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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驾驶员和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制度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石,它不仅关乎个人生命安全,也影响着公众的福祉和社会秩序。通过规范化的培训和严格的执行,我们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升驾驶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道路的畅通无阻。安全制度的实施,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涵盖交通法规、应急处理、防御性驾驶等关键知识。
2. 设立严格的驾驶资格审查,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健康状况。
3. 制定行车规则,如限速规定、禁止疲劳驾驶、定期车辆检查等。
4. 实施事故报告和分析机制,从中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建立奖惩制度,激励遵守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教练员应以身作则,示范正确的驾驶习惯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方法。 - 安全教育不应流于形式,而应注重实效,定期评估培训效果。 - 驾驶员应理解并接受安全制度,而不是视为束缚,这样才能主动遵守。 -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并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示警戒。
驾驶员和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制度是维护交通安全的有力工具,其制定和执行需要我们持续的关注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道路上行驶得更加安全,为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的交通环境。
驾驶员、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驾驶员、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则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院和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不在的驾驶员、教练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五、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教练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每年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实际、理论测试。
七、全体驾驶员、教练员对驾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教练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九、做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的台帐记录。
第2篇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第3篇 驾驶员安全驾驶制度
为加强运输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促进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 全面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司、车队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思想意识,做到遵法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三、 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严禁打闹、斗殴、赌博、脱岗、遵守劳动纪律。
四、 遵守执行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五、 出车时必须持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通行证等有效地证件。
六、 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遵章守纪。
七、 所有车辆转向、刹车、灯光等设施必须在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出车。
八、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重车不超60公里/小时,空车不超70公里/小时。严禁占用快车道行驶。禁止强行超车,禁止搭乘人员,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九、 由于罐车重心较高,严禁急打方向,急转弯,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加大行车安全距离。
十、 在雨、雪、雾和道路结冰时,根据路面情况,严格控制车速,加大车距,谨慎驾驶。
十一、 所有驾驶员在现场工地下车后必须佩戴安全帽。
十二、 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行车途中或行至终点,遇到各种复杂路况要确认道路限高、限宽,确保路况安全后方可行车或进入工地。
十三、 罐车在站内装料、工地卸料时必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倒车。
第4篇 驾驶员安全驾驶告诫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驾驶责任,结合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
1、禁止将所驾驶车辆交与任何其他人员驾驶;
2、禁止酒后开车;
3、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不明物品、可疑人员乘车;
4、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5、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6、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7、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8、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0、禁止严重超员、超速的。
11、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2、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禁止不按规定规定线路行驶或无特殊情况随意临时停车的;
14、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5、询问驾驶员休息睡眠情况,是否饮酒、服药,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第四条 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
1、雾霾、大风、冰雪、暴雨、低温等极端恶劣天气;
2、行驶线路安全状况发生改变;
3、线路客流变化情况;
4、班次运行情况;
第五条 操作方式
1、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由主管客运部通过安全例会、日常口头告诫等方式进行;
2、综合管理科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方式进行;
3、驾驶员安全告知由智能调度中心通过智能调度系统进行。
4、客运部要有安全告诫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车号、线路、告诫时间、地点、告诫内容、处置内容及双方签字等项目。
第六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安全考核挂钩。
第七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ο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5篇 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不少于一次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
二、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由基层车队安全部门组织,安全一、二责任人、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实行签到制度,严格考核。
三、会议主要内容
1 .总结上月行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发生的事故,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检查安全运输生产及经营服务质量。(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3 .对行车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车经营者、驾驶员进行表彰鼓励,对违章违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发生事故的单车经营者、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 .学习《 安全生产法》 及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针对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和季节变化,安排布置安全工作。
四、凡因故缺席不能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其安全学习由安全部门及时补课,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在安全学习记录簿上完善补签手续。
第6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 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 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 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第7篇 车辆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职责
2.1所有进场车辆(包括办公车辆、运输车、泵车、吊机、水车等工具车辆)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负责该车辆安全管理,办公车辆统一归办公室登记,工具车辆归机料部登记,登记表统一格式(见附件1),吊机、泵车等特种设备要加强管理,严禁手续不全或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2各分部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分部机料部负责对工具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此项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对车辆行驶证与驾驶员驾驶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复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档。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办公室、机料部统计的车辆与驾驶员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核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下发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内容等资料、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车辆驾驶员主动接受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驾驶安全技能等知识学习、考核。
2.4总部安全部负责对各分部安全部车辆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相关信息监督核查,对监督核查情况及时通报。(附: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流程图)
3管理规定
3.1车辆驾驶员积极参加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学习,服从办公室、机料部管理,认真如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特别是涉高速公路临时停车,驾驶员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规定在车辆停驶后方150米处设反光锥桶等警示标志,且禁止有人员待在车辆内。
3.2分部办公室车辆调度员、机料部安全员安排并执行车况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到不派病车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组织车辆隐患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单到分部办公室、机料部,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车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到分部安全部,严禁病车、隐患车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等,组织开展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动。
3.5各职能部室人员外出办公,应监督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提醒驾驶安全,杜绝违章指挥车辆,严禁驾驶员违章驾驶,对驾驶员行驶安全情况反馈到分部办公室。
3.6总部安全部组织开展车辆与驾驶员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有权通报并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相应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属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安全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9篇 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驾驶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及有关业务知识。
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车班每周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以记录为据。
3. 车主、驾驶人员要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安排相应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凡无故不参加者,一次不到检查,二次不到进行培训和考试,不及格者,责令其停止驾驶。
4. 厂交安委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
5. 对占户驾驶人,要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积极参加交安委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 每个驾驶人都有义务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争做文明太原人。
7. 通过安全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10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档案的设置
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内含驾驶员档案本一本、档案袋一个),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二、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正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
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公司(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写驾驶员档案资料,公司安全员必须要认真、如实地做好驾驶员资料的填写工作;公司在做好驾驶员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的同时,也要掌握驾驶员日常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3、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4、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5、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6、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7、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8、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9、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公司为止。
二公司
12-12-28
第11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第12篇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
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二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三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四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五条
以人为本,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六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七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
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八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九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二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三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四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跟车人员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十六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员和
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全。
第十八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十九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节
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货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货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司乘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条
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货运车辆起步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跟人人员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一条
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公司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节
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三条
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二)超速报警功能:系统能够实现系统超速车辆的自动弹出报警功能,以及车载终端的语音报警功能;
(三)轨迹回放功能:系统必须具有车辆运行轨迹回放功能,本地至少保存12个月内的车辆运行轨迹数据,以备随时调用。
第二十四条
公司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GPS车载终端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对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并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方式处理。
(一)人为随意拆卸或蓄意损坏、破坏终端设备的;
(二)人为造成终端设备故障的;
(三)采取技术手段影响GPS车载终端正常运行的。
第二十五条
GPS监控人员要加强与GPS运营商的衔接与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隐患整治安全员”要结合每次安全大检查对公司运输车辆的GPS车载终端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予以更换。
第二十六条
GPS监控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不得委托GPS运营商代为履行车辆日常监控。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认真详细做好GPS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楚并应保持记录页面整洁,不得弄虚作假;
(二)时时注意网络连接,如网络连接失败应迅速查找原因,无法查找时应立即与网络营运商联系及时修复,并向GPS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公司要加强对GPS监控资料的搜集、整理,存档备查。
第五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
第三十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六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四)车未停稳上下人员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五)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六)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1)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三)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驾驶公司车辆的;
(四)不服从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0分,违反一次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
(一)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货运车辆超载的;
(四)驾驶货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0分,处以10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货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货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货运车辆装超载;
(六)驾驶货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货运车辆改型的。
第三十八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一律按照所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1%至3%处以经济处罚,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触及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一律停岗整改7天,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开除。
第五节
奖励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
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条
驾驶员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三)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二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公司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章
车辆安全检查
第四十五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队负责监督检查,严禁未经车队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无证驾驶。
第四十六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1、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轮胎是否正常,制动系统是否有效。
2、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部件及轮胎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3、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四十七条
保持良好的安全保险系数式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
2、轮胎磨损严重及制动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全时。
4、司机身体不适或服用嗜睡药物时。
5、装运大型设备或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
第四十八条
驾驶员应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并通知车队,配合交警处理。
第五十条
车队负责事故的登记统计和报告,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后的内部处理和总结。
第13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 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 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 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 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 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14篇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2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2)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15篇 s分局机关小车队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第16篇 m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物业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制度
一、高速公路的行车规定
高速公路设有车道、超车道、加速道、紧急停车带、路肩、护栏等。每个车道上方都有醒目的标志。车辆进入起点后,应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km/h以上驶入行车车道。从匝道入口进入的车辆必须在加速道上提高车速,在不防碍其他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尽快驶入行车道。没有车道标志时,车辆应在右侧或中间的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物或者需要超车时,可变更到左侧的行车道行驶。通过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准掉头、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带,不许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准在匝道上超车停车。行驶中的车辆还要做到八个不准,两个必须和三个应当。
八个不准是:不准乘车人站立:不准向外抛物品;不准货车驾驶室以外的任何部位载人;不准随意停车;不准低与50km/h行驶;不准超速行驶;不准骑压分道线行驶;不准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
两个必须是:车辆变更行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车辆因故障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停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进行。
三个应当是:轿车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应遵守限速标志规定行驶,遇到警告,危险标志或者进入与出口相连的车道是应当减速行驶。
二、保证夜间安全行车的措施
1、维持照明系统良好,灯光照明的好坏对夜间行车至关重要,平时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有的车灯安装调试不正确,不但缩短了驾驶员的视距视角,还会给迎面来的车辆造成眩目;
2、注意行车速度的控制。在弯道、坡道、桥梁、狭路等视线不清的地方,应特别注意减速慢行。夜间倒车、调头,一定要认真观察,选择好地点必要时要由专人指挥方可调头;
3、道路识别。一般来说,发动机声音轻松是下坡,沉闷是上坡,灯光照射距离远是下坡,距离近是上坡,行驶中灯光照向路的一侧是缓弯,前面突然不见路面是争弯;
4、注意睡眠,保持充沛的精力。夜间行车在80-100km/h左右应停车稍事休息。如果任务紧急一定要跑通宵,停车休息的距离应当缩短,停车后用清凉油擦擦太阳穴或用水洗头洗短暂消除瞌睡。
三、雨天、雾天的行车安全
雨天行车险情多,首先要注意天气预报和气候变化,及早做好防雨的准备。据测算,雨天机动车轮胎与沥青路面的摩擦力比睛天下降1/3,制动效能降低。前后车距要适当拉大,一般情况不要超车,会车应选择安全路段。遇险情不要紧急转向和紧急制,以防车辆甩尾甚至侧翻。雨天行车遇到自行车要特别留意,因为自行车在雨天车闸不灵,骑车人又身披雨衣雨帽,甚至还撑着伞,影响视听,这应增加不安全因素。
最使驾驶员困扰的莫过于迷雾涸为在迷雾笼罩下行车,驾驶员视线浑浊模糊分不清东西南北,看不清道路曲直。
1、按规定打开防雾灯、近光灯、前后小灯、示宽灯和尾灯;
2、加大车距,要沿路的右侧行驶,但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车轮滑下或与路边停放的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发生碰撞;
3、严格执行法定时速。遇风、雨、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速旗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以内的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以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并开亮前小灯和后尾灯,以引起来往车辆、行人的注意;
4、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遇到浓密大雾时,可打开门窗玻璃。有条件的可派人在前用手电筒灯光或口令引导行车;
5、总之,雾天、雨天行车可归纳如下要领:遵章行驶,各走半边,中速行驶,车不跑偏,多鸣喇叭,车不抢先,安全行车,挂在心间。
四、倒车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行车中常常会遇到需要倒车的情况,如果未查明车后的情况盲目倒车,很容易碰撞后面的车辆造成事故。因此倒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盲目倒车。需要倒车时必须切实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倒车。要是刚停车就打算倒车,千万要谨慎从事,此时最容易忽略随后的车辆(特别是小型车)而发生事故;
2、停车时提醒前车注意。途中因故紧随前车停车时,应以鸣号,灯光示意等方式,使前车知道后方有停车。停车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距离,如果前车是大型车而自己是小型车,停车尽量不要停在前车正后方,应稍偏右,使前车驾驶员能从后视镜中观察到。
后车驾驶员的正确处理。前车驾驶员未察明后方情况而盲目倒车是违章行为,但后车驾驶员也有避免事故发生的责任。应立即鸣号或闪灯示意或高声呼喊。如果后方无车,可采用紧急倒车。如后方有车,应后距离及地段情况处理,在紧急倒车过程中,可打偏方向,使车身向左(右)方斜插,尽量避开险情。
第17篇 驾驶员安全制度
为加强运输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促进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 全面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司、车队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思想意识,做到遵法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三、 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严禁打闹、斗殴、赌博、脱岗、遵守劳动纪律。
四、 遵守执行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五、 出车时必须持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通行证等有效地证件。
六、 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遵章守纪。
七、 所有车辆转向、刹车、灯光等设施必须在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出车。
八、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重车不超60公里/小时,空车不超70公里/小时。严禁占用快车道行驶。禁止强行超车,禁止搭乘人员,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九、 由于罐车重心较高,严禁急打方向,急转弯,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加大行车安全距离。
十、 在雨、雪、雾和道路结冰时,根据路面情况,严格控制车速,加大车距,谨慎驾驶。
十一、 所有驾驶员在现场工地下车后必须佩戴安全帽。
十二、 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行车途中或行至终点,遇到各种复杂路况要确认道路限高、限宽,确保路况安全后方可行车或进入工地。
十三、 罐车在站内装料、工地卸料时必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倒车。
第18篇 司机驾驶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例
为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驾驶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_、驾驶员在年度工作中,因未遵循《交通法规》被公安部门处罚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当年被处罚两次者,给予批评教育;当年被处罚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处罚款由个人支付__。_、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擅自驾车外出,一经查实,除批评教育外,扣发本人当月月度考核奖;因擅自驾车外出发生车辆受损、被盗或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外,其直接经济损失原则上由个人全部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
_、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因使用通信工具、与人交谈等不慎行为发生交通事故,按个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相应承担__、__、__的直接经济损失。
_、严禁驾驶员饮酒。未经主要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饮酒或替他人带酒。如驾驶员有饮酒或替他人带酒(无论是替领导带酒,还是替一般干部职工带酒)行为,扣除驾驶员全年所有奖金,待岗学__个月;劝驾驶员饮酒或者要求驾驶员带酒者(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职工),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检查,扣除劝酒者或要求带酒者全年所有奖金的__。
_、驾驶员自我饮酒后驾车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处罚款由个人支付,并按上述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理;如果驾驶员被劝饮酒后驾车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处罚款由驾驶员和劝酒者共同承担,并按上述规定对驾驶员和劝酒者进行处理。
_、驾驶员自我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驾驶员行政处理;如果驾驶员被劝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其直接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劝酒者共同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驾驶员和劝酒者行政处理。
_、因驾驶员对车辆不及时维护、保养而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_、工作时间车辆停泊,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非工作时间(特别是休息日)车辆一律停泊在单位车位内并加锁,传达室负责钥匙保管,并对当晚车辆进行登记。否则发生车辆受损、被盗、交通违章等事故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_、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驾驶员,包括社会化用工驾驶员。
第19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依法诚信经营。
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检制度,自觉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驾驶存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等部门的管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行车前做好车辆自检,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严禁超员及超速行驶。
8.驾驶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驾车时吸烟、饮食、打电话、闲谈或者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驾驶人必须持证上岗,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做到装卸程序规范、货物安全运输规范。
10.车辆行驶中应注意观察和正确判断自行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集中思想,礼貌行车,坚持安全操作,确保安全。
11.车辆行驶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驾车,遇特殊气候(高温、冰雪、雨雾等),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行驶。
12.驾驶人在营运中严禁无证驾驶和未经同意擅自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3.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20篇 k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医院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急救车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二、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8:30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三、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车管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