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义
在我们的运输业务中,驾驶员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至关重要,它不仅是确保行车安全的基石,也是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责任。这一制度的存在,旨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预防潜在风险,从而维护公司声誉,降低运营成本。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驾驶员需接受定期的交通安全培训,了解交通法规,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2. 随车照管人员应熟悉车辆设备操作,能在紧急情况下协助驾驶员。
3.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4. 实行出车前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
5. 制定严格的疲劳驾驶管理规定,防止因疲劳导致的事故。
注意事项
1. 教育内容应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交通规则和应急措施。
2. 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而非仅仅理论讲解。
3. 安全考核应定期进行,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 要求员工报告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或状况,鼓励积极反馈。
5. 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驾驶员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是我们运营的核心,每位员工都需深入理解和严格遵守,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运输环境。
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学生校车驾驶员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学生校车驾驶员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学生校车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学生校车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学生校车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第2篇 某学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第3篇 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为确保学生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学生校车驾驶员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学生校车驾驶员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学生校车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学生校车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学生校车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学生校车驾驶员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学生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学生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学生校车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学生校车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学生校车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晚间学生校车驾驶员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学生校车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学生校车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学生校车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学生校车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学生校车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学生校车驾驶员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学生校车驾驶员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2023年8月31日
第4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2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2)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5篇 车辆驾驶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 职责
2.1所有进场车辆(包括办公车辆、运输车、泵车、吊机、水车等工具车辆)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负责该车辆安全管理,办公车辆统一归办公室登记,工具车辆归机料部登记,登记表统一格式(见附件1),吊机、泵车等特种设备要加强管理,严禁手续不全或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2各分部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分部机料部负责对工具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此项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对车辆行驶证与驾驶员驾驶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复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档。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办公室、机料部统计的车辆与驾驶员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核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下发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内容等资料、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车辆驾驶员主动接受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驾驶安全技能等知识学习、考核。
2.4总部安全部负责对各分部安全部车辆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相关信息监督核查,对监督核查情况及时通报。(附: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流程图)
3 管理规定
3.1车辆驾驶员积极参加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学习,服从办公室、机料部管理,认真如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特别是涉高速公路临时停车,驾驶员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规定在车辆停驶后方150米处设反光锥桶等警示标志,且禁止有人员待在车辆内。
3.2分部办公室车辆调度员、机料部安全员安排并执行车况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到不派病车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组织车辆隐患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单到分部办公室、机料部,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车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到分部安全部,严禁病车、隐患车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等,组织开展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动。
3.5各职能部室人员外出办公,应监督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提醒驾驶安全,杜绝违章指挥车辆,严禁驾驶员违章驾驶,对驾驶员行驶安全情况反馈到分部办公室。
3.6总部安全部组织开展车辆与驾驶员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有权通报并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相应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属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安全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s分局机关小车队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第7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第8篇 局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局(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第9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
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将近几年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车辆管理及使用部门
3 管理职责
3.1车队调度职责(车辆管理负责人)
3.1.1考核: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在正式上岗之前经公司对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1.2具体工作
3.1.2.1做好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生产和业务用车。
3.1.2.2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认真详细填写《派车登记表》各项记录,形成出车台帐。
3.1.2.3严格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与用户的关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车队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做好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1.2.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开车经验,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1.2.5搞好季度车场日活动,发现问题当场排除,认真填写《车场日记录表》。及时掌握全部车辆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充分协调好空闲时间,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车场、车库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车辆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期检查,积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知识2
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强化驾驶员的消防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贯彻提高优质服务,创造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对驾驶员企业文化的学习与熏陶,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素质。
3.1.2.8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监督驾驶员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三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3.1.2.9对车辆的维修进行严格把关,日常的小型维修应由驾驶员自己完成,对确需进修理厂排除的故障由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批准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3.1.2.10培养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月底做好节油、车辆运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填写《车辆运行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3.1.2.11安排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3.1.2.1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例如家庭、人际关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驾驶员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权利
3.1.3.1有权拒绝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批准的外借车;
3.1.3.2有权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
3.1.3.3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驾驶员提出处罚意见;
3.1.3.4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合理的维修要求;
3.1.4责任
3.1.4.1负由于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延误用户的用车时间而造成的损失。
3.1.4.2负因派车不合理而致使驾驶员疲劳驾车导致事故的责任。
3.1.4.3及时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提出的合理服务投诉负责;
3.1.4.4对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与员工沟通造成人才流失负责。
3.车队小组长职责
3.2.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安全工作,培养小组间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气氛。 3
3.2.2组织本小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2.3组织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坚持出车前讲安全,回场后总结安全。
3.2.4带头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
3.2.5负责组织本小组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6熟悉本组车辆的分配情况,服从调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组员工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2.8在本组做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组员完成各项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3.2.9积极协助调度组织车场日活动,督促本组驾驶员,保证车辆保养工作及卫生状况达标。
3.2.10带头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小组每一位驾驶员,作到及时思想沟通,切实为其排忧解难,培养小组乃至车队内部团结互助的氛围。
3.3合格驾驶员标准
3.3.1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驾驶员聘任条件
3.3.1.1驾龄5年以上
3.3.1.2年龄50岁以下
3.3.1.3准驾车型:a或b
3.3.2考核
3.3.2.1谢谢谢谢驾驶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对其交通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公司签发《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方有上岗资格。(《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见附表)
3.3.2.2交通法规考试
(1)交通法规考试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专职驾驶员要求一次及格,否则不予录用;
(3)兼职驾驶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桩考 4
3.3.2.3.1专职驾驶员桩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录用。
3.3.2.3.2兼职驾驶员桩考二次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再次不合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3桩考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一次
(6)熄火
(7)换档后脚还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3.4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3.4.1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方有资格驾驶车辆。
3.4.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谢谢谢谢燃
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
3.4.3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___集团机动车准驾证》;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
3.4.4驾驶公务专用车的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享受公务车配备的领导干部驾驶。
3.4.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严禁思想麻痹大意,严禁吸烟、闲谈、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的行为。
3.4.6行车前检查车厢、车门是否关好,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禁超载驾驶。
3.4.7驾驶员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经常的维护与保养,坚持做到出车前检查,回场后保养,使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4.8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3.4.9搞好车辆的卫生,为用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乘车环境。
3.4.10服从调度指挥,认真独立地完成调度指派的工作任务。
3.4.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驾车技术,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 5
4 驾驶员安全教育
4.1 内容
4.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在交通法规的学习中,避免采用死板强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把交通法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引起驾驶员的反感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___集团车辆管理制度》、《___集团公务车配车制度》、《合格驾驶员标准》、《合格车辆标准》及相关安全制度。
4.1.3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1.3.1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负责、协作、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
4.1.3.2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文化教育与熏陶。二驾驶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三驾驶车辆应安全礼让。四爱护车辆、尊敬用户、爱护公司的财产。五维护驾驶员职业的荣誉。
4.1.4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4.1.5汽车行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多为处理情况时选择路面不当;车与车排列位置不当;车辆通过某一路段的时机不当。只有了解事故产生的规律和安全行车的基本知识,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险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要使驾驶员熟悉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生理心理条件和时间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掌握超车、会车和跟车的技术要求,了解常见险情的处置原则和应急技术措施。要让驾驶员了解酒后开车、思想麻痹大意、车速过快等对安全的影响,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开车途中吸烟、戴变色镜、打手提电话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事故和从报纸、杂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进行汇总,行成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过对事故案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4.1.7.3对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诱发事故的原因尽6
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并要从粗到细,由表及里的寻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驾驶员能从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启发,防止发生类似情况下的车祸。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还要正确分析与评价事故的处理,尤其是领导,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因为对每一件事故的正确处理,将对驾驶员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当事人对事故认识深刻。反之会对驾驶员起到反面教育。
4.1.7.5运用车队的光荣传统和红旗车驾驶员事迹进行教育。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集体荣誉感。每年在车队要评选红旗车驾驶员,这样会在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4.2 形式
4.2.1安全例会:
4.2.1.1目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新的一 周开始工作时,驾驶员上好安全弦,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4.2.1.2根据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周期性,召开安全例会的间隔为一周,每次召开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交通法规;对公司关于安全制度进行传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一周内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员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项。
4.2.2安全管理座谈会
4.2.2.1通过安全管理座谈会的形式,使驾驶员充分交流行车经验和行车中注意的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水平。
4.2.2.2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
4.2.3培训
4.2.3.1培训目的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汽车理论知识,使驾驶员对汽车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能独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组织驾驶员,尤其是特殊岗位的驾驶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
4.2.4板报、标语:
4.2.4.1采用板报、标语进行直观安全教育。 7
4.2.4.2选择的内容要精练,根据时间、天气、季节的变化宣传安全内容要经常性的进行更换。(例如:调度室的小黑板就成为安全宣传园地,在下雪时小黑板写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楼道中的标语母念妻想娇儿盼,望君安全把家还这些最为直接的标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报、标语宣传要求,内容简练,感召力强。
4.2.5竞赛
4.2.5.1冬三月为事故多发期,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冬季安全运营,可在此期间多组织一竞赛,在全体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4.2.5.2竞赛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交通法规与安全行驶
4.2.5.3竞赛的方法:交通法规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安全运营采取安全分累计的形式。
4.2.5.4竞赛结果:对积极参加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选拔出公司年度优秀红旗车驾驶员,树立驾驶员标兵作用。
4.2.5.5竞赛要求: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对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竞赛中做到客观公正;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积极参与,时刻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4.2.6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订阅《驾驶员》、《警视窗》等安全宣传杂志,也是保证驾驶员对安全关心的重要手段。
4.2.7开展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和情绪变化,主要包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人际关系等,并找出驾驶员情绪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4.2.7.2了解驾驶员的气质和个性,主要分为协调型、稳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手段,促进与职业想适应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4.2.7.3经常性对驾驶员的家庭进行回访。
第10篇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一、高速公路的行车规定
高速公路设有车道、超车道、加速道、紧急停车带、路肩、护栏等。每个车道上方都有醒目的标志。车辆进入起点后,应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km/h以上驶入行车车道。从匝道入口进入的车辆必须在加速道上提高车速,在不防碍其他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尽快驶入行车道。没有车道标志时,车辆应在右侧或中间的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物或者需要超车时,可变更到左侧的行车道行驶。通过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准掉头、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带,不许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准在匝道上超车停车。行驶中的车辆还要做到八个不准,两个必须和三个应当。
八个不准是:不准乘车人站立:不准向外抛物品;不准货车驾驶室以外的任何部位载人;不准随意停车;不准低与50km/h行驶;不准超速行驶;不准骑压分道线行驶;不准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
两个必须是:车辆变更行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车辆因故障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停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进行。
三个应当是:轿车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应遵守限速标志规定行驶,遇到警告,危险标志或者进入与出口相连的车道是应当减速行驶。
二、保证夜间安全行车的措施
1、维持照明系统良好,灯光照明的好坏对夜间行车至关重要,平时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有的车灯安装调试不正确,不但缩短了驾驶员的视距视角,还会给迎面来的车辆造成眩目;
2、注意行车速度的控制。在弯道、坡道、桥梁、狭路等视线不清的地方,应特别注意减速慢行。夜间倒车、调头,一定要认真观察,选择好地点必要时要由专人指挥方可调头;
3、道路识别。一般来说,发动机声音轻松是下坡,沉闷是上坡,灯光照射距离远是下坡,距离近是上坡,行驶中灯光照向路的一侧是缓弯,前面突然不见路面是争弯;
4、注意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夜间行车在80-100km/h左右应停车稍事休息。如果任务紧急一定要跑通宵,停车休息的距离应当缩短,停车后用清凉油擦擦太阳穴或用水洗头洗短暂消除瞌睡。
三、雨天、雾天的行车安全
雨天行车险情多,首先要注意天气预报和气候变化,及早做好防雨的准备。据测算,雨天机动车轮胎与沥青路面的摩擦力比睛天下降1/3,制动效能降低。前后车距要适当拉大,一般情况不要超车,会车应选择安全路段。遇险情不要紧急转向和紧急制,以防车辆甩尾甚至侧翻。雨天行车遇到自行车要特别留意,因为自行车在雨天车闸不灵,骑车人又身披雨衣雨帽,甚至还撑着伞,影响视听,这应增加不安全因素。
最使驾驶员困扰的莫过于迷雾涸为在迷雾笼罩下行车,驾驶员视线浑浊模糊分不清东西南北,看不清道路曲直。
1、按规定打开防雾灯、近光灯、前后小灯、示宽灯和尾灯;
2、加大车距,要沿路的右侧行驶,但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车轮滑下或与路边停放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发生碰撞;
3、严格执行法定时速。遇风、雨、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速旗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以内的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以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并开亮前小灯和后尾灯,以引起来往车辆、行人的注意;
4、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遇到浓密大雾时,可打开门窗玻璃。有条件的可派人在前用手电筒灯光或口令引导行车;
5、总之,雾天、雨天行车可归纳如下要领:遵章行驶,各走半边,中速行驶,车不跑偏,多鸣喇叭,车不抢先,安全行车,挂在心间。
四、倒车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行车中常常会遇到需要倒车的情况,如果未查明车后的情况盲目倒车,很容易碰撞后面的车辆造成事故。因此倒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盲目倒车。需要倒车时必须切实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倒车。要是刚停车就打算倒车,千万要谨慎从事,此时最容易忽略随后的车辆(特别是小型车)而发生事故;
2、停车时提醒前车注意。途中因故紧随前车停车时,应以鸣号,灯光示意等方式,使前车知道后方有停车。停车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距离,如果前车是大型车而自己是小型车,停车尽量不要停在前车正后方,应稍偏右,使前车驾驶员能从后视镜中观察到。
后车驾驶员的正确处理。前车驾驶员未察明后方情况而盲目倒车是违章行为,但后车驾驶员也有避免事故发生的责任。应立即鸣号或闪灯示意或高声呼喊。如果后方无车,可采用紧急倒车。如后方有车,应后距离及地段情况处理,在紧急倒车过程中,可打偏方向,使车身向左(右)方斜插,尽量避开险情。
第11篇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二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三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四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五条
以人为本,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六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七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
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八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九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二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三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四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跟车人员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十六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员和
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全。
第十八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十九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节
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货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货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司乘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条
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货运车辆起步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跟人人员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一条
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公司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节
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三条
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二)超速报警功能:系统能够实现系统超速车辆的自动弹出报警功能,以及车载终端的语音报警功能;
(三)轨迹回放功能:系统必须具有车辆运行轨迹回放功能,本地至少保存12个月内的车辆运行轨迹数据,以备随时调用。
第二十四条
公司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GPS车载终端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对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并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方式处理。
(一)人为随意拆卸或蓄意损坏、破坏终端设备的;
(二)人为造成终端设备故障的;
(三)采取技术手段影响GPS车载终端正常运行的。
第二十五条
GPS监控人员要加强与GPS运营商的衔接与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隐患整治安全员”要结合每次安全大检查对公司运输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予以更换。
第二十六条
GPS监控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不得委托GPS运营商代为履行车辆日常监控。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认真详细做好GPS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应保持记录页面整洁,不得弄虚作假;
(二)时时注意网络连接,如网络连接失败应迅速查找原因,无法查找时应立即与网络营运商联系及时修复,并向GPS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公司要加强对GPS监控资料的搜集、整理,存档备查。
第五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
第三十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六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四)车未停稳上下人员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五)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六)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1)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三)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驾驶公司车辆的;
(四)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0分,违反一次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
(一)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货运车辆超载的;
(四)驾驶货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0分,处以10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货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货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货运车辆装超载;
(六)驾驶货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货运车辆改型的。
第三十八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一律按照所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1%至3%处以经济处罚,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触及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一律停岗整改7天,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开除。
第五节
奖励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
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条
驾驶员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三)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二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公司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四十五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队负责监督检查,严禁未经车队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无证驾驶。
第四十六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1、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轮胎是否正常,制动系统是否有效。
2、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部件及轮胎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3、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四十七条
保持良好的安全保险系数式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轮胎磨损严重及制动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司机身体不适或服用嗜睡药物时。
5、装运大型设备或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
第四十八条
驾驶员应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并通知车队,配合交警处理。
第五十条
车队负责事故的登记统计和报告,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后的内部处理和总结。
第12篇 驾驶员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则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院和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不在的驾驶员、教练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五、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教练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每年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实际、理论测试。
七、全体驾驶员、教练员对驾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教练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九、做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的台帐记录。
第13篇 公交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安全管理
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五千元,安全风险金不计利息,聘用期满后如无交通事故和违驾行为的全额退还。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检查未带者,一次扣30元,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检查未带一件扣10元。
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例检人员查出的整改通知书后,而未整改的在上路检查被查到的扣10元。
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调度及驾驶员)100-300元,并责令其停职检查,性质(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调度及驾驶员)300–500元,性质严重或造成后果责令下岗或辞职。
跟车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单独驾驶本公司车辆,扣当班驾驶员每次50元,发生三次以上责令下岗或辞退。
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每次扣50元。
不准酒后或疲劳开车,发现立即停职检查,并处罚驾驶员300元,情节严重下岗。
不准在扣证或停职检查期间,驾驶本公司车辆,如发现,处罚驾驶员300元,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不擅自动用公司车辆,公车私用,违者处罚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驾驶员擅自改变营运路线的,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有责、无责都处以200元的罚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在正常路面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一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职检查,性质严重的解除聘用。
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违者一次扣30元,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乘客上下车时,因司乘人员服务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损由司乘人员承担。
车辆在行驶中,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经安全科取证确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乘客受伤的,医药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扣款100元。(紧急避险包括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驾驶员无法预料的情况下未造成碰擦,单补包括前车突然刹车)。
车辆在行驶中,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经安全科取证确定因素未保持前车的安全距离,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的,按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经济损失按责任承担。
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从严处理。
司乘人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除司乘人员各50元。
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待岗处理。
驾驶员如有拒载行为,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下岗。
车辆在通过信号灯的路口,遇红绿灯闪烁极品黄灯亮时,不得加速通过,违反者,一经查实,予以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下岗。
未按规定停站停车,被查处,一次50元,乱停车被查处扣100元,未按交通标志线停车或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行为经查实一次扣50元。
21、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款50元。
22、驾驶员未按规定行使完全程、擅自驳客、停(漏)开班次。扣200元,屡告不改,加重处罚。
二、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司乘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注:车辆不能移动,受伤人员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如司乘人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或庇肇者,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下岗。
2、发生事故,不管责任大小,延期不报者或未经安全科同意,私自协商解决,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事故经损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承担按百分比计算,承担标准为:
承担损失 全责:2000以内部分承担30%
2001–5000元,承担20%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主责:2000以内部分承担25%
2001–5000元,承担20%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同责:2000以内部分承担20%
2001–5000元,承担15%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次责:2000以内部分承担15%
2001–5000元,承担10%
5001–10000元,承担5%
驾驶员事故损失承担上限七千元,五千元以内在扣款通知书接到5天内付清,原则上不得上岗,5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必须保证其最低生活标准。
4、驾驶员肇事、违规得行政处分。
(1) 轻微事故主全责及一般事故同次责待岗2–5天。
(2) 一般事故主、全责待岗5–10天。
5、按直接经济总损失划分:
(1) 经济损失3000元以内同、次责待岗2–天;
(2) 经济损失3000元以内主、全责及5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5–10天;
(3) 经济损失5000元以内的主、全责及10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10–20天;
(4) 经济损失10000元以内主、全责及15000以内的同、次责待岗15–30天;
(5) 经济损失15000元以内的主、全责及30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20–30天。
三、奖惩考核
1、要求驾驶员全月无事故(含轻微刮碰撞)、无违章违纪行为,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例会和各项有关安全活动,全月安全行车22天以上,达不到的扣考核奖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活动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缺席一次或全年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取消年终各项评比活动。
2、 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解聘
(1)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者。
(2)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伤人赔款在20万以上负同责(包括同责)以上责任者;
(3)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伤人赔款10元以上负有主责(包括主责)以上责任责。
(4)在12个月内发生3次轻微事故负同责(包括同责)以上或二次一般事故负有同责(包括同责)以上责任者;
(5)三年内(三年合同期)发生三起(包括三起)以上一般事故,责任在同等(包括同等)以上的;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不听从调度或不接受行车安全监督检查者;
(7)严重违法、违纪,驾驶作风恶劣又屡教不改者。
3、驾驶车辆发生行车事故,累计安全公里,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载减,并且次年起按载减后的安全公司计准发放安全奖。
安全公里(万公里)、年限 | 5万 | 7万 | 9万 | 1年 | 2年 | 3年 | 4年 |
安全将标准(人民币:元) | 400 | 600 | 800 | +200 | +400 | +600 | +800 |
第14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 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 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 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 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 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15篇 驾驶员、车辆及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16篇 物流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第17篇 驾驶员岗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第18篇 k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急救车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二、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8:30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三、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车管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第19篇 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客运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四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1. 分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2. 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分公司提出,单独保管。
3. 信息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 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20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 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 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 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