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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6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指路明灯,引导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规避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护企业的财产和人员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

2. 应急预案:为突发事故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快速有效地响应。

3. 安全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明确事故上报流程,确保事故处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制度需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 - 强化制度执行力,对于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 鼓励员工参与,通过反馈和建议改进安全制度,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明确了安全制度的重要性、组成部分、实施要点及格式规范,希望每位管理者都能认识到,安全制度不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更是守护企业生命线的实际行动。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范本

第1篇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范本

1、现场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现场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现场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现场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1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测试。

4、现场施工用电、汽焊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工程部或保安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5、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动炊、留宿和私拉电线。

6、工作中严禁打闹、闲谈、吃东西、开玩笑等。

7、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处罚。

8、每日做到活完脚下清,确保作业面清洁、卫生。

9、对施工现场成品人人有义务进行保护。

10、历行节约,禁止浪费。

11、认真贯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约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5篇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管理员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荷载试验,并按额定功率进行调试、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每周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每天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器等是否运转正常。;

(2)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

5、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挡板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或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7篇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施工现场必须购置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且摆放于明显处;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培训使用,保证每人会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设施应配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木工间、装饰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生火;

七、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八、严禁利用灯泡取暖、烤衣、胶靴等物件;

九、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各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8篇 槽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到省级劳动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

三、汽车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汽车罐车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劳动部门颁发《汽车罐车准驾证》后,才有驾驶液化气体罐车的资格。

四、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五、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六、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内、外部检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本规程第42条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七、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押运员证;

4.准运证;

5.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液面计批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运行检查记录本;

8.汽车罐车装卸记录(见附件五)。

八、汽车罐车装卸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九、充装前充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十、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

5.汽车罐车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7.汽车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时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它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应按本章第十一条规定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它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装卸作业:

(1)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3)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十一、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6.装卸记录(二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7.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十二、汽车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驶时按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4.车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十三、汽车罐车停放的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插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插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第9篇 s矿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___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___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章 管理内容

第一条 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 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一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安全确认工作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考核管理;

第二条 各职能业务科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安全确认单、闭合四定表及阅读总结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2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三条 各职能业务安全确认人员未检查谎报已查、检查过程中未按要求内容检查、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情形,造成安全隐患未落实、未整改情形,对相关职能科室主管人员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对安全确认人员处以1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四条 外委施工队组自我排查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谎报检查结果情形,对外委施工队组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生产经理处以400元/次考核管理、当班跟班队长处以300元/次考核管理;

第五条 外委施工队组未按照要求时间报送安全确认表情形,对项目部经理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第六条 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 次考核管理。

第10篇 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1、上下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进入水上作业区必须穿救生衣,同时要系好救生衣的扣带。

2、乘坐交通艇,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现场监理必须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航行时不可嬉笑打闹,不得探身洗脸、洗脚,以防落水。

3、在水上的现场监理不准游泳,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工作(属抢救工作情况除外)。

4、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5、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6、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第11篇 施工安全、现场消防和保卫制度

为了达到我公司在本工程中制定的“杜绝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年平率控制在2‰以内 ”的安全目标,我司将建立针对本工程的文明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具体的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以及消防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

2)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安全工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安全思想。

3)实行“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对于影响施工安全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进行抵制,专职安全员有权停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后,专职安全员检查同意方能继续进行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5)高空作业必须拴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

6)楼梯口、基坑周围必须设拦杆,立网封闭,违者罚款100-200元。

7)四口必须按标准防护,违者罚款200元。

8)各种施工机械电源必须接零接地,电闸箱必须有锁,必须有安全操作牌,专人专机。

9)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上班,违者罚款50元。

10)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和将电缆直接固定在金属物上,违者罚款200元。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12)禁止高血压、心脏病、心绞痛的人员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13)不准随意搬动、拆除安全设施,违者罚款100~300元。

1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元。

15)各种手提式、移动式的电动机械未装漏电保护装置不准使用,违者罚款100元。

16)发生工伤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对造成重大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处理。

17)不准无证操作机械,不准小翻斗车载人,违者罚款100元。

18)新工人进场或换岗位者,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9)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干私人活,违者罚款100元。

20)工地照明用电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电炉,一经查出按电炉瓦数一半数目的人民币予以处罚并没收电炉。

2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隔离贮存、并有防护设施。

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各专业工长、各专职质检员参加的管理系统,形成一个横向从总包到分包,纵向从项目经理到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保证措施

1)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安全交底要求书面资料,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并整理归档与备查。

2)对新工人入场和变换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发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3)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班前班后进行安全自查,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待安全隐患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4)现场购买、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从资源上保障生产安全。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必须进行科学的计算,充分考虑各种荷载的影响确定支模方案,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详细编制。

6)脚手架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的有关标准进行搭设,围护严密,验收后方可使用任何工种不得私自改动脚手架。

7)分区段施工的地方,先行完成的区段周边用钢管搭设防护拦,防护拦不得低于1.2米,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8)各种预留洞口予以维护。20~150cm的洞口上,固定有足够强度的盖板,超过150cm的大洞口四周设护身拦,洞口下挂安全岗。

9)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与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使用安全检查 。

10)施工机械设备的设置及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有关规定。设备防护罩、各种限位器及漏电保护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并按照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与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11)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评比工作。专职安全员天天查,项目经理部一周检查两次,公司每半月检查一次。

12)经常性地检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执行情况。

13)台风、雷雨季节做好安全工作 。

14)夜间施工要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并采用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指挥施工。

15)门卫处设50顶安全帽,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帽的登记领取,才能进入现场。

现场消防措施

1)现场合理配备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由专职消防员管理,易燃易爆品定点堆放,并悬挂警示牌。

2)在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器。

3)在生活区和库房处设消防水龙头。

4)生活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

5)在夏季和雨季施工,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重大事故。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7)对于油库、易燃易爆物库房、卷扬机架、脚手架等部位及设施均应安装避雷设施,其电阻不应大于10ω。

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用具。

保卫制度

1)设多名门卫值班人员,实行“三班作业制”,昼夜值班。

2)保卫人员值班时必须身穿制服、佩带袖章,值勤时必须警容严整,仪表端正。

3)保卫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打人骂人,不滥用警械。

4)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的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凭工作卡出入。

5)工地现场所有出场材料,必须有材料人员或项目领导签发的出场单,并严格检查和清点数量,符合方可放行。

6)无车辆进出时应关闭大门,晚上11点以后必须关闭小门,一切人员无正当理由一概不准入内。

7)门卫值班室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不准在工作时间谈天闲聊。

8)上班时间谢绝探亲访友,因工作接洽或参观的外来人员需持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件,经项目领导同意方可入内。

风雨季施工措施

1)做好现场排水工作,及时将地面积水排出场外。

2)砼浇捣时,若遇到暴雨,应用棚布将施工处加以覆盖,并按规范要求留设施工缝。

3)施工中作好防雷工作,作好防雷接地,利用结构钢筋作为接地引下线,现场机具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雨天时,机具设备应加以覆盖,做好防雨、防漏电措施。

4)雷暴雨及台风来临前,必须先检查现场机具及外架,加固大型机具及施工外架,作好防台风工作。

5)大雨或台风来临时,现场必须设人员值班,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大雨或台风后应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修,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大雨台风来临前,现场要储备足够的物资以便大雨台风后,迅速投入施工,保证施工继续进行。

文明施工管理及环保措施

为了确保我公司在本工程中制定的“市级示范文明工地”的目标,我司将建立针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保措施,以确保达到上述目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行政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

2)建立个人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岗位、片区等分片包干,把文明施工列入单位经济承包责任中,实行奖惩制度。

3)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两次文明施工会议,并组织综合检查,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实际制定措施,协调解决文明施工问题。

4)项目定期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项目施工日志包括文明施工的内容。

5)对施工现场各生产要素所处状态不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职工的素质。

6)建立项目的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及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

1)现场临建按总平面布置图搭设,严禁乱搭乱建。执行公司ci计划,按标准对施工现场作全方位形象设计及包装,创建ci达标现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

2)加强施工的计划管理,根据作业计划,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管理。

3)加强现场的技术管理,施工前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作指导,坚持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避免野蛮作业。

4)加强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机械设备,施工中随时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

5)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料具,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6)四周围墙上白色打底,上配反映业主所属企业团队精神和我司企业精神的图案;待中标之后共同设计;当建筑物施工到一定高度时,在绿色安全网外悬挂反映业主所属企业团队精神和我司企业精神的图案。

7)现场办公室、生活区地面抹水泥砂浆,全现场设置通畅的排水网,保证无积水。

8)在大门口设洗车槽,施工车辆离开工地必须冲洗干净,以保证良好车容。洗车槽如图:

9)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不积压。

10)在工地入口处设置“七牌一图”(工程项目简介牌、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姓名牌、安全六大纪律牌、安全生产记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现场施工人员佩带工作卡上班,严禁赤脚、赤裸上身或穿短裤、拖鞋、高跟鞋在现场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宿舍清洁整齐,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厕所等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13)对现场食堂加强管理,食堂内及四周应卫生清洁,保证职工的健康。

14)现场设医务室,医务人员对卫生起监督作用,定期检查食堂等处的卫生状况。

15)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范围,把文明施工的管理落实到具体的人。

环保措施

1)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责任制。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3)施工现场大气污染主要为粉尘污染,项目将采取有效措施,将飘尘控制在日平均浓度0.15mg/标准m3以内(二级标准)。

4)施工现场道路应作硬化处理,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5)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严禁临空随意抛洒。

6)在大门口作一段水沟冲刷进出车辆的车轮,使车辆不带泥砂出进施工现场。

7)现场机动车要安装pcv阀,对那些尾气超标的车辆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车辆不冒黑烟。

8)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沉。散装水泥、白灰等细颗散体材料,放在固定容器内。

9)严禁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0)工地的炉灶、大灶,锅炉采用消烟除尘型,烟尘降低至允许排放为止。

11)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力争达到90分以上,争创“市级示范文明工地”。

12)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3)施工现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市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14)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15)施工现场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并定期掏油污和杂物,防止污染.

15)工地临时厕所采用水冲式厕所,化粪池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水体或环境。

16)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17)当工程工期紧张和技术质量要求必须采取昼夜施工时,先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当地居民及居委会协调好关系,方能予以施工,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绿化措施

在工地门口摆放花坛,在会议室摆设盆景、花坛。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建筑业具有高空、高处悬空作业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在下达生产制度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在布置安排生产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的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人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账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经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账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账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第13篇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传奇世界救公主外挂,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喜欢一个女人的感觉!!。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和未来老婆的十条约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和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大学校园中绝世对联,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第14篇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制度

1.严格遵守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

2.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严格遵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赏罚规定。

5.电工有权拒尽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6.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分。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 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2、明挖基础:必须分层开挖;有专人指挥吊斗出土;吊机扒杆和吊斗下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必须堆在基坑安全距离以外;拆除支护时自上而下,边拆边回填;挖孔深超过6m,必须有通风及防缺氧措施。

3、涵身盖板:涵身盖板在围堰高踏步梯及栏杆;围堰顶平台满铺脚手板,严禁堆入料具;有漏水、水位变化记录;在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通道要满铺脚手板;减速漏斗要固定,串筒有保险绳。

四、路基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路堑施工中严禁掏底开挖;3m以上边坡施工时,必须拴好安全绳;在路堑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一绳或一桩多拴挂使用,填筑高度超过3m时,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卸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要设有挡车器;严禁在陡坡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时重叠作业。

五、土石方剥离工程安全管理

严禁机械车辆带故障或超负荷工作;便道临悬崖、陡坡一侧留宽不小于1.5m,高度不低于0.7m支挡护防台阶;危险地段作业处要设明显警示标志;卸土场超过3m时,有专人指挥卸土,并设置挡车器;车辆横越既有线公路有明显标志;爆破施工严格按爆炸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六、施工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驾驶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借车供他人使用;严禁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倾卸车起斗有可靠支撑;检修时要掩牢车轮;车上配齐灭火器;照明批示灯齐全完好。

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上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工程施工中,架子工在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立杆、横杆、剪刀撑间距符合规定;脚手架、脚手板材质合格,确保固定、无探头板;安全网必须合格;防护用品必须在国家指定劳动保护商店购买,有专业发票;连续支搭,严禁使用破损腐朽安全网;立挂安全网支架牢固,连续支搭,下面封密。

第16篇 p矿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战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战线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第17篇 施工现场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范围

1.1安全防护设施

① 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爬架)、挂架、插口架子、挑架、满堂红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组合脚手架活动平台)、外电线路防护架

②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含电梯井内水平安全网支搭)、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③ 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④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1.2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1.3机械设备、设施

①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

② 中小型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站)、砂浆搅拌机、砼输送泵、木工园锯、木工平刨、钢筋切断机、冷拉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卷扬机、电焊机、水泵、空压机、套丝机、振动棒、砂轮切割机、水磨石机、弯管机、打夯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1.4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2.1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挂架、爬架验收等还应有产权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爬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组织验收。

2.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2.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2.4塔吊、电梯

①塔吊、电梯平面布置图

②设备租赁资质、安拆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③审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⑤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⑦操作、信号指挥、安拆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⑨自检验收资料、《安全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证》;

⑽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⑾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⑿租赁合同。

2.5物料提升机

①租赁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础施工验收资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⑤安拆人员、卷扬司机操作证复印件

⑥自检验收资料

⑦总包分包共同对机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6电动吊蓝

①设备租赁资质、租赁设备明细表、设备单台编号、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②审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术交底;

④安全锁有效检验标定

⑤自检验收资料

⑥使用人员名单、操作证复印件

⑦总包分包对使用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⑧总包与分包共同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⑨租赁合同

2.7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生产经理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生产经理、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

2.8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项目安全员、搭设班组长等参加验收。首层大模板工作平台防护由项目报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首层以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2.10中小型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队伍自有施工机械、机具,进场后必须办理安全技术性能安装验收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长、项目机械员、项目安全员、机械出租单位、机械使用单位及机械操作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11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安全保证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2.13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高大防护设施必须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组织验收。

2.14专业分包、甲分包进场正式施工前,该施工段主管工长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与专业分包、甲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安全员,共同办理专业分包、甲分包所属施工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

2.15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2.16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规范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到数据量化,填写齐全,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经理部要责成有关人员尽快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合格,各类设备设施验收资料分类编号归档备查。

3.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4.各级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工长应督促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各级安全人员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隐患整改的单位,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第18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19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 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 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 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 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 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 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 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 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 分间、 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 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 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第20篇 煤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巷修、安装作业地点的安全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范围,矿决定在采掘、巷修、安装等作业地点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特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

(一)“三位一体”安全检查形式

每班开工前,由当班班长组织,副班长、安监员协同,共同对生产区域内的顶板支护、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正副班长、安监员共同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方可开工生产,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正班长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安监员确认后再开工生产。

(二)正副班长、安监员职责

1.正班长职责(1)开工前组织副班长、安监员、生产骨干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协助跟班副区长并督促副班长、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3)保证当班各岗位操作人员无酒后、疲劳上岗现象。(4)保证各类机电设备完好,杜绝井下失爆;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5)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组织人员撤离。(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副班长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安监员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发现问题积极组织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2)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技能水平、岗位熟悉程度和技术特长合理安排人员。(3)开工前负责组织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4)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对当班施工的巷道顶板、工作面支护质量负责。(6)作业地点范围内发生险情,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组织人员撤离。(7)发生事故时,协助跟班副区长、正班长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安监员职责(1)开工前协同跟班副区长、班长检查作业地点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顶板、支护等工作,并签字认可。(2)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当班班长进行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班长进行生产。(3)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4)监督作业地点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监控仪表的使用情况。(5)坚持巡回检查,排查作业地点范围内各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全过程监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按时、有效整改。(6)发生事故时,参与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井下爆破的监督检查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在安监员的监督下进行,否则严禁爆破作业。

(二)安监员监督爆破的主要内容:爆破工领用爆破材料的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前引药制作情况;装药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爆破前班长是否按规定设置警戒,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爆破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后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和检查拒爆情况;处理拒爆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爆破结束后是否按规定撤除警戒。

(三)爆破工必须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作业证》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四)制作引药和装炮可在正副班长的帮助下进行,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按规定装填水炮泥,炮眼封泥达到规程规定长度。

(五)爆破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工作必须由爆破工独立完成。

(六)一个采煤工作面只准使用一台发爆器进行爆破,安监员必须全过程地监督放炮员逐炮进行爆破,保证每一炮的放炮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七)掘进工作面爆破连线前,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停电,安监员监督爆破工向外拉线,达到规定的爆破距离,并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规定。

(八)其他非正规地点爆破时,班组长必须安排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安检员监督,其爆破距离达到规程规定距离。

(九)安监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监督爆破工按规定进行操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不按规定进行爆破的,除对爆破工进行处理外,对安监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督不力造成爆破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及监督检查

(一)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1.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2.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3.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设置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4.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的。5.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缺少过流、漏电、接地保护的;井下电器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6.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7.井下电器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暴性能要求的。8.井下带点修理或搬迁电气设备的;高压电器设备的修理和调整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的。9.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0.小绞车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置不符合规定的。11.斜巷人行车、斜巷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12.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13.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14.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等防护设施不全的。15.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16.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的。17.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的。18.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耙装机回头轮固定不合格的。19.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或采区,未采取探放水措施或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的。20.工作面过断层、老巷、冲刷带及二合顶等特殊构造区,未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的。

(二)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1.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消防设施不全的。2.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3.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4.大型固定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性能测试的。5.排水系统未按规定进行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或实验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6.轨道铺设及架空线安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7.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不合格的。8.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的。9.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通讯设施的。10.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11.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车声光报警信号的;电机车运输巷道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的。12.车场坡度或过卷距离不符合要求的。13.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4.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测手段不满足要求的。1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达不到规程要求的。16.采煤工作面梁端距以及端头区空定距超过规程规定的。17.乳化液自动配比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1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置的;17层掘进工作面掘进时未按规程规定探测顶板石灰岩厚度的。19.采煤工作面语言信号未安装或装置失效的。20.掘进工作面耙装机护栏和封闭式挡绳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耙斗钢丝绳断丝超过规程规定的。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办法

按《__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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