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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着公司的正常运营。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可能隐藏风险的道路,使企业能够稳步前行。它强化了风险意识,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塑造了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机制,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程序,设备维护规定,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准则,以及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这些制度涵盖了从预防到应对的各个阶段,确保在面对各种情况时,企业都能有条不紊地应对。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谨记,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更新。制度的落实重于制定,必须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遵守。此外,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至关重要,它们能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小疏漏演变成大危机。偶尔的疏忽或许看似无伤大雅,但正是这些微小的缝隙,可能成为安全的大敌。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培训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2篇 医院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范例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和教育内容
1.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①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②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③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④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⑤医疗安全教育。见《医院医疗安全教育制度》。
⑥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⑦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4.人力资源部、保卫科、总务科、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资产管理科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3篇 危险品车队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二)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3、道路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危害性、包装、标志标识、应急措施等知识;4、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6、运输、装卸作业实践等。
(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向公司请假,安全教育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
(六)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到1 0 0 ﹪。
第4篇 车辆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制度
1、车辆车辆安全宣传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墙报、通讯(短信平台)、横幅标语、广播、录像等宣传工具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传。即根据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气、气候情况、不同交通特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
(2)重点宣传。在全国性的“车辆安全生产月”及省、市的“车辆安全宣传周”、“百日车辆安全竞赛”等活动中,或在重要节假日中,结合实际进行重点宣传。
(3)突击宣传。主要是针对一个时期来交通车辆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配合突发性整顿、管理开展宣传、教育。
2、岗前培训教育
(1)对驾驶人员进行有关车辆安全知识培训,掌握货物运输的车辆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b、劳动车辆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车辆安全卫生技术和劳动车辆安全卫生基本知识;
c、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
d、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职业道德教育;
f、本公司运输生产特点,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车辆安全注意事项;
g、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
h、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
i、进入施工作业场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护知识;
3、日常培训教育
(1)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车辆人员的业务水平。
(2)日常培训教育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3)日常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更进一步深入理解: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第5篇 有限空间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1 总则
1.1.1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伤亡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1.2 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3 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1.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1.2.1 凡新调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1.2.2 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a) 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c) 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1.2.3 每年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1.3 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1.3.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3.2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3.3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a)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b)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c)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1.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4.1 检测
a)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b)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0mg/m3);
c) 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d)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e)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1.4.2 危害评估
a)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
b) 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c)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1.4.3 通风
a)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b)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1.4.4 防护设备
a) 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b) 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c)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1.4.5 呼吸防护用品
a)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
b) 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1.4.6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a) 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b) 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c)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d) 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
e) 应急照明设备;
f) 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6篇 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进,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内容: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必须由厂、班组进行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达到培训目的。
第7篇 y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新入厂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施工管理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经理搞好安全生产。
第8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 、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公司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职工,必须同时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3.13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a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 --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3.14 、安全作业证管理
a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 --持证者必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4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考试题》
《安全培训成绩台帐》
《安全作业证》
第9篇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10篇 车辆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1、车辆车辆安全宣传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墙报、通讯(短信平台)、横幅标语、广播、录像等宣传工具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传。即根据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气、气候情况、不同交通特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
(2)重点宣传。在全国性的“车辆安全生产月”及省、市的“车辆安全宣传周”、“百日车辆安全竞赛”等活动中,或在重要节假日中,结合实际进行重点宣传。
(3)突击宣传。主要是针对一个时期来交通车辆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配合突发性整顿、管理开展宣传、教育。
2、岗前培训教育
(1)对驾驶人员进行有关车辆安全知识培训,掌握货物运输的车辆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b、劳动车辆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车辆安全卫生技术和劳动车辆安全卫生基本知识;
c、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
d、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职业道德教育;
f、本公司运输生产特点,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车辆安全注意事项;
g、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
h、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
i、进入施工作业场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护知识;
3、日常培训教育
(1)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车辆人员的业务水平。
(2)日常培训教育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3)日常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更进一步深入理解: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第11篇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年度培训计划 每年12月,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基础培训、岗位基础培训的要求下达下年度培训指导意见,综合办公室在征询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
如某部门需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基础培训以外的培训,而这些培训又没有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时,其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培训申请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1.1 培训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2 培训内容 公司的全体成员都要接受公司基础培训和岗位基础培训,并根据需要参加在职提高培训。
2.1 公司基础培训 公司基础培训包括公司概况、规章制度、公司方针目标、质量意识、标准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等内容,基础培训内容的深度,可视不同的岗位而定。
2.2 岗位基础培训 岗位基础培训通常包括相关作业规范、运作程序、技能、食品卫生知识、劳动保护、注意事项及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变的措施等培训内容。
在以上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各岗位需加强以下内容的培训: a)中层管理人员(部门主管) - 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培训;
-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内容的培训。
b)基层管理人员(主管、班组长) - 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培训;
- 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规范的培训;
- 所在部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的培训;
- 专业知识、基本管理知识培训。
c)质检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检验要求培训;
- 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统计技术基础知识培训;
- 检验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安全事项;
- 监测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培训。
d)计量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培训;
- 计量管理基础知识培训。
e)内审员 - iso9001标准、iso22022标准、iso19011标准培训;
-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培训。
f)采购人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培训;
- 采购物资技术要求(含环境、安全要求)、采购基础知识培训。
g)业务人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培训;
- 产品相关知识、营销基础知识培训。
h)仓管人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培训;
- 库存品质量、安全特性,仓管基础知识培训。
i)设备维护人员 - 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岗位技能培训;
- 设备维护中的环境保护、安全事项;
- 设备管理基础知识培训。
第12篇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管理职责
4.1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5.1.1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5.1.2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12~20学时。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单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32学时,并持证上岗。
5.6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7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8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8.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8.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9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10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科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5.11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训档案和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升培训质量。
5.12自我学习
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嘉奖。
第13篇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所有员工具备遵章守纪的高度自觉性,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车技部具体负责。
第三条 新入职从业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急救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车经验教训,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与岗位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常运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对应的岗位职责,对应岗位的经验教训或特别注意事项。
第五条 安全教育组织计划:车技部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每月应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天。每年的12月底召开年终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发送gps短信等。
第七条 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和考勤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或缺席,出车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赶到或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安排时间补课。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学习教育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三次以上的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 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 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 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 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
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 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
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
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5篇 纺织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等几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从业人员。
2 总则
2.1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
讲求效果,严格考核。
2.3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办公室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3.2 各生产厂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职工、班组长、职业健康、转岗等安全教育。总经办统一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3.3 其它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确保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将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4.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4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
4.4.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4.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4.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4.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4.4.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4.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4.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4.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5.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5.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5.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4.5.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5.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5.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5.1 凡新入职的员工进厂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即公司级8学时、车间级8学时、班组级8学时。
5.2 经安全教育后,劳保仓库领取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由劳保仓库对领取情况保存建档。
5.3 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确定的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制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5.4 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
5.4.1 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办进行,主要内容为:
a)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的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规定,本企业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常识;
d)公司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两个体系”:○1、公司级管控的风险点,管控层级,主要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依据等。
5.4.2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主要内容为:
a)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本车间概况,生产性质等;
b)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c)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应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和危险区域地点及警示标识;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故;
h)有关的事故案例剖析;
i)安全“两个体系”车间主要风险点,管控层级、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措施和排查依据。
5.4.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a)各岗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岗位的设备、设施、工具的性能特点和使用要求;
c)岗位(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应遵守的制度等;
d)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e)有关事故案例剖析;
f)作业环境及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g)工序作业操作法和作业指导书;
h)安全“两个体系”班组主要的风险点、管控层级、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措施与依据。
以上三级培训的考试可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
6 班组长安全教育
6.1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分厂安排授课。
6.2 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d)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
6.3 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
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7.1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纺织企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及人员主要有:
a)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c)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d)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e)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7.2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7.3 安全办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其参加培训或复审,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者持证上岗。
8转岗安全教育
8.1 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纳入转岗培训。分厂相关部门必须安排对其进行转岗安全教育,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 复工教育内容
a)澳泰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d)对工伤转岗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 转岗教育后,填写《转岗安全教育表》,交本单位安全办存档。
9 考核
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或教育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按澳泰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