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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司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查看人数:17

报告公司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在构建公司制度体系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战略目标。

1. 从高层管理者的角度出发,理解公司的愿景与使命,将这些理念融入制度的顶层设计。

2. 分析各部门功能,确保制度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确保全面性。

3. 制定流程规范,保证操作的标准化和效率,同时留出适应变化的空间。

体系框架

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应包括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和操作规程三层。

1. 基本制度设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员工行为准则等基础规则。

2. 部门规章针对各部门具体职能,细化操作流程。

3. 操作规程则详述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步骤,为员工提供清晰指导。每个层次都应相互衔接,形成完整体系。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管理工具,更是企业文化的表现。

1. 它为员工提供行为指南,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提高工作效率。

2. 制度有助于维持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满意度。

3. 稳定的制度体系对外展示公司的专业形象,吸引优质合作伙伴与投资者。

制度格式

制度编写应遵循简洁明了的原则,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

1. 标题要明确,反映制度的主题内容。

2. 内容结构应逻辑清晰,用序号或小标题区分各个部分。

3. 使用行业通用术语,确保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

4. 每项规定应明确责任人,便于执行和监督。

5. 制度修订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人员,保持制度的时效性。

以上各点旨在构建一个有效且适应性强的公司制度体系,以支撑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实践中,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制度的生命力和执行力。

报告公司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3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小区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小区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二、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三、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总经理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四、重大事件报告由部门总经理签名后上报,如部门总经理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五、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8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第2篇 化龙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雅园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方针,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正确指导工作,对请示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凡属下列事宜必须向公司领导写出书面请示报告:

1、年度、月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2、改变公司对本部门的经营方针和总结;

3、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应国外单位聘请担任董事、顾问等;

5、应邀外出学习、培训或探亲等;

6、组织各种大型演出、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7、重要的信息、资料、情况等。

一、文电方面:

1、向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请示和报告;

2、以公司名义向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

3、复印中央、国务院文件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机密报表;

4、凡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的。

二、人事方面:

1、员工的选调;

2、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内部调动及聘任;

3、对员工晋升工资及对主管以上人员的除名处分;

4、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三、财务方面:

1、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的经费决算;

2、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营业情况;

3、购买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

4、为福利事业等社会活动捐款;

5、超标准的高水平宴请;

6、节日赠送礼品;

7、500元以上的预算外开支。

四、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况,工作人员应向本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一、应邀参加外事活动(正常业务洽谈、宴请等),应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二、投诉、表扬等来访电话,接洽之后要作记录,并作汇报。

三、接受礼品,按规定报告并上缴。

四、遇有第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时。

(三)凡报领导的请示或报告,须经本部门领导核稿签字后,先送交行政办公室文件管理员登记编号,再根据内容分送主管领导审稿,然后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承办。

第3篇 建筑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第4篇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 管理分工

1、综合办公室是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确定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第5篇 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财务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

1 .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每月一次书面向会计主管汇报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需请求协助处理的工作事项,按期报送各种会计信息资料报表。

2 .会计主管按月(月末30 日前)书面向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各单项工程项目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及实际工作中违规违纪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对超越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公司财务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超越部门职责权限,其不能解决的事项,由部门统一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请求处理。

3 .会计主管必须季末巧日前(工业、商业按月)向公司财务结算部、审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报表。对季度(工业按月)申报的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说明各内部核算单位经营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 .公司财务结算部应按季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末报告,必须于年度终了25 日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银行、财税机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收支权益分配依据。

5 .财务结算部季末25 日前向总经理汇报各内部核算单位及全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包括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指标。)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3.事故分类

3.1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等,下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

3.2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或某些器官较重的损伤,需要休息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因其他原因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事故报告

4.1事故报告内容

4.1.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4.1.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4.1.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1.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1.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1.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4.2当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事故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在即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并由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主任报告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

4.3发生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4较大事故在一周内填写《事故报告书》传真或者以邮件方式报告中国区行政部备案。

4.5重大事故必须4小时内(夜间发生事故应在第二天上班后一小时内)以书面或电话报告集团总部,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一小时以内报告给公司高级副总裁或其他主管领导。

4.6特大事故必须1小时内报告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报告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十分钟内报告给公司高级副总裁或其他主管领导。

4.7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8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1发生安全事故时,部门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一定标志,并照相留档。

5.2重大事故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较大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经过事故调查后方可进行,因生产需要必须及时清理的,责任部门要做好现场的基本调查,并拍照留影。

6.事故调查

6.1发生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事故调查表》在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

6.2发生较大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事故调查表》,在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48小时内报送中国区行政部。

6.3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由总经理会同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其它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中国区总部派员参与。

6.4发生死亡事故,具体操作可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部门,并在《事故登记表》上填写相关记录。

8.事故管理

8.1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9.记录表单

9.1工伤事故报告书

9.2事故登记表

9.3事故调查表

9.4消防事故报告书

第7篇 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上级部门、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召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及项目资金争取、分配情况;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情况;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评比和表彰先进、上报重要数据资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经费开支情况;

(八)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

(九)其他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突发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四)凡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件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五)报告事项由责任部门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程序执行,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由公司自行组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开发建设部提出方案,综合办公室及资金财务部参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询价采购方案,由资金财务部参与监督,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规定,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8篇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 事故管理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第四条管理分工

(一)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事故处置、报告、调查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二)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立即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六)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分公司呈批报告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上级批准才能办理的事

情;

1.2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的呈报规则,收发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请示、指示和批准的事项。

3管理规定

3.1 呈报规则:

3.1.1 呈批报告一般由呈报部门、抄送部门、呈送部门、呈送时间、标题、正文、

落款签字、附件等部分组成。在报告起草中要严格报告格式和行文规则。

3.1.2 呈批报告必须一事一呈批,不越级呈批,不在上报呈批的同时抄送平级、

下级部门。

3.1.3 在提交呈批报告时,呈报部门只能有一个,而不能多头呈报,可抄送多个

部门。

3.1.4 报告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呈批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但标题中的法规、文件名称要加书名号。如“关于____事项的申请”等。

3.1.5 在呈批报告中,应首先扼要地讲明报告的背景和根据,然后提出请示事项

并阐述说明道理。在报告内容完成后,应在报告最后提出结语,如“特此请

示,请审批”、“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等。

3.1.6 报告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落款签字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3.1.7 报告的落款应有呈报人和相关部门领导亲笔签名表示同意该报告,若无该

签字则该份报告无效。

3.1.8 报告用纸一律使用标准a4型纸。

3.1.9 如报告的文字过少,请按照规范整齐、匀称美观原则调整报告格式。一律

从左向右横排。一律都用黑色。

3.1.1 0属于需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继续上呈的报告,主管部门在呈批报告落款

后提出本部门意见后,转呈上级部门或领导。

3.2 呈批报告保管原则:谁呈批,谁保管。

4附件

4.1 呈批报告单

领导批示:

呈报:

抄报:

由:

呈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标题

正文

(如有附件,请在此处注明)

呈报部门

呈报人

呈报时间

部门领导签字

(手签)

(主管部门相关意见可填写在此处)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单位。

3、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

(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要求参与调查。

(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勘察要及时、全面、客观。调查组通过充分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

(7)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上报按上级部门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2)事故档案主要内容: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材料、有关部门的结案批复等。

(3)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事故档案由安全部门保存。

第11篇 s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10月1日起实施

公司出资信息公示制度运作顺畅

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今年开始,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按照此规定,我区今年3月1日起停止了对企业的年检,同时着力于探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及公示制度的方式、方法、机制等。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日将试点运行

10月1日将全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那么企业年度报告究竟要申报些什么,又该公示些什么呢为此,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作了专门解答。

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公示方面,除了以上年度报告的内容,另外还包括各监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与企业有关的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这些信息,任何公民只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能查询得到。

隐瞒实情或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规定,企业必须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届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抽查,如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了依法予以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还将通报给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同时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如此一来,企业在本地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以及银行贷款等多方面将受到限制甚至是禁入,充分体现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当然,我们也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该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要其在3年内及时并真实有效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即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但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的企业超过三年继续不履行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临沂质监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全新上线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相关要求,近日,临沂市质监局召开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培训会,向参会企业传达了《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对全市2022年度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部署,确保全市490多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是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放、管、服”监管工作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连续5年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换证时可以免于现场审查,极大方便了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主页查询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公示的年度自查报告信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获证企业,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举报。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施工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文件,以及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活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进行,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互相沟通。施工安全技术由项目主管安全技术的负责人编制,并报各机构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实施。对特殊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的措施编制,各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特别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水下钻孔桩、挖孔桩,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方法和不同的施工人员、不同的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等,编制不同的施工措施。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施工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修订后上报审批。

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方法,以及工艺要求、挑梁、吊架、吊篮等的设计计算,安全技术措施。

⑵垂直运输设施:自制龙门架的设计计算,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基础,安装拆除,拉接要求,施工步骤以及地垅支撑安全技术措施。

⑶电力保护:尤其是高压线路防护的技术措施,低压线路的架设方案,施工照明的安全技术措施。

⑷基坑防护: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挖土方的深度和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同时确定设边坡的坡度或采用固壁支撑时,要确定是采用连续支撑,还是不连续支撑,以防止土方塌方。

⑸大型临时操作平台、梁板、现浇板支撑的设计及计算、搭设及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⑹环境防护: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建筑物,居民和行人的安全防护。

⑺冬季防冻、防滑,夏季防暑、防雨、防雷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⑻临边、“四口”防护以及交叉作业的隔离安全措施。

⑼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有害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3篇 公司企业防控甲流信息报告制度

公司(企业)防控甲流信息报告制度

为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甲流疫情在公司的发生和蔓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司制定信息报告制度,希望各位相关人员能认真执行。

1、每天各部门要将晨检结果在8:30前上报总务部汇总后8:00之前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会同公司医务室在9:30点前将全公司汇总结果上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组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签字后上报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午检从中午2点06分开始,基本程序同上午,时间截止至下午2点30分。

2、各部门部长在晨检前后要全面汇总部门因发热在家隔离观察的学生的基本状况(由负责各部门部长分别查询),与晨检结果同时上报。午检前后同样。

3、晨检后各部门部长要及时、全面监控员工状况,如有员工出现各种流感样症状,各部门部长要及时测量体温,然后送交公司医务室处理。各部门部长做好记录,将结果随下午午检结果一同上报。下午午检后出现问题的员工及时交由医务室,结果随第二天晨检结果上报。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部门部长要会同班级负责员工进行早、午两次电话家访,然后将结果汇总至总务部,由总务部部长统一上报。上报时间、程序同晨检、午检。

第14篇 _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某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第15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凡属于大面积停电、跑水、跑气、煤气泄漏、电梯困人、火情、设备停台都属于工程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值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理,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抢修措施的情况下,通过总机和消防中控报百货值班经理。

4、事故处理命令,由值班经理决定,同时应千方百计尽快通知专业主管,专业主管报至部门经理。属于重大事故,部门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向百货总经理报告。

5、在事故没有妥善处理前,影响到服务部门的应建议值班经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不能影响或最小影响到百货营业。

6、事故处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专业操作规程,注意工作安全。

7、事故处理后,应派人到所影响到的区域巡视检查,检查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8、事故处理后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内容、发生原因、处理措施和结果、损失情况和事后应采取的措施,及时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

9、本专业不能处理的工作,需要外协时由专业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联系外协,属于保修范围的应尽快通知保修单位。

报告公司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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