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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汇编范例(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30

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范例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该制度确保了生产流程的规范化,防止了潜在风险,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维护了公司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有效途径。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涵盖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二是制定操作规程,规定标准作业流程,减少人为错误;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识别和评估潜在危险;四是设立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五是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重以下事项:一、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化;二、持续更新,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环境变化;三、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四、鼓励员工参与,通过反馈改进制度;五、定期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保障,其构建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并严格遵循既定的格式和流程,以此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范例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本着加强各部门间在部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的统筹运作和协调联动,医院制定了此协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统一协调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2、医务科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病历书写规范性及时性、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以及临床用血、知情告知、处方规范等重点环节加大质量管理,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3、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各部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4、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进行调查研究,质量分析,做好文字记录,以医疗质量通讯的形式下发各科室。并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

5、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6、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7、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8、各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9、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10、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11、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医务科

2023年4月20日

第2篇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促使我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高我矿煤炭生产的整体素质,特制订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制度与修改,负责__煤矿年度,季度,月度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每月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3.督查落实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问题的整改。

4.负责组织__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验收会。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考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煤行管〔2008〕24号)通知要求及__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我矿2023年确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保证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达到二级标准并向一级标准迈进。

四、检查形式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实行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督查,在当日下午进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2、将通风安全质量考核、评级结果形成台账报矿通风、灾害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会议形式

1、每月进行一次小组会议,主要解决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分,评分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二级评分标准。

2、对于没有评得满分的小项或扣分严重得小项,作出分析或讨论并落实到个人整改。

3、对于有些项目小组无法整改(比如设施不全无法整改)时必须报上级领导要求配备设施。

4、每次小组会议首先检查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若没有落实整改,哪一小项没有落实,必须追究到个人罚款50元。

5、会议室设在安全科,由___主持,___负责会议记录及存档,杨窗福负责计分,其他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评分和讨论。

六、标准要求

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二)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三) 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四) 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2、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 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易燃煤层的采区必须有一条专用回风井(巷),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二) 局部通风机的位置、安装、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无循环风和微风作业。

(三) 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局部积聚。

(四) 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无空班漏检,无假检虚报。

(五)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安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备用量不少于20%。

(六) 通风设施按规定设置,质量良好。

七、评级办法

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90分以上;

二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

三级:通风安全质量得分在70分以上。

2、 检查评定内容

(一) 通风系统

(二) 局部通风

(三) 瓦斯管理

(四) 通风安全监控

(五) 通风设施

(六) 管理制度

3、 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通风、瓦斯事故死亡1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3人取消评级资格。

八.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督查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2检查领导小组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评审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3.小组必须参加月度的评审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参加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长请假。

4验收评分人员在进行现场评分时,必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来进行。

5评分过程中实行领导小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平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有现场所有参评人员的共同签字, 现场评分表在当天汇总成台账,报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6.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每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记录要存档管理,作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依据。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___县___煤矿

2023年__月__日

第3篇 重症医学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4.8.5.1材料目录 1 科室质量与管理安全小组 2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3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工作计划 4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记录本 5 重症医学科制度汇编 6 重症医学科岗位职责 7 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科分册) 8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科分册) 9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记录本 10 医院治疗与安全管理检查反馈表

第4篇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为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在建工程实际,确定特大桥水中墩、连续梁悬浇施工、深基坑、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高空作业、路基施工、拌合站、试验室为安全质量控制的重点。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连盐铁路v标七分部在建工程项目。

第一章 施工安全

一、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安全警示标志,洞口必须封闭,对悬浇箱梁等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板上,要铺设彩布条,通道上方用围挡板或其它硬板进行遮盖,防止坠物伤人。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固定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一经查出未执行,每人次罚款200元。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每次罚款500元。

6、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且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在驳船或施工船只、筑岛上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三、挂篮

1、预应力连续梁悬臂灌筑采用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螺栓要配双螺帽,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挂篮施工前,应根据其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筑混凝土前,要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进行0#号块施工时,应首先设置工作平台并安装防护设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4、连续梁挂篮移动作业必须有安全员和技术员全过程把关,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5、连续梁合拢前,梁上荷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去除不必要的荷载;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和弹模要达到设计要求;张拉作业时,千斤顶后方严禁停留人员。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四、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办理验收手续,由工程部和安质部共同验收;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经专业培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7米以上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防护严密;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五、模板工程

1、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形成报告;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经验收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有模板拆除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作业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六、起重吊装

1、起重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检验合格;塔吊要经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地方备案。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2、起重扒杆设计计算按规定审批;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每次作业前进行试吊试验;被吊物体重量不明不吊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七、施工机具

1、电刨、电锯、木工及钢筋加工等机具传动部分有防护罩;室外电机有防尘防雨罩;机具安装验收手续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有接零接地、漏电保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搅拌机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的链条挂扣牢固、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防雨棚和作业平台稳固、牢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氧气和乙炔气瓶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且隔离措施完备;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打桩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验收合格;有超高限位装置;打桩作业有方案;打桩操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使用振捣器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八、施工用电

1、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一接地”布置设备,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现场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熔断器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配电箱标准、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低压动力线不得使用裸铜线,电线不得随地拖拉,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上。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使用的电器、电料、机具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7、发电机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现场同时存在外电源供电的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九、其他

1、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2、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3、临边、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网(或绳),并贯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4、施工现场深坑、沟、井、桩头及河道路口等危险场所设置昼夜明显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二章 施工质量

一、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存储和使用

1、厂制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未经进场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进场;检验频次不足;地材抽检指标不合格。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批次罚款500元。

2、存储无标识牌或标识错误,未按规定存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仍继续使用,偷工减料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 班组每次罚款2000元。

二、混凝土工程

1、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做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等测试、试验;未按要求进行养护;采取人工拌合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试验室罚款500元。

2、强度不满足要求,存在超标裂缝和蜂窝麻面,保护层厚度不满足等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加工、焊接、间距不符合要求,钢筋锈蚀严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钢筋、钢筋笼、半成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下垫。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四、模板工程

1、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支撑符合要求,不跑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上的重要拉杆应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宜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大型模板安装、拆模时要有技术员专人盯控,一

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五、路基工程

1、层厚控制:路基改良土松铺厚度最大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桥涵过渡段及级配碎石松铺厚度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2、填料粒径及平整度控制:路基改良土粒径应符合工艺试验要求,平整度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3、路基填土禁止采用腐殖土、建筑垃圾、强膨胀土及其他不符合规范及工艺试验要求的土体,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2000元/次。

4、路基及级配碎石碾压遍数必须符合工艺试验要求,禁止漏压或不压,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5、路基边坡禁止出现超粒径填料,路基填筑后及时刷坡平整,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6、路基每层填筑后,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禁止违反程序不进行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就进行下一层填筑施工。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7、雨季施工路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冲刷路堤,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8、改良土施工要严格控制最佳含水量,确保压实度,注意养生,以控制改良土本身的收缩裂缝,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9、路基土工格栅所用材料性能、摊铺宽度和搭接宽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0、路基纵向搭接台阶高度及宽度、密实度必须满足规范和工艺试验总结的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1、路基沉降及位移观测桩必须保护好,如果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元/次。

12、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范围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3、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所用材料质量、含水量、虚铺厚度、平整度、施工工艺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工艺试验施工,如果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4、挡护工程厚度、高度不合格;未设反滤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5、附属工程内实外美,符合设计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6、违反其它规范、设计及工艺试验总结要求的行为,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六、桥涵工程

1、基坑回填填料不合格;未分层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2、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3、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4、梁体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泄水管排水通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5、钢梁涂装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的涂层漏涂、剥落、起泡、划伤以及流挂等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6、明桥面表面无明显损伤;接缝基本严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7、检查设施配件齐全、连结牢固,涂装符合标准;检查车走行灵活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8、人行道及避车台步行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配件齐全,栏杆、扶手无明显缺陷,安装牢固,基本顺直;涂装符合标准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9、锥体护砌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0、涵身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1、涵洞沉降缝缝身竖直、缝宽基本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防水层施工符合要求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2、端翼墙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3、护锥及出入口铺砌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4、过渡段填筑

1)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2)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2米内挖台阶用冲击式打夯

机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3)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第三章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通畅、平坦、整洁,不得翻浆冒泥,积水;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3、泥浆池未按标准设置,施工现场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5、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安全警示标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6、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设置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并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7、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等各类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并符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8、各作业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废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等场所等应按《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禁止、警示、指令、提示、明示标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第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认真开展“上标准岗、创精品工程及班组建设创优”等活动树立安全质量标杆班组,保质保量地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

2、推行现场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安全评优和质量标准化等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全面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3、强化现场管理、突出动态达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本岗位工作质量标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按照现场班组文明生产好,现场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创精品工程。

4、狠抓班组现场工序环节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工作现场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保证生产设备完好,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交安全班、交放心班,为下一个班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5、每班作业期间,班组长要对工作面的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等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于未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的,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实现动态达标。

6、每天工作结束后,由跟班干部、安监员、班组长、质量检查员。按照现场“制度落实达标、环境安全达标、设备完好达标、操作程序达标、工程质量达标”五达标的要求,每班要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等进行验收和评估。

7、当班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和班组长要共同认真填写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评估表,并做好记录。

第6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7篇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①首诊科室及医师应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②诊断为非本科疾病的,属普通病人要按医院有关程序介绍到相应科室就诊,需要请其他科室会诊的,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书写会诊意见,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属急危重抢救病人的,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及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会诊科室的医师须在10分钟到位并积极参与抢救,并及时向所在科室上级医师报告,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③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④属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⑤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⑥属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⑦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2、三级查房制度

对新入院病人,危重、疑难及重大手术病人,三级查房应有分析讨论意见,治疗方案更改应有分析记录。

①经治医师查房:观察一般状态,询问病情、查体、观察用药的疗效,有无药物不良反应,增减药物;术后切口的恢复情况;诊治的难点所在,上级医师查房重点请教的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危重患者要向夜班医师交待清楚。每天对所管患者进行例行的晨间、午后查房各1次。对急、危、重患者、新入院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诊断措施。节假日、双休日经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夜间值班,经治医师对病区所有患者巡视,掌握危重患病情,随时采取紧急措施,疑难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将查房获得的信息、结合自己的分析完成日常病程记录。

②主治医师查房: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系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人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检查病历,纠正下级医师病史采集的错误与不足;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查体操作等予以正确的示范;决定患者出、转院问题,决定手术方案等;结合病例,介绍有关疾病诊治的新进展。新入院患者,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2次。节假日、双休日主治医师必须做巡视性查房。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查房后,经治医师于当日按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

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抽查病案、医嘱、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开展三谈三讲(谈讲国际、国内、校内对该病的认识和处理意见);还可接受科室主任委托主持全科查房(详见会诊实施细则中的全科会诊)。对分管医疗组患者每周至少查房1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查房前,经治医师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1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查房时,经治医师要携带病历、必要的检诊工具,床头汇报病历,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对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认真记录。查房后,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当日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原因。查房记录于12小时内完成。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于查房后24小时内审核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逐级加盖印章,以明确责任。

⑷科主任查房:科主任行政管理性查房,每周1次。应按相应的技术职称级别和分组进行相应级别医师的医疗查房。主持或委派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每周1次的全科疑难病例会诊,即全科查房。

4、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级、一、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应根据医嘱做出标志,并实施相应护理。

①特级护理 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外伤,如大面积烧伤。护理要求:设专人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各种急救用物、无菌物品。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特护记录,根据医嘱或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测量病人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治疗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进行健康宣教。

②一级护理 依据: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外伤、高热、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极度衰弱者;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病人及早生婴儿。护理要求: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计划和做好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变化;加强基础护理,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浴、洗头等,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③二级护理 依据: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或先兆子痫等。护理要求:根据病情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进行健康宣教。

④三级护理 依据: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轻症慢性病病人,正常孕妇或产妇等。护理要求: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根据病情适当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每日巡视病人2-3次,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健康宣教。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会诊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7、手术分级制度

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医院手术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副主任医师承担。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

8、查对制度

医、护、药、技等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手术室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药 房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血 库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检验科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医学影像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河北省病历书写表格样表》、《河北省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书写规范细则》要求,建立住院病历书写质量院、科两级考核制度。临床科室每月对本科病历书写进行考核评价;医院每季对各科住院病历书写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反馈。

10、交接班制度

医师交接班: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护士交接班: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行护理工作。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履行告知程序,完善输血前检查,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代签名现象视为未审签)。

12、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一般患者科室间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院内急会诊时间小于10分钟。

医院应有完善的科间、科内、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和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及外出会诊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申请,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13、术前讨论制度

住院患者(门诊小手术、急诊手术可酌情区别对待)手术前(尤其是大、难、新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内容:认证手术指征,确定手术方案,分析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技术困难及防范处理措施,提出术后观察和护理要求等,确保手术的顺利完成。

普通手术:在手术组内医师间进行,由本组主任(副主任)医师决定即可。

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须经医务科审批、备案。应由科主任或相关医疗组负责医师主持术前讨论,手术医师、麻醉师、护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制定手术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护理要求等,力求将术前准备进行得充分周到。讨论情况应由手术组医师详实记录在《术前讨论记录单》。

1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一般情况下,患者死亡1周内进行;特殊情况(医疗纠纷、猝死病例)应及时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同时动员家属做尸检,凡同意尸检的家属必须在尸检志愿书签字,然后保留于病历中。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同意尸检,死者亲属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栏内进行签字。

参加人员:一般死亡病例,由本组带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本组全体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组医师自愿参加;疑难病例或有纠纷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科室所有医师和有关的医技、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内容:讨论死亡原因、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否适当、应吸取的经验教训。讨论内容简要记载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

讨论程序: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的演变、抢救经过等。管床主治医师或医疗组长补充诊治情况,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其他医师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详细内容经整理后,以‘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形式置于病历中,由主持人及时审阅签章,出科归档。

第8篇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为妥善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的提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依据《___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我院医疗事故争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据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及时讨论,明确责任和性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处理意见,报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批准。

(二)、医务部等职能科室对纠纷科室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对科室定性与医院规定不相符者,医务部等职能科室有权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认定,并向院部报告。

(三)、科室、医务部等认定有困难、或性质后果特别严重、或纠纷科室对职能科室的意见持异议者,可由医务部组织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对纠纷进行医疗技术过失讨论和违反医疗规范讨论明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再明确责任程度追究相关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责任。

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违反医疗规范讨论:由质控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定责答辩会日前3日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提出当事医务人员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违规,构成违规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技术过失讨论:根据患者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提出质疑要点和科室、医务部初步提出质疑意见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现场提问、归纳对医疗纠纷是否因技术操作过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碍、严重功能障碍、死亡构成缺陷,构成缺陷者确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医疗行为责任程度定性:

全部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诊疗过失行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仅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转归,诊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轻微作用。

承担认定工作的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相关专业5人以上单数组成。

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为准。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所致医院损失由科室及个人承担比例。

1、按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的其扣发比例见如下:

责任程度

科室

个人

全部责任

50%

50%

主要责任

40%

40%

次要责任

25%

25%

轻微责任

15%

15%

扣发金额最低当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当事人不超过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过20000元,科室主任按当事人的10%比例承担。

科室因解决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总费用计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相关财务部门每月从个人工资或效益工资中扣除。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涉及到减免医疗费和(或)医疗赔(补)偿的(包括直接、间接费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处罚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科内会议检讨;院周会上点名批评;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个月。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至停职;取消评先资格;酌情给予降聘,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半年,2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科室及科室负责人评先资格。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当事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院周会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直;酌情给予吊销处方权及手术权1年,3年内停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解聘。

当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评分中的相应考核分值;给予当事科室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科室负责人、科委会给予院周会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降职降聘。

4、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或擅自外出医疗服务而造成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由此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医院将按“责任程度”进行加重处理,追究其责任。

5、对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医务人员,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6、当事人极端不负责任,导致病员死亡,情节恶劣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医院将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及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第9篇 钢结构网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7、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7、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8、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9、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1、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4、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5、网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16.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17、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15-06-05

第10篇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第11篇 疼痛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针对我科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门诊医师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镇痛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积极完成门诊治疗,反馈治疗信息,使医疗工作流程通达。

(9)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建议请上级医师确诊或收住院。

(10)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收其住院,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2.病区监控制度: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三级医师审核制度:

(1)高级医师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重症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应向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微创介入治疗、功能神经外科手术或脊柱手术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对于在微创介入治疗、脊柱手术或神经毁损手术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与科主任,并争取时间积极正确地实施抢救预案,将损害减轻到最小程度,尽力挽回不良后果。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疼痛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主要问题②解决的方法。

(5)疑难病例或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使用各类抗生素和镇痛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与出院病历。

第12篇 商品质量与安全重特大事故预警防范制度

加强应急管理,积极防范和处置商品质量与安全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重特大事故,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有效预防和杜绝流通环节商品质量与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旦遇到突发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立即成立“商品质量与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分局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情况。二是具体负责指挥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商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商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监督预案的落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善后、总结工作。三是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发生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商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现状,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经营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对可疑商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并妥善保管,提取样品送检;对染疫、有毒有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做好登记收缴或销毁处理;收集相关证据,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的移交。要及时启动预案,果断有效的处置,严格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工商机关和当地政府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缓报、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5优势,准确快速受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安全的申诉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依法调查处理,消除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的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单位:厉庄工商分局

时间:2009.6.10

第13篇 施工电梯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 新增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 进入现场后做好井道厅门防护方可施工。

4. 井道施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 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业。

6. 严禁酒后作业。

7. 严禁使用安全带吊装设备。

8. 严禁把厅门钥匙借与无证人员。

9. 库房内应配备防火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

10. 走梯施工时,电梯轿顶施工人数不能超过4人。

11. 有脚手架施工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12. 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套,如离开工地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人员负责。

13. 开箱物品不能随意乱堆乱放,进入库房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无烟头。

14. 各电器元件必须防水、防潮。

15. 机房导向轮、轿顶、对重反绳轮应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 导轨堆放整齐,有保护。

17. 厅门、轿门及轿厢壁板不能堆放在库房时表面必须有保护。

18. 顶层井道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 对重块压杆坚固且用强度足够的铁丝或钢绳给对重块作二次保护。对重块数须确保电梯不溜车.(至少大于轿厢载重的60%)

20. 动慢车后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有效,电器开关有效。

21. 动慢车前缓冲器必须安装及加油。

22. 走车施工在轿顶或轿厢底板上搭设脚手架必须做保护。

23. 动车后不能短接机房急停,限速器开关,轿顶急停开关。

第14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第15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 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  教育与培训

3.1 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   设备、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  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  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  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 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

5.1 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  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  检查和整改

6.2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 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  奖励与处罚

7.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  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  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 者依法论处。

7.6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  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  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 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 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16篇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我矿2023年切实抓好矿井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保证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具体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我矿已成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其各个专业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必须在组长的带领下搞好我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下为我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办公室,___负责___煤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和各专业考核评级、上报工作情况。各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配合好组长搞好矿上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的制度修改,负责___煤矿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 每月带领小组成员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3 督查落实在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 负责组织___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验收会。

三、 检查形式

1 领导小组成员在组长带领下于每月的26号以前对我矿的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级。

2 将考核,评级的结果,内容以会议台帐的形式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办公室备案,由___负责整理收集。

四考核评级办法

一、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管理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无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级:安全管理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管理质量得分在70分及以上。

二、矿井发生死亡1人原煤生产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降一级;矿井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原煤生产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检查领导小组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评审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 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月度的评审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长请假。

3 评分过程中实行领导小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评分结果必须有现场所有参评人员的共同签字。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___县___煤矿

2023年__月__日

第17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管理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应当悬挂并严格执行抽样检测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检测室管理制度。

1、抽样检测制度

(1)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科学制定实施农产品检测抽样计划。

(2)每次抽取样品须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抽样,及时封存样品,按照规定事项填写抽样、加盖乡镇监管站公章并由抽检工作人员、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

(3)抽样完成后,抽检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登记后交由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并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4)检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检测,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表》,在表格右侧粘贴栏内粘贴好对应的电脑数据打印纸,打印纸上应显示检测时间、标样数据、样品数据、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时登记监测记录。

(5)每月初将上月抽样检测结果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上市、消费高峰期,应当每周汇总报送检测结果。鼓励建立信息平台同步上传监测数据。

(6)抽检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在监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之内告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

将样品取样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匀(叶菜取叶片,带皮菜取表皮,其他样品直接切碎)

称取样品(叶菜称2克,非叶菜类取4克)

加入20ml缓冲液,震荡1-2分钟

静置至样品上层液体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缓冲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缓冲溶液,样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显色剂,比色皿加盖摇匀

在37℃-38℃下恒温培养30分钟

按照检测顺序,依次在装有空白和样品的比色皿中分别加入

50ul底物,摇匀后置于仪器中测定

3、检测室管理制度

检测室应当保持整洁、安静,安装防火、防盗设施,各种仪器、器皿、试剂标志清晰,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室,禁止在检测室吸烟、进餐,不得在检测室从事与检测无关的活动。

(3)检测人员工作时应当统一穿着工作服,检测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各类试剂应当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应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5)仪器设备、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当清洗洁净并归还原处,保持良好状态。

(6)下班时须切断检测室电源、水源,关闭好门窗。

第18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 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 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 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架子队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0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在上半年和年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于当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第19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制度

1、 医疗质量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

2、 科室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科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护士长及血透室护理小组长为副组长,科室其他成员为管理组成员。

3、 各级责任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有关要求和科室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是全面、系统的工作,能监督医疗、护理的日常质量管理及质量的危机管理。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管理。

4、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核心制度。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输血制度等。对病历质量的重点是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5、 加强科室人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科室人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科室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 质量管理工作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评价。

7、 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制度。

8、 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

9、 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针对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为目标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及时发现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 逐步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第20篇 钢结构网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7、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7、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8、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9、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1、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4、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5、网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16.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17、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2-06-05

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制度汇编范例(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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