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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48

公司用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制度体系构建是一个细致且系统的过程,首要任务是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1. 分析业务流程,确定每个部门的核心功能;2.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清晰的执行标准;

3. 设立监督机制,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改进。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的框架应包括基本准则、部门规则和具体操作手册三部分。

1. 基本准则涵盖公司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2. 部门规则定义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责任;

3. 具体操作手册则提供日常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参考指南。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组织运行的基石,也是保障公平公正的关键。

1. 它们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导,减少误解和冲突;2. 制度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运营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3. 通过制度,公司能有效规避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保持统一和清晰的格式,方便阅读和理解。

1. 标题应直接反映制度的主题;2. 内容应分为引言、主体和附录,引言阐述目的,主体详述规定,附录包含相关附件;

3. 每条规则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4. 使用专业术语时,需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应用。

在构建和执行公司制度的过程中,管理者需时刻关注其实际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度的制定也需体现人性化,兼顾效率与员工满意度,以此促进公司的和谐与进步。

公司用制度范文

第1篇 建设工程公司用工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用工制度

1、招工相关条例

1.1、每年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身体健康,且需有人推荐担保并按要求填写担保书,如有新职工在当年中发生违法乱纪等问题,则追究担保人的相应责任。

1.2、由于建筑行业工作的特殊性,本公司一律不招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及55周岁以上的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切后果自负。

1.3、职工报名时,每人均需交纳200元包车费,到工地后以项目部为单位结帐。

1.4、职工赴京时,均需自备二个月的生活费。

2、用工相关条例

2.1、职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后,方可进入工地。

2.2、职工正式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签订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经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纳入项目部编制。

2.3、原则上职工不得随意调动工地和调动工种,如有实际困难,可以用书面申请的方式逐级向上呈报。调动工地需由总部批准后备案;调动工种需经所在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如发现有私自调动者,则其所有工资以外的优惠待遇取消,并追究落实者责任。

2.4、中途新招职工,必须首先上报总部,由总部统一安排。凡是项目部私自安排者,年终分配所有工资以外的优惠待遇一律取消,并追究落实者责任。

3、工时奖分及劳保相关标准

3.1、职工工时一律执行公司《内部定额制度》(试行本),实行内部定额用工制度。

3.2、进入工地工作不满30天自行离开的,所做工时和其它一切待遇取消;未满100天者,无特殊情况,取消除其工资外的一切福利待遇,且需扣除其年初办证等开支和费用,不足者需追补。

3.3、每年定10个月计算奖分(具体时间由总部确定),奖分每月定为10分。每月经班组长同意后允许休息一天,不扣奖分;如果不休息,出满勤者加2个奖分。

3.4、每月无故停工1天,扣去2个奖分;每月无故停工2天,扣去4个奖分;停工3天,扣7个奖分;停工3天以上者,当月不再计取奖分;对于好逸恶劳者、消极怠工者,月出勤不满20天的,只要连续2个月一律辞退。

3.5、职工病假一天,少记1个奖分;按天计算,病假7天,少记7分;病假7天以上,当月不再记取奖分。

3.6、因气候等客观原因不能劳动或派停工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不扣奖分。

3.7、对于工伤者,属一般轻伤且时间较短者,受伤之日起15天内不扣奖分;属重伤且伤期在三个月以上者,45天内不扣奖分。特殊情况报总部讨论决定。

3.8、凡是年初晚到工地,或是中途来工地者,从参加劳动之日算起,当月按实际天数记取奖分,每3天记1个奖分,不足3天不记奖分。

3.9、中途有事回去者(征兵、丧事除外),一律按下列规定扣取奖分:

⑴、征兵规定:出勤工时不照顾,体检时间定10天,奖分照记,二次复查时间凭人武部证明,超过时间的奖分按旷工处理;征兵体检合格,从接到人武部入伍通知后一律不记出勤奖分。

⑵、丧事规定:出勤工时不照顾,奖分在规定时间内照记,丧配偶50天,丧父母、子女和过继伯父家的为15天,超过时间的奖分按旷工处理。

⑶、结婚:一律不照顾。

3.10、奖分奖励标准:奖分达到60-75分,每天按5元计算;奖分达到76-90分,每分按8元计算;达到91-110分,奖分按15元计算;达到111分以上的每分按20元计算。

3.11、因工伤不能继续劳动,征兵入伍以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工地者,达不到奖分标准,每个奖分按8元计算;因工程后期施工需要招工的,每个奖分按15元计算。

3.12、技术奖:凡是技术高,工作积极努力的职工,年终由项目部上报,经总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发放技术奖金。

3.13、回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擅自回家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奖分:

⑴、根据项目部施工情况,在抢工期间没有特殊情况擅自回家的。15天以内扣奖分10个;16-20天扣奖分20个;21天以上扣奖分30个。这项工作一定要及时扣除,年底任何人证明无效。

⑵、职工在年内最后一个月在未得到项目部批准的情况下提前私自回去一律扣20个奖分。

⑶、对于病假、工伤、丧事、征兵的证明件,必须及时交给考勤会计,否则只能按旷工处理出勤、工时、奖分。

3.14、年底抢工奖励措施:为满足业主的需要,年底各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总部批准后确定抢工时间并采取年终抢工奖励,其奖罚标准如下:

类别

工种

施 工 阶 段

完成内部定额指标(每人平均)

奖励标准

主体

木工

钢筋

泥工

开始打垫层之前

12工时/天

15%

打垫层后一个月

15工时/天

15%

打垫层后二个月以上

17工时/天

15%

安装

预留预埋阶段

14工时/天

10%

安装高峰阶段

16工时/天

15%

竣工前二个月内

14工时/天

20%

装修

泥工

木工

油漆

全面进入装修阶段

15工时/天

20%

竣工前二个月内(包括竣工收尾在内)

13工时/天

30%

⑴、出勤满者,白天每天奖10元;每月停工1天,每天奖8元;停工2天,每天奖5元;超过2天当月不奖。

⑵、每月停工超过3天,白天奖分每天扣4分;停工5天以上者,每天奖分扣5分,全年级别分扣1分。

⑶、每月晚上加班满25班以上者(每班4小时以上),每个晚班奖10元;加班20班以上,每班奖8元;加15班以上,每班奖5元。

⑷、每月晚上加班不满15个,取消白天奖金;如需要加班而不加班的每夜各扣3个奖分。

3.15、为了鼓励大家多劳多得,体现加班的优厚,对定额用工超额后的工时奖励作如下规定(见下表):

3.16、每月考勤奖分表张榜公布后,请迅速查找遗漏差错,有疑问的地方上报考勤会计,以便及时纠正,自张榜十天内有效。如发现班组长弄虚作假,请随时向总部举报。

3.17、对于手套、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全部实行包干使用,出勤100天以上者每天0.5元,年底一次性支付包干费。

4、车票医药费报批规定

4.1、职工调迁费用一律按每年400元计算。公司安排乘坐包车离返京人员,公司统一支付包车费用;安排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离返京的人员,年底一次性补贴400元,均不再计算差额费用;乘坐公司自备车辆离返京的视同乘坐包车;单次乘坐包车的,按200元计。

4.2、医药费采取包干使用,出勤天数180天以上年底一次性支付包干费80元。

4.3、丧事差旅费报销对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及个别继承伯父、叔父遗产的可以报支外,其余对象一律不予报支,报支额度按公司统一规定。

4.4、职工因工出差,只报火车硬座、长途汽车卧铺,飞机票不报,出租车一次20元以内;住宿费在省级城市报50元,其余城市30元;伙食补助费每日20元。出差中统一由公司安排的,不再作任何补助。

4.5、市内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车,办证、外出开会、去医院照顾病人等无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均不报支。

4.6、工伤具体规定:属于指挥失误,安全措施不力,外来因素造成的意外工伤为一类工伤;不按操作规范,工作粗心大意引起的工伤为二类工伤;不听从指挥或者喝酒以及吵架引起或者下班以后引起的,一律不作工伤处理。不管一类、二类工伤,要详细写明工伤事故情况,由工长、安全员、项目经理、医生签字。一类工伤住院期间,每天按20元计算,医院费全报;二类工伤住院期间,每天按15元计算,医药费报支80%;工伤出院后,一律按国家保险条例处理。

4.7、职工出差住院等所有发票都应及时结清,本年一律不报上一年的发票。

第2篇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一)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1】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

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

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2】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

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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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

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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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

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第3篇 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五)

1.0目的

通过制定用工管理程序,以保证公司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保护需特殊保护之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女职工四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月经期)期间、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具有某些生理缺陷或残疾等的员工管理。

3.0职责

3.1行政办公室负责员工的人事管理。

3.2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工作。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按本程序及相应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本部门需特殊保护员工的工作。

4.0内容

4.1员工人事管理

4.1.1公司一律不招用童工(16周岁以下)、未成年工(16-18周岁), 行政办公室在招工时严格进行把关,对其身份证件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对所有新招员工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可以录用,公司对录用的员工每一年间隔内进行一次体检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1.2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如工作过程中该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应将其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说明清楚,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1.3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明确工作部门、身体状况、有关的个人背景、有关权益、禁忌工作范围等。行政办公室应每间隔三个月对《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的内容进行滚动更新并发放至有关的部门,确保相关信息的正确性。

4.2特殊员工的保护措施

4.2.1 四期女职工的保护: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要求,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期间的禁忌工作范围;休假规定;体检要求;特殊权益。

4.2.2伤残职员的保护:

行政办公室考虑伤残职员的伤病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禁忌工作范围;体检要求; 特殊权益。

4.3检查与监督

4.3.1行政办公室每月定期对上述职工工作情况及权益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向有关部门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3.2对从事若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公司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由行政办公室组织上岗前、在岗其间和离岗时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职业病或可疑似职业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4.4投诉途径与管理

4.4.1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公司工会汇报,由工会向其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行政办公室应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4.4.2如投诉职工对处理措施不满意,有权向公司领导或深圳劳动局提起申诉,公司行政办公室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5.0 相关文件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记录控制》

6.0记录

《特殊员工状况一览表》

第4篇 z公司用工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用工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法》及市政府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政策,为了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并规范劳动用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用工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本“办法”制定的目的:

1.提高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实现公司稳步发展的目标;

2.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结构的最优化;

3.结合实际,规范操作,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本“办法”制定的依据:

1.《公司法》;《劳动法》2.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3.公司关于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三、本“办法”实施的组织: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劳动用工任用的最高决策机构;

2.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具体的组织实施部门。

四、本“办法”实施的流程:

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人力资源配置规划,制订详细的用工计划和用工标准;

2.公司各个部门提出用人的计划和岗位,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批;

3.公司综合办公室利用媒体或相关的渠道发布公司招聘信息;

4.公司综合办公室接受招聘信息的反馈,并进行初审;

5.公司初审合格后向相关应聘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6.公司综合办公室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应聘人员的正式面试或笔试工作,并填写应聘的相关表格;

7.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8.公司综合办公室将初步确定的应聘人员报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最后决定录用人员;

9.公司综合办公室发出书面录取通知,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及告知相关的注意事项;

10.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新聘员工进行培训;

11.公司综合办公室与新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2.合同资料归档备案。

五、本“办法”实施的原则:

1.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2.有利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及优化配置;

3.有利于公司人力资源的分层次和梯形储备。

六、招聘的条件和要求:

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选聘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2.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的选聘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40岁,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3.一般管理岗位的人员的选聘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0--35岁,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4.一线操作岗位的人员的选聘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0-45岁,须持相应的上岗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5.招收应届毕业生须先转到街道持劳动手册后再进行招聘;

6.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开拓的需要,对于公司急需人员也可向外单位商调(一般情况下先转至街道再行聘用);

7.管理人才的招聘主要应招聘以下2类人员

6.1、下岗协保人员;

6.2、失业人员;

8.一线操作人员应主要招聘:

7.1、农村富余劳动力;

7.2、退休或退养人员

7.3、其他人员。

七、应聘人员应持有的资料:

1.身份证;

2.协议书;

3.介绍信;

4.资格证书;

5.上岗证书;

6.学历证书;

7.职称证书;

8.暂住证和务工证;

9.个人健康情况证明。

10.个人简历或推荐信。

11.劳动手册或相关身份证明;

12.个人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13.《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

第5篇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在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对于车辆的管理是较为重要的一项管理,必须要责任到人,以下是详细的公司用车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四章行车纪律及驾驭员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1条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

13.司机对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5.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主管人员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8.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19.主管人员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20.违规与事故处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报告。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五章附则

1.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

2.私事用车时,其停车费、公路桥梁收费一概由使用者自负,对于因私事使用车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外,其实际费用与理赔之差额,由使用者承担,且其他责任由使用者自负;

3.用车审核流程:

(1).因公司业务使用车辆时,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主管人员统一调配车辆。

(2).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书面或电话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但第二天必须补交《用车申请单》,并由总经理在“行车记录表”的“备注”栏签字。

4.出车

(1).司机应爱护公司车辆,每天清洁车辆和出车前保养,检查车辆油料、有效证件、水位等使用情况,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及行车安全。

(2).主管人员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用车的合理性安排出车,同意出车后,主管人员应在用车人填写的《用车单》上签字,并将《用车单》交出车的司机。

(3).司机接到《用车单》后,随用车人出车。

(4).每次出车前,应认真详细地填写《行车记录表》,核对内容,应将驾驶人员,用车功能,实际出车时间和起始公里等内容准确填写,并得到用车人的确认,填写时字迹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脏、丢失。

(5).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造成的各种罚款,由当时的驾驶人员负全部的责任。

(6).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毁损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7).车辆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车后,要主动打扫清洁车辆,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并将车门锁妥,填好《行车记录表》。

(8).出车回来,所有驾驶该车的人员均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交回主管人员主管或者主管人员主管授权的其他人员.主管人员主管负责对《行车记录表》各项内容予以审查,并于每周将此表汇总上交公司统一的档案库。如《行车记录表》资料不全、不实,公司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5.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统一由主管人员保管,出车途中由司机负责保管。

(2).车辆的保养、检修、年检和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及其办理相应手续,保险事故的索赔由主管人员负责,并由司机协助办理。

(3).车辆如未按时办理年检、缴费[税]、保险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主管人员负责。

(4).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统一由公司统一档案库保管,不得遗失。

(5).车辆损坏,须填好《车辆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原因和损坏程度,经主管人员同意,方能到定点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需大修时请示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属人为损坏,由导致损坏的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6).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司机应提出应修处和所换零部件并事先谈好价格。维修时,要求该车的司机必须在场,看着自己车子的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修理厂提出。换零部件时,零部件自己购买。

6.对司机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积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格的纪律性。

(2).司机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车单》中的起始公里数和返回公里数,允许的误差不超过1km,如发现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数超过1km,则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数,每公里罚款20元处以罚款

(3).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防判决不是我方司机的主要责任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0%,如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我方司机时,由司机承担所有的责任;

(4).司机在出车途车中,不得用车办私事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

(5).司机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行车路线,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6).司机要注意休息,没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觉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5.7节约用油,降低消耗。司机要控制空调的使用,规定冬季用车时不开空调,天气不十分炎热和长时间等人办事时,司机不准在车上开空调,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车不同情况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费用,并实行节约奖励、浪费罚款的规定。

第6篇 公司用水管理制度格式

公司用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水管理,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厂区生活及生产施工的正常用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供水管理

1、全公司供水目前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行政部水网负责人员必须保障水源的供应,日常由水务公司供水,如果水务公司出现供水故障,应立即上报,同时启动自备井供水。行政部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用水紧急状态,此时公司及施工单位用水量由行政部统一调度。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公共供水管路,不得私自挪动、拆装、改装水表。未经过行政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开关公共管道上的阀门。

4、在设计个临时蓄水灌,储满清洁水。当供水源出现故障不能供水时,须由行政部安排,临时从这里拉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运、污染备用水罐的水,违者单位处以5000元到10000元的处罚。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单位必须爱护供水设施,杜绝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长流水现象超过30分钟,对单位罚款300元。超过2小时及以上,对单位罚款500元。

二、公司生活用水管理

1、上下班及离开宿舍前必须对水阀门、水龙头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关闭状。发现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门和水龙头却私自离开,超过30分钟的,给予50元以内的处罚。

2、针对室内所安装的水阀、水龙头、管路要爱惜,如果发现人为破坏,处以100元到300元的罚款。

3、员工公共浴室按时开放,配置专门值班工作人员,负责监督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管理。对不服从值班管理人员用指挥的人员一律报送行政部门处理。

三、单位用水管理

1、各单位用水前必须向行政部提交申请,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指定接水口,装表计量供水。如有特殊情况,施工单位用水须经由行政部审批,经过同意后方可用水,施工单位由行政部单方估判用水量。

2、各单位不得在安装水表的总供水管路上私自做任何改动,违者处以至少200元的罚款。各单位水表更换或拆除水表前必须上报行政部,申请抄表,如发现私自拆除、更换水表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处以5000元到1000元的罚款,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水网维护

1、各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水管道及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和监督。公共水网管道、公司供水管网、及其他网管的巡检和维护由行政部派专人巡检和维护。

2、各施工单位各自的用水管路出现故障,应立即抢修,同时上报行政部,较大的事故,由行政部水网人员现场指导,组织抢修,各单位所有配合员工需统一听从行政部调遣。发现水网故障而不予处理的,根据情节,给予100到1000元的罚款。

3、行政部委派专门的水网巡检人员,对全场管路进行巡检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抢修,如果管路故障位于施工单位供水的公共管路,有权调用施工在该管路上的任何用水单位的人力和物力组织抢修,施工单位应给与积极配合,用于不予配合的单位,行政部有权停止对该单位的供水。

4、任何施工单位在停用水后,须上报行政部,并申请抄表,按照行政部要求拆卸管路和水表,该单位要按照行政部要求对该处管路进行复原、保温、清洁卫生等处理。

5、对未经许可盲目施工造成的管道破损等,每次对单位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五、排水管理

1、任何单位不得将固体垃圾倒入排水沟内,发现者个人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2、发现排水沟堵塞,行政部根据垃圾源头,有权调用使用排水沟的单位配合处理疏通排水沟管道。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将排水沟入水口处的过滤网拆除或破坏,出现问题,行政部有权调用该处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配合重新安装过滤网及疏通排水沟管道,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行政部水水网负责人员必须保证泵房地沟排水畅通,门锁完好,保温良好,卫生清洁整齐。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经行政部报批总经理同意后执行。解释权在行政部。

_____有限公司

第7篇 公司用人制度(9)

公司用人制度(九)

第一条 人事负责审核各需求单位所报《人力需求表》,检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之规定,属补编范围,人事可按招聘程序进行,属超编范围,人事须将《人力需求表》呈行政部主管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招聘程序进行招聘。

第二条 招聘员工必须公开、公平原则,应聘人员需持有本人有效真实身份证,之中国公民。

第三条 在招用已满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工时,必须经医疗部门进行健康检查证明和报劳动部门签核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男女职业平等,无区域种族歧视。

第五条 公司提供给员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 招工条件:

1)年满16周岁以上至28岁以下人员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视力不能低0.8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者公司不予招聘录用:

第一款 未满16周岁之童工,不得录用。

第二款 有犯罪记录且尚示恢复者。

第三款 通辑在案,且尚未撤消者。

第四款 身体有缺陷不符合公司特殊岗位之要求者。

第五款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者。

第8篇 公司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9篇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一、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二、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

三、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四、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五、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10篇 __公司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区、货场、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用电行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站区内、货场库区内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等动火、用火作业,应由车站消防部门、货场消防管理部门或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在其它工作场所由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条  货场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外、丙类物品库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区或货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  动火审批: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第六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应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  使用火炉取暖时,应安装烟囱,并应留有通气窗,安设后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火炉应离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九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装卸、搬运危险货物应使用防爆叉车并随车配备性能良好的灭火器。其他装卸工具也应采取防火花措施。

第十一条  进入甲、乙类危险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二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三条  车库、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  装卸作业中严禁明火照明,货场库区内、间休室外、待班室外、办公室外严禁吸烟,在间休室、待班室、办公室内吸烟必须设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烟头桶,妥善处理烟头,烟头不准出门。烟头桶内的烟头必须经用水充分浸湿并确认无火后,倒在指定的垃圾区。

三、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技术熟练的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检修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以及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不良现象或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或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防护牌。禁止带电修理。

4、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机械底盘尽量采取接地保护措施。起重机及货件、人员、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下列数值:

输电线电压

(千伏)

1

以下

25

以下

110

以下

220

以下

水平接近距离(米)

1

2

4

6

垂直接近距离(米)

1

2

2.5

3

第十八条  电气化铁路装卸作业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办理。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 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安技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第二十一条  电气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

第二十二条  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它电器应装设分组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各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容量大小来选择。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 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第二十五条  各种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第二十六条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第二十七条  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 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第二十八条  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 严禁在照明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的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期检查装置的绝缘情况。

第二十九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二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三十四条  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第三十五条  各生产、办公、生活场所的非长明式照明灯、电扇、空调、电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应做到人走关闭。各场所在人员下班时,其无人值守区域应拉闸断电。

四、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公司用车制度范例

公司用车制度范例

1、用车须有批准人,无批准人属擅用车辆,将按私用车进行收费。

2、用车须有事由,无事由按私用处理。

3、出车前司机须查燃油、水箱、外部车况等,填写备注栏。若回车时出现擦挂、损失等情况,司机自负责任,备注栏填写加注燃油量情况,不填写不得报销油费。

4、凡不遵守出、回车制度者,按作私用处理,公司按市场租车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取。

5、若同一车辆在出车后由另一人接手驾驶,后者将负责全程问题。

6、出车单、回车单由司机填写,门卫监督。

第12篇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5)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五)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用电管理及用电安全,力求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根据《全国供电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负责全厂用电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内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

2、配电室应切实做好全厂的供电工作,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电室应严格执行用电部门停(送)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停(送)电。各部门因故需停(送)电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说明停电的原因、时间及影响的范围,并报制造工程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并挂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电,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汇报。

5、根据上级供用电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停(送)电通知进行的停(送)电,应有书面记录,并应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6、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施时,应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电力增容申请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实际电力负荷审定施工方案,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因生产和施工需要搭接临时线路,需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申请表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如需延期,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凡从事电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及采暖等,应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

9、保持用电仪表的准确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电气仪表和计量设备的检修、拆装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装。已经投入使用的仪表和计量装置,各部门均有责任予以积极保护,防止人为损坏。

10、长期用电设备,应严格按安全规范选用线材和元器件。

11、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制造工程部。

第13篇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新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____元~____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第14篇 __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24.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15篇 某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人力行政管理规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相关释义:

1、本公司全体员工工作行为规范,均依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本公司经人力行政部批准聘用并备案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和退休返聘等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入职管理

公司实行定员、定编、定岗管理,公司各部门、岗位的人员招聘须符合公司定编的人员配置。 对岗位编制外人员或紧缺人才的聘用须由用工部门至少提前两周向人力行政部报《人员招聘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部、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招录。 公司各部门所招录员工,必须通过相关面试程序,经面试筛选,合格后方可录用。

招聘程序:

1、人力行政部根据用人部门要求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签署初试意见;

2、人力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复试由用人部门主试,侧重对应聘者专业技能的考察,人力行政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出具最终面试意见;

3、人力行政部向通过复试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并通知相关部门新员工入职日期。

应聘人员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最高学历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

4、免冠照片三张;

5、专业岗位资质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6、特殊岗位的其他必要的文件;

7、秩序维护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8、异地员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须上报审批。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辑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恶性嗜好者;

4、法_习练者及其它不法组织教会成员;

5、拖欠公款或其他不法行为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曾因品行恶劣被用人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者;

8、未到法定用工年龄的;

9、或经体格检查由本公司认定难以胜任工作者;

10、 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证件等与实际不符,欺骗公司的;

11、 如隐瞒上述事实并已办理入职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经甄选确定的人选,须办理相关录用审批等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任何部门不得通知应聘者上岗工作,如有违反,由通知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惩处。

录用审批手续完毕后,由人力行政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新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通知日期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到职,应与人力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行政部为该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并制作电子档案。

员工正式上岗后,个人资料发生更改或补充时,员工应于第一时间向人力行政部申报个人情况变更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及时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行政部,每个员工的德能勤绩和奖惩情况将随时记入档案,长期保留,员工离职后,如有需要,传递给其它公司。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随时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应聘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社区、街道(或村委会)政审证明一份;

3、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

4、用工协议(合同)、承诺或声明、转正定级审批表;

5、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6、工作总结、考核记录等平时形成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新员工须参加岗前培训,理解并熟知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各项制度,阅读并签字。

人力行政部将培训考核资料及《新员工入职须知》存档备案。

新员工入职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

新员工持人力行政部开具的《入职试用通知书》上岗,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相关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重要岗位和部门主管以上新员工,需由人力行政部引导与公司管理人员见面。

新员工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办理。

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讲解及提升引导。

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的,转正时间顺延。若请假超过15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试用期到期前一周,由用人部门对该员工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及工作表现,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由本人上报试用期工作总结。人力行政部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填写《转正定级考核表》,提出转正意见。 提前结束试用期须随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逐级报批。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的用工,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 用工合同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用工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员工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协议)。

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用工及退休返聘或兼职工作等人员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用工协议。 人力行政部根据岗位不同确定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签订用工协议的,需出具书面声明本人兼职用工或已经退休享受国家养老金或在他处享受社保福利,不再享受本公司社保相关福利。

员工用工合同(协议)期满前30日,由人力行政部通知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提出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的书面意见,于3日内交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部根据各项考核记录出具该员工续签合同意见,于3日内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合同期满前15日书面告知该员工。

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续签合同而员工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公司有权视为员工放弃续签,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试用期间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

司有权随时终止对其的试用,互不承担补偿及其它责任。

员工在试用期过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

员工因违纪或渎职、失职等原因而提出辞职的,需待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未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或仅为口头提出职离后擅自离职者,承担违约责任及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行政部结合用人部门及财务部核算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有必要,公司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所有员工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或类似的业务。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未经公司特批或用工协议约定,所有员工不得与其他用人部门发生应聘和用工关系。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间,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按相关流程开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严重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

专业岗位、重要岗位、涉密岗位必须在用工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第四章 行为准则

__倡导守法、廉洁、诚信、务实的职业道德。员工的一切工作行为均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社会形象为己任,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工作行为的动机。

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遵循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恪尽职守,顾全大局; 3、认同__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严守公司秘密; 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假公司之名出席社会活动。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司资源从事所兼任工作的;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的;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一经发现,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1、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项投资行为的。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违反下列规定,如有违反,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移交司法机关:

1、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司认定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上缴公司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

2、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3、不得利用内部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4、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用公款或借职务之便购买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5、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礼品等,一律上缴公司。个人收受不上报上缴的,以贪污论处;

6、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8、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9、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员工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照章执行。严禁擅 自发布、张贴或更改信息,甚至散播不利公司信息或谣言而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发现,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章 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1、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得染怪异发色; 2、办公场所不得穿着短裤、无袖装、超短裙、拖鞋等不适宜装束。 妥善保管因工作需要经管的现金、重要资料或物品。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扎堆儿聊天、高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餐。 工作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离开时应与同事交 代,必须将存放重要 物品的地方上锁。部门负责人要确保办公室有人留守,如部门员工需要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者必须将门上锁。如检查发现部门无人门未上锁的,将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减薪100元的惩处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发生失窃或其它不应发生的情况,最后离开员工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第六章 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员工作息时间,实行每周六天工 作制,年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各部门及特殊岗位的作息时间(及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自行确定,但 须由部门经理、人力行政部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实施。 员工严格遵守出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执行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未经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 假种者,均为旷工论。借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按当日旷工处理。

当月迟到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 论,并给予警告处分。旷工一天当日无薪,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病事假须提前填报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交人力行政部备案。获 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 病事假必须由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最终审批。 特殊情况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由本人或家人致电主管 领导请假,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人力行政部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事假当日不计薪,享受餐补的当日不计。 其它休假、法定节假等,依据服务行业要求,法定假日上班在岗的公司给予 调休。

因个人违反出勤纪律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考勤

管理:考勤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统计,人力行政部对日常出勤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审查;考勤汇总表须按时统计上报,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责任人实施惩处。发现弄虚作假者从重惩处。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调度工作,如期完成工作计划。如在合理的时 间内未完成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不视为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同意加班。如工作或业务需要,必须在额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 提前计划,逐级报批并由人力行政部备案。加班申请必须详列因由及预算开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 异动管理

员工异动包括:出差、临时派遣、内部调动、待岗、休长假、解除劳动关系 等情形。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 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秘密资料,追究该员工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提起诉讼,并追究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 凡未经人力行政部审批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按公司规定惩处。

员工出差遵循公司有关出差的管理规定。 人力行政部指公司短期派员调用到公司或其它单位协助工作。临时派遣到异 地公司短期协助工作的不属于出差范畴,由临时派入的公司安排食宿,不享受出差待遇,不享受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由人力行政部协调办理各项调转手 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生效。员工内部调动须由人力行政部出具书面意见,经用人部门同意,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员工内部调动如因所管工作事物复杂,无法即时办妥移交手续时,经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办理。

公司用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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