条在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并取得重要成绩;
第四条在改进公司统计培训、进行统计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
奖励方式可分为:通报嘉奖、物质奖励、记功等。
第五条对有以下行为的公司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视行为后果的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编造或授意、强迫统计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第七条虚报、瞒报、拒报、以及多次迟报集团规定的统计调查表;
第八条伪造、篡改本单位统计资料;
第九条发布未经批准的统计资料并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条在统计调查中利用职务之便泄漏集团机密或进行欺诈;
第十一条违反统计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统计调查表;
第十二条其他在统计工作中因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方式可分为:罚款、通报批评、记过、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统计法规的,由国家机关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1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门经理落实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基层人员按本部门工种特殊性质实行排班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确因工作任务较多,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临时加班单”,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月底由综合管理部统计考勤及加班情况(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三、员工每日上下班应按时打卡。综合管理部将在每天的9:00、13:30检查员工考勤,如无特殊说明,又无考勤记录,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向综合管理部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进行公布。普通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应提前说明,并由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面部门经理则需执行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写“出差申请单”,普通员工报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别经上员工(含部门副经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按正常出勤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六、员工请假一律填写“假期申请表”。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报部门经理及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核,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员工请假,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请病假者,原则上要有医院出据的证明。
七、公司严禁员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受严惩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可通报批评以至解除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旷工二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种内上班者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2、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十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旷工:凡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
(2)超假不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
(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的;
(4)不服从分配、调动而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九、处罚办法
1、迟到一次,扣迟到者5元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记过及到开除;
3、当月迟到累计迟到达三次(含三次),当月按旷工一天计;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资的1/2;
5、当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旷工一天计;
6、请病假者,请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工资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病假者,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7、请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详见《福利制度》);
8、考勤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汇总。每月一日前将上月考勤签字确认后,上报综合管理部经理签批,财务部按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例会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例会制度(试行)
第一条目的
通过开展例会制度,达到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培养员工素质的目的。
第二条原则
例会制度应符合客观实际,具备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原则。
第三条例会的形式
根据管理项目特点、例会召开方式、参加对象的不同,例会形式分为:
一、管理项目周例会;
二、班组周例会;(主要为工程、保洁班组)
三、日讲评;
四、班组长晨会。
第四条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主要为领班以上人员;
二、主要内容:
1、管理项目负责人总结上周(本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下周)重点工作;
2、传达公司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
3、管理项目、班组需协调、解决的事宜。
第五条日讲评制度:
做到班前有要求、班后有讲评。
一、于每次交接班前、后5分钟,参加人员为全体当班员工;
二、主要内容:
1、当班需注意、重视的事项;
2、讲评本班次的当班情况、成绩、问题。
第六条班组长晨会制度:
一、管理项目所有当班领班参加,由项目负责人主持,时间约为15分钟左右;
二、主要内容:
1、汇报各班组的检查与落实情况;
2、研究整改未落实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3、总结交流各岗位的工作绩效。
第七条例会、讲评内容应按照公司行政办公制度要求,以工作日志形式记录。
第八条为保障例会制度的实施效果,公司将对例会内容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物业公司保安员请销假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请销假制度
1、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保安员如有需要外出,首先应认真地填写外出单,及时销假。
3、执勤时间,无特殊事因,严禁请假;若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先报告保安队长审批,队长派员接管,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但须按时归队。
4、一般情况不在外留宿,特殊原因请示保安队长批准。
5、请假在两小时内,由队长负责审批,超过两小时要报告物业公司部长保安工作经理审批。
6、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家,必须电话请示物业公司部长领导批准,返队时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7、外出期间,严禁做有损害公司和保安名誉形象的事情。
8、外出严禁违法乱纪行为,违者其后果自负。
9、制度核准,严格执行。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
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 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
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
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
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
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
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
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
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
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
的依据。
七、考勤监
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
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16篇 物业公司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接班时间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按检查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应书面报本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消防中心各班对公司各重点要害部位每天至少巡查1-2次。
(二)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月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和批评。
4、保安部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在每周部门经理例会上宣讲,提出要求。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公司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签署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7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18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整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心解释,及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须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为个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与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须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所有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班,坚守岗位,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须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质。
第19篇 物业公司客户服务类标准制度
物业公司客户服务类标准
1.目的
建立公司物业物业统一的客户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司物业商业住宅项目对客服务的
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 服务标准
前期介入:
关于服务模式、定位、标准、配套设施、服务定价等方面的书面市调报告,用于物业服务费定价及物业服务方案的编制及指导后期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
交房前给每户业主寄一封“感谢信”
准备交房资料:房屋验收表;物品领用登记表;小区专用智能卡;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资料袋;居家安防说明书、业户手册、钥匙说明书、装修手册等
指定专人陪同业主验房,抄录水、电、煤气表底数,并请业主在《房屋验收表》上签验收意见,交接钥匙
在协助物业交房验收时,物业人员随身携带必要工具,如卷尺、小水桶、小镜子、试电插头等帮助业主了解房屋品质。
交房费用由物业提供费用标准(其中包含成本15%的酬金)由项目部确认,并支付该费用
接受地产公司委托负责遗留工程的处理,有关遗留工程整改费用由地产公司承担
业主入住:
业主搬家前提示业主到业主中心预约或电话预约,告知业主入住时的注意事项及办理水、电、气、电话、宽带的流程
各物业管理处设指定专人向业主提供搬家服务,如提供推车、协助搬运大件物品、做搬家线路的成品保护等
业主入住前对相关社区配套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制作成便民服务卡片或手册进行发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辖区政府机构电话(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等)、附近商业及公共设施配套(餐饮、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银行、公交线等)
业主搬家入住时,物业公司应根据情况送上礼物恭贺
费用收缴:
每月需对欠费业主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在催费过程中业主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有专人进行跟进处理
每半年对长期欠费户进行清理,对超过一年仍未缴费户,可发律师函催收
物业公司各项目应在每年12月提交下年度社区活动计划及预算
社区文化:
活动前由承办部门提交方案及预算
活动结束后形成效果评估报告,对于活动过程中业主提出的意见应予以重视,及时调整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大型社区活动每年不低于2次,普通社区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报事投诉:
客服中心需将处理情况、进度与业主沟通
所有报事投诉都应有书面记录,客服中心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情况反馈至客服中心
投诉处理完毕后,进行100%回访,报事回访不低于80%
将投诉形成案例库,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各物业管理处至少每月一次,将涉及到较多业主公共利益的共性投诉处理结果,以《月度物业服务报告》形式向业主公布
有责任人负责关注各项目业主论坛上出现的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保证在投诉产生的两个小时内,或相关部门转交信息后的一个小时内回帖,该回帖可以是礼节性的,但必须向投诉者表明其投诉已被受理
物业公司应针对业主诉求建立相应的机制
在不违背公司利益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对业主诉求应尽量满足,如不能满足,应向业主说明原因,获得谅解
业主诉求:
物业管理处应每日每月按时将《业主服务日、月报表》上报公司
各物业管理处发生质量事故、突发事件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送公司,重大事件应根据华润集团处理程序执行应同时报送集团物业管理部
信息管理:
各物业管理处对外公示的通知、通告需管理处主任进行审核后才能张贴,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各物业管理处回复网络论坛上业主投诉、建议的文稿,应经公司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后公布到网上
物业服务项目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协助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并与业主委员会建立规范、友好的关系
向业主公布紧急联系电话、日常服务电话、公司投诉电话用及行政部门投诉电话
业主关系:
建立24小时接听电话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管理处每季度编制《物业服务报告》向业主公布
管理处至少每半年召开不少于一次业主座谈会
管理处应设立业主意见箱,有条件的加设电子信箱,并有指定人每周至少开启一次收集业主意见并跟进处理
管理处服务项目内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
按计划对业主进行走访,每年覆盖率不低于已入住业主及租户的80%,对于高端住宅项目争取达到100%
利用短信平台,在节日/业主生日/季节变换时给业主短信问候
对于发生意外或重病的住户,应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电话慰问客户,有条件的可以上门看望并赠送慰问品
由各物业管理处针对小区内各类情况,统一编订《应知应会手册》,所有管理人员必须牢记,做到业主任何问询都能得到及时、明确的回复
签订免责协议代收挂号信、特快专递、重要包裹邮件收发记录清晰,责任人明确
业主档案遵循保密原则,妥善保管,目录清晰、易查
业主财产管理:
业主委托管理物品登记准确,妥善保管,领回记录清晰
无违法违章装修、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广告、霓虹灯、招牌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等
商铺管理:
商铺入伙时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落实门前三包,铺面整齐,无违章摆卖,无乱扔垃圾,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铺人员不得在铺面外部聚集打堆、吃饭
商铺消防符合规定,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和落实定期检查商铺消防设施的制度,对于停水停电及其他服务通知应书面通知到位,并有签收记录
商铺经营行为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和生活
商铺手续齐全,并有登记管理。商铺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从业人员基本资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相关管理协议等
空置房管理:
物业管理处建立住宅与商铺空置房清单,并每月进行巡查与更新,对空置房每半月进行一次保洁,确保空置房内的门、窗、玻璃、栏杆、配电箱清洁无尘、房内无蜘蛛网,空置房内设施设备完好,每月空置房抄水电气表读数
第20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为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规范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程序,确保对员工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三、绩效考评旨在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和效果进行考评,同行政奖罚配套实施。
四、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各工作岗位标准作业规程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应的绩效考评细则。
五、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全体员工。
第二节 考评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绩效考评监控与结果的审批。
二、服务中心经理负责部门主管员工月检、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审核。
三、部门主管和品质管理员负责部门员工日检、周检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行政人事部负责的与考评结果的统计。
第三节 考评体系:
一、操作层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由日检、周检、抽检构成。
二、非操作层员工的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构成。
三、服务中心经理绩效考评由月检、季检构成。
四、日检、周检、月检、抽检的考评过程相对独立,分数互不影响、制约。
第四节 考评方法:
一、日检:
(一)部门主管、品质管理员对操作层员工
(二)考评人员每天不定时对操作层员工的当天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记录在《部门工作日检记录本》和《员工绩效考评表》中,次月1日计算当月考评总分。
二、周检:
(一)部门主管和服务中心经理对操作层员工和部门主管。
(二)考评人员每周末前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记录在《部门工作周检记录本》和《员工绩效考评表》中,并于次月1日计算当月考评总分。
三、 月检:
(一)总经理对服务中心经理和部门主管,服务中心经理对部门主管;
(二)考评人员每月末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记录在《部门工作月检记录本》和《员工绩效考评表》中。
(三)考评人员将当月考评结果于当月31日前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再交服务中心综合部统计抱总经理审批。
(四)每月考评分数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公布,员工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四、抽检:
(一)总经理、服务中心经理、主任助理对部门主管和员工。
(二)月不定期对某些部门的某些岗位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部门工作抽检记录本》和《员工绩效考评表》中,并于次月1日计算当月考评总分。
第五节 评分结构:
一、管理正(副)主任、主管级员工绩效考评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10分);
(二)管理效果(满分10分);
(三)培训质量(满分10分);
(四)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五)工作技能(满分10分);
(六)工作责任心(满分10分);
(七)处事公正性(满分10分);
(八)团结协作性(满分10分);
(九)执行公司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十)其他质量(10)。
二、 管理员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20分);
(二)管理效果(满分20分);
(三)工作技能(满分10分);
(四)工作责任心(满分10分);
(五)培训质量(满分10分);
(六)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七)执行公司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八)其他质量(满分10分)。
三、维修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20分);
(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执行质量(满分10分);
(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执行质量(满分10分);
(四)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 (满分10分);
(五)培训质量(满分10分);
(六)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七)工作技能(满分10分);
(八)执行公司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九)其他质量(满分10分);
四、护卫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40分);
(二)培训质量(满分10分);
(三)内务质量(满分10分);
(四)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五)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六)执行公司其他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七)其他质量(满分10分);
五、保洁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50分);
(二)培训质量(满分10分);
(三)工具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四)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五)执行公司其他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六)其他质量(满分10分)。
六、绿化员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抽检分值构成如下: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满分50分);
(二)培训质量(满分10分);
(三)工具使用、维护、保养质量(满分10分);
(四)规范服务质量(满分10分);
(五)执行公司其他标准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六)其他质量(满分10分)。
第六节 扣分细则。
一、 扣分准则:
(一)岗位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当值工作时违反岗位标准作业规程。
(二)管理效果:非客观因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工作任务,或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
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工作效果达不到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
(三)培训质量: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对下属员工培训不到位。
(四)规范服务质量:当值工作时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仪容仪表或言行举止达不到要求的。
(五)工作技能:管理素质、工作技能较差。
(六)工作责任心:不履行工作职责、推卸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勇于公务、缺乏奉献精神。
(七)处事公正性:处事偏差、挟私报复、有失公正。
(八)团结协调性:不团结,协调配合不畅。
(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规程执行质量:当值工作时,违反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执行质量:当值工作时,违反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十一)工具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质量:不按规定使用、维护、保养工具设备,非自然损耗和特殊原因损坏。
(十二)内务质量:员工宿舍内务不符内务管理规定要求的。
(十三)执行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质量:违反公司其它标准作业规程工作。
(十四)其它质量:不能按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二、扣分标准:
(一)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考评项目1-2分或1-5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或6-10分;引起不良后果的扣减6-10分或10-20分,扣完为止。
(二)对员工岗位工作质量、管理效果、规范服务质量、其它相关标准作业规程执行质量进行考评,发现违规现象(行为)时,除应在上述对应考评项目内进行扣分外,还应同时分析造成违规的主观原因,如属因培训不到位、不合格造成的,应同时在培训栏目内扣分;如属自身工作技能低、素质差造成的,应同时在工作技能栏目内扣分;如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应同时在工作责任心栏目内扣分;如属处事不公正造成的,应同时在处事公正栏目内扣分;如属团结配合不畅造成的,应同时在团结协调性栏目内扣分,扣分标准同上。
(三)考评时发现违规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考评项目,则应同时在对应的考评项目中同时扣分,直至扣完对应栏目分为止。
(四)其他质量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
(五)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第七节 考评分数统计
一、每月评总分:
(一)操作层员工每月总分=100分-(∑日检扣分+∑周检扣分+∑抽检扣分)+加分 ;
(二)部门主管级员工每月总分=100-(∑周检扣分数十∑月检扣分十∑抽检扣分)+ 加分;
(三)服务中心经理每月总分=100分-∑月检扣分
二、(半)年度考评总分:
员工(半)年度考评分=∑每月考评分/∑月份
第八节 考评奖罚:
一、月度考评奖罚:
(一)月绩效考核工资:综合部根据《部门月考评分数统计表》,依据以下公式计算月绩效工资:
员工月绩效考核工资=月绩效考核工资总额_(每月考评总分/100)
(二)月绩效考核处罚:符合《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应处罚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同时执行相关处罚。
(三)月绩效考核奖励
1、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符合《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应受嘉奖的,给予相应奖励,并可同时视情况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
二、年度考评奖罚:
(一)年终奖金:员工的年终奖金=年终奖金基数_(员工年度考评分/100)
(二)年度考核处罚:符合《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有关条款的,同时执行相关处罚。
(三)年度考核奖励:
1、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符合《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有关条款的,可授予相应奖励。
第九条考评纪律:
一、考评人员在考评时,应独立检查、判断、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评分,只能在复核时与考评人员商讨,意见不统一时,需在备注栏中说明。
二、考评人员必须依照考评标准进行评分,严禁随意评分。
三、考评中如发现考评项目有漏项或表述不清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由综合管理部及时进行补充,考评人员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
四、考评中不得循私舞弊,否则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在考评人员次月的考评项目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