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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27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物业安全管理是维护社区和谐、保障居民生活安宁的关键环节。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潜在风险,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强业主满意度。它不仅规范了物业员工的行为,也是对外展示专业形象的窗口,体现了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岗位职责:明确安全管理员的日常任务,包括巡逻、监控、应急处理等。

2.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盗窃、医疗急救等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3. 访客管理:规定访客登记、进出权限等,确保小区安全。

4. 设备维护:规定安全设备如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5.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团队应对能力。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冗余和复杂性。

2. 定期更新制度,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实施过程中需监督与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 注重人性化,兼顾安全与便利,避免过度限制业主日常生活。

物业管理中的安全制度是守护家园的第一道防线,其科学性、实用性和执行力直接影响到小区的安全状况。因此,每一位物业安全管理员都应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和生活秩序良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及各级人员具体实施安排管理工作。

4.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1治安管理:登记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所辖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所辖区域。

4.2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对车辆进行管理,防止辖区内停放的车辆受破坏、盗窃及未经许可停泊;调节、疏导人、车流量,防止所辖区域秩序混乱和交通堵塞。

4.3消防安全及卫生管理:巡查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状况,协助保持小区环境卫生。

4.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随时发现、处理、应对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安全主管

5.1.1每月对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相关的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在部门进行通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及要求。

5.1.2监督安全班长及相关授权人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5.1.3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员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消防演习的情况记录于《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5.1.4通过与顾客的沟通或回访,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员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5.1.5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5.1.6每季度对安全巡查工作组织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组织安全管理员的在职培训、军事技能训练及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员综合素质,并负责对安全主办的月度工作考核。

5.1.7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级别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录于《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

5.1.8负责安全管理员的月度工作考核,对于安全管理员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考核权。

5.1.9每周定时召开安全研讨或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分析小区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现问题,同时对下周的工作做出安排。

5.1.10负责小区的安全管理巡逻路线图的制定,每季度根据服务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及方式进行评估并根据时就需要进行调整改进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

5.1.11每季度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和紧急集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员的职业敏感度和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关紧急集合情况记录于《紧急集合情况登记表》。

5.1.12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业主、住户之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房的管理。

5.1.13负责安全的内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员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员工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激励员工士气。

5.1.14不断强化信息跟踪意识,及时解决安全班上报的帮助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1.15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主管、人事、培训讲师就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员工活动组织等事宜进行协调;

5.1.16负责与公司品质管理部门对接关于紧急事件、投诉事宜的处理、回访、验证等事宜。

5.1.17熟悉小区楼宇、公用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系统掌握小区整体情况,熟悉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公司体系文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

5.1.18接受、处理小区住户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

5.1.19负责每周、月底制订安全管理工作的周、月工作培训计划;

5.1.20负责加强与公司个业务口主管的沟通与交流,主动跟踪工作完成情况,积极回应各业务口的信息,确保每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5.1.21负责与指挥中心、维修、清洁、绿化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将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问题传递给相关人员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

5.2安全主办

5.2.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安全管理员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

5.2.2负责小区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与主管或经理联系,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进展情况。

5.2.3组织安全管理员的在职培训、军事技能训练及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员综合素质,并负责对安全班长的月度工作考核

5.2.4每天检查各安全班在岗考勤纪律、工作状况、操作规范、质量记录、服务礼仪、装备佩带、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检查,并将有关的情况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5.2.5指导辖区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4.3.6配合安全主管制订巡逻路线图,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员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3.7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商户、顾客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工作。

5.2.8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班长就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对商户进行回访,听取商户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5.2.9织安全管理员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各安全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5.2.10检查各安全班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5.2.11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5.2.12对夜间工作状态进行全面的监控,至少每半小时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做出处理及报告。

5.2.1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停车场发票及凭证的领用发放,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及时上缴财务部门。对于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及时按规定上缴财务部门。

5.2.14负责安全管理

员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安全管理员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5.2.15定期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小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对小区内的出租屋人员租住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5.2.16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在小区内进行家居安全防范知识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小区住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5.2.17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和汇报上一周工作,研讨和制定新的安全防范措施。

5.2.18接受、处理小区住户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投诉,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

5.3安全班长

5.3.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录、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安全管理员交接记录表》上记录。

5.3.2熟悉掌握辖区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与主办或主管联系,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进展情况。

5.3.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停车发票及凭证的领用发放,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及时上缴主办。对于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及时按规定上缴主办。

5.3.4监督辖区内各类公共设施及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成情况,及时与指挥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5.3.5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的制度,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各责任区域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整理,向安全主办、指挥中心汇报,并传达给责任区域当值安全管理员。

5.3.6负责督导警备自行车的使用和保养工作,督导小区内道路泊车、停车的管理,监督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安全、交通等标识齐全醒目。

5.3.7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业务方面的岗前培训,并安排专人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引导。

5.3.8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3.9搞好班组内部建设,配合主办搞好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5.3.10负责每周、月底制订安全班周、月工作培训计划及时反馈员工的评价与考核结果,对本班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的考核权。

5.3.11主动与员工进行交流,及时了解班员的培训需求,针对安全班急需解决的管理问题开展培训,加强培训效果的跟踪力度,提高培训工作的绩效。

5.3.12负责与指挥中心、维修、清洁、绿化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将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问题传递给相关人员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

5.4岗位的设置要求

5.4.1分析服务区域的现场安全需求。

5.4.2明确服务区域的安全控制点。

5.4.3根据安全需求和安全控制点设置岗位。

5.4.4按监控需求设置相关的岗位。

5.4.5设置岗位中应注意技防能力、安全死角、周边治安环境、业主素质、季节、时间、其它部门人力整合等问题。

5.5设置的岗位

5.5.1巡逻岗

巡逻岗是指安全管理员在一定范围或区域内巡回观察周围各种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种违反安全和法规及物业制度的行为,具备目标范围大、不确定因素多、运动性强等特点的岗位。

5.5.1.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和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及时监控、盘查、报告上级。

5.5.1.2对所辖区域的自行车、机动车的不规则摆放进行整理,对车辆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管,检查车厢内存放的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应及时做出处理和报告。

5.5.1.3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外表检查,填写《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对未关车门者及时知会车主,发现可疑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作出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5.5.1.4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安全班长、主办或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5.5.1.5熟悉服务范围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指挥中心报告;监管服务范围内的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检查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其他员工的违章行为;维护小区区域的公共秩序;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并由处理完成人签字确认。

5.5.1.6发现形迹可疑人员,须及时通知指挥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擒拿,并及时上报上级处理;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5.5.1.7与各岗位保持联系,如有匪情、火灾、报警等情况及时前往协助。

5.5.1.8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5.2出入口岗

出入口岗是指安全管理员以服务区的门口或大门区域内,以固定方式进行安全管理行为,具备不确定因素比较多、技能要求全面等特点的岗位。

5.5.2.1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核查进入服务区的施工人员持有的《出入卡》,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检查进入辖区施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

5.5.2.2维护服务区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的行驶及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5.5.2.3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搬出住户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资搬运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并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5.5.2.4对服务区的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及时监控、盘查、报告上级。

5.5.2.5与各岗位保持联系,如有匪情、火灾、报警等情况及时协助。

5.5.3停车收费岗

停车收费岗是指安全管理员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核收车位费的岗位。

5.5.3.1 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按位停放。

5.5.3.2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外表检查,填写《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对未关车门者及时知会车主,发现可疑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作出处理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5.5.3.3严

格执行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实行《车辆进出凭证》或ic卡收发卡制度,一车一卡,认卡认人方予放行。如换车、换人需车主陪同或亲笔委托并经登记相关资料后方可放行。

5.5.3.4正确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停车收费岗亭和环境卫生、停车场的标识完好,制止非机动车辆或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停车场。

5.5.3.5对于大型车辆因公进入小区,如翻斗车、抽粪车等,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放入,并及时通知相关岗位,指挥车辆在指定区域活动或停放。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

5.5.3.6负责对搬运物资的车辆,经与指挥中心核实后,凭公司签署的物资搬运放行条给予放行,对于没有出入卡的车辆应核对并登记车主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

5.5.3.7根据市政府对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按标准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并开票据。

5.5.3.8负责岗亭对讲机、充电器、军大衣、雨衣、雨鞋的摆放整齐及卫生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及质量记录,爱惜使用警用器材。

5.5.3.9熟悉各种车场操作程序,快捷、准确无误地做好收费工作,严禁贪污、挪用停车费,对区域内的违章违纪现象及时制止,上报或处理。

5.5.3.10与各岗位保持联系,如有匪情、火灾、报警等情况及时协助,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5.5.4检查岗

检查岗是指安全管理员在服务区的一定区域内,以固定方式进行安全管理行为,具备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处理事务较多、技能要求全面等特点的岗位。

5.5.4.1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5.5.4.2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及追查。

5.5.4.3核查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持有的《出入卡》,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

5.5.4.4检查进入辖区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已开通天然气的辖区)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5.4.5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制止无关人员在区域逗留。

5.5.4.6及时发送报刊、邮件,及时将特快专递或快件转送业主。

5.5.4.7检查本部门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配带有效证件的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小区。

5.5.4.8对搬出小区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资搬运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5.5.4.9保持通道畅通,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5.5.4.10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6.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附表1:《消防演习情况记录表》

附表2:《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

附表3:《紧急集合情况登记表》

附表4:《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

附表5:《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

附表6:《出入卡》(参见vi手册上的制作要求)

附表7:《物资搬运放行条》

附表8:《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第2篇 物业公司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检验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

1.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堂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安全部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一次不定时的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和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间查岗。

4.1.2.3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

4.2.2.安全部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4.2.3《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由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保存,保存期为一年;《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由安全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5.相关文件与记录:cop13.1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各种规章及职责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夜间查岗记录表》

《纠正措施报告》

《预防措施报告》

第3篇 _小区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小区物业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贯彻安全管理方针, 搞好员工安全, 使员工按照标准的要求从事服务活动, 确保安全.

2 管理制度

电工

电工工作前, 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 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电梯工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焊工

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

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高空作业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闪电、打雷、暴雨;

六级以上台风;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车辆驾驶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行驶;

严禁超载行驶;

不准吸烟.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办公室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第4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

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

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第5篇 _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1.0为保证安全工作,各员工必须熟知本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

2.0各特殊工种技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0各安全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摆放,每次使用前后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不可靠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将其单独放置并向工程部长或公司领导报告。

4.0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5.0使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时,首先必须确定,现场无任何火源、火种(包括潜在的、可能产生的火种)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一切可能产生火种的操作。

6.0使用电焊,切割机等设备时,必须清除完现场的易燃物后方可使用。

7.0原则上不带电作业,如必须,则应做好绝缘措施,且必须有专人监护。

8.0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而必须马上施工的,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且施工前必须备好应急方案,做好应急措施,如在现场备齐灭火器、找好水源等。

编制:审核: 批准:日期:

第6篇 m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物业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 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 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为他用的。常闭或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 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卫部门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保卫部门进行复查。

六. 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

第8篇 a物业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制度

物业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制度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司所管理范围内的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管理内容

3.1日常电梯维护保养由组团责任人组织,相关维修人员负责实施。电梯运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电梯进行巡检,其中包括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巡检完成后,电梯维修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责任人审核签字。

3.2周检制:二十台电梯以上的小区实行周检制

3.2.1每周对电梯进行巡检,检查工作由电梯运行维护人员负责。

3.2.2每周电梯维护人员应对电梯的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进行巡检。周检完成后由维护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负责人审核签字。

3.3季检年检制

3.3.1电梯的季检年检由物业工程主管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组团责任人参加,电梯运行维护人员实施。

3.3.2电梯的季检、年检按《电梯检测记录》全面检查和试验,其检查试验结果填表记录,由物业工程主管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做试验结论。

3.4如果同电梯公司签订了维修保养协议,则根据协议,我方只对电梯作日巡检和周检,其余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照协议监督电梯公司实施,并保留其实施的记录。

4.0相关记录

4.1《电梯巡检记录》

4.2《电梯检测记录》

5.0 附录

5.1《电梯维保合同》

编写:zz 审批:zz

第9篇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3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三)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一定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况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通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情况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进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第10篇 _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第12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厂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

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第14篇 医院物业安全检查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医院内各工作环境及设备设

施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医学院__医院的综合安全检查。

3.0职责

3.1保安部副领班负责部门的每日安全检查。

3.2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周检查。

3.3管理处主管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月度检查。

4.0工作制度

4.1安全检查。

4.1.1日检:各部门日检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保证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a.保安部:由主管或领班负责,填写《保安部工作记事表》。

b.清洁部:由领班负责,填写《清洁部工作记录表》。

4.1.2周检: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周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绝安全漏洞,并在各相关记录上做好详细记录。

4.1.3月检:由管理处主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小组,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检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任意一天,检查完毕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

4.2综合安全检查项目及范围(涉及工程方面由医院维修部门负责)

4.2.1高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是否相符。

c.直流屏的隔镍电池液位、开关是否正常,电池引线有无氧化腐蚀。

d.高压工具摆放是否正确、整齐、干净,是否过有效期。

e.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防鼠网、门闸、铁门是否完好,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2低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c.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电柜标签是否清晰。

4.2.3变压器

a.运行参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温度显示器是否正常。

c.各防鼠网、铁网是否完好。

d.变压器、母排、地面是否有积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4发电机

a.各电柜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状态是否相符,电柜门锁是否正常,柜身有无锈迹。

b.发电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生锈。

c.压缩机是否能正常起动,管道气瓶有否漏气现象,安全阀、压力表、阀门应正常。

d.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排风机是否能正常工作,温度、湿度是否在正常值内,设备外部、机房地面、吸音板是否有浮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5给排水系统

a.各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各水泵滴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b.控制柜磁吸噪声是否过大。

c.各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柜内电线是否整齐、干净。

d.自动抽水功能是否正常,电机起动是否正常,潜水泵是否能正常抽水。

e.运行环境:水泵房内是否有杂物,排水沟是否畅通干净,设备及地面是否干净,地面划线是否清晰,电柜操作通道是否畅通,灯光是否正常。

4.2.6电梯系统

a.轿箱内求救警铃是否正常有效,电梯门安全触发板动作是否有效。

b.选层按钮、外呼梯按钮及显示器是否正常。

c.电梯内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d.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平层是否准确。

e.盘车工具应整齐无缺,电源配电柜各开关、磁吸、指示灯、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f.机房设备、地面是否干净,灯光是否正常,机房内是否有杂物。

4.2.7监控系统

a.监控中心是否正常,测试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跟进。

b.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墙面是否干净,室内是否有杂物,监控中心空调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

4.2.8车辆及车场

a.车辆是否按位、整齐划一停放。

b.车场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整洁。

c.车辆是否存在没有上锁、漏油等安全隐患。

4.2.9人员作业环境

a.高空作业

有无做好高空作业防护与保护的安全措施,高空作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电工作业

有无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危险部位有无设立警示标志,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其他作业

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作业,有无设立警戒标志,有否专人看守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违反管理规定作业。

4.2.9场地设施环境

a.公共场地、设施环境是否安全,检查公共场地、设施(如走廊、楼道、车场、设备层、天台、窗台、阳台、沙井盖、排水渠、烟道、管井、管道等)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是否完好无损。

b.场地设施有否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c.医院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否设置警示标志。

4.3考核与处罚

4.3.1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按每发现一处(或一点)对所属部门直接责任人扣分或警告,并限时整改。

4.3.2管理处检查发现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有明显安全事故隐患,对责任部门主管进行处罚,并限时限期整改纠正。

4.3.3部门检查发现员工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工

作,对员工进行扣分或警告。

4.3.4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检查中无发现安全隐患,或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可视情给予奖励。

5.0相关文件

5.1《安全管理制度》wi04-27-05

6.0记录

6.1《保安部工作记事表》qr/gr-251

6.2《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qr/27z-003

第15篇 某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后勤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构和人员:

责任人: 总经理 责任部门: 行政部消防队长:部门经理

消防队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

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责任部门:检查督促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实。组织和健全消防机构;制定消防制度;具体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的学习和宣传;组织贯彻上级对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责任人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检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能随时启用。

消防队长: 发生火情时,指挥人员火速到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积极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指挥无关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队员: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队员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发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电源开关的位置,根据火情断电。

3、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4、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设施应完好能用。

5、正确掌握报警方法,发生火情保卫处7110、7119。

6、要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检查。室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

7、员工宿舍楼内禁止做饭及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

8、楼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证畅通。消防设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楼内及宿舍内不得堆放、晾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0、宿舍内严禁拉床围、墙围。

(四)发生火情后一般处理步骤:

首先不要惊慌,听从统一指挥。视情况首先报警,保卫处:7110、7119、情况严重时同时打119。

拉电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火情的楼层及上下相邻楼层的电源。

在报警、断电的同时积极灭火,尽量减少损失。并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秩序。

第16篇 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检验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程序

1.0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0职责

3.1公司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0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 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 道口护卫作业;

4.1.1.2 大门护卫作业;

4.1.1.3 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 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公司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保工作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抽检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并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 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1.2.3夜检

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夜间查岗,查岗时间一般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处须对抽检、日检中发现的安保工作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一般不合格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相关部门。

4.2质量记录

4.2.1 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夜间查岗记录表》,护卫主管须按时抽查《值班记录表》、《来访登记表》、《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表》、《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巡搂记录表》、《空置房屋巡查记录表》等有关表格。

4.2.2 公司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5.1 各项规章及职责。

5.2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5.3 《护卫员训练考核成绩表》

5.4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查表》

5.5 《夜间查岗记录表》

5.6 《纠正措施报告》

5.7《紧急集合检验记录表》

5.8 《消防演习记录表》。

5.9 《营业性车场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

第17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招聘制度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招聘制度

招聘的总原则

1.各部门按需求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2.各部门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从内部员工中选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并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鼓励员工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才能,争取晋升的机会。

3.员工选聘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进行考核;对于人员的选聘应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开的原则。

4.招聘时要注重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以适合所应聘岗位为原则。

招聘的方式

招聘方式有:网络招聘,参加固定招聘场所,参加大型招聘会及其他方式。

招聘的程序

1.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用人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物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物业安全服务部经理审批,并提供招聘建议,获得批准后再行招聘。

2.招聘考核分为初试与复试,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与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基本素质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思想、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学业等专业能力的测试。考核方式以面试、笔试为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部门进行。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应聘资料,如有虚假内容,不予录用;已被录用员工,经核实应聘资料中有虚假内容的,将解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培训费用等。

4.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证件原件核验,并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第18篇 物业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使工程任务顺利、按期完成,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合作单位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并遵守以下制度,如违反以下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将根据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 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 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 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 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 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 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 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 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 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 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 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第19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武汉绿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厂部、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20篇 学校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制度汇编(20篇范文)

物业安全管理员岗位管理程序1.目的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安全管理队伍,明确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和生活秩序良好。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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