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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99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基石,稳固着公司的稳健发展。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更是企业合规经营的体现,维护着公司的声誉和法律地位。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在生产、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角落,确保每一步都走得踏实、稳健。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有哪些】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安全风险评估:对所有工作流程进行潜在风险识别,制定预防措施。

2. 技术方案审查:所有涉及安全的技术方案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审批,确保其可行性与安全性。

3. 备案管理:所有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方案需登记备案,便于跟踪管理及日后查阅。

4.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审核与更新:定期审查安全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更新。

注意事项

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全面性:涵盖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无遗漏。

2. 实施的严谨性:严格执行,不容许任何违规行为。

3.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员工对安全制度的疑问或建议。

4.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不断优化和完善。

以上各点旨在构建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但务必谨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将每一项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安全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保驾护航。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

第一条 矿井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根据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设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配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

第二条 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会审等备案制度,应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三条 矿井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开展技术攻关、自主创新、等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四条 矿井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提升技术支撑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 矿井把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纳入人力资源规划,为技术人才施展才能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提高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培训学习,充分调动技术人职工作积极性。

第六条 矿井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立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机制,做到人尽其才,为安全生产提供人才支持。

第2篇 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技术工作,防止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条  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技术部长、专业技术人员对分管业务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采掘、机运、通风及各地面单位的主管技术员,对分管地区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责任。

第三条  安监部对安全技术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参加设计、规程措施及安全措施项目的审查。

第四条  各级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总工程师要定期检查技术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技术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和法规教育。各区部技术人员要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协助经理认真贯彻实施。要负责安技措工程和安全单向工程的设计、审查,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时投入使用,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六条  技术部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生产指挥图、地质、水文地质图等,因图纸不规范或填绘失误造成事故、影响生产或无效进尺的,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追究责任。因地质资料不清、地质测量误差较大,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正确依据或因工作失误对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都必须严肃分析处理。

第七条  每一项工程,包括采区水平的开采,矿井的提升、排水、运输、压风、通风、综合防尘、防灭火,以及特殊采煤方法,都必须按规定的编制设计,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会审和按批准权限报批。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施工中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按批准程序报批。

第八条  每一采、掘工作面和井下凡有人工作的作业场所,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如生产地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要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规程措施的编制要针对现场实际,要在编制之前调查研究,搜集资料,编制后,要多听各方面意见,重要内容必须集体会审,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九条  规程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熟知本施工范围内的规程措施内容。无规程措施或贯彻不好,职工不熟悉本职工作内容的不能开工。要坚持贯彻后职工签名建档制度。开工前和施工期间都要坚持定期贯彻,重要内容还要进行应知应会考试。施工人员不掌握规程措施的不许上岗。

第十条  每季度公司要由总工程师主持,至少进行一次规程措施编制质量的检查评优活动,对编制好,贯彻落实好的,要表彰奖励,有问题的要批评和处罚。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把“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事故作为技术管理的重点。积极主动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建立事故隐患预测预报制度,每周由分管技术人员将所辖范围内的隐患用报表向有关公司领导、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安监部及所在单位预报,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要亲自审阅事故隐患,预测周报和月报,并采取措施超前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现场和薄弱环节的技术管理,切实抓好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谁分管那个范围,就对那个范围内的规程措施落实负责,现场不按措施施工的有权加以制止,有权停止作业,有权协同安监部对执行规程措施的人员追究责任或进行处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托伪顶、结束放顶;掘进头的防探水、巷道对穿掘进、煤仓被堵塞后的处理,以及采区启封、排放瓦斯等,都是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对这些施工现场,一定要由分管技术负责人亲自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审批工作由总工程师主持相关人员审批,在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上签字批复。

第十四条  作业规程编制

一、回采作业规程编制

(一)回采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采煤技术操作规程》、《轻型综采放顶煤采煤技术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采区设计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二)回采作业规程以一个工作面进行编制,在工作面内,如因断层切割分为若干小块段,可以编制一个作业规程,但是,每块段回采时,必须补充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回采作业规程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

(四)回采作业规程内容以图表为主。工程图表应清晰准确、尺寸齐全、文字应简明、通俗易懂。

(五)编制回采作业规程之前具备下列文件:

1、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

2、经过审批的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六)编制回采作用规程时,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文,可以不在作业规程中重复规定,但要在作业规程中写上该规定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

(七)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八)回采作业规程有关机电部分由机运区负责编制、提供。

(九)编制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施工单位技术员、区长和有关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针对工作面实际情况,召开专业会议,经讨论研究,拿出一个初步意见,并广泛征求工人意见,然后再进行编制。

二、开掘作业规程的编制

(一)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采区设计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二)按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逐项进行,不准漏项,遇有特殊情况可增补内容。

(三)规程中应包括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的办法。

(四)凡在《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中已有明文规定,且又在规程中必须进一步贯彻的条文,只需写上什么文件、条款,但在贯彻时必须贯彻其内容。凡是在《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无规定,而根据具体情况又需要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规程中有明确规定条文。

(五)对事故多发地点,如过断层、穿老巷、顶板破碎……等处,要制定具体措施。

(六)作用规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断面图均按1:50比例绘制,内容、尺寸要齐全。

(七)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写,不准照抄照搬。

(八)图、表、文字等要书写工整清楚,通俗易懂。

(九)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按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内容编写后,由施工单位全体干部进行初审。由编制人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补充整理定稿。

(十)有关矿压部分

1、巷道欲穿地层的力学强度(拉压剪切弹模波松比等)和物理特性,如稳定性、吸水性、膨胀、风化性、崩解性(片帮冒顶底鼓),由技术部提供。

2、 新掘巷道与已有采场静压支撑力时控分布关系及防治措施。

3、来自不同方向、不同深度的开采动压作用,原有巷道支护与围岩破坏变形程度和围岩压强的关系。跨巷回采时留设护巷煤柱的合理尺寸。

4、新开巷道变形量、变形速度及其过程。为施工断面、临时支护选择、永久支护及选型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审批

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批。

一、单位技术负责人将编制完毕的作业规程送交生产技术部主管工程师初审,主管副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会审。

二、作业规程会审参加的单位有:施工单位、生产技术部、通风区、机运区、安监部等有关单位、部门,参加人员必须是区、部长或技术主管,施工单位由区长和主管副区长参加,会审后参加人员签字。

三、会审人员全部签字后,经总工程师、主管经理签字生效,贯彻执行。

四、遇有特殊情况,如初采初放、结束放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等,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部主管工程师、公司主管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通风区等有关部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六条  作业规程编制的时间要求

技术部将生产地区计划安排提前一个月下达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15天将作业规程编制完毕。

第十七条  作业规程的贯彻

一、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五天,由区长召集全体干部参加,由技术员向全体干部贯彻学习规程并留名签字。

二、工人在开工前三天,由区长召集全体职工,由技术员向职工贯彻规程,并留名签字。

三、新规程贯彻学习之后,由区长或主管副区长召集职工,有技术员命题进行考试。

四、凡经考试不合格的职工,要及时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五、要建立正规的留名签字表格,考试成绩要进行登记。并要妥善保管或附在规程后边。

第十八条  作业规程的复查与评优

一、每月由主管副总工程师召集全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对全公司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查,要留有详细记录,附在规程后边,作为规程的补充和完善。

二、公司每半年对规程或措施编制、贯彻、执行进行一次评优,对评出的好规程的编制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优秀规程送集团公司参评。

第十九条  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

在生产过程中,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部、通风区、安监部及有关部门签字后,报主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后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其它

一、作业规程会审后必须打印,发送有关单位。

二、施工结束后,将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及有关图纸资料整理总结存档。

三、凡无作业规程施工、套用作业规程,均按违章处理。

第3篇 合心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合心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编制完善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总工程师主持审批会议,召集安全、生产、通风、调度、机电、采掘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安全、生产副总参加,会审通过后,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后,及时贯彻实施。

3、采掘工作面无生产技术部门下达的开工通知单或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不准施工。

4、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在未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人员贯彻学习,参加学习人员签字,否则,不准开工。

5、采掘工作面在实施已审批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过程中,工作面的情况发生变化时,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对原规程、措施修改、补充,相关部门对修改、补充后的规程、措施审阅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总审批后,及时贯彻学习。

6、临时性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执行。

7、坚持图纸、设计方案会审制度。

丹寨县龙泉镇合心煤矿

第4篇 矿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夯实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使各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现场施工、作业征对性,又具有科学实用、可操作及规范延续性,使其更好地指导作业现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及贯彻学习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写必须于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15天编写完成,提前10天由总(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提前7天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签名并考试。只有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并由本队做好各项学习、贯彻、考核等记录后,方可按相关设计要求开工,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开工。

各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加减架、贯通等单项(单位)工程开

__煤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工前,必须编制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贯彻执行。对没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贯彻学习,工程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对本单位行政正职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主管技术的副队长(技术员)各处以40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实施组织管理

1、各单位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负责,必须建立建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考核等专用制度及台帐,并负责实施。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规程及安全措施规定施工,当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和贯彻学习执行。

3、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各种施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坚持开展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的班评估工作。

4、各单位每月要对正在施工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至少再进行一次贯彻学习。

5、对于变换工种及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学习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及施工记录等赶写必须真实有效,保持原始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7、每月由矿总(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规程贯彻学习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审复查并签字,并针对现场施工条件变化,会审人员应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改进意见对规程做以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且认真贯彻落实。

8、对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查出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措施,各单位必须及时纠正,严格贯彻执行,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违法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规程编写格式

1、分章节编写,并有总则,在总则中写明编制依据、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检查标准、在规程贯彻执行中需做好哪些记录内容等;

2、规程目录内容齐全,目录标定章节页码与正文位置相符,封面名称统一编号;

3、规程页面整洁,打印文本不得随意手写更改;

4、规程排板美观,封面设计舒适,装订正规。

四、规程编制内容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一)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 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3、有同一煤层或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煤层特征、煤层顶底板、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和储量及服务年限等内容;

2)采煤方法中,有巷道布置情况说明和由准备到破、支、装、运、回、处等的回采工艺描述;有回采工艺流程图;有采煤机进刀方式及进刀长度、深度;有采煤机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有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等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采用爆破落煤的,要有炮眼布置设计;有炮眼三视图;有装药结构示意图;有封孔及联线等内容的爆破说明书;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注氮、注浆、注凝胶、瓦斯抽放等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5)劳动组织、劳动组织方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煤质管理;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工作面支架布置图;

3)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示意图(平剖面);

4)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

5)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

6)回采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工作面防尘、注浆、注氮系统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煤、供料路线图;

13)(采用爆破落煤时)装药结构示意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配备表;

19)矿压观测参数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

二)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巷道名称、位置及与相邻巷道关系、巷道用途及设计参数,施工中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地面相对位置及支护说明中,有与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

__煤电股份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开采情况,煤(岩)赋存特征,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施工工艺中有施工方法(包括开口施工方法和特殊条件下施工方法),凿岩方式,爆破作业中有爆破条件、爆破说明、炮眼布置图、装药结构示意图;采用机掘巷道中应明确一次截割深度、有截割示意图;有装截与运输方式、管线及轨道敷设、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应有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5)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等内容及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6)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作业方式、劳动组织方式;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巷道支护平、断面图;

3)工作面超前支护平、剖面;

4)掘进机截割方式或炮眼布置图、设备布置图;

5)按比例汇制地质综合柱状图;

6)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风水管路布置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输系统示意图;

13)炮眼布置三视图、装药结构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19)矿压观测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公司__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五、资料提供

1、生产科:提供工作面或巷道设计图、工作面或巷道支护设计、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水文地质资料等;

2、机电科:提供工作面配备设备、通讯、照明等资料;

3、调度室:提供工作面监测系统资料;

4、通灭科:提供工作面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等资料;

5、矿压办:提供相应煤层或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

6、安全监察部: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7、企管科:提供工作面相关技术经济控制指标等。

六、说明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废止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第5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6篇 矿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逐步改进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条 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汇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全科长和矿长审定,报总公司审批。

第三条 根据审批结果,有关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第四条 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计划时,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据实列支。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进矿山安全条件,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需要多少开支多少。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在矿山更新改造资金中支出,属于改进安全装置、设施以及设备修理的摊入生产成本。

第七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规定将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办理,在试生产前竣工验收。

第九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相应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经费应纳入矿设备、供应及财务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应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并与生产任务同时挂钩考核。

第十条 公司及各矿安全部门必须掌握每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经费完成情况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实行监督。矿山应做好使用情况和物资设备发放登记台帐。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包括以改进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为主要目的的各项技术措施,不能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竣工及结算,安全科必须全过程参与,并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具体为:

1、安全技术: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照明、安全监督检测仪表、安全试验、科研费用等。

2、生产卫生:通用排尘排毒、密闭净化、喷雾洒水、辐躲、噪音、雷电的防护设施及防暑降温等方面。

3、辅助房屋及设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涤设备、女职工卫生室、消毒室等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各项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器材、安全技术训练室。

5、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年终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安全风险责任承包等。

6、其它项目:具体由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结合本矿特点自行制订,但必须属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___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工程总负责人、施工内容以及影响区域等内容;施工方要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施工前,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等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通过笔试、复述等针对性措施落实,使每名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都熟知掌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登记表上签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3、各项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项工程一项措施规定。外委工程施工,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委工程安全协议书。开工前,施工方必须按规定足额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提交开工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备案;施工中,要按照安全措施和施工标准以及操作程序组织施工;由于施工方未履行安全措施而导致人身伤害问题,甲方不予承担安全责任。

4、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执行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程序进行,审批意见不全面、未程序报批视为无措施严禁施工。

5、安全技术措施要规范管理。经过审批后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施工管理部门及安监处要规范留存。留存时间根据工程性质、影响范围等情况酌定,原则上至少保存3年;特殊情况,要规范存档,长期留存。

第8篇 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是煤矿生产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1、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安全技术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县局审批。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报县局备案。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2、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残煤边角煤开采利用;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7)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8)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9)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事故矿井整改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等;

(10)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3、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与防治水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二、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1、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县局审批。

2、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县局备案。

3、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批准。

4、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5、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三、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相关规程和措施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综采工作面调斜、旋转安全技术措施;

(4)综采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2m)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陷落柱、火成岩、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3)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

(16)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7)“三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18)在同一采面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措施;

(19)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20)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火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1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1)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2)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4)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措施;

(2)中央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3)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水平大巷轨道整修安全技术措施;

(5)乘人装置安装与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钻、注浆)设计;

(5)井上、下供水孔设计;

(6)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8)重要贯通测量设计或说明书;

(9)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

6、井巷维修

(1)井筒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2)井筒冬季防冻安全技术措施;

(3)开拓、准备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井巷的报废;

(5)从报废巷道中回收材料与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

(1)水平与采区设计方案;

(2)采掘工作面设计;

(3)采掘工作面各系统设计及说明;

(4)车场、变电所、绞车房、煤仓、矸石仓、泵房、水仓、机头硐室、充电硐室、火药库等单项工程设计。

(三)生产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生产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回采、掘进、井巷维修、其它”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h<2m)、过煤柱、冒顶区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25°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5)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劳动组织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巷道开口、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车场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过断层、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5)巷道扩大断面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工程(绞车窝、矸石硐、水窝、钻机窝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挑顶、拉底、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绞车、掘进机、耙装机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开(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推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5)爆破材料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施工设计修改;

(7)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通风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及临时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机电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超长、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大巷运输、斜巷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实验措施;

6、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8、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9、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更换高强胶带、钢丝胶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1、用胶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2、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13、射钉枪、电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地测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钻孔设计变更;

2、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

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七)参加安全技术审批的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办法

1、会审办法

(1)准备会审的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设计或编制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天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审。

(2)责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关科室人员按时参加会审。

(3)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已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的人员。

(4)有关人员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时,应自行详细记录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

(5)会审时,预审人员将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逐一提出,让参加会审人员讨论,让编制人员整改。

(6)会审时,责任科室负责整理参加会审人员的意见,形成“会审意见”;设计或编制人员必须根据会审意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会审意见落实情况”。

(7)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对分管专业的内容签字认可。如相关内容需要修改,参加会审人员可不签字,待设计或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后再签字,但签字落款日期仍为会审时的日期。

2、传审办法

(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科室首先审批,编制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只有在主管科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准传审到其它科室。

(2)传审时,相关科室审批人员分别对分管专业内容逐页签字确认并将审批意见按序号写明在“审批意见”页中。如相关专业内容需要修改,审批人员可待修改后签字确认。

(3)措施传审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即所有参加传审人员的审批日期为同一日期。

3、审批分工

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各业务科室针对不同专业内容,分工负责。

(1)生产科负责

文字部分:概况、地质、水文情况、巷道布置、巷道支护、矿压观测、质量标准、采煤工艺、掘进支护工艺、施工方法、采煤工作面顶板控制、循环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采煤、顶板管理、防治水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综合柱状图、巷道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断面图、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图、采煤工作面支护图、巷道开口大样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循环作业表。

(2)机电科负责

文字部分:装载运输、管线敷设、供风、供水、供电、排水、运输、照明、通讯与信号、油脂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类机电设备管理、斜巷运输管理、供电与电气管理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设备布置图、设备与工具配备表、供风供水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

(3)安检科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内容。

(4)通风队负责

文字部分:爆破作业、通风计算与验算、风机选型与安装、风筒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通风与瓦斯管理、爆破与火工品管理等相关内容、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

图表部分: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通风系统图、防尘防火系统图、避灾路线图。

(5)监测队负责安全监测监控部分、瓦斯监控系统图。

(6)调度室负责煤质管理、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部分。

(7)劳资科负责劳动组织与人员配备部分。

(8)企管科负责技术经济指标部分。

第9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10篇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好,并经审批后才可正式下达施工项目指导施工。

二、一般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编制;重大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公司质量技术科与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编制。

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质量技术科、安全科、物管科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

四、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五、对审核、审批不合格的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对安全生产有隐患的方案应退回进行从新编制。

第11篇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技术管理,科学组织和管理生产、推进全矿井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和长治久安,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2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是明确各级安全技术管理权限责任和具体实施方法的一个管理制度,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时间、层次、审批人等。

1.3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不得越权越限。

1.4 各级审批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周密、准确、齐全,具有严肃性和有效性。

2. 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2.1 矿井实施通风系统改造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2 改变矿井主要通风系统和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2.3 矿井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审核汇总,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董事长签批后上报焦煤集团公司复核,最后上报省局进行批复。

2.4 矿井必须制定主扇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5 矿井年度反风演习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2.6 矿井主扇风机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反风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通风、机电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2.7 矿井主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转时间超过一周的,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由机电、通风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有计划长时间停运主扇及启运新主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机电、通风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2.8 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采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后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查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9 排除封闭的瓦斯尾巷、情况不明的巷道、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组织审查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2.10 矿井改变瓦斯抽放工艺和抽放方法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审查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11 采煤工作面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实行煤体注水时,必须报集团公司,由通风处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2.12 矿井启封已熄灭的火区,报废原有的防灭火系统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13 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因故不能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并对采空区进行永久封闭的,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14 其它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15 重要的贯通施工,必须编制测量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核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2.16 采区设计和综采工作面设计的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17 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地测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18 矿井生产能力发生变化时,必须完善能力核定的各种资料,报集团公司审核后上报焦煤集团公司复核,最后上报省局进行批复。

2.19 地面建筑物、水体、铁路以及矿井主要大巷设计保安煤柱时,必须进行相关测量,并编写设计上报集团公司,由地测处审查后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

2.20 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核备查。

2.21 主要机电设备的检修及改造工程,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应由单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机电技术负责人、机电处、安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

2.22 防爆设备主体结构的改造,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并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后方可进行。

2.23 煤矿机电设备各项目的检修和改造工程,应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2.24 煤矿单项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共同会审,由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签发批复后执行。

3. 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规定

3.1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3.2 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掘进开口贯通,回采安装,初采初放,末采回收以及对原规程内容做修改时,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3 规程及措施编制前,技术员应积极收集图文及现场资料,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必要时由总工或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办公确定方案,力求使规程、措施符合实际。

3.4 编制规程措施需要有关资料时,生产技术部门提前给有关单位下达委托书,被委托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将资料提供给技术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做到准确可靠。

3.5 规程、措施编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客观条件,内容齐全,图文清晰。

3.6 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时,补充措施必须在当日完成。

3.7 作业规程编写结束后,先由专业技术负责人认真审核,修改补充后方可会审。

3.8 规程初审结束后,由生产技术部门牵头,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参加,组织安监部等业务部门进行会审,会审意见作为规程内容单独列出。采、掘开作业规程及重要的施工措施不准以传阅方式审批,必须组织会审。

3.9 规程会审必须有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调度、机电区、运输区、通风区、标准化、供应、劳资、运销、安监部、计划、企管、施工队长、副总、总工及其它有关公司领导参加,要严格把关,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10 采、掘施工措施必须有审核,生产技术科、调度、安监部、总工程师签字,涉及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时,必须有上述单位负责人签字。

3.11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总工程师外出时由总经理指定人员审批。部门审批人员外出时由总工指定人员负责审批。

3.12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审批后,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3.13 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安全、调度、施工单位、副总、总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规程复审会,对在规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分析,并补充相应措施,保证正确指导生产。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由组队贯彻执行。

3.14 施工中遇特殊情况技术员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以便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3.15 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要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规程、措施执行情况。

第12篇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13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14篇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范本

1、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绘制、编制必须由具备一定实际现场经验的专职技术员担任。

2、以上图纸、资料必须经具备采矿工程师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批后方准执行。

3、所有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等编制,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4、根据矿井灾害及地质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安全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

5、对擅自修改和拒不执行已审批的安全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矿将严肃追查,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第15篇 冶金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经理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2、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1、a级隐患: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报安全经理。

2、b级隐患:

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3、c级隐患:

生产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第16篇 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大唐国际宾川老鹰岩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二、重大危险作业分类

1、包括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等施工项目。

2、重要临时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施工供、用电,施工供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放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3、重要施工工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重机械拆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试验,大型电机干燥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滑模施工,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等。

4、特殊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下)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高压线路施工,进入高压带电区、已带电运行电缆沟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5、节性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等。

三、审批程序 云南大唐国际宾川老鹰岩并网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项目部

1、施工单位根据重大危险作业分类及有关规定编制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说明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2、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批,报安委会备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作业实施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安委会办公室对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的审批及执行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安委会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对特别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咨询、评估等,以指导工程施工。

4、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后方可允许开工,无措施和未交底的项目严禁施工。在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的,必须按原程序审批,重新交底,并进行书面签证。

第17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内容:

四、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施工存在风险:

1、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8篇 通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范本

1、通防区(队)技术人员负责本区(队)计划的编写、材料申报,以及各项措施的制定。

2、通防各类措施、规定的编制、审批、贯彻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3、编写技术措施必须做到深、严、细,每个环节都要考虑到,在重大问题上规程措施措词要严谨,不能含糊其词,在现场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各有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把关,对区队编写的各类规程措施要认真审议,对编写不认真、字迹潦草、内容不齐全的退回重写。

5、规程措施必须经各有关部门会审,各专业分头把关。

6、各规程措施必须在施工前3—5天编写并审批完毕,施工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负责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实施,由技术负责人负责传达。

7、通防科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各类措施的审批,所有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19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1.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1.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2.1电缆埋地敷设的安全技术方案项

(1)充气电缆应首先检查电缆的存储气压。

(2)架设电缆盘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允许用千斤顶临时替代。

(3)拆卸电缆盘包装木板(铁皮)时,应随时清理现场,防止钉子、铁件扎脚或损伤电缆。

(4)开挖电缆沟时若遇土质松软、回填土或开挖深度较大时,应适当放坡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塌方。

(5)人力拖动布放电缆时,应服从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用力要均匀,速度平稳,严禁猛拉、猛放、猛跑,看护人员严禁站在电缆盘的前方。

(6)电缆穿过保护管时,送电缆手不可离管口太近,防止挤伤手。

2.2钢管、电铁管敷设的安全技术方案

(1)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操作人员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伤人。

(2)锯管套丝时管子压钳案子要放平稳,用力要均稳,防止锯条折断或套丝扳手崩滑伤人。

(3)在进行管路各部焊接时,要佩带专用防护眼罩、手套,应注意避免弧光伤害其他工作人员的眼睛,打药渣时要注意防止砸伤眼睛。

(4)搬运大管径钢管时,不能直接用手抬管,应在管件两端插入木棒或钢管等物件再抬去。

2.3桥架安装的安全技术方案

(1)桥架安装时,其下方及附近不应有人作业或停留。必要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

(2)桥架安装附件、打眼、加固时应先检查电器用具的安全性能。

(3)使用人字梯或单梯应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2.4开挖管道安全技术方案

(1)在工程有管照及市政项目计划前提下,召开施工配合会议,并办掘路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形式瓣应通知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交底,摸清地下设备,并办好交底手续,争取部门配合。

(3)施工前应到现场查看,对重点地段、复杂繁忙路段作具体安排,做好防范措施。

(4)开挖沟坑中发现不明管线或阻碍时,不能擅自挖动,应请相关单位现场协商,酌情处理,不得任意锯掉或敲掉。

(5)重点复杂路段等处应加快施工速度,如遇害施工不能当日完成的,需铺钢板或过路板,同时派人检查,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6)开挖沟、坑,需围路架,夜间过路两头设警示灯。

(7)施工要注意周围设施,对危险或负荷较大设施,要做好加固。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4.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交公司相关部门初审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应避免一些明显的错误发生,修改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盖部门章。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再报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公司章。

4.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4.3公司工程部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4.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6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20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规定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四条 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

(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

(2)方案的编制依据。

(3)支护结构设计计算。

(4)机械选择。

(5)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

(6)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

(7)降水措施。

(8)检测要求。

3、模板支撑方案主要内容:

(1)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包括地基的承载力验算,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支撑架顶部扣件的抗滑移验算。

(2)对施工荷载应考虑以下荷载最不利状态组合计算:

(3)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水平杆步距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

(4)绘制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

(5)砼浇筑方法和顺序,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艺要求。

(6)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

(7)模板支撑系统安装和验收要求。

4、脚手架搭拆方案主要内容:

(1)脚手架设计计算,包括纵横向水平杆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连墙件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杆件间距及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

(3)绘制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施工详图。

(4)脚手架搭设、拆除、检查和验收等要求。

(5)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防火措施。

5、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主要内容:

(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

(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交底、检查和拆装制度。

(3)安装工艺流程及施工要点。

(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

(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法。

(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

(7)各工艺、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

(8)群塔施工防碰撞措施。

(9)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

(10)拆装人员的组织分工及证号。

6、起重吊装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环境。

(2)施工工艺。

(3)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

(4)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

(5)地锚设计。

(6)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

(7)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

(8)构件堆放就位图。

(9)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7、其他:

其他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如爆破施工、地下工程、钢结构、钢网架工程、水下施工、人工挖孔桩、深坑、沉井、沉箱等)均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安全技术审批、备案制度汇编(20篇范文)

第一条 矿井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根据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设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配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第二条 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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