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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8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它直接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声誉。安全制度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施工过程中可能隐藏的危险,为每一位作业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能够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作业许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如动火、高空、受限空间等,需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3. 工地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并演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制度:确保每位工人都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装备。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确保工人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不应流于形式,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3.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施工环境和技术变化。

4. 强化监督与考核,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以上就是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的基本构建和要点,每一个细节都是为了确保工地的安全运行。只有将安全制度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让每一个工人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第十四条旁站人员在旁站期间,未能及时制止违章、发现隐患,经相关检查人员纠正或造成事故时,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将追究旁站人员的连带责任。

第四章 实行安全旁站的部位

第十五条在以下作业和施工部位必须实行安全旁站:

a.开挖基坑、沟槽作业(人工挖扩桩孔);

b.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网的支挂);

c.塔吊安拆及顶升作业;

d.整体爬架、模板自升架设设施安拆和升降作业;

e.外用电梯、吊篮(含电动吊篮)安拆作业;

f.提升架安拆、试运行作业;

g.电梯井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及网上清理作业;

h.大型起重吊装作业;

i.架空线路防护架搭设和拆除;

j.建筑物拆除和清理作业;

k.搅拌机清理和维修作业;

l. 焊接作业及易燃、易爆作业;

m.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和其它特殊环境下的作业;

n.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试用阶段;

o.其它危险部位、危险作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列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教育每个职工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健全防火检查制度,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

二、各工地在组织施工时,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三、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四、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实行消防值班,加强夜间巡逻。

五、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场,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临时木工间、油漆间、食堂间等易燃仓库必须配置2-4只灭火机,建筑区域内每层不少于4只灭火机,落实专人负责。

六、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物品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执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七、每个工地要建立动火申请制度。一级二级动火必须报公司保卫部、生产安全部审批,三级动火有工地负责人审批,方可动火,严禁在屋顶上用明火熔化柏油。

八、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事故发生后,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九、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工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的内容、时间整改意见及整改后的情况要有台帐记录,检查人员签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时间,未整改前要落实专人看管。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_b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队长签字:

班组签字:

天宇公司九星丽苑项目部

2023年3月28日

第4篇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色标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色标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志和警示,为了提高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提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的积极性,制定以下安全标志和色标管理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应挂在各施工位置醒目的地方。

2、工地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掉或更改安全标志图标的内容和移动位置。

3、对于任意破坏安全标志或色标的人员,施工负责人应给予批评教育,故意者应给予罚款,追究其责任。

4、工地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色标的位置是否正确,如发现风吹落地或雨淋,字迹不清,应及时更换。

5、施工人员必须对安全标志、色标加以爱护,使其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确保安全生产。

第6篇 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总则

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应急组织

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

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急救知识一览表 附表6-57

序号

类别

说明

1

触电事故

假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有些内心惊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和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者送往医院。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四周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

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异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道畅通。

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应持续4~6h,直至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场抢救。

如果触电人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做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2

火灾事故

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补救。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品采取准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的选择灭火器具。

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在扑救的同时要主要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烧伤人员现场救治。

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如附近有河沟和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

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3

严重创伤出血伤员救治

止血

当肢体受伤出血时,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效果。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两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要注意过长时间的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

在肢体骨折时,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在房屋倒塌、圬陷落中,一般受伤人员均表现为肢体受压。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绕伤肢,以免发生组织肿胀。这种情况下的伤肢就不应该抬高,不应该局部按摩不应该施行热敷,不应该继续活动。

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情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

肢体受伤有骨折时,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在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振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振荡。

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动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已受伤了的脊椎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4

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均应设法尽快是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系安全绳,并有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在施工现场因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量的溶剂进行清理。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食物中毒,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送往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脏、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心跳、呼吸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5

中暑后抢救

夏季,在施工工地上劳动或者工作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疼、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者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的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附表 6-58

序号

演练应急预案名称

计划演练时间

支持人

备注

1

意外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大型机械意外事故紧急预案一道演练

2

防台风、暴雨应急救援预案

3

突然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4

大型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意外伤害的急救预案一道演练

5

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6

触电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7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8

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9

油料、化学品大面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

10

水管爆裂应急救援预案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参加施工的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训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架子工、机械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准独立操作。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8篇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评及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依据

每逢双月有分管领导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抽调项目部专职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参加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检,考评标准公司制定的装饰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根据汇总表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实行奖罚,对评为优良的工地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不合格工地项目部处罚2000元或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中的30%,合格工地不奖不罚。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上。

合格: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70分以上。

不合格:汇总表分值不足7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汇总表分值不足6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的30%的全部)。

二、平时公司对所属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安全管理、“三宝、四口”的防护、脚手架(井架)搭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和压力容器、环境与文明、工程质量等。对平时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项目部在年终可评为优秀项目部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检查中对下例不符合要求的每条处罚50―500元。

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3.施工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无安全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无书面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建立卡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6.班前活动无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8.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

9.施工现场未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环境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2.5m高围档,一般路段不设1.8米高的围档和围档材料不稳固、不美观。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卡、不穿工作服。

3.施工现场发现有吸烟、地面发现有烟头。

4.装饰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混乱。

5.施工现场不整洁,垃圾堆放不整齐。(包括生活垃圾)

6.在建工程中作宿舍。

7.临时宿舍内环境脏乱差。

8.施工现场不设小便桶、随便大小便。

9.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

10.施工现场无消防领导小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11.高处向下抛物和垃圾。

12.施工现场斗殴打架。

13.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14.噪声、粉尘无措施控制。

15.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搭设前无交底和验收。

2.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栏杆、扫地杆、剪力撑。

3.操作层排片不满铺。

4.在临街、居民区外立面不设安全围网。

5.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与墙拉结点。

6.自搭钢管平台稳定性差、四周不设防护栏杆、高度超过5米。

7.使用木脚手板不符合安全要求。

8.使用门式活动脚手架多榀组成无安全措施。

第9篇 某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

l、工区成立以工区长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作业队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工区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作业队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第10篇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11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4.3.6 教育培训

1. 项目部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人员,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 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3.7 施工设备设施

1.项目部施工现场对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租赁、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应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并对运行过程及维修保养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3.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使用期间的安全运行。

4.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管理特点、规模、环境等,配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检测器具。

5. 项目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保,并对设备设施制定检维修保计划。

6. 大型、特种施工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保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保过程中应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7. 施工现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4.3.8 信息管理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资料信息。

2.施工现场应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项目,合同造价1000万以下但列为公司重点监控的项目,创建并报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3.施工现场在塔机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现场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放置在塔机顶端、加工区、材料设备库区、办公区、大门口等处。

4.3.9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9.1 施工现场管理

1. 项目部应按规定实施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2. 施工现场应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并进行分析和控制。

3. 项目部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吊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等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3.9.2 施工作业行为管理

1. 项目部应规范从业人员施工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和技术水平。

2. 从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技术装备,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施工作业前安全检查:

a) 项目部作业前安全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排查。

b) 作业前检查排查的人员应当做好作业前排查记录。填写《安全工作日志》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

a) 各施工作业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b)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或宿舍区大门或办公区大门等处,宜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3.9.3 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及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作业面临边、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缘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9.4 相关方管理

1. 项目部应建立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绩效等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分包(供)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指外部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施工安全的,项目部应当进行告知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10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4.3.10.1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进行分类别记录,定期统计,分析评估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 排查范围与方法

1. 项目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施工、办公、住宿、材料设备、库房(场)等相关的场所、施工现场、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b) 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对安全施工状况较差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域,组织专项检查;

c) 项目部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4.3.10.3 隐患治理

1. 项目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2.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编制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10.4 预测预警

项目部可根据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体现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体系。

4.3.11 安全技术管理

4.3.11.1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方案编制、修订、审核和审批应在开始施工前完成。

4.3.11.2 安全技术方案编审

1. 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3.11.3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1. 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其他参与交底的人员。

2.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严禁代签字。

4.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施工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3.1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 对工程项目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并对确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登记建档。

2. 建立健全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3.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要求对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 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5. 指定专人对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实施现场监督和监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6.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7. 危险性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部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带班,并填写《项目部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表》。

4.3.12 职业健康

4.3.12.1 职业健康管理

1. 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装备、设施、工具。

2.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疏散撤离通道。

3. 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保,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3.12.2 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 项目部对新进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 项目部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 职业健康危害申报

项目部应及时、如实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过程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4.3.12.4 高温天气及特殊场所

1. 施工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5℃,项目部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必要的预防中暑急救药品和器材,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掌握施工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发生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3. 在空气不畅通、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内部等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项目部应当定期或定时检测,作业前和作业期间应采取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装备。

4.3.13 应急救援

4.3.13.1 应急救援组织

1.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应建立与承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训练。

4.3.13.2 应急预案

1. 项目部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演练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4.3.13.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3.13.4 应急演练

1. 项目部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2. 项目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3.13.5 事故救援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3.13.6 应急疏散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从安全通道及时疏散撤离。

4.3.14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 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上报。

2. 项目部应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3.15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3.15.1 绩效评定

1. 项目部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2. 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4.3.15.2 持续改进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绩效。

4.3.16 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1. 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标准规范的安全技术资料表格和公司规定的表格填写记录,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 项目部应设专职资料员并持证上岗,按规定对安全资料进行组卷、建档。

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组卷规范、内容完整真实、装订统一。

4.3.17 项目部安全例会

4.3.17.1 安全例会

项目部应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内容是总结一周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进行分析,制订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4.3.17.2 安全专题会

安全专题会不定期召开,主要针对大型安全活动或上级重要安全指示进行研究、探讨对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专题会议、重大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等。安全专题会要有记录。

4.3.17.3 安全现场会

安全现场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宣传推广安全管理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做法,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险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以教育全体员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安全现场会要有记录。

4.3.17.4 班前安全会

项目部施工班组在每天早上开工前召开班前会,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 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现场完成具体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员参加。

2. 班前安全讲话不宜超过15分钟。

3. 班前会的内容要具体,着重讲当天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4. 安全员要把监督或调整班前安全会做为他们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5.1 文明施工方案编制

1. 项目施工前应由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主要内容。

3.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有要求时应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5.2 现场围挡

1. 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或砌体等硬质材料。

2. 市区主要路段的围墙高度一般应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应高于1.8m。

3.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4. 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5. 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6.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5.3 建筑物围挡

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2. 密目安全网使用前应进行耐贯穿试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5.4 安全警示

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规定。

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要求。

5.5 临建设施

5.5.1 一般规定

1.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2. 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确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满足职业健康、环保和消防要求。

3. 临时房屋应优先选用钢骨架彩板房,生活、办公设施禁止选用菱苦土板房。

4.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5m。

5.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淋浴房、吸烟饮水处、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护人员和急救器材。

7. 施工现场所有临建设施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

5.5.2 员工宿舍

1.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睡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器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柜,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2.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3.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

5.5.3 职工食堂

1. 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应大于15m。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3. 食堂应设上、下水、隔油池等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制作间灶台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大于200㎜。

4.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5.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 食堂、制作间、食品储藏室门扇下方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 厕所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男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50设置,女厕蹲位的数量按照施工人数的1/25设置,蹲位间距不应小于0.9m,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m。

2.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4层宜设置封闭式临时厕所,并设专人负责清扫。

5.5.5 其他设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盥洗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淋浴喷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盥洗室应设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20,水嘴间距不宜小于700㎜。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有条件的项目部应设置卫生室,配备卫生员。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饮水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严禁游动吸烟。饮水处应采用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5.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5.6 场容场貌

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门头应设置公司标志,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宜使用电动门。

2.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4. 施工标志牌规格应为高1.2m,宽0.8m,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管,直径不小于60mm。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

6. 施工现场设置大门、标志牌、围墙围档应符合公司《施工现场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的要求。

7. 管材、板材、设备、配件等安装工程用材应按类别、型号、材质、品种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焊材、仪表、电气材料、防腐涂料等应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8.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防护设施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盗措施。

9.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10.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未采取降尘措施,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垃圾。

11. 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

12.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严格执行城镇环卫部门统管统运的规定,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3.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河流和田野。

14. 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7 现场防火

1.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2.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 高层建筑施工作业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dn100。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5.8 综合治理

1. 施工人员宜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着橘黄色服装,并佩戴明显标志。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

3.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5.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隔音、降噪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在城镇居住区域内施工,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 项目部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6.附则

6.1本制度的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7.附录:本制度制定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0.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1.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

第13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14篇 建设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_)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 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c) 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 、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第16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 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2、明挖基础:必须分层开挖;有专人指挥吊斗出土;吊机扒杆和吊斗下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必须堆在基坑安全距离以外;拆除支护时自上而下,边拆边回填;挖孔深超过6m,必须有通风及防缺氧措施。

3、涵身盖板:涵身盖板在围堰高踏步梯及栏杆;围堰顶平台满铺脚手板,严禁堆入料具;有漏水、水位变化记录;在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通道要满铺脚手板;减速漏斗要固定,串筒有保险绳。

四、路基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路堑施工中严禁掏底开挖;3m以上边坡施工时,必须拴好安全绳;在路堑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一绳或一桩多拴挂使用,填筑高度超过3m时,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卸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要设有挡车器;严禁在陡坡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时重叠作业。

五、土石方剥离工程安全管理

严禁机械车辆带故障或超负荷工作;便道临悬崖、陡坡一侧留宽不小于1.5m,高度不低于0.7m支挡护防台阶;危险地段作业处要设明显警示标志;卸土场超过3m时,有专人指挥卸土,并设置挡车器;车辆横越既有线公路有明显标志;爆破施工严格按爆炸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六、施工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驾驶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借车供他人使用;严禁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倾卸车起斗有可靠支撑;检修时要掩牢车轮;车上配齐灭火器;照明批示灯齐全完好。

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上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工程施工中,架子工在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立杆、横杆、剪刀撑间距符合规定;脚手架、脚手板材质合格,确保固定、无探头板;安全网必须合格;防护用品必须在国家指定劳动保护商店购买,有专业发票;连续支搭,严禁使用破损腐朽安全网;立挂安全网支架牢固,连续支搭,下面封密。

第1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 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第18篇 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监理的各施工项目。

三、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四、目标

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国家电力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五、监理职责及工作内容

1、项目总监理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对安全监理的目标、措施、计划、职责以及工作程序等要提出明确要求。

2、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全面责任。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依据监理合同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理细则”,经项目总监理师批准后,具体实施。

4、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工作,实施对施工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计划、措施和工作程序,并审核其安监机构和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和健全。

(2)审核施工单位的“四证”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和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和可行。

(4)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危险性作业项目和特殊作业区域,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无作业票严禁施工,同时要监督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5)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工作,并抽查其交底记录。

(6)审查施工单位在冬季、雨季及大风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是否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重点监督实施。

(7)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是否具有有效的准用证、安装(拆除)证、操作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监督检查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大修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9)审查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体系是否履行安全职责。

(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

工程开工报告。

(11)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及各专业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

(12)对工程项目间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和移交生产时所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要严格控制,凡未经监理签证认可的工序不得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1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例行现场安全会议,安全分析会议、安全专题会议等),明确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程序(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以及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凡上述审查(审核)项目中有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内容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均不得批准开工(或停止施工)并责令整改和督促落实。

六、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师要深入现场,巡检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作出记录。同时重点检查:

(1)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2)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三宝”使用情况。。

(3)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机械的堆(停)放是否合理有

序,是否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及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施工单位防暑、防寒、防冻、防风、防汛和防雷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的组织预防措施情况。

(5)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及施工单位对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各种污染源的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和安全原始记录。

2、组织安全大检查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由项目总监理师亲自主持,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2)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防控措施为主,同时查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状况。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填写“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发“停工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师批准后,送相关单位领导签收,要求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4)对施工单位和项目工程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的检查结果,应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并发检查纪要通报各有关单位。7. 事故处理

七、项目监理部参加现场人身重伤以上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事故和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监理人员的权力

在现场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可行使以下权力:

1、监督检查权

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制止和处置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责令整改权

对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有权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

3、停工/复工权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在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和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行施工。

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工程可暂不批准开工。

对经安全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安全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或危险隐患已经排除的,可准予开/复工,开/复工令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

4、经济奖罚权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出,而又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效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拨付施工工程款、罚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效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意见,建议顾客予以奖励。

5、 调解仲裁权

对于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由于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产生的摩擦和纠纷,有权进行调解和仲裁。

6、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九、要求备案的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将施工单位以下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证件等资料备案,以待查验。

1、施工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重大起重、运输作业以及危险性作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单位及专职安监人员的各种有关安全的资质证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件以及大中型施工机械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4、项目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件和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十、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督促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2、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于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对于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程序。

4、协助审查施工单位对于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

7、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做好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络,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和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书的复检、换发工作。

2、公司定期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安全技术规范,从而安全科学地组织施工管理与作业。

3、公司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4、项目部负责对新分配大中专和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

5、项目部每年初负责对管理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7、公司利用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20篇 章程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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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大全范本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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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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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

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三、电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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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主要体应安装于是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查。

5、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____项目部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____(省、市、区、县)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第二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一、总体部署

2、在基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重点抓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谁办理谁负责,要把安全工作列入评比内容。二、日常安全管理

(一)、日常巡视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认真整改

1、以每天巡检的形式,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尽快整改。

2、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1)、安全用电:对各施工单位办公室及住房的电源、电线、用电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防止电线乱拉、乱接或用电设施漏电、用电负荷过大而引起的漏电、火灾等险情。

(2)、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范措施,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及人身安全。并要求各施工单位利用悬挂横幅、书写安全标语等形式警示大家对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视。

(3)、卫生检查,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施工现场由于人员密集,生活环境条件有限,要求其对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工地住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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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饮食等生活环境加强检查,预防因天气转变引起的病毒滋生或传播,防止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除每天巡视检查外,安排定期检查时间,针对以上检查项目,组织煤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对施工现场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安全施工具体要求

1、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周例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鼻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或撤换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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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看护;

(3)、施工机械进出场或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需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设专人指引,施工用料或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和个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6)、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应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7)、施工单位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传染疾病的防范措施,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施工单位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应采取冬施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并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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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架设电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钢筋上或金属

材料上。

7、建筑物施工未出地面时做好周边的护栏设施,出地面后随着高度增加必

须进行全封闭外脚手架维护,满挂密眼安全网,经常检查随时补修,直至工程结束。

8、以项目工程为单位,施工中必须实行现场全封闭、现场安全管理等,均

实行安全责任制度,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凡因用车单位的车辆在____(省、市、区、县)内造成的事故,其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用车单位负责处理。

红岩煤矿筹建处

2023年11月5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

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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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

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

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

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

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第四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以保证人员的绝对

安全和设备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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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现场工人每月至少接受一次施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

故发生;

4、工人施工作业时不得饮酒、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吃能导致人处于眩晕状

态的药物和食品;

5、施工班组每天必须坚持施工安全提醒,切割、焊接、发泡等危险作业坚

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电工、焊工进行切割、焊接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氧气瓶要严防

沾染油脂,隔离存放,远离火源;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

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业电工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非专业人员

不得随意接电、安装电气设备等特殊作业;

11、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设施、区域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12、铲车、挖沟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工地负责人必须亲自

指挥,严禁在铲车、挖沟机、吊车等能触及到的危险范围有人员作业或出现。

第五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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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严禁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禁止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楼梯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两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台面周边、屋外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及不熟悉设备性能的工人乱接乱动。

十、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安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及设施需做好安全防护,还应装置安全标志牌,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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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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