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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公司保密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38

k公司保密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个健全的公司制度体系,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

1. 分析公司的业务模式,识别关键流程,将这些流程规范化,形成基础制度。

2. 设立各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内部运作规则,确保每个部门都清楚自己的角色和期望。

3. 制定员工行为准则,强调职业道德,确保团队行为的一致性和合规性。

体系框架

应包含以下部分:1) 总则,概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2)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能和权限;3) 业务流程,详细描述各项业务的操作步骤;4)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等政策;5) 法律法规遵从,确保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6) 应急处理,设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运营的指南,更是维护秩序、提升效率的关键。

1. 它为员工提供了清晰的行为预期,减少误解和冲突。

2. 制度的执行强化了公司的文化,塑造了专业的工作环境。

3. 制度有助于规避风险,确保公司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运行。

4. 它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

制度格式

公司制度的书写格式需严谨规范:

1. 标题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

2. 正文采用条款形式,每条制度独立,便于理解和执行。

3. 使用专业术语,但要避免过于复杂,保证员工理解。

4. 描述清晰,避免模糊不清或双重解读的表述。

5. 结尾附上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方便追踪和更新。

以上各点旨在建立一套实用、有效且易于理解的公司制度,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确保所有成员都明白其职责和期望,共同为公司的成功贡献力量。

k公司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k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第2篇 g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3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4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证销售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置业顾问的保密意识,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的置业顾问、销售主管、销售秘书、销售经理及有关知情人员应遵守该制度。

第三条、应当保密的资料为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客户资料及相关档案外泄。

第四条、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营销计划、广告计划、销售收入及费用组合;公司新项目未向社会公开前的地段、面积、具体规划。

第五条、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为泄露、公司内部情况并被竞争对手利用,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致使公司形象受损和经济利益受损失的言论和书面材料。

第六条、客户资料属客户保密休息、客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财务状况、家庭人员及住址和销售部整理和总结客户资料。

第七条、相关档案为只能展示,不能被业主带走的价格表、空白合同、为销售准备的各种证书和不能展示的资料如销售内部楼盘表、楼盘加价系数等。为促销而做宣传品则不包括在其中。

第八条、置业顾问不得将销售内部资料带回家,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查阅销售部计算机内部资料。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部经理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销售大厅交款室。若有事需经销售部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作记录方可查阅和取走有关资料。

第九条、凡有关人员因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应主动、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条、凡有关人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有关知情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有关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一条、凡过失泄露秘密并于事后积极弥补消除影响,给予责任人扣除基本工资的一半并通报批评的处罚,对直接上级给予相同金额的处罚。

第十二条、凡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档案资料、不利于公司尊严材料的言论和书面材料者于事后能够向直接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和积极改正错误,给予扣除两个月全部基工资和取消一个月提成并书面通报批评,扣除全部年终奖金。

第十三条、若故意泄露有关秘密者,事后消极对待出现的后果,不能积极主动报告有关情况且态度恶劣,给予开除处分,触犯法律者,公司将依法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对直接上级或降级使用或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第十四条、凡对有关泄露秘密者主动揭发和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消除影响者,给予相应奖励。对一般泄露秘密进行揭发,给予基本工资一半以上的奖励并视本人意愿进行书面表扬。对重大泄露秘密者进行揭发并采取积极措施者,给予一倍当月工资奖励并提请总经理额外嘉奖并视本人意愿给予书面表扬。若知情不报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或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当月全部基本工资。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5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怎么写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十三)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专有技术;

4、 公司客户的资料;

5、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6、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文件、资料。

四、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6篇 营销中心地产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代理公司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开发商关于宜宾__山水绿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规划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纸制文档或电子文档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方案及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策略、销售计划、运营数据、费用预算、市场报告、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中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代理公司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开发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开发商,代理公司不得利用其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而进而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7、如发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开发商公司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自双方合作协议签定时开始,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代理公司是否继续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代理公司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开发商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考核扣款;

2、如果因为代理公司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开发商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开发商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全部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代理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开发商的产品(即房屋)销售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套产品(即房屋)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开发商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代理公司支付不低于开发商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0%作为损失赔偿额;

c、开发商因调查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开发商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代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第7篇 某装饰公司保密制度

装饰公司保密制度

第1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和义务。

第2条 保密纪律:

(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不该问的事,不要问;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二)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不得擅自携带涉密文件外出;

(三)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涉密文件;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以及邮局办理涉密事项;

(四)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公司损失;

(五)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3条 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总经理家庭住址、亲人情况、行踪去向和电话号码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电话号码;

(四)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五)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六)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七)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八)公司《内部通启》和总经理涉及公司经营方针决策的重要讲话;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4条 对外交往保密:

(一)在对外交往中,需要提供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二)任何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反映,按总经理指示处理。

第5条 违反保密制度者,罚款100元/次;涉及违法行为的,由当事人负法律责任。

第8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格式怎样的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范例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公司全部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公司传真机应专管专用,传真文件收到加密封存送总经理批示后查阅,公司合同未经分管副总批准,不得查阅、复印。

第十一条 公司技术部门电脑应设置进入密码、重点文件设置进入密码、设置文件禁止复制程序。涉密计算机做到不上网、限制网络聊天,禁止安装摄像头。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办公电脑安装操作历史记录程序、技术文件禁止擅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对外联系业务,一律使用公司派发的手机号、邮箱、qq号及其他聊天工具。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将上述工具交回公司。公司员工离职后不得保留公司的任何电子信息及其他信息。如在家中电脑已保存的应在离职后3天内自行删除。

第十四条 严禁公司员工将公司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公司商业秘密从电脑上拷贝、带回家中。凡未经总经理书面批准,私自拷贝公司商业秘密,一律按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应定期确定商业秘密的内容,并应让知悉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s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 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 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 项 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 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 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 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5.16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3.5.17属于公司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执行;

3.5.18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3.5.19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第10篇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提纲)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第11篇 公司保密制度风险防范

公司的保密制度与风险防范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某某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电池公司保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 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 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主管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 公司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4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3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16篇 _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1.目的: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保密工作。

3.职责

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4.工作内容

每位员工入职时均应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承诺书。

公司内部的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发展动态、重要合同、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重要商业活动日期、重要客人来访、人事变动、工资福利等均属于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向外界和公司其他员工透露。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凡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带密级的文件和资料。

公司的机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的机密。

记载有公司机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严禁在办公桌上存放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与外来人员交谈或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员工在使用完电脑后,要及时关闭,避免遗失和泄露信息。

公司领导的办公室,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公司领导的文件柜、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

外来人员到公司联系业务,均应到会议室商谈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公司员工在与外单位人员进行业务交往中出具公司有关资料和信息,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凡发往本公司以外的传真,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才能发出。

公司员工如果违反公司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17篇 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铁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关于加强高速铁路技术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铁集成电〔2010〕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司和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并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置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委在上级保密委员会领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保密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委员由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办设在综合部,负责保密日常事务,保密办主任由综合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  公司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

第七条  公司保密委成员及保密办成员调整工作时,应经公司党组织批准,报上级保密组织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密级范围和定密规定

第八条  职责及任务:

(一)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考核和检查。

(二)依照国家保密法规,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依法管理各项具体保密工作,指导日常定密工作。

(三)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保密工作,就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情况,定期向上级保密委员会作以汇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和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五)审查涉密岗位人员;负责对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必要的防范和补救措施。

第九条  密级:

(一)保密资料按国家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损害。

(二)公司保密委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  定密:

(一)公司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按照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结合公司实际,对涉密内容规定如下:

1.绝密级:涉及绝密级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2.机密级:涉及机密级事项的党政组织下发的文、电及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

3.秘密级:接待国外代表团(组)来项目参观、访问、交流的请示及重要谈话记录;涉及秘密级事项的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内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计划和任免决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涉及国家高新技术的铁路工程项目的研究涉及资料;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铁路科研成果、技术诀窍和工艺;与国(境)外合作交往等经济活动的内部方案、策略、报价、标底及统一对外措施;铁路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等招投标项目中的涉密内容;铁路枢纽、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的图纸、资料;铁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代码;涉及秘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涉及中心桩黄海高程、gps座标等有关地理信息资料;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有关事项。

(二)不能标明密级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新增、临时产生的秘密事项由发生部门与公司保密办联系,共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接触范围人员,并书面记录在案。

(三)铁路工程建设中需要确定的计划、设计、施工有关保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办确定密级。

(四)涉密计算机应按其涉及范围、内容中最高密级确定密级。

(五)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不明确属于何种密级的事项,归口公司保密办请示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后确定。

(六)对需要变更、解除密级或继续保密的,保密办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接触秘密事项的人员或部门的范围,由公司保密委限定。

第十二条  复制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并需经过保密办主任批准,并有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得私自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应严格按《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委保字〔2001〕1号)执行。

第十五条  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六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计算机内部网和外部网的物理隔断,严禁涉密内容在内部专网及互联网录入和传输。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储存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领导。网络的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指导由公司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网络的保密建设和管理由保密办负责。

第十八条  凡超过保修期限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应送国家保密部门指定单位维修。在保修期内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先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后方可送保修单位维修。

涉密计算机降低密级,不作为涉密机使用及拟报废时都必须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

第十九条  涉及保密废纸、电子载体和影音、影像保密资料的回收销毁范围:

(一)按照规定清理回收需销毁的保密文件、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二)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

(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有涉密内容或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已过期或作废的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内容。

第二十条  确定属于保密的要害部门、部位应采取保密措施,除经批准外,不得擅自入内。

第二十一条  科学技术保密制度:

(一)要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技术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员的科技保密意识。

(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考察、学习,不得携带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书刊、样品和录像制品。

(三)在同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进行交流与通讯中,不得泄露工程建设科技秘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工艺、技术诀窍、资料等。

(四)科技成果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宣传报道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内容。

第二十二条  纪检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未公开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对不宜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决策,对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等,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对公司或上级纪检组织查处一般以上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收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尚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对违纪案件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等,要严格管理,控制知悉范围。

(三)纪检监察内部的各种会议记录及相关调查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

(四)在案件检查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案件材料要专人保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案件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对属于国家秘密和企业工作秘密的资料,要及时办理定密手续,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 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严格按照***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对外、对内宣传口径及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资料、数字,以及企业内部的秘密事项,未经上级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宣传和报道。

(二)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只允许在内部讨论和宣传的内容,不得公开向外宣传;对违反宣传保密纪律,造成泄密者,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统战工作中民主党派情况、“三胞”状况,要按上级保密规定执行,并做好统战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劳资工作保密制度:

对公司有关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奖惩等方面的事项,在方案尚未出台公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遵守保密纪律。

(二)凡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及统计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时限。

(三)科技档案只借阅副本,原本和独份档案资料,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允许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归还。

(四)销毁档案履行审批手续,派人监销,严禁按废纸出售。

第二十六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迅速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程度、泄密的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上报上一级保密组织。

第二十七条  对于提供给境外公司咨询机构的资料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五章  领导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保障各类秘密安全,负起管辖范围内保密工作,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确保自身和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二十九条  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公司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章  检查和惩处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干部职工应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进行的保密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保密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  保密委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18篇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制度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规章制度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由泄密动机,公司将给予违犯者500元的经济处罚.

1、将股东会或高层会的会议内容随便放在其它部门,或故意让他人查看的.

2、口无遮拦与员工或代理商交流不该交流的话语,投诉一经落实的.

3、随便发牢骚的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电脑或电脑聊天中非业务谈及公司内容.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泄密,公司将给予违犯者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直接将公司资料交予同行参考的.

2、在市场上散发不利于公司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外方提供公司的员工资料的.

4、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透露发货量和销售额的.

5、向他人提供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的.

6、向他人提供产品核心资料的.

第19篇 某品牌服装公司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品牌服装公司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做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员负责保密,设置密码。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服装款式的开发、生产、展示、保存、处理,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行为表现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 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20篇 某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k公司保密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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