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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集团的员工奖惩制度是确保公司运营秩序与团队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它旨在激励员工的卓越表现,同时纠正不当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核心部分:奖励机制和惩罚措施。奖励机制涵盖各类表彰,如优秀员工、月度之星等,通过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表扬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惩罚措施则针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效率低下或影响团队和谐的行为,可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乃至解雇等。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明确界定了奖惩的依据和标准。例如,员工的绩效评估、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奖励的分配。而违反公司政策、迟到早退、损害公司财物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所有的奖惩决定必须基于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以保证制度的公信力。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强调了执行奖惩制度的流程。对于奖励,由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管理层最终批准。对于惩罚,需进行事实调查,确保证据确凿,然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建议,报请管理层审批。所有奖惩记录都将纳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未来晋升、调薪等人事决策的参考。
请注意,奖惩制度并非单纯为了制约,而是为了激发潜能,促进团队的健康发展。因此,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员工需求。员工应当理解,此制度是对个人责任和职业行为的尊重,也是公司对优秀表现的认可和对不良行为的警示。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 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 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处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薪酬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日
第2篇 _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3篇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3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三)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