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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7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建筑二公司的安全例会制度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确保每次会议能有效传达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预防潜在风险。制度应涵盖会议的频率(如每周一次)、参会人员(包括管理层、项目组及安全员)、会议议程(如安全检查报告、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决策流程。

体系框架

该制度的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安全例会的组织架构,定义主持人和记录人职责;2) 会议流程,包括议题提出、讨论、决策和跟进步骤;3) 信息记录与存档,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4) 制度的评估与修订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例会制度对于建筑二公司至关重要,它强化了全员的安全意识,提供了问题解决的平台,也促进了管理透明度。通过定期交流,我们能及时发现工地上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清晰、易读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标题明确指出是“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正文详细阐述各项规定,附件则可能包括会议记录模板、安全检查清单等实用工具。语言表述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在构建和执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与效果。只有当制度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推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1、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1)qhse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qhse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及决定,总结安排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周一安全活动。项目部、作业队开展周一安全活动,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生产特点检查班组岗位安全自查活动情况,总结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每天施工作业前,都要对职工开展安全讲话。基建工程供方应参与作业队或项目部的全部安全活动。

(3)班组安全讲话。班组长要利用班前分工时间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总结班组安全工作,并针对当日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依照法规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员工开展岗位自查活动。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2)听取本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与措施。

(3)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的方式方法、内容及要求。

(4)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参加人选、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

(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研究事故的处理决议,并及时结案。

3、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2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向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艺关键过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等,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部门保留交底记录。

(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各作业队队长(包括分包单位)做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保留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安全员、技术人员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

(4)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要纹理清晰,叙述要简略、明了,说明作业部位的技术要求,根据要求提出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应遵循的安全事项,要让每个作业人员都心中有数。

3、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隐含的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工程概况、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被交底人交底清楚。

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按固定样式填写,所有填写项目必须齐全,不能漏项,经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第3篇 建筑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许可进入工地。

3、外运材料必须要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4、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第4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等。

2、新购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违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要立即组织整改。

6、做好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

第5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昼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6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7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开工验收及作业许可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队伍(包括分包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队伍。

3、许可证程序的要求:

a、基本要求

(1)申请许可证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对该现场安全上的要求;

(2)申请许可证的人要承担许可证上所规定的责任;

(3)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确认为安全的地方工作;

(4)严禁从事许可证中没有确定的工作;

(5)接受许可证的人要负责保证安全预防工作,只能在许可作业区域内、在规定时间和许可工作内容的范围内工作。

b、关键要素

(1)计划:清楚划定要做的工作,以取得他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

(2)交流:给完成任务的人及可能接受到波及或影响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3)防范:确定和执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系统和设备;

(4)控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5)完成:在确保所需工作程序已经全部完成、工作场地保证安全后,清理场地。

c、隐患管理程序

(1)识别:对于每一项作业,识别其所有显见和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2)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隐患、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

(3)控制:对每一项隐患都应制定防范措施进行监控,使之降低到合理、实际,尽可能低的可接受程度。

4、许可证的范围

凡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均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进行以上作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之前均应办理作业许可票,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专人监护。

5、许可证的申请与签发

首先,由希望承担此项工程的人员提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交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由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织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写明验收意见,再确定符合安全满意否。

其次,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施工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每天罚款200元,直至办理手续完毕为止,对迟迟不办理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清场。

具体要求:

(1)所有施工队里的操作手即设备操作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操作原件登记备案;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安全无事故,特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每个施工队、每台设备(钻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抵押1000元。如施工过程无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待工程完毕后抵押金全部退还;

(3)承包队伍应根据所承揽的施工性质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写出危害识别、危险点源及安全质量保证书。

第8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范围: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

考核时间:年末对当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司hse管理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考核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考核的内容用事实反映考核情况,将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并在考核表上用“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注明考核结果。

第9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订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是指在作业面落差2m及以上的作业。

2、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经过相应培训;

(2)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禁止酒后、疲劳和生病期间从事高空作业。

3、对基层单位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压、视力、听力、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能等。血压、视力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听觉、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每3年至少检查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3)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确保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包括护栏、护罩、梯子、高空逃生器、安全网、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国家或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4)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防护装置及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且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5、作业要求:

(1)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明确作业监护人员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联系方法。

(2)多个单位共同作业时,作业现场由总承包单位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参与作业的每个岗位人员应对 本单位高空作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发现过度疲劳、情绪异常或饮酒、生病人员,不得安排登高作业。

(5)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大雪等恶略气候时,禁止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禁止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两个以上人员在同一梯子上同时攀爬或作业;

(3)沿梯子扶手下滑,在作业面奔跑、跳跃、打斗嬉戏或在易滚动、圆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靠扶手或护栏;

(5)将无关物品带上高空作业面;

(6)擅自拆除扶手、围板、护网、盖板等防坠落设施。

7、夜间作业时,应对现场照明装置及照明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应立即整改。

8、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对各个层面作业进行统一指挥,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控并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危险。

9、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2、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3、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相。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6、得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7、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有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8、事故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9、项目部应在每月5日前,每年1月5日前将上月(年)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年)报表》报送公司安全部门。

10、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篇 建筑二公司协商交流沟通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协商、交流与沟通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hse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重大健康安全危害、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

3、协商、交流与沟通分为内部、外部协商、交流与沟通。内部是指项目部与公司、各分公司之间的协商、交流与沟通;外部是指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以及相关方的协商、交流与沟通。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在hse信息交流方面的职责

(1)质检部、安全部职责

质检部、安全部是工程项目内hse体系的管理和执行,负责与安全、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收集与质量、环境有关的信息,并传递到项目或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部门及作业对与项目部最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工作,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2)道路部、结构部职责

道路部、结构部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有关过程的沟通管理及供方信息的收集,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3)其它有关部门职责

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室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5、hse信息交流途径与方式

(1)协商与沟通途径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室、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处理有关的内外信息,并以信息报表的行式传递到相关部室处理。

(2)沟通方式

a、可采取通知、通告、简报、文件传阅、内部简报、会议等形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多采用会议、通知和内部简报形式。

b、公司党群工作部可定期组织员工及其代表针队员工所关心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送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14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队)每日自检,交接检。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2、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15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教育培训分领导层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及监督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安全活动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

(3)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中安全培训费列支,专款专用。

5、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并且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安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3)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或班组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换季安全教育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a、凡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申报,经公司安全、劳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外送相关部门培训取证。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在规定有效期前,参加相关部门的复审培训。

c、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按无证违章操作严肃处理,出现后果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

(5)新进场员工实行“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其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a)项目部施工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b)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d)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e)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f)明确生产任务,各种设备的特点、危险点源分布情况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b、班组长组织其进行安全教育:

(a)班组作业特点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d)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6)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日程,经常、及时、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安全标语及安全标志等。

6、项目部两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经验丰富人员讲解。

7、脱离操作岗位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调换工种或调动工作岗位的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产前主管部门编制出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9、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员工进行纠正违章教育,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

10、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在开工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组织,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分包队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并保存教育培训记录备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第16篇 建筑二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17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牌是施工现场在危险地点和部位挂设的警示标志牌,安全标志牌应醒目,制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现场悬挂标志牌应根据施工部位配备,必须保证警示的内容与可能发生的危险相符。

3、安全标志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登记,并附有标志牌设置位置图表或设置明细。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拆掉或毁坏,对毁坏标志牌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及时恢复或更换。

5、工程竣工后要将安全标志牌收回,妥善保管好。

第18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营地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营地管理制度

1、项目营地应进行封闭管理,设立值班人员,禁止闲散人员进入。

2、营地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设施,集中回收处理。营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3、营地污水排放,应设污水处理池,项目结束后,把污水池填平,恢复地貌。

4、营地厕所,要选择适定位置,要全封闭,并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卫生清洁,消灭蚊蝇,避免由于地表水冲刷对下游水体造成污染及疾病的传播。

5、营地要建立消防及防雷避电设施,包括消防给水类、移动式灭火器材、防雷避电设施,要定期检查。

6、使用燃煤作燃料做饭、取暖时,要做好通风,防治煤气中毒。

7、营地生活区用电要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导线敷设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电工施工,不私搭乱接,配电使用漏电保安器,不超负荷用电。

8、要绘制营地电气线路平面图,对各种电气线路和用电设施定期进行检查。配电箱有专人负责,附近不准有易燃物。

9、营地食堂要配备消毒柜、冷藏柜,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消毒。炊事员要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品采购要采购洁净、符合饮食标准、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食品存放要做到无污染、生熟食品分开,防止食物中毒。饮用水要达标。

10、宿舍做到整洁卫生,生活用具摆放整齐,通风良好。不准躺在床铺上吸烟,防止引起火灾。

11、宿舍不准私自留宿非本单位人员,不准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及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9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职工查体分为一般健康查体(包括女工专项查体)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查体两部分。

3、一般健康查体医疗机构为油田职工总医院和一级医院;职业健康查体医疗机构为油田职工总医院和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不得以一般健康查体代替职业健康查体。

4、人事部负责每年上半年制定员工健康查体计划,并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员工进行查体,保留查体结果。

5、查体周期:一般健康查体可每2年查一次,一线职工或技术骨干为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查体周期为一年一次。

6、查体项目

一般健康查体项目:一般项目(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检验(血常规、尿常规、生化、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心电图、b超、胸透)。

职业健康查体项目:依照卫生部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要求进行。

7、对于体检出现健康问题的员工,应及时通知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在“员工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以便跟踪监测。

8、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查体档案。

第20篇 建筑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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