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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企业安全犹如大厦之基,稳固的安全制度是保障企业持续运营的关键。它不仅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而且维护企业的资产安全,降低经济损失。安全制度的建立,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风险评估与管理,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2)应急预案,确保危机发生时能迅速响应;3)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技能;4)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5)事故报告与调查机制,从事故中学习,改进安全措施。
注意事项
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责任,各层级人员应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2)制度应具体、可操作,避免空泛的条款;3)保持制度的更新,随着业务变化及时修订;4)制度执行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落地生效;5)鼓励员工参与,让安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结合实际情况,打造适合自身的企业安全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企业在稳健发展的道路上,始终守护着那一片安宁的天空。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人人身财产安全进行有效预控,积极努力的创造更加安全的生产环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装饰装修工程资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装修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公司装饰装修工程资质特点,要求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互保工作,再确保安全施工情况下,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所有参加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
3)施工中所用脚手架、跳板等材料必须符合规定。
4)在室内光线照射不充足的地方作业及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工作面内有足够的照明,夜间在楼梯间过道和转角处必须设置照明。
2、室内装修过程安全技术措施
1)室内抹灰工程
(1)施工前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2)抹灰工要配戴有效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3)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业中对违章操作行为要制止。下班后做到断电、活完料净场地清。对全天情况作好讲评;
(4)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5)在楼层进行施工时,楼面上堆置的材料如砂、石、灰膏、水泥、饰面材料等,其重量不得超过楼面设计的荷重,并利用率放;
(6)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2)室内贴砖工程
(1)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2)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3)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由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清理料斗下方散料时,料斗必须插好安全栓;
(4)在脚手架上作业所用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乱扔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准超荷堆放材料和水桶。跳板严禁搭在窗子、栏杆等成品上。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5)贴面砖的过程中应防止砂浆落入眼中。机械操作过程中要防止机械伤人。
3)厨卫间防水工程
(1)防水作业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材料堆放处、库房、防水作业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穿戴防护用品(口罩、工作服、 工作鞋、手套、安全帽等),按规程操作,不得违章;
(4)防水作业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火焰加热器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使用碘钨灯。定时保养,禁止带故障使用。在加油、更换气瓶时必须关火,禁止在防水层上操作,喷头点火时不得正面对人并远离油桶、气瓶、防水材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6)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和敞开式灯具。
4)门窗安装工程
(1)搬运玻璃要戴胶手套或用布纸垫包边口锐利部分。
(2)堆放玻璃应平稳,防止倾塌。
(3)不准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作业,以免玻璃掉落伤人。
(4)铝合金门窗与建构物拉结点应控制在30~40厘米一度拉结牢固。
(5)门窗的玻璃应用夹具紧固,四周内外侧应用密封膏封严。
第2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保证各种会议按照规定内容按时召开,以便按时完成各项安全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两级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2 职责
2.1公司安全例会
2.1.1公司安全例会由经理或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
2.1.2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会议,设专人作会议记录并保存。
2.2项目部安全例会
2.2.1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
2.2.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记录并保存。
3 各级安全例会由以下人员参加
3.1公司安全例会
a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b工会主席;
c各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d工程技术、材料、行政处处长专门指派的人员以及安全保卫处所有不外出人员;
e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
3.2项目部安全例会
a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
b同级工会负责人;
c班长或副班长;
d专职安全员;
e项目部主任或安全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
1 各级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4.1公司安全例会
a各项目部和有关处室汇报前次例会以来开展的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安全问题及突出安全事迹、近期工程情况;
b安全保卫处通报前次例会以来安全巡检情况;
c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
d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安排本公司安全工作;
e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及其他领导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要求。
4.2项目部安全例会
a检查、了解各施工项目或班组安全工作开展和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b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或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
c布置和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5 各级安全例会的时间周期
5.1公司安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
5.2项目部安全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3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 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 “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4篇 夹芯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 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 作业场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不回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 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 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 ,落实限期整改。
(3)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生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知识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音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累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在厂区内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 决定是否放行。
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沈宝弟
副组长:钱国华
成员:王三林陈春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陈春红
机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第5篇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5性能试验检查、抽样比例与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项目:
5.1施工车辆:牵引设备都应进行额定负荷、启动、刹车试验,必要时进行循环试验。
5.2起重工具:抽样4-8%,分别做100%、125%额定符合条件下的工作试验检查及外型尺寸有无变形或其他异常现象。
5.3汽、柴油、电动工具:抽样3-6%进行额定荷载试验,多次启动停止,检查是否超温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应进行额定荷重试验,检查薄弱环节与使用寿命。
6所有的试验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有安监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经必要的培训工作,使用后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修。使用时出现的问题,各队也应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处、技术质量处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及工程进度。
8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养:
8.1各处的机械、工器具管理部门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负全责,对所发放的工具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否则不能发放。发放前应使用发放记录,退回后应及时修理与保养。
8.2各项目部、班组在领用工器具时,除填写领用记录外,还应认真对工器具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还应对所使用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3各项目部、对、班组内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观检查外,还应每月一次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证所使用工器具处在一个合格的状态。同时应建立维修记录。
8.4凡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围内出现各种不安全现象,都要追究发放、维修人员的责任。
8.5所用机械工机具的周期试验,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各处的领导要给予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由安监人员监督执行。
第6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7篇 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8篇 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公司对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报公司进行复查。公司复查验证后纪录。
二、项目部必须每日、每周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应组织全面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对吊篮、脚手架由安全员、机修负责人,架子工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每星期由机械负责人或电工和安全员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五、消防器材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对失效的内药及时更换。
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使安全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和验收。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四步一验收,搭设完进行总体验收。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门卫室的规范管理。
二、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和发生。
三、认真执行市府、市公安局、劳动局规定严禁在沪私自招收盲流和三无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四、建立职工花名册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按受当地治安部门指导,搞活经济共建协作工作。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二、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三、重点部位(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检查标识。
六、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七、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作业。
三、制作食品所有工具和容器必须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食堂设置必须远离倒粪站、垃圾站、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等,距地10米以上。
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关服务的工作。
六、定期组织进行流行病宣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止流行病预防知识讲座。
七、发现中毒和传染疾病案情应按照卫生防疫和中毒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二、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三、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四、每目菜看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菜记录。
五、帐务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众。
建筑工地宿舍住宿制度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文明、卫生、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人员作如下规定:
治安:1、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吸毒、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2、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
3、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1、室内严禁私拉乱笨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1、严禁乱倒或从楼上直接倒垃圾、脏水和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者视情节严重,将作出处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工地厕所浴室管理制度
一、厕所浴室打扫有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打扫。
二、厕所设自动冲水箱,做到无异味。
三、化粪池有盖,粪便及时处运,做到清洁无臭味。
四、浴室排水畅通,设专人管理、清扫、无异味。
五、爱护浴室设施,淋浴完毕及时关闭水源,节约用水。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四、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五、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
电安全。
六、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七、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归口安全员实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积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一、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与下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做好调换阅报栏、及报刊、信件、刊物收发工作和“四簿”记录,做到及时准确,保管好“三簿”及出门凭证。
三、夜间、假日值班期间,经常进行值班巡逻,其他通道使用时,设门岗看守。
四、外来人员进场:验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外来车辆进场:查看送料单,登记车辆牌号。人员车辆外出携带物品、及材料:经查验凭项目经理签名的出门证放行,如遏手续不齐或有疑问者,门卫人员有权拒绝通行,并报告项目部。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建委或劳动局颁发的持证人员担任,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专业电工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有必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教育培训须留书面纪录和签字。
一、对新进工地的工人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各级规章制度和遵守纪律教育并对项目情况和便民设施简要介绍。
二、对特殊工种在持证上岗情况下,项目部对其针对施工现场特点进行再次教育。
三、对工程特殊关键工序作业人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
四、如工人变换工种,项目部则要对其进行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遇节假日,项目部要进行节假日教育。
六、每个季节(包括雨季、台风、大雪等季节),项目部要对职工进行分阶段季节性教育,确保整个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七、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如:(1)订阅安全方面报刊。(2)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廊,定期出版。(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可分为阶段和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进行图片展、墙报等形式。
九、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支持,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老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班组安全制度、纪录教育、机具设备等教育培训。
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单靠有限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此,有必要地建立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每位职工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员控制后的同时,自己必须参与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隐患整改。
二、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安全监督员,积极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时时刻刻整个环节安全生产状况,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及设备伤害。
四、项目部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
五、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记录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
职工伤亡事故保险制度
在当今高速运转的施工过程中,由于科技的大力发展,施工现场使用了大量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设备和电气的防护装置难免失效,再加上高层房子大量建造,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带来了许多隐患,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形成了无形威胁,因此,在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监督的同时,也要为每位职工建立伤亡事故的保险制度,完善机构,建立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必须为每位职工(工人)到有关单位进行办理伤亡事故保险手续(现阶段暂由项目报送公司工人信息,公司处理交纳保险)。
二、每位职工在享受伤亡事故保险后同时,必须遵守纪律,珍惜生命,有保护自己安全的职责。
三、当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有权利享受保险所给的承诺,项目部要为其服务,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指定职工伤亡事故保险制度,对推动工程顺利进行,完善社会制度,保障职工安全、生命财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七、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扣件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基础验收制度
一、施工负责人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组织搭设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后,还须实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手续。
二、脚手架基础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应经审核批准。
三、脚手架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和搭设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四、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可按jgj59-2011表填写。
五、当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时,地基夯实找平后,立杆底部垫5公分厚木板,木板长度2米的可垂直于墙面放置,木板长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墙面放置。
六、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时,地基必须分层进行夯实后,采用枕木或槽钢仰铺,作为立杆基础的垫板。
七、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必须完好,不准有积水现象。
扣件钢管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一、落地脚手架验收,按jgji30—2011行业规范和要求为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搭设。
三、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五、搭设脚手架必须分层分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召集施工员、搭设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人组成。
六、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牌”上必须标明:统一编号、验收日期、搭设责任人、维修人、跟踪管理人员等。
七、吊、挂、挑、爬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脚手架,第一次验收时,必须请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进行参加。以后各次验收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
八、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做到无钢竹混搭、无断头,保证横平竖直、底脚着实、连接牢固、拉撑齐全、设施可靠、斜道顺通、密目网全密封。
九、钢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二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重点部位脚手架验收制度
一、电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二、5米高度以上的室内满堂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三、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均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审核批准。
四、电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脚手架高于5米以上的满堂脚手架、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应有工程项目施工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搭设责任人共同进行验收。
六、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来表达。
七、整体爬降脚手架加工搭设完毕后,由搭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建委检测机构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整体爬降脚手架每升降一次,要按标准重新检查,并由搭设单位技术人员负责人签字,认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装饰阶段脚手架重新验收制度
一、土建结构施工完成后转入装饰阶段安装施工时,必须对脚手架重新进行验收或交接验收并有纪录。
二、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脚手架搭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脚手架重新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
三、脚手架外转的密目网围挡封闭必须严密,不准留有空隙,破损严重的密目网必须更换。
四、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每隔10米用平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五、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必须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由施工负责人召集安全员、搭设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二、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
三、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穿沪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六、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
七、架子工拆除重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交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使用前,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委托项目部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由项目部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三、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项目部为脚手架的管理单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施工企业或班组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四、安装各类管道时,由安装分包单位提供申请,填写《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交接单》,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共同对预留洞口进行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分包单位及班组拆除防护设施,进行幕墙安装要做到人离岗安全设施不漏网。
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
一、施工现场凡进行2米以上高处悬立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二、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三、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四、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派楼层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五、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六、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七、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八、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式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安全基本要求
一、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二、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三、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四、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可用绳子两端固定在手、可靠处与机具上。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五、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六、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拦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七、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近临边或洞口1.2米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八、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九、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设立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一、项目经理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专职安全员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排在节假日前后与安全活动同时进行。
二、国定节假日前后一天,项目部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教育后并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带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上班。
三、新进职工道项目部报到,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按排工作。
四、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五、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分部分项施工前必须纪录安全技术交底。
七、发生事故必须进行“三不放过”教育。
八、定期进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施工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现阶段建筑业工人保险的施行状态,本公司对项目和维修工人要求全面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定十级伤残)、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具体保险名单项目部在执行过程中应开具联系单,要求施工队在工人进场后当天最晚不超过二天将工人资料交由项目部,并由项目部每周将名单等资料报送公司,在施工高峰期进场人员集中的情况下应每天或隔天报送公司。项目部应要求施工队将名单和资料上交时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名,并将此复印件一并报送公司存档。工人退场的名单办理要求同上。
具体保险的费用支付应由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本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必须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上海市项目执行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上岗交底:
一、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物及周边和交叉班组情况)。
二、交天气条件(如风、雨、雪、霜、雾、严寒、酷暑等)。
三、交当天的主要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特殊工种的配合情况。
上岗检查:
一、检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是否安全。
三、检查机械与电气设备、保险装置是否完好。
四、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上岗记录
一、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二、记违章作业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事故苗子等。
三、记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向有关部门、人员反映情况的内容。
一讲评
生产班组必须组织班组工人每周一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讲评活动。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每周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可定于每周六进行。遇国定节假日,提前一天进行,每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带队,有施工员、安全员、机电工和相应的生产班组派员参加检查。
三、查出的一般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当天整改完毕。
四、当天无法整改的隐患、苗子要订出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进行整改。
五、安全员复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苗子要查明原因,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认识态度,向项目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大型机械验收和检查制度
一、人货梯、塔吊等大型机械必须按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布置施工。
二、大型机械的安装调试必须由市建委、市劳动局认可批准的施工企业承担。并向所在地的劳动局、安监站报监。
三、大型机械的安装和拆卸人员、驾驶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市建委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大型机械经安装、调试单位自查合格后,请市建委核定的建设机械检测部门验收,取得其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机长必须每天做好例保工作。
六、项目机管员或安全员每周对机械检查一次或检查机长的例保和维修运行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开出整改单,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
七、专项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的机械检查。
一、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跳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布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和有关安全制度,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工人可以拒绝生产,如果强迫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行政或法律责任。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人货电梯“十不开”规定
一、吊笼超额定货载不开(试验除外)。
二、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三、货物体积大,影响吊笼门开关不开。
四、货物不稳妥不开。
五、货物长度过大,有外伸现象不开。
六、检修人员载吊笼顶部或载地坑内不开(但在检修人员指令下可点动上下)。
七、吊笼门和围栏门连锁失灵,吊笼门关闭不好不开。
八、吊笼运行速度超额定,或快或慢不开。
九、乘员把头、手或脚伸出吊笼外不开。
十、施工电梯吊笼运行有异样声响或感觉不好不开。
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拆除制度
为了加强洞口、临边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特规定如下:
一、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凡是碰到需要拆除的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都必须由班组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核实上报项目生产副经理。
二、对拆除洞口、临边或拆除危险性较大的必须要做加固安全措施。
三、拆除时要按照申请表填写的范围及数量,不得随意增加。
四、洞口、临边设施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可拆除。
工地(办公区)门前保洁规定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为推进伤害精神文明建设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每日三次清扫工地或办公区门外所属办公区域。
二、工地或办公区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三、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四、工地内有沉淀池及冲洗设施的对轮盘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五、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六、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
七、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食堂管理“四、五”制度
一、生食品到食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生食品;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烹调服务员:不烧腐烂变质的食品。窗口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出售时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实行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熟食品与半熟食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
三、用具与餐具“四过关”制度,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制度,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工包干负责制。
五、个人卫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带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准带戒子。
油漆工防火守则三禁:
一、禁止火种进入工作场地。
二、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三、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三要:
一、要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二、要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三、要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守则五不:
一、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二、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器、煤气。
三、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厂间。
四、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五、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四要:
一、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二、要将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三、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四、要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
“危险品仓库”防火规定
一、不准带有油污手套动用氧气瓶
二、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
三、气瓶搬运时不得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四、乙炔瓶、氧气瓶仓库必须有隔热措施
五、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六、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及挂有醒目禁烟禁火牌
班组长防火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防火负责人,须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组建班组防火小组,并有班组防火员。
二、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写上岗记录,模范地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负责本班组使用地机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地管理,班前认真检查,班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防止发生事故。
四、电焊气割,油漆,安装等需动火作业地特殊工种,应把防火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在班底前交底,并严格按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防火安全地规章制度,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和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六、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报警,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项目部和公司。
班组职工防火职责
一、自觉遵守用电及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积极参加安全、防火活动,学习防火安全生产知识,主动提出适用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积极消除火险事故隐患。
三、电焊工,油漆工,安装工、普工及装饰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四、不乱丢烟蒂,离岗下班应及时切断电源。
五、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扑救报警,保护现场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是企业面向社会的窗口,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职工人身及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其防火安全工作的职责是:
一、工程项目经理部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受消防监督机关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督促和检查。
二、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制订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总包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的前提下,明确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各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
三、施工组织设计,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用明火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审批手续。坚持动用明火必须做到两证一器一监护(即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必须备好灭火器,必须有动火监护人)的原则。
四、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和搭建临时设施,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的不同施工阶段,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专职监护、巡逻检查人员。
五、工程项目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职工生活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项目经理要定期相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建立项目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训练,提高工程项目自防自救能力。
七、进行工程项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加强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
八、各分包单位和施工队,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定期整改,提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的防火要求。
九、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内容,发现火警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并向消防监督机关报警,并迅速如实上报,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第一责任人防火安全工作职责
各企事业单位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各级正职领导人为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规定,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亲自批阅、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真正树立第一责任人是职工人身和集体财产的当然保护人的形象。
二、制订防火工作规划及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
三、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开展对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五同”,(即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定期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关于防火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主管部门的工作。讨论分析本系统、本单位施工、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防火安全上存在的问题。
五、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检查,主持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六、按照规定配备防火干部和配置消防器材。完善防火组织机构和消防设施。并督促主管部门做好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七、定期组织专职防火干部,专职或义务消防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初起火灾灭火方案的演习和灭火技能的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防火管理水平。
油漆仓库(间)防火制度
一、油漆仓库应实行专人专管,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严禁在油漆仓库内吸烟,并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牌。
三、严格使用无防爆设备的灯泡照明,应安装防爆灯,电线线路排列应符合防爆要求。
四、油漆材料应分类堆放,严禁将有相抵触的物品混放,堆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严禁在油漆仓库内或10米以内动用明火。
六、仓库内的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的部位,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物品。
七、油漆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性能,门窗的关闭性能应保持良好状态。
重点部位防火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一、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二、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或乙决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四、乙决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乙决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50平方米不少于一组适用型号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明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坚守消防规章,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门的消防职能负责人维修及保管。
二、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办法进行处理。
三、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四、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失效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人员汇报,及时更新。
五、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门卫、保安人员防火守则二严: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二、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单位内部。
三要:
一、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要掌握单位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三、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会即使报警。
电工防火守则一必须:
一、必须持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四要:
一、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二、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断器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三、要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四、要掌握消除一般电气故障的办法,并能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焊、割工防火守则十不准:
一、没有适用有效的特殊操作证,实习人员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的指导的,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三、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
四、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五、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六、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资,在未作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因火星飞站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十、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应急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安全、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特制定应急处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必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反应迅速。
二、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密切掌握内部安全生产危险作业区。高处作业用电设施等动向发现不安全、不安定因素迅速上报、及时制止。
三、当项目部出现民工闹事时,项目部领导小组负责疏导并上报公司,做好劝阻工作。引导他们走依法解决的道路,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提出口头警告、教育他们必须悬崖勒马,并可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四、当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伤人高处坠落时,项目部领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汇报。负责现场保护和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人员伤亡抢救工作。
及时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五、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项目防火领导小组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部门参加灭火、救人、疏散物资等抢救工作,及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
六、台汛季节对活动房要求进行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作出人员立即疏散的应急措施。
七、一旦事故发生,公司项目部领导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
临时房验收制度
一、活动房搭设验收应根据《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gj-114-2005)规范要求进行分期验收。
二、活动房搭设分包单位必须是专业分包,有专业资质证书。
三、活动房搭设必须具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并有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名认可。
四、活动房安装要具备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包括产品质保书)等资料,保证活动房结构牢固。
五、现场活动房安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六、对现场安装的活动房须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并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七、台讯季节必须对活动房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采取疏散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活动房管理制度
1、活动房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
2、活动房的搭设及拆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施工。
3、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活动房搭设完毕后对活动房的屋面应有防台风加固措施。
5、在活动房使用过程中,必须派安全监控责任人对活动房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及时进行整改解决问题。
6、任何人都不得在使用过程中作出损坏活动房的行为。
7、各项目部必须有活动房应急预案,并进行活动房倒塌事故演练。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程序,有效控制因危险作业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的安全策划中应结合工程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计划内。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作业、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作业监控员安全职责
一、检查危险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用明火的动火证,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是否符合上岗及作业要求。
二、检查监控范围内的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登高设施是否牢固。施工机械有无损坏,动火监护是否落实,有无违章现象。
三、监控员在工作时间内应自己所监控区域或积极进行巡视检查,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四、在作业人员未开始工作前,监控员必须对场所先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督促整改。
五、作业人员工作完毕离开后,监控员要做复查,检查有无遗留火种,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有无复原。脚手架搭设是否收头,电源是否切断等,确信无安全隐患后方能离开。
六、发现违章违纪必须进行制止,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可实行经济处罚。对不服指令的违章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并可向项目经理提出清楚出本项目部的建设。
七、对施工隐患应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八、当天的监控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
一、目的:规定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项目。
二、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在用的机械设备。
三、修理资格:
1、参加机械设备保养和修理必须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操作的人员进行。
2、保养和维修的设备,由原则上由机管员组织进行,也可由第三方修理。
四、保养和修理内容:
常用机械设备按保养和检修内容分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及特别保养。
1、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的日常保养,亦称例行保养;
2、二级保养:定期保养,由机管人员依据保养规程进行保养,一般每月一次;
3、特别保养:由设备专业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到我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称为特别保养,由公司设备负责人联络维修及保养事宜,并要求维修单位提供维修资质证明等相应的资料,维修及保养内容需记录在案。
五、项目部如需大修,需制定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安排实施。每次定期维修保养后,必须经公司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本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规定仅作公司纲领性文件,各项目部应参照《建筑机械技术保养规程》执行,也可根据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参照各自机械说明书实施。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派专人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有损坏的必须马上上报并进行更换,杜绝现场存在长期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恶意的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恶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处理。
五、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各班组进行一次关于安全防护设施的全面的教育,提高各班组保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意识。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专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挂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办【2005】89号文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3、各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4、各项目部应留有建设单位经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备案证明以及按约定时间节点、数量,用途支付费用的划拨凭证。
5、各项目部要单列并留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表》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记录及清单内容的现场执行情况记录(含计划及具体实施记录情况)。
6、各项目部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资料(包括采购发票:可以为复印件)要另行成册管理。
7、公司财务部对每个项目的安全措施费发票应成册管理,便于部门复印使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一、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文件和分级督办机制的通知》(沪安委办[2008]15号及沪建安质监[2008]第42号和沪建安质监[2010]第8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部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网上申报,并上报项目上级单位和公司,每季度的20日前进行情况统计上报上级单位和公司,公司每季度20日前上报市总站。对受监安监站、公司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公司整改单则回复公司,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及文件台帐。
二、项目部必须进行每日、每周、每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并有纪录,检查隐患要全面,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进行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实行“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资金等;使安全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库房、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4.木刨花、废弃物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二、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三、要派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
四、对已损坏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制度
一、各项目部要要求各员工自觉形成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意识。
二、各项目部要在各班组进场前对其进行一次关于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全面教育,提高各工人在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关于可能产生扰民及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工种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警告和教育,必要时可进行罚款。
四、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五、项目经理必须经常与相关街道、居委会及工地附近居民进行沟通。
控制扬尘制度
一、各项目部要建立起控制扬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二、各项目部在各班组进场前要对其进行一次关于控制扬尘方面的全面教育,提高其在控制扬尘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项目情况配备足够的控制扬尘的必要用品。
四、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对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工种及区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控制扬尘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扬尘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
控制扬尘措施
1、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队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或按合同约定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各项目部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由专人管理专款)。
3、项目控制扬尘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审批备案。
4、各项目部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5、各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6、各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7、各项目部要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8、各项目部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9、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3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如为总包项目需临建设置)。
10、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1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1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5、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6、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7、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8、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9、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20、各项目部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干粉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21、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2、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3、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一、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二、要严格检查外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要立即报告,并拒绝其进入工地。
三、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二、门卫巡逻人员在当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四、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五、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六、巡逻值班人员对自己的警卫目标、巡逻区域必须明确,保证在自己的管辖区内不失火,不失盗。
七、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便民利民措施
1、工程开工、获准夜间施工的,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要主动走访相关街道、居委会和工地邻近居民,取得街道、居委会的支持和居民谅解,同时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告示制度要求,必须提前三天向社会张贴诚信告示。
2、建筑工地施工项目距离民宅在10米以内的,项目经理应当主动走访紧邻民宅,踏勘情况,了解实情,制定慰民方案,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
3、工程围档必须做到封闭、整齐,围网必须保持日常封闭和完好,定期洒水冲洗或浸洗围网,保持绿色围网整洁。道路管线围档必须连续封闭、整齐划一,围档设施质量和形象标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并确保日常无损、整洁。
4、工地采用强光照明,其灯具的安装角度不得大于30度,+00线以上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得高于作业面临边围档(含脚手架)高度5米;照明灯具必须配有防雨罩或防眩光罩,照射面必须直对施工作业点,禁止强光射入民宅。
5、紧邻街坊(人、车通行道)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建筑物外立面装璜工程,施工立面紧邻的街坊(人、车通行道)上空必须搭设紧挨施工脚手架的、坚固的、无透视性的防坠物保护棚;属于高层建筑施工的,保护棚搭设不得少于两层。保护棚的外支撑立杆不得占用主要通道,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6、建设工地出入口和围档外周边禁止堆放建材、设备、渣土垃圾和其他杂物;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必须做好喷湿清扫保洁工作,必须保持档外通道日常整洁和畅通。
7、施工废水需要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对工地内所有排水管网和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口井,必须经常疏通和挖掘淤泥,防止淤泥沉积,保证排水管网畅通,积极消除积水隐患。
8、工地出入口必须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或地毯并加湿,驶出工地的车辆带泥轮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水和泥土污染工地外周边环境。
9、拆除施工脚手架必须使用机械吊运或采用人传人拆卸方式,做到机械吊运轻吊轻放或人力传运顺传轻放,禁止摔抛重放。
10、获准夜间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时禁止实施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发强刺激高噪声的施工内容和工艺,禁止实施焊接等易发强眩光的施工内容和工艺,必须消除高噪声或强眩光扰民。
11、工地内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扬尘功能、相对封闭的库房、堆场之内,并做到遮盖清运。
12、渣土清运,必须配置水源和喷淋设备;除下雨时和雨后3天外,必须实施装载渣土随时喷淋,降低装载引发的扬尘污染。出运时应当覆盖网罩,防止途中扬尘污染城市环境。
13、在建筑工地内装运建筑渣土,现场指挥要严格控制渣土装载高度,禁止超出挡板沿口,从工地源头上防止因超高载运引起跑冒滴漏污染城市环境。
14、建设工地出入口应当明确保安人员兼任车辆进出指挥,禁止车辆出入鸣号,保证车辆出入通行时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15、在城市道路管线施工中,挖掘沥青、混凝土等硬质路面时,应当使用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或作业点上进行开挖,以阻挡噪声和粉尘外扬。
16、在城市道路开挖埋置管线沟槽(坑),且不能当日修复路面时,在用作通行的路口或道路上覆盖钢板,应当将钢板嵌入路面,做到钢板上平面与路面保持平整一致,以降低钢板弹跳产生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17、建设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应当设置日常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作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无缺岗现象。对市民投诉和转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有效实施整改措施,积极消除矛盾;属于书面转处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在一周内书面答复转处部门和单位。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围:施工现场职责: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建筑工人
程序:1、项目部职责
1.1必须组织公司安质部和技术部及其相关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控制、及网上申报工作。
1.2公司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安全员
2.1安全员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2具有管理措施依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并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一施工阶段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项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一次,按三定整改,安全员每天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帐。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交底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项目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项目部同意并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可酌情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项目医药品保管制度
项目部所备用的药品箱里存放的药品一般是常见药物(如人丹、退热止泻、红汞、紫药水、伤筋膏、绷带、止血带等)。因此,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的药品统一由经培训的人员或安全员进行负责,其负责人要有较强的责任性。
2、各类常见药品进货必须是国家指定的药品商店或医院部门,不得擅自采购非途径的药品。
3、药品进场存放前必须核对其出厂单位、生产批号、用途、说明书等。
4、所进药物必须按照存放要求存放。
5、遇到职工需用药品是,必须问明病情或受伤部位。查看药品的说明书中的用途进行治疗。
6、每次发放的药品量不得超出二天的规定用量。并要登记造册备案。
7、病情不明不得随便发放药品,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防暑降温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管理措施,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调整作息时间:原则上为上午6.00-11.00,下午为15.00-18.00;
2.上午施工作业在室外,避开阳光施工,中间施工作业在室内,两头做室外作业。
3.做好食堂进货做检验工作,熟菜做好留样和记录,搞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职工多喝盐开水等。
4.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开水、茶水做好供应工作。
5.项目部应准备有防暑降温药品,也可对每个班组或职工发放,如人丹、霍香正汽水,十滴水等;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中暑伤亡事故发生,有必要制定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建立防暑降温领导小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宿舍用电、食堂卫生,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卫生防疫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防暑降温大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并落实整改,做好记录。
二、项目部负责人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安全意识,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教育学习。
三、项目部必须制定高温时间作业时间规定并落实到施工队(按国家规定或总包要求)。
四、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食堂,食品卫生,符合要求。
五、项目部认真做好防暑降温食品卫生图片上墙、黑板报等、宣传工作。
六、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七、每天在上班时,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有无中暑或人员身体不适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队在上岗前询问工人有无不适,发现有人中暑立即进行抢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论证制度
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须报公司并在安全周报中体现,公司建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对梳理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上报专家论证方案。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评审等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
4、公司对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并应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
5、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队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6、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目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和下月应注意的问题。
7、施工人员发现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求立即上报施工单位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同时汇报公司安全部和办公室。
8、公司定期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将与项目年度考核挂钩。
施工危险源识别、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施工危险源识别控制,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在每月15日前上报公司和上级单位,每季度进行统计情况,报受监安监站和公司上级单位,每季度3、6、9、12月的15日前,汇总形成统计表后上级单位,对每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隐患排查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有效的纠正实施,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报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二、开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结合工程该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和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措施内,并纳入安全措施费落实范围提交公司安全委员会。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交底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下六个方面按三定整改要求进行: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经费投入,落实“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使安全问题解决,消除隐患。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一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条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建设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这种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即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严格,人的作用发挥的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因此,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第五条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第9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保障生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10篇 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1.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2.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3.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4.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1.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2.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3.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4.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5.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6.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7.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8.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0.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11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12.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1.公司安全科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领导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2.根据事故不同程度,报请并协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责任倒查;3.安全科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4.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5.收到主管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安全科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应急救援制度
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二、应急管理原则: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4科学实用5.分级响应。三、应急管理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四、运行机制:1.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预警级别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2.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3.应急响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应急结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5.恢复与重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偿;6.调查与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7.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五、应急保障:1.人力资源,公司综合科、财务科、安全生产科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2.职责,安全生产科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财务科负责保证所需资金,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和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综合科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后勤科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六、监督管理:1.预案演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2.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科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3.责任与奖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 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第12篇 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1、出现工亡、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5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第一责任人行政责任。
2、出现轻伤1人/次,责任单位除承担直接费用外罚款2000元,隐瞒不报者罚款4000元,责任单位出现2人/次及以上轻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一切评先资格。
3、公司月度或专项安全检查、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良的奖项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罚项目部目标成本的1‰,获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15000元,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奖项目部5000元,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000元,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4、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后就强行使用,每一项罚款2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确保专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每次未通过则罚款1000元。
5、下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标,每减1%罚责任单位500元。
6、合理用工,严禁不经培训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责令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安全防护材料中的漏电保护器由安全设备科统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现行的质量标准,钢丝绳、电缆、钢管、扣件等产品应证件齐全,如发现项目部自购劣质产品等价罚款。
8、坚持正确使用“三宝”,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13篇 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设备满足生产需要,更好地为整个施工过程提供使用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责任分工
1、总经济师:主管物资设备部的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系统职能人员行使职权,并对本系统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2、部长
(1)对施工机械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租赁及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履行公司《质量手册》中本部门的职责。
(2)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
(3)建立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5)对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负责管理并清核。
(6)搞好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3、物资设备部
(1)负责对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进行跟踪检查。
(2)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4、维修车间
(1)负责机械设备入库后、出库前的维修、保养,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和检验。
(2)检验员经过公司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设备库:办理机械设备出入库手续,保管好库存设备。
6、项目部:
(1)主管经理职责:监督指导本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能力的需求。
(2)设备员职责
1)负责公司制定的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六组织实施,并把本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物资设备部。
2)工程开工前,向物资设备部递交该项目的“设备需用量计划”并签字,负责领用与交回设备。
3)监督检查本单位机械设备操作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4)带领机修班对本单位在用施工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修理。设备员必须取得有效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3)机械操作职责
1)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作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2)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1)机械设备的采购必须执行公司《机械设备采购制度》。新增设备购入后,固定资产部分由物资设备部填写“入库单”,与购货发票一同交给财务部固定资产帐,并由财务部按期提取折旧费。物资设备部建立台帐,主要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并编号。
(2)工程开工前,使用单位的设备员要向物资设备部提供“施工设备需求计划表”,并据此办理机械设备领用手续。
(3)设备员到设备库提取设备,由机械设备检验员填写“机械设备随机检验合格证”,双方签字订可后设备方可出库。设备检验不合格的达不到使用性能要求的不能出库。
(4)主要施工机械要随机配置“操作规程”。
(5)设备进入工地后,要按《设备安装使用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使用,使用中严格按规程实施。大型设备如塔吊安装应编写“安拆方案”。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
(6)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设备员须经指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岗证”。
(7)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对在用机械设备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机械设备交回后,由设备库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验收单》,定明设备的技术状况,以便分清责任。交回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其它装置如设备总成、构配件、仪表及附件等应齐全有效,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换,否则视情节由使用方做出赔偿。
(9)设备入库后,由机修车间检验设备技术状况,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修理类别(在、中、小修)或保养级别(一、二、三级保养)。
(10)钢模板出为前,必须对其进行修理,保证板面平整,无变形,筋骨板堵头齐全,砼清理干净,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对交回的钢模板,库管员要对其仔细检查,发现有板面扭曲、变形、筋板缺损、板面有洞、砼清理不净的要经领导批准酌情进行经济处罚并做记录。
(11)各施工单位交回的铁脚手管,按公司规定的尺寸验收,长度允许误差不大于十分分,对于焊接方式的补变长者拒收,弯曲的铁管使用单位需校直。扣件的锣丝要齐全,按动要轻松,活动部位要保证活动灵活自如,无锈蚀,否则拒收,由使用单位做出赔偿。
(12)在年末施工淡季,物资设备部对机械设备操作工、设备员组织专业培训。
(13)物资设备部年末进行设备清核,并提取报废设备,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执行《机械设备报废制度》,已报废的设备不得重新使用。
第14篇 汽修企业金工车间安全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金工车间安全制度
1、车间要整洁,严防灰尘飞扬伤害机床导轨等影响精度。
2、机床保险丝爆断时,应立即拉下开关,以防烧坏马达。
3、操作机床工人一律不准戴手套,衣服要扣好,捆紧袖口。
4、车间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5、车间内禁止赤脚,赤膊和穿拖鞋。
6、机床上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并执行其中规定事项。
8、所有机床电器设备必须定期通知电工进行检查。
9、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第15篇 企业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互保联保制度如下。
1、每一个岗位上的职工,既有监督他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的权利,又有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义务。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这一职责。
2、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作业。在操作中,除了要多做协调、步调一致外,还必须认真观察和关注自身与他人周围的作业环境,禁止违章作业。
3、同一岗位上的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
4、进入作业的场所应先互相检查,对方是否正确配戴了劳保用品,先检查处理好事故隐患方可作业。每个作业人员都对本岗位及活动区域的安全负有处理、汇报、监督和连带责任。
5、每个作业人员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制止他人在隐患未处理好、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对不制止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将追究连带责任。
6、对玩忽职守,冒险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举报。
7、职工有义务爱护安全设备设施,并互相监督。
8、对“三违”人员,对互保联保人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9、以上制度将严格按照“双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6篇 某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 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 其他有关的资料
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第17篇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十、标志的管理规定
十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范文top100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转 载 于: 在 点 网)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
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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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公司应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范文写作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
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管理者范文网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思想汇报专题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转 载于: 在 点 网)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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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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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
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 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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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
(转 载 于: 在 点 网)
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 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 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 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第18篇 企业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及时处置消灭一般事故隐患,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 信息科、督查科、处置队、技术科、通风科及生产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入井跟班检查。
二、 安全指挥中心安全副矿长、生产、技术副矿长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生产科队长参加月度规定的三次大检查。
三、 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执行情况。
2、 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水、火、运输、提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 检查通风设施的安好状况,密闭墙、风门有无跑漏风现象,检查洒水、隔爆设施完好情况。
4、 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有无空顶距大、支护质量等现象。
5、 检查机电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线路悬挂是否符合标准,电缆线有无破口和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现象。
6、 检查井下监控系统各分站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7、 检查井下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完好情况、“一坡三档”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8、 检查矿车、链环、罐档有无车架、车箱变形、裂缝、磨损严重等情况。
9、 严格检查“三违”情况。
四、 矿井地面检查内容:
1、 检查主要固定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2、 检查出入井检身制度、交接班记录、班前会记录、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
3、 检查矿灯完好率、领退灯记录、值班地点的文明卫生情况。
五、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不准相互推诿。按照职责范围逐条逐项处理解决,对逾期未解决,要严格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六、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要在参加每旬安全办公会议时,各科室具体向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汇报,以便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第19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20篇 危货企业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8时-次日6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8时-次日6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办公室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处理,事件的详细过程要记录备案,并报上级领导;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4公司基层人员值班制的具体规定
5.4.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值班人员,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值日空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4.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b 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c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d 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e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对成品仓库、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检记录。
5.4.3基层人员值班的工作范围包括值守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
5.4.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5.5 其它规定
5.5.1公司必须建立人员值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5.5.2公司办公室提供《值班检查记录表》,基层人员值班时负责填写齐全。
5.5.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关于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 考核
5.6.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5.63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64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5.6.5 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6 基层人员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7 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8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