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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如何搭建
在建筑二公司的项目管理中,制度的建立是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我们需构建一套全面而实用的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它应涵盖从项目启动到验收的全过程,明确各个阶段的职责、流程和标准。
体系框架
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项目启动阶段:定义项目目标,确定参与团队,明确各自的权责。
2. 施工准备:规定施工前的图纸审查、安全评估及物资准备等步骤。
3. 开工审批:设立严格的开工许可程序,包括所有必要的审批文件和安全检查。
4. 施工过程管理:设定定期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检查机制。
5. 验收标准与程序:详细列出验收条件,确保项目达到设计和质量要求。
6. 应急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重要性和意义
此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风险。通过明确的工作流程,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提升团队协作效率。严格的验收标准能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客户满意度。
制度格式
制度的编写应遵循清晰、简明的原则,使用专业术语,但避免过于复杂。条款应具体、可操作,避免模糊不清。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便于查找和执行。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
建筑二公司的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不仅是一套规则,更是我们实现高效、安全、高质量施工的保障。每位员工都应理解和遵守,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开工验收及作业许可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队伍(包括分包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队伍。
3、许可证程序的要求:
a、基本要求
(1)申请许可证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对该现场安全上的要求;
(2)申请许可证的人要承担许可证上所规定的责任;
(3)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确认为安全的地方工作;
(4)严禁从事许可证中没有确定的工作;
(5)接受许可证的人要负责保证安全预防工作,只能在许可作业区域内、在规定时间和许可工作内容的范围内工作。
b、关键要素
(1)计划:清楚划定要做的工作,以取得他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
(2)交流:给完成任务的人及可能接受到波及或影响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3)防范:确定和执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系统和设备;
(4)控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5)完成:在确保所需工作程序已经全部完成、工作场地保证安全后,清理场地。
c、隐患管理程序
(1)识别:对于每一项作业,识别其所有显见和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2)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隐患、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
(3)控制:对每一项隐患都应制定防范措施进行监控,使之降低到合理、实际,尽可能低的可接受程度。
4、许可证的范围
凡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均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进行以上作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之前均应办理作业许可票,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专人监护。
5、许可证的申请与签发
首先,由希望承担此项工程的人员提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交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由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织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写明验收意见,再确定符合安全满意否。
其次,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施工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每天罚款200元,直至办理手续完毕为止,对迟迟不办理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清场。
具体要求:
(1)所有施工队里的操作手即设备操作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操作原件登记备案;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安全无事故,特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每个施工队、每台设备(钻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抵押1000元。如施工过程无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待工程完毕后抵押金全部退还;
(3)承包队伍应根据所承揽的施工性质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写出危害识别、危险点源及安全质量保证书。
第2篇 建筑二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员工在进行该项目部工作之前需进行健康检查,经健康检查不适于本项目岗位工作者谢绝进入岗位,健康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劳资部负责办理。
2、项目员工个人卫生由所在的部门、作业队、班组管理,凡有碍项目部形象,有碍群体卫生者要先行劝戒,限时改正,如有故意不从者,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改正。
3、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所属卫生区域划分,并检查监督清扫整理情况,各单位分担的卫生区域,要始终保持清洁,利用班前班后清扫,确保区域达到无死角、无乱纸、塑料袋、碎砖、积水等。
4、严禁在洗澡间、宿舍区、办公区周围大小便,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
5、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命其清理干净,拒绝清理者加收20元,另派他人清理。
6、职工宿舍要保持卫生整洁,晾晒衣服被褥要规划整齐,个人要保持良好卫生。
第3篇 建筑二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按照公司年度hse工作要点及《hse指令书》,结合生产任务,制定hse管理目标,并逐级分解。
2、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项目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由项目部组织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3、项目部的责任目标考核以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hse指令书》为考核依据。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以项目部分解的目标为考核依据。
4、考核保留记录,填写相关表格,填写要真实、清楚。
第4篇 建筑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许可进入工地。
3、外运材料必须要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4、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第5篇 建筑二公司hse监视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监视与测量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监视与测量的范围
(1)环境监视:包括污染源外排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噪声等;
(2)特种设备监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3)安全装置监视:包括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计量器具等;
(4)健康监视:指员工健康查体、职业健康查体计划的实施情况。
3、监视与测量管理
(1)环境管理:年初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地方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监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保留监测记录。
(2)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台帐,年初制定特种设备检测计划,按检测周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并立即组织对其进行整改。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一般一年进行一次检验。
(3)安全装置管理: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应保证齐全完好,性能可靠,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计量器具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每台计量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4)健康管理:一般健康查体可每两年查一次,一线职工或技术骨干为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查体周期为一年一次,并建立员工健康、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第6篇 建筑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8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9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十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在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前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回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的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4.每周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活动日讲评,针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用“安全活动日讲评记录表”作好记录。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费用,以及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2、职责
(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报项目部hse委员会讨论。
(2)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3)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4)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纳入项目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
3、实施步骤
(1)每年8月份根据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本单位施工项目和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由单位负责人核准后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析,形成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报主管领导和hse委员会。
(3)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纳入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后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4)财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各项安全生产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计划、审批和使用。
(5)资金使用上要做到先安全资金支出后生产资金支出,只要安全方面所需资金,必须无条件满足,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决不能施工。
(6)单位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应给予保证,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正确使用。
(7)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公司财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交公司hse委员会审议。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车辆出行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行车手续。
2、机动车辆按时完成日常保养,定期维修、季度检验和机动车总检。
3、机动车辆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一日三检“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4、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的值班车证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对值班车辆进行官控,非值班车辆一律执行“三交一封”制度。
5、机动车驶出单程200km以上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办理长途车辆安全讲话单后方可出行。
6、机动车辆在进行大型物件吊装、拉运作业前,要对车质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交底讲话,不许车辆进行“三超”作业。
7、机动车辆停放应设有专项场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做到整齐统一。
8、责任单位负责每月对机动车辆的撤职、车况检查一次,对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按照修保计划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第13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订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14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15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坚持班前讲话,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班组以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对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记录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对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每日工作开展完毕后都要进行讲评,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利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做出次日的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16篇 建筑二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工业动火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17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18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向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艺关键过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等,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部门保留交底记录。
(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各作业队队长(包括分包单位)做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保留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安全员、技术人员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
(4)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要纹理清晰,叙述要简略、明了,说明作业部位的技术要求,根据要求提出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应遵循的安全事项,要让每个作业人员都心中有数。
3、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隐含的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工程概况、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被交底人交底清楚。
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按固定样式填写,所有填写项目必须齐全,不能漏项,经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第19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1、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1)qhse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qhse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及决定,总结安排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周一安全活动。项目部、作业队开展周一安全活动,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生产特点检查班组岗位安全自查活动情况,总结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每天施工作业前,都要对职工开展安全讲话。基建工程供方应参与作业队或项目部的全部安全活动。
(3)班组安全讲话。班组长要利用班前分工时间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总结班组安全工作,并针对当日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依照法规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员工开展岗位自查活动。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2)听取本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与措施。
(3)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的方式方法、内容及要求。
(4)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参加人选、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
(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研究事故的处理决议,并及时结案。
3、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20篇 建筑二公司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制度
建筑分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以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和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