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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范文5(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92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5

体系如何搭建

在构建公司的保密制度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制度的目标。我们要设定一套系统性的流程,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这包括但不限于划分信息等级,确定谁可以接触何种信息,以及设定严格的访问权限。我们需要设立一个清晰的审批机制,以确保信息的正确使用和分享。

体系框架

保密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1) 制度声明,明确保密的重要性;(2) 信息分类和访问控制,定义各类信息的保密级别;(3) 员工职责,规定员工在保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4) 泄密处理程序,详细说明违规行为的后果及处理方式;(5) 培训和教育,定期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保密意识。

重要性和意义

保密制度不仅保护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维护企业声誉和法律合规性的必要手段。它有助于防止内部信息的滥用,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忠诚度。有效的保密制度能够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优势。

制度格式

制度的编写应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使用行业通用的语言,避免复杂的行话。每个条款应具体、明确,易于理解和执行。例如,"所有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归还所有含有公司敏感信息的物理和电子文档",这样的表述既清晰又直接。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

请注意,制度的执行同样重要,管理层需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我们的保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5范文

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5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五)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2篇 _公司保密制度-2

某公司保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 。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 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 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3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2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2

一、 保密范围:

1、公司重要的文档性资料及公司高层签发的相关文件。

2、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及对策、各种技术方案,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公司开发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等。

3、销售方案、业绩;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掌握的员工内部档案和员工个人资料。

4、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和公司现金流量。

5、公司掌握的客户资料,其中客户的身份、住址、联络方式、职业、公司情况、私人及商务行程安排以及个人习惯等。

6、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纪要。

7、标有保密、绝密的各种报告、文件、请示等。

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图纸、档案等。

9、在公司规定的保密层次、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决策、档案等;

10、在公司规定的保密时限内的各种文件、资料、决策等;

11、公司总经理明示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原则:

1. 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借阅需按规定程序,及时归还。所有在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等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对外泄露。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本公司秘密事项;

2. 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策划方案,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未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意见文章、信函、报告、请示、谈话等。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和客户的秘密;

4. 对外联系工作、签定合同、谈判、参加各种会议及外事活动,均要取得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授权以外涉及机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

5. 公司各级别员工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得将文件、图纸、资料、档案等携带回家。下班前必须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任意摆放在桌面。

6.所有保密范围内的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废弃文稿等的销毁,必须事先予以检查并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7.注意电脑密码保密,并对网络、系统、应用程序、软件设置不同的密码。 尽量不使用名字作密码,尽量使用至少6位字符并带有1位数字作密码。每三个月用户须更改密码。不可将电脑借给他人使用

三、脱密期

1、公司依员工工作性质,可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设立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脱密期,并于《劳动合同》中给予约定

2、员工岗位变动,脱密期相应作出调整,《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应与变更

3、员工辞职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履行并告知义务,并应保证从员工自申请离职之日起到正式离职之日符合脱密期规定,否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作出相应补偿。

四、泄密责任:

1、发生泄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公司将根据泄密情节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依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并有权要求员工作出经济赔偿

2、员工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将具有保密效力的文件资料带走,如在新的公司,新的职位上使用,而使我公司受到名誉、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第4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某某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第6篇 某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1.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移动硬盘为绝密级;

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行政人事及财务人员移动硬盘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铁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制度》、《关于加强高速铁路技术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铁集成电〔2010〕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秘密、便利工作”的指导思想。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修订的程序依照《保密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司和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并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置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保密委在上级保密委员会领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保密办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保密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委员由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办设在综合部,负责保密日常事务,保密办主任由综合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  公司应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检查落实保密措施,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查。

第七条  公司保密委成员及保密办成员调整工作时,应经公司党组织批准,报上级保密组织备案。

第三章  工作职责、密级范围和定密规定

第八条  职责及任务:

(一)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考核和检查。

(二)依照国家保密法规,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依法管理各项具体保密工作,指导日常定密工作。

(三)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保密工作,就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情况,定期向上级保密委员会作以汇报,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和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五)审查涉密岗位人员;负责对失泄密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落实必要的防范和补救措施。

第九条  密级:

(一)保密资料按国家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单位的利益遭受损害。

(二)公司保密委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  定密:

(一)公司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按照规定确定并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结合公司实际,对涉密内容规定如下:

1.绝密级:涉及绝密级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

2.机密级:涉及机密级事项的党政组织下发的文、电及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

3.秘密级:接待国外代表团(组)来项目参观、访问、交流的请示及重要谈话记录;涉及秘密级事项的领导讲话、信息专报、会议记录和报表;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涉密内容和尚未公布的干部录用计划和任免决定;尚未公布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公布的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涉及国家高新技术的铁路工程项目的研究涉及资料;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铁路科研成果、技术诀窍和工艺;与国(境)外合作交往等经济活动的内部方案、策略、报价、标底及统一对外措施;铁路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等招投标项目中的涉密内容;铁路枢纽、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的图纸、资料;铁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代码;涉及秘密级事项的计算机存储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涉及中心桩黄海高程、gps座标等有关地理信息资料;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有关事项。

(二)不能标明密级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新增、临时产生的秘密事项由发生部门与公司保密办联系,共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接触范围人员,并书面记录在案。

(三)铁路工程建设中需要确定的计划、设计、施工有关保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办确定密级。

(四)涉密计算机应按其涉及范围、内容中最高密级确定密级。

(五)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不明确属于何种密级的事项,归口公司保密办请示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后确定。

(六)对需要变更、解除密级或继续保密的,保密办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办理。

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接触秘密事项的人员或部门的范围,由公司保密委限定。

第十二条  复制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并需经过保密办主任批准,并有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得私自携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应严格按《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委保字〔2001〕1号)执行。

第十五条  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保密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六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计算机内部网和外部网的物理隔断,严禁涉密内容在内部专网及互联网录入和传输。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严禁储存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领导。网络的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和指导由公司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网络的保密建设和管理由保密办负责。

第十八条  凡超过保修期限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应送国家保密部门指定单位维修。在保修期内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先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后方可送保修单位维修。

涉密计算机降低密级,不作为涉密机使用及拟报废时都必须将硬盘送指定单位消磁。

第十九条  涉及保密废纸、电子载体和影音、影像保密资料的回收销毁范围:

(一)按照规定清理回收需销毁的保密文件、文书档案、财会档案和各种专业档案。

(二)各种已作废的内部刊物、资料、图纸、报表、证件和保密笔记本等。

(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有涉密内容或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已过期或作废的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内容。

第二十条  确定属于保密的要害部门、部位应采取保密措施,除经批准外,不得擅自入内。

第二十一条  科学技术保密制度:

(一)要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技术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全员的科技保密意识。

(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考察、学习,不得携带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书刊、样品和录像制品。

(三)在同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进行交流与通讯中,不得泄露工程建设科技秘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工艺、技术诀窍、资料等。

(四)科技成果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宣传报道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内容。

第二十二条  纪检工作保密制度:

(一)对未公开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对不宜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决策,对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等,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对公司或上级纪检组织查处一般以上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收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尚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对违纪案件的检举、控告材料和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等,要严格管理,控制知悉范围。

(三)纪检监察内部的各种会议记录及相关调查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

(四)在案件检查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案情。案件材料要专人保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案件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对属于国家秘密和企业工作秘密的资料,要及时办理定密手续,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 宣传工作保密制度:

(一)严格按照***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对外、对内宣传口径及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资料、数字,以及企业内部的秘密事项,未经上级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宣传和报道。

(二)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只允许在内部讨论和宣传的内容,不得公开向外宣传;对违反宣传保密纪律,造成泄密者,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统战工作中民主党派情况、“三胞”状况,要按上级保密规定执行,并做好统战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劳资工作保密制度:

对公司有关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奖惩等方面的事项,在方案尚未出台公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遵守保密纪律。

(二)凡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及统计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时限。

(三)科技档案只借阅副本,原本和独份档案资料,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允许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归还。

(四)销毁档案履行审批手续,派人监销,严禁按废纸出售。

第二十六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迅速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查明被泄露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程度、泄密的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上报上一级保密组织。

第二十七条  对于提供给境外公司咨询机构的资料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五章  领导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保障各类秘密安全,负起管辖范围内保密工作,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确保自身和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二十九条  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公司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章  检查和惩处工作

第三十条  公司干部职工应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进行的保密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检查发现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保密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  保密委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泄密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和权利,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是指对公司秘密加以保护,使之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外泄的行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制度、措施的具体检查与落实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均负有保密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会议、各类专题会议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及其会议记录、纪要;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及经营决策;

(三)不宜公开的公司行政文件、档案,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各种内部程序文件、规章制度等;

(四)公司内部各类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帐册、凭证等;

(五)项目产品策划书、可行性报告、成本核算书、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景观设计方案、图纸等;

(六)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等;

(七)公司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密码、网站管理程序密码、计算机程序文件、计算机终端、微机输入的秘密内容等;

(八)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员工薪酬资料等;

(九)其他尚未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和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内容的密级应依据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对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应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中:

(一)绝密级为: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如:集团公司莆事会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决策方案,网站管理维护程序密码、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调价信息等。

(二)机密级为:公司的财务、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计算机程序文件和密码以及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

(三)秘密级为: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薪酬资料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

第七条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均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保密期限。

第八条 保密范围内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主办部门拟定,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 在秘密文件资料制作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编制报表或设计技术图纸的场所会客;

(二)对于作废的草稿应及时作碎纸处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资料要明密分开,秘密文件资料专机处理,设置加密口令,严格按规定份数印制,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条在查阅、复制、收发、传递和保管秘密文件资料时,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阅、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卜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凡查阅、复制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二)综合管理部文书收发人员在对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中,应作登记,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传阅范围;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绝密文件不得通过计算机传输。

(三)密级文件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单独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门保管的过期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理,应在每年3月份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须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时,主办部门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

(二)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印制涉密的会议书面材料时应编号,发放时应登记,如属会议讨论稿,应在会后收回;

(四)会议开始时,应宣布会议保密纪律;

(五)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在与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在无加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上传递秘密信息,不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一旦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公司员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作出处理,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文件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控制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可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保密管理工作会议,了解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改进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长假日前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范例

科技公司保密制度范例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公司全部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公司传真机应专管专用,传真文件收到加密封存送总经理批示后查阅,公司合同未经分管副总批准,不得查阅、复印。

第十一条 公司技术部门电脑应设置进入密码、重点文件设置进入密码、设置文件禁止复制程序。涉密计算机做到不上网、限制网络聊天,禁止安装摄像头。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办公电脑安装操作历史记录程序、技术文件禁止擅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对外联系业务,一律使用公司派发的手机号、邮箱、qq号及其他聊天工具。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将上述工具交回公司。公司员工离职后不得保留公司的任何电子信息及其他信息。如在家中电脑已保存的应在离职后3天内自行删除。

第十四条 严禁公司员工将公司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公司商业秘密从电脑上拷贝、带回家中。凡未经总经理书面批准,私自拷贝公司商业秘密,一律按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应定期确定商业秘密的内容,并应让知悉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公司保密制度12

公司保密制度(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定特定的程序确定。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辅助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第八条 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得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九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中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表明密级,

第十一条 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结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第十三条 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部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执行。

第十四条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操作员负责保密。

第十五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有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六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设计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文本。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出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二十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部办公室,总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时,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是公司秘密被不应知道者知悉的。

2、是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2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13篇 营销中心地产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代理公司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开发商关于宜宾__山水绿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规划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纸制文档或电子文档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方案及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策略、销售计划、运营数据、费用预算、市场报告、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中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代理公司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开发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开发商,代理公司不得利用其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而进而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7、如发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开发商公司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自双方合作协议签定时开始,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代理公司是否继续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代理公司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开发商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考核扣款;

2、如果因为代理公司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开发商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开发商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全部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代理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开发商的产品(即房屋)销售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套产品(即房屋)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开发商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代理公司支付不低于开发商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0%作为损失赔偿额;

c、开发商因调查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开发商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代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第14篇 s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有很多的公司,在员工的工资方面的管理都有保密制度,这在公司的工资管理中相当重要,如何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工资保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公司为加强对员工工资保密行为管理,确保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使公司薪资资料不外泄,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工资保密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职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企管部反映,由企管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2、部长及部长级别以下职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部长、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工资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企管部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时,必须由指定的薪酬专管员亲自送达财务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由财务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职工薪酬明细,录入每位职工的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必须直接发给个人。职工须亲自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4)领取工资时除财务发放工资人员及领取工资职工外其他职工不得在场;

5)职工个人如对发放薪资存在疑问,请及时与企管部联系。

三、工资保密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

1、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值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2)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3)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2、企管部

1)企管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它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企管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四、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现场秩序由财务人员和所在部门主管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如有人违反现场纪律,(例:工资发放时有其他非当事领取工资职工在场,财务人员或所在部门主管未制止或采取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100-5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100-500元。

3、企管部相关人员和财务部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保密责任

1、薪酬专管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2、公司企管部薪酬编制人员及财务部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3、企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严禁公司任何职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六、本工资保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5篇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2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二)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所有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㈥、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㈦、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纸或各类文件.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长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第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过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㈠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㈢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追责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㈠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㈢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第十二条文件和资料保密

①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②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

③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领导批准。

④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⑤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董事长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⑥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⑦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6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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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 公司保密制度-8

公司保密制度8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18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9篇 公司保密制度4

公司保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定特定的程序确定。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辅助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第八条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得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九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中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表明密级,

第十一条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结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第十三条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部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执行。

第十四条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操作员负责保密。

第十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有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设计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文本。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出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二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部办公室,总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时,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是公司秘密被不应知道者知悉的。

2、是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20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范本-5

房地产开发公司保密制度范本5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决策的知情权范围,维护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合经营环境,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与持续发展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1、项目来源信息,2、项目开发、实施进度及其结果的信息,3、项目销售服务信息,4、项目客户信息,5、管理经营的运行及决策信息,6、财务的管理,7、人力资源的管理,8、与其它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信息,9、任何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

第三条管理权限: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权部门,公司副总及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关于文件,资料及档案的保密要求规定:

1、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携带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进行出游、参观、访友等私人活动,若因参加工作或其它活动而必须携带时要妥善保管,并在带回公司后及时放回原存放处。

2、需要销毁保密性文件时,要由公司指派专人监督,并一律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作废保留的保密文件、资料、档案加盖作废章后统一保管。

3、凡属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的借阅、传阅、复印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由专人妥善登记保管。

4、凡属保密性的文件、资料、档案均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递,不得私自将保密性文件、资料拷贝。

第五条关于经营管理决策的保密规定:

1、对任何会议、活动、访谈或其它场合所形成的经营管理决策均应予以保密,需传达时经领导批示后再行传达。

2、公司任何员工均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未在公司范围内公开传达的经营管理决策,更不得在电话中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决策。

3、不得将会议、活动、访谈记录随意放置,应置于有利保密的地点妥善保管。

4、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或无意的泄露公司机密,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脑操作人员在打印、复印文件、资料时,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流露他人。

6、财务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账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财务秘密泄露他人。

7、员工的薪金、奖金、应予以保密,公司禁止员工自相打听他人的工资待遇,以免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障碍。

8、工程部人员应注意图纸、技术资料的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设计图纸意图泄露他人。工程监理人员在接待来访的客人谈话中应由保密意识,在合同签订进度审核,预防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标底告诉对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机密。

9、公司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权利保守公司机密,发现他人泄露机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保护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公司机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力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的工程课目。

4、招标、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公司领导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第七条保密措施

1、各部门都应明确一名员工负责保密工作,并令专人负责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传递过程中的受理、控制。

3、属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阅、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4、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解除。接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保密人员调动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保密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必须要严守保密规定,谨防造成泄密现象。

7、逢重要节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节后应检查落实情况。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5(20篇范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五)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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