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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建设工程的安全制度,如同建筑的基石,为项目保驾护航,确保每个环节在可控的安全范围内进行。它不仅是法规的体现,更是企业责任的彰显,旨在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安全制度的执行,能增强团队的安全意识,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类施工活动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 应急预案:预先制定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注意事项
在实施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
1. 制度的适用性: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制度,使之更具针对性。
2. 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制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折扣或变通。
3. 沟通的有效性:确保所有人员对安全制度有清晰的理解,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执行失误。
4. 反馈的及时性:对于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并采取纠正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保持制度的动态更新,以适应工程环境的变化,确保其始终具有实效性。通过持续的培训和实践,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使安全制度真正成为保障工程安全的有力武器。
建设工程安全例会制度范文
第1篇 建设工程安全例会制度
一、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计划和任务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人员的工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况下,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第一次工程例会确定。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参加对象:
(一)、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二)、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等;
(四)、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关的单位人员出席会议,如供应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等。
五、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二)、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四)、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五)、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六)、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七)、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八)、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六、例会内容:
(一)、施工单位汇报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需要业主、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监理单位汇报内容:
1、前一阶段工程各个施工标段(各个施工专业)的工程进展情况。
2、总结前一阶段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3、对各个施工标段(各个施工专业)前一阶段的工程控制情况从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结论。
4、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三)、业主单位内容:
1、对工程前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2、对前一阶段遇到应该由业主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总结。
3、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七、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必须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与会人员。
八、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九、例会上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必须经过讨论做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十、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到各个相关单位执行、归档。 十一、每次例会后,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将会议纪要向公司领导传送,同时向领导汇报工程的现场情况。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五下午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工长、保卫消防员、材料员、分包负责人、安全主管、技术主管参加。
2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①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
②检查上周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产动态和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
④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⑤对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讨论,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技措施;
⑥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
3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议决的事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在指定的时限内落实。
第2篇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4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23年4月15日
第3篇 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4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__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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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施工,实行逐级安全检查,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类型
1.1定期安全检查。施工处月查,主要领导带队;施工队周查,队长组织带队;工段(班组)日查,工长(班组长)负责;作业人员班查。
1.2经常性安全检查。经常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给予消除,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由各级施工作业队伍,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1.4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个专业、专项问题或者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向定性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者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用于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1.5综合性安全检查。是由各级领导组织各部门的职能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查。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1.6由工会组织的不定期的员工代表进行巡视性的安全检查。
1.7自行(班前、后)安全检查。是施工人员工作前、工作后,对自身所处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序进行的安全检查,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检查内容
2.1安全基础工作检查
2.1.1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与落实情况。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保证体系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等。
2.1.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有:
2.1.2.1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等,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
2.1.2.2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工地上是否有专、兼职安全员,各级组织安全活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
2.1.2.3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的学习贯彻等)。
2.1.2.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安全用电、防火安全、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
2.2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2.2.1临时用电
2.2.1.1临时用电方案,应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必须由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的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拆除。
2.2.1.2必须对用电设备(包括发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1.3用电作业现场及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
2.2.1.4安全用电检查,应根据实际采用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进行。
2.2.2施工准备阶段
2.2.2.1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缆、各类管道、现场内或附近有架空线路时,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指令专人负责,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2.2.2.2施工现场的周围如临近居民住宅或交通要道。要充分考虑施工扰民、妨碍交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种可能危险因素,以保证安全生产。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2.2.3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2.2.2.4查准备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要求。
2.2.2.5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
2.2.2.6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
2.2.3施工阶段
2.2.3.1土方施工前,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执行。
2.2.3.2在雨期或地下水较高的区域施工时,是否有排水、挡水和降水措施。
2.2.3.3根据组织设计放坡比例是否合理,有没有支护措施或打护坡桩。检查是否有滑坡、泥石流、浮石等危险因素。
2.2.3.4深基础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通风是否良好。
2.2.3.5工作位置距基础2m以下是否有基础周边防护措施。
2.2.3.6做好深坑、沟、槽、管道、井口等的安全检查与验收。特别是深坑、沟、槽、井口的临边防护,必须完善。
2.2.3.7对机械设备人员教育和持证情况及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2.3.8对特殊施工及危险作业要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与验收。
2.2.4管理措施保障
2.2.4.1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是否明白,心中有数。
2.2.4.2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
2.2.4.3施工机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4.4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认真执行。
2.2.4.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2.2.4.6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是否正常执行和具有针对性。
2.2.4.7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隐患,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2.4.8安全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2.2.5施工结束阶段
2.2.5.1整理施工全过程安全资料,为工程安全性评价及存档提供准备。
2.2.5.2通过安全性评价,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措施;总结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经验,进行推广。
2.2.5.3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3.安全监督检查的方法
3.1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对安全施工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主要是按国家安全检查评价标准要求进行。
3.2一般安全检查法。主要是通过看、听、嗅、问、查、测、验、析等手段进行。最适合常规检查。
3.2.1看:就是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通过看来发现问题。
3.2.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批评和意见、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响和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音等;通过听来发现判断施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2.3嗅:通过嗅来发现有无不安全或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4问:详细询问不安全问题,寻根究底。
3.2.5查:查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生的未遂事故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完善防范措施。
3.2.6测: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测量、测试、监测等。
3.2.7验: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3.2.8析:分析资料、检测、化验等结果,查清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4.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
4.1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登记;以便对施工安全进行动态管理。
4.2查清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要进行细致分析,并对各个项目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纵、横向的比较,找出“通病、个例、顽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分清原因,制定有效对策。
4.3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施工队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止作业,待消除危险后方可继续作业。
4.4进行责任处理。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要进行处理;特别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必须批评指正,纳入考核范围。
4.5整改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销案。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广泛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管理。
6.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第6篇 z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z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第7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8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9篇 建设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第10篇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11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__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__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4.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5.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预防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考核。
7.负责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8.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及__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整体策划,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障、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并确保正常运行。
3.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负责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负责履行业主安全管理四项责任。
6.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工程防汛、防台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8.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9.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10.建立完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奖惩机制,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
1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及上报。
12.组织、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五、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参建各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副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工程参建各方须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有关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
3.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制订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___集团公司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建设工程应制定以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事故应急与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及起吊作业管理制度,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成立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控制。
1.主标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业主单位应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监理单位设安全副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4.施工单位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参照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四)严格履行业主安全管理管理职责。
1.严格承包方资质管理。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招标管理的规定,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要作为选择承包方的重要依据。
2.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各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在进入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前,组织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针对危险性生产区域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进行交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应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承包商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职责、应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五)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例会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例会。
1.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
2.安委会主任或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3.主要施工单位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成立了工程安委会的主标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
(六)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保证工程参建人员满足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1.建设工程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3.工程参建各方应设立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安全培训人员,提供满足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器材和场地。施工单位应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人员组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建立全员完整的安全教育管理台帐,并留存相关原始记录。
(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
2.严禁工程整体转包或变相转包,主体工程不得违法分包,分包工程严禁再次分包。
3.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工程分包审查,建立工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清退不合格的工程分包队伍。
4.承包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八)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层次组织交底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单位、参加人员、交底内容、记录格式要求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业主负责组织,其他的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的主要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本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要求等。
3.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及难度,主要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及安全设施方面的要求。
4.图纸资料、现场记录等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地质、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
5.安全技术交底时,各方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交底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作好记录并签字。
6.由施工单位组织面向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作业人员均要参加,交底内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并留存记录。
(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1.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工作机制,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
2.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进行。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须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主管单位。
3.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整改结束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
(十)工程危险源管理
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工程危险源。
1.各参建单位分别组织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定期报监理汇总,监理单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辨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
2.项目管理单位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1级),定期将经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源表上传公司网站“危险源管理”栏目上,特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公司审查后落实。
3.对辨识出危险源,要完善现场相关安全措施,并在现场设置危险源标志牌。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整体策划并报公司备案。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职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布置及责任区划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属于施工单位设置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公共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等应由业主单位负责设置);风、水、电供布设,施工设备与材料,道路交通与通道,警示标示,个人安全防护、定置管理要求和标准化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参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水电项目部分相关要求)。
3.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业主、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它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施工设备和机具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
(1)工地主要入口处要设置简易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自负责人的姓名,并设置工程概况、工程鸟瞰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划分图等牌图。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安全文明管理的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工程现场的生活、生产、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布置,一般采用框架或砖混结构,施工现场可采用轻钢龙骨水泥板房、砖混结构房或集装箱,禁止使用其他如脚手板、石棉瓦、彩条布等材料建造。
(4)施工现场有完善的安保措施,临时用水、用电有专人负责管理。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水管、照明、动力线路等,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
(6)场内交通运输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禁止超速、超载和出现大面积洒、漏现象,道路及时维护清扫。
(7)施工现场的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定期清理外运,施工人员工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8)施工现场的围墙、围栏或遮栏, 应力求统一,并保持外观整洁。
(9)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机具等的摆放,要做到分门别类,整齐美观。
(10)施工现场一般应指定吸烟处,不准流动吸烟;
(11)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并适时更换内容。
(1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各施工区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统一标准、规格一致、设置齐全。
(14)施工单位统一工作服装并正确穿戴,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十二)水电项目防汛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__公司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制定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完成工程度汛形象面貌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1.每年1月,项目管理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度汛要求,2月底相关单位完成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并报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根据属地原则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3月初组织建设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并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项目报集团公司审批。
3.建设工程根据集团公司和__公司对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并严格执行。
4.及时组织工程防汛检查,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并落实防汛专项措施。
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每年4月份组织全公司水电建设工程防汛专项检查。
(十三)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应监督参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单位需建立工程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完整的管理台帐,及时核实特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
3.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和运行许可证。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十四)建设工程应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检查等。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进行闭环整改。定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1.春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开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至5月份(3月底项目完成自查,5月前公司组织复查),秋季检查为每年的10月份至11月份(10月份项目完成自查,11月份公组织复查)。
(2)春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汛度汛、防台防风措施、工程度汛形象进度及危险点危险源辩识和控制的落实情况。
(3)秋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风、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寒地区重点检查防冻措施情况。
2.重大节日安全检查
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建设工程应认真开展工程安全自查,加强应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施工安全,节后3日内提交检查整改报告。
3.日常安全检查
(1)项目业主组织月度安全检查(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2)监理单位每日进行安全巡查,组织周安全检查;
(3)施工承包商每日进行安全巡检,组织周、月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包括机械设备及起重安全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洞室开挖、爆破作业、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程防汛以及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表。
所有安全检查都必须留有原始记录,包括检查表和人员签字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分阶段实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安全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建立完整的不符合项管理台帐。
(十五)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1.项目管理单位成立本项目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指挥工程建设项目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2.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审查或备案。
3.项目业主组织或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所有演练需留存文字和声像记录。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同时要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的信息报告工作。
(十六)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投入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并且专款专用。
1.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补助费按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确定。
2.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由施工单位制定使用方案、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项目业主批准后使用。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监督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费可与工程月度进度款一并支付,需有监理验证认可。
(十七)项目管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实施工程安全信息管理:
1.制定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按照规定负责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向公司报告,按规定向所在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向项目业主和其主管单位报告;
2.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的要求:
(1)项目开工前报告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制、文明施工标准化策划及实施计划。
(2)每年12月份报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每月末报告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表。
(4)汛期每周一报送工程防汛周报,特殊情况报送防汛日报(每年对工程度汛方案进行审查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确定报送防汛日报的具体要求)。
(5)及时提交春、秋季、重大节假日安全自查报告。
(6)及时报告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不符合项三天内报整改计划表,二周内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7)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十八)建设工程严格按以下程序与要求实施安全事故管理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持现场稳定。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件,事件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报告主管单位同时,报告项目业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级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安全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安全事故处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__公司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
(十九)建设工程应建立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
1.公司对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绩效考核中关于安全责任制的完成情况;项目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等。
2.项目管理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结合综合绩效考核兑现。项目管理单位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奖惩。
3.公司组织对完成工程安全年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项目的单位进行评优并向集团公司推荐。
4.建设工程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六、支持性文件
(一)《______集团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___规章[2022]年第75号
(二)《______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___规章[2022]年第60号
(三)《______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___规章[2022]第55号
(四)《__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2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13篇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二十九处古城项目部
2023年02月01日
第14篇 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实业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第15篇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4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23年4月15日
第16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17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管理规定》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涉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有: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等;
涉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有: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第18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经费有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和八十条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项目部以及在我公司范围内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
2、安全资金的提取比例。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按自营收入不少于3%的比例由财务部门按月足额提取,直接进入当月相应的工程项目成本,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
3、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公司机关安全资金的提取基数为项目上交公司管理费用总额的5%。
4、安全资金的帐务设置。各单位每月提取的安全资金必须专列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5、每年年初,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会通工程和安全部门编制年度安全资金计划(必要时可及时修订调整),计划中应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权、项目资金单位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总公司财务管理考核的项目之一。
6、安全资金列之范围:个单位提取的安全资金主要用于安全实施、安全标志标牌、消防器材、宣传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投入以及安全奖励等。
7、安全资金列之程序。安全资金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在起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使用,不得挪用他用,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后扫财务上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同时要建立安全资金分类使用台帐,及时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的报表。
8、安全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单位各级相关负责人应将安全资金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关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及时修正以期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
9、安全资金的验收工作。各单位的各级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对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审查(分日常性工作检查及中期和年终检查),及时形成反馈见纳入年度责任壮考核内容,同时向各级负责人和工会报告。
10、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对不符合安全制度规定而采取的罚款收入统一列入个单位的安全资金帐户,集中统筹安全使用。
11、在危险源点的整改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技术改造中,对依次性投入费用较大的项目,可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申报,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另行安排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12、各单位当年提取的安全资金使用后有结余,应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不得转入当年利润;当年发生安全资金超支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追加经费,年未安全资金帐户的于额不得为负数。
13、公司范围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单位也应严格参照此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加大对其的知道、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对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对象:公司员工、培训工、实习生、民工等。
2、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1-2次培训,时间一天,经书面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施工,考核成绩记录在案,考卷存档。
3、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科负责,部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三级教育合格,发给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交换工作岗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执行。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电工、风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持证上岗,并每隔二年参加一次复审。
5、日常安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每月一次,遇有新开工项目,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公司安全科应于项目部一起进行工程的安全交底。
6、施工管理干部参加待业安全教育培训,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上岗。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教育的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安全知识教育:了解施工生产的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与环卫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与防护、防范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测技术等。
4、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法规,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受处分先例。
5、安全纪律教育:厂规厂纪、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三、安全教育形式:
1、课堂教育:如开办各种学习班、座谈讨论、考试考核。
2、现场教育:参观学习、组织活动、实习等。
3、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漫画、生产标语、广播、办墙报、发简报、通报等。
4、强化教育:组织安全教育知识竞赛、进行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大、小会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例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大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回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工程队周检查,公司月检查,专业大检查,季度性检查。
二、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月检、大检查,则安检部门、公司领导参加,以查管理、查现场、查各种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
2、各类专业检查。
3、检查防火及消防措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
4、检查机械、起重、电器等设备,防高空坠落等的安全完好程度和安全状况。
5、检查机动车车辆完好率。
6、检查各种机械及安全装置的完好状况,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生产班组查各使用机械及安全装置完好状况,移动电器使用保管情况,安全操作情况,消防器材情况等。
8、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台、防汛、防冻、防暑等重点的安全检查。
三、事故隐患整改:
1、各部门应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公司汇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难度较大的要订出整改计划,安排整改项目的逐步落实。
2、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准”,整改率达100%。
四、考核
1、安全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各职能部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能知不能按期解决的直接责任人按违纪违章处理,对生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搞好安全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专项施工项目及企业内部规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为主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人员参加,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会同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交底应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6、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出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较低双方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有一套书面交底记录文中。
7、书面交底记录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区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生产(工作)经营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工伤事故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多人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
三、工伤事故报告: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班组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司,所在部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好事故报告和一式四份的伤亡事故登记表。
2、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主管部门。
3、职工受伤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部门应填好事故报表,不填伤亡事故表。
四、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部门出工伤事故后,都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建立事故档案。
2、一般性轻伤事故由部门组织进行调查,重伤事故由组织经理参加调查分析,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由经理组织调查分析并请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
3、事故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审批后方能结案。
4、凡发生责任事故,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除不作工伤处理外,并对隐瞒事故者作经济处理。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全面、系统地熟悉施工图纸。
二、按图纸要求,考虑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因素。
1、建材质量问题:必须由供货方提供有效质量证书;水泥进市许可证;必要时对钢材、水泥、红砖等送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后方能使用。
2、施工操作技术问题:控制砼配比、确保砼标号;坚持石子冲洗,坚持黄砂粒度和净度。
三、根据图纸要求考虑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地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有关安全技术,必须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同意。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工程技术部安技科初审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3、特殊工程、特殊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
4、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定制约作用,必须认真执行,因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变更,必须通过原编审、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本制度对安全生产无事故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显著成绩的各部门,队组、个人给予表彰、奖惩。
1、积极宣传、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做事落实,安全制度健全,及时消除安区隐患,安全设施完好无损,无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队组给予奖励2000元。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个人给予表彰并奖励500元。
3、能爱护安全设施,准确使用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300元。
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能立即整改,现场文明安全无事故的队组给予3000元。
5、对积极支持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改善安全设施方面和安全工作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并奖励200元。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了部门、队组、个人给予批语教育及处罚200元-1000元。
1、对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消除办法的部门、队组,按承包协议规定进行处罚500元-2000元。
2、对施工现场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全,各项安全施工交底不健全无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针对性安全措施的队组,按工程安全承包协议规定处罚500元-1500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能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未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检查工作,情节轻的予以处罚扣除当月奖金,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全年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生产工人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即进行罚款处理,不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经检查初次发现进行批评教育,令其纠正,经多次发现进行罚款50元-200元的处理。
第19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度
工作制度
一、单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按规定要求着装,仪表整洁,各种办公用品摆放统一整齐。
三、工作时间内,单位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串门、闲聊;因工作需要进入其他办公室,必须先轻敲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上班时间内,单位职工在接待和办理过程中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语言规范、耐心解答。严格按工作流程和要求操作,做到准确、快捷、避免出现差错。
五、单位职工在进行工作协作中出现分歧或发生冲突时,单位领导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六、单位职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为了保证单位职工廉洁奉公和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求全体职工做到: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样。工作时间以内和以外都不得接受施工方的宴请、高消费的娱乐和接受钱物。
二、不管在工作时间内外,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都要注意,不要说出和做出不符合一名工程监督人员身份的言论和举止。
三、不得向监管的工程参建方或其他人员借钱、借物或托其购物办事。
四、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喝酒。严禁与施工方和工程其他人员喝酒。
五、禁止在办理工程监督过程中,设置障碍,对施工方进行“吃、拿、卡、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不准单位职工在建设系统内为个人利益或直系亲属推销或介绍质次价高的产品。
七、监督管理:
1、由站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公布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站长、办公室电话,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2、单位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制度,凡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及组织人员
学习由站领导安排,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的组织形式及地点由办公室在下发学习计划时明确。站领导不在时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如有事不能安排由监督室负责组织学习。
二、学习时间
每周三、五上午9点至11点为固定的学习时间。每年2月下旬对单位的制度进行集中学习一天,年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求新调入人员认真学习单位工作制度。
三、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 ____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等。
2、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筑业务知识;窗口行业文明规范标准;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操作技能;其它县市工程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党员主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和党风党纪等基本知识。
四、学习的形式
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播放录音、录像,专题辅导、经验交流、讲课等多种形式,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要求领导干部写出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3-5篇的心得体会,一般干部写出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2-3篇的心得体会,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五、学习纪律
1、全体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2、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领导请假,领导不在,向办公室请假;
3、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将按考勤办法予以处理。
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内容
考勤对象为在单位工作的全体职工。考勤内容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二、考勤方法和要求
1、全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事外出,需向办公室说明。
2、工作人员请事、病假,由本人写出假条并写明原因、天数,由站领导同意,事、病假条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1天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的,按缺勤处理。
3、每月月底和每年年终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全体职工的出勤情况,并每月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4、如有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的,要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上注明时间长短;回来后要到办公室销假。
5、对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按缺勤处理,但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
三、奖惩办法
1、设立月全勤奖,奖金为100元,根据职工月出勤情况进行奖励;
2、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并给予奖励。
3、每月无故旷工1天的,或迟到3次的,月全勤奖扣除,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对2次无故旷工的人员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做出深刻检查,无改过表现的劝退回家。
4、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无故旷工超过一天的,不给予年终奖励。
收、发文制度
一、文件草拟必须使用《发文稿纸》,并按照工作性质对口起草,经站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确定主题词,并打印文稿清样。
二、文稿清样由拟稿人自行校对,重要方面做到三校,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办公室负责文字校对。文稿清样经校对准确无误后,由校对人在发文稿上签名,正式行文,盖章。凡打印的文件资料原稿须交办公室室存档。
三、每月要出一份信息简报,要求各科室每月3日前将各种建筑动态信息报办公室,业务简报由对应科室进行起草,办公室审阅,综合类的由办公室负责起草,报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四、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派专人发文,送发文之前用发文薄登记,并由收文单位或收文个人签收。
五、办公室收文后负责文件登记,送站领导写出拟办意见,如遇到急件,要督促站领导尽快批阅,再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人员或科室传阅,要求当天批阅的文件当天传阅。
六、文件涉及内容需相关科室或人员具体落实完成的,由专人进行办理的,必须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由办公室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督办。
七、各科室每年要进行一次调研,具体调研内容由站领导拟定,并由站领导进行督办,调研结果交局办公室审阅。
八、对传阅处理后的文件,办公室立即进行备案。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必须严格做出车情况登记(车上配公车使用登记本一个),具体内容为行车日期、起止地点(路线)、所用公里数、使用人签字。
二、司机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电话费补贴。每天早上8点半将车开出,在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到。
三、车辆由专人驾驶,未经许可,其他人严禁擅自动用,如发现有未经许可而使用,并发生事故的,直接追究司机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一个季度工资。
四、司机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并且须安全使用车内各种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均由个人负责。司机必须负责车辆的安全防盗工作和日常保养、维修,确需出外修理的,由司机提出,经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修理。
五、禁止公车私用,确实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报站领导同意,燃料费自理;未经同意使用,并发生事故的,一经发现,承担该路段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受当地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制。
二、档案的填写要字迹端正,收发室应用毛笔或钢笔,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钢笔。
三、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好档案,做到防火、防蛀、防潮、防霉,并定期检查整理,确保完好。
四、档案应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并建立档案借阅登记本,使档案管理正规化。
五、凡属于入库,必须按类要求合理存放,有系统地排列,做到存放有序列,查找有根据。
六、整理利用的,一定要专心爱护,发现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七、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备案管理制度
一、备案的管理机关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负责备案具体工作的部门,现设在质监站。
二、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已共同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签署了统一的合格意见;规定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规定的期限内,符合上述各条件的方可备案。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备案部门申领备案表,一般可在送交“工程竣工通知书”时同时领取。
四、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五、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规范行为时,备案部门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建设单位采用虚假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管理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验收。
七、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前,擅自使用的,备案管理机关责令停止使用。
八、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的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过申请,备案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九、备案部门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质量监督工作制度
1、对受监工程的质量负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3、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编制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4、深入施工现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等实施重点监督,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测。
5、负责对受监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标准。
8、编写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认真填写监督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实手册,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1、对受监工程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3、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安全检查评定标准等有关资料,编写受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并按照安全监督计划实施监督工作。
4、深入施工现场,对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等实施重点监督。对受监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现场巡检和检查评价。
5、负责对受监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安全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检查受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评价。
7、参加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认真填写监督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实手册,及时报告受监项目安全监督情况,并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档案工作制度
1、对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执行、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3、严格档案入库制度,认真做好分类登记,对档案的分类应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4、档案借阅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到期归还要认真检查资料是否完整无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5、掌握计算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检索的效率。
6、按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例行的保养、管理或销毁。
7、认真填写工作记实手册,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法令;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杜绝一切贪污浪费现象发生;组织实行全面经济核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成本,保证站的财务状况处于良好控制之下。
2、负责办理现金出纳、银行信贷、预算和决算财政上交,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的发放等各项工作。
3、办理会计原始单据,填制、编制各类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和报帐,按期编制年、季、月度会计报表,如实将站的各项经济活动情况报告站长。
4、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5、正确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按程序审查每笔开支的原始凭证,核销各项支出。
6、妥善保管好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现金帐、银行帐、支票印鉴、财务专用章、会计帐本、发票等财务专用物品。
7、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8、配合领导完成与其业务有关的其它工作。
二o一一年元月
第20篇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实话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有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施工项目和公司确定的重点施工工程开工前,公司/项目部按施组(方案)审批权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施工前,项目工程师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施工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作业班组应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4、项目安全员及各条线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作业工种交底。
5、项目部工程师、安全员应向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且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再次进行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工程特点进行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交底双方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留一份书面交底,并应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备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项目部应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10、施工现场安全员应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上海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