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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石,犹如车间的心脏,保障着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它不仅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提升了企业的公众形象。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像一盏指路明灯,指引我们在生产过程中遵循规范,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潜在危险。
安全制度有哪些
车间的安全制度主要包括:1) 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流程;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制度,预防潜在风险;4)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快速响应。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强调以下几点:1) 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生产环境变化,制度应及时调整;2) 制度的透明度,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3) 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制度,不容许有任何折扣;4) 定期评估与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车间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必须严谨、全面且执行有力。每个细节都关乎生命,每一项规定都是为了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遵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
车间安全检查制度格式怎样的范文
第1篇 车间安全检查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设备、工具、 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利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所以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三、安全检查程序3.1 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厂区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雷、防尘、防毒等设施是否完善。
检查易燃、易爆、巨毒等危险品的储运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的使用;
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检查生产、工作场地的通风、除尘、照明,材料产品堆放,厂房通道,环境卫生等情况。
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良好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检查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除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外,对车间、仓库、机床另列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
3.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2、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生产部门。
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
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生产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生产部门留存。
生产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1公司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5.2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特定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3公司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年检由设备部门负责实施。
5.5公司建筑设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
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周期根据施工的周期而定。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司职工医院负责配合。
对查出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
5.7吊具、吊索及保险绳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8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后勤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后勤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6、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
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生产部门留存。
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生产部门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除隐患。
7、节假日安全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8、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9、其它安全检查。
9.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9.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四、隐患整改
4.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
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
4.2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
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分厂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门监督执行。
第2篇 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 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 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 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 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 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 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第3篇 生产部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
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
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
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
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 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
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
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
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
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第4篇 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值班人员对
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规范生产现场各种作业活动,实现干部管理零距离,现场管理无死角的目的,特制定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
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地面生产车间和作业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条 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为车
间主任、副主任及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以上人员每个正常工作日工作期间必须到作业现场走动巡查,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
第四条 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
管理干部必须按照本单位或本车间制定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车间主任、 副主任、值班人员等现场管理干部的走动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
内容。制定走动巡查路线时,要按职责分工,结合车间、作业网点安全管理重点区域及部位,做到全面走动巡查,不留死角。
第五条 实行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的现场
管理干部执行走动巡查时携带《走动巡查记录本》及必要的检查、监测工具或仪表。
走动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将巡查工作情况及发现
的问题或隐患填写在《走动巡查记录本》上,并及时安排解决。《走动巡查记录本》每月一本,填写完毕后交由安监部门存档保管,用于
检查、考核。
走动巡查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安排现场带班人员或作业人
员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当现场监督处理;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问题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的人员安排、走动巡查时间、走动巡查路线、重点巡查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管理干部及值班人员每个作业班至少巡查走动一次;确保生产车间、
作业网点凡是有人员作业活动的区域、有设备工作的场所巡查到位全覆盖、无死角。
第七条 各矿、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监部门对本单位地面
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采用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管理人员《走动巡查记录本》进行检查、对
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矿、厂、站安监部门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集团各板块公司、各市公司、各全资控股企业根据本单
位实际,依照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地面生产车间、作业网点走动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走动式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_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车间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6篇 车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目的: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车间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要求:首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企业负责,以一切为了生产为 指导思想。具体细则如下:
1.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厂,若确实有事,必须提前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另外指定他人值班;
2. 随时注意车间及周围生产人员的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违章现象;
3. 对车间工人的劳动纪律负责,严格考勤,对到厂不到岗或迟到的员工做好记录,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 督促行、起人员积极配合机床及时吊、装工件,不能耽误生产;
5. 以身作则,提醒当班操作者振奋精神,不能睡觉,杜绝疲劳操作,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6. 值班期间,如遇机床故障、工件在加工过程中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其它能影响生产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应部门人员或车间领导处理。在未得到处理结果之前,不准擅自决定停工、停机、准假;
7. 值班期间,所有上班人员严禁饮酒或酒后上班,冬天不能随意升火取暖,一经发现严格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8.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笔迹工整清楚,如实反映在值班过程中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实际情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确保工厂生产顺利进行。
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负责任或失职现象,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取消值班津贴。希望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做好表率。
第7篇 氧化镍车间安全色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色的使用与标识,使职工对现场作业环境产生视觉警觉,根据国家级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名词解释
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即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2.对比色是指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二、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范应用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凡是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应涂以红色比标记;
2.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应涂以黄色标记;
3.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4.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凡是在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下,应涂以绿色标记;
5.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的意思。如防护栏杆等。
6.黄色和黑色相间条纹表示特别注意的意思,如起重吊钩、工业防护栏杆等。
三、以下部件部位必须涂刷安全色
1.固定式钢梯、钢平台、工业防护栏杆;
2.起重机械上的有关部件:排障器、外伸支腿、起重吊钩和配重;动滑轮组侧板;
3.低管道(管道底部距地垂直距离小于1.80m);
4.机械传动部件的裸露部分;
安全色的使用地方有足够的照明,经常保持清洁,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的颜色规定时,需及时重涂,以保证安全色正确、醒目。半年至一年检查一次。
氧化镍车间
2009-12-30
第8篇 浸出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浸出车间的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本着”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公司浸出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一、建立溶剂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档案,由责任部门及时填写归档。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
二、整个浸出车间及消防墙以内,设置专职门卫,24小时值班,对浸出车间进行监管。该专职部门由公司直接管理。
三、通往浸出车间的所有通道门统一归浸出门卫负责管理。
四、严格浸出门卫安全保卫制度,任何人进入禁火区均严禁携带和使用下列物品,浸出门卫负责监督和检查:
1. 火柴、打火机,非防爆型手电筒以及闪光灯等产生火花的物品;
2. 能产生静电的化纤面料做的服装;
3. 带铁钉的鞋、铁制工具等非防爆工具;
五、生产部组织在浸出车间大门旁,堆入2-3米沙土,浸出门卫负责看护这部分沙土。
六、浸出车间四周应有防火堤,并有明显禁火标志,防火堤高1.0-1.5米,应为封闭式的,浸出门卫负责看护。
七、浸出门卫值班室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由门卫负责看管和养护,各种器材数量存档。
八、公司车间安全员、生产操作工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浸出门卫应熟练浸出车间内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在禁火区内,因特殊情况动火的,必须按严格程序办动火证,动火证上要注明动火时间、区域、性质、动火单位,将动火证交浸出门卫后方可实施。
十、禁火区禁止放置玻璃器皿,以免聚焦生火,严禁点火燃烧各种物质,公司安全消防员负责巡视和检查。
十一、浸出车间内严禁放散溶剂,因检查必须放散时,应该由安全委员会批准,同时装设临时火炬放散,火炬设专人监护,公司生产、消防安全员负责监督。
十二、各部门按分管的卫生区每周对车间周围禁火区内的干草、杂草认真清理一次禁止在车间附近堆放油渣、粕渣以及废弃的棉纱等杂物,公司消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十三、公司消防安全员负责在公司禁火区内设置醒目的禁火、防火标志和告示,在公司内部必要之处醒目位置张贴内用、外用火警电话,并负责日常维护。
十四、公司消防安全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四号溶剂泄露急救知识讲课与实践演习,并将结果存档。
十五、槽车装卸溶剂时应严格遵守《槽车安全操作规程》(见附件),公司安全消防员,生产安全员和浸出车间安全技术员应现场监督,结果由公司消防安全员填写存档。
十六、生产期间,浸出车间负责每天8:30、23:30对溶剂周转罐进行两次排污,现场排污液应立即清理,每两小时对周转罐及相关设施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温度、压力、液位记录、存放车间以备查阅。
十七、浸出车间负责在冬季做好车间内设备、管道、阀门及其他附属设施的保温防冻工作,结果存档。
十八、浸出车间对周转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负责,液位测试手段必须可靠,发现假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消除。溶剂的最高液位不得超过周转罐最大高度的2/3。溶剂的最高压力不得超过1.0mp。溶剂的允许最高温度:夏季40℃、冬季30℃,春秋两季介于两季之间。
十九、浸出车间每月对车间内的设备及管道、阀门进行两次例行设备隐患检查,检查结果车间保存。
二十、浸出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对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二十一、各设备近端的法兰密封垫片三年更换一次,时间从2008年1月第一周算起,由公司生产安全员代表公司安全委员会书面通知浸出车间实施,结果由公司生产安全员填写存档。
二十二、每年四月份第一周,对车间的防雷电、静电设施以及法兰、阀门的跨接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每年八月份第一周,再对车间的防雷电、静电设施进行一次测试。由公司生产安全员代表公司安全委员会书面通知动力车间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的要及时检修和更新,测试结果由公司生产安全员填写存档。
二十三、生产安全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测量测试仪表的安全阀,以保证仪表指示准确可靠,安全阀动作可靠,检查结果存档。
二十四、公司生产安全员负责对车间内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进行效验,结果存档。
二十五、对车间设备的改造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并将改造结果存档。
二十六、公司安全委员会不定期组织检查上述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消防安全员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存档。
二十七、本制度从即日起下发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员,开始执行,并将本制度放大后贴在浸出门卫。
二十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委员会。
第9篇 空分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第10篇 涂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涂装安全与预防
1、格丽斯破布危险,易起火,原因是擦过格丽斯的破布上有松香油也就是一种油性易燃物质,如把它堆在一起或经过高温晒烤易发热达到一定的温度会自然起火。
预防措施:把擦过格丽斯的破布泡在有水的桶里面让它冷却,下班时倒掉并倒在指定的位置。
2、电源空气开关里面不经常打扫吹灰会造成粉尘积压太多,上下班使用开关时易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
预防措施:每天下班必须安排专人保养吹灰并检查里面不可以放任何东西,特别是员工用过的手套与口罩等。
3、喷台里面必须要定期清理,否则积压的油漆粉尘太厚会容易起火。
预防措施:每天下班必须将喷台里面的油漆粉尘打扫干净并倒掉,干部必须检查是否有打扫干净,垃圾是否有倒掉。
4、保养喷台时用铁去敲或铲,易产生火星,易起火。
5、停机打扫卫生时必须在电源开关上作标示卡,防此有人启动电源开关。
预防措施:保养喷台及清理风管卫生时不准用铁去敲去铲,并订出制度。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消防通道要保持通畅,不能堵塞通道.并保持场地干净。
2、安全通道不可以摆放任何物料而堵塞通道。
3、生产线配制的消防器材要加以保护,不可以损坏。
4、灭火器不可以存放在加热设备附近,也不可以放在阳光下爆晒。
5、油漆起火应使用泡沫及消防水扑救,注意要先切断电源。
6、小型火焰使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即可,如不能扑救的情况下赶紧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
7、灭火器分布应放在各易起火的场合,使用方便及时。
第11篇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制度
一、班组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注意机器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并清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检查工作地点安全卫生,并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料的合理放置,确保道路畅通。
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检查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5、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负责对新进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代培训、外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7、如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安全承诺》落实到每个职工。
9、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二、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对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协助班组长一起教育和检查工人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正确使用劳防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3、检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作业场所要整齐清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等放置合理。
4、对工人的操作行为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有权同班组长一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有权制止可能造成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紧急情况,并向班组长报告。
7、如发生伤亡事故,应协助组长进行抢救伤员,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8、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承诺》。
9、协助班组长对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12篇 机修车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机修车间
2023年08月24日
第13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
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
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
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
特殊工种人员,未经 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
(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第14篇 加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班组交接班管理,保证工作进行的基本制度,落实岗位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组长是岗位交接班工作管理责任人,对岗位交接班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班组交接班工作的所有生产岗位。
第二章交接班管理规定
第四条交接工作内容:
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本班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履行情况;
2、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当前的状态;
3、本班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控制、操作情况和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处理后的结果;
4、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调度指令以及上级领导指示;
第五条 交接班注意的事项;
1、交接班记录由当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2、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3、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可离岗。
4、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5、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6、交清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设备设施、工器具、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交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规定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和检查等记录要求填写规范整洁,不得涂改。
第八条交接班时,交班者依照岗位交接的内容向接班人员逐项说明。
第九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接班地点,按照交接班内容并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现场,认为情况清楚、记录属实、没有争议,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签字表示确认。交接班工作一般在15分钟内完成。
第十条出现以下情况,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当班人员必须处理达到要求,方可交班:
一、交班人员未将岗位生产运行情况交代清楚,生产、设备设施存在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
二、未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或记录不全;
三、设备设施、工器具未清洁加油,环境保洁未完成;
四、岗位器材、工具丢失;
五、车间、班组临时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一条出现以下情况,当班人员有责任向班组长汇报,并拒绝交班,待班组长处理后方可离岗:
一、接班时出现的争议无法自行解决;
二、接班人员酒后上岗;
三、接班人员精神状况不佳,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
四、接班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具不符合上岗要求。
第十二条交接班必须当面交接,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交接班。
第十三条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发现上一个班遗留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班组长负责处理,交接班人员认为处理不当,必须先执行,然后向车间主任汇报。
第十五条交接班记录是连续生产作业流程最基本的原始记录,是各项管理的基础。必须按以下要求规范管理:
一、车间要统一制定交接班记录的内容、格式、式样。
二、交接班记录必须标注连续编号和完整页码,使用中不得撕页缺码;
三、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相关的岗位生产运行记录。对于工作内容变化、记录不能适应的,要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交接班记录和各类运行记录必须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涂改;
五、交接班记录保存期至少一年,重要记录要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中原始记录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由于当班人员早退或接班人员迟到致使交接班无法正常进行时,依据车间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由于岗位交接不认真,致使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班组长疏于管理,造成岗位交接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班组所有生产岗位。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生产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本厂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为贯彻本厂《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质。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厂部批准,由厂长负责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七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要须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八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第十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夫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二条: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占用。
第16篇 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车间和班组的要求,为规范镀线各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尽最大可能的查出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本线工作时存在的各种危险和隐患并及时汇报和整改,监督本镀线员工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四违”行为。
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二、检查内容
对本镀线工作范围的所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员工的正规操作情况,同时检查设备完好率和文明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有:
1、本岗位的记录、流程卡填写情况。
2、本岗位上岗员工的工作和精神状态。
3、本岗位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4、本岗位所有设备的运转情况(放线机、收线机、牵引机、罗茨风机、槽体、拉拔油池、加酸管路及截门、油加温管路、开关柜、整流器、烘干箱、导轮组等)。
5、本岗位所有设备的防护设施情况(放线机防护门、收线机防护门、牵引机防护网、安全销、槽体上盖、把手等)。
6、各个槽体的挡板瓷嘴、气吹瓷嘴、上下槽液位、温度、ph值,拉拔油温以及烘干箱的温度情况。
7、电压表、电流表的运转指示及使用情况。
8、工作区域、操作台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工序通道是否畅通,地面和工作台面是否平整。
9、卫生工具、测量器具、对焊机、轧尖机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10.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设施是否齐全和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物品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
11、酸、碱、硫酸铜等化工原料的添加,以及棉纱、拉伸膜的使用情况。
三、 安全检查的形式
每班进行一次各镀线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的方式:自我检查
每位员工都要养成重视安全,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的整改
各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当班班长或值班主任汇报并进行整改,认真填写《镀铜车间岗位安全检查表》。由车间管理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对责任人或镀线记四违一起并按照《镀铜车间制止“四违”管理制度》中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17篇 发生车间安全防火制度
1、必须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2、消防器材设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乱动。
3、严禁用铁锹向加料口投料。
4、车间及楼道内禁放任何杂物,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5、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巡检制,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对隐瞒不报者,严肃处理。
7、加料现场严禁储存电石,避免受到水浸产生乙炔气而发生危险。
8、坚持搞好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后安全总结,熟悉和掌握安全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用。
9、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
10、每个年度对车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终评结果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
第18篇 工厂企业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19篇 印刷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本车间正常生产,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公司总部统一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特订以下制度:
1、遵守各项厂纪厂规,服从车间主任的分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上班时不离岗、睡岗、不看书报、不做私事及其他与上班无关的事。
3、严格按工艺程序要求操作,不得违反。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必须请假,违者按规定处罚。
5、做好本车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6、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喝酒及使用明火,违者罚款。
7、认真学好消防知识,掌握使用好消防器材。如发生火灾、突发性事故,在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奋力抢救(火警“119”)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8、认真、正确做好各项操作记录,做到及时、准确。
9、全体职工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相互学习。
第20篇 轮窑车间安全制度
为了使装窑、出窑工作安全进行,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严禁酒后上班及带小孩到生产场所。
2、工作前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
3、按操作规程装窑、出窑,严禁乱装、乱卸。
4、使用风扇前,要检查电缆、插头、插座、开关是否绝缘良好,是否有防护罩,发现有裸露、漏电、损坏及无防护罩的严禁使用,并报告车间。
5、风扇的电缆必须按要求挂好,禁止拖地使用。
6、工作结束时,应先切断风扇电源,后拉开插头,收卷好电缆。
以上制度,希望职工认真执行,违反者除了批评教育,还接厂规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