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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医院报告制度是医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病历报告: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结果,用于医疗质量和安全评估。
2. 医疗质量报告:定期汇总分析医疗差错、并发症等,以改进医疗服务。
3. 感控报告:监控院内感染情况,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
4. 药物使用报告:统计药物使用情况,防止滥用和过度用药。
5. 设备维护报告:记录医疗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修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6. 经济运营报告: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和成本效益。
内容是什么
病历报告需详实准确,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计划及效果,以供医生参考和研究。医疗质量报告则需定期公开,以便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感控报告应定期更新,对潜在的感染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药物使用报告应关注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为合理用药提供依据。设备维护报告需及时,确保设备性能稳定,保障医疗活动顺利进行。经济运营报告则反映了医院的经营状况,有助于决策者制定战略规划。
注意事项
1. 保护患者隐私:在报告制作和分享过程中,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泄露。
2. 准确性与及时性: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且应及时更新,以便管理层做出及时有效的决策。
3. 标准化格式:采用统一的报告格式,便于阅读和比较,提高工作效率。
4. 审核机制:设立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 反馈与改进:报告应包含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促使医院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以上各项报告制度是医院运营的核心,需全员参与,共同维护,以实现高效、安全、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
医院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_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2篇 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1、 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2、 在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研究近阶段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评价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3、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当了解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医院感染的监控工作。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应对住院医师报告医院感染情况予以监督与复查,并做好登记与汇报工作。
4、 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应在病案首页上填写忠者住院期间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院内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出院的病案进行查阅并记录,做好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统计上报。对医院发生的院内感染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 析,提出改进措施,协调全院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咨询。
5、 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病房及重点科室,每月对空气、物品采样(外科、内科、妇科、中医科、五官科、眼科、皮肤科)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并进行记录总结。
6、 定期对医院院内感染漏报率进行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以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8%以内。
7、 护士长每月对各科室消毒隔离工作进行考核,对紫外线灯管进行测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8、 医院后勤部要加强对医院废弃物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监控。
9、 院内感染小组加强对院内感染的宣传教育,每年进行全院职工及新职工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专职人员每年参加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培训。
第3篇 南朗医院检查报告时限制度
医院检查报告时限制度
我院各项检查取报告时间如下:
1、血常规:30分钟取结果。
2、血生化类:24小时取结果。
3、血免疫类:24小时至1周取结果。
4、b超、超声心动:即刻出结果。
5、普通放射平片30分钟取结果。
6、mri凭卡片在第三个工作日起在登记室取诊断报告,节假日不办理。
7、ct平扫、ct增强凭卡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在登记室取诊断报告,节假日不办理。
8、心脏、血管cta 凭卡片在第三个工作日起在登记室取诊断报告,节假日不办理。
第4篇 附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第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工作岗位均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做好善后处理。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详细调查,做出适当处理。
4.对于隐瞒不报者应追究有关人员及科室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5篇 某某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某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以及病危病人等;
2、新入院的外宾、校级领导、老红军;
3、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新疗法;
4、紧急手术而病人单位的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过期或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校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实习、进修人员等。
第6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发现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传染病时。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患者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患者。
6、收治有自杀倾向和疑是有精神病的患者。
7、遇有故意寻衅滋事,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或破坏国有财产时。
8、遇有患者在院内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
9、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第7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
1、为维护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应于医院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措施
1、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做到依法行医。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优质服务,做到热情接待病人,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耐心解释,坚持医疗原则,坚持廉洁行医,不得以医谋私。
3、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送出去学习、进修、培训及请知名专家到医院教学等方式,提高我院的整体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更好地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提高医务人员和医院整体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能力。
4、健全防范及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的管理。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举措。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医院的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防范规定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病人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与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病人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执业。
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病人
(2)孤寡老人或子女不在身边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特殊身份的病人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菌药物,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_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病历书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2010年2月4日卫医发卫医政发〔2010〕11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书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下级医师病历质量。
(2)首页填写完整。
(3)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4)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
(5)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6)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7)急诊病危病人入院当天,病重病人入院第二天,门诊普通病人入院3天之内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8)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9)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
(10)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5天之内完成。
(11)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1周之内完成。
(12)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主刀医师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3)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14)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5)杜绝病人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6)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病人及亲属借阅和复印病历。
(17)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使用通用门诊病历。
(2)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3)门(急)诊病历封面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婚姻状况、民族、药物过敏史、住址、电话。
(4)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包括医疗机构、科别、就诊时间(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主诉及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月经史婚育史、外伤/手术史、体征、辅助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日期。
复诊病历记录包括医疗机构、科别、就诊时间、主诉及现病史、体征及辅助检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日期等。
(5)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病人就诊时及时完成。
(6)抢救危重病人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病人,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7)所开具的处方必须符合处方管理有关规定。
(8)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
13、收治病人
(1)收治病人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拒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4)病人在住院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由其委托人负责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病人,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病人前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3年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院内急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会诊医师在24小时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型手术必须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负责组织、召集相关科室术前讨论。中型手术病例必须经过科室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病人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病人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病人或受托人签字。
四、报告制度与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白天),院总值班(夜间、节假日),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
5、根据家属要求,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病人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病人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病人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极少部分医疗纠纷,由于患方无理要求不能满足而采取过激行为,如谩骂、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封堵大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导致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被破坏,医院的医疗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医院将调动院内保安,以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与太和镇派出所、公安局、县维稳办联系,并报警;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信访办、应急办、街道办、社区等),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纠纷的处理。
第8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3)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畅通,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1.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国;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每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4)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经费预算、决算及超过本职权限范围的财务开支计划;
9)各科室需采购物资、购置或维修设备及其他经济开支计划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或接受院外任务时;
12)丢失重要机密文件;
13)职工打架斗殴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4)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发生下列事件时,在向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请示报告:
1)发生如爆炸受伤、重大火灾、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集体受伤事件等;
2)遇有高干或外宾住院时,接诊科室应逐级向院领导报告,未经区保健办安排的特诊任务,应同时向区保健办报告;
3)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必须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要求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2.请示报告的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联系方式等。
3.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宜事前报告,不能事前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2小时内);可先电话口头报告请示,然后再补文字报告,也可根据事态发展进行续报。
第9篇 县z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1.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2.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第10篇 某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室。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25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9+1种)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传染病疫情报告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责任报告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我院传染病管理科报告(医学检验人员发现上述传染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疫情所属临床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和疫情报告室),晚、夜班向院总值班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疫情报告室。传染病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同时于2小时内向娄星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流程上报或网络直报。责任报告人发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疫情报告室。疫情报告员应于发现疫情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肺结核门诊设立肺结核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病例信息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对所有传染病的检查结果都应及时进行详细登记。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0、奖罚措施:按2007年9月1日医院下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第11篇 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发送报告登记制度
第五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及发送报告登记制度
一、接收标本制度
1、门诊标本收取要核对好标本和送检单名字及送检部位及数量,无单或无标本者拒绝收取。收取标本后要填好患者回执单,并告知患者要凭单按时领取。
2、住院标本要接收时登记住院号,姓名及标本部位及数量,由接收者和送检者共同签字,并要求有签字具体时间。无送检单者拒绝接收。
二、发出报告单登记制度
1、门诊患者凭回执单领取报告单,领取时收回回执单,无回执单者不能给发报告单,同时登记已领取报告单姓名及病理号,并由领单人签字。
2、住院报告单发出前要登记患者住院科室,住院号,病理号,并由送单人签字,临床住院部收到病理单时,由接收者签字。
第12篇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
第13篇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1) 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 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 意外暴露后的处理:1) 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2) 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3) 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4) 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5) 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①利器源为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②利器源为丙肝病人时,应查肝功能及抗-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2个月时复查)。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6) 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不良事件)登记报告本,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及后果,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2. 发生不良事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并且如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 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 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及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讨论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护理部、医务科。
6. 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实,一经发现,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8. 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事件,应及时向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总结、分析。
第14篇 b医院总值班报告制度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1.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主班: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与副班联系。
副班:坚守总值班室,保障通讯的畅通;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到院抢救;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要报警110)。
2.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主班: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顺序为:司机、队长、队员。
副班:协助主班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3.发现传染病:
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通知感染科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5.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7.重大经济开支或重大经济问题: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8.重大手术和首次开展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新手术、新技术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上报卫生局总值班。
第15篇 附五医院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医院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一、国家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
二、采取必要的防护与安全措施,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三、定期检查防护安全措施,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射线装置运行日志的事故或故障记录。
五、发生放射事故后,必须及时采取妥善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六、发生放射事故后,应依照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七、发生放射事故,应对受害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八、承担处理放射事故的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